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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亞米紐斯神學

     亞米紐斯主義(Arminianism)一詞,是用來形容亞米紐斯(Jacobus Arminius15601609)的神學觀點,和亞米紐斯的教訓所引起的運動。至于亞米紐斯的立場,在他的跟隨者抗辯派(Remonstrants)1610年的文件中,已經清楚陳述﹔這些抗辯派正式對抗在荷蘭的加爾文主義。

         亞米紐期主要的神學論點如下:神根據他的預知,而有條件地揀選人得著救恩﹔神的恩典可被抗拒﹔基督的教贖是普世性的﹔人有自由意志,人借著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可以救恩上與神合作﹔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雖然亞米紐斯主義,是改革宗教會內神學上分歧的結果,但這些神學觀點也在今天不少神學派系中存留。循道宗(Methodism)和衛理宗(Welseyanism)就是跟隨亞米紐斯的教義。此外,聖潔運動、靈恩運動及其他宗派如自由意志浸禮派(FreeWill Baptist)等均是。

亞米紐斯神學的歷史

亞米紐斯

        亞米紐斯(Jacobus Arminius)在荷蘭出生,并且曾在馬堡、萊頓、日內瓦和巴色等地讀書。而在他生命中的最后六年,他曾在阿姆斯特丹的一間教會當牧師(15881603),并在荷蘭的萊頓大學任教授。

        亞米紐斯起初是一個嚴格的加爾文派信徒。他在日內瓦時,曾受學于加爾文的女婿伯撒(Beza)門下。但當他維護加爾文的思想,對抗古尼賀爾特(Koornheert)時,他覺得對手比他更能保衛自己的觀點。亞米紐斯受駁斥后,也就摒棄了加爾文主義。

        亞米紐斯反對加爾交關于預定和定罪的教義,他將加爾文的思想加以修訂,令「神不致被人當作是罪的創始者,人也不會成為神手中的一部機器」。他根據羅馬書第九章寫過一篇論文,提倡有條件的揀選。他認為人有能力主動尋求救恩,人在救恩中可與神合作。亞米紐斯與路德和加爾文不同之處,就是后者教導在墮落之后,自由意志已經喪失,但亞米紐斯相信,神賜給每個人基本的(primary)或先前的(prevenient)恩典,讓每個人都可以向福音的呼召產生回應。亞米紐斯也反對墮落前論(supralapsarianism) – 按加爾文的觀點,在神的計划中,人未曾墮落,神已定下一些人得著救恩,并且向一些人定罪。他認為,墮落前論無疑將神定為罪惡的創始者。

        亞米紐斯教導基督無限贖罪的亂點 那就是說,基督為每一個人受死。他又強調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亞米紐斯又根據彼得前書一章10節,指出信徒有可能永遠沉淪。

多特大會(Synod of Dort)

        亞米紐斯的觀點在荷蘭掀起了不少的爭論,就是在他的同僚中也不例外。亞米紐斯向政府要求召開大會,借以定斷問題。但亞米紐斯在大會之前九年,即1609年就死去。多特大會是由國家召開的,會期由1618813日至161959日,共有八十四位成員出席,其中五十八位是荷蘭人。由于會議的主持和首席秘書都是屬加爾文派的,而且整個荷蘭代表團都持正統觀點,所以抗辯派的命運已定。亞米紐斯派領袖,也是亞米紐斯的繼承人依皮斯科皮烏(Simon Episcopius,萊頓大學的教授),和另外十二位亞米紐斯派的牧者,被召在多特大會上答辯。抗辯派的五項要點被否定,而加爾文派的五部法典、《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及《海得堡教義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均被確定。

        逼迫在多特大會之后展開了。二百名亞米紐斯派的牧者喪失職位﹔政客巴尼弗爾特(John van Olden Barneveldt)遭斬首。格魯希烏(Hugo Grotius)被定罪,受終身監禁,但他兩年后逃獄。不少亞米紐斯派都逃離國土。

荷蘭的領袖

         1625年,逼迫停止,抗辯派就返回荷蘭,根據1630年所批准的諭令,在那里建立教會和學校。他們在阿姆斯特丹設立了一所著名的神學院,由依皮斯科皮烏擔任神學教授。依皮斯科皮烏在1621年寫過一篇信仰宣言,影響了不少路德宗和其他團體傾向亞米紐斯主義。(那些較不屬正統派的人士,對此信仰宣言感到失望,因為它是守著正統關于三位一體的教義﹔亞米紐斯派就曾被人指責在三位一體教義中滲入蘇西尼派的觀點。)逼迫過后,亞米紐斯派就回到荷蘭。他們采取容忍主義,這影響了該地,后來對宗教也多采取容忍態度。可是,亞米紐斯派逐漸式微,它在荷蘭國土上的影響力也就消減了。事實上,亞米紐斯主義的影響力已超越宗教及地域疆界,它為「理性主義」鋪路,令理性主義在荷蘭、日內瓦和德國的國立教會(Established Churches)大行其道。

