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 星期四

不完全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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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不完全的教會指的是什麼意思呢?

  答:不完全的教會,本人理解是指這樣的教會:

  (1) 堅守使徒所交付的教訓,將上帝純正真道教訓人,並且對基本福音真理一無所缺;

  (2) 沒有合理地施行聖禮,也沒有完全遵照《聖經》中的形式施行教會的次序、組織以及教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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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這是目前教會之狀況,我們不可因此就說:「教會問題一堆,不會蒙上帝祝福,所以不必參加教會。」

      當然我們也不要受人迷惑:「我們的教會信仰最純正,我們才是真教會,來我們這裡聚會,才是真基督徒,才會得救。」

      其實沒有一個宗派可以誇口說她是真教會,大家都是「改革中」教會,朝真教會發展。

為罪而自責是必須的嗎?

   的確有不少人信主時從來沒有感到過該為自己的罪憂傷痛悔。有許多基督徒根本無法想像別人信主時怎麼會經歷那般的衝擊。還有一些是在青少年期或再大一點信主的,從來未嘗到過什麼內心爭戰的滋味。我們必須承認這些的確是事實,否則我們很可能會末經聖經的許可,擅自把聖靈的工作僵化了。這也是為什麼保羅要強 調:「工作的方式有許多種,但仍是一位上帝。」(林前 12:6)

      司布真在《美滿的收割》一書講過這樣一段話,他說:「在我的教牧事奉中,看到有成千上萬的人信主。我在他們當中,就常常發現有相當一部份人,有的甚至是教會中相當不錯的會友,他們信主不是出於律法的責難,而是藉著一些溫和的方式...我曾經問過一個靈性美好的年青女子,我問她:『到底是什麼催使你尋求這個救主的呢?』她回答說:『哦,是基督慈愛的性情。當我看到基督是那樣的仁慈,那樣的完美,那樣的無私,那樣的捨己,我就感到我自己是何等的不一樣。我對自己說:「哎,我怎麼不像耶穌!」我想做祂的門 徒,於是我回到家裡,自己開始禱告,就這樣信了。』」

   司布真的這段話有幾點很具啟發性。首先,在我們把保羅信主的經驗視作是所有人經歷的唯一模式之前,我們得把聖經再好好仔細讀一遍。五旬節所發生的事件並非後來的人悔改信主必須經歷的,那不是一個定律。但司布真的話也提到了一個要點:即使上帝用「溫柔的方法」來帶領人歸主,也總是會有指證罪的成份的(起碼,對那些心智已經成熟的人來說,是如此的。)「哎,我怎麼不像耶穌!」這句話就顯示了這位女子對罪的覺悟。如果我們要被聖靈從罪中喚醒,從而進入上帝聖 潔的國度,沒有類似的悟罪經驗是講不過去的。 

  我們當曉得,知罪、悟罪不是我們人能自發的。假如我們真誠對待信仰,就當知道因罪疚而產生的懼怕和憂慮,是我們大可不必承受的副產品。如果你看到本仁約翰對罪徹悟得那樣深刻,然後你自己也刻意去照著做,你就大錯特錯了。上帝不是用那種方法來待我們的。

       清教徒作家約翰歐文(John Owan)則表達了一種較正常的心態,他說:在這事上,上帝有祂的特權,有祂的主權,祂愛怎樣行使就怎樣行使,祂可以用無數種方式來救人靈魂。有的,祂讓他們看到陰間的大門,然後再把他們接到祂慈愛的懷抱中--另外的,祂也許會給予較平坦、較順利的道路。」

論長老會(中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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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會內的第二種會議是什麼呢?

      答:是長老會(中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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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長老會”一詞的意義是什麼?

      答:簡而言之,就是指眾長老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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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作為一種教務審議會,長老會是怎樣組成的呢?

  答:長老會議是由某個區內所有參與服侍的教牧人員以及來自各地方教會的一位治理性長老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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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教會中的長老會所管轄的範圍是什麼呢?

  答:長老會的權柄延及:

  (1)長老會各個成員;

  (2)所屬的各個教會堂會;

  (3)所屬的各個地方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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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長老會的目的和功用是什麼呢?

  答:長老會的目的和功用在於:

  (1)接受教會各堂會的上訴;

  (2)為雙方提供諮詢與建議;

  (3)是教會有形合一的紐帶;

  (4)管理與其看顧下各個教會屬靈福益有關的事務,其權威當受普遍的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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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作為教務審議會,長老會在《聖經》中有什麼確據呢?

  答:

  (1)第一條證據見於上帝借著摩西所設立的制度。這一制度教訓各個地方教會,當將難以解決的重大爭端提交上級教務審議會。

  (2)這一制度由約沙法重新確立,他在耶路撒冷設立教務審議會,接受申訴,並對各種上訴進行宣判。

  (3)這種教會治理形式同樣借著大衛傳給我們,作為對耶路撒冷的榮耀。

  所以,以色列中各個教會審議會和會堂並非各自獨立為政,而是處於更高級的審議會的治理之下。

  (參見申17:8-12;代下19:8-11;詩1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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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但這種情形又如何能確立今天教務審議會的權威呢?

