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三章從舊約引來兩處經文,其中都有咒詛一詞,第10節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這節經文正好用在罪人身上。第13節說:「……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節是用在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身上。這兩節經文間有密切的關係,在加略山上受死的基督,承當了罪人身上的咒詛,具體一點說,基督藉著他受咒詛的死,拯救上帝的選民脫離上帝的咒詛,這是上帝給他的任務,他已完全地達成了。
基督不但拯救他們脫離上帝的咒詛,並且也為他們帶來祝福;不但為他們償還了罪債,也為他們賺得了無限豐盛的生命。正如神學家所說,基督不但藉著他被動的順服拯救選民脫離永死,是他在十字架上所顯明的;他也藉著他自動的順服為選民賺得了永生,是在他順服上帝的律法上所彰顯的。
比方說,有一個人沒有任何的產業,但卻欠人一百多萬的債務,一位善心有錢的朋友替他償清了重債,當然他要對恩人千恩萬謝。問題是這個人現在有多少錢呢?明顯可見,他仍然和以往一樣一貧如洗。基督不但償還了我們的重債,他還為我們賺得永生無限的豐富。基督既為罪人賺得了全部的救恩,又何需我們這些罪人憑功勞再去賺取,這是非常清楚的道理。
沒有一個人能憑著做好事而得救,因為「我們所有的義都如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悔改的眼淚,不能代替基督的寶血,即便我們流淚到永遠,也無法救贖我們一次的過犯。人得救不是靠行為乃是憑信心,賺得救恩的也不是人的信,一個討飯的伸出手未接受佈施,不能說他是因此而賺得那個佈施,所以罪人無法靠著所作的來賺得救恩,乃是憑信心接受。引用司布真的一個比喻:想要憑行為與品德上天堂的人,好像一個想用沙梯爬到天上的人一樣;一個想靠行為、品格,而不靠信心就想得救的人也是如此。
司布真又說:「如果在我們得救的義袍上,補上一塊我們自己的行為或品德,那我們就滅亡了。」
要理問答也說:「信服耶穌基督是上帝所賜的救恩,使我們照著福音的資訊與勸勉,接納基督,唯獨靠他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