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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 星期二

聖經實在論

 

 

「聖經實在論」(Biblical Realism)通常是指在解釋聖經時,一種相信聖經所描述的事件、人物、應許與屬靈現實真實存在的立場,而不是僅視它們為象徵、寓言或文化建構。這種觀點不僅承認聖經的啟示性質,也肯定它在歷史、宇宙與屬靈層面的客觀性。


一、聖經實在論的核心特徵

  1. 啟示的客觀性
    • 聖經是真神的話語,具有真理性與權威,不因人的接受與否而改變(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說我們認識上帝,是因祂向我們啟示自己,而不是我們去揣測祂)。
  2. 歷史事件的真實性
    • 聖經記載的核心救贖歷史(如出埃及、耶穌的受死與復活)不是神話,而是真實發生的事件,並在歷史中可追溯(路德在《九十五條》後的護教思想,也把救恩建立在基督客觀的十字架工作上)。
  3. 屬靈實體的真實性
    • 聖經所啟示的上帝、天使、邪靈、天堂與地獄等,不是心理象徵,而是確實存在的實體(反對純粹的比喻化或神話化詮釋)。
  4. 道德與應許的真實性
    • 聖經的律法與應許是可靠的,上帝的話在歷史中必然應驗。

二、與哲學實在論的關係

  • 相同點
    • 都主張真理與現實是獨立於人類主觀感受的客觀存在。
    • 都反對後現代的極端相對主義與唯觀念論。
  • 差異點
    • 哲學實在論主要建立在理性與經驗推論;聖經實在論建立在上帝的啟示與信心之上。
    • 聖經實在論的「現實」範圍包括超自然與永恆國度,而哲學實在論可能僅限於物質與可觀察領域。
    • 聖經實在論承認人類理性有限,必須依靠啟示來得知某些真實。

三、在信仰與解經中的意義

  1. 護教層面
    • 在世俗社會的「內在框架」(Taylor 所說的 immanent frame)下,聖經實在論挑戰「宗教僅是個人心理投射」的說法,宣告上帝真實存在並介入歷史。
  2. 詮釋原則
    • 在研經時不輕易把歷史敘事當成純寓言,而要先確認作者意圖與文體,尊重聖經的歷史與神學並存性(加爾文強調不能超越聖經的範圍去猜測)。
  3. 靈性實踐
    • 信徒讀經時,將聖經的宣告視為在現實世界中有效的真理,並以信心順服行動;這避免將信仰降格為一套有用的道德故事。

四、挑戰與批評

  • 歷史批判學派:對聖經某些歷史事件的真實性提出質疑(如創世記前十一章、出埃及記規模等)。
  • 後現代詮釋:強調聖經文本是社會建構,真理是相對的。
  • 信仰群體內部的象徵化傾向:部分神學家將復活等事件解釋為純精神經驗而非歷史事實。

五、牧養與教會應用

  • 教導信徒聖經不僅是古代文學,而是上帝真實的啟示,並且可靠可信。
  • 幫助信徒分辨「文學性」與「虛構性」的不同:聖經可以有文學表達,但並非虛構故事。
  • 以聖經實在論為基礎,建立生命與世界觀,使信仰在面對懷疑與文化挑戰時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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