英國與衛斯理

         其實早于亞米紐斯,英國已有亞米紐斯式的教義思想。舉例說,當時的宗教條文(The Articles  of Religion)中的內容就是模棱兩可的,可解釋為亞米紐斯主義,也可解釋為加爾文思想。克藍麥(Thomas Cranmer14891556)1543年出版了一本《基督徒必須的教義和學識》(A Necessary Doctrine and Erudition for Any Christian Man),該書內容本質上屬亞米紐斯派。劍橋大學的教義雖然屬加爾文派,但也受到亞米紐斯派的影響。1574年擔任劍橋大學神學教授的巴羅(Baro),是法國難民,他說:「神預定所有人得永生的條件,是他們的信心和持守。」。以下是一些屬亞米紐斯派的出版物:劍橋大學教授柏拉法利(John Playfere)寫了一本《為預定論向福音上訴(An Appeal to the Gospel for the Tru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1608)﹔賀持(Samuel Hoard)1633年出版了《否証神對人的咒詛就顯明了神對人的愛》(God’s Love to Mankind Manifested by Disproving His Absolute Decree for Their Damnation)

        內戰之后,查理二世(Charles II)鄙視長老宗,再次將亞米紐斯教義實施在英國的教會中,歷五十多年。值得注意的是,英國的亞米紐斯主義和荷蘭的不同﹔前者不信恩典的教義,他們講論基督贖罪的榜樣,其實英國的亞米紐斯派已走向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直到衛斯理約翰(John Wesley)才復興真理的教訓。

        衛斯理約翰(17031791)自小受到敬度的母親蘇珊娜的教導,他有兄弟姐妹十九人。他在牛津受訓練,1725年經歷了一次「宗教醒覺」。此后,他就召開一個秩序井然的查經班后來名為「神聖會」(The Holy Club)。這個查經班,稱為「循道派」(Methodist),就是從他們那種秩序井然、循規蹈矩的查經方式而起的。衛斯理最后成為 循道會的創始人。在他前往美國途中,衛斯理深深被莫拉維(Moravians)信徒的信心感染。他回到英國,又遇到另一個莫拉維的弟兄,名叫貝勒爾(Peter Bohler),他就是領衛斯理認識,單憑在基督里的信心就可得救的人。這次經歷可以說是衛斯理真正的悔改。自此以后,他就宣講一個新的信息:單憑信心就得著救恩。在以儀式為重的英國教會,這信息十分不尋常。衛期理又與以前另一位「神聖會」的成員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四出傳道﹔足跡所及超過250,000哩,宣講的講章超過40,000篇。衛斯理的復興運動,令亞米紐斯的教義又傳回英國去。

亞米紐斯神學的教義觀點

         亞米紐斯的教義廣泛在今天不同的團體中流傳:路德宗、衛理宗、聖公宗(Episcopaliauns)、安立甘宗(Anglicans)、五旬節宗、自由意志浸禮派(Free Will Baptists)教會,和大部分靈恩派及聖潔運動的信徒。本處所臚列的教義,只能代表一般的亞米紐斯主義(特別是衛斯理派所持的觀點)﹔但個別宗派與團體,對亞米紐斯主義所持的重點各有不同,某會某派所執的,可能不同于另一會另一派。

        我們不會討論所有基督教信仰的基要教義,只探討那些特別已成為亞米紐斯主義特征的教義。

抗辯文(Remonstrance)

        1610年,亞米紐斯的一群跟隨者,為了對抗加爾文思想,就臚列了五項教義條文,稱為「抗辯文」。抗辯文強調以下五項要點:(I)有條件的預定是基于神的預知﹔(II)基督的死是普世性的﹔他為每一個人而死,他受死代贖的功效不只發生在信徒身上﹔(III)得救的信心不可能與聖靈的重生分開﹔(IV)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及(V)雖然神賜恩典讓信徒得蒙保守,但聖經中不太清楚提到,信徒是永遠不會失落的。抗辯文的五項內容詳情如下:

        第一條:揀選是根據預知(election based on foreknowledge)

        神在創立世界以先,已經定下永恆的旨意,就是借著他兒子耶穌基督去拯救那些墮落犯罪的人,并靠著聖靈的恩典,保守他們相信聖子耶穌,又持守這信心,直到末了。另一方面,讓那些無可救藥、不信的人留在罪中,在震怒之下﹔并定他們的罪,叫他們與基督分離。這是根據約翰福音五章36節所說的:「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的身上。」此外還有其他的經文作為根據。

        第二條:無限的贖罪(unlimited attonement)

         世界的救主耶穌基督曾為所有人及每一個人受死,又借著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使他們救贖和赦罪﹔但除了信徒,沒有人可以享受罪的赦免。這是根據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壹書二章2節又說:「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第三條:無能的本性(natural inability)

         人不能拯救自己的,也沒有運用自由意志的能力,正如人在背道和罪惡的狀態中,不能靠自己的思考、渴望和實行真正的良善(正如信心所作的)﹔除了在基督里,借著聖靈,從神重生,令心意、傾慕、意志和所有的能力都更新,才能正確理解、思考、渴望和實行真正的良善。這是根據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基督的話:「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么。」

