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 星期四

上帝救恩終極的根基

       我 們要講救恩,必定要先講基督。聖經永遠高舉基督是獨一的救主;離開了基督,便沒有救恩。他本是上帝,為了拯救世人,降世為人︰「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 的(或改譯為「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平等的地位」);反倒虛已,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 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寓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 與父上帝。」(腓二611
    我們得救,不但是靠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而且他本身就是我們得救的根基,就是我們的永生。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又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一一2526,一四6)聖經又給我們啟示︰「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12
       所 以加爾文宣稱︰「若是不在基督裡面,沒有人能夠得著從基督救贖工作裡的恩惠,而且還與他的生命隔絕。」以後改正宗神學家都闡釋加爾文的道理,並加強調,世 人若與基督沒有生命的聯繫,則絲毫莫想分享基督的救恩。聖經一再給我們啟示,使我們深知,真正的門徒,乃是與主有奧秘的聯合,其關係之密切,好似葡萄樹的 枝子(約一五5);又像「基督的肢體」,而且和他「成為一體」(林前六1516);全身「連於元首基督」,「都靠他聯絡得合式」,「彼此相助」,「在愛中建立自己」(弗四1516);且「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5
    倘使我們和基督沒有這種真實的有機的聯合,則乃和上帝救世的工作,絲毫無關,不但與上帝為仇,不能得上帝的喜悅,不屬基督,而且「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羅八79;約一五6;啟二 ○15
       關 於這個問題,路德宗的教義和改正宗的教義,乃有基本上的不同。路德宗認為世人在沒有和基督有奧秘聯合之前,已有某種程度的救恩。他們相信,悔改與稱義,乃 為得奧秘聯合的步驟。改正宗卻不以為然,認為上帝與人之間,倘使沒有生命線把他們聯在一起,則絕對不能有奧秘的聯合,因為上帝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 什麼。」(約一五5
    而奧秘聯合,乃為得救的起點以及救恩最後完成的保證;亦為聖徒品德善行以及得救三大要素──信望愛的泉源和憑藉。照改革宗神學家的意見,信心乃是與基督發生生命關係的必要條件;而奧秘聯合所產生的福果,其豐富與否,須視人信心容量的大小而定。
       但是,救恩終極的根基,不能求諸於奧秘的聯合。奧秘的聯合,雖屬確實,但救恩終極的基礎,乃遠在永世裡面,乃為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前」,「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所預定的美意」(弗一459)。
   上 帝在創世以前,祂永遠的愛,乃為永世的泉源,從那裡湧出救恩之河,流出諸般的福樂,使人類重生得救,稱義成聖,並得永遠的榮耀。我們還要特別注意,在上帝 救世的慈悲計劃裡面,主耶穌基督乃佔極端重要的地位;而在擬定他計劃的時候,即已和基督同在。從以弗所書第一章裡面,我們可以看到主耶穌基督與世人得救, 乃是不可分離,息息相關。照上帝的心意和思想,主耶穌基督和一切預定得救和他同作後裔的世人,其間乃有一個永遠的聖約聯合的關繫。正如照「工約」的關係, 亞當和世人,要深陷在因亞當犯罪而有的苦海裡面;主耶穌基督和那在永世裡被揀選得救的世人,要以「嗯約」作世人得救蒙福終極的基礎。主耶穌必作成祂應許的 一切救贖的工作,使一切上帝預定得永生在恩約裡的世人有得著那最高福樂的完全保證;照上帝預定的美意,祂必完完全全的成就祂的應許,沒有一個被上帝所揀選 的,會失去他天國的基業。這並不是空洞的理論,而乃為上帝的啟示,藉著蒙祂所光照的聖使徒寫在聖經裡的。
    使徒保羅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35
    又說︰「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使徒彼得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34

何謂教會

一、從廣義而言
       基督的教會從其最廣的意義來說,乃是歷世歷代,天上地下所有重生之人的集合團體。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至十九節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以弗所書一章二十至二 十三節,三章九至十節說︰「他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歌羅西書一章十七至十八節說︰「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 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從這些經文,來尋求其意義,我們可以說,教會和屬靈的上帝國乃是相同的。兩者乃表示上帝藉著基督在得救的人類中行使他實際的屬靈的統治權。但是約翰福音三章三、五節說︰「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
       教會既 有如此神聖的意義,握有天國的鑰匙,負有重大的使命,我們更應戒慎恐懼。無形的教會,乃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名錄在天上諸長子的會所與共聚的總會。自然不能 和那些沒有重生得救、不信聖經,且尤提倡異端邪說的人同流合污,或遷就妥協,以免「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弗 四14
       廣義來說,無形教會乃是歷世歷代,天上地下,重生得救之人共聚的總會,乃與屬靈的上帝國是相同的。但是照安德羅氏(Andrew)的分析,教會和上帝國乃有五點不同,可是他所說的不同,其實乃是指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的不同。分析如下︰
1)教會乃始自基督(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但上帝國乃是在先;
2)教會乃限於在歷史的基督裡面的信徒,──但上帝國乃包含所有上帝的兒女;
3)教會乃是在世界,──但是上帝國不屬世界;
4)教會乃是有形的,──但上帝國是無形的;
5)教會乃有「準有機」的(Quasi  Organic)特性,於是成為許多地方教會,──但是上帝國並非如此。
       費特氏(H. G. Vedder)說︰「教會乃是一個屬靈的身體,只是包含那些已被上帝的靈所重生的人。」
但西敏斯德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說︰教會「乃包含全世界那些宣稱相信真道的人和他們的兒女。」
照此定義,則在教會裡面,乃包含那群不但沒有重生確證,而且還有那些 明示並未重生的人。在事實上,在很多國家的教會乃是和世界相同的。奧古斯丁且引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八節說︰「教會就是『田地』,」因為主耶穌於此明明白白 說︰「田地就是世界」。奧古斯丁認為,在教會裡面,乃是良莠不齊,有好人,也有壞人,沒有完全分開,其理乃見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撒種的比喻,他講到 麥子和稗子,引主人對僕人所答之話說,「不必」把「稗子」「薅出來」,「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生)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 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太一三2430
可是這個比喻,並非講為什麼我們不立刻把惡人趕出教會; 而是指為什麼上帝不立刻使惡人離開世界,這乃是要到最後上帝審判人類的時候。
       但是從 另一面看,普世教會乃包含所有真正的信徒。此乃應驗上帝對亞伯拉罕在創世記十五章五節的應許,耶和華「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 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教會不但是普世的,而且又是永恆的,因為她的生命乃是從基督來的。杜霖額氏 (Dollinger)說︰「神學乃是講和平,非講紛爭的科學,這樣才可使眾教會和好,此乃為整個文明世界所渴望的。」
天主教的甘比斯(Thomas a Kempis)、清教徒密爾敦(Milton)、聖公會的凱白爾(Keble),他們乃超脫了他們自己特有的教義,突破劃分宗派的界線,不再劃地自限,深閉固框;而乃躍升到一個更高超的基督聖道共同的境界︰肢體相聯,彼此關顧,同甘同苦,共樂共榮。(參林前一二1227
浸信會的約翰本仁 (Bunyan)對人傳講說︰「我們乃有一個共同的立場。可使彼此交契無間,沒有外在的禮儀或慣例,可加消損。」
莫拉維亞弟兄會的甘浦特 (Moravian  Gambold),在他著作裡說︰「倘使一個人能夠遍察萬事,他便能窺測上帝的心意和上帝國的奧秘。」
 
二、就大概而論
       大概而 論,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乃是一個有機體,主耶穌基督把他屬靈的生命賦與教會,又藉著教會充分彰顯他的大能和恩典。所以教會絕不可用人的說法或術語 來下定義,把她視為一種眾人的結合,乃以達成他們社會的、慈善的,甚或屬靈的目的。這些都不是教會的真諦,因為教會裡面乃是另有一種超凡的原素。教會乃是 主耶穌基督所拯救之人結合起來的偉大的集合團體,主乃住在她裡面,為著她,又藉著她,而把上帝顯現出來。
以弗所書一章十七至二十三節說,「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 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 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複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 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 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教會有那些要素

一、羅馬天主教的觀念
       早期的基督徒認為教會乃是聖徒的團契(Communio Sanctorum或稱被揀選者的集團)。在第二世紀末期,因為異端猖獗,於是使他們不能不注意真正教會的問題,以及教會的特徵。從居普良(Cyprian) 的時期一直到改教運動,關於教會的要素,大家從教會可見的外形組織上加緊探索。教父認為普世教會乃包括分佈在各處真正的教會,在主教團結合的範圍之內,結 合成為一個外在的有形的團契。由於時間的推移,教會外在組織的概念,乃日形顯著,並且由是益發注重教職階級組織,結果便以教皇政治(Papacy)作頂石。現在羅馬天主教對教會的定義說︰「教會乃是已經受浸,有同一信仰,領受同樣的聖物,受合法的牧師所管教,在地上有形的元首之下的 信徒的聖會。他們把教會分作兩類,一為ecclesia  docens,乃為管制,教導與造就的人;一為ecclesia  audiens,乃為受教導,被管制,領聖物的人。照此詞嚴格的意義說︰構成教會的乃為ecclesia  docens而非ecclesia  audiens。前者直接分享教會榮耀的特質;後者只是間接的。天主教雖只承認教會有其無形的一面,但卻寧欲保守教會一名作為有形的信徒的團契。他們雖時常講「教會的靈魂」,但卻與此詞確切的含義,並不完全相符。照第範氏(Devine)的定義,「教會的靈魂,乃是那些被召歸信基督,由超凡的天賦與恩典和主耶穌基督聯在一體的信徒的團契。」
但是費默思氏(Wilmers)說︰「構成基督教會的一切屬靈的超凡的恩惠使其會友能夠達成他們最後的目的。我們所稱的靈魂,一般而言,乃為使身體有生命的,滲透的本質且令教會的肢體能夠履行他們特殊的任務。一切信心,共同目標的渴慕,內在的成聖的恩典,超凡的德性,乃 都歸屬教會的靈魂。」
第範氏乃以教會的靈魂僅屬於某種合格的人。而費默思氏卻認為乃是普遍滲透的本質有如人的靈魂一樣。可是羅馬天主教卻不承認無形教會在 理論上應於有形教會之先。
莫勒氏(Mohler)說︰「照天主教的道理,有形教會乃是在先,──然後始有無形教會;前者乃產生後者。」
其意所指,教會乃為 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但是摩氏又說︰從某種意義而言「內在教會乃是在外在教會之先;質言之,我們如不先屬於內在教會,我們便不能做有形教會活的肢體」。
關於這個問題,他在其所著的《象徵主義》(或信條神學)或《教義的分辨》一書中對兩者有詳細的討論。摩氏複強調有形教會與基督的合一。因此他又說︰「有形教會乃是上帝的兒子,永遠藉著人的樣式,把他表明出來;又復一直更新,萬世長春,──永遠好像在聖經裡面,道成肉身,甚至信徒乃被稱為基督的身體。」
 
二、希臘正教的觀念
       希臘正教對於教會要素的觀念,乃和羅馬天主教有密切的關係,但於若干重大的要點上,卻有顯然的差異。希臘正教不承認羅馬天主教是真正的教會,說他們乃徒以自稱,妄自尊大。他們說︰「只有一個真正的教會,這個教會就是希臘正教。」
他們雖比羅馬天主教更為坦白承認,教會乃有兩方面的情況,一是有形的,一是無形的;可是他們卻更為注重教會外在的組織。教會的要素,並非聖徒的團體;他們雖然不接受教皇政治(Papacy),但卻保留主教的教階組織。他們又堅持教會無誤論。而這無誤性乃歸於主教們,因此就歸於宗教會議。
迦汶氏(Gavin)在其所著的《希臘正教思想》一書中說︰「無形的教會乃持有上帝的恩 賜與權能,乃負有重大使命,要改變世人,進入天國。有形教會,乃由信仰相同,習慣相同,運用神恩媒介的人所構成。同時又駁斥無形的和理想教會的理念;教會 乃是實在的,確實的,有形的,並非一種不能想像,不能實現的理想。」
 
