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 星期五

《海德堡要理問答》– 人的救贖 (3)

問20︰因為亞當,眾人都滅亡了,是否因基督,眾人就都得救呢?
答︰不(a);只有那些借真信心而連接於基督,並接受他所有恩惠的人(b)。
(a) 馬太福音7︰14,22︰14
(b) 馬可福音16︰16,約翰福音1︰12,3︰16,18,36,以賽亞書53︰11,詩篇2︰12,
 羅馬書11︰20,3︰22,希伯來書4︰3,5︰9,10︰39,11︰6

亞當的罪算為我們的
 
亞當所犯的罪也算為全人類的。因為犯罪,亞當失去了他自己在樂園中的地位和永生的權利,也禍及由他而生的整個人類,使我們失去了樂園和永生的權利(主日三)。亞當和他的後裔成為會朽壞的︰必定在靈性上,肉體上死亡,並且要承受永死。

因為亞當的罪,我們人類被敗壞了︰人成為有罪的,除了犯罪,別的什麼也不能作。因此所有的人都受到咒詛和定罪,活該在地獄中永遠忍受神的震怒。

基督的功績算為我們的。
 
基督作為 “第二個亞當”來到。他將罪人從靈性和永恆的死亡中救贖出來。對於那些被基督拯救的罪人來說,他們還是要經歷肉體的死亡,但肉體的死亡只是將他們引入永生的門檻。

基督用他的受苦和受死承受了對罪的刑罰,這樣亞當和他的後裔就可以得到對罪的寬恕。因著基督對神的律法的順從,亞當和他的後裔重新取得了進入永生的權利,這永生是在新樂園–天國裡永遠的福樂。

這樣,基督受苦受死的功勞和他的順服就算作亞當的︰神視亞當,如同他自己已付清罪債,且順服神的律法,因此有權進入永生。亞當得到了基督的功德,完全出乎恩典。

基督通過聖靈將所有這些賜給亞當。為此,他在亞當心中做工,使他相信並悔改。這樣亞當才能相信他的罪已經被赦免了,有一天他將永遠住在新樂園裡。靠這信心,亞當得到了一個新生命,屬靈的生命,就是歸正。如今他願意也開始重新按照神聖潔的律法生活。

與神和好是每一個人都能享受的嗎?
 
現在提出的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所有人既然都在亞當裡死了,是否他們也同樣全在基督裡得到拯救呢?

基督承受了神對罪的全部忿怒,他對神所有誡命的順從都是完美無缺的。因此所有聽到福音的好消息的人,都可能獲得救恩。以賽亞受命傳播神的話︰“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45︰22)。

有人教導說︰因此,會有一天,所有人,甚至魔鬼都將得救。難道神不是慈愛的嗎?但這種觀念是不符合《聖經》的。基督親口說過︰“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馬太福音7︰13)。

因此,若有人問是否所有人都會得救,答案是︰“不能﹗”哪些人能得救呢?只有那些靠信心連接於他,接受他一切恩惠的人方能得救。

還有人教導說,的確不是所有人都會得救,但基督確實是為所有人死,將所有人與神和好。他們說,救恩取決於人的自由意志,人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與神和好的救恩。這是阿民念主義的教義(阿民念是十七世紀荷蘭神學家,以此教義對抗揀選的真理)。這種觀念也是不符合《聖經》的,因為它否認人靈性死亡的真實光景和聖靈工作的必要性。

人墮落太深,即使有神的恩典給與一些幫助,也無法自救。基督說過︰“我為羊捨命” (約翰福音10︰15)。羊是指所有選民,是神從永世以來就揀選得救恩的人。基督在禱告中為他們向父祈求︰“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他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他的”(約翰福音17︰9)。在一次布道中,他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翰福音6︰44)。這吸引人是什麼意思?就是神通過聖靈所作的必不可少的工作。

