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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1日 星期二

加爾文五要點(The Five Points of Calvinism, TULIP)

 

📖 「祂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 1:4
📖 「這不是出於你們,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 2:8-9

🔹 加爾文五要點(TULIP 是改革宗神學中關於救恩的一個重要教義體系。它源於 17 世紀荷蘭多特會議(Synod of Dort, 1618-1619),作為對亞米念主義(Arminianism)的回應。
🔹 這五要點強調上帝的主權、人的全然敗壞,以及救恩完全是上帝的恩典。
🔹 TULIP 是五個英文字母的縮寫,分別代表五個教義要點:

英文字母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T

全然敗壞

Total Depravity

U

無條件揀選

Unconditional Election

L

有限救贖

Limited Atonement

I

不可抗拒的恩典

Irresistible Grace

P

聖徒恆忍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1️ 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人完全無法自救

📖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 3:23
📖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尋求上帝的。」(羅馬書 3:10-11

全然敗壞 不是指人「每個行為」都是最壞的,而是指「人的整個本性」都受罪的影響:

  • 理性 受罪影響,使人無法正確認識上帝(哥林多前書 2:14)。
  • 情感 受罪扭曲,使人愛世界勝過愛上帝(約翰一書 2:15-16)。
  • 意志 受罪綑綁,使人無法主動選擇上帝(約翰福音 6:44)。

人無法靠自己尋找上帝,唯有上帝主動施恩,人才能回應福音。

👉 應用: 我們不應該倚靠自己的善行來得救,因為唯有上帝能拯救我們!


2️ 無條件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上帝憑恩典揀選人

📖 「祂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以弗所書 1:4
📖 「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雅各書 1:18

上帝的揀選不是基於人的行為或預知人的信心,而是完全出於祂的恩典與旨意。
上帝揀選一些人得救,而不是因為他們比別人更好,而是單單因為上帝的愛與恩典。

💡 反對亞米念主義: 亞米念派認為上帝是「預知」哪些人會相信基督,然後揀選他們。但加爾文主義認為,若不是上帝先揀選,人根本無法選擇上帝,因為人的本性是悖逆的。

👉 應用: 我們能得救完全是因為上帝的恩典,這使我們應當存感恩的心來回應祂!


3️ 有限救贖(Limited Atonement——基督的救贖只為選民

📖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約翰福音 10:11
📖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 5:25

基督的救贖並非為「所有人」,而是為「祂所揀選的人」而死。
基督的救贖是「有效的」,祂確實拯救了選民,而不是「可能」拯救所有人。
如果基督為所有人而死,那麼所有人都應該得救,但事實上,並非所有人都得救(馬太福音 7:13-14)。

💡 反對亞米念主義: 亞米念派認為基督為所有人而死,但人必須選擇接受救恩。加爾文派則認為,基督的救贖是確實有效的,不是單單提供機會,而是確保祂的選民得救。

👉 應用: 我們的救恩不是偶然的,而是基督已經完全成就的恩典!


4️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上帝的恩典必然使人得救

📖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約翰福音 6:37
📖 「你們不是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翰福音 15:16

當上帝揀選一個人,祂的恩典必定會有效地吸引這個人來信靠基督。
這不代表上帝強迫人信祂,而是當聖靈動工時,人心被改變,便甘心樂意地接受福音。

💡 反對亞米念主義: 亞米念派認為人可以拒絕上帝的恩典,但加爾文主義認為,當上帝真正施行救恩,人無法抗拒,因為聖靈徹底改變了人的心。

👉 應用: 我們的信仰不是來自於自己的選擇,而是上帝奇妙的恩典使我們願意信靠祂!


5️ 聖徒恆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得救的人必然得榮耀

📖 「凡他所預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馬書 8:30
📖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 10:28

真正得救的人,必然持守信仰到最後,不會失落救恩。
這不代表信徒不會軟弱或犯罪,但上帝會保守祂的選民,直到他們進入永恆的榮耀。

💡 反對亞米念主義: 亞米念派認為人可以失去救恩,但加爾文主義認為,既然救恩是上帝的工作,人就不可能喪失救恩,因為上帝的恩典是完全有效的。

👉 應用: 我們可以確信,上帝既然拯救我們,就必定保守我們到底!


