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7日 星期六

《海德堡要理問答》– 稱義 (2)

問62︰但為何我們的善功不能作為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一部分?或至低限度在稱義上有所幫助?
答︰因為能站在神審判台前的義,必須徹頭徹尾地完全,且必須與神的律法完全相合 (a);然而,就是我們今生最好的功德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了的(b)。
(a)加拉太書3︰10,申命記27︰26
(b)以賽亞書64︰6

不能靠著善功
 
一個人不能藉著作善功而得救嗎?

除非我們能夠產生一種在神的審判台前站得住的義,這才有可能。

我必須作什麼才能得救呢?許多人願意給神一點什麼。但是,神在他的審判當中向我們要求完美,他要求完全的義。我們無法用我們不完全的,被玷污的善行來使神滿足。神要求完全的祭品。這樣的祭品只有一個人能獻,就是耶穌基督。基督在各各他山上成就了這完全的義。作為中保,他承擔了我們罪孽所應遭受的全部刑罰。他完全滿足了律法,作了所有的善功。我們所需要的只有他。事實是︰只有基督,只靠恩典,只憑信心。我們的善行不能在基督的善功上添加任何東西,因為我們最好的功德也是不完全的,經不起神審判的考驗。按著天性,我們是活在神的震怒之下。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申命記27︰26)。

所以人不能靠善功賺得去天國的門票了?不能﹗羅馬天主教會教導說我們必須用善功為基督的順從作補充,因此神和人必須分別作些什麼。但是,這種觀念是站不住腳的。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我們的善功不能成為在神面前站得住的義的一部分。神要求完全的義;但沒有一個人有完全的義,除非我們這些該被定罪的罪人憑著信心逃往基督,披戴他的義。

問63︰我們的善功既算不得什麼,神為何要在今生來世加以報賞呢?
答︰報賞非因功德,乃由恩典而來(a)。
(a) 路加福音17︰10

善功的報賞
 
《聖經》不是談到報賞嗎?《詩篇》就說︰“守著這些(即神的誡命)便有大賞” (19︰11)。在《歷代志下》中有︰“因你們所行的,必得賞賜”(15︰7)。如果沒有功德的話,怎麼會有賞賜呢?不錯,神將賞賜善功。但是,這樣的賞賜非因功德,乃由恩典而來。主應許了他會因基督的緣故,不僅在將來,也在短暫的今生賞賜他子民的善行。經上說約沙法︰“所以耶和華堅定他的國,猶大眾人給他進貢;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 (歷代志下17︰5)。
我們總是在功德的基礎上想到報賞。善有善報嘛。善功總能給我帶來些好處吧?但是,主用的是完全不同的量尺。他並不會用賞賜來報償人的服事,而是出於恩典來賞賜。神兒女的成就是如此微小,而報賞是如此浩大。基督就在一則比喻裡說過︰“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25︰23)。

神的兒女接受永生,完全是出自恩典的報賞。正如保羅所見證的︰“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3︰5)。聖靈自己就是信徒所作一切善功的監督者。主不會為他們的善行,而會為他自己所成就的加上冠冕。這完全是出乎恩典。

我們作善功,必須是為了榮耀神。好樹結好果子,信心和善功並肩而行。

問64︰這教義豈非使人怠慢不敬嗎?
答︰不;因為凡經真信心植根於基督的人,不能不結出感恩的果子(a)。
(a) 馬太福音7︰18,約翰福音15︰5

沒有善功,怎見信心
 
基督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翰福音15︰5)。在真葡萄樹和枝子的比喻當中,我們看到果子與它的根一致。只有藉著信心與基督相連,那樣的果子才能在我們的生命中長出來。這些果子是慢慢長出來的,而且沒有人能隱藏。別人會注意到它們。這些果子是為我們的主而結的。神兒女的生命必須為榮耀主而活。