        第四條: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

         這種神的恩典是引發、維系,并且成就一切良善。重生的人若得不到神恩典的幫助、醒覺,去跟隨神,與神合作,就不能思想、渴慕或實踐善行,也不能抵抗邪惡的試探。所有善行、善事,都歸于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但恩典的運作,并不是不能抗拒的,正如聖經所記載的,有不少人就曾聖抗拒聖靈。使徒行傳七章和其他經文都有記載。

        第五條:有條件的保守(conditional perserverance)

        那些靠著真信心歸于基督,有聖靈居住的人,都有完全的能力去和撒但、罪惡、世界和自己的肉體爭戰,并且得勝﹔如人所知,那是因為靠著聖靈的幫助而成的﹔而耶穌基督更會在人遇到試探時,伸出援手,只要人愿意面對爭戰,愿意接受他的幫助,而不是停滯不前。基督會保守他們不致跌倒,讓他們不因撒但的詭計而被誤導,或從基督的手中失落,這是根據約翰福音十章28節基督的話:「誰也不能從我的手里把他們奪去。」但究竟他們會否因為無知、離棄當初在基督里的生命,或回到現今邪惡的世界里,轉離聖潔的教訓,失去良知,失落恩典﹔這些都必須得到更多聖經的根據,我們才可去教導眾人。

原罪

         亞米紐斯教導有關原罪的教義,他說原罪影響了整個人,使人欠缺了一切良善,遠離神的恩典,繼續行惡。罪和死是借著亞當的罪進入世界。死亡的刑罰臨到所有人,是因為人的內心狀況,而不是因為罪歸與人。此外,由于所有人是亞當的后裔,故此都承受了一種敗壞的人性,但這并不是說罪在律法上歸與人。抗辯文宣稱:「我們沒有根據說,亞當的罪歸與他的后裔,所以神因亞當所犯的同一項罪,而定他的后代為有罪。」。

        亞米紐斯的立場和約翰衛斯理也有不同。「亞米紐斯認為,縱然我們的本性敗壞,神讓我們仍能與他合作,是出于神的公義。若沒有這個,人就不用為自己的罪行負責任。」而衛斯理則認為,人與神合作的能力,是借著「神賜給所有人的先前恩典,這是基督為全人類普世性救贖的第一種果效。」亞米紐斯根據羅馬書三章16節說,基督白白的恩典將咒詛和定罪從人身上除去,沒有人因為原罪或原罪的后果而被定罪。「人現今不再因為自己的敗壞本性而被定罪,雖然這種敗壞就是罪的本質。它所當受的譴責,已借著基督白白的恩典而除去,人單單因著自己的過犯而被定罪。」

        亞米紐斯主義雖然承認有原罪和敗壞,但它也說,原罪的影響已借著神的恩典,在每個人身上除去和撤掉,令罪人可以主動地回應神,或在救恩上與神合作。沒有人是因為從亞當那里承受了罪,或因敗壞的本性而被定罪﹔人定罪只因為自己所犯的罪。

亞米紐斯教義(抗辯文)

教義解釋
揀選是根據預知神揀選他所知道,會按照自由意志相信基督并且持守信仰的人。
無限的贖罪基督在贖罪工作上,為全人類安排了救贖,讓全人類能以得救(saveable)。基督的贖罪只對相信他的人發生功效。
人的本性無能人不能救自己,必須由聖靈賜予新生。
先前恩典聖靈預備的工作令信徒可以向福音有所回應,并且在救恩中與神合作。
有條件的保守信徒得著賦予的能力,去過得勝的生活﹔但信徒可能離開恩典,失落救恩。

 

揀選與預定 

       亞米紐期將預定的教義(神指定一些人得救),解釋為神的預知。因為神知道誰會揀選他,而這些人就是神所預定的。他也將預定的教義解釋為神知道那些人不單會相信,而且會堅守信仰。亞米紐斯論到個別信徒所蒙的揀選,他說:「神的旨意是根據神的預知,即是說神從亙古以前已經知道誰會相信,這是根據他借先前恩典,所賜予人的悔改和信心﹔神也知道誰會倚靠后來的恩典而堅守信心﹔誰不會相信,誰不會堅守。」。         亞米紐斯的預定論,包括了所有人類﹔定義如下:「神的旨意是拯救人類脫離全然敗壞的境況。神不是武斷和濫縱地,只將救恩賜給一些人。預定的范圍包括所有人,但預定的條件單單就是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亞米紐斯說,人蒙揀選得永生是基于相信基督。這不是出于神武斷的抉擇,反之,這是根據人對福音的回應。 

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  

        先前恩典就是神賜給所有人的一種「預備的」恩典,讓人能回應并接受福音。先前恩典可以定義為:「人的靈魂進入救恩大門之前的第一步,或預備的救恩(preparatory grace)。這是聖靈向在罪中無助的人所施的恩典。對有罪的人,這可稱為恩慈﹔對無能力的人,這可稱為能力。因此先前恩典可以界定為,在生命完全重生之前所彰顯的神聖工作。」