🔥 結論:救恩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

📌 核心總結:
我們完全墮落,無法靠自己尋找上帝。
上帝揀選我們得救,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而是祂的恩典。
基督的救贖是確實有效的,為選民成就救恩。
當聖靈動工時,我們無法抗拒上帝的恩典。
真正得救的人,必然持守信仰,直到見主面。

🙏 願我們謙卑接受上帝的恩典,並在信仰中堅定到底!

 

2024年10月5日 星期六

西敏信條-自由意志之人靈魂的四重狀態

 1.上帝造人,把本性的自由賦予人的意志。這意志既不受強迫,不得不行善作惡;也不會因其本質而必然如此去行。人處於無罪狀態時,有自由和能力立志行事,得蒙上帝的悅納;但人本是可變的,所以他也可以從那狀態中墮落。

2.因墮落在罪中,要行與得救相關的屬靈的善事,人在意志上已經完全喪失了這樣的能力;因此,他既是屬乎血氣的人,心中完全與善為敵,死在罪中,所以,他無法靠他自己的力量歸正,也不能預備自己歸正。
3.當上帝使罪人歸正,把他遷移到恩典中時,就將他從與生俱來的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又惟獨藉著上帝的恩典,使他能夠自由地立志並行屬靈的善事;然而,因他身上仍有殘餘的敗壞,所以,他既不完全,也不專一立志行善,還會定志行惡。
4.惟獨在得榮的狀態中,上帝使人的意志達于完全、不變的自由。那時,人的意志才能完全向善。
(註:因此,我們在地上靠著聖靈立志行善,並且認罪悔改,卻也不在不完美的世界中絕望,因為將盼望放在拯救主耶穌賜給我們的天堂。)

2024年1月28日 星期日

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

 

  一般人都會稱改革宗神學為「加爾文主義」,皆因加爾文對此運動的影響實在深遠巨大。不過,這個標籤不是最適合的。

  首先,基於多元性,加爾文不可能把他的意見加在如上所述那批見解不同的神學家身上,不同的改教中心亦會對外來影響採取謹慎的態度。舉例說,加爾文的神學就不如較後期之改革宗神學那樣受盟約概念的左右,但就在加爾文過世後,盟約神學卻愈來愈具影響力。

  第二,加爾文神學是植根於釋經之上,我們頗懷疑後來的神學家是否真能掌握他神學的精粹。他們之中不少是傾向於亞里斯多德式(Aristotelianism)的經院哲學,更多依靠理性,引到一種非常不同的神學氣候,就如更清晰的定義,嚴格的演繹法,更多使用因果分析,更自由地運用三段論法等。加爾文那種靈活的聖經精神不見了,結果很多學者把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者分別出來。   當然,這是可以過猶不及的,因為不管他們之中有什麼不同,他們都只是自視為同工,不是競爭者。儘管加爾文對亞里斯多德沒有好感,他偶然間亦會使用亞里斯多德的因果分析。不過伯撒、桑該斯和威爾米勒立重新引進亞里斯多德的邏輯,很可能就是十七世紀晚期改革宗神學變得僵化的原因。使得早期靈活又大有能力的聖經活動,都受到邏輯及因果系統的框框約束。事實上,這時候的改革宗神學正為自然神論(Deism)預備沃土,因為在這框框內,上帝只不過成了第一因,這是一連串因果現象背後的促成力量。

  到了十八世紀,北美因著愛德華滋(J. Edwards)的努力,改革宗神學又呈現了生機。

2024年1月15日 星期一

真正的神學家

 

  加爾文說:「只有造就人的良心,使其敬畏上帝的人,才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神學家。」

  在未遇到加爾文以前,認為神學家是在神學院中造就出來,是讀了許多神學書籍,對聖經之內容滾瓜爛熟,卻發表一些讓人從信仰熱誠中退後的言論。所以,常常覺得和「牧師」與「基督徒」,不相搭調。

  當然,這些看法在上了宣道會之延伸制神學課程後,有些改變。因為,在學習過程中,發現信仰不可脫離「知識」之學習,知識之增加與敬虔並不違背。對上帝越認識,會讓人越敬虔。