三、基督教的觀念
       改教運 動,就一般而論,乃反對羅馬天主教的外表主義;就特點而言,則乃反對其外形教會的概念。他們重新把教會真理彰顯出來,教會的要素,非在外形的組織,而乃為 聖徒的團契(或被神所揀選者的集團)。路德與加爾文都認為教會乃是聖徒的團契;質言之,就是那些歸信基督,在基督裡成聖,且和基督聯合,以基督作教 會之首的聖徒的團契。這乃是改正宗信條的立場與主張。比利時信條說︰「我們相信一個普世的教會,這乃是真正基督信徒的聖會,都盼望在主耶穌基督裡得蒙救 恩,都被他的寶血洗淨,被聖靈成聖與膏抹。」
第二次海爾弗信條也宣佈同樣的真理,「教會乃是從世界呼召出來的信徒的集團;是所有聖徒的團契,他們乃真正認識上帝,按著正意敬拜,又藉著聖靈的話,事奉在救主耶穌基督裡的真神上帝;他們藉著信心,要分享上帝在基督裡自由所賜各樣美善的恩賜。」
西敏斯德信條從揀 選的觀點,對教會作定義說︰「普世的教會,是無形的,乃包含所有上帝的選民,他們在教會之首主耶穌基督之下,已經或將要被聚集起來成為一體,並且成為那充 滿萬有者的新婦。」
普世教會,乃是照上帝計劃而存在的教會,乃被認為是上帝選民的總體,他們都有永生的盼望。但是那真實存在地上的教會,乃被視為聖徒的團體;這不但是無形的教會,且又是有形的教會。這並不是兩種教會,因此乃只有一種要素。無論是那一種,就要素而言,乃是聖徒的團契(Communion  Sanctorum);但是無形的教會在上帝的眼光之中,其中乃只有信徒。有形的教會,照人的眼光來看,乃是那些帶著他們的兒女承認主耶穌基督的人之團契。這種教會,其中可能包含尚未重生得救的人──其中可能有稗子和麥子(參太一三2430)。
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裡面,一方面他毫不猶疑的稱他們是聖徒;但另一方面,他不能容忍那些邪惡的,要把他們排出。例如他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 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五11  ;並參帖後三614  ;提多三10
教會是一個屬靈的個體,而以主耶穌基督作其神聖的元首;教會乃受一個靈,基督之靈的感應;大家有同一個信仰,同一個盼望,事奉同一個君王。教會又是真理的堡壘,把上帝屬靈的祝福傳授給信徒的機構。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乃被命定要把上帝救贖恩功所表明的榮耀反映出來。教會從他理想的意義 說︰照上帝所預定的,乃是我們信仰的目標,所以信條說︰「我信聖而公之教會。」

教會之特性

一、爭戰的教會得勝的教會
       教會在現今的時代裡,乃是一個爭戰的教會,她乃被呼召,現在乃正在從事一個神聖的戰爭。這當然絕非指互相殘殺,而乃為負起一個神聖重大的使命,要在教會之內,或教會之外,和這個敵對上帝的世界不住的從事各種方式的爭戰;並「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參弗六1117
祈禱默想雖是非常必需與重要,但教會不能袖手不動,夜以繼日,把時間完全花在祈禱上 面;更不可在象牙塔裡,自我陶醉,享受她屬靈的福分。她應當奮其全力,為主的國度爭戰,不但取守勢,還要取積極的攻勢。倘使在地上的教會是爭戰的教會,則 在天上的教會,便是得勝的教會。於是勝利的棕樹代替爭戰的刀劍;得勝的凱歌代替打仗的呼喊;皇冠代替十架。苦戰已經過去,戰鬥已經得勝;由是聖徒要與基督 一同作王,直到永遠。教會所經歷的這兩個時期,乃反映她在天上的主卑微之境和尊榮之境。羅馬天主教會不但講爭戰的教會與得勝的教會,且又講所謂受苦教會。 照他們的說法,這種教會乃包括那些已經離世,而尚未進到天上樂境的信徒,現在他們乃為他們餘下的罪,在煉獄裡面受苦。
 
二、有形的教會和無形的教會
       上 帝的教會一方面是有形的,一方面是無形的。把教會這樣加以分別的,乃為馬丁路德,其他改教者也承認其說,而把它應用在教會方面。可是這個分別並未被時常正 確了悟,甚至發生誤會。反對改教者誤以為他們乃把教會作兩種,因此加以非議責難。路德對於這非難,曾加說明,指稱無形的教會(ecclesiola),在有形的教會(ecclesia) 裡面。他和加爾文特加強調,他們所說的有形的教會和無形的教會,並非指兩種不同的教會,而乃指一個主耶穌基督教會的兩個層面。無形教會一詞,乃有各種不同 的解釋︰其一乃指得勝的教會;其二乃指在世界末期的理想的圓滿的教會;其三乃指人所不能看到的萬國和各地的教會;其四乃指在逼害的時候隱藏的教會。對那些 在地上的人來說︰「得勝的教會,乃是無形的。」加爾文在他神學名著基督教要義一書中也把得勝的 教會包括在無形教會裡面;但其首要的意思乃用以指戰鬥的教會。改正宗神學家通常也是這樣應用。他們強調,在地上的教會,乃是有形的,又是無形的。教會被稱 為無形的,因為她在實質上乃是屬靈的;在她屬靈的實質上是不能憑肉眼加以描寫的,因為不能正確無誤的決定,到底誰是屬她,誰是不屬她。信徒與基督的聯合, 乃是一個奧秘的聯合。使他們聯合的聖靈在其中構成一條無形的帶;而得救的祝福──如重生、真誠的悔改、真正的信仰和基督屬靈的 交契,乃都是無形的,是屬血氣的人的眼睛,不能看見的;但是唯獨這些乃為構成教會真正理想的特質。「無形的」一詞,乃有其歷史的根源,在改教運動時候,乃 把有形的和無形的加以分別。聖經把幾種榮耀的特質歸屬教會,稱她是救贖的與永遠的祝福的媒介。羅馬天主教把教會視為一種外在制度,而且更是一種特殊的教階 組織(ecclesia representiua),成為救恩祝福的配給者;於是就漠視並且事實上否認上帝的兒女和上帝直接 的交契,把人為的中保祭司隔在神人之間。這乃是改教者所要根本革除的謬妄的制度;因此強調教會不是一種外在的制度,而乃為主耶穌基督屬靈的身體;這於現在 於屬靈的實質上乃是無形的。有形的教會,現在僅有一種相對的和不完備的形體,這要到世界的末了始有一種完善的可見的形體。
       可是,無形的教會,正如人無形的靈魂一樣,要用一個身體,透過身體來表達其自己;無形的教會也需一個有形的樣式,要有一個外在的組織,藉以表達她自己。教會乃是藉基督聖徒的信仰和行為、聖道的傳揚、聖物的授與,以及外在的行政,變成有形的。麥克弗遜氏(McPherson) 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為著分辨無形教會與有形的教會說,基督教乃是要企圖在羅馬天主教超奇的外在主義,以及那些過分貶低藐視一切外表禮儀的人之間,謀 一種適度平衡之道。我們須加注意,雖然無形的教會和有形的教會都可視為普世的,卻不可因此完全等量齊觀。有些人雖屬無形的教會,可能從未作有形教會的會 友。例如照有些宣教士說︰那些在臨終時悔改的人,還有些人曾暫時排除在教會之外,還有一種因過犯而禁止領受聖餐的人。從另外一面看,那些雖然屬於有形教會 的人,卻從未重生得救,雖於外表上宣稱相信基督,卻是對主並無真誠的信心,在這種情況下的人,他們雖屬有形的教會,卻並不屬無形的教會。關於有形教會與無 形教會的定義,可於「西敏斯德信條」中得到很好的準則。
 
三、教會是一種機體抑為制度
       這 兩種對於教會的分別,不能和前者作同樣的看法。關於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的分別,乃是僅講一個有形教會兩方面的情形,所謂一物之兩面。如果以為教會變成有形 的,乃是僅僅因為有職位,有聖道的傳講以及聖禮和某種行政管理的方式,那也是一種錯覺。即使這些條件一樣都不存在,教會仍要藉著聖徒交契的生活,信徒信仰 的表白,以及他們一致不與世俗為友分別為聖的態度,成為有形的。我們所講的兩者的分別,乃是在有形教會之內的分別。我們不可忽略,無論教會是一種機體或為 一種制度(apparitioinstitutio)乃都有他們屬靈的背景在無形教會裡面。可是,話又說回來,這雖僅是一個有形教會兩種不同的情形,卻仍是有其重大的異點。從教會是一種機體而言,乃為信徒的交契(coetus  fikilium)中藉著聖靈的結合,聯在一起。從教會是一種制度而言,則乃為信徒之母(mater  fidelium), 乃是救恩的媒介,又為使罪人悔改聖徒成熟的動力。從教會乃是一種機體言,乃能激起信徒的熱情,由於各樣的恩賜與才能的彰顯,用來從事主的事工。從教會乃是 一種制度言,則由上帝所制定的職分與方法,教會乃有各種的模式,發揮不同的功能。兩者乃是同等的,但卻又是彼此順從,推誠合作,且能相得益彰。

教會之定義

一、從揀選的觀點說
       有 些神學家說,教會乃是選民的團體。這個定義,有些人卻會發生誤解。這乃僅指從理想的觀點而言,在上帝的心意裡,這要到世界的末了,才能實現,而並非現在教 會的實情。揀選乃包括一切屬基督身體的人,不論他現在和教會實際的關係如何。反之,那被揀選的,如果還未出生,如果尚未認識基督,以及尚在教會的境界以 外,當然不可能說是屬於教會。
 
二、從呼召的觀點說
       為 要避免對於上述定義的反對,於是就轉變方向,從那些屬於教會的主觀屬靈的特質,尤其是從實際的呼召或信心,來下教會的定義。這樣就有三種方法為教會下定義 ︰一則稱教會乃為被上帝的靈所呼召的選民的團體;二則稱教會是實際被呼召的信徒的團體;三則,更普通的說法,則謂教會乃是信徒的團體。第一、第二種定義, 其意乃在講教會無形方面的意義,而第三種定義,乃重信心,這乃是由信徒信仰的表白與行為顯現出來。
 
三、從洗禮的觀點說
       從 洗禮(信仰的表白)說,教會乃是那些已經受洗與表示他們真誠信仰的人之團體,或是那些同他們兒女表示信奉真道之人的團體。這乃都是以外在的表示,對教會所 作的定義。神學家加爾文對有形的教會作定義說︰「教會乃為分散天下的聖徒的團體,他們宣稱敬拜在基督裡獨一的真神上帝,藉著洗禮表示他們的信心,見證他們 對教義的一致,藉著參加聖餐表示他們對肢體的愛心,對上帝的道,表示他們的共信,並且傳揚福音,善盡主耶穌基督所任命的聖職。」

教會與上帝國

一、上帝國一詞的意義
      上帝國一詞,原來乃是一個末世的概念(eschatological concept)。在聖經裡面,國度基本的意念,不是在基督裡復興的上帝權政治的上帝國──這 主要的乃為一個以色列的國度,這乃為前千禧年派所主張的;非衛理公會(或稱監理會,美以美會)所信的,是一種社會的新秩序,藉著基督之靈的滲透由世人用各 種外在的方法,例如良法、文化、教育、社會改造等等,求其實現。在聖經裡面上帝國首要而基本的意念,乃為上帝所建立的統治與法度,由於聖靈大能的感召,使 罪人悔改重生,由衷的心悅誠服的接納,從而保證他們因救恩而得的沒有限量的祝福。這種統治在地上乃僅在原則上實現;要到主耶穌基督有形有體的榮耀顯現的時 候,才能到達其最高峰。現在所實現的,乃是屬靈的和無形的。主耶穌基督藉著他的教訓,使這個末世的概念,深切著明,為眾所共明白。他清楚闡明上帝國屬靈的 真實和普世的特質。他又復親自使其實現,到達前所未有的程度,而且遠大大增加上帝國現在的祝福。同時主耶穌基督又堅定的提示,上帝國將來在外形上榮耀顯現 時候之有福的盼望,以及救恩完滿的祝福。
 
二、上帝國觀念的歷史
       在 初期教父時期,上帝國乃為最大的至善,他們認為上帝國主要的乃為一種將來的實體,乃為教會現在發展的目標。有些教父,認為上帝國就是彌賽亞在將來千禧年的 統治;但是歷史並不證實有些前千禧年派言過其實的論點。奧古斯丁把上帝國視為一種現在的真實,且把其與教會視為一物。他又把上帝國與虔誠的聖者視為相同 的,教會乃是信徒的團體。羅馬天主教坦白承認上帝國和他們的教職階級製度是相同的。但是改教者卻認為在現今的時代裡上帝國就是無形教會。由於康德,尤其是 黎敕爾(Ritschl)的影響,就把上帝國的宗教性完全剝奪,而變成一種倫理道德的社會。降及今日,社會福音派,就把這種說法推廣到社會裡面,想把各種關係,加以改變,本乎愛的動機,由於人的作為,以建立道德的體制,為他們最高的目的。
 
