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人原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他的認識中對於他的創造主和屬靈事務本來具有真正
的拯救性的知識。他的心靈與意志本來是正直的,他的一切情感也都是純潔的,全
人都是聖潔的。但是,因為受魔鬼的煽動,他就誤用自己意志的自由,背叛了上帝,
從而喪失了這些優美的恩賜,使自己陷入心靈的盲目、可怕的黑暗、空虛和妄斷之 中,在心靈與意志上變為邪惡、背叛、頑梗,所有的情感也都成為不潔。
第二條
墮落之後,人按照自己的形象生兒育女。敗壞的族類產生了敗壞的子孫。因此,亞 當所有的後裔,除了基督之外,都從他們的始祖承受了敗壞,不是由於古時伯拉糾 派所專章的互相模仿,而是通過邪惡本性的傳殖。
第三條 因此,所有人都在罪中出生,按其本性而言都是可怒之子,不能施行任何具有拯救 性的善事,反而傾向行邪惡之事,死在罪中,被罪捆綁。假如沒有聖靈的重生之恩, 他們既不能夠,也不願意歸向上帝,革除本性的敗壞,甚至也不願意改革。
第四條
然而,墮落之後,人心之中仍然保留自然之光的餘輝,使他由此對於上帝、自然之
物和善惡之別仍然具有某些認識,對於社會公德、優良次序仍然有所發現,目的就
在於維持外部的次序。但是,這種自然之光遠遠不足以帶領人對上帝獲得救贖性的
認知,也不願援不足以帶領人真正歸向上帝。其實,在自然和社會事務上,他們也
不能正確使用這種知識。另外,儘管有這種自然之光,人在各方面污染這種亮光, 並且用種種不義來加以壓制。他們這樣行,在上帝面前情無可推諉。
第五條
我們要用同樣的亮光來看待上帝藉著摩西之手賜給祂的選民猶太人的十誡律法。雖 然這律法顯明罪惡之大,並且使人更加知罪,但它不既沒有指明解救之道,也沒有 賜給人脫離愁苦的力量。因此,這律法因著人的肉體而被削弱,將罪人留在咒詛之 下,人不能靠此律法獲得救恩。
第六條
不管是自然之光,還是十誡律法,都不能成就的事,卻由上帝藉著聖靈的運行,通 過聖言的傳講這勸人與上帝和好的職事完成了。這聖言是關乎彌賽亞的佳音,上帝 按照祂自己的美意用此來拯救在舊新約之下相信的人。
第七條
在舊約之下,上帝這一旨意的奧秘只對少數的人顯明。如今在新約之下,上帝不分
種族,將祂自己啟示給許多人。上帝這樣安排,其原因不在於一個民族比另一個民
族更尊貴,也不在於他們自身更加善用自然之光,完全由於上帝自己主權的美意和
白白的慈愛。因此,那些雖然遠遠不配,卻領受了如此浩大、如此恩慈的賜福的人,
當用謙虛與感恩之心承認這一賜福,同使徒一起發出驚歎和讚美,不要以好奇之心 窺探上帝對其他未蒙恩之人所顯明的審判的嚴厲和公義。
第八條
凡蒙福音所召之人,都是真實蒙召。因為上帝在祂的聖言中,極其誠懇地宣佈了祂 所喜悅的事,就是一切蒙召者,都當接受邀請。此外,祂野嚴肅地應許,凡來就近、 信靠祂的人,必然得享永生和安息。
第九條
那些得蒙福音呼召,卻拒絕前來歸正的人,不可歸咎於福音,也不可歸咎於福音中
所賜給的基督,更不可歸咎於那用福音呼召人並賜給他們給中恩賜的上帝。錯處在
於他們自己,其中有些人蒙召時,不顧他們的危險,拒絕生命之道;其他一些人,
雖然領受了福音,卻沒有放在心上。因此,他們的喜樂只是來自暫時性的信心,不
久消失,他們就跌倒退去。還有些人因為今生各樣的憂慮和快樂就把這真道的種子 給擠住了,就沒有結果子。這是我們的救主在撒種的比喻中所教導的(太 13
章)。
第十條
其他得蒙福音呼召而順從、歸正傳的人,並不是因為他們正確的運用了個人的自由
意志,從而使他們不同於那些同樣具有足以使人相信、歸正之恩的人,正如伯拉糾
派驕傲的異端所主張的那樣。他們之所以順從、歸正,完全是由於上帝,祂既在永
世之中就在基督裡揀選了屬祂的人,就賜給他們信靠和悔改之心,把他們從黑暗權
勢中拯救出來,並把他們遷移到祂愛子的國度裡,使他們可以讚美那召他們出黑暗、
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不是以自己誇口,乃是指著主誇口,這是眾使徒在聖經各處 所見證的。
第十一條
當上帝在選民身上成就祂的美意,或者在他們心中成就真正的歸正時,祂不僅在外
