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0日 星期六

路德改革的重要因素

 

      一方面路德看出經院哲學的失敗,但是另一方面但他也不附從人文主義。路德偶而也應用經院哲學的思想方式,但大體上,他反對經院哲學家的教導。路德說,阿奎那帶來亞理斯多德的優點,也因這樣,阿奎那大大地破壞敬虔之道。阿奎那曾說,凡沒有研究亞理斯多德的人,都不能成為神學家。路德認為讓這批經院哲學家來指導福音和救恩的事情是不安全的。

      路德的改革可說是從他自己的生命經驗而產生。他有許多論悔改和救恩確據的著作。在改革上,他最關心救恩論。他主要的問題,就是「我將如何找到那位恩慈的上帝?」

      這個問題,我們可從他的講章、真道問答,和他的著作裏看得出來。他對理性的神學不感興趣,他所處理的,都是信仰基本的問題。例如上帝的聖潔、上帝的愛、人之罪性、律法與福音、基督、信心和稱義等。他透過本身的經驗及自己悔改的經驗去處理這些問題。路德是偉大的宗教天才。他富有才智,能洞察自己,也能察覺那個時代的屬靈需要。他的信息,解答了眾人心中各種的問題。

      到這時期為止,宗教改革的原則己確立。不過,當這原則未成為動力之前,必須先給許多有心改革的人去體認和體驗。路德的教義的發展是漸進的。從教義的角度看,路德從主後一五一三年至一五一七年這段期間所產生的思想,還是屬於他早年的思想,也是他剛從中世紀轉變過來的思想。這時他對罪、福音、基督、律法、信心、稱義、彌撒的祭物、七種聖禮,和教會的權威等問題均已獲得了新觀念。不過,在其他方面,他依舊是屬於羅馬天主教的。

      路德在威登堡教堂張貼九十五條以後,他對福音便有更深入的解釋。他對信心、行為、律法與福音、罪惡與恩典、稱義和贖罪等都有新的思想,甚至在主後一五一七年(宗教改革正式開始那年)以後,路德在許多方面還繼續發展其思想。然而,一直到一五二○年,他仍舊向聖彼得禱告。甚至到一五二八年,他還向聖亞拿及馬利亞禱告著。

      宗教改革並不是要創立一個新宗教,也不是要建立一個新的基督教,乃是要保存以往歷史中最好的成果,並力求上進。

      路德推翻羅馬天主教的功德觀。他說,救恩絕不能依靠人的功德。救恩乃是從上面來的,所以他把整個救恩都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就是上帝藉著基督的功勞赦免了人的罪。

      路德也主張行善事。他說:「在教會實施的一切事務上,沒有一件善事會與聖經相違的。」

  從教義方面講,路德算是保守的。他接納基督教的普世信經。他指出尼西亞信經和使徒信經都是有權威的文件。他評估亞他拿修信經說:「自使徒時期以來,沒有任何著作,能比得上亞他拿修信經那樣的重要和榮美。」

  奧古斯丁所主張人自然敗壞的教義,和自然敗壞對人意志之影響的看法,路德都樂意接受。路德的救恩論也是從奧古斯丁講起。不過,他認為奧古斯丁沒有好好區別稱義和成聖。

      路德神學是建立在一種神人的聯合之原則上;上帝在基督裏,籍著基督賜給我們救恩。路德在道成肉身上看到上帝與基督兩性的位格聯合。他的人性參與他神性的屬性中。路德覺得他與亞歷山太希利羅的基督論相符合,而卻與涅斯多留的基督論相違。

      路德認為教會是有形與無形的,她是一個教會而包含有兩種有機關係的聯合。它好像一個圓圈在另一個圓圈之內一般,而不是兩個相伴的圓圈

    路德強調唯有籍著信心,加上上帝的恩典,才能獲得平安。他提出兩點:

  (1)人為獲得救恩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勞無功,人不能做什麼,僅能因著信接受這恩典而已。

  (2)這恩典是一種白白的恩賜,要賜給凡尋找上帝的罪人。信心之路才是確實可靠之路。他說「你信多少,就有多少。」這原則推翻了那靠著善行得功勞的觀念,並叫人看見依靠哲學的推理都是無用的。路德的原則對整個人類文明起重大的意義。它對科學,文學,及一切學問都有一種解放的力量。這一切的學術都不再受羅馬天主教階者所束縛。「唯有信心」這原則也對近代文化之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基礎。

      路德對德國文學,不僅提供了白話文,也提出不計其數的辭藻和慣用語。他對德國哲學也起了相當深遠的影響。德國的理想主義離不開路德的改革。他主張個人生活的重要性重於宗教的生活。他確立個人獨特的價值。針對這一點他講得比文藝復興更加積極。

托缽士運動

 