三、上帝國與無形教會
       在 某種程度上,上帝國和無形教會乃是相同的,可是仍須深思熟慮的加以明辨。上帝國子民的身份與無形教會會友的身份,都須同樣的以重生為決定的準則。教會是主 耶穌基督奧秘的身體,若非在教會裡面,就不可能在上帝國裡面。信徒由於他們與主耶穌基督的關係,構成上帝國,以主耶穌基督作他們的主宰;復由於他們與世界 分開,對上帝的歸依,以及彼此在機體上的聯合,從而建立教會。就教會而言,信徒乃被上帝呼召,為他所用,預備主的道,使萬事達到理想的境界;從上帝國而 言,他們就要在他們中間把上帝國理想境界,作初步實踐的表現。
 
四、上帝國與有形教會
       羅 馬天主教既不加明辨,堅持上帝國與教會乃是相同的,因此他們認為他們的教會對於人類生活每一領域如科學,文藝商業,工業,以及社會與政治的體制,乃有管轄 權和司法權。這乃是一種完全謬誤的觀念。由於他們對於教會觀念的謬誤,他們以為教會學校的團契,無論老年人或少年人所自動組織的研究教會原理及其實際應用 的團體,教會勞工會,教會政治協會,凡此種種乃都是教會機體的各種表現,因此便都受有形教會高級職員們的直接管制。這乃就是上帝國的表現,也是把上帝國的 道理在每一生活領域裡加以應用。有形教會與上帝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相同的。有形教會乃當然可說是屬於上帝國的,乃是上帝國的一部分,甚至乃可說是上帝國權 勢最重要最具體的表現。有形教會也有無形教會的特質,藉以使上帝國實現。上帝國乃似有形教會,因此分擔從罪惡世界而來的缺陷。這可從主耶穌基督麥子稗子, 以及撒網的比喻得到明示(參太一三章)。有形教會既是用來建立並發展上帝國,因此乃是從屬的,乃為達到目的之方法。上帝國乃可說是一種廣義的教會,因為其 目的乃為對於全部人類生活的表現,加以完全的控制;乃是代表上帝對於人類努力每一領域的統治。凡此乃為天主教會混淆上帝國與有形教會之謬見。

教會的合一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羅 馬天主教通常僅認照「教職階級組織」才算是教會。教會的合一性乃由世界各國教會普世性的機構自己彰顯出來。她真正的中心,並不是在信徒,而乃在「教職階級 組織」及其集中的小圈子裡面。其下層的乃為低級教士、神父,和其他下級職員;其上則為主教較小的圈子,再上則為大主教更小的圈子,最上乃為紅衣主教(或教 廷內閣員)最小的圈子──而由教皇覆蓋其整個「金字塔」頂,作天主教會有形的元首,對他屬下乃有絕對管轄之權。
 
二、基督教的概念
       基督教強調教會的合一,根本並非外形的,而乃為一種內在的屬靈的特質。此乃為主耶穌基督奧秘身體的合一,而以所有信徒為成員。這個身體,乃由一個元首,主耶穌基督所統治;他也是教會的君王;教會乃從一個靈──基 督的靈得到生命。合一的含義,乃謂凡是屬於教會的,乃有同一的信仰,由共同的慈繩愛束把信徒凝結在一起,且對將來乃同有一個榮耀的前途與盼望。這個內在的 合一,也在信徒的行為上從外面表現出來,他們一同公開敬拜一位在基督裡的上帝,參加同一個聖餐。毫無可疑的,聖經明白曉諭我們,無論在無形的或有形的教 會,乃都是合一的。誠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三十一節說︰「……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其含意就是指教會的合一。
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四至十六節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連於元首基督……
保羅所講的,乃為注重教會的合一;他也顯然有有形的教會在他心裡,因為他提到教會各 種職位的名稱。由於教會的合一,所以他勸勉大家,「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得快 樂。」他又勉勵地方教會要供應彼此的需要。
       羅 馬天主教對於教會的合一,乃是尊重他們「教職階級組織」的有形教會的合一。改教運動者和羅馬天主教分裂以後,並未否認有形的教會的合一,而卻加以維護。可 是他們卻不見在「教職階級組織」裡面有真正的合一。維繫教會合一的,非在外形的組織,而乃在傳揚純正福音的真道,以及正確的行聖餐禮。此乃與比利時信條所 說的相符。該信條又說︰「我們相信一個聖而公之教會,乃是真正信徒的聖會,一同盼望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救恩,由他的寶血洗淨罪惡,藉著聖靈成聖而膏抹。」
真正教會的特徵,乃為︰「傳講福音的真理;遵照主耶穌基督所製定的方式,施行各種聖禮;執行紀律,懲罰罪行;總之,凡事都要遵照上帝聖潔的道而行;否則就要堅拒,毫不徇情;尊重主耶穌基督是教會唯一的元首。由是就可確知真正的教會,而無人可有權自行與他分離。」
在改教運動以後,改正宗神學家也傳講有形教會合一的道理;而蘇格蘭神學家對此尤加重視。華格氏(Walker)說︰「基督的教會只有為著暫時方便的理由,彼此有分開的組織,否則乃為蘇格蘭神學家所絕對不能容忍的。」
在荷蘭,由於教會的多形化,教會合一論,曾湮沒一時。教會之所以分化,乃由兩種原 因,一則由於地區和方言之不同。此則無礙於合一。一則由於教義的偏差以及聖禮之妄用。前者乃由於上帝護理的引導,後者乃由於罪惡的影響,以致心地昏黑,昧 於真道;或則由於心地剛硬,作私意鬥爭,教會對此應當為真道竭力爭辯,加以克服。但是一個無形的教會乃無需一定要藉一個單一的組織把他表現出來。且事實證 明,把所有教會聯合在一起,成為一個龐大的外形的組織,並不會產生好的結果,僅是一種拘泥虛套的外表主義、禮儀主義和律法主義。倘使由於上帝護理引導的多 形性的教會,此乃基督教的本質,而又合乎變異法的道理,照這個法則,一個機體在他發展的時候,就從同種的(Homogeneous)變成異種的(Heterogeneous)。 因是,教會的機體固有的豐富,很可能在其多形性中比在一個單一的外在組織裡有更美善與更豐富的表現。但這又並非說︰教會不應當努力求其更臻於合一的境界。 現在且有一種強大的教會聯合運動。他們大聲疾呼,奔走呼號,但倘無內在的合一,此乃捨本逐末,恐將勞而無功。至若為求合一,妥協遷就,犧牲真理,則尤不合 聖經的教訓;雖或可獲工作上一時的功效,卻於靈性上不能得到實益,此乃得不償失。
卡爾巴特(Karl  Barth)說︰「關於教會合一的問題,和關於主耶穌基督的問題,乃是相同的。合一的祝福,不能和賜福的主耶穌基督分開。因為在他裡面,有祝福之淵源和真實,此乃藉著他的話和靈,使我們得著啟示,而又藉著我們的信心,成為我們的真實。」

教會的神聖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羅馬天主教關於教會神聖的概念根本也是外在的。這不是藉著聖靈成聖的奇工,使教會成員有內在的聖潔;而乃把教會外表神聖的禮儀放在首要的地位。照第范神父(Father Devine)之見,教會第一要先神聖,這才可以「在她的教義上,在她的道德觀念上,在她敬拜上,在她的紀律上」,「都是清潔,無可指摘,……這才可勝任除去罪孽邪惡,且能助長崇高的德性。」

 
第哈比神父(Father  Deharbe)也說︰「教會是神聖的,因為教會裡常有聖徒,他們的神聖,乃由上帝用神蹟和特殊超凡的恩典,予以證實。」
 
二、基督教的概念

 
可是基督教關於教會神聖性 的概念,乃和天主教完全異趣。他們一反宗教的主觀主義,而乃從一種客觀的意義來講。教會絕對神聖,這乃完全從主耶穌基督來講,由於他救贖的恩功,義的代替 不義的,因他中保性的義,使教會在上帝面前,算為神聖。在相對意義上,也認為是主觀的神聖,此乃謂在其生命內在的性能上,乃真是神聖的,且要臻於完全神聖 的境界。因此她乃稱為聖徒的團體。

 
神聖一義,首先乃為內心的,但也在其生活上,形之於外。職是之故,神聖也歸屬於有形的教會。教會的神聖,其意乃指,要與世界分開,全心歸向上帝,為上帝所用。
而在倫理的意義上,又要和主耶穌基督有神聖的交契。有形的地方教會乃由信徒和他們的子孫所構成,則所有不信的和邪惡的分子,自當加以排除,這才能成為真正的聖徒的教會。

教會的普世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羅馬天主教把教會的普世性(Catholicity)歸屬他們,似乎只有他們才有權稱為普世教會,故天主教又稱為公教會(Catholic  Church)。
像其他教會的屬性一樣,他們把普世性應用到他們的有形組織上面。並且他們還認為:唯 獨天主教會乃為真正有普世性的教會。他們自稱這乃是因為他們的教會乃遍滿普世天下,且能適應各種國家和各種政府的制度,又因他們乃從最初即已存在,其他的 教派盛衰無常,但是他們的教會乃始終有其「臣民」與忠心的「兒女」。
 
二、基督教的概念
       基 督教乃把普世性主要的歸屬於無形的教會,無形教會的普世性乃遠較一切現存的有形的組織,更為真實,天主教也不能與之相比。他們不滿羅馬天主教妄自尊大的態 度,把這個屬性拿來為他們的「教職階級制的組織」所用,而把其他教會一概排除。基督教堅決主張,無形教會在根本上乃是真正普世教會,因為她乃包含普天之下 無論任何時期的信徒在內,沒有一個人除外;又因她乃有福音傳到的世界各國教會的會友;又因她乃對於世人整個生活無論在那方面都有統御的感力,所以乃有普世 性。
其次,他們又把普世性歸屬於有形的教會。我們在上文講論有形教會合一性的時候,已經顯明看到改教者和改正宗信條已經表明他們對普世有形教會的信仰;而這個信仰,荷蘭、蘇格蘭和美國改正宗神學家又一再加以表達。

教會的特徵

一、正確傳揚基督聖道
       此 乃教會最重要的特徵。真確傳揚基督聖道,乃為維繫教會主要的方法,藉以使教會成為信徒之母。這乃真正教會特徵之一,經文乃有顯明的指示。例如約翰福音八章 三十一至三十二、四十七節︰「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出於上帝的,必聽上帝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
主耶穌又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三節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翰壹書四章一至三節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上帝的靈來。」
約翰貳書九節說︰「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上帝;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
把這個特徵歸屬教會,並非說一定要能夠把基督聖道傳講得完完全全,那教會才能算為真 正的教會。因為我們在地上乃不能達到這種理想完美的程度;所以只能以相當完美純全之道理歸屬於教會。一個教會若能傳講相當純正的道,就不失為真正的教會。 但是話又說回來,這乃是有限度的,否則就要謬講或竟離棄真理的道,那就要變成假的教會。所以,如果否認了真道基本的信條,教義和生活不受上帝聖言的約束, 那個教會就要名存實亡。
 
二、正確施行各種聖禮
       聖 禮和上帝的道乃不可分離。因為聖禮本身沒有內容,而乃得自上帝的道;聖禮乃可說是把上帝的道用有形的方式傳講出來。所以必由合法的教牧遵照上帝聖的定製, 對信徒施行。如果離棄了福音的重要真理,那就要影響聖禮的真確施行,羅馬天主教即犯此病,他們偏離了正確的模式,照上帝學家柏可夫(L.  Berkhof)說︰他們有必要的時候,甚且容許助產士施行浸禮。他們的聖禮乃離開了上帝的話,反說乃有一種神秘的果效。聖經裡面,乃有許多經文曉諭我們正確施行聖禮乃真正為教會的特徵,並和聖道的傳揚有不可分離的關係。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
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十六節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一至四十二節說︰「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二至三十節更詳細的說︰「……主耶 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 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 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 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三、忠實嚴格施行紀律
       此 乃與維護教義的純正,聖禮的神聖,至關重要的條件;如果紀律鬆弛,則遲早要看到消失真理之光,毀損其原有之神聖。所以為求確保教會在世上可能達成的理想境 界,就要精勤不懈地嚴格維護教會的紀律。聖經對此有嚴厲的警告。例如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 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哥林多前書五章一至五、十三節說︰「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三、四十節說︰「……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
啟示錄二章十四至十五、二十節說︰「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也有人……服從了尼哥拉一黨人的教訓。……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

