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2日 星期一

基督的死和埋葬

  1.基督的死就是贖出選民的罪過的工作。因著轉嫁過來的罪,基督代替萬人而死。

  2.基督的靈魂和肉體在死亡中分離了。所以是完全的死亡。羅馬士兵進行了死亡確認。

  3.即使在身體和靈魂分離的狀態下,LOGOS的位格與他所取的人性仍有著位格性聯合(unio personalis)。

  4.如果這個人格性聯合解除了,父所計畫的約就不能建立,我們仍在罪當中(Gaspar Olevianus, De substantia foederis gratuiti inter Deum et electos itemque de mediis,quibus ea ipsa substantia nobis communicatur,libri duo. genevae, 1585,58-59)。

  5.被埋葬(太275766;可154247;路235056;約193842)於富人的墳墓,這是成就了以賽亞的預言(賽539)。因此,以賽亞證明他是作為預言的救贖主,完成了贖罪祭(賽53)。

  6.被埋葬後在墳墓裏停留了三天。三天留在墳墓裏是按照耶穌自己所預言(太1240164)的那樣成就了,也是約拿所預表的(那117)。對這個事實,保羅根據聖經說第三天復活了,確證(林前1534)預言的成就(何62)了。因為在墳墓裏停留了三天,所以他的死是完全的死亡。因此並不是昏厥昏迷狀態。Schleiermacher把耶穌從死裏復活看成是昏厥。

  7.耶穌在死亡的狀態中停留了三天,屬於死人的世界。耶穌的死是擔負自己百姓的罪過的刑罰的死亡。因此把墳墓的咒詛從我們身上挪去,成為我們休息的處所。而且因是完全的死,所以破壞了死亡的實體。

  8.基督的神格與自己的靈魂一起在天上(路2343),他的身體在墳墓中。葬禮和躺在墳墓裏是卑下狀態的最後頂點。

  9.上帝的聖者沒有經歷解體和腐敗(詩1610;徒231)。

降到陰間

  1.使徒信經(symbolum apostolicum)的羅馬教會型(sec.ordinem Romanum)是記錄為下陰間'[descendit ad inferna (inferos)] 。但是早期的Rufinum(sec. Rufinum, forma Romana)是記錄為被埋葬Sepultus),沒有下陰間。又耶路撒冷的西瑞爾的本文(textus)裏也是記錄為被埋葬

1)希臘教會教導為地獄下降(descensus ad inferos),即基督以他的神性,與靈魂一起下陰間,把聖潔的祖先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強盜(路234043)移到樂園。

2)羅馬教會教導,基督到陰府即祖先(Limbus patrum)那裏,把那些沒有任何痛苦,並在得救的盼望中活著,卻不能直接見到上帝的靈魂解放了,而且作為勝利者,打敗鬼神,從他們那裏奪取了那些靈魂。

  A.根據希臘東正教和羅馬教會的教導,基督以前的基督徒沒有得救。但是舊約的聖徒在上帝的計畫過程中得到中保者的義的轉嫁,達到了救贖。

  B.即基督的十字架上的血逆行時間,適用於舊約的聖徒,並適用於他們的祭祀,使他們得救(來1140)。

C.彼前31920他以靈傳播在地獄的靈們的彼得的教導,並不是以靈到挪亞洪水之前的罪惡之人那裏去傳福音,而是用靈的權勢宣佈救贖事件。即基督死了,復活了,升天了的事件使福音傳到被囚在獄裏的最惡的人。基督的救贖事件是全宇宙性質的,所以甚至在地獄裏都宣佈了。

  D.雖然基督的靈魂成了犧牲祭物,但是並不能因此而到達被遺棄之地地獄。

  E.弗4810,降到地之下,並不指地獄下降,而是指成肉身的下降和被埋葬。擄掠了仇敵指的是救贖帶來的解放。

  2.路得教會教導,基督在第三天以他的肉體和靈魂到地獄裏去,讓撒旦魔鬼知道他的勝利,並進行了勝利的遊行。

  A.根據路得教會,地獄下降是勝利的第一階段。但這不是凱旋,凱旋是從復活開始。因為靈魂與肉體的分離屬於死人的世界。

  B.去地獄時,靈魂與肉體分離了,這種分離狀態不能是凱旋。

  3.根據改革神學,地獄下降不是基督以他的靈魂親自下地獄。那是指十字架苦難和死亡的極點和被埋葬。

1)加爾文的解釋是那是十字架苦難和死亡的極點以及被埋在地裏的卑下。

2)基督的靈魂不能到受咒詛的人停留的地方。因代理性贖罪,他的靈魂成了贖罪祭物,但他的靈魂並沒有因此被遺棄。已經在地獄裏的人是受咒詛而遺失的人,對於他們,沒有必要親自去救贖。