  答:因為這些審議會並非禮儀律的構成部分,而是建立在普遍性的原則與持久性的衡平法]的基礎上;因此,這些審議會今天仍然符合上帝的心意,並且對教會仍然有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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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對於基督教會中設立這類審議會而言,你能為我們提供其他論據嗎?

  答:這乃是由我們主耶穌指定的勸懲規則所要求的,他吩咐人“告訴教會”。因為主基督在這裏並未賜下任何新規則,基督教會此時仍未組織起來,故而只是訴諸一種已為大家所熟悉的規則,他必定是指會堂中勸懲的做法;因此,必須將此作為主的教訓,即各個地方教會並非彼此獨立,而是要服從上級審議會。

  (參見太18: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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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怎樣從《聖經》中得到支持呢?

  答:我們的救主在此向我們指出,若弟兄間彼此冒犯,有三種程度的勸誡;倘若他對這勸誡藐視不理,就當對其進行責備。最後,倘若他仍然頑固不化,就當逐出教會。但我們知道這是完全按照猶太人的方式,而他們中間的這種權柄正是託付給他們的教會審議會的[59]。

  (利19:18; 箴11:13; 申17:9-11;19:15;代下19:10;出12:19;民15:30,31以及加5:12;拉10:8;以及加1:9,太9:11;路15;2;徒11:2;21:28,29。也可參見加爾文和伯撒論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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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們是否可以通過參照眾使徒的慣例及早期教會的次序,來建立教務審議會的權威呢?

  答:可以。《聖經》證實,幾個不同的聚會所被稱為一個教會,並處於同一治理之下。

  [提前 4:14] 你不可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

  [徒15:2,4,6] 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紛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上帝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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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能給我們舉出什麼例子說明嗎?

  答:譬如說耶路撒冷教會、安提阿教會、以弗所教會、哥林多教會以及撒瑪利亞教會等幾種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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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 星期三

加爾文主義:上帝恩情的傳言

 

1.加爾文主義的背景

加爾文主義(Calvinism)是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所開始的系統。它展示了改革時期人們對聖經福音的看法, 那是一個復興的時期.加爾文主義是復興中眾人從聖經中看到的亮光。加爾文主義更是英國清教徒 (Puritanism)運動所根據的救恩詮釋系統,清教徒時期(1550-1699)亦是神大大施恩的復興時期。18世紀 帶領美洲進入大甦醒運動(Great Awakening)的愛德華滋(Johnathan Edwards)和19世紀末的司布真 (C.H.Spurgeon) 都相加爾文對救恩的詮釋.著名的神學家巴刻(J.I.Packer),以及推展主權福音(Lordship Salvation)的麥雅法(John MacArthur)便是今天持守加爾文主義的基督徒領袖。

可惜的是,華人教會普遍對這個系統沒有認識,無法看見宗教改革時眾人所望見那救恩的光芒, 也無法明白過往世紀是如何宣告福音,是如何體驗福音的大能。如困你看坊間的神學書籍,你是 不能認識加爾文主義的,一般華人論救恩的書籍都沒有把它的真相展示出來。

加爾文主義一般被總結為五點,然而,真正的加爾文主義先於這五點,這五點卻是因為亞米紐斯 (Arminius)的跟隨者針對地提出了五點的挑戰(錄在其跟隨者的「抗辯文」(Remonstrance)中), 而五點的加爾文主義其實是回應這五點挑戰而組織出來的。加爾文主義的範圍比這五點更大,所高舉 的其實三一神的至高主權和恩典。


2.五點加爾文主義

加爾文主義的五點可以用五個英文字母來代表,就是T.U.L.I.P.(Tulip即鬱金香)。這五個字母分別是五個 要點的縮寫,這五點就是:

這五點所要著重的不是那個形容詞,而是那個名詞,即是說,重點不是「Total」,是「Depravity」;不是 「Limited」,是「Atonement」。它們所要說明的,是敗壞的真義,揀選的真義,恩典的真義,以及救贖 的真義。那個形容詞是浮顯了,界說了名詞的本義,那不是可有可無的修飾;可以說,不是「全然」, 那就不是聖經中人性「敗壞」的意義;不是「無條件」,那也不是神的揀選的本質;不是「不可抗拒」, 恩典也不算是恩典!

