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6日 星期四

基督徒的特徵

現在我要陳述一些表明一個人是基督徒更為清楚的特徵。信心就是其中的特徵之一,因為如果我們要得救脫離罪,那麼信心是必不可少的。正如保羅和西拉告訴腓立比的禁卒,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使徒行傳16:31)。

許多人不願承認信心是基督徒的一個特徵,原因是:

有一些人有時以為,信心是一種高深莫測的東西,令人可望而不可及。對這類人我要說:信心并不像許多人所想像的那麼玄。不錯,信心是上帝所賜的(腓立比書1:29),我們自身不能產生信心。但是,說信心是極難的事就錯了,因為經上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請通讀羅馬書10:5-13,你會看到,保羅在說信心并不是一件難事。得救的信心不是相信我為上帝所揀選或我來就基督是因為祂的吸引﹔這類的事的確是難懂。真信心是指在明白最基本的真理之後,意志與心的行動。"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羅馬書10:10)。它指,一個人依靠祂,信 祂。當上帝使人歸信耶穌基督時,聖經說祂吸引人歸向基督(約翰福音6:44)﹔當基督邀請人信時,祂召喚他們到祂那裡。得救的信心渴慕耶穌基督,仰望祂,求祂賜予脫離罪的救恩。這正是接受耶穌基督的意義所在。約翰告訴我們,"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1:12)。得救的信心是,仰望基督和向往祂的救恩,"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以賽亞書45:22)。

所以信心,如上所述,并非難事。信心不是指理解關乎上帝深奧 的事。我們常常破壞了自己的安息和寧靜,因為我們叫得救的變得艱難。但是,使人得救恩的信心所關乎的是,渴慕基督,依靠祂,信任祂。

也有一些人認為,沒有人能夠百分之百地確定自己擁有得救的信心。若有人說自己已經歸信耶穌基督,那些人就說,這過於自信了。然而,若要得救,他們就必須有這信心,不然一切都是枉然的。除非人們相信,否則他們就仍在上帝的定罪之下,"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8)。因此得救的信心并非過于復雜而難以清楚。如果我們不能說自己有信心,我們就毫無指望。

還有一些人認為,我們几乎無從確定自己有否信心。但是,約翰說,信的人有見証在他心裡(約翰一書5:10)。換句話說,我們能知道自己是否在相信基督。我們如何知道這點呢?上帝常常使用律法預備人們歸向基督。律法揭露我們的敗壞,使我們看到我們不能救自己,從而需要耶穌基督的拯救。一個有此預備的人通常具有真信心。

此外,還有一些事情與這真信心是一齊來的。我們若信基督,我們就愿意由祂來掌管我們的生活,聽從祂的教訓,全心地將自己交托給祂。這些事與真信心是相伴的。然而在此以外,我有必要指出,聖靈的工作以及信心的果效都能証明我們是否相信主耶穌基督。 

我相信更為詳細地解釋得救之信的含義會對你有所幫助。聖經以多種不同的方式描述過得救之信,因為不同的人在以不同的方式體驗著這信心。有 它被描述為想與上帝聯合的願望。以賽亞稱之為仰望上帝":"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以賽亞書45:22)。仰望似乎是信心非常軟弱的行動,因我們會望自己所不敢接近或不敢觸摸的東西﹔我們會望令我們生畏的人。然而神曾應許,凡憑信心仰望祂的人,就必得救。這就是聖經提到"願意"一詞時所指的信心:"願意的(凡希望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示錄22:17)。仰望上帝的這信心也稱為"飢渴慕義"(馬太福音5:6)。

有時信心被描述為,依靠耶和華"、在耶穌基督的懷抱中"安息"、"倚賴"上帝。上帝寶貴的應許也與這信心相隨,正如以賽亞告訴我們,"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以賽亞書26:3)。

信心也是等候上帝"。上帝已應許,"等候我的必不至羞愧"(以賽亞書49:23)。當然,我們無須贅述真信心的每一種表現,因為聖經明確地告訴我們,基督能以各樣的途徑使罪人得益處。信心以各樣的方式引領我們歸向基督:當我們聽說基督是生命的糧時,信心便渴想祂﹔當我們聽說基督從死裡復活時,信心便相信上帝已叫祂復活。聖經如何描述基督,真信心就如何相信祂。 