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教會權能的來源

       主 耶穌基督不但建立教會,並且賦與教會必需的權能與權威。他乃是教會之首,這不僅是有機的,而且也有行政的意義;易言之,他不僅是教會身體之元首,更為屬靈 國度的君王。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他乃「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 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因為耶穌基督「是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為萬有都是 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 靠他而立。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參西一1520
他既是教會的元首,又是屬靈 國度的 君王,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且付出了無比的重價,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使萬有,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與自己和好,自有權能或權威賦與教會。所以 他自己親口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一六18
又在他最初講到教會的時候,把權柄賦與教會,應許彼得,「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一六19
       在這裡我們顯然看到,「教會」與「天國」二詞,乃是互用的。鑰匙乃為權柄的象徵與標識。(參賽二二522) 彼得藉著天國的鑰匙,得到捆綁與釋放的權柄,這也可指在教會方面,何者是准許,何者是不准的事。而其所作準否的裁定(非對人,乃對事),乃要得到天上的批 准。彼得好像使徒的代表,得到這權柄,此乃教會那些教師們權柄的核心與基礎;歷世歷代的教會,都要受到約束。但主耶穌基督非僅把權柄與權利賦與彼得,也賦 與所有的使徒,不但對事,而且對人,此從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節主耶穌基督的話,就顯然可知,「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 就留下了。」
主耶穌在最初乃以最高的程度把這權柄賦與眾使徒,但又以較少的程度,把這權柄賦與一般的教會。教會乃有權開除不肯悔改的罪人;但是他們所以有這權柄,一則乃因主耶穌基督往在教會裡面,二則乃因藉著使徒們所留下的裁判的正確標準。
       主耶穌基督把權柄賦與整個的教會,可從以下各節經文得到明確的指示。使徒行傳十六章四節說︰「他們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並參徒一五2329
哥林多前書五章七、十三節說︰「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踰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至 於外人有上帝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六章二至四節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 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並參一二28
以弗所書四章十一至十六節說︰「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 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 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 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教會的職員乃是從基督;並非從人,得到他們的權柄;會眾乃僅為主所用,透過他們,把他們按置在其職位之上。博都斯氏(Porteous)在其所著《上帝國的統治》一書中說︰「長老(或牧師)乃被稱為會眾的代表,意指乃為被選的統治者;此乃稱他們職位取得之方式,但並非其權柄由來的淵源。」

教會權能之性質

一、屬靈的權能
       講到教會屬靈的權能,那並非完全是內在的或是不能目見的,因為主耶穌基督乃掌管我們的身體與靈魂,他的道和聖禮乃是有關我們全人的,而且執事們的任務,乃是特別有關會友們身體上的需要。屬靈的權能,乃為上帝的靈所賦與的權能。
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用他自己血所買來的。」
所以教牧唯有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藉著聖靈的大能,始能施展這種屬靈的權能。
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主耶穌)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哥林多前書五章四節說︰「……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這種權能只有屬於信徒;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二節說︰「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這乃僅能用道德的屬靈的方式來行使,因為「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林後一 ○4)。
國家乃是代表上帝對於世人外在的與現世的情況的統治;但教會乃是代表上帝對於世人內 在的與屬靈的情況的統治。前者之目的乃在確保其人民獲得並享受其外在的與公民的權利;而且時常不能不使用強制的權力,藉以抵制強暴。後者乃為抵制邪惡之 靈,其目的乃在傳授他們真理的知識,一方面救他們脫離屬靈的捆綁,一方面在屬靈的恩典裡造就他們,引導他們順從他的律法,並且在生活上切實表彰出來。因為 教會的權能是屬靈的,所以絕不使用壓力。
主耶穌基督在世之時提示,他在地上的國度,乃用屬靈的權能來治理。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三至三十二節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你們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說︰「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 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 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約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說︰「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羅馬教會可惜看不到這個重大的事實,他們堅持要得到現世的權能,專想要把世人整個的生命受他們的支配,這乃顯然有背主道。
 
二、治理的權能
       從 許多經文來看,教會的權能不是獨立的和最高的,此乃顯然無疑的。例如上文所引的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 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八、十節主耶穌基督說︰「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
哥林多後書十章四至五節說︰「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
彼得前書五章二至三節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也不是轄製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這乃是一種治理的權能。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四節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治理的權能,乃是從主耶穌基督而來,要順服他對教會最高的權威。羅馬書一章一節說︰「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上帝的福音。」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說︰「耶穌進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
這權能的施行,必須在聖靈引導之下,且和上帝聖言相符合。主耶穌基督乃是教會的君王,藉著他的名,統治教會。
羅馬書十章十五節說︰「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哥林多前書五章四節說︰「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三節說︰「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這種權能乃是真實的,而且是總體性的,包括傳講他的道,施行聖禮(參太二八19);決定何者是天國所準許或不準之事(參太一六19);赦免罪或留下罪(參約二○23);和施行紀律等(參太一六18,一八17  ;林前五4;多三10  ;來一二1517)。

教會權能—維護純正信仰之權

       教會乃有一個神聖的使命,那就是要維護真道。她一方面對教會外面之人,要為真道作見證,並且「竭力的爭辯」(參猶3);一方面對教會裡面的人,也要作好的見證,並且教導他們。
1. 維護上帝的聖言
上帝把他的聖言賜給教會,旨乃在使教會持守真道,保障這無價的寶藏。因為「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腓二15),許多敵擋聖道的勢力都仇視真理,都是思想乖謬,從而「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參提前四1;提後四34);教會務須儆醒,萬萬不容真道從世上湮沒;要使上帝所默示的聖經,純正無瑕,不被殘害損傷;使救世真道,百世而不惑,傳之於萬世而長存。教會乃有神聖偉大,責無旁貸之使命,要和一切悖謬不信的邪惡勢力相抗衡與爭辯。
上帝的話激勵我們說︰「……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一34);「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提後一1314);「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那奉割禮的,更是這樣。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多一911);「親愛的弟兄阿,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上帝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34
2. 傳揚救世的福音
教會神聖的使命與重大的責任,不但是要維護上帝屬天的聖言,持守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並且還要在世界以及在上帝子民中間傳講救世的福音,一方面使罪人悔改,一方面使聖徒得到造就。教會在世界乃有傳揚福音的神聖使命。我們君王元首主耶穌基督,乃賦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所以他把傳揚福音的大使命給與教會,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20
藉著教會的事工,上帝的兒子乃繼續不停的從整個世界人類中集合那些被選得永生的成為 教會。無論任何時代的教會,應當積極遵守主命,努力奮發;傳道整救靈魂,使教會繼續增長,把普天下,被揀選的,成為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並且繼續增長發 展,直到人數滿足,最後成為將來理想的教會,完美的裝飾整齊的基督新婦,就是啟示錄二十一章的新耶路撒冷。這一個艱巨的事工應當繼續,要在救主榮耀降臨之 前完成,因為「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四14)。
教會要完成這艱鉅偉大的使命,其所用的方法,不是教育,不是文明,不是文化,不是社會改造,這些僅有若干輔助的作用;但是唯一重要的乃是天國的福音,就是藉主耶穌基督上帝羔羊的寶血,所得到的白白的救恩。
       但 是教會並不以藉著福音帶領罪人歸主為滿足;他們還要對已經信主的會眾傳講主的道。教會主要的使命,並非僅僅在呼召罪人歸向救主,還要造就聖徒,加強他們的 信心,使他們得以成聖,從而堅固主的靈宮。使徒保羅說︰上帝所賜的,不但「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 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113
教會不能以僅僅講解信心初步的道理為滿足,我們還要繼續推究,進到更高的境界。希伯 來書五章十一節至六章三節說︰「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 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唯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 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樣浸禮、按手之禮、死人復 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上帝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只有一個真正堅強的教會,堅信真道的教會,才能成為一個強有力的宣道機構,能夠為主打美好的勝仗。
       所 以教會的使命,乃是廣泛的,總體的。她不但要指示得救的真道,警告惡者必趨沉淪;必須激勵聖徒使有得救的盼望;還要扶助軟弱無能的人;激勵灰心喪志的人; 安慰憂傷痛苦的人。為求這些事工能夠行在各國各地,則又須把上帝的聖言譯成各種語文。施行聖禮與傳講聖道,兩者乃須並行,此即藉著表演聖禮,來表達聖言。 教會傳揚福音的使命,聖經有明白的教訓。
以賽亞書三章十至十一節說︰「你們要論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
哥林多前書九章十六至二十二節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九至二十節說︰「……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
提摩太前書四章十三節說︰「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
提摩太后書二章十五節;四章一至二節說︰「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 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 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提多書二章一至十節說︰「但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勸老年人,……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又勸老年婦人……用善道教訓人,好指教少年婦人……,免得上帝的道理被譭謗。又勸少年人要謹守……在教訓上要正直、端莊,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勸僕人……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上帝的道。」
       由於教會之首教訓的明確,教會當不容極權政府命令他們要傳講什麼;也不可與反映時代精神的叛道文化思想通融妥協。
    3. 制定共守的信條
每一教會應當深深自我檢討,表白其所信的真道。一方面對聖道的奧秘,要加以窮究深 研,一方面對於他們所信的,要制定一種信條。為求達成這個目的,一方面要激勵會眾對他們所信的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一方面又要把他們確知深信的教義,對外 宣講。由於世人偏離真道,這一個工作乃日形重要。因為異端猖獗,一方面要制定共守的信條,一方面要對教會信仰作明確的宣示。使徒們因為有偏差的道理混進教 會,深感對於真理的道有重加更明確宣稱之必要。
約翰鑑於諾斯底異端(Gnosticism或稱神哲主 義)滲透教會,所以他在福音書及書信裡面一再講述主耶穌基督在世界顯現的主要真理。使徒保羅因為有些人不信復活,所以他對這復活的教義也一再講述。其最重 要的乃為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十四至十九節、五十至五十四節,他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 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 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提摩太后書二章十七至十八節說︰「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並參提前一20
其次還有關於救主再臨,也有危險的錯覺,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大聲疾呼說︰「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18
在耶路撒冷會議,又重申信徒的自由,不要強迫「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不「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救在門徒的頸項上」;「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參徒一五章)。
       聖 經裡面固沒有信條的例子,信條雖非上帝直接的啟示,但乃是教會對上帝啟示的真道深思熟慮的結果。現在有些人反對信條,但是這種反對,並非不能加以排斥。他 們雖譏諷信條,認為不能與聖經有同樣的權威,但是信條並不增減聖經的真理,也不妨害良知的自由,亦不阻礙或減少神學研究的果效。更不以信條乃為釀成教會分 門結黨的因由。而且適得其反,因為信條可以表白明確的信仰,藉此可以促進有形的教會合一的程度。倘使教會不要閉口不言,則勢必制定共守的信條,向世人表白 他們的心聲,以及對真道的信仰,作為他們共守的基準。只是我們須戒慎恐懼,不要濫用信條。
    4. 進求神學的研究
西語謂「不要把槳平放休息」,使船停著,不向前進。我國成語也說,不可「故步自封」,更說︰「不進則退」。
教會有了聖道的知識,以及制訂的信條,不可就此「墨守成規」,引為自足。而應對聖經 的寶藏,作深入的鑽研,庶能把隱藏的奧秘發掘出來。要用科學的方法,窮究精察,對生命之道,有更深的認識,有更多的了悟。教會責無旁貸,對於以後繼起的教 師與牧師的訓練,要照保羅在提摩太后書二章二節的話,負起他的使命。「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教會權能—維持紀律與聖潔生活之權

