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 星期四

耶穌的人性

雖然我們不要像哲學家那樣看人,我們還是要知道什麼是構成人性的要素。簡單地說:「他要有一個真實的血肉之軀,還要有一個合理的心靈。他要在一般自然律之下生長發育,有飲食之慾,有憂樂之感。換言之,他要和我們尋常人一樣,飽嘗人世的經驗。」(章立生著《基督論》)
 
所謂合理的心靈,就是有感覺、有智慧、有喜怒之情、有哀樂之感。現在,我們查考福音書,看耶穌有沒有這些構成人性的要素。請看以下的經文:
 
太二十六:26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太二十六: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太二十六:38 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
路二十三: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路二十四:39 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約十一:33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嘆,又甚憂愁。。
來二: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太十一:29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路十:21 正當那時,耶穌被聖靈感動就歡樂,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約十二:27 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
西二:3 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
路二:40-52 孩 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上帝的恩在他身上。每年到踰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當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守滿了節期, 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以為他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親族和熟識的人中找他,既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找 他。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 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他就同他們下 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來二:10-18 原 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 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又說:『我要倚賴他。』又說:『看哪,我與上帝所給我的兒女。』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 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 的人。
來五:8 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
太四:2 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
太八:24 海裡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
太九:36   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
可三:5 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
路二十二:44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約四:6 在那裡有雅各井。耶穌因走路睏乏,就坐在井旁。那時約有午正。
約十一:35 耶穌哭了。
約十二:27 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
約十九:28-30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上帝了。
來五:7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從以上這些經文,我們可以清楚看到耶穌是有血有肉,有感覺、有智慧、有喜怒之情、有哀樂之感。他是真正的人,不是基督教敵對者所說的幻影。

基督人性的適切性


    耶穌是一個完全的人對基督徒的信仰和神學含有重要的意義:

.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對我們含意極深。他不是一位「太空人/外星人」為人類而死在十字架上。他是真正的人,因此可以為我們的罪或是敗壞的人類付上這贖罪祭。

. 耶穌才是那真正的人能體念我們的需要。他面對真正的試探,明白「真的人/完全的人」是如何經驗試探。他憑著他曾勝過試探才懂得如何幫助「曾失敗」的人。

. 耶穌讓我們認識真的人性。人類不可以向地上任何人性或是「聖賢」作為完全的表樣。人都應該學像耶穌基督。

. 基督徒應該學像耶穌。上帝再次藉著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新生命,這新生命或是上帝已赦免了罪的人應該以耶穌作為學習的標準。

. 人性是好的。基督徒並不需要以苦行來對付自己的人性。耶穌一樣以這人性來勝過這世界的試探。

. 上帝並不是那麼「不能捉摸的」(transcendent)。他曾經生活在地上,並受過一切的試探。因此約翰這樣表達說:道成肉身,住在我們當中,充滿恩典和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就是上帝獨生子的榮光。(1:14)

耶穌的無罪性

      耶穌的無罪性也是基督人性論的一個重要課題。這裡所提的問題是耶穌是否有罪,或者問他是否會犯罪。聖經對這問題的答案是清楚及肯定的:就是他是有可能犯罪,但是他沒有犯過罪,因此他沒有罪。可從兩個方面詳細的回答:

  一. 聖經指明他沒有犯罪:

          希伯來書的作者肯定的說「他在任何方面的試探與我們(常人)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耶穌被形容為「一位聖潔無瑕疪的大祭司。」(來7:26;9:14)彼得形容耶穌說他是「那聖者(那聖潔的上帝)。」(約6:69),並且耶穌「沒有犯罪,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過犯。」(彼前2:22)約翰說「除了他是沒有罪的。」(約一3:5)保羅確定耶穌是「無罪的。」(林後5:21)

  二. 耶穌自稱是聖潔的:

          他問他的聽眾:「誰可以判我有罪。」(約8:46),沒有人敢指責他。他堅持說:「他時刻討那差他來的(天父上帝)的喜悅。」(約8:29)他守了誡命(約15:10)。他教導門徒要認罪和求赦免,但是他從來沒有這樣做過。他沒有到過聖殿去為罪獻祭。彼拉多的妻子說「不要觸犯這義人。」(太27:9)在十字架上的強盜甚至說「這人沒有過犯。」(路27:41)出賣主的猶大說:「我犯罪,因為我出賣了義人。」(太27:4)