         這可導致神人合作說(synergism),就是人和神在救恩上是「一起工作」(working together),或一種「合作行動」(cooperative action)。由于神施行先前恩典,亞當的罪所遺傳下來的影響,便改變過來,令人可以用信心向福音回應。人可以憑自由意志,接受或拒絕福音,以及神的恩典。「由于從原罪之中復蘇,人可以開放接受在耶穌基督里白白賜下的恩典。人可以恢復與神親密而不受破壞的關系。」 

        亞米紐斯思想體系中的恩典,可以總括為如下數點:

 (1)全然敗壞的人是全然無能的﹔

 (II)由于無條件的贖罪,這種本性的狀況,在某意義上也是一種恩典的狀況﹔

 (III)恩典是延續的,這卻不同于加爾又所區分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和有效恩典(efficacious grace)

 (IV)神人合作說也就是恩典和自由意志的互相合作﹔

(V)人有能力最終抗拒神白白賜下給他的恩典。」。

 自由意志  

      先前恩典和自由意志之間,是應該有關連的。威利(Wiley)引述了四個關于先前恩典和自由意志的命題。

         (I)先前恩典是施行在普通人(natural man),或說是墮落的人身上。這種恩典是施行在他整個人的身上(entire being),而不是在他某種特性或能力之上。。。

 (II)先前恩典使人成為一個自由而負責任的主體。人的墮落并沒有失去神的形象,也沒有破壞他全人的任何能力。他的墮落也沒有破壞他的思考能力(這是屬于認知性方面)﹔也沒有破壞他的感官能力(這是屬于感性方面)當然,它也沒有破壞他的意志能力(這是屬于意欲方面)

 (III)先前恩典更進 一步施于被奴役的人。。這種奴役不是絕對性的,因為人的靈魂清楚知道自己受捆縛,也想擺脫捆縛。。恩典是必須的。。令靈魂向真理醒覺。。并進一步影響惑感情,令人的心傾向真理。 

(IV)人的意志與聖靈的原初恩典(originating grace)繼續合作,將先前恩典與拯救恩典直接合并。。。亞米紐斯認定,借著聖靈無條件叫地臨到所有人的先前恩典,人的道德生活從最初開始,就有著自由主體(free agency)的能力及責任了。

         總結而言,亞米紐斯的教導是:人的墮落并沒有破壞人的選擇能力。先前恩典令人看見自己屬靈的需要,令他能選擇救恩。威利強調,恩典在交互作用中是最為重要的。 

救恩的條件  

       得救的信心包括以下四項事情:「(I)對罪的覺醒﹔(II)借著叫人知罪,和感動人的聖靈賜予先前恩典,人便能轉向神﹔(III)悔改認罪,就是承認罪人與神的恩典分離,并且遵守共同立下的新約﹔及(IV)個人接受在耶穌基督里的新生。」 

        人在救恩中的責任包括知罪、離罪、轉向神和信靠基督。衛斯理約翰強調,悔改和相信構成了「得救的信心」。衛斯理的信息是要求人「悔改和相信」。悔改含有改變之意,衛斯理稱它為,「心意從一切的罪中(all sin)轉向完全的聖潔(all holiness)」。悔改包含除掉罪,和生命的轉變。悔改是包括行動的,按衛斯理所言,先悔改后信心。衛斯理又說:「相信福音之前,我們必須悔改。在我們能真正倚靠基督之前,必須先脫離自我的依賴。我們須將一切的自義和自信棄掉,才能對他產生真正的信靠。我們須先被拯救,離開對自己的信賴,才能信靠他所作的和所受的。」

          衛斯理為得救信心所下的定義,有以下三方面:(I)信靠神的恩慈和赦免﹔(II)接受信徒生命的確據,舉例說,相信耶穌為神的兒子﹔(III)信賴基督,將生命的方向轉過來,以基督為主。對衛斯理來說,相信最終的表現是順服。這說法和今天的亞米紐斯主義相符﹔他們強調行為,作為救恩的重要條件。

 贖罪的含義   

      亞米紐斯派都持定從治理觀(governmental view)看基督的死。那是格魯希烏(Grotius)的教導,認為基督的死不是為罪人贖罪,只是滿足神治理,或公義上的需要。基督不是為人類而死,而是作了一個「象征抵償」(token payment),以滿足神的管治。神因此放下律法的要求,赦免罪人,因為他的管治已得到維持和尊重。

 贖罪的范圍   

      亞米紐斯派教導,基督的贖罪是普世性的。「這不是說,所有人都是無條件地得救,而是說基督的奉獻,已滿足了神聖律法對于拯救所有人的要求。」基督的贖罪是為每一個人的,足以讓每一個人都得救(雖然不是所有人都得救了)。聖經著重普世性的救贖(約三1617﹔羅五818﹔林后五1415﹔提前二4,四10﹔來二9,十29﹔彼后二l﹔約壹二2,四14)。由于基督為所有人贖罪,福音是要向所有人宣講(太二十八l9﹔可十六15﹔路二十四47)        亞米紐斯教導,贖罪的益處包括以下所說的。