1. 維持教會的紀律
「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三節)
所以他願意「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四:40
上帝賦與教會的管制權,乃有兩種︰一為厲行基督的律法;二為擬訂教會的教規。
(1)    厲行基督的律法
這乃是實施主耶穌基督為教會所頒佈的各種律法。關於這點,天主教會與基督教會乃有一個重大的不同。前者認為他們制定這種律法,實際上,乃是對於良心的束縛。後者則否認天主教這種權威,但仍保持實 施教會 君王基督律法之權。他們認為此乃根據主耶穌的權威,他們僅有治理的或陳訴的權能,除了主所許可或制裁的以外,他們不再用其他譴責之權。他們認為強制乃牴觸這種權能的本質,不會產生任何屬靈的益處。而且所有教會的會友也有若干程度的權能。
羅馬書十五章十四節說︰「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
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上帝。」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一節說︰「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
但是對於教會的職事們,則賦與他們更高度的權能。
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說︰「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 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喂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 『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 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喂養我的羊。』」
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彼得前書五章二節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維持教會紀律之權能,應照哥林多後書一章二十四節;和彼得前書五章四節(並參上引五2)表達出來︰「我們並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乃是幫助你們的快樂,因為你們憑信才站立得住」;「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2)    擬訂教會的教規
教會因為有許多特殊事件,有擬訂各種章程與法規的需要。這些法規,並非新的律法,而乃為對已有的律法作適切的規章與實施。例如制訂明確的教訓,訂定擔任教會職務應具的條件;規定崇拜聚會的儀式;以及確訂執行紀律的方式等。關於崇拜聚會的一般原則,在聖經裡也有規定。
約翰福音四章二十三節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並參林前一一1733,一四3340)「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二節︰「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見上引)。
不過關於崇拜聚會的方式,在細節上各教會可以自由斟酌,並非完全呆板。他們可因環境的不同,因地制宜;但是公共崇拜聚會的目的,乃在造就聖徒,並且為主作好的見證。而教會一切的規章,雖可因地制宜,卻是絕不可違反主的律法。
2. 維持聖潔的生活
維持教會聖潔主權,可分兩面來說︰一為接納那些經過考驗合格的人;二為開除那些生活失檢,品德敗壞之人。
(1)    維持聖潔生活之經訓
以色列人無意中誤犯的罪行,可用獻祭為之贖罪;但是對那些故意犯罪作惡之人,則須加處罰而把他治死。
主耶穌基督把這權柄賦與使徒與一般教會,他們可以捆綁或釋放,准許或不許,赦免或留 下。他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節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他又在馬太福音 十八章十八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節,主在復活以後對門徒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教會所以能夠施行這種權能,乃是唯獨因為主耶穌基督賜給了他們。聖經裡面關於這種權能的施行,有如下的經文︰哥林多前書五章二、五、七、十三節說︰「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踰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十四至十五節說︰「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
提摩太前書一章二十節說︰「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提多書三章十節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 一兩 次,就要棄絕他。」
(2)    維持聖潔生活之目的
維持教會的紀律,乃有兩重的目的。其一,藉著接納與開除會友,施行基督的律法,能發生實際的果效。其二,藉著遵行基督的律法,使教會會友的靈命得到造就長進。兩者的目的都是要使基督教會達到一個更高的目的,就是維持聖潔的生活。
(3)    維持聖潔生活之執事
維持教會聖潔的生活,雖然教會一般的會友,都關懷參與,但通常都由教會執事們負責處理,尤其在案情嚴重須加譴責之時。
哥林多前書五章,使徒保羅風聞他們中間有淫亂的事,而且那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 有,保羅身子雖不在他們那裡,心卻在他們那裡,好像親自與他們同在,就已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就奉主耶穌的名並用主耶穌的權柄,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 他們的肉體,使他們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並且再「寫信給他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 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七節說︰「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三節說︰「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提多書三章十至十一節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 一兩 次,就要棄絕他;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作。」
但是倘使罪人誠願認罪,表示他們真切悔改,則總可准他恢復原有的地位。保羅在哥林多 後書二章五至十節說︰「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 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 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
(4)    維持聖潔生活之必要
此於聖經乃有很多明訓。例如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八節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 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 一兩 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 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羅馬書十六章十七至十九節說︰「……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眾人,所以我為你們歡喜;但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
哥林多前書五章二、九至十三節(見上引)。哥林多後書二章五至十節(見上引)。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六節說︰「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現 在有一種趨勢,教會的紀律鬆散,對於犯罪的會友,充其量乃僅能加以勸勉或與其個別接觸,至若禁止參加教會,則避而不談。但是教會乃是一個偉大的宣道機構, 聖徒共聚的總會,自當不容公開犯罪的人留在裡面,作教會「害群之馬」。罪人如果不悔改,努力奮發,追求聖潔,共圖維持教會聖潔的生活,則不能在神聖的教會 裡面有其立足之餘地。

教會之權能

   教會權能的來源   , 教會權能之性質  , 教會權能—維護純正信仰之權  , 

  教會權能—維持紀律與聖潔生活之權 , 教會權能—發揮濟世益人之能  ,

   教會的紀律/教會與社會/教會與文化 , 教會的權威和治理  ,

  爭戰教會的大榮耀勝利教會尚未得到完全的榮耀  ,  

   有形教會和無形教會  ,  有形教會的榮耀  ,

  無形教會的成員與榮耀   , 有形教會的成員   ,  教會的功能   ,

  有形教會的建造  ,  基督教會的持續性在假教會中有真正的基督徒嗎 ,

   教會的懲戒(1)-聖經的保證 ,


教會權能—發揮濟世益人之能

1. 超凡醫治等異能
當主耶穌基督差遣他的使徒和七十個門徒出發的時候,不但吩咐他們傳揚福音,並且賜給他們趕鬼以及醫治一切疾病之能。
馬太福音十章一、八節說︰「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
馬可福音三章十三至十五節說︰「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與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路加福音九章一至二節,十章九、十七節說︰「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權柄,製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要醫治那城裡的病人,對他們說︰『上帝的國臨近你們了。』……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在初期教會的時候,有些信徒有醫病的恩賜,且能施行神蹟。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二十節說︰「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証實所傳的道。」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九至十節說︰「……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但 是這種異常的情況,不久就變成尋常的情況,教會就用平常的方法,施展他們的事工。聖經裡面沒有經文明顯的講到這種初期教會超凡的醫病趕鬼,行神蹟異能的 事,要在歷世歷代一直繼續下去。聖經裡面所記載的各種神蹟以及超凡的事象,乃是用來作為上帝特殊啟示的標記與憑証,而其本身也構成上帝一部分的啟示,有些 人因此說︰等到特殊啟示完成了以後,這些神蹟就要停止。但這不能一概而論,因為上帝施行神蹟乃有其計劃和時期。用最簡單的方式講,神蹟可分五個時期︰
  1)為以色列選民出埃及,並由摩西與約書亞的領導,在巴勒斯坦的建國工作時,其主要神蹟,乃為雲柱、火柱,天降嗎哪,打開紅海,約但河水立起成壘、成為乾地等。
  2)在以利亞與以利沙先知時代,對巴力邪教之生死爭戰,其主要神蹟,乃為真神降火顯現,巴力假先知被殺,以及斧頭浮起,死人復活等。
  3)在巴比倫被擄時代;耶和華真神對外邦邪神所顯無比的權能。其主要神蹟,乃為但以理在獅子坑,他三個朋友在火窟裡,都絲毫不受傷害。
  4) 主耶穌及其門徒在世上建立基督教會時所行的各種神蹟。其中如醫病的神蹟,僅就四福音說,凡三十五至四十次,還有少數記在使徒行傳。此外還時有提到一般神奇 力量的表現。這更可使我們想像到,聖經裡面所記的神蹟,僅為少數的例子。誠如約翰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五節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 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5)除此以外,還有末世的神蹟,就是主耶穌榮耀再臨,死人復活,救恩完成,新天新地,「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30)。「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彼後三13)。
       至於醫病的神蹟,我們應當注意三點︰
1)所謂疾病,必須是實的,不是想像的;
2)關於醫治,也必是真實的,並非想像的或假作以為醫治(有些病人,或因感情用事,或為討對方喜悅,往往假稱已得醫治);
3)神蹟的醫治必完全出自超凡的力量,不可借助其他心理或築物的力量。

2. 救苦濟難之德行
因為主耶穌基督仁慈的愛心,他總是為窮苦之人預備食用之品。他暗示門徒,「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參太二六11  ;可一四7
聖經訓示我們,「因為(當時)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所以「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參徒四3435
「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
所以就從他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派他們管理這事。」他們就「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尼哥拉」(參徒六16;並參五610)。
這些乃是以後教會執事的先驅。執事和女執事在聖經裡乃一再提及(參羅一六1;腓一1;提前三812)。
   
新約裡面乃有很多經文,激勵聖徒,要慷慨奉獻,救苦濟難。
使徒行傳二十章三十五節說︰「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一至二節說︰「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
哥林多後書九章一、二、六、七、十二至十五節說︰「論到供給聖徒的事,我不必寫信給你們,因為我知道你們樂意的心……。『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 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上帝。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多多的捐錢給他們和眾 人,便將榮耀歸與上帝。他們也因上帝極大的恩賜顯在你們心裡,就切切的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感謝上帝,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
加拉太書二章十節,六章十節,保羅說︰「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八節說︰「……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提摩太前書五章十、十六節說︰「又有行善的名聲……接待遠人,……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雅各書二章十五至十六節、一章二十七節說︰「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乏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約翰壹書三章十七至十八節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教 會對於這些事,乃責無旁貸,教會的執事就是教會關於慈惠事工的職員。他們一方面要策劃籌募所需的經費。同時還要負責保管這些募集的經費,作妥善的分配。可 是他們的任務,並非僅限於物質方面,他們對於那些貧苦的人,還要加以教導與安慰,使那些受惠的人,不是徒受物質上的幫助,更要使他們得到造就,人生的意境 根本轉變而提高,否則將反而使那些貧苦的人發生一種依賴之心。此不但無益於受惠之人,且復有損社會,增加社會的負擔;尤且違反聖經的教訓──「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弗四28)。
所以教會執事在他們履行他們慈惠任務的時候,乃有雙重的使命,不僅要在消極方面救人的苦難,並且還要在積極方面,用屬靈的道理,勸勉那些窮苦之人。

上帝救贖計劃的認識

       上 帝用其無限的智慧,及其無比的大能,創造了這個偉大的世界,上帝對這個世界,必有其預定的計劃。如果不信上帝有預定的計劃,則實有悖事理的常情。即如普通 的凡人,其所作所為,亦必早為之計,胸有成竹;如果徒憑心血來潮,感情衝動,不顧前後,輕率從事,必然必被視為愚妄之徒,無人信託。
如果不信上帝對於其創造的世界,乃有其預定的計劃,則寧有此理。世人儘管於理論上,頭腦裡,在其口頭上,不信「預定論」;但照上述的尋常的事理而言,其實都是事實上的「預定論者」。如史密斯氏(E. W. Smith)說︰「一個智慧人,對其所要做的事,必預先想到其結局,先有成竹在胸,用最妥善的方法,以期達成其任務。雖人知有限,仍必竭盡其所知所能,照共預定的計劃,希獲圓滿的後果。」
    聖經教訓我們︰天父眷顧護佑祂的子民,無微不至,甚至「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太一○30)。所以上帝的計劃,乃是無所不包的。上帝既是全知全能的,則祂的計劃,也是分毫不差的;祂在人類歷史的行程中,隨時隨地在引導我們,要達到祂預定的最後的目標。
          伯拉糾派乃否認上帝的計劃;阿敏念派說︰上帝有一個普通計劃,但並非特殊的;加爾文主義者則認為上帝乃有一种放諸四海而皆準,俟諸萬世而不移的明確的計劃。神學家懷菲德(DrBenjamin  B. Warfield)說︰「聖經裡面,所講的上帝的計劃,其廣大,則無所不包,適應到世上萬事;其精微,則毫釐不差,對每一發生的事,無不顧及,都能適切。無所不知的萬國萬民的上帝,當他施展其永世的計劃之時,對無論何處所發生的事,都能完全相應,適切配合,絲毫無誤。……此乃舊約新約的歷史哲學和宇宙觀,此與上帝絕對的天命,目的和計劃,當其依時推演實現之時,乃完全符合。」
       此非僅指世界的大事,甚至世人犯罪的行為,也在上帝的計劃意料之中,無論何事,要在何處發生,上帝已預先知道︰無論其為禍為福,都在上帝掌管之中,最後要成就祂的榮耀。
       主耶穌被釘十架,也有上帝預定的旨意,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並參徒四2528
上帝救贖的計劃,並非因為人類犯罪墮落,令祂失望,在這種失敗的情況之下,想出權宜之計,以謀補救;而實乃「是照上帝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弗三11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前一20
祂被釘十架,為世人流血贖罪,乃為上帝預定的計劃。我們得蒙救贖,乃因「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
「上帝……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聖經裡面對於「救贖的天則」(economy  of  redemption)以及上帝救世計劃的目的,乃有全備的啟示。他要「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910
這也稱為「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上帝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這是照上帝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弗三911
       上 帝對於世界外表的工作既有確定的計劃,當然我們也可用以適應到道德和屬靈的世界。在萬物之上,則為人類,賦予超越其他動物的權能,使他可以與上帝相交。上 帝為人類命運所做的工作,乃照他預定的計劃。聖經指示我們,上帝照祂的安排的恩典,祂不但從起初看到末後的事,且照祂的旨意和計劃,使祂一切所作的,要實 現他永遠的目的。
       上 帝對於救贖世人,既有此種永遠的計劃,所以人類最重大的要事,便是要對祂救贖的計劃,有正確的認識。譬如機器,倘使我們對其複雜的構造完全無知,當然我們 不會懂,也不會運用。同理,倘使我們對於救贖計劃,及其目的,完全茫然,或是誤解其目的,則我們的見解,必然錯誤。倘使上帝的創造和救贖的目的,乃為最大 的幸福,也是為上帝的榮耀,則基督教的性質將因此完全不同。同理,倘使救贖的目的乃是使上帝的子民確定得救,則乃合於奧古斯丁的道理;倘使其目的,乃在使 眾人都有得救的可能,則將為一種偏差的道理。

