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 星期二

《海德堡要理問答》– 人的愁苦 (3)

問9︰那麼,神在他的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不能行的事,豈非冤屈人嗎?
答︰不(a);因為神造人,叫他本來能行律法(b);但人因著魔鬼的試探(c);自甘 悖逆,把自己和後裔行善的這種能力奪去了。

(a) 以弗所書4︰24
(b) 創世記3︰13,提摩太前書2︰13,14
© 創世記3︰6,羅馬書5︰12

一個不可能遵行的命令?

要求一個人作他做不到的事,豈非不公義,不公平,不仁慈嗎?神在他的律法中,吩咐我們作墮落的人不可能作到的事,神是否不公平呢?不﹗神造的人本來是有能力行律法的。但因為墮落,亞當和他的後裔失去了這一天賦。保羅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我們不能遵行律法不是理由,倒是罪行。我們犯罪並非被迫,而是出於自願。

所有人都是罪人

當神命令人順從時,亞當的行為就代表全人類的行為。唉,他不順從,結果懲罰就降到了我們所有人的身上。我們稱之為原罪。原罪的意思是亞當的罪也算在我們身上。也因為他的墮落,我們繼承了罪惡的天性。在亞當裡我們全犯了罪。我們聽從魔鬼要我們踐踏神律法的挑唆,同時也是因為自己邪惡的慾望,自覺自願地違背神的律法。我們再不能作神吩咐我們作的事,全因為我們自己的過錯。

問10︰神是否放任這種悖逆和背信,而讓它們不受刑罰呢?
答︰決不;他極厭惡(a)我們生來就有的罪和本身所犯的罪,並要在今生和永恆中用 公義的審判去刑罰罪惡(b),正如他已宣告︰“凡不時常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都是 被咒詛的”(c)。

(a) 創世記2︰17,羅馬書5︰12
(b) 詩篇50︰21,5︰6,那鴻書1︰2,出埃及記20︰5和34︰7,羅馬書1︰18,以弗所書5︰6
© 申命記27︰26,加拉太書3︰10

神的震怒

主不僅是律法的賜予者,也是我們的審判官。他極厭惡我們的罪。因為聖潔,他對罪極為憎惡,並懲罰它們。摩西說︰“誰曉得他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他該受的敬畏曉得他的忿怒呢?”(詩90︰11)罪惹動了聖潔神的怒氣。他不可能對邪惡無動於衷。神懲罰邪惡,這種懲罰針對我們的原罪,就是我們天生的罪性;但它也針對我們實際的罪行。我們所說實際的罪行,不僅指在行為上犯的罪,也指思想上和言語上所犯的罪。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每天我們都罪上加罪,因此我們的罪債高達諸天。神會不去懲罰這些罪嗎?不,罪惹動神的怒氣。我們在《羅馬書》裡讀到︰“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1︰18)。

刑罰

主的審判是公義的,他完全公正。神是公義的,因此他必須刑罰罪。這裡提到兩種刑罰︰在今生的和在永恆中的。我們所有的人都要在今生受刑罰︰疾病,逆境,災難和死亡。今生的所有愁苦都是罪的惡果。我們受苦,並不是神的過錯,原因在我們自己身上。永恆的刑罰是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必須承受的。

問11︰神不也是慈愛的嗎?
答︰神確實是慈愛的(a),但他同樣也是公義的(b);因此他的公義要求那干犯了 至高神之威嚴的罪惡,必須受到極刑,就是身體和靈魂同樣受到永遠的刑罰。

(a) 出埃及記34︰6,7和20︰6
(b) 詩篇7︰10,出埃及記20︰5,23︰7和34︰7,詩篇5︰5,6,那鴻書1︰2,3

神是慈愛的

神是慈愛的。神在西乃山向摩西顯現時,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埃及記34︰6)。神的一切,包括他的愛在內,都是聖潔完美的。神的愛不像人的愛,後者常常只是溺愛。神的愛與他的震怒並不衝突,這種愛是聖潔的愛︰他愛聖潔因此憎恨罪。他決不能稱曲為直,指鹿為馬。

神也是公義的

神的愛是真誠的,與他的權威和公義並不衝突。神不僅慈愛,而且更是神﹗他慈愛,也公義。大衛稱他為“公義的神”(詩篇7︰9)。讓我們來想一想,我們犯罪,得罪的是誰﹗神充滿威嚴榮耀,是萬王之王。我們得罪的就是這樣一位神。我們膽敢對抗最高的權威,難道還不值得受最嚴厲的懲罰嗎?