聖靈將人從死境中救出,賜給他屬靈的生命,在他心中生發信,以此將他帶到基督那裡。

這看上去有些矛盾。這一宣稱豈非與對所有聽到福音的人來就基督的邀請有些衝突嗎?不,不是這樣。事實上,這裡包含了一個我們有限的,受罪影響的心靈所無法領會的奧秘。神的確願意賜給我們恩典,耶穌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約翰福音6︰40)。

所有那些因為自己是失喪的罪人而逃往基督的人都知道他歡迎他們。如果有人沒有聽到基督在福音中對我們的命令︰“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馬可福音1︰15),他滅亡也只是因為他自己的過錯罷了。他滅亡,不是因為神不允許,而是因為他不願意來。

讓我們滿懷敬畏地把神無偽的呼召和神的揀選之間的奧秘交託給神,只誠心地祈求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工作,他願意將基督成就的救恩賜給我們。

聖靈和信心
 
《海德堡要理問答》教導我們︰只有那些借真信心而連接於基督,並接受他所有恩惠的人,才能得救。這裡所提到的有兩件事︰一是聖靈的工作,他將罪人連接於基督。這聯合非常密切,好像他與他們連為一體,這樣兩者就能分擔分享一切︰他分擔他們的罪孽(為此他承受罪的刑罰);他們分享他的公義(這是他用聖潔的生活得來的)。聖靈在人心中作信心之工,使他們相信基督已為他們取得了他們所需要的一切。

他們自己也有分內的工作︰靠信心接受他所有的恩惠–就是他通過受苦受死為他們獲得的一切–作為他們的財富。基督為他們承擔了罪,他們接受他的公義和進入永生的權利,這是何等有福的交換哪﹗

這福分不是因為信心,卻要靠信心接受。信心只是工具,他們因信心成為基督裡面的人。信心是乞丐空空的雙手,神將恩典的禮物放在上面。

這信心既不是人的理性決定,也不是有人聲稱的自由意志的力量。許多人對聖靈在人心中榮耀而大能的工作一無所知。但信心確是聖靈在人心靈中的工作。當聖靈使人確信自己有罪時,他不能不逃往基督,結果在那裡找到了生命和救恩。

問21︰什麼是真信心?
答︰真信心不單是一種確實的知識,借此我把握到神在他的話語裡向我們啟示的一切真 理(a),同時也是一種真心的信靠(b),是聖靈(c)透過福音在我裡面作成的(d), 叫我知道靠著神的恩典,只因基督的功勞(e),神白白地將赦罪和永遠與神和好的救恩 (f)不僅賜給別人,也賜給我。
(a) 雅各書2︰19
(b) 希伯來書11︰1,7,羅馬書4︰18-21,10︰10,以弗所書3︰12,希伯來書4︰16,
 雅各書1︰6
© 加拉太書5︰22,馬太福音16︰17,哥林多後書4︰13,約翰福音6︰29,
 以弗所書2︰8,腓立比書1︰19,使徒行傳16︰14
(d) 羅馬書1︰16,10︰17,哥林多前書1︰21,使徒行傳10︰44,16︰14
(e) 以弗所書2︰8,羅馬書3︰24,5︰19,路加福音1︰77︰78
(f) 羅馬書1︰17,加拉太書3︰11,希伯來書10︰10,38,加拉太書2︰16

信心,是一種確實的知識
 
信心正如希望,屬於人類。有些事雖然我們既沒有親眼看見也無法證實,我們還是相信我們從別人那裡聽到的。但是,我們對我們所相信的常常並不十分有把握。
得救的信心與此截然不同。它是基於神的話語。神說的話是千真萬確的,因為神就是真理。因此一個基督徒的信心是有把握的,確實的知識,他相信神在他的話語裡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理。

首先,一個真基督徒相信神在《聖經》中所說的對他自己的定論︰因為罪,他是失喪的,愁苦的,這成為他親身經歷的現實。

但是,他也相信神有關赦罪和永生的應許。神所應許的,他能,也一定會給與,因為他是神﹗

信心是一種真心的信靠
 
因此真信心與真心的信靠攜手並行︰赦罪,公義和救恩也賜給我(不是也許將賜給)。這僅僅出於恩典,我不配得這樣的赦罪,新的義和救恩。但是,基督成就了它們。他用受苦和受死承受了罪的代價,好使我得到寬恕。他用完美的順從,獲得了公義。而神將這公義算為我的,視我為好像從未犯過罪一般。因此,我也通過他獲得救恩。通過他,萬物都是為我的益處﹗