上帝救贖計劃的準備

       上帝既在永世裡定意要救世人,所以人類歷史,從始祖亞當犯罪墮落開始直到主耶穌基督,上帝便已為人類準備他的救贖大計,約可分兩大時期︰一為消極準備時期,二為積極準備時期。
 
一、消極的準備
       在異教世界,我們可以看到兩種現象︰
1)人類罪惡的真正性質及其靈性愚昧和道德墮落的深重,所以這些民族必犯罪墮落;
2)人類的本性實毫無能力保持或恢復正確認識上帝的智能,或想用哲學和藝術企圖救他們脫離犯罪作惡。
       白羅斯氏(Alexander  B.   Bruce)在其《辯道學》中說︰「上帝對非猶太人,至少給他們一些關於宗教知識的微光。…雖然異教完全失敗,但在其內,非猶太人可以看到一些光;而且異教的失敗,反而可以成為一種『消極準備』,使非猶太人明白救世真道。」
       惟在異教裡面,缺少積極的真理。他們的祭壇與祭物,哲學和藝術,以及各種宗教的道理,非但無用,且是靈性墮落的根源。例如印度教的歷史,便使我們看到一種宗教和靈性墮落的趨勢。照印度教權威學者威廉爵士(sir  Monier William)說,印度教乃是一種鬼魔學,百分之九十的印度教徒都是拜鬼的。埃及獅身人面的怪物,乃為埃及文明停止不進的象徵;他們既不明真理,也沒有盼望。
       尤有進者,聖經乃是獨一的啟示,上帝的話語。「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一2021
舊約先知,或見異象,或聞上帝的聲音,把上帝的話恭敬記錄下來,常常這樣寫︰「耶和華說」,或「耶和華如此說」。上帝不但「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又「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主耶穌)曉諭我們。」(來一12
主耶穌「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主耶穌「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主耶穌親口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一114,一四9
正統派神學 家梅欽 博士(DrGresham J. Machen)嘗說︰「我們能夠親眼看到上帝,實為人生最大的福分。」
非猶太人在暗中摸索,「尋求上帝」,以為「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參徒一七27);卻是得不著真光。
 
二、積極的準備
       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使他與外邦人分別起來。從亞伯拉罕開始,上帝照他的允許,使他成為大國,賜福給他,叫他的名為大,並叫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得福(創一二13)。
上帝造就以色列人,教育他們明白三大真理︰
1)上帝的崇高偉大,他的三位一體,他的全能全知,他的聖潔公義;
2)人類的罪性,道德敗壞,無法自救;
3)救恩的確實可靠。上帝對人類的教育,乃是用三種主要的辦法︰
    1.律法──摩西法典的制訂,乃和現代的立法不同,
a)先乃藉上帝的現身(theophany)和神蹟。「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出三15),使他對於全能的,有位格的上帝,有真切的信仰;
b)藉著命令和警告,令人警覺有罪;
c)藉著祭司和獻祭制度,使人深受靈感,有罪蒙赦免,和親近上帝的希望。
上帝教育以色列人,乃是先藉律法;而律法也先於福音的傳播。施浸約翰也是在主耶穌基督之先。舊約先知以賽亞早經預言︰「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賽四○3;太三3
要認識救主,先要認罪悔改。非猶太人揣摩上帝;選民乃研究上帝。
    2.先知──此可分為兩種︰
a)為話語的,始自伊甸園,上帝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直到主耶穌基督(女人的後裔)降世,他便親自向世人說話。
b)為預表的──此乃藉著人來預表主耶穌,例如亞當、麥基洗德、約瑟、摩西、約書亞、大衛、所羅門、約拿;又如以撒獻祭,摩西在曠野舉蛇,都是預表主耶穌。
       律 法和福音的關係,好比草圖和完成的圖畫;又如大衛王作了聖殿的圖樣,所羅門把它建造。萬國都要沉淪,以色列卻要燃起他希望的榮光。猶太教的各種禮儀和預 表,到了主耶穌便一一應驗,見其實際,正如花瓣脫落以後,便結出果子來。但是因為人類的叛道,使一切為基督準備的計劃,受到了強大的障礙,阻擋了福音的傳 揚。羅馬帝國釘死了主耶穌;哲學家以福音視為愚拙,敵擋真道;猶太教的禮儀和幻影,取代真誠的敬拜和信仰,使基督聖道,名存實亡。
    3.審判──上帝對猶太人的叛逆不信,敬拜偶像,屢次差遣先知呼天喚地,促其悔改,三番四次,加以管教譴責,卻仍不肯回頭,上帝便只能使他們的國家淪亡,被擄外邦。以民流亡,卻得到了兩大果效︰
a)宗教方面,藉著但以理等所作的見證,及上帝所行的神蹟,使外邦君王,相信真神。例如尼布甲尼撒王「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上帝」,承認「祂的權柄是永有的,祂的國存到萬代。」(但四34
流亡萬國的以民,對獨一真神,在心中紮根,有堅強的信心,所到之處,建立會堂,保持他們的信心,並加傳揚。
b)在文化方面,使猶太人從農業轉到商業,他們分散萬 邦,到處鼓吹羅馬法的精神和制度;藉著他們的哲學家和詩人,表達和宣揚人類得救的需要和盼望。到了成熟的時候,他們獨一真神的信仰,便成為異教國家福音的 起點。巴勒斯坦有「世界之眼」之美名,希臘文成為當時世界普遍的語文,這才為救世福音鋪平了路;凱撒統一了西方,亞力山大統一了東方,羅馬的公路、羅馬的 法典,都有利宣道事工的發展,使福音傳遍天下。

上帝救贖的恩約

       上帝救贖的計劃,乃是根據「恩約」(the  covenant  of grace), 恩約的關係人,一方面是上帝,一方面乃為失喪的世人。人類因始祖犯罪墮落,剝奪了上帝的恩寵,失去了上帝的形像,陷於罪惡的苦境;若非上帝預備救贖的計 劃,勢必沉淪滅亡。上帝因其大恩大愛,到時候滿足的時候,便差遣他的獨生子降世,「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義的代替不義的」(彼前二24,三18);忍受一切痛苦,且死在十字架上,履行世人得救必具的條件,付了「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並參林前六20)。根據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世人如果履行其應遵的條件,上帝便予以拯救。然而關於這個問題,教會裡面,以各派領悟不同,致發生許多紛歧的意見,分別加以論列︰
 
一、伯拉糾派
       他們認為上帝與始祖亞當所立的「工約」(covenant  of  works),以及和現在世人所訂的「恩約」(covenant  of grace),除了所需的服從的程度以外,乃是沒有分別的。上帝應許亞當,倘使他能完全服從,便能得到生命。上帝對於現在世人,無論其為猶太人、外邦人,或基督徒,僅須盡其力所能及的服從,便可得救。
 
二、阿敏念派
       他們認為得救仍須賴善工,雖非如亞當必須要有完全的義,但藉聖靈的恩助,便屬可能。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藉著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以及上帝的恩惠,使世人遵行律法,沒有困難,便能得到救恩的應許。
 
三、路德會派
       他們深信上帝實有拯救全人類的心意,主耶穌也是一視同仁,為眾人而死,凡是聽到福音的,都可得救,不是靠善工,乃是單憑信心。但信心乃是上帝的恩賜,人類沒有力量相信,卻有力量抗拒救恩。
 
四、奧古斯丁
       奧古斯丁派和以上各派,都不相同︰

       第一,以上各派認為救恩乃為眾人預備,沒有差別;但照此派則謂僅僅屬於在創立世界以前上帝在基督裡揀選的真正得救的人。

       第二,誰能得救,此派認為乃由上帝決定,乃是照祂預定的美意,並非由人(參弗一4、9)。


       以上各派的意見,孰是孰非,不能憑我們的感覺來斷定何者是合乎情理;也不能照我們的想法,來判別何者是言之成理;而要看何者合乎聖經的真理。上帝救贖的計劃,所以稱之為恩約,乃因︰


(1)照「他旨意的奧秘」(弗一9),上帝竟能愛本應受天罰和咒詛的罪人;


(2)人類得救,絕非因他的善功,或有何可取之處,完全是無功而得的上帝自由所賜的恩典;


(3)這種恩典,絕非由於罪人,照一般的常例,靠他血氣的才能而獲得的,而乃由於超自然的聖靈的力量,從上帝而來的白白的福分。

普通之恩典

一、普通恩典的概念
       普 通恩典乃和特殊恩典不同;但此非指上帝有兩種恩典;上帝的恩典只有一種,但因其果效的不同,故加以分別。上帝無限豐富的恩典,多方的運行,其目的,其果 效,乃是要使罪人的墮落、敗壞、罪惡與懲罰都能消除,最後可得救恩。但上帝救世恩典在人類靈性方面的運行與表現,乃不限於此;除此以外,在人類今世日常的 生活上,上帝又複把他豐豐富富的恩典沛降世人。雖人類始祖因犯罪而喪失了在伊甸園的恩典與福澤,並且地受咒詛,長出荊棘,以致終身勞苦,汗流滿面(參創三 1719);但是上帝藉著普通恩典,限制罪惡可怕殘害的力量,使人類不致立刻滅亡,而能保全其生命,而且扶助他們發展人類在現世的生活。普通恩典,此乃與救恩無關。一般言之,這種恩典乃從兩方面表現出來︰
   1)藉著聖靈的運行,一般世人,雖不能「心志改換一新」,成為「新造的人」(弗四23;林後五17);但在道德方面,由於上帝的普通啟示和特殊啟示,可以使罪的力量受到限制,從而可以維持社會生活,伸張正義。
   2)世人靠著普通恩典,可以得到陽光雨露,飲食所需,有衣蔽體,有屋可住,不致飢寒交迫之虞。
 
二、普通恩典的誤解
    學者對普通恩典,有各種見解,乃不合聖經︰
   1) 阿敏念派以為普通恩典乃是救贖工作的一個主要部分,藉此乃促世人悔改,歸信主耶穌;但又因為人的阻撓破壞,未必能達成上帝使人悔改相信的願望,照此種說 法,則上帝的恩典不能實現上帝使人得救的初衷,實不成其為恩典。羅馬教宗附和阿敏念派,說普通恩典乃是一般的,不是特殊的,未必能達成上帝救世的願望。照 此說法,則所謂恩典,實非恩典,阿敏念派把普通恩典和救贖恩典,互相混淆,顯屬謬妄。
  2)阿敏念派又申辯,認為改革宗教義,乃含普遍贖罪(uni-versal  atonement)的意義,藉以自圓其說。但阿敏念派誤以為廣傳福音,便是普遍救贖,實屬不當。福音雖須廣傳,但救贖並非普遍。此乃合乎聖經,並非有所矛盾。主耶穌雖為眾人捨命,卻僅有被揀選的才能稱義(羅八3233)。王的喜筵,雖已齊備,不論善惡,雖都被召赴筵;但王進來觀看賓客,那沒有穿禮服的,便被捆起,丟在外邊黑暗裡,哀哭切齒,「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二二214)福音雖應往普天下去,傳給萬民聽,但只有「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一六1516
 