一個得贖的人不可能不愛神。一個基督徒發現自己不可能生活在罪中。因此神的兒女也不可能不作善功。最主要的,他們分享主耶穌恩典中的一切恩賜。這位中保賜給了他們,不僅是為了使他們稱義,也是為了使他們成聖。保羅是這樣論到他的︰“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哥林多前書1︰30-31)。聖靈使神的兒女成聖,在他們的一生當中,都在他們裡面作善功。

稱義的教義並不使人們怠慢不敬。絕不會﹗稱義的信心總是只仰望基督,靠著他的恩典,總是會結出感恩的果子。

《海德堡要理問答》– 稱義 (1)

問59︰現在你相信這一切,對你有何幫助呢?
答︰這使我與神和好,在基督裡稱義,並且承受永生(a)。
(a) 哈巴谷書2︰4,羅馬書1︰17,約翰福音3︰36 

信心的益處
 
現在你相信這一切,對你有何幫助呢?“這一切”指的是《使徒信經》中所列的十二條。我們相信這一切有什麼結果,益處或收穫呢?回答是簡短而有力的︰“這使我與神和好,在基督裡稱義”。

《聖經》中“稱義”這個詞總是把我們帶到司法範疇。在那裡有該受死刑的被告,但審判官免除了他一切的罪孽。這就是此處所說的免罪。稱義就是神作為審判官,免除了該死的罪人的罪。 

神可以在基督的義的基礎上這樣作,基督的義贖清了選民所有的罪。這就是福音的核心,是白白賜下的恩典︰“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3︰24)。

“使我與神和好,在基督裡稱義”意味著罪人在基督裡被神免了罪。在基督裡,被赦免的罪人得以承受永生。他不僅免受永死,而且要承受永生。約翰寫道︰“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 

稱義
 
  審判官︰被告︰罪人該受的刑罰︰永遠的定罪訴訟人︰撒旦/律法/良心辯護人︰耶穌基督 
 
免罪︰
 
 耶穌指出他已贖清了罪人的罪孽,以此為罪人求情。他願意代替罪人。父神在基督代贖的基礎上免去了罪人的罪,罪人還因此得到了永生。 聖靈使信徒從心靈深處感悟到這赦免,並在他心裡作見證。
 
 問60︰你如何在神面前稱義呢?
答︰唯有藉著對耶穌基督的真信心(a),就是︰雖然我的良心控告我是嚴重地干犯了 神的一切誡命,從沒有遵守任何誡命(b),並且時常傾向罪惡(c);然而,並非出 於我任何的功德(d),乃神出於白白的恩典(e),將基督完全的補罪(f),公義和 聖潔(g)賜給我(h),好像我從沒有犯過罪,又好像我自己作成了基督為我作成的 一切順服(i),只要我用信心接受恩典就夠了(j)。
 (a) 羅馬書3︰21-22,24,5︰1-2,加拉太書2︰16,以弗所書2︰8-9,腓立比書3︰9
(b) 羅馬書3︰9
© 羅馬書7︰23
(d) 提多書3︰5,申命記9︰6,以西結書36︰22
(e) 羅馬書3︰24,以弗所書2︰8
(f) 約翰壹書2︰2
(g) 約翰壹書2︰1
(h) 羅馬書4︰4,哥林多後書5︰19
(i) 哥林多後書5︰21
(j) 羅馬書3︰22,約翰福音3︰18
 
 因信稱義
 
我們怎樣才在神面前稱義呢?只有藉著對耶穌基督的真信心。“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5︰1)。 
 
《要理問答》在此教導我們誰是那因信心在基督裡稱義的人︰就是那受到自己良心的控告,感到自己幹犯了神的一切誡命的罪人。他親身感受到自己失喪的處境。我們犯罪對抗神,他對我們絕無好處。罪人的罪孽引起神的震怒。罪人感到自己站在神的審判席前被神定罪。他無法把自己從這樣的處境中拯救出來。而其他受造物也決不能幫助他。 但是,定罪的那一位神,也是免罪的神。通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取得的功績,罪人的罪得到代贖,審判得到承擔。這是一個奇蹟般的交換。耶穌代替罪該萬死的罪人死了,神出於白白的恩典,免了他們的罪。這就是保羅所寫的︰“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3︰24)。“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8)。
 