永死

最嚴厲的刑罰是死。神對亞當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這句話兌現了嗎?是的,當始祖犯罪時,他就與神隔絕了,不能與他相交。這是靈性上的死亡,他失去了神的眷顧。在他生命的尾聲,死亡降臨了。這是肉體的死亡,他必須死。接下來,是永遠與神隔絕,落在神可怕的震怒之下。這是永恆的死。如果人的歷史在這裡劃上句號,也是公正的。但神在他的憐憫中,為人設計了一條得救的路。



《海德堡要理問答》– 人的愁苦 (2)

問6︰神造人就是如此邪惡和悖逆嗎?
答︰不;神造人原本是善的(a),且按照他自己的形象(b),就是公義和聖潔;以致 他能正確地知道他的創造者神,誠心愛他,與他同住在永福中,讚美,榮耀他(c)。

(a) 創世記1︰31
(b) 創世記1︰26,27
© 以弗所書4︰24,歌羅西書3︰10,哥林多後書3︰18

我們被造時是善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我們邪惡的根源。這邪惡是來自神還是根源於我們自己呢?在《約伯記》卅四章10節我們讀到︰“神斷不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所以神沒有過錯,過錯也不在於神對我們的創造。那麼神創造的人是怎樣的呢?在《創世記》一章31節中我們讀到︰ “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就是說我們被造時身體靈魂都無瑕無疵。

按照神的形象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在答的部分我們讀到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就是公義和聖潔造人。這就告訴我們,神的形象在於屬靈的品性。公義或者公正的意思是,人在樂園中時,完全符合神律法的所有要求。人與神之間的一切都是好的。那時罪不存在,人擁有聖潔。聖潔的意思是人完全向著神,他被造時擁有對神全備的知識,心靈純潔,意志良善。只有通過這種方法,人才可以正確完全地認識他的創造主。因為擁有神的形象,人得以與動物區分開來,有能力與神相交;因為有神的形象,人才能夠愛他的創造者,在永恆的福樂中與他在一起,永遠讚美他,歌頌他。全心全意地愛他的意思是,人不能也不想要別的東西,只願意快樂地與神在一起,永遠讚美稱頌他。

問7︰那麼,這種墮落的人性是從何而來?
答︰是從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在樂園中墮落與悖逆而來(a),因此我們的本性變得敗 壞,我們都在罪裡成孕出生(b)。

(a) 創世記3,羅馬書5︰12,18,19
(b) 詩篇51︰7,創世記5︰3

人的悖逆

罪的根源不在於神和他的創造,而在於人本身。亞當被造時並無罪,也無瑕疵,更不是為了有一天死去,而是要永遠活在榮耀的樂園中。亞當,夏娃是這樣,他們的後裔本來也是這樣。

神要求自願的

但神並沒有把亞當和夏娃創造成不能犯罪的人,因為神不想接受一種被迫的愛和順服,不想亞當和夏娃只是因為沒有別的選擇才愛他。不,神要的是他們自願的愛和順服。

因此他讓亞當自己選擇。他與亞當立了一個約,給了亞當一個考驗︰樂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樹的果實,亞當和夏娃都可以吃。那棵樹“就是分別善惡的樹”,神不允許他們吃上面的果子。如果亞當和夏娃不吃那棵樹上的果子,自願而且完全地愛神,他們就會永遠活在完全的快樂中。一旦他們不順從神的命令,吃那棵樹上的果子,他們就得死,喪失神的眷顧。

亞當和夏娃被造時是完美的,有能力遵行神的命令。因此,在他們心裡並不存在罪的誘惑,他們只需抗拒從外而來的引誘。而順從所得的報償將是空前的福樂︰永遠享受神的眷顧,與神相交–這是他們永遠也不會失去的永生。

這個約也影響到亞當的後代︰亞當的順從將澤被他所有的後代,他們也能享受這樣的報償。但如果亞當犯罪,他的不順從和因此帶來的刑罰將禍及他的後裔。在這個約裡,亞當,我們人類的始祖,代表了當時還未出生的全人類,是他們的元首。按照這個約,他可以贏得救恩,因此我們把它稱為行為的約。