         (1)人類繼續存在。若說神容許全人類不斷在罪和敗壞中繁衍昌盛,而沒有為他們安排救恩,這是難以接受的。。

 (II)所有人都恢復了可得救的狀態(state of salvability)。贖罪功勞無條件地賜給所有人(白白的恩典),這包括了聖靈的光照、責備和定罪。人不但受到考驗,也得到聖靈恩惠的扶助。。

 (III)夭折者的救恩:我們需肯定贖罪工作,是使夭折的人得到真正的救恩。

 救恩可以失落 

        亞米紐斯派認為信徒是會失去救恩的。雖然亞米紐斯本人沒有清楚說明信徒會失落救恩,但他的結論是依循這個方向的。亞米紐斯說,人靠恩典得救,但得救也關乎他的自由意志。意志一直是自由的。亞米紐斯說,在信仰的持守中,自由意志需同時發生作用,不然信徒會失落救恩。「在蒙神的恩典保守時,自由意志需同時發生作用。自由意志有能力抗拒所賜予的恩典,和拒絕后施恩典(subsequent grace),因為恩典不是神無所不能的作為,而是可以被人的自由意志拒絕的。」

         衛斯理約翰教導,信徒的「信仰和良心可以破滅(shipwreck of faith and a good conscience)﹔他有可能跌倒,不但是失敗跌倒,而且可能是最終跌倒,永遠滅亡」。關于個人失落救恩,所根據的經文是:路加福音十三章14節﹔歌羅西書一章29節﹔提摩太后書二章5節﹔希伯來書六章46節﹔彼得前書一章10節。

 亞米紐斯神學的評價   

      亞米紐斯強調几項要點,他強調人的責任無疑是合乎聖經的:人必須相信才能得救(約三16﹔徒十六31)。如果人不肯相信,他就失落救恩(約五40,七17)。亞米紐斯所說普世性的贖罪,也是合乎聖經的(提前四10﹔彼后二l﹔約壹二2)。 

         但亞米紐斯也有兒項論點需加以檢討。

 (I)亞米紐斯否定罪的遺傳﹔他認為沒有人因為原罪而永遠被定罪。人被定罪是因為自己所犯的罪。這說法與羅馬書五章1221節有異。         

(II)雖然有解釋上的不同,亞米紐斯派一般都相信始祖的墮落帶來很大的影響,但先前恩典把這些影響除掉了使人可以在救恩之中與神同工。但聖經沒有說明先前恩典清楚的根據。         

(III)亞米紐斯派教導,人的墮落并沒有破壞人的自由意志﹔再者,他們說先前恩典運行在未信者的心里,令他以意志的行動,在救恩上和神合作。不錯,人是需要為福音的回應負責任(約五40),但人的意志已因著人的墮落而受了影響(羅三1112﹔弗二l)﹔人需要神的恩典才能得救(弗二8﹔徒十三48,十六14)        

(IV)亞米紐斯派將神的預定,訴諸神對人行動的預知。他們強調,神事先知道誰會相信,他就揀選那些人。按亞米紐斯主義,揀選和預定都是根據信心。「預知」一詞(希臘文prognosis)基本上是與揀選相同的(比較羅十一2﹔彼前一20)。神所預知的內容,是來自事前的計划,而不是根據事前的資料。        

 (V)亞米紐斯強調人在救恩中的參與和責任:知罪、離罪、悔改、認罪和相信。對亞米紐斯主義來說,悔改包括行動的轉變,摒棄罪,而聖經中「悔改」(希臘文 metanoia)一詞,意思就是「心意轉變」。雖然強調人的責任是十分重要,但救恩也有多方面的條件﹔過于著重人的責任,就很容易消減了只靠恩典得救的重點。不少經文都強調救恩的唯一條件是在基督里有信心(約三1636﹔徒十六31﹔羅十9)       

 (VI)亞米紐斯教導,信徒是會失去救恩的,因為人的意志一直是自由的。人可以選擇犯罪,放棄他以前對基督的信心。這觀點是建立在一些容易引起爭論的經文上,如希伯來書六章46節和彼得后書二章2022節。但聖經清楚強調,信徒今天所得的永生(約三16﹔約壹五1113)是永遠的,并且因著基督所作的(羅五l,八l),可在基督里穩妥保存(約十28)