3)基督的救贖是全宇宙性的,所以十字架的事件以靈的權勢傳達到地獄裏了(彼前319)。

4)基督的地獄下降不是說他的靈魂到地獄,而是指十字架上的極重的苦難和死亡及被埋在地裏。

基督在肉身中為我們死

       上帝把基督當作贖罪祭、上帝把基督道成肉身的身體釘在十字架上,作為代替人死的祭牲,讓他被殺、為我們死,這是上帝在永恆中所定的旨意。因為我們是在肉身中間犯罪,基督就在肉身中間定了罪案﹔我們因為肉身犯罪必須要死,所以基督就在肉身中間為我們死。羅馬書八章3節對此「肉身」的因素講得非常清楚,中文聖經的翻譯相當中肯:「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我們肉身軟弱,所以律法在我們犯罪、軟弱的肉身上,沒有辦法將它的義加在我們身上﹔但基督卻為我們成了肉身,他進入肉身範圍中,在肉身中為我們定了罪案。 
   
    感 謝主!我們在肉身的過程中犯了罪,就當在肉身過程未結束前解決這罪的問題。如果一個人原罪的地位與犯罪的罪行在肉身的過程中未解決,他就把這個原罪的地 位與當受的審判帶到永恆去了。所以要為我們還有這個肉身感謝上帝,當你沒有這個肉身時,你就沒辦法悔改、解決罪了,因為你在肉身中犯罪,你就要在肉身的時 期 中解決這個罪的問題。 
   
    為 了在肉身上解決這個罪的問題,上帝就讓他兒子來到地上成為肉身,並在肉身中定了罪案,他在肉身中親身擔當了我們在肉身中所犯的罪。而這在肉身中所犯的罪, 也在肉身中產生一股把我逼向死亡的動力,當死在我身上發動的時候,我就要在這肉身的範圍中,把這死所產生的力量轉向基督,讓他在十字架上替我承擔死在我肉 身中發動的力量。當那在我肉身中所發生的力量轉向基督,使他在肉身中死去時,他在肉身的死,就代替了我們在肉身中承受因為罪以及罪的能力發動所帶來的死亡 ﹔他在肉身的死,也承受了上帝對我們的一切的忿怒。
   
我們生而為人,當我們死時雖然結束了地上作人的生活,但我們的人性與永恆的責任卻無法逃脫﹔因為當我們離開了肉身的範圍而進入永恆時,我們的罪也成了永恆 的事,所以罪必須在有肉身的時候解決。因此要為我們有肉身感謝上帝,連基督也曾為他的肉身感謝上帝(來十5), 這是基督教與其他非基督教宗教思想對肉身看法不同的地方。我們的肉體不是臭皮囊,而是上帝的殿﹔這不是拘禁靈魂的監牢,而是上帝藉聖靈居住的地方,所以我 們可以在肉身當中榮耀上帝。罪人在肉身中犯罪,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而基督徒則將肉身、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叫上帝的榮耀透過我們的肉身生活得 以彰顯﹔這實在是與其他一切宗教完全不同的思想。 
   
    這 位不朽的生命之主來到能朽壞的物質世界中,創造萬有的上帝被限制在一個幾十公斤的身體中、永恆之主進到歷史的某個階段,這是極大的反合性,是我們有限的頭 腦所無法瞭解的奧秘,但上帝的慈愛、救贖計劃就隱藏在此奧秘中。耶穌基督來世上作人,那創造萬有的主竟然變成在一位童貞女懷抱裡的嬰孩。大哉!敬虔的奧 秘。惟有當人進入敬虔時,他才能明白此一偉大的真理﹔否則,上帝就任憑你以自己的自由來褻瀆他、譏笑他、輕看他,上帝就任憑你以有限的理性來曲解道成肉 身、童女生子的偉大奧秘。上帝為何要在肉身中顯現?因為人在肉身中犯罪、人在肉身中受審判、人在肉身中進到朽壞的地步,然後把罪帶到永恆裡,永遠得不到赦 免。所以上帝要在肉身的階段中,來解決人罪的問題,使人的罪不從肉身的範圍帶到永恆去,不把暫時中所犯的罪帶到永恆去面對上帝永恆的審判。 
   