墮落

但可惜的是,亞當沒有順從神。撒旦挑唆人不順服,說是︰“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創世記3︰5)。夏娃和亞當聽了魔鬼的話,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這樣,亞當就違背了神與他所立的約;因為那棵樹是神權威的象徵,他也因此攻擊了神主宰的權能。不吃那樹上的果子象徵著只讓神決定善和惡。但亞當想要更多,他想如神一般,自己決定善惡。因為這一樁行為,亞當變成了罪人,損壞了神創造的傑作–完美的人。亞當成為有罪︰從那一霎那開始他傾向於犯罪。因為他的不順服,所有人都成為有罪。

生來就在罪中

因為亞當和夏娃的罪,人的天性變得如此墮落,以至於所有人都生在罪惡過犯當中。我們在《詩篇》五十一篇5節裡讀到︰“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大衛在這裡不僅談到他所犯的罪行,而且坦承自己有一顆罪惡的心。我們不僅在行為,言語和思想上犯罪,而且我們的天性就是有罪的。人失去了神的形象,因此變成了罪人。“ 犯罪”的意思是“錯過了目標”。因為罪,人錯過了神創造他時為他立的目標︰為神的榮耀而活,得到永恆的快樂。

問8︰是否我們都墮落深沉,以致完全無心向善而只傾向於惡呢?
答︰是(a);除非我們都由神的靈重生(b)。

(a) 創世記8︰21和6︰5,約伯記14︰4和15︰14,16,35,約翰福音3︰6,以賽亞書53︰6
(b) 約翰福音3︰3,5,哥林多前書12︰3,哥林多後書3︰5

失去了神的形象

因為人墮落太深,在他裡面再也沒有了公義和聖潔。人仍然有理性,就是說他仍保留了理智和判斷力的天賦,仍然有一些對神的認識和分別善惡的知識,他的良心仍然說話。但人沒有力量行善。更有甚者,他傾向於惡。人因墮落犯罪而靈性死亡,因此不可能歸回到神那裡;而且人也不想歸回神。他在他的原罪裡固執不改,妄圖自行決定善惡。人不可能從這墮落中救拔自己。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弗二1)。

重生

那麼我們需要什麼呢?人必須由神的靈重生。重生不是指重新投胎,而是指在今生靈性得到完全的更新。神必須行一個奇蹟,必須更新一個人的心靈。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重生是必須的。一個新的開始必須由神創造。

當尼哥底母聽到耶穌說重生時,他不能明白其意。我們也是一樣。重生指的是靈性上的,而不是指肉體上的。重生是通過神的道和聖靈而進行的內在的更新,是新的被造。人完全失落,除了神,誰也不能拯救他。重生不是人的作為,而是神的奇妙大工。人必須經歷一個神蹟︰他的心必須被重生。只有通過這條路,神的形象才能在他身上恢復。


《海德堡要理問答》– 人的愁苦 (1)

 
問3︰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從神的律法(a)。 
 (a)羅馬書3︰20

什麼是人的愁苦?

愁苦究竟是什麼?它是指我們處於一種完全不幸或極端不快樂的境況。我們可以舉出許多例子來︰戰爭,飢餓,爭鬥,失業,毒癮,無家可歸,貧困,疾病和死亡。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煩惱,痛苦和不幸。所有這些愁苦都是罪的惡果。但真正的愁苦影響更為深遠。我們可以在《創世紀》第三章讀到︰我們沒有神。因為人的墮落,我們在這個世上沒有神。所有愁苦都源於罪,就是遠離神。我們失去了神的恩慈良善,他的震怒降臨在我們身上。墮落以後,人就受到神的咒詛。在《羅馬書》第三章9-20節我們能讀到我們的愁苦到底有多深。

從律法中我們得知自己的愁苦

大多數時間我們感受不到這種愁苦。我們常常並不難過,而是快樂地生活。因此,我們不禁要問︰“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答案是︰“從神的律法”。這是從《聖經》得來的答案。在《羅馬書》第三章20節我們讀到︰“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我們不是從報紙上,而是從神的律法中得知自己的愁苦境況。在《羅馬書》第七章7節中,保羅說,若非因律法,他就不知罪。律法是生活的準則。我們的創造主神賜給我們十條誡命(出埃及記20︰1-17,申命記5︰6-21)。我們可以把律法比作一面鏡子。從鏡子裡我們可以看到自己是什麼樣子。神的律法就是這樣一面鏡子,聖靈藉神的律法讓我們看見我們的處境何等悲慘。我們永遠也不能按照律法生活。我越瞭解神要我怎麼活,就越感到我是多麼的罪孽深重。於是我會問︰“那是我嗎?我真的這麼墮落嗎?”