  讀了林鴻信院長的「加爾文神學」,讓我感覺到與加爾文相遇,讓我對他有一份對「真正神學家」之敬意,正如上面所錄下的文字。也因為這段文字,讓我學習成為「真正的神學家」。

  說實在的,人生在世是要以「敬虔」來榮耀上帝,才能讓人以上帝為我們永遠之福樂。所以,神學家的另一個目的,是要引導人享受永遠之福樂。故此,神學家不是在神學院,是要與廣大受苦之民眾在一起,讓在黑暗中的人,尋見真實卻微小之「希望的星光」,活出生命之勇氣!

2023年6月14日 星期三

加爾文主義:上帝恩情的傳言

 

1.加爾文主義的背景

加爾文主義(Calvinism)是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所開始的系統。它展示了改革時期人們對聖經福音的看法, 那是一個復興的時期.加爾文主義是復興中眾人從聖經中看到的亮光。加爾文主義更是英國清教徒 (Puritanism)運動所根據的救恩詮釋系統,清教徒時期(1550-1699)亦是神大大施恩的復興時期。18世紀 帶領美洲進入大甦醒運動(Great Awakening)的愛德華滋(Johnathan Edwards)和19世紀末的司布真 (C.H.Spurgeon) 都相加爾文對救恩的詮釋.著名的神學家巴刻(J.I.Packer),以及推展主權福音(Lordship Salvation)的麥雅法(John MacArthur)便是今天持守加爾文主義的基督徒領袖。

可惜的是,華人教會普遍對這個系統沒有認識,無法看見宗教改革時眾人所望見那救恩的光芒, 也無法明白過往世紀是如何宣告福音,是如何體驗福音的大能。如困你看坊間的神學書籍,你是 不能認識加爾文主義的,一般華人論救恩的書籍都沒有把它的真相展示出來。

加爾文主義一般被總結為五點,然而,真正的加爾文主義先於這五點,這五點卻是因為亞米紐斯 (Arminius)的跟隨者針對地提出了五點的挑戰(錄在其跟隨者的「抗辯文」(Remonstrance)中), 而五點的加爾文主義其實是回應這五點挑戰而組織出來的。加爾文主義的範圍比這五點更大,所高舉 的其實三一神的至高主權和恩典。


2.五點加爾文主義

加爾文主義的五點可以用五個英文字母來代表,就是T.U.L.I.P.(Tulip即鬱金香)。這五個字母分別是五個 要點的縮寫,這五點就是:

這五點所要著重的不是那個形容詞,而是那個名詞,即是說,重點不是「Total」,是「Depravity」;不是 「Limited」,是「Atonement」。它們所要說明的,是敗壞的真義,揀選的真義,恩典的真義,以及救贖 的真義。那個形容詞是浮顯了,界說了名詞的本義,那不是可有可無的修飾;可以說,不是「全然」, 那就不是聖經中人性「敗壞」的意義;不是「無條件」,那也不是神的揀選的本質;不是「不可抗拒」, 恩典也不算是恩典!

以下的討論會連帶亞米紐斯的思想一併討論,以作出強烈的對比:-
 

(1)    人性全然敗壞:

加爾文主義認定人性的絻對敗壞。這不是指道德上的敗壞,是就對神的反應來說,所以又叫做 「人性全然無能」(Total inability)。加爾文主義相信人的天然本性裡,自然的傾向是拒絕神。 光來到黑暗中,黑暗是拒絕光的;神也說,沒有一個義人,也沒有尋求神的。如果按照人的本性, 究竟有多少人聽了福音會信呢?50%?10%?8%?是多少?聖經說:沒有!這就是人性的絕望所在。

相反地,亞米紐斯主義(Arminianism)說,人沒有全然墮落。人有墮落,但人還有一點點的意願是能夠 歸向神的,那意志仍是自由的(freewill),因此人仍能轉信福音。他們認為,神若要人相信祂,必須 人能夠抉擇(ability to choose)。所以,意志未全然敗壞。否則,人怎能為他的行為負責呢? 亞米紐斯主義並非靠行為稱義,表面上它仍是教導「因信稱義」的,所以不是律法主義。它的關鍵 是意志的抉擇。