    律法因為人的軟弱有所不能行,所以上帝的兒子來成為肉身,取了罪身的形狀不是有罪性的人 要在肉身中為我們定了罪案。他成了肉身、成了人,為女子所生,而且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是上帝救贖的路線。 
   
    連 上帝兒子來到世上作人時,也不能逃掉那條定律:藉著苦難學習順從而進到完全。所以基督在肉身之中沒有走捷徑、享特權,甚至聖經中記載他行的三十五個神蹟 中,沒有一次是為了自己生活上的方便而行的﹔他三次哀哭,卻沒有一次為自己的困難哭。這位基督在肉身中的生活,成了一切活在世界歷史中有肉身者的至高榜 樣。

    康德說:「我們應向最高的善努力前進。」

    但請你不要忘記,在人類還未達到至高至善之前,這位拿撒勒人耶穌已達到了。這些哲學家儘可能不提耶穌的名字、儘可能不讓自己被視為是一宗教崇拜者,他們自以為是時代的先鋒,超過任何一個人﹔但他們也不得不承認,那真正達到至高至善的只有一個人,那就 是耶穌道成肉身,上帝在人間顯現。 
   
    耶穌是那義者、聖者、生命之主,但當他在地上作人時,他取了不義者、罪人、能朽壞之身體的形像,這是極不公義的,卻是上帝所喜悅做的事。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l0節說:「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

    作人而無人權、生為人卻無人之佳形美容,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勞力過度,透支他的體力,所以不到三十三歲卻被 別人誤以為五十幾歲(約八57) 
   
    三 十三歲應是一個人一生中身體健康最穩定的時候、三十三歲應是一個人一生中形像最美的時候,但他竟然看起來像五十歲!惟願我們每次思想基督,我們就更愛他 ﹔惟願我們每次談神學時,不是只增加理性上的知識,而是使我們的心更深地歸向他、更與他合一。義者在不義中出現、聖者在罪身形狀中出現、生命之主進到一個 被殺的身體中,這是何等偉大的愛、何等偉大的救贖!你越明白基督是誰,你才越發現自己從未真正愛過他。我服事主這麼多牢,人看是極其勞苦,但我從沒感到自 己是在背十字架、從沒感到有什麼犧牲,我只感到是主耶穌太愛我了,我只感覺自己做得還不夠、感覺沒有背過十字架。雖從人的眼光來看,曾經歷極多苦難危險, 多次差點被抓、在被殺名單中有分,但這些又算什麼?當你真正認識耶穌基督從寶座上降下成為肉身、無限成為有限、披戴罪身形狀,是為了愛你我、救你我時,你 只能說:「主啊!我算什麼!我的一切事奉又算什麼?」當我們到天上時,我們都應問主:「主啊!為什麼你要愛我這樣一個人?」

    我們永不能明白,只知道因他是愛,所以他愛我!不是因為我可愛他才愛我,而是因為他是愛。這個愛是在救贖中顯明、在基督道成肉身中顯明,並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鞭傷、侮辱,被人丟棄,被自己的百姓所否認。這位基督是救贖主。