      另外的問題是,如果耶穌沒有罪,那他的人性是否與一般的人類一樣?一些神學家認為,人性的一個要素就是接受試探並且犯罪。這問題使人懷疑耶穌受到的試探是否是一個真正的試探。有一位神學家認為如果一個人沒有在試探中犯罪是因為他沒有受過真正的試探。聖經給的答案是清楚的:耶穌所受的試探是真正的,並且與人類一樣(來4:15),另外,耶穌所受的試探甚至遠比常人更加嚴厲(太4:1-11耶穌真正面對魔鬼的引誘和試探;路22:44耶穌如何掙扎成就天父的旨意被釘在十字架上。)

      那麼,耶穌是否會犯罪?也就是說,耶穌也是上帝,那他會否/可能犯罪?當然,耶穌擁有的人性使他可能犯罪,但是他沒有犯罪。那麼,是什麼使他勝過罪惡?我們只有回答說,是耶穌,這位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人的基督。這位勝過罪惡的耶穌並不只靠憑是他的神性,也是憑他的人性。

      最後的問題當然是,何謂人性(humanity)?聖經所指的人性,應該是指那完整的人性,就是上帝起初所創造的亞當和夏娃的人性,也就是說,還沒有犯罪以前的亞當和夏娃的人性才是真正的人性。無罪的上帝不會造一個有罪的人類。完整/真正的人性也就是沒有犯罪前的亞當和夏娃所擁有的人性。犯罪了的人類的人性已經是一個腐敗/墮落的人性,這並不是完全的人性。因此,我們不能問耶穌是否有我們的人性,而是應該問,我們是否有耶穌的人性才對。現在人類所擁有的人性是已經敗壞了的人性,擁有原罪的人性。耶穌才是真正的人。

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對基督人性的討論

布特曼的思想比巴爾特的更偏激。布特曼先把歷史分成兩種類:事件史(Historie,客觀的事件)及故事史(Geschichte,信心的接受)

布特曼認為人們很難去認識耶穌的事件史,只能憑信心去接受聖經中講述的耶穌故事史。他認為信心不需要歷史,最重要是你信不信耶穌是上帝或是上帝的兒子,也就是說你信不信初早期教會所傳的信息或是初早期教會的教義。最重要是信心是否有與上帝發生效力,是否有改變那人的生命。

他還提出加6:14說,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因此,並不是那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有什麼作用,而是一個人的私慾是否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同樣的,布特曼說並不是耶穌的復活有什麼作用,而是那個人是否已經從舊的生命復活過來。

    可見布特曼是認為今日的人是否能憑信心去接觸那初早期教會的信息。正統教會堅持認為必須按保羅所說,是那歷史的耶穌的復活才能真正的成為我們信心的基礎(林前15:12-19)

巴爾特(Karl Barth) 對基督人性的討論


    在其著名的巨著《教會教義學》(Church Dogmatics)中,巴爾特受存在主義哲學家齊克果(Kierkegaard)思想的影響,寫出他的基督論。

    齊 克果認為人認識耶穌最主要的因素是一個人的「信心」,看不看到耶穌並不是重要的因素。藉著這一點,巴爾特認為今日的人極難認識歷史的耶穌,也認為地上的耶 穌所行的事蹟並不能完全表達出上帝的啟示。巴爾特最後結論說一個人得著上帝的啟示的關鍵點是在乎那人是否與上帝相遇,發生關係,對於那客觀的歷史的耶穌並 不重要。

    巴 爾特甚至認為即使一個人能夠完全正確地認識耶穌,他也不能夠完全認識上帝。他指出聖經也有這樣的記錄,即使當時的人親眼見到耶穌所行的神蹟也只不過覺得驚 奇,並沒有真正認識上帝,甚至把耶穌釘十架。他總結說,那血和肉的耶穌並沒有使彼得認識上帝,而是天父上帝親自感動彼得去認識他,彼得也必須憑信心去接受 耶穌是基督。

    我們對這樣的說法有所保留。巴爾特的神學是先把歷史和信心分開,認為認識上帝完全是信心的事,歷史並沒有幫助。信仰的基督的基礎必須建在歷史的耶穌這實事上。是歷史的耶穌,或人性的耶穌,引導我們去認識那神性的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