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 星期日

生發罪的原因

 

罪的發生真正決定性的因素,是個人對誘惑的首肯或投降,換句話說是個人自由意志的選擇,所以責任不能推卸給上述的三條件。

 

a. 亞當的罪出於自由意志

  

   上帝對「吩咐」亞當,可隨意吃園中各樣的果子,但警告他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可見亞當聽得懂上帝的話,也能分別是非,所以後來他了這果子是明知故犯,出於自由意志,必須為個人行為的後果負責。

 

b. 天使的犯罪出於自由的意志

 

   顯然,蛇(撒但的化身)在引誘夏娃之前已經犯罪了,因為猶大書記載有的天使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6)。這離開本位的行動是自由意志作抉擇的結果。乃個別單獨的行為,其犯罪的原因與人犯罪的原因一樣。

 

c. 上帝不是罪的作者

  

    固然墮落的天使引誘人犯罪,而天使又是上帝所創的,既然無論是人或是天使的犯罪都是出於自由意志,罪便與上帝無干。上帝原來就不能犯罪,也未曾創始罪(34:10;32:4)

 

 

 

生發罪的場合

 

有三個條件配合起來使罪有機會發生,即慾望、底子與試探。

 

. 慾望

 

    人有享受的慾望:想吃美食、聽音樂、看美景,這些原來是正當的,但享受的慾望若越過正當的管理與限度,就成為「肉體的情慾」(約一2:16),為罪提供基礎。

 

    人有獲取的慾望,看到別人有美好的東西,就受刺激而產擁有慾。擁有慾若越過正當的管道與範圍,就成為「眼目的情慾」(約一2:16),導致不擇手段也要據為己有的念慾。

 

    人有成就的慾望,而這慾望本身原來是積極而健康的,但若不透過正當管道,逾越界限,不擇手段地要出風頭,就成為「今生的驕傲」(約一2:16),不守住本分的非分之想,甚至僭越得罪上帝(3:5,6)

 

. 底子

   

   底子或稱為犯罪的傾向。許多時候犯罪是出自一個適當的底子,譬如亞當不可能對別的女性動淫念,夏娃也不可能嫉妒別的女人,缺乏興趣的人不會受女色的試探,缺乏佔有慾的人不會受偷竊的誘惑。適當的條件必須存在,罪才有機會發生。這條件是所謂「肉體」(7:18),乃一種自我中心,排斥上帝的心態,乃亞當子孫的一種自然傾向,這就是犯罪底子。人若沒有這種自然傾向,也無從犯罪起。

 

. 試探

   

   第三個條件就是來自撒但的試探。若沒有撒但主動的試探,光有慾望和底子,罪也還不會發生。

 

慾望、底子與試探,三條件才構成犯罪的場合。

 

 

 

 

人靈魂的來源

 

    一共有三種理論:

 

a.  靈魂先存說(Pre-existence Theory)

 

    靈魂先存的觀念起源印歐族(Indo-Europeans)中間,古希臘的柏拉圖(Plato)所倡理論是標準的靈魂先存說,影響了東方教父,尤其是俄利根(Origen)。摩門教是現在靈魂先存派的代表。

 

    此說缺乏經文依據。聖經中只記載耶穌的先存(1:1;腓2:67)。因為他是真神本身,必定是先存的,但是人不可同日而言。

 

b.  靈魂遺傳說(Traducianism)

   

    這理論說的前提是上帝的創造已結束,不再有什麼新創造,包括靈魂在裏面。第三世紀初的西方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馬丁路德、德立慈(Delitzsch)、史特朗(A.H. Strong)等人支持此說。這也是天主教的官方信仰立場。創世記第二章的開頭記載上帝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表示創造的工作到此告一段落,暗示人的靈魂傳遞的工作將由人承當。子孫在祖先之腰裏的觀念(46:26;來7:910)也暗示人的靈魂藉生育傳下來。照可觀察的事實,人的心智特性是遺傳的,而心智是靈魂的一部分,所以靈魂是遺傳的。再者,道德的敗壞性是遺傳的。罪於靈魂,不屬於肉體,所靈魂是遺傳的。

 

 靈魂遺傳說有一些不容易克服的困難:

 

靈魂是位格的主體,是絕對個別而不可分割的整體,靈魂的遺傳卻牽涉父體靈魂的分割。可能麼?

 

若靈魂是遺傳的,它到底先存在於父體或母體裏?

 

照傳統的,原罪乃靈魂遺傳墮落的亞當之罪性的看法,無法說明為甚麼不也遺傳歷代祖宗之罪性。

 

若原罪藉生育遺傳下來,基督就不可能以無罪之身生下來,也就沒有資格擔當人的罪。

 

若靈魂是遺傳的,就必存在於精蟲裏。每一次性交時男性所排出的精蟲平均有二、三億個以上,但其中能受孕的通常只有一個,那麼未受孕之幾億精蟲裏的靈魂必然滅亡。為什麼要浪費那麼靈魂呢?

 

c.  靈魂創造說(Creationism)

 

主張此說的有伯拉糾(Pelagius)、耶柔米(Jerome)、古代希腊教父、加爾文(Calvin)等人。本說的前提是上帝仍然繼續創造的工作。上帝在第七日安息只是中止,不是停止。耶穌也肯定天父作事直到如今(5:17)。靈魂不是身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7,上帝分開創造亞當的身體與靈魂。上帝是萬靈的,父靈魂都是他所造的(12:7;亞12:1),即每一次母體懷胎時,上帝親自創造個別的靈魂。靈魂創造說符合靈魂乃不可分割之完整單位的共識。照此說基督是沒有原罪的,因為靈魂創造說主張原不是遺傳的罪性,卻是亞當子孫受亞當墮落之連累所喪失,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從羅5:12-19引出的結論),無人父的基督自然無分於始祖亞當的罪咎責任,無原罪可言。既然原罪不是遺傳的,此說就不必如遺傳說堅持以洗禮除嬰孩的原罪。

 

靈魂創造說也有一些困難:

 

若說上帝將原本純潔的靈魂放進註定敗壞的肉體裏,就間接使上帝成為惡的作者。這疑難缺乏說服力,因為上帝永遠的計劃,乃在於終究救贖人脫離他的罪。

 

若靈魂是個別創造的,為什麼上帝要創造低能、白痴或殘障者?這疑難不容易回答,但從永世的角度看來,今世的幸與不幸不是決定性也不是永久性的。

 

靈魂創造說無法說明心智特徵的遺傳。這批評頗有份量,但擁護此說者可回答說上帝有權柄將與父親相似的精神特徵傳給兒子。

 

2021年1月31日 星期日

系統神學分科

 

1.     上帝論(Paterology)認識上帝我們的父

2.     基督論(Christology)認識聖子耶穌基督。

3.     聖靈論(Pneumatology)認識聖靈

4.     天使論(Angelology)認識天使

5.     魔鬼論(Demonology):認識魔鬼。

6.     聖經論(Bibliology):認識聖經,上帝的啟示。

7.     罪論(Harmartiology):認識罪。

8.     救恩論(Soteriology):認識上帝的救恩。

9.     教會論(Ecclesiology)認識教會

10.  終末論(Eschatology)認識終末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