與此相連的希望是永不會落空的。保羅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希伯來書11︰1)。一個信徒不論受到怎樣的打擊,或怎樣的挑戰,他的真信心永遠不會完全消失。

得救信心的作者
 
聖靈在我的心裡,藉著神的話語,作成信心之工。他將信心種在我心裡,又使之成長。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2︰8)。聖靈是怎樣作的呢?在我聽到福音時,他光照我的悟性,更新我的心靈;然後使我相信福音是千真萬確的,而且也是賜給我的﹗

問22︰什麼是基督徒所必須相信的?
答︰就是在福音裡向我們所應許的一切事(a),這福音也就是在我們基督教不容置疑並 全世界所承認的信條中所教訓我們的。
(a) 約翰福音20︰31,馬太福音28︰19,馬可福音1︰15

信心的實質
 
上一個問題主要討論信心的源頭和重要性︰什麼是真信心?現在我們來談信心的實質︰一個基督徒必須相信什麼?回答很簡短︰相信福音中所應許的一切。這個意思表達得非常完滿。正如我們看到的,舊約尤其是新約中都包含了福音的信息。對此有沒有一個可靠的總結呢?有,就是所謂的《使徒信經》。《使徒信經》包含了十二條,因此我們也稱之為基督徒信心的十二條。

《使徒信經》
 
《使徒信經》的十二條為全世界的基督徒所承認。它們是作為對羅馬信眾中悔改歸主的異教徒所作教導的總結而面世。這十二條常用來在信徒受洗之前,作為信仰告白當眾朗誦。

之所以稱它們為《使徒信經》,是因為它們基於使徒的教訓之上。使徒是主耶穌基督的門徒,後來被他派遣到世上作他的使者,好向世人宣揚福音。同時這一教義也基於基督自己的話語之上,難道他不曾說過︰“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教訓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與這個命令一起賜下的,是他的應許︰“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20)。

問23︰這些信條是什麼?
答︰
I 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II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III 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IV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
V 第三天從死裡複活;
VI 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
VII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VIII 我信聖靈。
IX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X 我信罪得赦免;
XI 我信身體複活;
XII 我信永生。阿們。

《海德堡要理問答》– 人的救贖 (2)

問16︰為什麼他必須是真實和無罪的人?答︰因為神的公義要求那同樣犯了罪的人性本身要為罪做出補償(a);但人人都是罪 人,故無人能為別人贖罪(b)。
(a) 以西結書18︰4,20,羅馬書5︰18,哥林多前書15︰21,希伯來書2︰14-16
(b) 希伯來書7︰26-27,詩篇49︰7,彼得前書3︰18

中保︰真實而無罪的人。
 
如果我們能找到一位中保,這位中保首先必須是一個真正的人,他必須是我們的同類,才能代替我們。他必須是人,以便承擔人該承受的刑罰。這是神的要求。神是公義的,不能因為人犯的罪懲罰天使或動物。“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18︰4)。

同時,這位中保必須是一位無罪的人,自己沒有罪性,也不曾犯過任何罪,亞當的罪孽在 他身上不存在。一個有罪的人是不能為別人替罪的。只有一位無罪的人才可能替別人贖罪。
作為一位無罪的人,他也必須完全順從神所吩咐的,用此方法為我們贏得永生。

問17︰為什麼他必須同時是真神呢?
答︰他要透過他神性的能力(a),在他人性中(b)擔負神的忿怒(c),如此便為我 們取得並恢復了公義和生命(d)。
(a) 以賽亞書9︰5,63︰3
(b) 以賽亞書53︰4,11
© 申命記4︰24,那鴻書1︰6,詩篇130︰3
(d) 以賽亞書53︰5,11