加爾文神學和亞米紐斯主義的對比
教義亞米紐斯主義加爾文神學
敗壞因著人的墮落,人承受了敗壞的本性。先前恩典能除掉亞當的罪所帶來的罪咎和定罪。因著人的墮落,人已全然敗壞,死在罪中。他不能拯救自己。因為人已死在罪中,所以需要神的救恩。
罪歸于人神不是將亞當的罪歸于全人類,但所有的人卻因著亞當的墮落,承受了敗壞的本性。由于亞當的過犯,罪就臨到全人類,因此所有人都生在罪中。
蒙揀選神揀選他所知道會按自由意志相信的人。揀選是有條件的,是根據人信心的回應。神無條件地從亙古就選擇一些人得救。揀選不是根據人將來的回應。
基督的贖罪基督為人類而死,讓全人類可以得救。他的死只對那些相信的人發生功效。神定意基督要為所揀選的人而死。由于基督不是為每一個人而死。只是為那些蒙揀選得救的人死,他的死是完全成功的。
恩典借著給所有人的先前恩典或預備性恩典,人能夠與神合作,回應神的救恩。先前恩典能改變亞當的罪所帶來的結果。普通恩典臨到全人類,但不足以拯救每個人。神施行不能抗拒的恩典,將他所揀選的人召來,令他們愿意回應神。
人的意志先前恩典是賜給所有人,在整個人的身上生效,給人自由的意志。敗壞伸展到全人,包括人的意志。若沒有不能抗拒的恩典,人的意志就會受捆縛,不能按自己的能力向神回應。
蒙保守信徒會離開恩典,失掉救恩。信徒在信仰中蒙保守。信徒在救恩中穩妥,沒有一個會失落。
神的至高主權神按照人的自由意志與回應,限制他的管治。他的計划和他對人回應的預知有關。神的至高主權是絕對的,和沒有條件的。神根據他旨意所喜悅的,決定一切事情。他的預知是根據事前的計划,而不是根據事前的資料。

2022年6月27日 星期一

衛斯理教訓的社會特徵

 

衛斯理在十八世紀就起了與二十世紀的萊因哈德·尼伯一樣的作用。尼伯一邊強調人類本性的罪惡性——社會構造的惡的原因,一邊強調人類本性是上帝之形象,所以開展了基督徒社會主義理想的,即爲解救處於經濟恐慌危機中的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社會運動。而衛斯理的教導和衛斯理宗運動從18世紀英國産業革命過程的危機中拯救出了英國。

   (1)登山寶訓講道的社會特徵

衛斯理的登山寶訓證道包含著他的神學核心思想重要內容。即不僅表現了他的成聖和完全的教義,也反應了他的神學的社會特徵。這篇講道是應懷特的邀請,再三猶豫之後,在布理斯托爾市的野外開始的第一次野外講道。

       當時英國國教的牧師們只能在講壇上證道,而且只有在自己所屬的地方講道,所以衛斯理是冒著危險開始了野外講道。

       在作“世上的光和鹽”的講道中,他呼喚基督教的社會、行動特徵,而且在“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願你的國降臨”等主禱文的解釋中強調上帝旨意實現的社會是上帝的國在地上的模樣。

 

       特別在“如同上帝的完全”我們也在變得完全的講道中,他不僅強調個人有可能在死之前達到完全成聖,而且社會的完全成聖,即上帝的國在這世界歷史中也有可能實現。當然這是強調相信超越的神的國度,和歷史中得以實現的內在的上帝的國度。

    (2)經濟上的教導

衛斯理強調基督徒的經濟生活三大原則,即儘量多掙錢,儘量多存錢,儘量多施捨。其中比起gain和save,更強調give。換句話說,基督徒認真掙錢,多積累財富是很重要的,但更強調爲實現更多人分享平等的貧富分配而施捨是跟隨耶穌和聖經教導的路。

       特別他在《Treatise on the Present Scarcity of Provisions》中說今天的英國經濟貧困的原因不在於貧窮人的懶惰,而在於富翁們的奢侈和浪費、收刮稅金上,所以主張給貧窮人們更多的職業和工作的社會制度改革。並且在講道中,從來沒有指責過貧困人,反而責備富翁們的貪心和放蕩的奢侈。

       他強調納收入的十分之一的人是猶大人的信仰,納二分之一的是法利塞人的信仰,除了家庭和自我需要(衣食住)花錢外,全部施捨的才是真正的基督徒信仰。

   (3)解放的教訓

並且衛斯理的講道或教訓中常常給女性、勞動者、礦工等當時被遺忘,被壓迫的人很大的釋放感,所以他的別名是“ordinary people`s theologian(folk theologian)”。也就是說他是當時民衆的朋友,是用民衆們能聽得懂的平凡的神學教訓來教導和證道的。

       特別他挺身反對黑人奴隸制度。他的論文《Thougts on Slavery》中一一揭露了白人們將黑人商品化時所犯的罪行,即從大西洋航海中將黑人屍體抛入海中開始到賣買黑人發財、虐待黑人等。他主張改革黑人奴隸制度、解放黑人。衛斯理也被稱爲十八世紀的解放神學家。

 

2022年5月1日 星期日

衛斯理非常著重聖潔神學及其實踐

 

   衛 斯 理 一 生 努 力 追 求 聖 潔 之 道 , 並 在 其 人 生 中 不 斷 在 聖 經 與 神 學 思 想 中 鑽 研 。 他 不 但 掌 握 到 聖 潔 之 道 , 也 將 聖 潔 的 神 學 與 應 用 , 教 導 循 道 會 的 人 , 並 使 後 世 的 信 徒 獲 益 良 多 。

