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9日 星期六

從聖經去認識撒旦

 

撒旦是什麽?有誰見過撒旦嗎?「撒旦」這個名字在聖經常常出現嗎?

「撒旦」這兩個字在聖經很少出現,有60多萬字的舊約聖經只有四處經文出現「撒旦」的字眼,其中創世紀完全沒有提到「撒旦」,只是用蛇來代替,直到新約的啓示錄才指出創世紀中迷惑人類始祖的蛇就是撒旦(「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因此,對撒旦的了解要從全本聖經入手研究,這樣對撒旦的解釋才很中肯、很準確。

    從希伯來文看,撒旦的意思是抵擋者、背叛者、攔阻者,這是上帝給它起的稱號。那麽,撒旦是從哪裡來的?根據清教徒傳統解釋,「這個抵擋者是大有能力的,它本來是很順從(上帝)的,是有權柄、有能力,遵行上帝旨意的靈體,後來因爲心中産生驕傲的念頭,變成抵擋上帝旨意的。」

我們從以西結書和以賽亞書都可找到支持這種解釋的經文(以西結書28:14-19,以賽亞書14:12-15)。

    詳細來講,撒旦本來是有智慧的天使長,滿有智慧、能力,遵行上帝的旨意和命令;後來,因爲心中萌生驕傲的念頭妄想與上帝同等,結果撒旦墮落變質,背叛上帝並阻擋祂的旨意。它墮落後,原本跟從它的一大群天使都跟著一起墮落,組成撒旦的軍隊。此外,撒旦是背叛上帝的最高的受造物,而且人被造是發生在撒旦背叛事件之後的事情。

 

教會小組的聖經基礎

 

    教會小組並不是現代社會的産物。其實有著長久歷史的發展,也有深厚的聖經基礎。本部分主要從聖經裏的記載來看教會小組。在新舊約都有提及而且運用小組的功能來完成上帝的旨意。我們來看下面的一些例子。

(1)舊約

上帝使用挪亞一家八口,使之分別爲聖,並遵守上帝的吩咐造方舟,宣布上帝的審判,藉著這個家庭小組來完成上帝的旨意,成就了上帝與其子民之間的早期盟約(創世記7-9章)。

    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開始時自己一人日理萬機而疲憊不堪。會衆也因裁决緩慢不周而怨聲載道。上帝藉著其岳父葉忒羅來指示摩西,使用小組行政原理來解决問題。根據建議,摩西從以色列中挑選了有才能的人,立他們爲不同等級的首領,分級來處理衆人的案件,使以色列民衆得到有效的治理和照顧(出埃及記18:13-26)。

(2)新約

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間,除了傳揚天國的福音,同時也訓練一批門徒來承接他的使命,把福音傳遍天下。耶穌與十二門徒朝夕相處,藉著小組的功效,將天國的教訓及屬靈的生活模式刻在門徒的心中。又以小組的方式訓練他們如何事奉。

    另外,小組生活原則也有其深厚可靠的聖經依據。教會小組的宗旨在於信徒可以在小群集體生活中,操練彼此包容、相互鼓勵、共同堅立、一起復興的群衆意識,使信徒可以過符合聖經教訓的團契生活。其中的生活原則在整本聖經,特別是在新約中,有著非常詳細而深刻的論述。如彼此相愛相顧、互爲肢體、彼此接納饒恕和包容、彼此勸勉安慰代禱、同心合意、靈裏合一等。

 

 

預定與得救

    三種不同的預定救贖論:

    Supra  = 極端的加爾文派(上帝的預定與揀選的決定早於創世人前)

    Infra  = 保守加爾文派(上帝的預定與揀選在人類墮落之後)

    Sub   = 溫和的加爾文派和亞米紐派(上帝創造人之前沒有預定其墮落,只是            預知其墮落)

    這三種派別的人也在今日牧養上有不同的行為:Supra的人是不相信佈道會的,一卻都在未出生之前定了;Infra的人舉行佈道會也不呼召,上帝決定了那些人是得救的;Sub的人開佈道會,也呼召,但是不要太勉強人信主。

    學者也把預定救贖論分為二種理論:

一. 有限贖罪說(Particular - Limited Atonement)

   

    大部份加爾文主義者認為基督之降生是要選民(the Elect)得救,因此主張基督只為屬自己的選民而死。這派別的人有以下的看見:

1.  贖罪乃為特定對象。選以下經文 :

   

太1:21 (耶穌是為了自己的百姓)

   

約10:26-27 (耶穌指明他有屬自己的羊)

   

徒20:28 (耶穌的血只買贖他自己的教會)

   

羅8:29,30,33,34 (耶穌只為眾人而死,這眾人是指上帝所預定的)