中保︰也是真神
 
人不能承受神對罪的無限忿怒,因此我們的中保必須也是真神。他必須在短暫的時間裡承 受神的忿怒,永遠的刑罰,一直到最後。只有這樣他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這位中保是通過他的人性受苦,來承擔對罪的刑罰。但是,他的人性要靠他的神性來支持,才能承受這樣無限的重擔。如果他不同時也是真神的話,就會被重擔壓垮。同時,他必須是真神,才有能力征服死亡,靠他神性的能力從死亡中複活。

必須也是真神,才能通過聖靈將罪人從靈性的死亡中拯救過來,將他的公義賜給他們。這樣神將這位中保的公義,他對神的律法完美的順服算為罪人的,就好像是他們自己完全遵行了神的律法。然後,神就視罪人為無罪,有權得到永生。這樣他們就在中保裡接受了他們在亞當裡所失去的︰與神和睦相處。因為他既是人,同時又是永生神,他的功勞就有了無限的價值。因此無人可以計數的群眾,通過他得到了神的寬恕,與神和好(啟示錄7︰9)。

這位中保必須給這些人新的生命。聖靈把中保的功勞應用在罪人身上,同時把這一寶藏藏在人的心裡和生命中。為此聖靈住在那些他使之靈性複活的人心裡,在那裡點燃他們的信心之火,賜給他們新的力量,好讓他們自己重新能按照神的律法而活。

最後,中保還通過他的聖靈,賜給信徒永遠的生命。

使徒彼得是這樣描述這位中保的︰“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使徒行傳5︰31)。

問18︰誰是那位中保?誰同時是真神(a),又真的(b)是無罪的人(c)?
答︰我們的主基督耶穌(d),“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e)。
(a) 約翰壹書5︰20,羅馬書9︰5,8︰3,加拉太書4︰4,以賽亞書9︰6,耶利米書23︰6,  瑪拉基書3︰1
(b) 路加福音1︰42,2︰6-7,羅馬書書1;3,9︰5,腓立比書2︰7,
 希伯來書2︰14,16-17,4︰15
© 以賽亞書53︰9,11,耶利米書23︰5,路加福音1︰35,約翰福音8︰46,
 希伯來書4︰15,7︰26,彼得前書1︰19,2︰22,3︰18
(d) 提摩太前書2︰5,馬太福音1︰23,提摩太前書3︰16,路加福音2︰11,
 希伯來書2︰9
(e) 哥林多前書1︰30

中保︰主耶穌基督
 
這時,這位中保和救主的名字出現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是神子,是真神,與聖父與聖靈同為一,三位一體的真神。他們是三位,卻又同為一︰這是神的奧秘,是我們所無法理解的。

神子依然是神,但同時也取了我們人的性情。人的性情因亞當的罪而受損,屈服在苦難和死亡的權勢之下。這樣他真的成為我們中間的一個。但他能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翰福音8︰46)–誰敢說我犯過哪怕一樣罪呢?亞當的罪算在所有的人身上,但不能算在他身上(主日三)。他不是在罪中受孕,也沒有生於罪中;因他是由一種奇妙的方式出生的︰生於童貞女馬利亞(主日十四)。他是人,又是神,是人和神的合一。

先知,祭司和君王
 
父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他教導我們在神的道–《聖經》中的每一件事;教導我們相信並憑信心按照神的話語而活,他是怎樣作這一切的呢?靠他的聖靈,基督光照靈性瞎眼和愚昧的罪人。他們得以認識神的良善和聖潔,他們自己罪惡失喪的處境,和基督在受苦中的代贖能力。這些都是基督作為先知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因為基督的受苦和死亡,罪人得到了寬恕。這是基督作為祭司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基督的所有善行都算成他們的,就好像是他們自己做的一樣。這樣,信徒被聖靈更新,好以一顆新心愛神,並願意按照神的律法而活。這是基督作為君王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完美的救主︰他將我們從罪惡,死亡,魔鬼和地獄中拯救出來。
這一切是如此令人驚異,卻是完全的事實,決非幻想﹗