基督之死的四重意義

    基 督之死絕對不是罪的工價,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失敗的結果,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偶然的事,基督之死絕對不是天然的朽壞。基督之死乃是上帝所定的旨意,他是按著上 帝的定旨先見被交於人,「你們卻把他殺了」,他按照上帝的旨意為我們死,但賣他的人有禍了。「定旨先見」、「上帝預先所知道的」、「上帝定意將他壓傷」這些詞句告訴我們:在永恆的計劃裡,聖父把聖子賜下來,讓他在死的地位上代替你我﹔所以基督的死是一個犧牲,而在基督的犧牲裡,我們可以看見聖經是從四方面來表達他的死:

l.基督之死是「代替性」的犧牲 
   
    他站在你我的地位上來受死,不是「免去」的身份,而是「代替」的身份。義的代替不義的、無罪的代替有罪的,聖者、義者、生命之主代替犯罪、不義而應該死之人。

2.基督之死是「挽回性」的犧牲。 
   
    「挽回」是指基督止住上帝的忿怒,將上帝忿怒的審判以及對我們的罪所應當作的制裁,加以取消、止住了。他止住了上帝的忿怒、打消了上帝的怒氣,使我們應當受的審判都在他裡面結束了。基督停止了那怒氣在我們身上運行的力量,只有耶穌基督能止住。 

3.基督之死是「救贖性」的犧牲 
   
    救贖牽涉到價值的問題,人的生命有極高的價值,這個價值不是可以用金錢來替換的,只能以上帝兒子道成肉身、義者的身份這樣的價值來贖回我們。那基督又是從誰的手中將我們贖回呢?這個贖價是交付給誰呢?這些問題都是我們要認真思考的。 
   
    基 督要付贖價是因為我們欠上帝的債,因為我們犯罪時是虧欠了上帝﹔而虧欠上帝的結果是使我們就因此與上帝隔開了,而與上帝一隔開,撒但就來吞吃我們。所以我 們在撒但手中,並非因我們虧欠撒但,撒但是以非主權者的身份控制了我們,撒但根本沒有權柄控制我們。我們破壞上帝的律、敵擋上帝對律法的要求,所以我們離 開了上帝﹔它就趁著我們與上帝恩分開之際而暫時拘禁了我們,但它絕對沒有真正原主的權柄。所以基督為我們還債,是要還給真正的原主,也就是上帝。主後三百 年左右,曾對此問題有過辯論,但那時重要的教父和神學家們,多以為是將贖價交給撒但。直到主後十一世紀,安瑟倫才把此問題從律法之嚴正、上帝威嚴的要求、 公義的標準、基督以義者身份成全上帝對義的要求的角度來解決。安瑟倫在他所著的《上帝為什麼成為人》一書中,就清楚說明人虧欠上帝的債,而非虧欠撒但,所 以不需要把贖價交給魔鬼。因為人是虧欠上帝的公義,所以基督成全上帝的公義對罪人的要求,他以義者的身份代替我們死,平息了上帝的忿怒,挽回了神人的關 係。 

       基 督之死是代替人償還對父上帝的虧欠,「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而這個虧欠不是任何人的善行、功德、條件所可以成全補滿的,惟有耶穌基督按著上 帝絕對的要求,站在神人之間,將贖價還給上帝。所以保羅說,你們是重價買贖回來的。彼得也說,不是金銀等物能贖回你們,而是靠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寶血買贖 回來的。保羅在對以弗所長老的告別詞中也說,教會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這裡所提的不是基督以神性的身份來代替我們死,而是他是以人體的肉身來接受死亡的痛苦,卻以神性的功能勝過了死亡的權柄,這是極大的奧秘!上帝的救贖是要我們在今生的日子、在有肉身的日子,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榮耀上帝。

4.基督之死是「復和性」的犧牲
   
    人與上帝原是仇敵的身份,但基督將此敵對身份完全解除了,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與上帝和好,更藉著基督成為和平之子。而這個和好又產生五方面的效用

   (l)人與上帝之間的和好:

    罪人與上帝之間的和好,是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功勞。
 
   (2)人與自己的和好:

    這是一切真正的基督教心理學所要達到的目的。今天世俗心理學是絕對無法達此目的,因為此果效是由第一個果效所產生出來的。惟有當人與上帝和好後,才會產生出與自己和好的果子﹔當人真知自己與上帝之間再無仇恨時,就能以自己與自己和好的身份來接受自己了!
 