   他 認 為 神 所 設 立 外 在 的 象 徵 / 表 記 、 話 語 , 或 行 動 , 並 透 過 一 般 的 途 徑 , 達 成 神 所 設 定 的 果 效 。 當 中 包 括 先 在 恩 典 ( preventing/prevenient grace ) 、 稱 義 恩 典 ( justifying grace ) , 及 成 聖 恩 典 ( sanctifying grace ) 。

   藉 著 恩 典 的 途 徑 、 外 在 的 表 記 及 內 在 的 恩 典 , 他 將 神 所 賜 的 恩 典 活 出 來 。 衛 斯 理 早 期 在 牛 津 大 學 已 受 泰 勒 主 教 ( Jeremy Taylor , 1613-1667 ) 的 《 聖 潔 生 活 與 死 亡 的 規 則 》 ( “ Rules for Holy Living and Dying ” ) 的 影 響 , 對 聖 潔 的 操 練 不 遺 餘 力 。 泰 勒 可 稱 為 聖 公 會 的 屬 靈 大 師 和 神 學 家 。

   他 每 天 記 錄 他 每 時 所 做 的 事 , 以 確 定 他 所 做 的 是 出 於 聖 潔 的 動 機 。 若 動 機 出 現 問 題 , 他 立 即 將 自 己 全 部 的 生 命 奉 獻 給 神 , 讓 神 掌 管 。 泰 勒 形 容 人 生 的 目 的 是 恆 常 地 與 主 同 行 , 那 麼 , 個 人 的 聖 潔 是 必 須 的 。 因 為 人 生 的 目 標 是 邁 向 完 全 , 在 基 督 裡 完 全 , 故 信 徒 須 要 分 析 罪 惡 和 將 它 克 服 , 靠 著 信 心 , 信 徒 將 神 的 旨 意 行 出 來 。 聖 潔 的 操 練 不 是 在 真 空 中 行 出 來 的 , 而 是 在 個 人 生 活 及 教 會 生 活 中 實 踐 出 來 的 。

   他 認 為 聖 潔 和 世 界 中 的 生 活 是 不 能 分 割 的 。 屬 靈 的 領 悟 在 乎 見 到 神 在 信 徒 生 活 中 的 作 為 。 聖 潔 的 動 機 / 意 圖 是 對 神 的 旨 意 完 全 開 放 自 己 的 途 徑 。 這 是 將 神 的 恩 典 灌 注 在 人 的 工 作 裡 , 而 神 的 恩 典 本 身 是 美 善 的 。

 

   衛 斯 理 對 聖 潔 動 機 的 信 念 也 受 多 馬 肯 培 ( Thomas a Kempis , 1380-1471 ) 的 《 基 督 徒 模 式 》 ( “ Christian Pattern ” ) 及 羅 威 廉 ( William Law , 1686-1761 ) 的 《 基 督 徒 的 完 全 及 嚴 肅 的 呼 召 》 ( “ Christian Perfection and Serious Call ” ) 的 肯 定 。 羅 威 廉 認 為 得 救 之 後 是 神 的 形 象 的 重 生 , 邁 向 更 像 神 的 完 全 , 但 將 焦 點 放 在 神 的 旨 意 上 。 正 確 的 動 機 及 旨 意 的 轉 化 , 能 改 變 信 徒 。 藉 著 他 們 的 見 證 , 世 界 便 得 著 改 變 。 他 堅 持 成 聖 的 過 程 是 沒 有 靜 止 的 , 也 沒 有 人 是 完 美 的 。 最 重 要 是 持 續 追 求 完 全 / 聖 潔 , 當 中 有 貫 徹 的 和 清 楚 的 目 標 , 即 是 愛 神 和 鄰 舍 、 信 靠 基 督 和 有 足 夠 的 恩 典 , 並 擁 有 在 聖 靈 內 住 動 工 而 湧 出 來 的 喜 樂 。 這 就 是 「 聖 潔 生 活 」 的 內 容 , 也 就 是 盡 心 愛 神 和 愛 鄰 舍 、 穩 定 地 信 靠 基 督 , 及 在 聖 靈 裏 過 喜 樂 的 生 活 。

 

 

2020年4月1日 星期三

衛斯理神學之恩典觀


   恩典(Grace)是約翰.衛斯理神學思想中,非常重要的特色。約翰.衛斯理為了表達人在得救的事上所處的地位,他用了非常動態的概念來闡釋「恩典」這個教義。他以為恩典一方面是上主為所有的人預備的,是白白得來的(意即免費的),是在人還沒有作出任何的貢獻或行動前,上主就為人預備了這樣的恩典,所以衛斯理稱這是「預備的恩典」(或先行的恩典Provenience of Grace);但是人必須經過一個門檻,那就是「稱義的恩典」(Justification of Grace)。當我們進到屋子裡,我們仍然有責任要把這房子整理的整潔、神聖、莊嚴,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成聖的恩典」(Sanctification of Grace),我們意識到我們是蒙恩的人時,就會盡上我們的責任,把我們自己、我們所在的社會╱世界打理的更好。這個過程也是恩典的一部份。