 只因基督的功德
 
神把基督完全的補罪,公義和聖潔賜給了那些他免於定罪的罪人。賜給的意思是沒有人的任何貢獻介入。這裡有補罪,因為基督承擔了對罪的刑罰,完全滿足了神的要求;有公義,因為他完全遵守了父神的律法;有聖潔,因為他一生行為聖潔。神把基督完美的行為賜給我們這些罪人,就好像我們從來不曾有過或犯過任何的罪。
 
 用信心擁抱恩典
 
聖靈藉著神的話語使心靈感悟到免罪所帶來的安慰,又使他用信心接受這樣的安慰。信心有時強有時弱。神的兒女如此依賴於聖靈的工作;相應地,心靈中也充滿掙扎。但是,主不會忘記他的任何一個兒女。以賽亞曾對被擄的以色列人預言︰“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以賽亞書40︰1)。
 
神通過他的話語和聖靈使他們得知他已經免除了他們的罪孽和刑罰。聖靈讓《聖經》中的應許強勁地迴響在他們心裡,好讓他們用信心去擁抱這樣的應許。被控告的良心因此得到平安,神與罪人之間的一切都變得美好。
 
 問61︰為何你說你僅是因信稱義?
答︰我在神面前蒙悅納,並不是因我的信心有什麼價值,乃因基督的補罪,公義,和聖 潔,使我在神面前稱義(a)。並且除了單憑信以外,我不能用任何方法接受此義,作 為自己的義(b)。 (a) 哥林多前書1︰30,2︰2
(b) 約翰壹書5︰10  
 
不是因為信
 
只有靠信心我們才得以在神面前稱義,而不是靠遵守律法的行為。保羅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8)。
 
 問答61思想到信心的含義。我們不是在我們信的基礎上被免罪,被接納為神的子嗣。相信不是我們的功勞,因此信心不是我們稱義的基礎。我們得以稱義,是因為基督作中保的工作。信心是我們接受基督功德的手,而不是主饒恕我們的罪,接受我們的原由。信心是主自己給我們的禮物;而禮物從來都不是賺得的。信心只是我們接受基督的功德和神的赦免的工具,因此信心對於得救是必要的,但並不是我們得救的原因。 信靠基督確實是一種行為,但不是我們賺取什麼的行為。神的孩子只因著信而稱義。不是靠著信心加行為,也不是因為信心。信心本身是不能救我們的。使我們稱義的是基督,只有靠信心我們才能接受基督。在《腓立比書》裡我們讀到︰“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立比書3︰9)。
 
 

《海德堡要理問答》– 論聖靈神 (3)

問57︰“身體複活”給你什麼安慰?
答︰在死後不僅我的靈魂被立刻帶到為首的基督那裡(a),連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 權能活過來,再與我的靈魂聯合起來,並要跟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b)。
(a) 路加福音16︰22,23︰43,腓立比書1︰21,23
(b) 約伯記19︰25-26,約翰壹書3︰2,腓立比書3︰21

相信身體複活所帶來的安慰
 
有關身體複活的信條尤其充滿安慰。我們的血肉之軀因為罪,必須忍受缺陷,疾病和死亡。
當一個人死時,他的身體會朽壞,有時是在墳墓裡漸漸地腐朽;有時會很快地消解,比如被焚燒成灰。有時,骨灰甚至被撒得到處都是。那些因為信仰被燒死的基督徒的骨灰就是如此。

但是,當基督駕著雲彩再來時,這樣一個身體的每一個部分都會被再次神聚攏到一起。不信的人會說︰“這可能嗎?”但那從無有中創造出整個世界的神,豈不能作這事呢?他將從塵土中把身體重新造回到一起,那時身體就從死裡複活,再也不會死亡,而是留在永遠的福樂或永遠的毀滅中。