   

約17:9 (耶穌只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

   

可10:45 (人子來是作多人的贖價,不是眾人)

2.  認為這是合乎邏輯的,因為上帝不會浪費基督的血給那些不得救的人。

    一般上,學者評定這是一個極狹義的救贖論。

二. 普世贖罪說(Universal Atonement)

   

    此說認為上帝的恩典是偉大無限的,基督的救贖也是為全人類的,因此認為上帝有意安排所有的人都有蒙救贖的機會。

1.  贖罪乃為全人類。選定經文有:

   

約1:29 (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3:16 (上帝愛世人…)

   

林後5:14 (基督的一人之死既替眾人死)

   

來2:9 (基督為人人嘗了死味) 但不主張人人都得救,尤其是那些雖然嘗過          救恩但又再踐踏上帝的兒子的人(來10:29))

2. 反對有限贖罪說,因為上帝要求人可以來到他面前得救恩(太11:28凡勞苦擔重的都可以來;約3:16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也認為福音要傳遍天下,基督的救贖也是藉著這福音去執行(太24:14;28:19;徒1:8)。

    這是亞米紐派及溫和的加爾文派的立場。

   

    今天也有一些神學家堅持普世贖罪說,認為上帝的救恩偉大無限,足夠所有的罪人或是足夠除去最大的罪惡,因此有一天上帝會拯救所有的人。至於如何進一步的解釋這理論,卻有待不同的神學家去說明。

得救的主觀和客觀層面

   

    基督為罪人死是贖罪的客觀面,這乃是由上帝方面所擔任;而一個人接受基督的贖罪,從聖靈重生是贖罪的主觀面。這主觀面是人憑自由意志的抉擇,用信心接受而實現的。

   

    我們必須兼顧神人雙方在贖罪上所擔任的角色:

客觀: 上帝 -> 以慈愛  愛世人  施給我們耶穌基督 -> 成為得救的途徑 / 機會

主觀: 人 -> 以信心  接受這救恩 -> 得救

 

2022年7月8日 星期五

耶穌與揀選論

   耶穌曾教導過揀選的教義,他說他的父是根據一個計劃和目的,在人的生命中工作。在他有關天國的教訓中就充滿了這類的教導。天國是為「蒙福」的人從創世以來就預備好了的(太 25:34);天國的福份和榮譽是在父的手裡,又依照他的旨意分派給人的(太 20:23)。這些經節都在表示上帝有主權性的目的,但耶穌也堅持說,每一個進天國的人都是要接受呼召的(太 9:13),而且如果這個呼召上帝沒有使之扣住人心,它是沒有效用的。至於對誰有效,對誰無效,則是上帝的決定: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耶穌以下講的這句安慰人心的話語,正是基於以上這個原則的:

  就在那時候,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讚美你,因為你把這些事向智能和聰明的人隱藏起,卻向嬰孩顯明。父啊,是的,這就是你的美意。我父已經把一切交給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哪,到我這裡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5-28)

  這些話是極深奧的,彷彿把人帶進上帝的隱密處,講到父與子之間親密的相交關係。這些話所指向的奧秘,是超過我們理性所能瞭解的,但這些話也淺白地告訴我們,人只有因父和子的揀選才能在基督裡認識上帝:

  蒙你揀選,因不在我,罪中醒來,急避怒火,
  求主作我,避難處所,求主聖靈,洗我罪過。
  主恩浩大,銘感心窩,求主教我,愛你更多。

  墨賢(Robert Murray Mc Cheyne) (When this Passing World is Done)

  正是為了要達到這些揀選的目的,基督才用那些喻言。他堅持說,透過這些喻言講到,蒙揀選的人就會被召,而那些自以為義的傲慢之徒的心,就會越發剛硬起來(太13:14-15)。

  這一真理在約翰福音講得更有力。在那裡,耶穌分享到他清楚意識到父在他身上所預定的目的,他按照父的旨意而行(約 4:34;5:30;6:38-40),他朝著那個父早已為他安排好的「時候」走去(約2:4;7:30;8:20;12:27;13:1;17:1)。耶穌自己清楚知道,也多次表示他是按照上帝預定的目的而來的。

  但在約翰福音中,耶穌也被視為是萬民的救主,他的聖工是普世性的,因為他是上帝唯一兒子,因此他也就是世人唯一的救主。正因為如此,他將被高舉,以致可以吸引萬人的注意力(參約3:14;8:28;12:32;12:34)。但我們不能光給這一點遮住雙眼,而看不到約翰強調的另一點,約翰把兩方面的教導都提了出來,他並沒有覺得不對勁。著重揀選的教訓貫穿整個福音書。一開始當耶穌講到重要關頭時,這一真理就被提出來了,而它的重要性則可以從耶穌聽眾的反應中看到,耶穌講到這裡時,眾人都離開他去了。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物,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但我告訴你們,你們雖然見了我,還是不信。凡父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 到我這裡來的,我決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行自己的意思,而是要行那差我來者的旨意。那差我來者的旨意就是、他所賜給我的人,我連一個也不 失落,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們復活。」…..從此,他的門徒中有多人退去了,不再與他同行。 (約翰福音6:35-40,66)