  我們不可能真正感悟到我們是蒙恩的人,而完全沒有行動。這些行動包括了對上帝、對人的層面。在行動中,我們得到了醫治;在行動中,也就是在恩典中。

  因此在衛斯理的救恩觀中,行動或責任是很重要的,到底要負上什麼責任?到底要有何行動?這就是「恩典的途徑means of grace」(有中文譯作「恩典的工具」或「恩具」)。

  或者說,到底我們要經過怎樣的途徑才能享受恩典?不是我們靠這些來賺取恩典。如果一個人準備了一整套的求愛方式,又是氣球、又是情人卡,並且準備了求婚的戒指,但是他的情人問他:「這些要花多少錢?我把錢還給你。」其實,這是一種變相的拒絕,拒絕這個人的愛意。我不要欠你的。當然這也不能說「一人出一半如何?」,那就太煞風景了

  恩典的途徑,是指我們為這恩典所感動,感到自己必須在這恩典中不斷地成長,不斷地長進,不斷地讓所賜給我們的恩典更能發揮在我們的身上。

   恩典的途徑包括了兩個向度:敬虔的行動、憐憫的行動。這兩組行動內又分為個人性的及社會性的兩個層次。

敬虔的行動works of piety

   敬虔的行動包括了兩個層次,一個是社會性的或團體性的層次,一個是個人性的層次。

  社會性或團體性的層次包括了公共的崇拜、團契生活等。公共崇拜如我們的主日崇拜,是我們對上主恩典感恩的行動,我們在崇拜中使上主得到榮耀,我們也放下重擔得到自由。在公共崇拜中的禱文、唱詩;聖事中的洗禮、及聖餐等都是於我們有益的行動。特別是聖餐The Lord's Supper,是衛斯理格外重視的聖事。聖餐的另一個名稱eucharist,他的字根就是「感恩」的意思。我們感悟到蒙受上帝的恩典,一定會有所回應,並且會重新立志過討上主喜悅的生活─聖潔的生活。所以衛斯理一反當時聖公會的習慣,勸會友多多領受聖餐。然而,這並不是如中世紀時的觀念,好像我們可以靠著這個行動,帶來如何的「好運」,而是在這行動中,我們自己也在恩典中成長。

  另一個公共層次的敬虔行動,就是團契生活。衛斯理從早期傳道開始,就採取了班會的組織方式。班會的形式其重點在於彼此提醒,相互扶持。早期班會的成員,除了要繳交班費外,每週還要一同聚會,彼此問候對方靈性生活的情況,一同過一個負責任的生活。這個特色成為當時重要的信仰團體生活。

  對現代的信徒而言這個功能就是團契生活。理想的團契生活是會帶來參與者共同的成長。然而值得要注意的是:沒有個人的靈修作為基礎,團契生活是危險的(潘霍華《團契生活》),我們不能用團體生活來迴避我們個人層面所當盡的責任。

  所以我們不能忽略敬虔行動的個人性層面。這個層面的重點在於個人的靈修的行動,或靈修的操練。靈修操練的起步是先要意識到「內在的我」,如何使這「內在的我」與上主保持密切的關係。正如上次講道中提到,在恢復上主的形象之後,我們是不斷地在聖靈的指引下,恢復上主「道德的形象」。

  我們需要每日給自己一段安靜的時間。使我們與主親近,保持靈性上的自覺,在安靜中我們認識到自己是獨一的,也認識我們獨一的主。期間的過程需要我們有規律的讀經、讀書、禱告等。這些操練會使我們參與公共崇拜時,更能感悟到上主的臨在與恩典。然而以上的種種操練仍有個危險,就是流於形式與教條。所以我們一定要保持自覺時常操練,才能既在行動中,也在恩典中。

憐憫的行動 works of mercy

  恩典途徑的另一個向度是憐憫的行動,這行動意味著我們從上帝的眼光來看人,充滿了憐憫。在個人性層次,他要求我們要關懷週遭人的需要,關懷的相反是冷漠,我們很難想像有人在信仰上,會越信越冷漠的情況。

  除了個人的層次外還要有社會的層次,即「公義的行動」;耶穌,不光有憐憫,他也常宣告上帝的公義。他一如舊約的先知,對於不公義的情況,或沒有憐憫的宗教形式,他是毫不客氣地批評。使人更尊嚴,社會更人性化。不是將人的惡性激發出來。

  我們不要以為如果一個社會全是基督徒,那麼這個社會就更好。所以我們面對教會與社會,要保持一個反省的心態,設法使之更公義、更合乎人性。

結語:

   恩典的途徑所顯示的兩個主要的行動,敬虔的行動與憐憫的行動,提醒我們除了知道上主已為我們預備了救恩。我們亦應努力在這恩典中繼續追求完全,我們應敬虔地參與教會的公共崇拜,認真地有個人的靈修操練,並且在教會中參與一個可以彼此成長的團契,最後亦不忘撥出時間與金錢,參與社會的服務,具體的參與一項服務社會上弱勢群體的義工。相信在這樣的行動中,我們也同時在恩典中不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