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唯名論(Nominalism)
- 核心觀點:普遍概念(universals)只是名稱(nomina),沒有真實的獨立存在,真實存在的是具體個體。
- 神學含義:更強調上帝的絕對主權與意志(voluntarism),減弱理性推導的地位。
- 代表人物:
- 羅瑟林(Roscelin,1050–1125)
- 威廉·奧卡姆(William of Ockham,1287–1347)—「奧卡姆剃刀」(Ockham's Razor)
- 影響:
- 為後來的宗教改革思想提供部分基礎(特別是路德早期受奧卡姆主義影響)。
- 對經院哲學的形上學基礎提出挑戰。
2. 實在論(Realism)
- 核心觀點:普遍概念真實存在,甚至先於個體存在(與柏拉圖的理型論相近)。
- 神學含義:強調真理的客觀性與永恆性,神學與哲學緊密結合。
- 代表人物:
- 安瑟倫(Anselm of Canterbury,1033–1109)—「信仰尋求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
- 威廉·尚博(William of Champeaux,1070–1121)
- 影響:
- 為經院神學提供強烈的形上學基礎。
- 與後期的唯名論形成對立。
3. 溫和實在論(Moderate Realism)
- 核心觀點:普遍概念真實存在,但存在於具體事物中,並由理性抽象出來(與亞里士多德形式論相近)。
- 神學含義:兼顧普遍性與經驗世界,為神學推理提供理性基礎。
- 代表人物:
- 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融合亞里士多德哲學與基督神學
- 阿爾伯特大師(Albertus Magnus,1200–1280)
- 影響:
- 成為天主教會的官方哲學神學基礎(Thomism)。
- 在對自然理性與啟示的關係上影響深遠。
4. 唯意志論(Voluntarism)
- 核心觀點:上帝的意志比理性更為根本;上帝可自由決定一切,包括道德律。
- 代表人物:
- 約翰·鄧斯·司各脫(John Duns Scotus,1266–1308)
- 威廉·奧卡姆(同時也是唯名論者)
- 影響:
- 強調上帝的主權與自由,但可能削弱自然理性的穩定性。
- 對後期改革宗神學(特別是加爾文主義的上帝主權觀)間接產生影響。
5. 奧古斯丁主義經院派
- 核心觀點:繼承奧古斯丁神學,重視上帝恩典與預定論,哲學為神學的僕人。
- 代表人物:
- 博納旺圖拉(Bonaventure,1221–1274)
- 格拉西安(Gratian,法學家)
- 影響:
- 對靈修神學與神秘神學的影響深遠。
- 在恩典論上與托馬斯主義形成不同取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