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教會的定義和識辨

    教會之簡明的定義:教會就是在天上……地上那一群信徒。他們很平凡的在信心和真實的教義上合一,共同領受聖禮並共同崇拜。這教會被稱為大公普世教會,因它包括了任何地點,任何時間裡的信徒,也包括了舊約的聖徒,沒有區域、國界、種族、宗系的分別,更不分狀況、性別,年齡和種類。信徒皆是這教會的會友和子民。

    然 而這教會竟然存有兩種狀況:得勝的教會和爭戰中的教會。前者乃指蒙基督寶血救贖得勝的信徒,是存在天上的,是自從亞當以來直到世界的末了,凡與眾聖徒同得 基業的信徒。爭戰中的教會乃指在地上凡宣稱基督為主的信徒,是參與屬靈爭戰的教會。在這二者之間不可能存在羅馬天主教所述在煉獄中的信眾群體。

    爭戰中的教會可從兩方面來肯定,一方面即為上帝所揀選有信心、活躍的信徒。這也就是說教會是無形的看不見的,也就是指那昔在、今在、及將來一切上帝所揀選的人,是基督的新婦。

    從另一方面來看,教會包括了一切凡承認基督的人,這既然是指有形可見的教會,包括了一般信徒,就是指凡分散世界各處信靠又宣告基督的信徒,他們雖在敵對和逼迫中,仍得上帝的潔淨和保守,成就聖經預言教會是長存的(詩89; 132;16);這教會也包括了特別信徒,就是指某地區的地方信徒教會。

    地方教會為事奉教導職事的中心,為完成一般普世性教會所不能完成的門訓和教牧關切事務。

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人的愁苦與律法之要求

    說到愁苦,我們會問甚麼是愁苦?

    它是指我們處於一種完全不幸或極端不快樂之境況。我們可以舉出許多例子來︰戰爭,飢餓,爭鬥,失業,毒癮,無家可歸,貧困,疾病和死亡。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煩惱,痛苦和不幸。所有這些愁苦都是罪的惡果。

但真正的愁苦影響更為深遠。我們可以在《創世紀》第三章讀到︰我們沒有神。因為人的墮落,我們在這個世上沒有神。所有愁苦都源於罪,就是遠離神。我們失去了神的恩慈良善,他的震怒降臨在我們身上。墮落以後,人就受到神的咒詛。在《羅馬書》第三章9-20節我們能讀到我們的愁苦到底有多深。

但是大多數時間我們感受不到這種愁苦。我們常常並不難過,而是快樂地生活。因此,我們不禁要問︰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答案是︰從神的律法。這是從《聖經》得來的答案。在《羅馬書》第三章20節我們讀到︰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我們不是從報紙上,而是從神的律法中得知自己的愁苦境況。在《羅馬書》第七章7節中,保羅說,若非因律法,他就不知罪。律法是生活的準則。我們的創造主神賜給我們十條誡命(出埃及記201-17,申命記56-21)。我們可以把律法比作一面鏡子。從鏡子裡我們可以看到自己是什麼樣子。

神的律法就是這樣一面鏡子,聖靈藉神的律法讓我們看見我們的處境何等悲慘。我們越了解神要我們怎麼活,就越感到我是多麼的罪孽深重。於是我們會問︰那是我嗎?我真的這麼墮落嗎?

神的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基督已在《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總括的教訓了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 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因此,我們可以說上帝設立之律法,是要求我們愛﹗對神和對人完全的愛。這是神的律法的總結。

神 的律法中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我們從心底愛他。我們必須在所作、所願、所想的一切事上愛神。在他的律法裡,神對我們的要求多過外在的行動。我們 為什麼要作某事,怎樣作某事,都非常重要。神要求我們全心事奉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就是這樣吩咐的。他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而只是重複了摩西在《申命 記》第六章5節裡說過的︰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其次,我們必須愛人如己。這裡所說的人,是指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我們每天打交道的人,包括我們所有的仇敵。好撒馬利亞人就是一個很好的榜樣(路加福音1025-27)。作為神的創造物,每一個人都愛他自己。愛自己意味著抗拒危害,尋求益處。我們對待別人也應如此,應該愛人如己。一句話,神的律法要求我們愛神超過一切,並愛人如己。

這 樣我們必須從神的律法中了解我們的愁苦。這律法要求我們愛神愛人。我們能作到嗎?我們能行出神在律法中要求我們作的一切,能愛神超過一切並愛人如己嗎?神 要求完美,而不會滿足於任何次等的東西。因為祂是神,本身就完美良善。祂決不能容忍邪惡,絲毫都不能容忍,因為祂把我們創造得完美。

我們能完全地遵行這些律法嗎?回答是︰不能﹗

只有聖靈在人心裡作工,人才能知道自己是無法完成上帝之要求。若憑己意,我們會以為自己能遵守這律法。

我們不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為什麼不能呢?因為從本性上來說我們憎恨神憎恨人,這就是我們的愁苦﹗本性的意思是天生的;傾向於的意思是我們不能也不願不這樣作。我們生來就憎恨神憎恨人︰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書33)。

可慶幸的是,神常約束這種憎恨和邪惡。如果我們不憎恨不邪惡,我們就不快樂;但神保守我們離開邪惡。在這個世上,任何美善的事都是出於神。

罪與重生

        律法使我們知“罪”,也告訴我們愁苦是由“罪”引起的。當然律法之作用不是光讓人知“罪”,更是告訴我們︰上帝之要求。因此,律法不是壞的,壞的是人因為“罪”的緣故無法達到上帝的要求。於是有人認為既然人做不到,就沒意義,乾脆廢除算了!