部把福音傳給他們,也用聖靈大大地光照他們的心靈,使他們正確瞭解並分辨屬乎
上帝之靈的事。上帝運用那使人重生的聖靈的大能,穿透人的心靈深處,開啟並軟
化已經人封閉、剛硬的心靈,給那未受割禮的心靈施行割禮,把新性情注入到他那
已死的意志之中,使之復甦,從而化惡為善,使人從悖逆轉向順服,從頑梗不化轉
向甘心樂意,並且激勵、堅固人的意志,使其好像一棵樹,結出各樣善行的果子。
第十二條
這就是聖經所最盛讚的重生,名之為新創造,是從死中復活,乃是上帝在我們裡面
做工,絲毫不借助我們的幫助。這絕不僅僅是通過福音外部的傳講、道德性的勸勉
而產生的,也不是上帝成就祂所做的那部分之後,人是否重生、歸正或繼續歸正,
在於個人的能力發揮。這顯然是超自然之工,大有能力,極其可悅,令人震驚,神
秘莫測,不可言喻。這種重生之工的功效並不次於創造和復活之工,正如那成就重
生之工的聖靈默示的聖經所宣佈的那樣。因此,只要上帝以這樣奇妙的方式在人的
心靈中做工,這人就是確定、無誤、有效地重生了,並且也會真誠地相信。所以,
如此被上帝更新的意志,不僅得蒙上帝的激勵和影響,其自身也成為能動的意志。 因此,也可以說,也可以說,藉著所領受的這種恩典,人自己相信、悔改。
第十三條
這種運行的方式是信徒在今生不能完全明白的。儘管如此,他們知道並親身經歷上 帝的這種恩典,從而能夠用他們的心靈相信,並且愛慕他們的救主,這就使得他們 心滿意足了。
第十四條
因此,信心是上帝的恩賜,並不是那種上帝賜給人,人可以根據自己定喜好接受或
拒絕的恩賜,乃是實實在在地由上帝賜給、發出、注入給人的。這種信心的恩賜也
不是上帝將相信的能力賜給人,然後期望人運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贊同得救的條件,
並真正相信基督。這種信心的恩賜乃是完全由上帝成就的,祂使人立志行事,運作 萬事,不僅使人生發相信的意志,也使人產生相信的行動。
第十五條
上帝沒有義務要將這恩典賜給任何人。既然任何人都沒有先給祂什麼,使祂不得不
償還,那祂欠誰的債呢?其實,除了罪惡和虛偽之外,人還有什麼呢?因此,那領
受上帝這種恩典的人當永遠對上帝有感激之心,向祂表示感謝。那些沒有領受這種
恩典的人,或是對於這些屬靈的恩賜漠不關心,對於自己的處境心滿意足,或是從
未想到自己所面臨的危險,吹噓自己擁有什麼,其實一無所有。此外,對於那些表
面上承認信仰,在生活上規規矩矩的人,我們一定要按照使徒的榜樣,在談論、判
斷他們的時候盡最大的善意,因為我們不知道人心中的隱秘。至於其他尚未蒙召的
人,我們應當為他們向那使無變有的上帝祈禱,不可以高傲的態度對待他們,彷彿 那使我們與人不同的,乃是我們自己一樣。
第十六條
雖然人已經墮落,但仍然是有悟性和意志的受造者,那侵蝕全人類的罪耶沒有使人
喪失人性。墮落和罪惡給人帶來的只是敗壞和靈命上的死亡。所以,上帝使重生之
恩並沒有把人視為毫無知覺的草木瓦石,也沒有剝奪人的意志及其屬性,更沒有用
強迫的方式侵犯人的意志;而是在靈命方面使人的意志得以甦醒,得到醫治,得到
更正,並且用甜蜜的大能的方式使其折服。此前人的意志完全順從肉體,悖逆不服,
如今卻甘心樂意、誠誠懇懇地順服聖靈,這順服使我們的意志得到真正屬靈的恢復
與自由。因此,除非那可佩服的,行作各樣善事的主,在我們裡面動了工,人不能
憑自己的自由意志希望從墮落中復原,他因妄用自由意志,從無辜的境況自陷於毀 滅中。
第十七條
上帝通過其全能的運行來延續、維繫我們自然的生命,這不僅不排除,反而要求運
用無限仁慈、善良的上帝所選擇的發揮其影響的各樣蒙恩之道。同樣,此前所ᨀ及
的在我們重生時上帝所施加的超自然的運行,絕不排除或者推翻福音的運用,這福
音是至智的上帝所命定重生的種子與靈魂的食糧。因此,眾使徒和繼承他們的教訓
的眾教師,以虔誠之心將上帝的這項恩典教導人,目的就在於榮耀上帝,抑制人的
一切驕傲。同時,他們並沒有忽略用福音聖潔的訓誡來保守眾人,使其遵行聖道,
領受聖禮,接受教會的勸懲。所以,直至今日,無論是施教的,或是受教的,絕不
可在教會中試探上帝,將祂樂意緊密聯繫在一起恩典與蒙恩之道分開。因為恩典是
通過各種形式的勸勉這種蒙恩之道賜下的;我們越是甘心樂意地履行自己的本分,