對那些死在基督之外的人,這是永遠的恐怖﹗他們的靈魂和身體都將永遠留在地獄裡,暴露在神的震怒之下,得不到任何安慰或解脫。

但那時,神的兒女的身體也將進入永遠的喜樂,進入新樂園永遠的生命當中。他們死時,靈魂已經立刻進入天國的榮耀。沒有所謂的靈魂沉睡,也沒有所謂的煉獄。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對釘在他旁邊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複活時,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將重新聯合,永遠與神在一起。《舊約》裡有名的受苦者約伯,越過死亡和墳墓,看到未來,就說︰“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約伯記19︰26)。

信徒的複活
 
基督再來時,那些還活著的信徒將在霎那間從朽壞的變為不朽壞的(哥林多前書15︰51-52)。

基督升天了。但有一天他會再來,使所有死人複活,並審判活人和複活了的死人,把他的教會帶回天國。保羅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7)。

與基督同得榮耀
 
信徒複活時,他們的身體將變得與複活了的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3︰21)。那時我們的身體將變得完美,沒有任何缺陷和殘疾。它將不再是不免一死的,而是象神當初創造它時那樣。我們在保羅的書信裡讀到︰“死人複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複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複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複活的是強壯的”(哥林多前書15︰42-43)。

問58︰你從“論永生”的信條得著什麼安慰?
答︰既然我現在心靈開始覺得永恆的快樂(a),此生之後,我也要得著完全的福樂, 這是眼睛未曾看見的,耳朵未曾聽見的,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福樂,在其中要永遠讚美神(b)。
(a)哥林多後書5︰2-3
(b)哥林多前書2︰9

瞥見永恆的榮耀
 
出乎使徒保羅的意料,當他還活在世上的時候,神就讓他瞥見了天國裡與神同在的永恆的榮耀(哥林多後書12︰1-4)。

他所看見的是無法用語言來描述的︰如此多的快樂,這樣多的榮耀﹗他不能,神也不允許他說出他看見的是什麼。因為人的語言無法說清,而只能使它更加模糊。人類的語言和想像都是貧乏的。那是完全的救恩,完滿的祝福。它完美,因為神的兒女在那裡能不帶任何罪惡地事奉神,讚美神;他們也將經歷彼此之間以及與天使之間的有福的相通。那時生命重獲完美,新天新地裡充滿完美的公義和平安。

預先品嚐永恆的榮耀
 
使徒保羅和約翰都得以瞥見那榮耀。不過,神的兒女在今世也能預先品嚐到那榮耀。他們的天父上帝使他們以一種特殊的方法經歷他的愛。這種經歷極大地增強了他們的信心和希望。《聖經》稱之為“見主的面”。見主的面使他們初嘗到與神同在的平安︰“在他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篇16︰11)。這就是預先品嚐永恆的喜樂。因為他們有時會經歷這些,會感到重未感受過的神的大愛,他們就大得安慰。他們受了安慰,就更加盼望︰“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示錄22︰20)



《海德堡要理問答》– 論聖靈神 (2)

問54︰你對神聖大公教會是怎樣理解的?
答︰從全人類當中(a),自全世界的開始到末了(b),神的兒子(c)藉著他的聖 靈和話語(d),為自己聚集,保衛並存留一群選民(e),在真實信仰裡聯合一起 (f),直到得永生(g);並且我是,也永遠是(h)這群體裡有生命的一員(i)。
(a) 創世記26︰4,啟示錄5︰9
(b) 詩篇71︰17-18,以賽亞書59︰21,哥林多前書11︰26
© 以弗所書5︰26,約翰福音10︰11,使徒行傳20︰28,以弗所書4︰11-13
(d) 以賽亞書59︰21,羅馬書1︰16,10︰14-17,以弗所書5︰26
(e) 馬太福音16︰18,約翰福音10︰28-30,詩篇129︰1-5
(f) 使徒行傳2︰42,以弗所書4︰3-5
(g) 羅馬書8︰29,以弗所書1︰10-13
(h) 詩篇23︰6,哥林多前書1︰8-9,約翰福音10︰28,約翰壹書2︰19,彼得前書1︰5
(i) 約翰壹書3︰14,19︰21,哥林多後書13︰5,羅馬書8︰10