三、普通恩典的真義
       由 於以上的誤解,於是引起諸種疑問,為什麼一個聖潔公義的上帝,對於一個棄絕神恩,和主耶穌基督的義完全無分,沒有悔改的罪人,還要賜恩給他們呢?為什麼對 於一個判處死刑的罪人,還要繼續賜福給他呢?這些疑問,如何解答呢?殊不知普通恩典並非根據法律的觀點︰一則普通恩典並不能消除世人的罪,因此他的罪並未 蒙赦免;二則並未取消其罪案,僅是展緩審判的執行。惜世人「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世人)悔改呢?(世人)竟任著……剛硬 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46)。這些經文,當可幫助對普通恩典懷疑的人,使他們可以祛疑解惑。
       屬 血氣的人,不能照他們自己的想法,來揣摩上帝的內心。祂的智慧,乃遠超過人的邏輯。我們蒙上帝大愛而被揀選的人,切不可以為便會蒙上帝一直溺愛。詩篇說︰ 「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惶。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九○79)「(我們)……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 怒之子。」(弗二23
觀此,則蒙愛得救的人,既可成為上帝震怒的對象,則反過來看,則那些本為上帝震怒對 象的人,何嘗不可變成上帝蒙愛的對象。一個父親,對他犯罪的兒子,不得不對其震怒,加以公義的審判;但同時對其被定罪的兒子,仍是會有憐憫。此乃父子之 情,天父對其兒女,也是相似,所以對於被定罪的罪人,也自會有憐憫的心。況且聖經明明指示我們︰「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麼?不是喜悅他回頭 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一八23,三三11
主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夕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345)「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我們救主……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主……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改正宗神學家雖不主張主耶穌贖罪的血能使不悔改和邪惡的人得福;但是他們卻相信,不信的人也可藉「嗯約」分享屬靈的和物質的福祉。肯寧漢氏(Cunningham)嘗說︰「由於人類群居,彼此相繫,所以主耶穌代死十架,普世人類,都因此蒙福。」甘特立許博士(Dr. James  Stuart  Candlish) 也說︰「整個人類的歷史,從始祖墮落到最後審判,乃是一個上帝對墮落邪惡的人類寬容的時代,並會得著許多物質上和道德上的福祉,此乃足以影響他的性格和命 運,且使異教徒也因之得益,而對於基督教社會裡的受教育的優秀分子,尤為蒙福。此乃上帝從最初就有的完備的計劃,藉著主耶穌基督為中保,使福披萬民。」其 實上帝的計劃,便是主耶穌基督的恩功,其主要而直接的目的,乃是為救贖其選民,並非為一般世人今生的福利;但其附帶而間接的影響,則使整個人類,不分種 族,從出生之時即都蒙福。
 
四、普通恩典的果效
    舉要言之,可分五點︰
    1.審判的展緩──始祖犯罪,本來當日必死(創二17);但因普通恩典,沒有立刻執行死刑,對現在世人,亦復如此,俾可延長生命,有機會悔改。上帝因其「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乃要領世人悔改,並為罪人積蓄忿怒,好在審判的日子,顯明神的公義(羅二45)。他的寬容,乃因其「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並參賽四八9;耶七2326;路一三69
    2.罪惡的限制──藉 著普通恩典的運行,無論個人的和社會的罪惡都受到限制。加爾文說︰「吾人須知,縱使人性敗壞,上帝的普通恩典仍有其運行的餘地,雖不能潔淨我們的劣性,但 卻有一種內在的限制的作用。」這種限制的作用,可運行於內,或者在外,亦可以內外兼施;但卻不能改變人心。聖經指示我們上帝如何運行其限制作用的方式。例 如上帝對亞比米勒王說︰「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創二○6)又說︰「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一三14)但普通恩典只能限制犯罪作惡,卻不能令人悔改。例如「耶和 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擾亂他。」(撒上一六14)「以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詩八一1112)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他就轉作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賽六三10)「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七51)「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一242628)「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六46
    3.保持若干「真善」──因有上帝的普通恩典,世人仍能有若干「真善美」的意識,並在外面表現出來,有求真崇德的行為,還有宗教的信仰。例如「保羅站在亞略巴古(戰神山)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徒一七22)「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 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陶德教義大會所公佈的教規(The  Canons  of  Dort),其中有關這個問題這樣說︰「人類自犯罪墮落以後,卻仍保持若干天然的微光,仍有若干有關上帝的知識,能夠分辨是非善惡,有意崇德行善,並在行為上去達出來;但卻沒有得救的智慧,因此不能真正認識上帝,也不能真切悔改。」
    4.能行外表善事──改正宗神學家大致都認為沒有重生得救的人,仍能做普通的以及有關社會文化的善事,並且外表敬虔,好作善工。但此僅虛有其表,以究其實,則並非如此。因為他們的動機和目的,並非純正。例如耶戶雖在外表上「辦好(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他卻仍「拜金牛犢」,「不離開……使以色列人陷在 罪裡的那罪」。「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誠如主耶穌說︰「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路六33)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說︰「世人僅保持極少程度的至善的天賦,所以不能夠臻於完善。」因此反對伯拉糾派以為人類靈性善良,可以得救的謬見。陶德教規(The  Canons  of  Dort)也有相似的意見,認為世人乃生在罪惡裡面,在本性上都是可怒之子,不能夠行善得救。
    5.其他普通福祉──人類靠上帝普通恩典,可在今世得到許多普通的福祉。聖經指示我們︰(a) 不論人的善惡,不論他是被揀選的或被遺棄的,上帝對他們都把豐富的恩典澆灌給他們。例如上帝對亞伯拉罕說︰「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 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 國。」「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裡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創一七20,三九5)詩篇說︰「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 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詩一四五91516)主耶穌說︰「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又說︰「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六3536)巴拿巴保羅二使徒「喊著說︰『……我們傳福音給你們, 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他……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一四14 17)使徒保羅說︰「我們勞苦努力,……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上帝;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10)(b)上帝賜福邪惡不信的人,如 上文所提「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c)上帝甚至賜福咒詛他的人,還要愛他的仇敵(參太五4445;路六3536;羅二4)。

特殊之恩典

一、特殊恩典和普通恩典的關系
       上 帝要救普世人類,則在漫長的人類歷史行程中,上帝必寬容忍耐,運行他的普通恩典,限制罪惡勢力的發展,使世人仍能保持若干真善美的意識,做美善的事,並求 社會文化的發展,崇禮守法,不致相吞相殘,淪為禽獸。上帝右要把祂豐豐富富的恩典,澆灌一切世人,不分善惡,一視同仁,使人不致立刻滅亡,俾有機會悔改得 救。神學家賀治博士(Dr. Charles  Hodge)說︰「上帝所要拯救的人類裡面一部分所被揀選的人,他們乃和其餘未被揀選的世人,生在同一社會裡面,而且世代相承,則對於其他未被揀選的世人,若不藉普通恩典的運行,影響其德性,俾能和平共存,則不能達到其得救的目的。」
       但是關於特殊恩典和普通恩典的關係,若細加推究,其間乃有各種問題,分別論之︰
    1.兩者分別,性質如何──阿敏念派,認為兩者並無本質的不同,僅有程度的差別,因為他們以為普通恩典亦能使人聽從福音,所以兩者都有救贖的性質。普通恩典乃可助人悔改歸信;特殊恩典則能使人有悔改歸信意志。但是兩者都可被人拒絕,所以特殊恩典也未必能使人得救。
       改 正宗神學家卻認為兩者乃有本質的不同。特殊恩典乃是超凡的,屬靈的,力能消除罪惡的敗壞,撤銷懲罰的判決。普通恩典不是超凡的,乃是平常的,不能消除罪 惡,不能使人得救,雖和特殊救恩有若干關系,但僅能限制罪惡的發展,能令人做外表的善事,改進道德,崇尚禮義,並且有助社會、文化、科學、藝術的發展,但 終不能拯救罪人。所以在今世的事上,二者確有密切關係;但究有本質的不同,非僅程度的差別。無論普通恩典如何豐富,絕不能引罪人到主耶穌基督裡面,得到新 的永遠的生命。
    2.兩者相較何者為主──此可分兩點來講︰(a)從俗世的事來看,似難分兩者的先後主從,創世記第三章所啟示我們的,從始祖墮落以後,兩者都一同開始運行。(b)但從論理的觀點來說,則應以特殊恩典為主,普通恩典為從。
    3.普通恩典是否獨立──從 主耶穌基督救贖工作的觀點來看,無疑的上帝乃運用普通恩典來從旁推助他的計劃,一方面是為他被揀選的子民的生活,一方面是為教會的發展。但除此以外,普通 恩典,乃有其獨特的目的,乃是專為啟發人類,並使宇宙間一切隱藏的力量都被運用,造福人類,俾人類能充分發展其才智和能力,達成其「治理這地」,「管理」 萬物(參創一28)的神聖使命,以榮耀上帝、造物之主。
    4.兩者是否各有領域──此應從各種觀點來說︰(a)從某種意義來說,有組織的教會乃為特殊恩典運行的領域;但誠如上節所說,上帝亦運行普通恩典,從旁推助。(b)兩者都在世界運行,但普通恩典的領域乃為自然界和屬於今世的事,而特殊恩典則乃特別關乎他新造的子民。可是兩者仍是可以發生彼此的影響。(c) 普通恩典固可使教會得更豐盛的福祉;但是特殊恩典卻能提高普通恩典果效的程度,使受到重生的生命的影響。
 
二、特殊恩典和普通恩典的分別
    這兩種恩典的分別,可從四點來說︰
    1.僅限於被揀選的──特殊恩典乃根據上帝的天命,僅限於他所揀選的,乃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參弗一10)。普通恩典,則不論上帝揀選的與否,則都能沾惠;並且被揀選的未必比未被揀選的得到更多的恩典。乃正相反,世上邪惡的人,倒比敬虔的人得到更多的普通恩典和生來的普通福祉。例如路加福音裡的「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 零碎充飢;……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在陰間受痛苦,……」(參路一六1926
    2.可消除罪的刑罰──特殊恩典,可以消除世人的罪惡與罪刑,改變人的內心,藉著聖靈超凡的奇功,漸漸洗淨,從罪惡來的敗壞,其結果便使罪人得救。反之,普通恩典,不能除罪,亦不能使人性更新,僅能限制罪惡敗壞的力量與影響,減少罪的惡果,但卻不能使罪人得救。
    3.乃是無可抗拒的──這 並非說是一種決定性的力量,使人違反其意志,強迫其相信;而乃使其由衷的改變其心,甘心樂意,心悅誠服的接受主耶穌基督,順服上帝的旨意,得蒙救恩。反 之,普通恩典乃是可拒絕的。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裡說,關於上帝的事情,雖已顯明在人心裡,但世人,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卻「阻擋真 理……,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而且「故意不認識上帝」,「任著……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參羅一182128,二58)。神學家謝特氏(W. G. T. Shedd)說︰「因為世人被罪捆綁不肯悔改,不能相信,所以普通恩典實在不足使其有悔改的心,從而得到救恩。」
    4.是屬靈的再造的──特 殊恩典乃是在人類心靈裡作工,能使人徹底改造,更新其整個的本性,故愿意接受主耶穌的救恩,從而結出屬靈的果子。反之,普通恩典的運行,則非在屬靈方面, 而僅在理智和道德方面,使其有若干追求真理的心。質言之,其工作的性質,乃是自然的,非超自然的;是間接的,不是直接的;是平凡的,不能使其得救。