請你注意:

不是人人都在以同樣的方式或程度體驗信心的。耶穌論到一些人有很大的信心,比如百夫長(馬太福音8:10)和迦南婦人(馬太福音15:28)。我們從耶穌的話中得知,雖然基督徒都有真信心,但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有大信心。所以不要以為,真實的信心就一定得按照上述的各個方面體現出來。

信心所表現出的力量有大有小,甚至同一個人的信心在不同的時期也是時強時弱。因此,單從這方面來判斷一個人是否屬基督是不準確的。 信心表現的方式很多﹔但真信心的共同點是:喜悅并堅信上帝借著耶穌基督的救恩計划。一個人若喜悅和堅信基督替代罪人而死時(神能借著基督的死公義地赦免罪人),他便擁有得救的信心。他完全摒棄一切憑善行去竊取神恩的念頭,而完全依靠基督為擔當罪罰所成就的作為。這樣的人知道,他已落在罪惡之下,無力拯救自己,他也知道,基督是唯一的救主,因此全心轉向祂。這信存在于一切重生之人的心裡在每一位真基督徒的心裡,雖然它不一定是按我所提到的所有方式表現出來。

所以我們需要誠實地問自己:我堅信主耶穌基督是我罪的替代者和我唯一的救主嗎?我是否看重祂勝於一切?因為祂是通向上帝唯一的道路,祂對我很寶貴嗎?"這就是真信心,因這是用心相信的。真信心滿足於上帝著基督拯救罪人的方式﹔是通過耶穌基督歡然接受上帝的救恩之道。請允許我再說一次,我們能知道自己是否擁有這樣的信心。如果我們全然地依靠耶穌基督領我們到上帝那裡,如果我們看重耶穌基督高於一切,那麼我們就當對自己的信心深信不疑,凡如此相信的人必不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但是有沒有與真信心相仿的假信心呢太像真的以致於我們無法分辨?畢竟來說,今日有許多人尊崇耶穌,正如當時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塚就信了祂。我們怎能把這筍假的、偽裝的信心與真實的信心分別開來呢?

假信心仍相信自己有一點功勞可以用來獲取上帝的救恩,或至少認為可以用自己小小的功勞來補充基督的作為而得救。這類人仍靠著肉體(腓立比書3:3)。他們就像路加福音10:25的那人問說,"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而且,假信心在基督以外,另有所愛,不願放棄。但是,耶穌說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馬太福音6:24)。

假信心不願讓基督作他的王,掌管他的一切﹔他不愿讓基督作他的祭司,為他的一切罪惡獲得赦免,使他完全與上帝和好﹔他也不愿意讓基督在一切事上作他的先知,他們不愿祧從祂智慧的教導和指引。假信心不會真正地接受基督為君王、祭司和先知。

假信心不愿為跟隨基督而遭受患難或損失。但是,無論代價如何,真信心都愿意信靠基督﹔這人寧願失去一切也不願失去基督。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馬可福音10:28)。


2020年1月14日 星期二

多西特派和幻影論

       多西特派(Docetism)或稱幻影論(Phantasm),這是一種受希臘哲學影響,從智慧派所發展出來的學說。『多西特』這個名稱,希臘字的意思就是『似乎』。『多西特』一字來自希臘文『似乎』(dokein, to seem)。按教會歷史的記載,這是第一個挑戰聖經所啟示之基督的異端。

此學派的中心思想是:凡肉體都是物質、邪惡的,因此基督並不是上帝帶著真正人類的身體,祂只是一個幻影。腓立比二章七節是最常被用來支持多西特派論點的經節,這一節說到基督『取了奴僕的形像』。照著多西特派的解釋,基督只是『似乎』(appeared to)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祂只是『似乎』(seemed to)成為人類。

多西特派宣稱,這位聖者基督從未貶低到一個地步而有分於肉體。他們主張基督是完全神聖的,就是永遠的話,也就是上帝自己,是永遠不死的。多西特派把基督的人性,看成只是一種由屬天的救贖者所穿上的一個偽裝(disguise)。對多西特派而言,這位屬靈的基督(spiritual Christ)是在祂受浸時,進到為人的耶穌裏面,而在釘十字架之前,就已離開祂了。耶穌的幻影身驅成功的欺騙了仇敵,使撒但以為牠已經將神釘死。事實上,多西特派在召會歷史頭兩世紀中發展甚速,成為一個複雜又多樣的哲學和宗教系統。每一家學說都以耶穌『似人』為原則,只是其下附屬教訓略有分別、深淺不一。