非也!斷不廢除,因為律法是上帝的心意,連主耶穌都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17-18節﹚

既然是成全,我們現在就要來思想為何上帝要立這樣的標準。

首先,我們被造時是善的,上帝造人原本是善的(創世記131),且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創世記12627),就是公義和聖潔;以致 他能正確地知道他的創造者上帝,誠心愛他,與他同住在永福中,並要讚美且榮耀祂(以弗所書424,歌羅西書310,哥林多後書318

人 既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所以人原本是公義和聖潔。人在樂園中時,完全符合上帝律法的所有要求,人與上帝之間的一切都是好的。那時罪不存在,人擁有聖 潔。聖潔的意思是人完全向著上帝,他被造時擁有對上帝全備的知識,心靈純潔,意志良善。只有通過這種方法,人才可以正確完全地認識他的創造主。因為擁有上 帝的形象,人得以與動物區分開來,有能力與上帝相交;因為有上帝的形象,人才能夠愛他的創造者,在永恆的福樂中與他在一起,永遠讚美祂,歌頌祂,全心全意 地愛祂,人不會要別的東西,只願意快樂地與上帝在一起,永遠讚美稱頌祂。

因此罪的根源不在於上帝和祂的創造,而在於人本身。亞當被造時並無罪,也無瑕疵,更沒有死亡這件事,而是要永遠活在榮耀的樂園中。亞當,夏娃是這樣,他們的後裔本來也是這樣。

但上帝並沒有把亞當和夏娃創造成不能犯罪的人,因為上帝不想接受一種被迫的愛和順服,不想亞當和夏娃只是因為沒有別的選擇才愛祂,上帝的心意是他們自願的愛和順服。

因此上帝讓亞當自己選擇。祂與亞當立了一個約,給了亞當一個考驗︰樂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樹的果實,亞當和夏娃都可以吃。那棵樹就是分別善惡的樹, 上帝不允許他們吃上面的果子。如果亞當和夏娃不吃那棵樹上的果子,自願而且完全地愛上帝,他們就會永遠活在完全的快樂中。一旦他們不順從上帝的命令,吃那棵樹上的果子,他們就得死,喪失上帝的眷顧。

亞當和夏娃被造時是完美的,有能力遵行上帝的命令。因此他們可以抗拒從外而來的引誘。而順從所得的報償將是空前的福樂︰永遠享受上帝的眷顧,與上帝相交這是他們永遠也不會失去的永生。

這 個約也影響到亞當的後代︰亞當若順從的話,他所有的後代也蒙福,他們也能享受這樣的報償。但如果亞當犯罪,他的不順從和因此帶來的刑罰將禍及他的後裔。在 這個約裡,亞當我們人類的始祖,代表了當時還未出生的全人類,是他們的元首。按照這個約,他可以贏得救恩,因此我們把它稱為行為的約。

但可惜的是,亞當沒有順從上帝。撒旦挑唆人不順服,說是︰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

夏娃和亞當聽了魔鬼的話,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這樣,亞當就違背了上帝與他所立的約;因為那棵樹是上帝權威的象徵,他也因此攻擊了上帝主宰的權能。不吃那樹上的果子象徵著只讓上帝決定善和惡。但亞當想要更多,他想如上帝一般,自己決定善惡。因為這一樁行為,亞當變成了罪人,損壞了上帝創造的傑作完美的人。亞當成為有罪︰從那一霎那開始他傾向於犯罪。因為他的不順服,所有人都成為有罪。

因為亞當和夏娃的罪,人的天性變得如此墮落,以至於所有人都生在罪惡過犯當中。我們在《詩篇》五十一篇5節裡讀到︰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大衛在這裡不僅談到他所犯的罪行,而且坦承自己有一顆罪惡的心。我們不僅在行為,言語和思想上犯罪,而且我們的天性就是有罪的。人失去了上帝的形象,因此變成了罪人。犯罪的意思是錯過了目標。因為罪,人錯過了上帝創造他時為他立的目標︰為上帝的榮耀而活,並得到永恆的快樂。

因 為人墮落了,在他裡面再也沒有了公義和聖潔。人仍然有理性,就是說他仍保留了理智和判斷力的天賦,仍然有一些對上帝的認識和分別善惡的知識,他的良心仍然 說話。但人沒有力量行善。更有甚者,他傾向於惡。人因墮落犯罪而靈性死亡,因此不可能歸回到上帝那裡;而且人也不想歸回上帝。他在他的原罪裡固執不改,妄 圖自行決定善惡。人不可能從這墮落中救拔自己。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

人必須由上帝的靈才能重生。重生不是指重新投胎,而是指在今生靈性得到完全的更新。上帝必須行一個神蹟,必須更新一個人的心靈。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翰福音33)。重生是必須的,一個新的開始必須由上帝創造。所以重生就是再創造。

當 尼哥底母聽到耶穌說重生時,他不能明白其意。我們也是一樣。重生指的是靈性上的,而不是指肉體上的。重生是通過上帝的道和聖靈而進行的內在的更新,是新的 創造。罪使人完全敗壞,除了上帝,誰也不能拯救他。重生不是人的作為,而是上帝的奇妙大工。人必須經歷一個神蹟︰他的必須被重生。只有通過這條路,上帝的 形象才能在他身上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