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 星期四

認識上帝屬性該有的態度



    早期更正教的信條中都對上帝屬性有所列舉,比利時信條(The Belgic Confession)說明:「上帝是獨一純一且屬靈的存在者...永存、識不透、看不見、永不變、無限、全能、全智、公義、良善。」

    這種敘述乃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缺乏系統的整理與歸類。我們要想法整理出合乎邏輯的次序來,使我們對上帝屬性的領悟事半功倍。

    然而,上帝與人之間有一道鴻溝,兩者的本質有最基本的差異,這限制了人對上帝的領悟。人知不盡上帝,識不透上帝,人所能想出來對上帝的形容,永遠辭不達意,隔靴搔癢。即使是受靈感的先知,既然他們是人身,就談不上對啟示有完整的把握,其文字表達也有限,但是我們必然要從先知的敘述中對上帝認識。當然,我們後來從主耶穌身上看到完整/完全的上帝的屬性。也藉著耶穌基督,我們對先知、神蹟的啟示更肯定了。

    面對神聖奧秘的上帝,我們必須謙卑自覺我們談論他的屬性,本來是不配的,敬虔地承認我們的缺失。我們也必須以生命去經歷這些屬性的真實性。

不可授予(獨特)屬性與可授予屬性



    不可授予屬性(Incommunicable attributes);即獨特而絕對的屬性

    a. 自存性
    b. 不變性
    c. 無限性
 
    可授予屬性(communicable attributes) 即人可以分享的屬性)

    a. 生命
    b. 自由(主權)
     
    這是最常用的分類法,雖然也有缺點(信徒在主再臨身體得贖後,一些獨特屬性就變成可授予人的屬性)

內涵屬性與外發屬性



內涵屬性

    a. 無限性
    b. 純一性
    c. 永恆性

外發屬性

    a. 全能
    b. 恩慈
    c. 公義

   上帝純粹內涵的屬性,人永不能知道。其實每一屬性都是內涵屬性的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