據說行傳八章中想用錢財向彼得購買聖靈恩賜的西門,就是多西特派的始作俑者,他教導人說,基督只是看起來受苦,實際上並沒有受苦。其弟子塞林則(Cerinthus)乾脆說有兩位上帝:一位至高者(Supreme God)及另一位創造主(Creator God)。而基督並非至高上帝,乃是在凡人耶穌受浸時降臨耶穌身上的創造主,並且基督在耶穌上十架之前就已離開耶穌之身。

巴西里底斯(Basilides)則認為耶穌的物質身體不是真實的,只是看起來是真實的,好使祂能在地上執行上帝所託付祂的工作,至終當西門被強迫替耶穌背十字架時,基督就離開了,而事實上是西門代替耶穌被釘死。

這類學說的通病,乃是將哲學及人的臆測恣意攙入基督徒信仰裏,使基督徒的信仰變得猶如希臘神話般的無稽。

       其他著名的學派領導人還包括托勒密( Ptolemy )、華倫提努(Valentinus)、馬吉安(Marcion)等人。他們都一致否認基督的成肉體,同時也否認了基督救贖之死的功效。正如使保羅所說,自以為尋求智慧的希利尼人看基督的十架為愚拙。但是上帝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通達人的通達。上帝要使世上的智慧成為愚拙。祂揀選了世上愚拙的,為叫那有智慧的羞愧(林前一18~31)。

虛己論

     『虛己論』為似是而非的學說。

此論乃引用腓立比二章七節的『虛己』,教導人說:基督本是上帝,但在降世為人時,將本身的神性倒空,故祂在世上只是人的出現,全無神性,在祂死而復活升天後,祂的神性才回歸原來的主人。

這是一種否認耶穌基督絕對、永遠神性的異端。

在英國,虛己論最早在一九八九由哥爾主教(Bishop)提出,以解釋十九世紀高等批判學者所說的,主耶穌竟然對舊約的所謂錯誤茫無所知。

哥氏的理論:上帝之子成為人的時候,放棄了它神性中對事實的全知,但對道德的問題卻保留著完全的、神性的無誤。在歷史事實這個範疇,他受當代猶太思想所限制,向他不知道這些並非全對,就未經批判的接受了。因此他認罪舊約聖經在字句上是上帝默示的,乃全然真實,而且認為舊約五組乃摩西所寫,詩篇一百一十篇乃大衛所撰——這些都是哥爾不予以擁護的主耶穌的觀點。很多人就步哥爾的後塵,到處尋找拒絕耶穌對舊約聖經的觀點的理由。

可惜虛己論卻不能成立。首先,它所根據的經文,完全不能支持它。保羅論到上帝了倒空自己變成貧窮,每次上下文的意思都是說到他擱置一旁的不是神性的能力和屬性,而是神性的榮耀和尊嚴,就是基督在那偉大的大祭司禱告中所說:“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 5

腓力斯和欽定本,都正確地譯出腓立比書二章7節保羅的原意。上帝之子捨棄神性中某些特質的說法,是沒有聖經根據的。

而且,這理論本身引起很大、不易解決的問題。如果基督耶穌失去一些神性的本質,怎能說它是完全的上帝呢?如果父的一些權能和屬性不在他裏面,又怎能說他完全影顯父呢?

再者,如這理論所說,在地上其人性不能和其神性共存,在天上也應同為此理了。那麼,那“在榮耀中的人”就永遠失去了一些神性的能力了。設若,如聖公會信條第二條所說,“神性和人性”在道成肉身時“結成一體,永不分開”,那麼根據虛己論,不能避免的推論是:上帝的兒子在道成肉身時失去了某些神的屬性,永難收復。但新繪聖經頗為清楚強調復活的基督的全能、全在、和全知(參太廿八18,20;約廿一17;弗四10)。照此看來,虛已論的支持者若否定這些神性的特質在天上不能和真人性共存,他們又憑什麼理由說在地上這些也不能共存呢?