上帝的這種賜福往往就會更加顯著地在我們裡面運行,而祂的工作也會更加直接地
得到推進。不管是各種蒙恩之道,還是它們所帶來的拯救的果子及其功效,都唯獨 屬於上帝,直到永遠。阿們!
關於人的敗壞和歸正的真道已經解釋清楚。因此,總會反對以下錯謬:
錯謬一
不可說原罪本身足以使全人類被定罪,當受今生與永遠的刑罰。
駁斥:這些說法與使徒保羅的教訓相悖,他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 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
5:12);“原來審 判是由一人而定罪”(羅 5:16)。又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 6:23)。
錯謬二
屬靈的恩賜,或者善良的品質與德行,比如良善、聖潔、公義,不可能在人最初受
造的時候就屬於人的意志;所以,在人墮落的時候,也不可能與人的意志分離。 駁斥:這說法與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 24
節所᧿述的上帝的形象相悖;包 羅明確地說,人所具有的上帝的形象就在於仁義和聖潔,而仁義和聖潔毫無疑問都 是屬於人的意志的。
錯謬三
在屬靈的死亡中,屬靈的恩賜並沒有與人的意志分離,因為人的意志就其自身而言
從類沒有受到敗壞,只不過是因悟性的昏暗與情感的紊亂而受到攔阻。只要除去這
些攔阻,人的意志就可以按其本有的能力運行。這就是說,對於呈現在它面前的美 善之事,人的意志本身能夠決定和選擇,也能夠不決定、不選擇。
駁斥:這不過是一種杜撰,是錯謬的。這種說法傾向於抬高人的自由意志的能力, 欲先知的宣告相悖:“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 17:9);也與使徒保羅 的教訓相衝突:“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 喜好的去行”(弗 2:3)。
錯謬四
未重生之人不是真正地、完全地死在罪惡之中,也不是喪失了一切施行屬靈之善的 能力;相反,未重生之人仍然能夠渴慕公義和生命,並且能夠獻上上帝所喜悅的憂 傷與痛悔的祭。
駁斥:這些說法與聖經中明確的見證相悖。“你們已經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弗 2: 1-5);“人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 6:5);“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 (創 8:
21)。此外,渴慕脫離愁苦,渴慕生命,渴慕向上帝獻上憂傷的祭,這是唯獨那些
已經重生,已經蒙召得福的人才具有的特徵。“上帝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並 全牲的燔祭;那時,人必將公牛獻在你壇上”(詩
51:19);“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 5:6)。
錯謬五
敗壞屬血氣的人,能夠善用普遍恩典,藉此理解自然之光;或者善用墮落之後他身
上仍然具有的各樣恩賜,他們能夠逐漸獲得更大的恩典,也就是福音性或拯救性恩,
從而得救。如此一來,上帝確實表明祂願意將基督啟示給所有的人,因為祂賜給所 有人歸正所必需的充分的、有效的蒙恩之道。
駁斥:歷世歷代的經驗和聖經本身都證明以上的說法是不可靠的。“祂將祂的道指
示雅各,將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祂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祂的典章,他 們向來沒有知道”(詩
147:19-20)。“祂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徒 14:16)。經商又說:“聖靈既然禁止他們(保羅和他的同工)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