加爾文主義認為,人須為罪負上責任(responsibility),但人是無力向善的(inability)。這是聖經中其中 一個表面矛盾(paradox),是不能取消其一的.相反,亞米紐斯高舉理性,不能接受有責任卻無能力, 那是把理性置在聖經之上的結論而已。
 

(2)    無條件的揀選:

加爾文主義教導揀選是沒有基於人的條件的。事實上,人性既敗壞,神要揀選人必須是無條件的揀選, 否則無人能夠得選上。揀選要告訴我們,我們在未信主以前,便已經屬主了!大衛在母胎中已經被神 所認識了!我是誰呢?竟能蒙上選召!神沒有告訴我們為何神不揀選所有人,揀選的原因是神絕對的 主權,是神自由的憐憫,我們只管相信祂,感謝祂,敬拜祂!

然而,亞米紐斯主義倡導,神的揀選是基於人的抉擇。「神揀你因為神預先知道你會信」,這是高舉 人意志的邏輯結果。這種揀選的「預知說」是十分普遍的解釋,並且十分遷就人天然的思想方式。 可以說,亞米紐斯主義是天然人的天然思想方式,但福音,卻在外邦人眼中看為愚拙!
 

(3)    不可抗拒的恩典:

人既然不可能想揀選神,神只有運用祂大能的聖靈作工,呼召人信主。聖靈若展開工作,人不可能 阻止,所以神有得勝的把握。這就是「不可抗拒」的意思。那麼說,聖靈難道會勉強人信主嗎?不會, 但聖靈會連人的意志也改變過來。在信主一刻,人不會感到聖靈在逆他的意思叫他信主,反而, 會頓然大悟,看見信主的合理,不信的愚昧!這就是不可抗拒的意思。再說,人不可望會揀選。所以 揀選神的福份全是聖靈的單方面工作。聖靈叫人有悟性,有信心,有悔改的心,這一切都是聖靈賜 下的; 這還不是「恩典」麼?

 亞米紐斯主義卻說,聖靈不可能勉強人信耶穌,相信是人的決定。神已經成就了一切,把祂的大愛 彰顯出來,無奈人可以拒絕。「耶穌在你的心門外苦苦等待,很想進入你心,開你的心門吧!」這是 亞米紐斯色彩的講論。其實,神從不受制於人的攔阻,耶穌是衝破牆壁進來的,因為人永遠不可能 給祂開門。
 

(4)    聖徒蒙保守:

神會運用祂的大能保守信徒不失腳。人的本性是要偏離神的,但神卻施展大能來保守著,直到永生. 另外,保守的英文Preservenance也可譯作「恒忍」。因此,聖徒的恒忍就是聖徒竭力的工作中,神的 保守,不是說,聖徒能懈懶追求聖潔。

反之,亞米紐斯主義指出,信徒是可能失腳的。人可以抉擇信,也可以抉擇不信,這是神不能干預的。 另外,今日教會所倡導的只是「信徒的保障」(Security of Believers),是一個完全客觀的描寫, 忽略了聖徒主觀的參予。「聖徒的恒忍」包括了聖徒努力的過聖潔生活,但「信徒的保障」不必包含 這部份。我們可能相信離棄主的人仍能到天家,但這不是恒忍的意思。恒忍是神的大能的成果, 叫你到死那天,仍能在救恩裡。
 

(5)    有限的救贖:

有限救贖和無限救贖是神學上爭辯的中心。有限救贖說:耶穌只是為父所揀選的人死。代贖(Substitution) 既然是主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代贖的對象是具體的

亞米紐斯主義卻說,耶穌是為全世界的人而死的。救贖是普世性的(Universal Redemption)。 只要人願意相信,耶穌的死便是為那人了。耶穌完成了救贖,但相信的人是自由的,只有相信的耶穌 的代贖才在他身上發生果效。