  當有人來信靠耶穌的時候,這不僅僅是他們自己意志的結果。耶穌教導說凡是父賜給他的都會到他那裡去,換言之,人是不可能透過別的途徑到他那裡去的。主 既對上帝的選召作了如此詳盡的介紹,我們就絕不可忽視這麼重要的教導。上帝揀選了人成為他的後嗣,耶穌稱這些人作「屬於他自己的」人(約 6:44;13:1)、他所揀選的(約13:18;15:16,19)。主是為這些人付上代價(約17:9),也是賜予這些人永遠的生命(約10:28;17:2)。他對首批門徒所說的可以推廣適用於所有的基督徒:「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15:16)。有權利就有義務。

上帝的選民

   揀選和預定在整本舊約中佔主要的篇幅,也是舊約神學的主題之一。猶太民族的歷史被視為是一群「選民」的故事。正是由於上帝的揀選,才會有以色列民的出現。

  自創世記一開始,上帝就啟示了他救贖人類的主權計劃(創3:15; 12:3; 18:18; 22:18; 26:4; 28:14)。為了促成這已啟示與人的計劃,上帝揀選了一些個人,揀選了一些家族,以至揀選了整個民族,來作為他救恩之應許的承受者和傳遞者。在啟示的初期時段,上帝從世上揀選一些人成為他的僕人和他的救贖大計的出口。在創世記9:25-26那裡,上帝揀選了挪亞後代中的一個支派,而沒有選擇其它的後代。再往後幾年,他的揀選集中到亞伯拉罕 和他的後裔身上,直到出埃及記時,整個民族壯大形成了一個以神權治理的族群。而在那時,上帝不斷提醒他們,他們民族的形成和建立,乃是出於上帝主權的揀選 (參出20:2;24:6-7)。其後,律法書也好,先知書也好,都在警誡以色列民,要他們知道自己是上帝恩愛的對象,而不是叫上帝產生恩愛的原因:

  因為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才揀選了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把你從埃及領出來。(申 4:37)

  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的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為耶和華對你們的愛,又因為他遵守他向你們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們領出來,把你們從為奴之家,從埃及王法老的手裡拯救出來。 (申命記7:7-8)

  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驅逐出去以後,你心裡不要說:「耶和華把我領進來取得這地,是因著我的義。」……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美地賜給你作產業,並不是因著你的義;你本來是頑固的民族。 (申命記9:4,6)

  基於這種的聖經根據,在百姓忘記了權利和義務原是對等的這個基本原則時,先知就大聲疾呼,要糾正他們對上帝之揀選的錯誤理解。

 

2022年7月7日 星期四

人的道德責任

 


1. 世俗心理學其中一項重要錯誤(異端),是把人基本上(甚至只)視為受害者。所謂「基督教輔導」極力推行此觀念。這樣,人的責任就消除;同時人的尊嚴,和改變生命(解決問題)的盼望也泡湯。美國刺殺甘乃迪總統(1963年11月22日)的被告者,被心理學家解釋為是家庭傷害的受害者。在郵包中寄炸彈的被告者同樣被解釋為家庭的受害者。這樣,社會秩序也瓦解。今天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一是監犯。(2008年三月的報導)


2. 上帝創造人時,給人一個「意志」。有人喜歡稱此為「自由意志」,有些神學家稱它為「道德責任性」。上帝造人作一位有限的被造物,因此人的自由是有限的。


3. 《創世記》第二章教導:無限的上帝創造了有限的人,賜人有限的、可是真的自由選擇。這自由選擇附有道德責任;人必須為自己一切思想行為承擔後果。上帝在一個特定的處境裏賜人此「選擇兼責任」:在此處境,上帝已創造了一切,也向人曉諭;上帝已向人講解祂的旨意和吩咐。


4. 人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人不應只問:「誰傷害過我?」而要問:「我傷害過誰?」還有:「我如何回應別人在我身上造成的傷害?我的回應有罪嗎?」我們須為自己的回應負責。


5. 人是「從內心發出」一切思想、行為的。這就是說人有「意志」的意思。可是人的心墮落了,非常邪惡。人須要換一個心,取得新心,才有能力遵從上帝的吩咐來回應別人的行為(對自己的傷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