      當天主教會的權勢達到絕頂的時候,便有托缽士(即貧窮的修道士)的反對運動。

      當時有幾個教士團體注意到這個事實,即耶穌在地上的樸素生活與那位有權勢的又過豪華生活的教皇大不相同。後來便有新修道士團體的產生。他們要表明信徒能效法主的貧窮。

      法蘭西斯亞西亞(Francis of Assisi, 主後1182-1226年)是一個意大利富家子,但他卻捨棄所有的財產,專心並謙卑地跟隨耶穌。他是當時伯爾拿型的神秘主義者。

      過去伯爾拿曾在貴族當中提倡新的敬虔運動,但是現在是透過法蘭西斯把這種新敬虔行為在繁華的都市里推行。他們以乞食(托缽)的行為生活,不再孤獨隱退,反而在廣大群眾的大都市生活。這些住在都市的托缽士也進入各大學任教,影響當時許多知識份子。

新敬虔運動的人物

 

      拉哲利斯(Ratherius)和笏哥(Hugo)是新敬虔運動的主要人物。

  拉哲利斯(死於主後974年),是一位注重理性思想家。他提倡一種引人到敬虔的神秘主義。他以主觀的方法解釋教義與信心的關係。他教導信徒怎樣默想。作個人默想也影響了許多修道院。那時,各地也掀起了組織十字軍的熱潮。新敬虔運動影響了十字軍。

  新敬虔運動使許多信徒有了新的態度。其中最主要的是他們要效法基督受苦的精神。他們重新發現了這位為人的耶穌。立志要跟隨耶穌,更像耶穌。為要達到此目的,他們實行禁欲與獨身等。當時,神秘主義(特別注重擁抱基督)成為一股很大的影響力。教會原本是宣揚一位超越的、聖禮的、歷史的耶穌。由於敬虔主義,信徒便能體會到一位謙遜的、聖潔的、犧牲的主,這使更多信徒盡心盡力地服事基督。

  笏哥(死於主後1141年)是巴黎聖威克多修道院的教師。他認為人的靈魂若要獲得屬靈的知識,必須有三個步驟:

  第一,必須發揮感官的知覺力。認為人雖墮落了,但這種知覺力卻未受到破壞。

  第二,追求生活背後之屬靈意義。

  第三,認為唯有藉著上帝的靈,才能獲得事物本質之真象。

  笏哥的目的是要信徒親自體驗救恩,與基督聯合。

新敬虔與約翰司格圖

       神秘主義原本是早期基督教神學的一個派別。東方教會的神學十分注重神秘主義。這個時期的代表人物是約翰司格圖(John Scotus)。

      司格圖是一位博學的神學家。他深受奧古斯丁及貴格利等神學的影響。他也深受斐羅及新柏拉圖主義等哲學的薰陶。他的著作(寫於主後849年)是一部綜合新柏拉圖主義與中世紀神秘主義的作品。

      他認為上帝曾造了一個理想的世界,從這理想的世界中。個人成為這個理想世界的中心,並具有世上所有生物的各種特性。罪把這人分為陰陽兩性,並生出一大群人。在基督裏,人人都能恢復為原本的人,並能歸入原始的觀念世界,最後被吸入上帝裏面。

  他認為預知與預定相同。他否認罪之實質。關於聖餐,他強調餅與酒的象徵意義,不支持實體論。他不算是一位神秘主義者,但是他的思想為未來神秘提供了基礎。

新敬虔運動的起因

 

      在中世紀初期,多數人都認為基督教不是一種屬於個人的宗教,而是一個機構。不過到了第十一,十二世紀時,有些信徒急迫尋求個人的宗教。想要建立一種內在的,個人的敬虔。他們想要體驗自己所信的。

      因此,這時便產生一種宗教上的個人主義,慎重的去認識罪與恩典,上帝和救恩的事件。這種新敬虔運動有三個特點:追求真實,講究個人體驗,和歸正。新敬虔的覺醒是從羅連與克呂尼等兩個修道院產生的。

      當時許多平信徒也參加這種新敬虔運動。新敬虔的目的,就是要使修道院保持嚴格的紀律,並要教會管治國家,又要在生活中體驗來生的生活。也認為只有藉著教會的統治,才可以戰勝世界。神秘主義也是從新敬虔運動發展而來的。神秘主義加上修道主義,便產生新敬虔運動。

聖靈的工作

  【聖經的記載(漸進的啟示)】

      舊約中聖靈的工作:

      a. 創造(創1:2,2:7;伯33:4;詩33:6,104:29-30;賽34:16)。

      b. 將上帝的話向代言人啟示(民24:2;撒下23:2;代下12:18,15:1等)。

      c. 使人信心堅固,結果子(尼9:20;詩143:10;賽48:16等)。

      d. 使人生發信心,悔改,道德敬虔生活(詩51:10-12;賽11:2,44:3;結11:19等)。

      e. 裝備人事奉上帝,作有效的領袖 (創41:38;民11:16-29;申34:9;士3:10,6:34,11:29等)。

      f. 給人技巧,作創意之工(出31:1-11,36:1;哈2:5;亞4:6)