再者,哥爾用這理論去解釋基督一部份教訓的所謂錯謬,而維護其他教訓的屬大權柄,這是不可能的。基督曾詳盡概括的宣告,它所有的教訓都從上帝而來:他一直只是神的差役。“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因為我沒有憑著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什麼,講什麼。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說的。”(約七16;八28;十二49, 50)他宣稱他自己“將在上帝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約八40)。

面對這些宣稱,只有兩個選擇:要就接受這一切,承認耶穌一切的教訓都有完全、屬上帝的權柄,包括他對舊約聖經的啟示和權威的宣告;要就拒絕這一切,質疑他每一點教訓的屬天權柄。如果哥爾真的要維護耶穌道德和屬疑的教訓,他就不應該質疑耶穌對舊約的教訓的真實性;另一方面,如果他真的決定不贊成耶穌對舊約所言的,他就應該前後一致,既認為不能接受耶穌所宣稱的教訓,也大可不必同意耶穌任何的教訓。如果虛己論要作為哥爾所運用的用途,它就證明太多事了:它證明瞭耶穌既摒棄了神性的知識,就在每一件事上都可能有錯,而當它宣稱它所有的教訓都源於上帝的時候,他欺騙自己,也欺騙我們。如果要根據耶穌的宣稱而維護他做教師的屬天權柄,就必須拒絕虛己論,或無論如何拒絕這謬論的應用。

事實上,福音的記載也提出反對虛己論的證據。的確,耶穌對人類和靈界的知識有時是有限的。他暗中會問——“誰摸我的衣裳?”“你們有多少餅?”(可五30 ;六38)他承認他和天使一樣不知道上帝預定要他回來的日子(可十三32)。但另有一些時候只顯示有超自然的知識。他知道撒瑪利亞婦人曖昧的歷史(約四17等節)。他知道彼得若去打魚,第一條打上來的,在口中會有一塊錢(太十七27)。沒有人告訴他,他就知道拉撒路死了(約十一11,13)。同樣,很多時候他在醫病、餵飽、使死人復生等神績上顯示越自然的能力。

福音書給我們對耶穌的印象,不是一位完全沒有神性的知識和能力的耶穌,而是一位能交替運用這兩者的耶穌,且大部份時間他以不運用為滿足。換言之,所得印象,並非神性的遞減,而是神性功能的收斂。

怎樣解釋這種收斂?根椐約翰福音記載得特別多的真理,原因必然是子完全順服父的旨意。神性一部份已知的奧秘,是上帝的三個位格彼此都有固定的關系。子在福音書中出現,不是獨立一個神性位格,而是些倚靠的,只有而且完全根據父的指使去思想和行動。“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我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五19,30)“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六38)“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八28,29)三位一體中第二位的本性,是承認第一位的權柄,順服第一位所喜悅的事。切此他宣告他自己是子,而第一位是它的父。它雖然和父有相同的永恆性、權能、和榮耀,但他仍然很自然的扮演子的角色,並且以遵行父仍旨意為樂,正如三位一體的第一位很自然的就計劃、推動神三位一體的工作;第三位也自然地從父和子領命而去,完成“他們”共同的命令。

因此,“神人”耶穌在世時順服父,並非因道成肉身而有的新關係,而是父和子在天上永恆的關系,在時間上的延續。如在天一樣,子在地也完全仰賴父的旨意。

如果這是真的,一切就解通了。這位神人不能獨立知道一切,也不能獨斷獨行。就如他不做所有他想做的,因為有一些不是父的旨意(參太廿六53等節),同樣他也不能知道一切他可能會知的,只知道父定意他知道的。像它其他一切的行動一樣,他的知也是由父的旨意規限的。因此,例如他不知道回來的日了,不是因為他在道成肉身時放棄了知道一切的權能,乃因為父沒有定意他可以在地上、在受苦前期間知道這一件事。

加爾文注釋馬可福音十三章32節時說得很對:“在他沒有完全履行中保的職份之前,這件事一直沒有讓他知道;但他復活後就知道了。”

這樣,耶穌有限的知識,不能用造成肉身的形態來解釋,而要用父對子在地上的旨意來解釋。因此結論是:福音書有一些事實與虛己論互相矛盾,若沒有虛己論,所有事實就容易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