加爾文主義認為,救恩的邀請是普世性的,因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但那是指邀請(Invitation), 代贖,或說救贖的果效,卻是有限的。耶穌只是救了父所揀選的人。沒有人來到子面前,除非是父 所賜的人,那些人也就是父所揀選的人。(約6:44,65)子只救了父所賜的人。(約17:6,9)若果子所 要救的人比他預期的少了,救恩便不是有效的(effectual)。若果子沒有為特定的人上十字架,代贖的意義 模糊的。但子上十字架,是為他心目中父所揀選的那些人,那裡就已經有你共我的名字!這才是「祂是愛我,為我捨己」的認識。

2023年6月9日 星期五

改革宗神學近代的發展

 

  改革宗神學在十九世紀的美國再度復興起來,由賀智(C. Hodge)、其子阿基波特.賀智(A. A. Hodge, 1823~86),和華菲德(B. B. Warfield)帶領的普林斯頓神學(Princeton Theology)名重一時。

  在荷蘭,該柏爾(A. Kuyper)和赫曼.巴文克(H. Bavinck)亦深具影響力。該柏爾把他的神學帶進公眾的生活,他開辦一間大學、一份日報,和一個政黨,最後還做了首相。 

  在反對自由主義中,巴特的改革宗神學差不多見於《教會教義學》的每一頁;他徹底反對人本主義,擁抱以基督為中心的思想。不過他從未能完全擺脫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尤其是他的《羅馬書註釋》(Romans),故此頗有一種改革宗神學與新康德主義妥協的意味。

   到了二十世紀,改革宗神學主要的發言人有杜爾維(H. Dooyeweerd),和嘗試把神學和現代物理學結合的多倫斯(T. F. Torrance)。此外,改革宗神學頗能顯出一種自我反省及更新的力量,這對將來很重要;如華菲德所說,基督教的將來與改革宗是脫不了關係的。

  這種貫徹的以上帝為中心論、全備的世界觀,以及以基督居首位的思想,實足以顯出改革宗神學對福音作過一番透徹的神學思考;它服膺「信心尋找了解」〔'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和努力整合創造論和救贖論,這都是將來基督教不能避免的課題。事實上,每當教會獻上禱告,其中就有改革宗神學的思想在內,縱使教會的神學與實際行動有時會否定它的影響。

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不能抗拒的恩典

 

不能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是加爾文主義的第四點。它的意思簡單來說就是神的恩典及旨意在被揀選的人身上是一定會成就的,是不會徒然或失敗的。可以給人拒絕的恩典叫一般或普遍恩典(common grace),即是「神降雨給義人,也降雨給歹人」那種恩典。聖經有不少論及不能抗拒的恩典的經文:「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6:37);「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使13:48)。 但反對預定論者卻對這教義極為反感。為什麼呢?第一,他們不喜歡「不能抗拒」這個字。他們認為這是神「強逼」人信祂,無論那人願意不願意。但神絕對沒有 「強逼」人信祂,祂是改變人剛硬不信的心,使他「甘心樂意」地信。個人而言,我這個預定論者作個見證,我信主時也不覺得神強逼我信,我只是覺得神在我心中 感動我叫我信祂。我相信這也是其他預定論者的信主經歷。其實反對預定論者在某程度上也贊成神在改變人心的主權及能力。當他們為未信主的親人朋友祈禱時,豈 不時常求神「改變他們剛硬的心,使他們能信主」?你何時聽過有人會這樣祈禱:「求主祂叫他運用他已有的聖經知識及天然的自由意志揀選信你吧」?這豈不證明 神在救恩上有主權及能力,能使到人剛硬不信的惡心都降服下來?

 

不信預定論者反對「不能抗拒的恩典」的第二個原因就是在歷史及實際經歷上,的確有人能抗拒神的恩典。猶大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了。其實加爾文主義並沒有反對有人能抗拒神的恩典,但它將神的恩典分為兩類:能抗拒的恩典(或一般性恩典)及不能抗拒的恩典。人能拒絕「一般性恩典」,但不能拒絕「不能抗拒的恩典」。所有聽了福音但最終都不接受的人,他們只時拒絕了「一般性恩典」。相反,所有接受福音的人都是得著了「不能抗拒的恩典」。

 

有人會問,「不能抗拒的恩典」的功用是什麼?功用就是神藉著聖靈將這個特殊的恩典帶給祂預定得救的人,使他們能信。若沒有這個特殊的恩典,則沒有一個人會信主,因為人是「完全敗壞」,人不能用他們已經敗壞了的意志來揀選主。