      新約中聖靈的工作:

      a. 於五旬節降臨成為清晰的記號,為另一位與聖父、聖子同等的位格,於新約時代有明顯和活躍的工作(徒2:1-13,16起;參珥2:28-32)。

      b. 參與聖子的職事:出生(路1:35),下降於受洗的基督身上(可1:10),支持他受試探(可1:12),發揮能力(路4:18-21),使他復活(羅1:4)。

      c. 參與基督徒的生命:

      i. 啟示與教導有關基督的真理(約14:26,15:26,16:13;弗3:2-6;提前4:1)。

      ii. 使人歸上帝(約16:8-11)。

      iii. 使人與基督聯合,在基督徒生命中離罪更新成聖(約3:5,8;羅6:3-11;7:4-6,8:9-11;林前6:17-19;弗2:1-10;加3:14等)。

      iv. 使基督徒彼此聯合、合一(弗4:2-4)。

      v.  給基督徒確據,他們是屬上帝的(羅8:12-17;林後1:22;加4:6),並將來得基業的盼望(羅5:5,8:23;林後5:5;弗1:14;2:18;4:30等),復活的應許(羅8:11)。

      vi. 賜恩賜建立教會基督的身體(羅12:3-13;林前12;弗4:7-16;彼前4:10-11)。

      vii. 為信徒代求(羅8:26-27),作信徒的另一位保惠師(約14:16)。

      viii.催促與帶領宣教工作(徒8:29,13:2,16:6-10)。

      ix. 使信徒有能力作更大的事(約14:12;參徒2:41,47)。

  【神學的探討】

      有關聖靈的工作在教會歷史中的探討:

      a. 聖靈與聖經

      i.  十六世紀興起之重洗派 (Anabaptists)為基督教派中較偏激之人士,高舉意志的順服,在各方面過重生成聖的生活,受苦不計;亦以這角度去解經。這派強調聖靈在信徒身上的引導,順服與犧牲。

      ii. 改革宗方面:

      (1) 路德強調聖靈與聖經不可分開,「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聖經已經有清晰與足夠的救恩、服事上帝的知識,毋須有新的啟示。聖靈的角色就是默示聖經,証明它與詮釋它,並光照被罪蒙蔽的人,使他們明白領受上帝的話,認識基督。沒有聖靈的工作,聖經只不過是字句(letter)而已。顯然,路德著重的是聖經中處處有關基督的啟示,而聖靈就是使人認識基督。

      (2) 另一位改革宗加爾文,除了上文 (1.2.5)提及關於聖經為靈感之作,他認為聖靈給人印記,對上帝的話不作任何的懷疑。聖靈在宣講與聖餐中,叫這些聚會生發效果,使活著的基督與信他的人屬靈上的相交。    

      b. 聖靈與救恩

      i.改革宗、清教徒等對人性的看法秉承奧古斯丁的神學,認為人敗壞到極點,須有先在恩典(prevenient grace)以致能回應上帝的大愛與呼召,而這恩典是藉聖靈的工作而賜與人的。聖靈的主權在此神學思想上反映出來,他感動基督徒決志與順服,討上帝的喜悅。

      ii. 約翰衛斯理在基督徒的成聖課題上,有獨特的見解,聖靈除了使人重生,也有第二個恩典的作為,就是除去人一切的邪情私慾,使人對上帝對人有完全的愛。這是第二個祝福。基督徒在靈性上往高處行要有聖靈的工作為印記(弗3:14-19;羅8:15-16;約14:18-23)。

        c. 聖靈與教會

     近代的五旬節運動 (Pentecostal movements)強調使徒時代的異能其實在後世仍然活躍,如說方言,行神蹟醫病等,教會應如初期教會在五旬節聖靈降臨般經歷大能與興旺。「聖靈的洗禮」就是藉著恩賜的運用去領受額外的能力。

教會的懲戒(1)-聖經的保證

      傳揚上帝的道、執行聖禮、與實行教會懲戒,可說是真教會的三個標記。但是環視目前教會的情形,實在可悲,都未能合乎這個標準。有些教會並不能算為真教會,另外有更多的教會是否符合真教會的資格,也是大成問題。

      許多教會所以拒絕執行懲戒,因為他們怕教會中的人數因此而減少,教會的榮耀受到減損;但事實上未能執行懲戒的教會,他們在內在外都不受尊敬。說來奇怪,今日世界之所以看不起教會,乃因教會是如此的世俗化,且大部份的教友也不以成為會友為榮,因為作教友與不作教友,和世界沒有多大分別。另一方面,忠實地執行懲戒,乃是增加教會的榮耀。

