系統神學與歷史神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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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0日 星期五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七、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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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20 :上帝任憑世人在罪惡和愁苦中沉淪嗎? 答:上帝既從無始的已往憑著自己的美意,揀選了許多人 得永遠的生命,就為 他們設下恩典之約,要藉著一位 救主,救他們脫離罪惡和愁苦,而進入拯 救的地位。 ...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五、人如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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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13 :始祖守住他們被造的地位嗎? 答:始祖既靠自由意志得罪了上帝,就從被造的地位墮落 了。 < 參考經文 > 1. 傳七 29 :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 問 14 :罪是什麼? 答:...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四、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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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11 :上帝的護理之工是什麼? 答:上帝的護理之工,就是祂用至極的聖潔、智慧、權 能,保護祂所造的萬物, 並且管理他們一切的動作。 < 參考經文 > 1. 詩一四五 17 :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三、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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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9 :創造之工是什麼? 答:創造之工,是上帝用祂全能的話,在六日之內,從無 中造出萬有, 並且都甚好。 < 參考經文 > 1. 來十一 3 :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借上帝話造成 ...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上帝曾作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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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7 :上帝的預旨是什麼? 答:上帝的預旨是祂從永遠所定的主意;根據祂的美意,為了祂 自 己的榮耀,預定一切將有的事。 < 參考經文 > 1. 弗一 11-12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 ...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一、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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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4 :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答:上帝是靈:祂的本性,智慧,權能,聖潔,公義,恩慈,誠實,都是無限無量,無始無終,永無改變的。 《參考經文》 1. 約四 24 :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2. 出三 14 :上帝對摩西說:“我是...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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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1:人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人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 耀神而行。 2. 詩七...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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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在韋斯敏斯德議會後,完成了有名的 韋斯敏斯德信條 之後,又完成了大小兩份《韋斯敏斯德問答》。 大問答是在 1648年完成,為了當時講台信息的需要,依據 韋斯敏斯德信條 的內容寫成196個問答。其優點是完整、精確,並致力於聖經的原則和解決道...
2018年3月25日 星期日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卅三章 論最後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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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神已經定了日子,藉耶穌基督——父神已將一切審判的權柄交給他—憑公義審判世界。在那日,非但墮落的天使要受審判,就是凡活在世上的眾人,都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為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有所陳述,按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二、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為在選民永遠的...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卅二章 論人死後的狀態和死人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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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的身體死後歸土,而見朽壞。但靈魂(既不死,又不睡眠)卻永存不滅,所以立刻歸返賜靈的神。義人的靈魂,既在那時在聖潔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榮光中得見神面,在那裡等候身體的完全得贖。惡人的靈魂要被拋在地獄裡,留在痛苦與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審判。除此兩處以外,聖經...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卅一章 論教會的總會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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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了教會有更好的治理與進步的造就,應當有通常所謂之總會或會議的聚集。 二、執政者為了磋商並勸告有關宗教問題,可以有權召開教職者(牧師)及其他適當人員的會議;若執政者公然與教會為敵,基督的教職者便可憑著自己的職權,或他們與代表各教會的適當人員,在此種會議中會合。 三...
2018年3月24日 星期六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卅章 論教會的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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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教會之王與元首的主耶穌已將教會行政權交於教會職員之手,但他們與民事長官不同。 二、天國的鑰匙既交給這些職員,因此他們有留下罪或赦免罪的權柄,本著神的道和懲戒,對不悔改的人,關閉天國:又按情形之所需,藉宣傳福音和撤除懲戒,向悔改的罪人開放天國。 三、教會...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九章 論主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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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制定了他的血與體的聖禮,稱之為主的晚餐,在教會中遵守,直到世界之末,為的是永遠紀念他自己犧牲之死,保證真信徒在其中所應得的一切恩益,並在他裡面得著屬靈的滋養和生長,使他們更進一步對主盡應盡的本分。聖餐又是作為基督奧秘身體之肢體的信徒,與基督有交通,...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八章 論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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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洗禮乃耶穌基督所制定的新約聖禮,非但為嚴肅承認受洗者的加入有形教會,且亦對他表明並印證恩約,與基督聯合、重生、赦罪,藉耶穌基督將他自己奉獻給神,行事為人有新生的樣式,此聖禮乃基督親自指定,應在教會中繼續,直到世界的末了。 二、在此聖禮中所用的外部物質為水,正式蒙...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七章 論聖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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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聖禮是恩典之約的聖潔標記與印證,由神直接所設立,為要表徵基督和他的恩惠,並堅持我們在他裡面的關切;又在屬教會的人與世界其餘的人之間設立一可見的區分;並且按照神的話,在基督裡嚴肅地服事神。 二、在每一聖禮中,在標記與表徵之間都有一種屬靈的關係,或言聖禮上的聯合;因此一聖禮的...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六章 論聖徒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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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藉基督的靈,又藉著信與元首耶穌基督聯合的眾聖徒,就在基督的恩惠、受苦、死亡、復活以及榮耀上彼此有交通,又為助成裡面的人與外面的人之互相益處而履行公私的義務。 二、在信仰的承認上為聖徒的,就當在敬拜的事上維持一聖潔的團契與交通,又當舉行其他屬靈的聚會,為求得共同的造就;又...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五章 論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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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形的大公教會或普世教會為過去、現在與將來在教會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合而為一的選民總數所構成。這教會就是主的配偶、身體和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二、有形的教會在福音時代(在律法時代僅限於一個民族)也是大公的、普世的,為凡承認真實宗教者,以及彼等之子女所構成。這教會是主耶...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三章 論民事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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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全世界至高的主宰與君王的神,為了他自己的榮耀和人類的公益任命了民事長官,使他們在神以下,在百姓以上;為了這個目的,神以刀劍的勢力裝備他們,用以擁護和獎勵善人,處罰行惡者。 二、基督徒被召執行民事長官的職務時,接受並執行此職,乃屬正當之事,當執行職務時,應照各國家健全的...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二章 論合法的宣誓和許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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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的宣誓乃是宗教禮拜的一部分,在正當場合的時候,宣誓者嚴肅地呼求神為他所宣述、所應許的作見證;並按照他所宣誓的真偽來施行判斷。 二、人只當用神的名來宣誓,並當存完全聖潔與敬畏的心來使用。因此,人若用那榮耀可敬畏的名虛偽地或輕率地宣誓,或用別的名宣誓,都是有罪的、可憎惡...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一章 論基督教的禮拜和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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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之本性指示一位在萬有之上的主宰,又有至上的主權,本為善,又向萬人行善的神,因此人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敬畏、愛慕、讚美、求告、信靠、事奉他。但敬拜真神,蒙他悅納的方法,就是他自己所設立的,又受他自己所啟示的旨意之限制,我們不可按人的想像和私見,撒但的提議,或以任何可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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