自己不能救自己

       自古 以來,中外哲人學者,常常喜歡談仁義道德;尤以儒家為甚。孟子見梁惠王,開宗明義,即強調「唯有仁義而已矣」。一切倫理的制度和宗教的道理,莫不以此為中 心。但畫餅不能充飢,空談無益;所謂「仁義」,到如今並未解決人類迫切的永生問題;且對聖經裡面,藉著聖靈所啟示的話,完全茫然,不能了解。
       韋氏(Webster)英文辭典對於義的解釋,乃指清潔的內心,公正的行為以及一切內心和行為都要遵守上帝的律法。韋氏說,「義」字乃指合乎上帝的旨意和律法,以及真理和公正完善的標準而言。因為「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詩一九7),此乃人類最高的準繩。
       上帝的律法,乃似一根從天上降下 來的量帶,用以衡量人類本性的公義,行為的正直,又像一根度量我們的尺,要檢定我們內在和外在的生活,是否合乎上帝聖潔的標準;又如一種光,要直透我們靈 魂的深處,來揭發每人的真相。但世人對於公義的認識,非常膚淺,以為僅是上帝用來檢定人類的方法,所以一般自以為義的人,便以為只要俯仰無愧,便可心安理 得。卻不知上帝的義,乃有更廣更深的意義。上帝「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詩一一7);因為他愛公義愛世人之深切,甚至把祂自己,就是祂的獨生子,主耶穌賜給我們(參約三16)。主耶穌從太初即與上帝同在、同等、同永;祂乃是真神,又是真人。上帝看到世人缺乏公義,且又絕對邪惡,因他無限的大愛,奇妙的救恩,竟卑微祂自己,降世為人,彰顯上帝的公義與榮耀,並且完全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參腓二68),以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付了罪的工價,為世人代死十架,使世人不至滅亡,反能「因信稱義」,到上帝面前,得到永遠的生命。
       上帝是至聖至善的,絕對不容絲毫罪惡的玷污,在新天新地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因有上帝公義發出的榮光,竟不用日月光照,所以絕對不容「不潔淨的」世人進入那城(參啟二一2327    。世人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所以上帝本其無限的大恩大愛,「不願有一人沉淪」,「願意萬人得救」(彼三9;提前二4),就以祂的獨生子,「義的代替不義的」,「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三18),並且把祂的義賜給我們,使一切信祂的,可以「因信稱義」,穿上祂的義袍,當他榮耀再臨顯現的時候,「我們必要像他」,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參腓三21;西三4;約壹三2),和他在新天新地永遠同在(參帖前四1318  ;啟二一章)。
       藐視上帝的公義,妄想建立他自己的義。因此拒絕順服上帝的義,乃是最大的致命的罪惡,足令靈魂滅亡。這乃是猶太人自趨沉淪,還要「好為人師」教導他人的根本毛病。所以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保羅在得救以前,誇他的自義,「逼迫教會」,自以為「就律法上的義說,乃是無可指摘的。」但從他在大馬色途中,看見「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扑 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話,並且開了他的靈眼,他就恍然大悟,「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參徒九120)於是就把他的自義,「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他)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他)為他……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參腓三69)所以照主耶穌自己的話,以及聖靈藉著保羅的見証,我們當篤信不疑,人的自義絕對不能救人,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並無分別。
       亞當犯罪墮落以後,「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卻是毫無用處,所以「聽見上帝的聲音」,便和他的妻子,「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因此「耶和華上帝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參創三721) 這件皮衣,乃是預表上帝的羔羊,為除去世人的罪而被殺,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為世人遮蓋罪惡的「義袍」。總之,只「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 義」,絕不是人的自義,始能使我們在至聖至善公義的上帝面前稱義成聖,不被定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凡自以為義,「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箴二八26)那編無花果樹裙子的人,便是愚好自用,自作聰明;徒見其勞而無功,心勞日拙。
       聖經 教訓我們,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 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稱義。」所以,一個人若想靠善行得救,他便要切實地去做,而且要時時做;不僅僅做若干善行,而且要作律法書上一切應做之 事。倘使他不能行善,而且做了惡事,他便不能得救。「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這就是說,世人不能靠行為得救。「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而事實上,「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三2)。 語云「人孰無過」,連孔子,他雖被國人朝野上下幾千年來尊為「大成至聖先師」,但他也要慨然長嘆「得罪於天,無所禱也﹗」所以如果有人自誇他乃可以靠行為 得救,則此人必「非愚即妄」﹗倘再有人狡辯,人雖不能完善,毫無過犯;但上帝既是慈悲的,他也必因他所行的若干善事,使他得救。這樣說法,他已不知不覺承 認,人乃不能靠行為,靠自義得救,乃是弄巧反拙,不攻自破。
       主耶穌救贖的恩功,乃足曉諭世人,人乃需要一種勝過他自義的義,因為主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若曾傳……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三21,二21) 若有人要靠他的行為得救,實乃等於目中無神,公然反抗耶和華上帝在永世裡在創立世界前所預定的美意;而那位為了世人的罪,道成肉身的完全無罪的仁慈救主, 在十字架上代受羞辱苦難,流血舍命的救贖恩功,竟被僭妄地稱為毫無必要。但是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主「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乃為解開聖經的秘鑰,又為充滿全部聖經的主題;無論何人,若誇其自義,以為靠其德性善行,便可得救;始終頑強,不認識上帝,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不認那普天頌讚的救主的聖名,到他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參太二四2931  ;帖後一610),「耶和華興起,使地大震動的時候,人就進入石洞,進入土穴,躲避耶和華的驚嚇和他威嚴的榮光。」(賽二19  ;並參彼後三1013)「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

人得救唯有靠上帝恩典

聖 經曉諭我們︰「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這恩典是上帝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 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7一10)

我們對於「工約」(covenant Of works)和「恩約」(covenant of grace)兩者的不同,應加分辨。照著「工約」,始祖亞當墮落,使人類陷在罪裡;但是照著「恩約」,上帝差遣主耶穌基督降世,作人類的救主。照加爾文主義,一切自誇自義的觀念,都應捨棄;要把一切尊貴榮耀完完全全歸給上帝。商基斯(Jerome Zanchius)說︰「在恩典裡面,一個最偉大的聖徒,不能對被棄的罪人誇勝,上帝救他脫離罪惡和地獄,使他和邪惡的世界分別出來,唯有把一切頌讚歸諸全能上帝的美意。」

所有世人都很自然的有一種想法,要靠他們所作的善工得救,因此便相信某種世俗的學說或教義。然而此乃大大違反聖經的真理,「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加三21)但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以賽亞書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六四6)人的作為與義行,乃像「無花果樹葉編作的裙子」,絕對不能和救主耶穌白白賜給我們的義袍,相提並論,不能遮蓋我們的醜惡,而要自慚形穢,「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參創三7一21),安得進入天國。此理顯然,不需智者而自明。

在 使徒行傳,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在雅典和以彼古羅斯多亞兩門學士為道竭力爭辯。離了雅典,又在會堂裡,和迷信律法的猶太人辯論;又往亞該亞去幫助那蒙恩信主的 人。上帝差遣保羅「作外邦人的光,叫(他)施行救恩」;主也動了善工,開導外邦人的心,叫他們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參徒一 三47一48,一六14)

世人所以能信,能夠得救,乃完全是靠上帝恩典。此乃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絕對不是靠我們的行為或遵行律法。「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免得有人自誇。」(參弗一4、9,二8一10)使徒保羅,原是「法利賽人……就律法上的義說,(他)是無可指摘的。」但是他的自義,不但無益,且反逼迫教會,敵擋上帝,所以他蒙恩奇妙得救以後,便把「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看作糞土」,而「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且得以在他裡面」,得「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參腓三5一9)

聖經又教訓我們,我們蒙恩得救以後,一則我們的罪,便轉嫁給主耶穌基督,由祂替我們擔當(參賽五三4、5、11-12;林後五51;彼前二24,三18);二則,主的義,歸給我們,算為我們的義,我們可以「因信稱義」(羅三20一28,五18、19;腓三8-9),因此保羅強調︰「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此乃是說,上帝已叫我們脫離律法的捆綁,而放在他恩典裡面,祂的旨意,乃是不讓世人再做罪惡的奴僕。在此情況之下,只要在恩典裡面,便不能再因罪而受律法的製裁。因為如藉恩典而得救,上帝便有權柄把律法取消,便不再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不再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三10一12)。保羅在羅馬書中,一再強調,上帝的恩典,絕非靠人任何善工可以獲得的,否則便不再是恩典。

可 惜阿敏念派,昧於上帝奇妙的救恩,對於「工約」和「恩約」的區別,不加分辨,改變救恩的本質,而代之以他們的邪說,另倡一種加上善工的救法。照此異端,世 人仍在重擔之下,須靠遵行律法,靠其善工,始能得救。此乃根本改變基督福音的本質。但聖經警告我們,無論何人,甚至天上的使者,如傳這種變質的福音,是應 當被咒詛的(加一7-8)。
 

上帝之完全救恩

       一般宗教乃是「人想找上帝」,憑空想像與揣摩,對上帝構成一種謬誤的觀念,以是對於罪惡和救法的本質,都不能真實了解。基督聖道,乃是上帝在找人(創三9),祂一方面揭發世人的罪孽和敗壞,一方面又啟示祂自己,使世人知道祂的恩慈與憐憫。
       一般宗教,乃是人在努力,要想「致知」明理,守法崇禮,遺世隱居,脫離塵世的沾染,潔身自好,明哲保身,達到「天人合一」,與上帝交契的境界,以為便可得救。基督聖道則謂人乃「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不能行善,乃是上帝在動其善工,拯救世人,這在「創立世界以前」,「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早在安排(參弗一410);在歷史裡面,一路施展祂的作為,要為人類在基督裡打開救恩之路,藉著祂的恩典和大能,使世人得到救恩。
       一般宗教,乃是人從他內心深處,向上帝請願,想求上帝裂天而降。基督聖道,則天門早已打開,上帝早已降世為人,「道成了肉身」,而且「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 人類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上帝就立刻尋找失喪的人。可是始祖自慚形穢,「聽見上帝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但上帝並不放棄他, 「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要領他恢復上帝與人的團契;並「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皮衣乃預表救主的義袍)給他們穿。」(參創三章)
       從這一件在始祖亞當犯罪墮落以 後,上帝立刻尋找失喪世人之事,發生以後,上帝在歷世歷代一直在這樣做,上帝愛祂的兒女,要把世人救回來。所以救贖工作,乃完全是上帝在做。唯獨上帝,彰 顯祂自己,祂在不斷的呼召,不斷的說話,不斷的施展其作為。這非神學的理論,乃是確確實實的歷史的事實︰
1)在洪水毀滅世界的時候,祂雖為公義的,要審判世人,要懲處罪惡;但祂是慈愛的,祂救了挪亞一家人。當「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上帝「要把他們和地一並毀滅」;但「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上帝就為他預備救恩,拯救他全家(參創六章)。
2)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和他從新立約。上帝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上帝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你要作多國的父。』」(創一二12,一七14
3)上帝又揀選以色列人,作他的產業,他說︰「因為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 潔的民,耶和華你上帝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 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他是上 帝,是信實的上帝;向愛他、守他誠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申七69;並參四20
4)上帝又「道成了肉身」,降世為人,「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 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主耶穌基督「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 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 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參約一114;加四4;提前三16  ;來一3,二17,七25
5)上帝又「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組織教會,又「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 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 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 耶穌基督從死裡複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 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弗一4101823  ;彼前一35
       上帝整個救贖,和重生的工作,乃是他永遠的不變的旨意。他的旨意,乃有三大要點︰
 
一、預先的揀選
       上帝的美意,「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829)一切信徒,乃是絲毫不差的「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的人(弗一4)。所以上帝的旨意,乃是我們一生所成,所遭遇的最後的根據。他的美意乃是人類永遠命運,或好或壞,最基本的原因。
 
二、救恩的完成
       上帝為完成祂救贖的計劃,必先為信徒揀選信徒的中保。上帝藉祂兒子創造諸世界,也藉著祂的兒子作「再創造」(re-creation,即重生regeneration)的中保。「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46)「他本有上帝的形像」,「與上帝同等」;但為完成上帝的救恩,「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完成救世的恩功。但上帝「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弗一202223)。教會乃是有機的身體,我們重生得救的信徒,「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林前一二13  )。「基督在(我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到救主再臨的時候,「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813)「『上帝要親自與(我們)同在,作(我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二一15
 
三、救恩的實施
       正如上帝藉著他的聖子和透過聖靈創造世界和掌管世界;上帝又藉著聖靈實施救贖和再造或重生(re-creation  or regeneration)的奇工。主耶穌離世升天之時,他就應許差聖靈到世上來,「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一六78)「上帝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徒二417)主耶穌差聖靈到世上來,乃是為他作見証;「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我們)。」(約一五26,一六1314)他現於教會做「重生」的工作(約三3);使人起信(參林前一二3);使信徒對上帝能「呼叫︰『阿爸﹗父﹗』」(羅八15);使人「更新」(多三5);又使信徒得著「救贖」和「得基業的憑據」與「印記」(弗一1314,四30)。
       上帝的目的與計劃,自始至終,乃 是由祂親自為失喪的世人完成救贖的大功。這救贖的大功,正如祂「創世」和「保佑看顧」,乃完完全全是上帝的工作。誠如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五節說︰ 「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世人根本不必做 什麼,便可白白得救。「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直到永遠。」(羅一一36)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上帝救贖計劃,便立即開始。此乃上帝早在永世裡自主的,不變的旨意,要救人類,使其復興。此乃上帝自己首先發動,從天而降,尋找亞當,把他找出來,叫他回到祂的懷裡並且開始和魔鬼作戰;又宣告得勝,要致魔鬼的死命,要傷他的頭(創三1415)。人不必做什麼,只要聽從祂的話,有孩子般的信心。「上帝的應許」,和「人的相信」,乃為上帝與世人所締的「恩約」(covenant  of  grace)之兩大內容,尤為人類進入天國,永遠得救的根據。
       「恩約」和「工約」乃有天壤之別。始祖墮落以前,乃根據「工約」,必照上帝的命令而作,始能得到永生;但因始祖不能履行,違犯了上帝的命令,以致不能得救,且因此「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現在「恩約」為世人「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一○20)。 此乃一條與前不同的平安之路,其條件乃完全顛倒。根據「工約」,須先有善工,始得永生。現在根據「恩約」,乃先有永生,便能水到渠成,因信心之果,產生善 工。以往人類要想登天,乃似「緣木求魚」,登天無梯;現在乃上帝親自裂天而降,尋找拯救失喪的世人,祂自己卑微,要住在人的心裡。以往依照「工約」,「六 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然後有「安息日」(出二○910);現在先有安息日,是七日的頭一日,以後各日便因之成聖。「恩約」無需善工,全憑上帝恩;世人乃靠祂的恩功,可以白白得救。誠如天使宣告,福音乃是大喜的信息。不是要求,乃是應許;不是責任,乃是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