問4︰神的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答︰基督已在《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總括的教訓了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 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a)。
(a)申命記6︰5,利未記19︰18,馬太福音12︰30,路加福音10︰27

律法要求我們愛

我們已經學習到,我們從神的律法中可以得知自己的愁苦境況。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呢?愛﹗對神和對人完全的愛。這是神的律法的總結。

愛神

神的律法中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我們從心底愛他。我們必須在所作,所願,所想的一切事上愛神。在他的律法裡,神對我們的要求多過外在的行動。我們為什麼要作某事,怎樣作某事,都非常重要。神要求我們全心事奉他。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就是這樣吩咐的。他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而只是重複了摩西在《申命記》第六章5節裡說過的︰“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愛人如己
 
其次,我們必須愛人如己。這裡所說的人,是指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我們每天打交道的人,包括我們所有的仇敵。好撒馬利亞人就是一個很好的榜樣(路加福音10︰25-27)。作為神的創造物,每一個人都愛他自己。愛自己意味著抗拒危害,尋求益處。我們對待別人也應如此,應該愛人如己。一句話,神的律法要求我們愛神超過一切,並愛人如己。

問5︰你能完全遵守這誡命嗎?
答︰不能(a);因為我的本性是傾向於憎恨神和鄰舍的(b)。
(a) 羅馬書3︰10,20,23,約翰壹書1︰8,10
(b) 羅馬書8︰7,以弗所書2︰3,提多書3︰3,創世記6︰5,8︰21,耶利米書
17︰9,羅馬書7︰23

神的要求

這樣我們必須從神的律法中瞭解我們的愁苦。這律法要求我們愛神愛人。我們能作到嗎?我們能行出神在律法中要求我們作的一切,能愛神超過一切並愛人如己嗎?神要求完美,而不會滿足於任何次等的東西。因為他是神,本身就完美良善。他決不能容忍邪惡,絲毫都不能容忍,因為他把我們創造得完美。

憎恨神,憎恨人

我能完全地遵行這些律法嗎?回答是︰“不能﹗”學生在此要說實話。只有聖靈在人心裡作工,一個人才能老老實實地作答。若憑己意,我們會以為自己能遵守這律法。我們通常自滿自得。

我們不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為什麼不能呢?因為從本性上來說我們憎恨神憎恨人,這就是我們的愁苦﹗“本性”的意思是天生的;“傾向於”的意思是我們不能也不願不這樣作。我們生來就憎恨神憎恨人︰“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書3︰3)。

可慶幸的是,神常約束這種憎恨和邪惡。如果我們不憎恨不邪惡,我們就不快樂;但神保守我們離開邪惡。在這個世上,任何美善的事都是出於神。


2018年1月7日 星期日

《海德堡要理問答》– 唯一的安慰

問一︰你生與死的唯一安慰是什麼?
答︰ 在生和死兩者之中,我的身體,靈魂(1)都不屬於我自己(2),乃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3),他用寶血完全塗抹了我一切的罪惡(4),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5);他保守我(6),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髮一根也不能掉下(7);他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8)。因為我屬基督,他藉著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9),也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為他而活(10)。
(1) 羅馬書 14︰8。
(2) 哥林多前書 6︰19。
(3) 哥林多前書 3︰23, 提多書 2︰14。
(4) 彼得前書 1︰18,19, 約翰壹書 1︰7, 2︰2,12
(5) 希伯來書 2︰14,約翰壹書 3︰8, 約翰福音 8︰34,35,36
(6) 約翰福音 6︰39,10︰28,帖撒羅尼迦後書 3︰3,彼得前書 1︰5
(7) 馬可福音 10︰30,路加 21︰18
(8) 羅馬書 8︰28
(9) 哥林多後書 1︰22, 5︰5, 以弗所書 1︰14,羅馬書 8︰16
(10) 羅馬書 8︰14,約翰壹書 3︰3