問19︰你從哪裡知道這事呢?
答︰從神聖的福音,這是神自己首先在樂園裡啟示的(a),以後由神聖的族長(b)和 先知(c)宣佈了,再由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了(d),最後由他獨生愛子成就 了(e)。
(a) 創世記3︰15
(b) 創世記22︰18,12︰3,49︰10
© 以賽亞書53,42︰1-4,43︰25,49︰5-6,22,33,
 耶利米書23︰5-6。31︰32-33,32︰39-41,彌迦書7︰18-20,
 使徒行傳10︰43,3︰22-24,羅馬書1︰2,希伯來書1︰1
(d) 希伯來書10︰1,7,歌羅西書2︰7,約翰福音5︰46
(e) 羅馬書10︰4,加拉太書4︰4,3︰24,歌羅西書2︰17

新舊約中的福音應許
 
福音就是︰在基督裡,罪人得完全的救贖和永遠的救恩成為可能。“福音”一詞的意思就是“好消息”。

在新約,舊約裡都提到福音。在整本《聖經》的開篇,我們讀到亞當和夏娃被逐出樂園,但神也在“母系應許”中應許救贖他們︰“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基督用他的受苦和受死(即他的腳跟受傷)和他的複活傷了撒旦的頭,救贖了他的兒女。這就是 “母系應許”。

這一應許不僅為人所宣揚,所流傳,而且也為神所確認。就這樣,應許傳到族長們,就是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神的先知們(就是神呼召作他的使者的人)也一再向世人傳揚這一應許。這是有耳能聽的福音。

神也因他的良善,在他吩咐的獻祭和其他禮儀中向人們顯明這一應許。獻祭和其他禮儀都是舊約時代的莊嚴的宗教儀式(比如潔淨禮)。獻祭預表了耶穌基督承受罪的刑罰,潔淨禮象徵重生。這是有眼可見的福音。

終於,應許中的那一位來了﹗在他裡面所有的應許都成為現實。問題在於︰他是為誰而來?我們怎樣才能與他的功績有分?

《海德堡要理問答》– 人的救贖 (1)

問12︰既然我們因神公義的審判,應受到今世和永遠的刑罰,那麼我們怎麼才能逃避這刑罰,並且能再次蒙神恩寵呢?
答︰神要求他的公義得到滿足(a),因此我們必須滿足他的公義,不是由我們自己達 到,就是由別人完成(b)。
(a) 創世記2︰17,出埃及記23︰7,以西結書18︰4,馬太福音5︰26,
  帖撒羅尼加後書1︰6,路加福音16︰2
(b) 羅馬書8︰4

通過滿足神的公義,才能與神和好
 
在《聖經》中,當浪子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 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路加 福音15︰18-19)時,真是激動人心。他是在尋找回家的路啊。他既是為自己的悲慘處境 所逼,也是為自己心裡重新感到的對父親的愛所觸動。把我們從罪孽中拯救出來的救主 耶穌的名字並沒有在主日五中提到,但要理問答的這一部分–“人的救贖”確實是從這 裡開始。當聖靈更新一個人,使一個人獲得靈性上的重生時,首先會使這個人從內心深 處坦承自己的罪孽。這就是聖靈使人知罪的工作。他喚起一個人去尋求救主,這樣他才 會為救主預備地方。正如浪子,我們回家的路始於此。

公正的,對罪義憤填膺的神,怎樣才會饒恕一個有罪的人呢?主日五教導我們,除了承 受對罪的懲罰,沒有別的與神和好的方法。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一個世上的法官尚 且需要維持正義,何況天上的法官。債務必須償清,不是由我們自己,就是由別人代還。

難道神不能就這樣饒恕罪嗎?神不也是這樣要求我們的嗎?沒錯,但我們是有罪的人,必須靠饒恕而活。因此,當別人向我們求饒恕時,我們必須就這樣饒恕他(馬太福音 18︰23-25)。但神是一位聖潔的神,他把萬物都造得完美無缺。他對罪怒不可遏,因為罪是人帶入神的創造中的邪惡。萬物都要重新造過才能恢復完美。只有罪得到懲罰,萬物才能恢復完美,罪才能完全消除︰與神和好,必須先滿足神的公義。