 

那麼「一般性恩典」有什麼用?既然不預定得救的人都會拒絕「一般性恩典」,幹嗎要給他們這個恩典?這豈不是多餘?原因就是神要證明人類的敗壞,連神主動給 的恩典也要抗拒!若不是神寬容忍耐,為一些人預備另外的恩典,全人類不會揀選主,全世界都要滅亡。這「不能抗拒的恩典」道理其實是叫人在神面前謙卑的。

 

其實「不能抗拒的恩典」是極其符合聖經、邏輯及現實的經歷。聖經明明說到預定的道理:「從創世以先預定人得兒子的名份」(1:5)、「凡預定得永生的都信了主」(13:48)。 請問神如何令被預定的人得著救恩?當然是用聖靈感動他們了。但根據非預定論者的說法,人可以用所謂的自由意志抗絕神的恩典。那麼按常理一定有些被預定得救 的人會抗絕神的恩典而不得救!神對於那些被祂預定得救的人愛莫能助,因為祂要尊重人的「自由意志」?這樣說法簡直將神預定的事實推翻,更間接令神受了污 名,就是祂自己預定要發生的,祂根本沒有能力及把握達成,因為一切在乎人的「自由意志」!神是被動者!諷刺的是,非預定論者一味強論人有「自由意志」揀選 神或拒絕神,但神卻沒有自由意志去揀選自己的子民。其實我一直認為,亞米紐主義恩想就是現今基督教以人為中心,不以神為中心的發展的根源。

 

有亞米紐主義者批評加爾文主義說:「他[加爾文]這 種種的見解嚴重地背離了那簡單和清晰的福音,其實那普及的呼召豈不就是上帝向世人所發出的救恩之信息嗎!」這說法其實是不顧及現實的。神普及的呼召何時是 祂向「每一個人」所發出的救恩之信息?為什麼有人一生完全沒有聽過福音?不是一兩人沒有聽過,而是歷世歷代之來,整個國家整個民族都沒有聽過福音!他們只 能憑良心,但人的良心是何等的軟弱敗壞,就算有人得救,真是寥若晨星的!神沒有在當時給他們聖經,聖靈亦沒有呼召他們信主,這是事實!非預定者何時才能面 對現實呢?你若問我神為何不早一點給他們聖經呢?我實在不知道,但我也不能不承這是歷史事實吧。這是神的安排,這是神的主權。神主要不是按公平的原則去救 人(事實是神沒有給人平等的機會接觸福音),而是按祂的憐憫及主權去揀選得救的人。

我明白非預定論者很想為神辯護,說神是公平的,但這是人的想法。要公平,人人都得滅亡。我想請你們用公平來解釋神為何不早一點讓我們中國人聽到福音,而至 這麼多人得不著福音真光而滅亡。若你們認為他們不是完全敗壞,他們是有條件信主的,但神偏偏不早點給他們聖經,令他們想信都不信不得而滅亡,那神不只是不 公平,簡直是不公義。但我們若承認他們沒有一個尋求真神及真理的,按公平說絕對沒有一個應該得救的,但在這前提下,神若用祂的主權救他們當中一些不配的 人,那就是神蓋過公平的原則,憐憫他所揀選的人,而這些被選上的人,亦明白自己完全沒有可誇的地方,就永永遠遠榮耀讚美神。

有限度救贖

 