安慰是人必不可少的
在《詩篇》九十首10節 中,我們讀到︰“我們一生的年日。。。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一生最好的年華中也有勞苦和愁煩。這是因為我們都墮落犯罪(創世記3)。在人墮落前,萬物都是美好的。如果人不曾犯罪,萬物都會保持這種美好的狀態。在勞苦愁煩中,我們需要安慰。安慰的意思是用好的東西來抵抗愁煩,甚至勝過愁煩。“安慰”的意思比“慰藉”要廣︰它還意味著“活力”和“活下去的勇氣”。我們一生都需要這種安慰,死時也不例外。
唯一的安慰
教員針對第一個問題問學生這唯一的安慰是什麼。
基督徒會這樣回答︰“我不再屬於自己,而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作為犯罪的亞當的後裔,我曾屬於撒旦,它只希望我毀滅。我的裡面住著罪,我向它屈服,必須遭受正義的懲罰。但基督將我從囚禁中買贖出來,給我自由。為了這個目的,他放棄了他所有的一切,甚至他的生命,更死在骷髏山上,在那裡灑盡了他的寶血。
“不僅救贖了我,象贖買一位奴隸,而且給了我真正的自由。我在撒旦和罪那裡受千重束縛,根本不可能救自己,是他釋放了我。我永遠不再會完全滑跌回魔鬼的權勢之下。如今,我是神的兒女。因為基督救贖了我,我有了一位在天上的父,只要我活著,他就照看我。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為了我的益處互相效力。甚至死對我來說,也只是一道通往天國的大門。聖靈總在我心裡給我這樣的確信。
“聖靈使我為這一切感恩。我渴望借甘心樂意為神而活,事奉他,來表現這種感激。這就是我所稱的天國的極樂﹗”
這裡的問題是針對個人的︰“你的安慰”,不是別人的。得救是個人的事,是不能轉移的。
世上只有唯一的安慰。我們所依靠的所有其它東西,如健康,快樂的生活,金錢,朋友,親屬,有一天都會失去。我們知道這個安慰嗎?我們可以藉著下列問題更好地瞭解答案。
問2︰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答︰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11)︰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12)。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13)。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14)。
(11) 馬可福音 11︰28-30, 以弗所書 5︰8
(12) 約翰福音 9︰41,馬可福音 9︰12,羅馬書 3︰10,約翰壹書 1︰9,10
(13) 約翰福音 17︰3,使徒行傳 4︰12, 10︰43
(14) 以弗所書 5︰10,詩篇 50︰14,馬可福音 5︰16,彼得前書 2︰12,羅馬書 6︰13,提摩太后書 2︰15
三件事
在《詩篇》15首15節中,我們看到主說︰“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在這節經文裡我們可以讀到愁苦,拯救和感恩。
在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中,我們看到基督徒是多麼幸運。現在,對每一個人都很重要的第二個問題臨到我們︰“我怎樣才能與這種安慰有分?我怎樣才能得到快樂的,不朽的生命?這種生命與神和好,為他的榮耀而活。我怎樣才能死得快樂,死時能想到︰當我醒來時,等待我的是光輝燦爛的前程?我怎樣才能說︰這是我的安慰?我必須知道什麼事?然後還有什麼重要的事我必須知道?”
要瞭解一個詞在《聖經》裡的含義,必須通過親身經歷。親身經歷一件事和僅僅聽過或讀過它有著天壤之別,甚至可以說是生與死之間的區別。
這個答案是使徒保羅所寫的《羅馬書》的概略。在這個答案中,我們需要注意三件事︰愁苦,拯救和感恩。
第一件事︰愁苦的教義。
保羅教導我們一個罪人的處境是多麼險惡,因為他實在太罪孽深重了。罪的結果是愁苦。 “愁苦”一詞意指處於被驅逐之境,與神隔絕。如果人這樣死了,他就會永遠沉落在地獄裡。他不可能將自己從這種愁苦中拯救出來。
這種愁苦包括些什麼呢?它包括了三樣東西︰
1. 罪︰罪是人與神隔絕的禍首。
2. 在罪中的無能︰人生來不能使自己脫離罪,只要他不擁有一顆新心,罪就是他的主人。
3. 審判︰神懲罰罪。這種懲罰是我們應得的報應。
第二件事︰拯救的教義
只有基督能拯救我們,深知自己罪孽愁苦的罪人會認識到他是救主。
第三件事︰感恩的教義
當人被基督從罪惡和愁苦中拯救出來時,他就充滿了喜樂。這種喜樂使他對神感恩,因為向神他虧欠了一切。
知道這三件事
信徒是依次經歷這三件事,就像一列火車經過三個車站嗎?不是的。但是,神確實先讓罪人看見自己的罪和愁苦,以此將他引向救主。
沒有經歷愁苦,我們誇口基督就是空洞的。基督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九12)。信徒認識到基督是他的救主以後,餘生對自己,神和基督的瞭解會不斷加深,對愁苦,拯救和感恩的認識會不斷增長。這也是聖靈持續的工作。一個真信徒的生命特徵是與罪,撒旦和住在他心裡的罪惡的情慾不斷地搏鬥,並通過這掙紮在信心中站穩。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七章24,25節中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問題(主日一)
1. 在《聖經》的什麼地方我們讀到有關墮落的記載?(答案1)
2. 人究竟是怎樣墮落的?讀《創世記》三章6節
3. 安慰的意思是什麼?(答案1)
4. 人何時能快樂地死去?(答案1)
5. 什麼是唯一的安慰?(答案1)
6. 基督在哪裡為他子民的罪付出贖價?(答案1)
7. 天父是怎樣安慰人的?(答案1)
8. 誰使人確信這種安慰?(答案1)
9. 人能肯定他將去天國嗎?(答案1)
10. 得救是什麼意思?(答案2)
11. 人在天國裡永遠作些什麼?(詩篇89︰1,啟示錄4︰10,11,7︰10,12)
12. 愁苦是什麼?(答案2)
13. 感恩是如何形成的?(答案2)
14. 人在世上何時才能完全明白這三件事?(答案2)