信徒的團契
 
聖靈不僅在信徒與基督之間,而且在信徒之間建立聯繫,這就是教會的團契。通過這種途徑,神的兒女之間產生一種聯合。聖父神從創世以來就已揀選他們。這群人有著同樣的信仰,就是《使徒信經》中所宣告的。他們被聖子和聖靈從全人類當中聚集出來。教會並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的作為。

聖靈的工作
 
聖靈是怎樣工作的呢?是在布道中,通過神話語和聖靈強有力的呼召。“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複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弗所書5︰14)。基督的功德使得神重新住在人裡面,願意在那裡作工。因此神在五旬節派遣聖靈以一種極不尋常的方式進入世界,是以風為訊–眼不能見,但感覺得到它的力量;吹倒一切,也賜給生命;也以火為證–吞滅一切,但也煉淨一切,啟示溫暖人心。他的工作馬上產生果效︰成千的人悔改歸主。他們是為父神揀選,為聖子救贖,為聖靈吸引的。

基督也派遣受聖靈感動的布道者到世人當中,宣揚神的話語,聖靈使這些話語在人心裡產生強有力地影響,這樣,有罪和不信的人們才得以悔改相信,接受《聖經》的真理,相信神的話語,並且真理更新他們的全人。我們讀過呂底亞,那個賣紫色布匹的婦人的故事︰ “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使徒行傳16︰14)。

就這樣,一個聖潔(就是為基督寶血所潔淨),普世(在全世界建立)的基督教會產生了。就是到世界的末日,還會有罪人加入這個基督的教會。

豐盛的恩典
 
基督也借聖靈和他的話語保衛存留他所有的子民。他作他們的王,保衛他們對抗一切仇敵,一切險境,對抗一切從內從外而來的,妄圖欺騙他們或凶暴地把他們從神身邊拖開,不讓他們事奉神的勢力。基督也給他的子民食物和藥品︰就是他的話語和聖禮,以存留他們。因為基督愛他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使徒行傳20︰28)。

在這群人當中,神的兒女可以歡喜地說︰“我是,也永遠是這群體裡有生命的一員”。他因著神的恩典成為神的兒女,也將永遠是神的兒女。

問55︰你對“聖徒相通”是怎樣理解的?
答︰第一,所以信徒都是基督的肢體,在他和他一切的豐富和恩賜中有份(a)。第二, 每一個信徒當自覺他有責任隨時高興地去使用他的恩賜,使其他肢體得益處(b)。
(a) 約翰壹書1︰3,羅馬書8︰32,哥林多前書12︰12-13,6︰17
(b) 哥林多前書12︰21,13︰1,5,腓立比書2︰4-8

聖徒相通
 
基督徒教會被稱為“聖徒相通”。所謂“聖徒”,並不是因為他們無罪,而是因為他們的罪通過基督的寶血得到赦免,他們的心從聖靈那裡獲得新生,這樣,他們重新願意按照神的律法去生活。所有真信徒都是這樣的。

首先,藉著信心,他們與基督相通,因為住在基督裡的聖靈,也住在信徒裡面。聖靈賜給他們信心,由此把他們連接到基督裡(主日7,問答20)。因為他們屬於基督,他們也分享他一切的豐富和恩賜。這些都是基督豐盛的恩惠。

保羅寫到︰“但你們得以在基督裡,是本乎神(就是通過神的恩典和能力),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哥林多前書1︰30)。