「有限度救贖」這個神學教義,是加爾文五點中最多人反對的一點,因為這教義指出主耶穌只為被揀選的人作救贖,其他人是則沒有包括在內。若從人的觀念去看, 實在很難令人接受,因為似乎是不公平。另外,聖經中不是有些經文明顯說到主愛每一個人、為每一個人贖罪嗎?舉例說,他們說約翰福音3:16明 明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而他們堅持經文所說「世人」就是指全世界所有人,所以神沒有可能只救 贖祂揀選的人。的確,有改革家及清教徒作者認為「世人」是指被神揀選的人,但亦有改革宗人士不同意這個論調。他們認為約3:16其 實與有限度救贖的道理沒有衝突。神的確愛世上每一個人,甚至可以說是為每一個人死,意思即祂的死為全人類帶來普遍的恩惠。但不是每一個人因為主的死而獲得 救贖,主的救贖只是包括被神揀選的人。必定會有人說,那麼神的愛就不公平了。但若要真正的公平,那麼沒有一個人配受神的愛。神揀選某些人以祂永恆的愛來愛 他們,卻用一般的愛愛那些不信的人,這完全是神的主權,我們不能說神不公平。這點保羅在羅馬書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說到公平,我想問你們一個問題。神恨惡 罪嗎?全世界的人都罪人,包括基督徒,那麼祂恨惡屬祂的人嗎?聖經明明說,若信徒犯罪,神會用愛心管教我們,但不信的人犯罪,是積蓄神忿怒。為什麼不信的 人與基督徒犯相同的罪結果會完全不同?由此可見,神對待祂揀選的人與不揀選的人是有分別的。這好像是不公平,但若要公平,神就得要選擇放棄全世界的人,讓 他們全都滅亡,因為「沒有義人……沒有尋求神的,連一個也沒有。」這樣,神用祂的主權為祂所揀選的人預備救贖,這是無可厚非的。

 

有人提出在提前二4說 神願意萬人得救,所以神沒有可能只為被揀選的人預備救贖。不錯,神願意萬人得救,但這個「願意」並沒有令到祂揀選所有人得救。這個「願意」是心願上的願 意,不是指神永恆的旨意。舉一個例,神願意世上一點罪惡也沒有,但神實容讓罪惡的存在。事實上,一位至聖的神竟然會容讓罪惡及魔鬼出現及存在,這一直是 神學及哲學上的一大迷團,我們知道這事確實是發生,但我們卻沒有可能知道答案。我們亦可以這樣說,神願意亞當不去犯罪,神願意亞當永遠在伊甸園生活,但 神卻實在容讓他犯罪,不加阻止,而這事全知的神是早已預料到的!所以,神「願意」,並不表代神一定要照著祂的「願意」去做。我們深信神的心是願意萬人得 救,祂不喜悅惡人死亡,但另一方面,聖經又是說神揀選一些人得救,顯出祂憐憫的一面,但容讓其他的人受到應得的懲罰,顯出祂公義的一面。

 

又有人說,約壹二2「主不單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及提前二6「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等經文清楚說明主的救贖為「普天下人」或「萬人」,不只是為被揀選的人。但這個「普天下人」並不一定是指全界的每一個人,而是指每一個民族每一國家中及至每一個階層的人,都有人得贖。舉例說,路18:1說「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約12:9說 「法利賽人彼此說,看哪,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隨從他去了。」請問經文中的「世人」是指世界上每一個人嗎?當然不是。另一個有力的反證就是:主曾為現正 在地獄受苦的人赦罪嗎?我相信沒有吧。然而,我聽過有人說,主也有為這些人作贖罪祭及挽回祭。但如何解釋為何主已為他們付了贖價,他們仍然會滅亡呢?這不 是不公義嗎?他們則說,贖是贖了,只是他們不信及不接受,不是神不公義。然而,這種說法實在是對「救贖」這個概念有點不清楚。誰付出這個贖價?主自己。這 個贖價給誰?父神。那麼贖價是什麼?乃是主的寶血:「知道你們得救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 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父神所受的贖價,其價值遠遠超過人所虧欠神的,因為贖價乃是主自己的生命。父神完全滿意主所付出的贖價,世上實在沒有任何事物比主的寶血價值更高。那麼為 什麼有人竟然認為父神接納了的主為那人付的贖價,但仍會向那人討罪?假設你是一位債主,某人欠你一萬塊錢。某人沒法清還,但某人的朋友為他還你百倍的贖 價,你非滿意地接納了,因為所還的款項遠高於所欠的,那你會不會再追討某人欠你的一萬塊?若果你真是這樣做,那你就是一個貪心又不公義的人。不,一般人都 不會這樣做,何況神呢?退一萬步說,就當父神已經接納了主為某人付的贖價,但因為某人不信,所以反悔又要追討那人的罪,難道父神會對主說:「對不起,雖然 你的贖價我完全滿意,但因為那人不信,所以你所付的贖價,即是你為那人流的寶血,我現在沒有用,退回給你」?這是不是很荒謬?