      換言之,適當地實行懲戒,對教會是絕對有益的。

      教會往往由於假冒的敬虔,而忽略了懲戒的事,例如有人說,上帝會看顧他的教會,而且上帝也不用人的幫助就能好好看顧教會;還有人說,教會懲戒犯罪的教友,對他們沒有幫功,只會導致他們的毀滅,因為懲戒會將他們趕出教會。但是上帝的話卻清楚要求教會實行懲戒,而輕忽懲戒的人常自以為比上帝更智慧。

      以下有一些經文清楚說明教會的懲戒。耶穌教導說,如果有一個教友犯罪,得罪了另一個人,那被得罪的人用盡方法規勸那犯罪的人,可是他都不聽,那被得罪的人就要報告教會,若教會出面,那犯罪的人還是不聽,就要拿他當稅吏和外邦人看待(太十八15~17)。意思是,那不悔改的肢體,不再被認為是基督的肢體。使徒保羅吩咐哥林多教會,把那犯亂倫罪的人從他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3)。保羅又勸勉提多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多三10)

      馬太福音十三章稗子與麥子的比喻說,一個人到田裏去撒種,他的仇敵也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裏,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田主的僕人說:「主阿,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裏嗎,從那裏來的稗子呢?……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主人說:「不必,讓這兩樣一齊長,……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到倉裏。」耶穌這樣教導,天國的子女與世界的子女,到世界的末了要分開(太十三24~30,36~43)。若有人從此比喻推論出,教會懲戒是末日審判的事,若現在就實行懲戒,是與基督教訓相反的。我們當怎樣回答這個辯論呢?

      一方面我們必須說,上帝的話是不相衝突的,因此聖經在此的比喻,與聖經他處的教訓不會互相矛盾;另一方面,如果從「田地就是世界」(38節)這句話就下結論說,這個比喻和教會的懲戒無關,只教導說義人和惡人在世界中並存,這樣的說法未免過份的簡化了。這田地當然是指世界,而好種撒在這田地裏,就有了教會:但是撒但也把稗子撒在田地中,因此把惡人引進了教會,就是這比喻正確的陳述,事實上許多著名的聖經注釋家,也都同意這比喻即提出了地上有形教會不完全的圖畫。

2023年5月16日 星期二

論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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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會中第三種聖職人員是什麼呢?

  答:是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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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執事是否有一定的教導或治理教會的責任呢?

  答:沒有。《聖經》中並無任何一處談到執事有教導或治理教會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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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事的職分同治理性長老的職分又是如何區分的呢?

  答:治理性長老作為會眾的代表,作為聖職人員,出席教會內各種審議會;而擔任執事的聖職人員卻是在某一特定地方教會中擔任聖職,他由該教會選舉,不能出任各種教會審議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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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聖經》中明示的執事的職分是什麼?

  答:執事的職分是要管理教會中與財產有關的事務,特別是照顧那些貧窮者的需求,調查他們的處境,供應他們的需用。

  [徒6:1-3]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上帝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

  [提前3:8]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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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但那被按立為執事的腓利不是隨後教導人,並給人施洗嗎?

  答:從《聖經》記載來看,這並不是在他作執事時施行的,而是在他成為“傳福音的”之後。此時,他才得到並行使教導與施洗的權柄。

  [徒21:8] 第二天,我們離開那裏,來到該撒利亞。就進了傳福音的腓利家,和他同住。他是那七個執事裏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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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基督教會中設立執事這類職分,是不是有必要呢?

  答:基督教會應該供應會眾中那些確實無力謀取生活必需品的人。要找出這類人,進行探訪,並要管理那些為供應這些人需要而籌集的各種基金,設立執事這樣的聖職人員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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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將教會在物質上的救濟與屬靈的教導和安慰分開施行,是不是明智的呢?

  答:這是非常明智的,可以預防假冒偽善和低估屬靈相交的情形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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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作為一名執事,必要的資格是什麼呢?

  答:執事應當具有敬虔、正直、勤勉、受人尊重的品行。

  [提前 3:8-12]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女執事(譯者注:原文作他們的妻子或作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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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向窮人分發款項的過程中,執事是否應向那些教導性長老和治理性長老負責,並服從他們的教訓呢?

  答:誠然應該如此。因為我們看到,即便在這些執事設立之後,眾使徒和長老仍然受託管理這些為窮人募集的款項。

  [徒11:30]他們就這樣行,把捐項托巴拿巴和掃羅,送到眾長老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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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執事是如何選舉出來的呢?

  答:他們是由所屬教會中凡有選舉權的會眾選舉產生,並藉著禱告和牧師與長老的按手而分別出來。(參見使徒行傳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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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事也是教會中重要之職份,尤其是事務性的工作需要他們的服務,使教會無所缺乏,也使弟兄姐妹獲得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