《海德堡要理問答》的結構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關於人要快樂地死去的話,必須知道的三件事︰他的罪惡所帶來的愁苦;從此愁苦中得救的途徑和對此救贖的感恩。得救意味著接受對罪的赦免,與神和好,今後在永遠的福樂中與他同在,事奉他,讚美他。它也包括了為從所有的罪惡和永死中得救而不盡感恩。

因為要理問答的每一部分都是為教會單個主日設計的,因此把它依“主日”或禮拜日劃分。《海德堡要理問答》有52個主日的課程,與一年的52個禮拜日相應。

內容提要 

前言

主日1是一篇前言,介紹《聖經》教義的重大意義(《海德堡要理問答》是對它的總結)︰生與死的唯一安慰。下一個問題是︰“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回答是“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這三件事組成了基督教教義的要素,也決定了要理問答其餘部分的結構。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主日2-4)主要講述那些未悔改,未通過對罪的赦免和相信耶穌基督與神和好的人的愁苦。

首先,提出最重要的問題︰“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從神的律法。相關的問題是︰ “這種愁苦是從何處產生的呢?”從亞當在樂園裡所犯的罪。接下來的問題是這種愁苦的嚴重程度︰人完全不能為神的榮耀而活;除非神的靈更新他,他的天性總傾向於邪惡。
最後,談到罪在今生和永恆中要受的懲罰。想利用神的仁慈來逃避這種懲罰是行不通的。因為神的公義,他不可能對罪惡視若無睹。只有對罪的懲罰得到完全的承擔,與神和好才有可能。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主日5-31)關於救贖的問題。

問題是救贖是否可能,答案是︰“如果神的公義得到滿足,我們就能得到救贖。”
首先,問題在於︰“救贖怎樣才能實現?”救贖只有通過滿足神的公義才有可能,這就意味著神的律法必須得到完全的遵行,罪必須受到懲罰,神的震怒必須被承擔,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

人可以救贖自己嗎?或者,其他受造物可以幫助我們嗎?不,只有一位中保可以,他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公義的人。這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接下來的問題在於我們怎樣才能認識這位中保︰《聖經》告訴我們,要通過信心。