聖靈的恩賜
 
但基督也通過聖靈賜下許多屬靈的恩賜。保羅說︰“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賜,良善,信實,溫柔,節製”(加拉太書5︰22-23)。他讓他們分享在基督裡所積蓄的一切智慧和知識(歌羅西書2︰3)。他也給他們事奉教會的恩賜。正如使徒所寫︰“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慇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馬書12︰6-8)。

聖徒彼此相通
 
聖徒相通還意味著信徒使用他們所得的恩賜,造益其他信徒。這是神對他們的呼召;同時他們也是自願,歡喜地作這一切–雖然他們這樣作時,仍然帶著種種缺陷。那些愛基督者也愛屬基督的人﹗那屬基督的人活著不再只是為了他自己,他願意為神的榮耀和他人的益處而活。就像保羅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哥林多前書12︰13,也見14-21節)。

信徒也必須在神的話語上和聖禮中操練與聖徒相通,好使自己信心和愛心的熱火不斷燃燒。在《希伯來書》中我們讀到︰“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10︰24-25)。

問56︰你對“罪得赦免”是怎樣相信的?
答︰我信神因基督補償了罪的緣故,不再紀念我的罪,也不紀念我在一生中需要與之斗 爭的罪惡天性(a);反而憑恩典將基督的義分給我(b),叫我永不再定罪(c)。
(a) 約翰壹書2︰2,1︰7,哥林多後書5︰19
(b) 羅馬書7︰23-25,耶利米書31︰34,彌迦書7︰19,詩篇103︰3,10,12
© 約翰福音3︰18,5︰24

所有的罪均得赦免
 
真正的基督徒相信自己的罪已得赦免。這樣的赦免怎樣才可能呢?是因為基督已為罪作了補償︰他為所有的信徒付上了足夠的贖價,就是說,完全地滿足了對他們違背神律法的罪施行懲罰的要求。雖然他本身無罪,但他忍受了對罪的懲罰。他代替神的兒女忍受了罪的刑罰。因此他們的罪就得到了饒恕。這給我們帶來了無法想像的安慰。大衛說︰“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篇103︰12)。

這樣的赦免不僅適用於所有過去所犯的罪,對將來所犯的罪也適用。因為基督徒的罪惡天性–就是罪的源泉還在,要到他死去的那一天才會枯竭。這是他生命中最痛苦的事情。他一生都與之搏鬥,但不能完全戰勝它。在痛苦當中,他的安慰是神也已經饒恕了這罪惡的天性。它為基督的義所遮蓋,因為基督已經為他所犯過的和將要犯的罪付了贖價。因為這完全的贖價,神也將饒恕他身上尚存的軟弱。而且他知道在死的那一刻,神將把他從這罪惡中完全拯救出來。

有罪但已聖潔。
 
保羅因為這罪的天性而嘆息,呻吟道︰“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7︰23-25)

在最後的審判中,神將不會讓信徒為他們自己的罪行和罪性負責,因此神的兒女不會在審判中被定罪。相反,神要把基督完全的義(就是對神律法完全的順服)分給他,就好像他從不曾犯過任何罪,好像他的一生除了順從神的律法以外,再也不曾作過別的事。我們除了稱此為恩典,還能說別的什麼呢?

2018年2月15日 星期四

《海德堡要理問答》– 論聖靈神 (1)

問53︰論到聖靈,你相信什麼?
答︰第一,我相信他與父和子同為永恆的神(a)。第二,他是賜給我的(b),他用 真實信仰使我分享基督和他一切的恩惠(c),他安慰我(d),永遠與我同在(e)。
(a) 約翰壹書5︰7,創世記1︰2,以賽亞書48︰16,哥林多前書3︰16,6︰19,
  使徒行傳5︰3-4
(b) 加拉太書4︰6,馬太福音28︰19-20,哥林多後書1︰22,以弗所書1︰13
© 加拉太書3︰14,彼得前書1︰2,哥林多前書6︰17
(d) 約翰福音15︰26,使徒行傳9︰31
(e) 約翰福音14︰16,彼得前書4︰14