 

其實相信無限度救贖的人最大的問題,就是要將神預定誰人得救,特定為他們付上贖價,又負責安排一切環境去促使這些人相信接受福音這榮耀的救贖真理,變成一 個沒有固定目標的普世救贖論:神沒有預先揀選任何人,而主的死只是帶給全世界每一個人得救的「機會」,最終要看人會不會用自由意志來揀選神,神才會救他, 救贖才會在那人身上有效。得救與否,關鍵全在於人的自由意志,神愛莫能助!就算神一早知道人已經完全敗壞,根本沒有人尋求神的心志,神也不可能主動救人, 因為神要對每一個人公平及要尊重人的自由選擇!這就是神的愛嗎?加爾文主義者相信主在十字架上的代贖,不是給全世界人一個得救機會而已,而是確確實實能救 到人,就是在創世以先被神揀選的人:「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 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1:4-5)。 換句話說,主在被釘的時候,祂不是想著祂的死將會帶給全世界人一個機會,從此祂救贖工作的那部份已經完成,救贖計劃有沒有效完全要看人願不願意揀選信祂。 不是的,主被釘的時候,祂已知道祂要救贖那些人,因為這些在創世以前,父神已經揀選了。父神所揀選的人,主就負責去救贖。不單如此,天父自己亦會安排適合 的環境、預備傳道的媒介、差派聖靈感動及改變人的心意,又賜予人信心,務使被揀選的人最終能得救,無論他們是個如何的罪魁,無論他們是如何是遠離神及反叛 神。救恩完全是出於神,不是靠人的自由意志,而是靠神的揀選,這就是神的愛了。「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 分。」(1:5)

 

其實我多少也能體會反對「有限度救贖」者的心情。在他們的心中,不能接受神只揀選一些人得救,而容讓其他人滅亡的道理,他們認為神這樣做太不公平,他們不 能接受一個不公平的神,所以他們一定要反對加爾文的預定論。他們維護神的心志,其實是非常值得欣賞的,但是他們的神學觀念實在存在一個嚴重的盲點,就是他 們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神對待人的原則主要不是基於公平,而是基於神的主權及恩典。你們要維護神的公平嗎?那麼請你們解釋為何父神竟然叫祂無罪的兒子耶 穌來替罪有應得的罪人代罪受死?這是公平嗎?為什麼你們不要堅持「一人做事一人當」,卻甘心情願讓主替你們死?我再問你們,為什麼主只救贖人類,卻不是救 贖天使?大家犯的罪根本是差不多,你說天使驕傲,人不驕傲嗎?你說天使反叛神,人不反叛神嗎?人甚至敢釘死神的兒子!為什麼人可以悔改,墮落了的天使卻不 能悔改?你們不為魔鬼求公平嗎?還有,為什麼有人一生有很多機會接觸福音,有人卻一生連一次福音都沒有聽過?為什麼有人出生於基督教國家或基督教家庭,以 至有較容易信到主,有人卻出生於極權國家或異教家庭,以至聽福音及信主的人少而又少?公平可以解釋得到這些問題嗎?根本不能,我們只能用神的主權及恩典解 釋得到。神使你在香港出生,使他在非洲出生,是神的主權。而神給你很多機會接觸福音,雖然你犯過很多罪,反抗過無數次神的呼召,祂仍不離棄你,最終使你得 救,卻容讓其他人受公義的審判,這是神對你揀選的恩典。當然,神的揀選是一個奧秘,沒有人知為何神揀選某些人卻不揀選某些人,基本上大家都是可惡的罪人。 但神不讓我們知道,我們就安於不知道吧。我們應該謙卑的順服神的主權。我們只要知道神揀選了自己得救就該感謝神了。其實你我完全是不配的得救,我們配的是 死亡及咒詛,這叫作公平,因我們是罪有應得的,但神卻用主權及恩典救贖我們歸祂。我們不感謝神揀選的恩典已經是不好,還常常勉強神要所謂的「公平」,並質 疑甚至不順服神救人的主權,我們這樣做怎能對得起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