       馬丁路德對「信心」有一個極特殊的表達:「信 心」是對「接受」的按受。他的意思是說,我是一個罪人、是一個不當被接受的人,但上帝今天因他兒子耶穌基督為我死的這個事實,就把救贖大恩運行在我這個不 配蒙恩的人身上,所以他接受了我這個罪人。他接受我絕對不是因為我有什麼善行、功勞、條件、資格,而是我完全不配得、完全不應得,但他竟然接受我這個罪 人。在我還不能對他有正確反應以前,他已把恩典賜給我了﹔而我能對他有正確的反應,是因為他把恩典賜給我了。我們的理性完全不能明白為什麼他要接受我、愛 我、救我,但上帝既然接受了我,我只能說:「上帝啊!你是不說謊的,我就接受你已接受了我的這個事實!」這就是「信心」!我信上帝就是接受「他已接受我這個罪人」的應許,而這就產生出我們與自己的和平。

       與仇敵住在一起是一個人最痛苦的事,而讓我們最痛苦的仇敵就是你自己。一個說謊的人永遠沒有平安,因為他與一個騙子住在一起這個騙子就是他自己。而他的第二個刑罰就是他以為全世界的人都是騙子,所以無法信任任何一個人因為他自己就是一個騙子

   (3)人與他人的和好:

    一 個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有仇敵,他將比他年長的視為自己的父母、比他年幼的視為自己的兒女、與他同輩的視為自己的手足,他能將人之老視為己之老,將人之幼為己 之幼。沒有長期的衝突、沒有真正的威脅。許多人與人之間的緊張關係,都是亞當墮落後所帶來的必然結果。別人一個眼神、一個表情,就以為他對我不滿、瞧不起 我。但基督的救贖可將人從自我中心裡釋放出來,看每一個人都是自己愛的對象、關懷的對象。我們把最大的仇敵,看成上帝所給的最大的 功課,上帝要藉著我們證明上帝的愛可以勝過那些,這是我們的機會。 
   
    基 督救贖的果效不是要讓你等著坐轎上天堂,其救贖的能力是要把道成肉身的榜樣放在你身上,把愛推廣到全世界。基督所造成的和平,使你與上帝之間的仇恨解決 了,成為上帝的兒女,人與上帝和好﹔使你因不能寬恕自己所產生的內在控告解決了,使人變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而你能自愛,你就能去愛人、愛人如己,所以這個 愛不 是偏私的愛、自我中心的愛,而是懂得去愛有罪的人。 
   
(4)能成為和平使者:

    把別人與別人之間的仇恨除掉,使別人與別人之間和好。
   
(5)能帶領人來,藉著基督使他們與上帝和好。

      有了上述四個效用後,傳福音的工作就開始有能力了,才能使人與上帝和好。

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諸教父論上帝

   他們沒有構成任何論上帝的教理。初代基督徒對基督留有一種深厚個人關係的印象。所以他們最關心的、乃是如何才能過著基督徒的生活。他們雖被異教諸國的多神教所包圍,但是他們卻堅信一神論。

    黑馬開始說:「我們尤其要相信一位上帝。他是創造並統管萬物的主。他從無生有,叫萬物存在。」

    所有教父都異口同聲說:「上帝是萬能之主,創造者,托住者、是萬物的統管者。他雖創造世界,但他本身並不是世界的一部份。上帝是眼所不能看見的、是人所不能理解的、非受造的、乃是永遠的,而且他毫無所欠。他是慈悲的父,他顯明自己是愛護人類的。」

    有許多這樣的思想,都是導源於舊約聖經。不過,大多數的教父都很少講到三位一體。其中只有兩位,就是革利免和黑馬曾認識父、子、聖靈在三位一體中的關係。

諸教父論基督

    諸教父相信基督之神性。

    伊格那丟認為基督為「我們的上帝」及「我的上帝」。革利免第一封信寫道:「我們應當認基督為上帝,為死人及活人的審判主。」

    諸教父同時相信基督的人性。十二使徒遺訓論及耶穌,不僅是上帝所揀選所喜悅的,而且也是上帝的僕人。

    伊格那丟說,基督為馬利亞所懷孕,並出自「大衛的後裔」。

    革利免說:「主基督拯救我們。雖然他原是靈,但卻成為肉身,並且呼召我們。」

    至於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之間的關係,這些諸教父從未加以推究。不過,諸教父對基督的先存在有清楚的陳述。

    伊格那丟說:「未有空間與時間之光,基督就是上帝。他高過眾天使,但他與聖父不同。他協助創造。他後來在肉身顯現,為被救贖者打開天國的門。」
    黑馬也論及基督之先存在。