聖靈在人心裡作工而重燃的對神的愛,會使一個人對此連聲贊同。這就是當時浪子的情 形。但是,人接著就會焦急地提出一個問題︰

問13︰我們自己能夠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決不能;實際上,我們天天增添自己的罪咎(a)。
(a) 約伯記9︰2,15︰15-16,4︰18-19,詩篇130︰3,馬太福音6︰12,18︰25,16︰26。

人絕不可能自救
 
我們自己能承受這刑罰嗎?我們自己能償清罪債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決不能。即使今天我們痛下決心再不犯罪,我們的舊債仍然還不勝還。而且我們沒有什麼可用來償債的。這債務不像其他所有宗教教導的那樣,可以用好行為來抵消,因為靠自己我們不再能行善。主耶穌曾經說過︰“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6)。每一天,我們只在罪上加罪。亞當的罪敗壞了整個人類。我們深受罪的污染,以至於若出於我們自己,我們成天除了在思想,語言和行為上犯罪以外,別無作為。這就是我們靈性的敗壞,靈命的死亡。這一事實使人深受打擊,自感卑賤。但神的話語確實是這樣說的︰“他們都偏行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14︰3,也見問答8)。

既然對抗永生神的罪在我們心里根深蒂固,我們所要受的懲罰也就極其嚴厲︰永遠的死,永遠的受苦,被神遺棄在地獄中。這刑罰將永無盡頭。這樣,我們剩下的問題就只有一個,一個非常緊要的問題︰有沒有一位中保,就是一位為無能償債的人代付的人?在受造者中有沒有誰可以這樣作的?

問14︰有任何(僅是)受造者能夠為我們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沒有;首先,因為神不會將人自己所犯的罪加罰於其他任何受造者(a);其次, 僅是受造者不能擔當神對罪惡所發出的永恆忿怒的重擔,而能使第三者從其中得救贖 的(b)。
(a) 以西結書18︰4,創世記3︰17
(b) 那鴻書1︰6,詩篇130︰3

沒有受造者可以幫助我們
 
如果我們人自己不能償債,那麼在我們之外有沒有誰可以替我們代付的呢?一個沒有神 聖能力的受造者,比如天使或者動物可以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同樣很清楚︰沒有﹗

有兩個理由︰由其他受造者代替罪人受罰,這與神的公義不相容。神自己說︰“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18︰4)。

其次,僅是受造物不能承擔無限的刑罰–神的永恆震怒–的重擔。“他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那鴻書1︰6)

那還有誰能幫助我們呢?誰能在一位公義聖潔的神與罪人之間調和呢?誰能付清我們的罪債,將我們從罪和債務中拯救出來呢?

問15︰那麼,我們需要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呢?
答︰一位真實(a)而無罪的人(b),但卻要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就是一位同時 也是真神的(c)。
(a) 哥林多前書15︰21
(b) 希伯來書7︰26
© 以賽亞書7︰14,9︰5,耶利米書23︰6,路加福音11︰22

我們需要怎樣的中保?
 
我們的情形看上去毫無希望︰聖潔的神不能放過罪;有罪的人無能償債;人以外也無受造者能夠幫助。這就引起了一個幾乎絕望的問題︰那麼我們必須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不僅能夠在忿怒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調解,而且本身能夠提供贖價,付清人的罪債呢?
答案中已有一線希望之光。答案沒有說這樣一位中保和救贖主不存在。啊,誰知道....

但我們面前的困難似乎無法解決。這位中保必須是一位真實而完全無罪的人,擁有我們人的真性情。這人擁有人之性情的方式非常特別,是人身上絕無僅有的︰他必須沒有任何罪。同時,他必須有超人的能力,就是說有神聖的能力。實際上,他自己必須也是真神,是人和神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