接下來,在《使徒信經》(對三位一體的神的信仰告白)的基礎上討論信心的內涵。然後,更進一步地討論信心︰信心的益處,信心和行為之間的關係,信心從何而來及信心通過聖禮︰聖餐和洗禮得到加強。

最後討論聖徒的聯合,也提到基督徒的紀律(駁斥偽教義和懲治教會裡可憎的罪行)。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主日32-52)是關於對救贖的感恩。在此強調了信心的果子︰好行為。好行為不 是為了賺得救恩,而是為了表現對所受恩典的感謝。

信心和歸正並肩而行︰基督徒渴望按照神的誡命生活。關於這個問題,重點在討論十誡。

在此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可能達到完全,怎樣才能按照律法的要求而活。這就顯示了禱告的必要性,引出了對完美的禱告–主禱文的討論。

《海德堡要理問答》簡介

為什麼要用這本要理問答?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一本介紹基督教教義的小冊子。為什麼要用這本小冊子呢?難道不能單用《聖經》麼?在《聖經》中,我們讀到先知和使徒的教導。經上寫到第一代基督徒時,說︰“(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2)。使徒的教訓就是《聖經》所教導我們的,而《聖經》所教導我們的實在至關重要。早期教會的歷史已經證明了需要對這一教義進行歸納,以便能夠對信徒進行教導。

第二個原因是︰從一開始就有《聖經》相悖離的觀點向教會挑戰。因此,教會必須捍衛《聖經》真理,駁斥謬誤,這就需要對基督教教義進行總結。

這樣,早在基督教第一世紀,就出現了對《聖經》的簡短總結︰《使徒信經》。之所以這樣給它命名,是因為它具體表達了使徒的教訓,用於教導加入基督教會的異教徒們。它的開篇就宣稱︰“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近一千年後,《海德堡要理問答》誕生了。雖然它更具體,更詳細,但仍然只是《聖經》真理的總結。在這篇要理問答中,除了其他部分,還解釋了《使徒信經》。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怎樣產生的? 

由於人的謬誤,《聖經》真理在中世紀(十六世紀前)的羅馬教會裡被層層烏雲所籠罩。十六世紀後,靠著神的恩典,在馬丁路得(德國)和加爾文(瑞士)等人的領導下,一場複興運動開始了。我們稱之為“改教運動”。

改教運動將《聖經》–神的道重置於中心地位。對概括《聖經》教訓的小冊子的需要相應而生。帕拉提那的德國領地君主–弗雷德三世(Frederick III)吩咐海德堡大學(海德堡為帕拉提那的首府)的兩個年輕神學家烏爾西努(Zacharius Ursinus)和俄利維亞努(Caspar Olivianus)編撰一本包括問題和解答的小冊子,並稱之為要理問答。不僅青少年,而且教會的全體會眾都要用這本小冊子學習《聖經》教義。學習的方法是教師問,學生答。

海德堡要理問答–開始的幾句話

《聖經》記載了許多歷史事件,它們向我們講述了神怎樣對待人,人又是怎樣對待神,神的應許和誡命。同時,《聖經》也包含了關於神和人的教義。這是帶著權炳而來的教義,它要求我們對它確信不疑。

《聖經》告訴我們人是什麼,誰是神。它也明確宣佈,天上地下,只有一個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耶穌基督。

因此,基督教不僅是一種生活方式,它還包含了一種特定的教義︰基督教教義。
《聖經》上記載了在耶路撒冷的早期教會︰“(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2)。他們鑽研使徒的教訓,蒙引導相信這些教義,並渴望更多地瞭解它。

我們希望你們也成為這樣一群人。瞭解基督教教義至關緊要。世上流傳著許多謬誤和希奇古怪的教導,這使得我們必須深入瞭解真正的教義。

《海德堡要理問答》,一本用問答的形式來教導的書。這本書被教會使用,來向男女老少教授基督教教義,已長達四百多年,這本要理問答並不是講授一種新的,或人造出來的教義,而僅僅是傳授《聖經》所教導的。它將《聖經》真理按順序歸納為幾大主題︰神,創造,人的墮落,通過基督的寶血的救贖,聖靈的工作–即使人相信,悔改,歸正成為基督徒。

瞭解和親身經歷這一基督徒教義同樣至關重要。它不僅是用來改變我們的思維,也要改變我們的心靈和言行。我們迫切希望你們通過學習基督教教義深得神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