諸教父論救恩

    關於基督的拯救工作,諸教父沒有明確陳述。關於贖罪,諸教父雖有明確的記述。但對基督的工作為何並如何帶有赦罪能力之間題,卻緘默不言。

    革利免說:「讓我們注視基督之血。讓我們知道此血被聖父看為寶貴。因主的寶血為我們的救恩流出,並將悔改的恩典帶給全人類。」

    巴拿巴寫道:「就因為這個理由,主忍受捨去他的身體,以致於死,好叫我們藉著赦罪得蒙聖潔,即靠著他所灑的血。」

    坡旅甲、殉道者游斯丁、愛任紐以及所有教父都講到基督代替的痛苦。教父們喜歡講到上帝所帶給世人的恩賜。這些恩賜包括有赦罪,真理的知識暨永生。他們這些看法雖無錯誤,但都是一些沒有系統的教訓。

    有一種謬論產生,就是有幾位教父強調一種新的道德論。該論主張善行之功效。例如,坡旅甲寫道:「倘若你能行善,不可遲疑。因周濟能取得能力,以脫離死亡。」

    這種思想為以後羅馬天主教奠定「分外功德」之基礎。

    巴拿巴說:「為你罪的贖價,用你的雙手工作。」這又產生一種觀念,就是人有可能行過餘的善行。」

    黑馬說:「倘若你能行過於上帝所命令的,你就將獲得更大的榮耀,並且在上帝面前,你將有更多的尊貴。」

諸教父論教會

   諸教父有很濃厚的教會觀念。

    革利免說:「教會是眾聖徒的團體、是上帝自己的產業、是基督的羊群。」

    黑馬說:「教會是創造的真正目標。」

    教會與基督的關係,正如身體與靈魂的密切關係一般。教會只有「一個」,並且是「聖的」。我們若行天父的旨意,就是屬於教會。可是教會裡面可能有些令人厭惡的事。再者,謬論亦可能潛入教會。

    伊格那丟寫道:「監督就是教會的中心。當跟隨你的監督,猶如耶穌跟隨聖父一般。」

    他說這些話並沒有意圖要創作教階制度。然而後來羅馬天主教卻利用他的言論構成教階制度。

諸教父論聖禮

    聖禮是屬於教會,還沒有受到古代神秘者的影響。聖禮存有基督教起初的真義。

   1)洗禮:

    起初是奉耶穌的名施洗。但後來逐漸改為奉三位一體上帝的名施洗。諸教父認為洗禮是賦予基督教恩賜的真正方法。

    巴拿巴說:「我們背著罪與污穢走入水裡,然後從水中上來,這樣我們的心就結果子,我們的靈就有在耶穌裡敬虔的盼望。」

    黑馬說:「沒有任何悔改,比得上這個,即我們下到水裡,便可承受已往諸罪的赦免。」

    因此洗禮賦予赦罪。洗禮也是一種「印證」,叫我們在基督裡獲得信心與所指望的新生命。以上這些看法,是諸教父初次的缺點。他們在這一點上,偏離了聖經的原則。這是由於他們不瞭解赦罪是出乎恩典的緣故。

   2)聖餐:

    他們要祈求並體驗基督臨在聖餐之中。

    伊格那丟說:「聖餐就是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身體,為我們的罪受苦。聖父在他美意中,叫他從死裡復活。」

    聖餐仍然是一種「感謝祭」的意思。在這時期聖餐用的酒、還沒有會變成祭物的血的觀念。這種觀念是以後羅馬天主教所產生的。

諸教父末世論

    諸教父都有深厚的末世論思想。這時人人都以為他們是活在末世的時候。他們預料耶穌會立刻再來。

    由於這樣期待就使信徒團結在一起。他們開始探索基督再臨的預兆——諸如假先知出現、罪惡與逼迫逐漸增多,敵基督之出現、神蹟奇事、死人復活等事之發生。

    依巴拿巴看來,基督再來以後,他要在地上建立一個千禧年國以統洽全世界。他們對審判的看法,是最後的審判要把義人與不義者分別出來。他們認為復活是一種身體的復活。最後聖徒要在天堂與上帝同住。至於不聖潔的人就要到永遠刑罰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