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 靈卻不許”(徒 16:6-7)。
錯謬六
在人真正的歸正中,上帝並沒有把新的品質、能力或恩賜注入到人的意志裡。因此, 我們首先藉以歸正並因此被稱為信徒的信心,並不是上帝注入到我們心中的品質或 恩賜,而僅僅只是人的作為,不可以稱之為恩賜,除非是說獲得這種信心的能力。
駁斥:這些說法與聖經相悖,因為聖經說,上帝將信心、順服和對上帝的愛的意識
這些新品質注入到我們的心中:“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 (耶
31:33);“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將河澆灌乾旱之地,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 的後裔,將我的福澆灌你的子孫”(賽
44:3)。又說:“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 5:5)。這些說法也與教會一直堅持的習慣做法相
反,教會藉著先知的口如此祈禱說:“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耶 31:18)。
錯謬七
我們藉以歸向上帝的恩典不過是一種溫和的建議。有人解釋說,在人的歸正過程中,
這種建議式的方式乃是最高貴的運行方式,與人的本性極其相合。沒有任何理由反
對人主張單靠這種建議之恩就能使屬血氣的人變為屬靈的人。上帝唯獨使用這種建
議式的方式來促成人在意志上的同意。上帝大能的運行至所以勝過撒但的工作,就 在於上帝所應許的是永恆的福分,而撒但所應許的不過是今世的暫時性的福氣。
駁斥:這不過是伯拉糾派的主張,與整個聖經相悖。聖經在《以西結書》中所教導
的則是聖靈以大能的方式使人歸正,這種神聖大能的運行既不是建議,也遠遠超過
建議:“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 石心,賜給你們肉心”(結 36:26)。
錯謬八
在使人重生時,上帝並不用祂那無所不能的力量有力地、無誤地折服人的意志,使
人相信並歸正;上帝用以使人歸正的一切恩典之工已經完成,現在,當上帝想使人
歸正,要使人重生的時候,人仍然可以抵擋上帝與聖靈。事實上,人常常抵擋上帝 和聖靈,從而徹底攔阻了他自己的重生。所以,是否重生,還是在於人的能力。
駁斥:這種說法直接否認上帝的恩典在我們的歸正上的功效,把全能的上帝的工作
置於人的意志之下,是與眾使徒的完全相悖的。“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 力,是何等浩大”(弗
1:19);“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帖後 1: 11);“上帝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彼後 1:3)。
錯謬九
恩典與自由意志都是部分性的原因,二者加起來就是人的歸正的開始。在運行的次 序上,上帝的恩典不會先於人的意志的抉擇。這就是說,上帝不能有效地幫助人的 意志轉向歸正,除非是人的意志首先開始行動,並決定歸向上帝。
駁斥:很早以前古代教會就已經把伯拉糾派這種教訓定為有罪,這完全是按照使徒
保羅的教訓:“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 的神”(羅
9:16)。照樣,他又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 的呢”(林前
4:7);“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 的美意”(腓 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