以下的討論會連帶亞米紐斯的思想一併討論,以作出強烈的對比:-
 

(1)    人性全然敗壞:

加爾文主義認定人性的絻對敗壞。這不是指道德上的敗壞,是就對神的反應來說,所以又叫做 「人性全然無能」(Total inability)。加爾文主義相信人的天然本性裡,自然的傾向是拒絕神。 光來到黑暗中,黑暗是拒絕光的;神也說,沒有一個義人,也沒有尋求神的。如果按照人的本性, 究竟有多少人聽了福音會信呢?50%?10%?8%?是多少?聖經說:沒有!這就是人性的絕望所在。

相反地,亞米紐斯主義(Arminianism)說,人沒有全然墮落。人有墮落,但人還有一點點的意願是能夠 歸向神的,那意志仍是自由的(freewill),因此人仍能轉信福音。他們認為,神若要人相信祂,必須 人能夠抉擇(ability to choose)。所以,意志未全然敗壞。否則,人怎能為他的行為負責呢? 亞米紐斯主義並非靠行為稱義,表面上它仍是教導「因信稱義」的,所以不是律法主義。它的關鍵 是意志的抉擇。

加爾文主義認為,人須為罪負上責任(responsibility),但人是無力向善的(inability)。這是聖經中其中 一個表面矛盾(paradox),是不能取消其一的.相反,亞米紐斯高舉理性,不能接受有責任卻無能力, 那是把理性置在聖經之上的結論而已。
 

(2)    無條件的揀選:

加爾文主義教導揀選是沒有基於人的條件的。事實上,人性既敗壞,神要揀選人必須是無條件的揀選, 否則無人能夠得選上。揀選要告訴我們,我們在未信主以前,便已經屬主了!大衛在母胎中已經被神 所認識了!我是誰呢?竟能蒙上選召!神沒有告訴我們為何神不揀選所有人,揀選的原因是神絕對的 主權,是神自由的憐憫,我們只管相信祂,感謝祂,敬拜祂!

然而,亞米紐斯主義倡導,神的揀選是基於人的抉擇。「神揀你因為神預先知道你會信」,這是高舉 人意志的邏輯結果。這種揀選的「預知說」是十分普遍的解釋,並且十分遷就人天然的思想方式。 可以說,亞米紐斯主義是天然人的天然思想方式,但福音,卻在外邦人眼中看為愚拙!
 

(3)    不可抗拒的恩典:

人既然不可能想揀選神,神只有運用祂大能的聖靈作工,呼召人信主。聖靈若展開工作,人不可能 阻止,所以神有得勝的把握。這就是「不可抗拒」的意思。那麼說,聖靈難道會勉強人信主嗎?不會, 但聖靈會連人的意志也改變過來。在信主一刻,人不會感到聖靈在逆他的意思叫他信主,反而, 會頓然大悟,看見信主的合理,不信的愚昧!這就是不可抗拒的意思。再說,人不可望會揀選。所以 揀選神的福份全是聖靈的單方面工作。聖靈叫人有悟性,有信心,有悔改的心,這一切都是聖靈賜 下的; 這還不是「恩典」麼?

 亞米紐斯主義卻說,聖靈不可能勉強人信耶穌,相信是人的決定。神已經成就了一切,把祂的大愛 彰顯出來,無奈人可以拒絕。「耶穌在你的心門外苦苦等待,很想進入你心,開你的心門吧!」這是 亞米紐斯色彩的講論。其實,神從不受制於人的攔阻,耶穌是衝破牆壁進來的,因為人永遠不可能 給祂開門。
 

(4)    聖徒蒙保守:

神會運用祂的大能保守信徒不失腳。人的本性是要偏離神的,但神卻施展大能來保守著,直到永生. 另外,保守的英文Preservenance也可譯作「恒忍」。因此,聖徒的恒忍就是聖徒竭力的工作中,神的 保守,不是說,聖徒能懈懶追求聖潔。

反之,亞米紐斯主義指出,信徒是可能失腳的。人可以抉擇信,也可以抉擇不信,這是神不能干預的。 另外,今日教會所倡導的只是「信徒的保障」(Security of Believers),是一個完全客觀的描寫, 忽略了聖徒主觀的參予。「聖徒的恒忍」包括了聖徒努力的過聖潔生活,但「信徒的保障」不必包含 這部份。我們可能相信離棄主的人仍能到天家,但這不是恒忍的意思。恒忍是神的大能的成果, 叫你到死那天,仍能在救恩裡。
 

(5)    有限的救贖:

有限救贖和無限救贖是神學上爭辯的中心。有限救贖說:耶穌只是為父所揀選的人死。代贖(Substitution) 既然是主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代贖的對象是具體的

亞米紐斯主義卻說,耶穌是為全世界的人而死的。救贖是普世性的(Universal Redemption)。 只要人願意相信,耶穌的死便是為那人了。耶穌完成了救贖,但相信的人是自由的,只有相信的耶穌 的代贖才在他身上發生果效。

加爾文主義認為,救恩的邀請是普世性的,因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但那是指邀請(Invitation), 代贖,或說救贖的果效,卻是有限的。耶穌只是救了父所揀選的人。沒有人來到子面前,除非是父 所賜的人,那些人也就是父所揀選的人。(約6:44,65)子只救了父所賜的人。(約17:6,9)若果子所 要救的人比他預期的少了,救恩便不是有效的(effectual)。若果子沒有為特定的人上十字架,代贖的意義 模糊的。但子上十字架,是為他心目中父所揀選的那些人,那裡就已經有你共我的名字!這才是「祂是愛我,為我捨己」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