聖靈是神
 
聖靈不是神身上的某樣東西,不像我們的靈魂,是在我們身體以外,我們的另一部分。聖靈也不是從神那裡散發出來的能力。不,聖靈本身就是完美真實的真神。他永遠都是神。他與聖父和聖子一起,是獨一的神。這對我們來說是無法理解的奧秘(主日八)。聖靈自己就是神,在世界上和人心裡作工。耶穌是這樣說他的︰“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4)。

他是賜給我的
 
信徒歡欣鼓舞︰他是賜給我的﹗人類的靈魂被罪污染,再沒有什麼可以在神面前稱為善的東西在裡面。但如今聖靈賜給了他,進入他的心,他更新了他一切的思想,感覺和意志。他是通過什麼方式作這些的呢?神自己說︰“我也要賜給你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 (以西結書36︰26)。聖靈讓他看見他所有的罪和罪惡的一生,這樣他才知道並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只配受永遠的死。但是,聖靈也讓他看見他可以通過基督的寶血得到赦免。他使罪人連於基督。他是怎樣作成這件事的呢?是通過在人心裡作信心的工作(以弗所書2︰8)。

透過信心,信徒得以與基督相交。聖靈將基督的寶血灑在罪惡的靈魂上,這樣它就得到潔淨(彼得前書1︰2)。通過這種途徑,信徒才能分享基督和他為他取得的一切恩惠︰對罪的赦免,身體的複活和永生。

在屬靈征戰中的力量和安慰
 
聖靈總是住在信徒裡面。信徒常受撒旦攻擊,他也必須與他裡面的罪作屬靈的搏鬥。但是,聖靈賜給他鬥爭的力量,這就是他在信徒生命裡所作的成聖之工。在這場征戰和信徒必須經歷的逼迫中,以及在所有的痛苦和困難中,聖靈都作他的安慰。他用什麼來安慰他呢?是藉著使他分享基督裡的一切恩惠,提醒他基督是他的救主,他的買贖者,他的王;他真是神的兒女,而且將永遠是神的兒女。保羅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拉太書4︰6)。

2018年2月12日 星期一

聖徒之堅忍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17:22)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5:18)

加爾文第五點是聖徒的堅忍,又叫作永遠的救恩,又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點較多為其他派別的基督徒接受。他們雖然不信預定論,但卻堅信一個真正信主的人是 不會滅亡的。他們引了主耶穌的說話,說主賜信主的人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主及父手中把他們奪去。他們又從原文上著手,發現「信子的人有永生」;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等經文中「有永生」的「有」字是現在式,即是現在有永生,不是將來才有。這是一個邏輯問題,若果神說信的人將來 就有永生,而神將來又不給,這在邏輯上也可以說得過(道德上則很有問題,神是信實的,絕對不會應許了又反悔), 但聖經是說信主的人「現在」有「永」生。若果我今日有永生,明天我因某某原因失了去,那麼我今日是否能說有「永」生?只得一日就算「永」?是神用詞不當還 是故意誤導?你以為「永生」是一件物件嗎?可以得著後又失去之後又可再得著又再失去?又重生又重死又重生又重死?這就聖經中所謂的「永生」?若「永生」得 著後會再失去,那根本不算是「永生」,而是「暫生」。我認為他們這些見解都是正確的,我非常贊成他們的說法。我現在嘗試用另一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我想從 聖經中看看「保守」這個道理。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 17:22)

這節經文明明說到主「保守」門徒不會滅亡。難道主自己的祈禱都會落空?主不為猶大祈禱,因為猶大是一個假信徒,假信徒當然是滅亡的。猶大沒有失去救恩,因 他從來未曾得著救恩。聖經說主耶穌一早已知誰要出賣祂,「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64)。猶太從頭到尾是個賊:「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12:6)。猶太根本未得救的。至於為何主會揀他作門徒,叫他傳道,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用一個反面教材叫我們後世的人小心防避,因為一些口稱信主及熱心事主的人,原來是口是心非的的小人,猶太就是一個好例子了。當然,最主要的目的是主耶穌藉著他的反叛完成了祂釘十字的救贖計畫。(注意,不是主叫猶大出賣祂,而是主容讓猶大出賣祂,並將他犯罪的結果轉成救贖世人的恩典。)

有人可能會說,主只是為他十一個門徒祈禱,但經文接著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17:20)。 我想問問各位,這些門徒在日後的日子是否百分百沒有可能變成不信?若不信,那就沒有永生了,但事實他們沒有變成不信,為什麼?因為神的能力保守他們繼續 信。這點在加爾文主義者看來完全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相信人得救的信心是神賜的,但在亞米紐派者看來可能會有點矛盾,若人當初用自由意志去信主得救,得救後 為什麼不能用自由意去不信主?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5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壹5:18

以上經文看到我們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救恩。但另一方面,我們又看到我們從神生,必保守自己。那麼究竟是神保守我們,還是我們保守自己?答案是, 兩者都是。非加爾主義者時常諷刺信預定論的人及永遠救恩的人,說我們不需要有好行為,不需要結果子,甚至不需去信,反正凡事是是預定,救恩永不會失落!但 這是對加爾文主主義是一個極大的誤解。我們會保守自己的,因為我們是從神生的:「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我們保守自己,不是我們能保守自己的救恩,而是因 為這是神的吩咐,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有責任這樣做,這可證明自己真是從神的。若有人從來不保守自己,反而時常放縱犯罪,這就證明他是從惡者生的,不是從神生 的。他從來未曾得著救恩。這不是事後孔明,因為我們人的限制,許多事只能從結果看出真相。好像一位老師,最初可能不知道新一班的各位同學是勤力還是懶惰, 他可能看見某位同學的平常表現好像不錯,誰知測驗考試到來,各科不及格,才發現原來這位同學非常懶散,不願讀書。難道這位老師的發現也算是事後孔明?簡直 於理不合。

有人可能會問,從神的生的人一定會保守自己及得救,為什麼神在聖經中時常提及要我們忍耐到底必然得救,又警告不聖潔及離棄神的可怕後果呢?原因有三:第 一,自稱信主的人當中一定有假信及暫時相信的人,神用這些警告來叫人不要犯罪及離開信仰。第二,我們真正信主的人要知道神對這些事的心情及態度,神憎惡這 些可恥的事,雖然信主的人不會滅亡,但我們能從這些嚴厲警告中得到提醒。第三,神想信祂的人承擔責任。我這樣說可能令非加爾文主義者感到意外,因為他們以 為我們預定論者是反對人對神是有責任的。其實我們從來沒有反對人對神有責任,我們只是強調人沒有能力履行責任而已。神吩付我們信主的人要聖潔、要忍耐、要 保守自己,雖然神一早已經定了最終的結果,但我們絕對不會因為如此就不去遵行神的命令。舉例說,難道我們可以因為我們知道神是全知的,所以就結論說向神祈 禱是多餘的,因祂一早知我想說什麼?我們是從神生的,我們是討神喜悅的人,無論事情的結果是會怎樣。批評預定論的人說預定論者既相信一切是神所預定、救恩 又永不失落,所以我們就可以不傳福音、隨隨便便地生活(甚至可以不信!)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謬觀念,完全沒有根據。

其實永遠救恩這道理是要用信心來接受的。有人可能見識經歷較少,但他們單純地接受神的應許:你們永不滅亡,他們就歡喜領受。有人高言大智,引經據典地辯駁,為要證明信主的人(包括自己)的救恩隨時會失去,可能會滅亡,這是他們對神的保守的不信任。各位讀者,你們的意見如何呢?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肌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然而靠著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裡的。」(8:35-39)

「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3:1)

「一切」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因為主的愛是「到底」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