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1日 星期日

舊約的禮儀與預表

   許多人對於舊約時代的獻祭制度及禮儀莫明其妙。我們必當知道那是預表的時代。以色列子民剛剛從埃及地為奴之家被解放出來,所以按照他們當時為奴的情形很 少有人能念能寫。埃及人的宗教又多用禮儀與虛飾,甚而他們的文字都是象形的。所以上帝就用特殊的方法,按他們所能領受啟示的能力,把福音傳給他們。用眼所 能見的表達方式,把救法的基本原則賜給他們。當然這並不是傳給他們的惟一信息,以後又經先知在其著述中增補而加以解說。
  祭司與獻祭制度主要是為集中百姓的注意力,指向要來的彌賽亞,並授以接近上帝和得饒恕之路。像未來事見的影兒一樣,這些古制度先縮小為清晰的輪廓,等那公義的太陽來 到,影兒就消失了。古聖們在模糊中所窺見的,我們今日都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到了。祭司制度與禮儀並非教會的本質,只是過渡時期的形式,在那位要來者完成的工 作之前為人所遵守的制度與禮儀而已。公牛和山羊的血沒有能力除掉人的罪,那只不過是預表那位完全的犧牲。完全的犧牲是後來為世人完成的,牲畜只是完全之犧 牲的預表,都先藉著以色列民的啟明使人理解。所以才指定這些犧牲和禮儀當天天舉行。
  赫治博士(Dr. A. A. Hodge)說︰公 牛和山羊的祭好像支票,現在可以按其字面的銀數接受,直等到兌現的日子。但基督所獻的祭乃是現款,憑其本質的價值,能絕對消除一切債務。因此當基督死的剎 那,使上帝人分開得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並不是人手所作的。當真正的挽回祭獻上的時候,代表此真挽回祭的整個預表的任務已經達成,同時也廢止了。此後 聖殿及其獻祭上的時候,代表此真挽回祭的整個預表的任務已經達成,同時也廢止了。此後聖殿及其獻祭禮儀即永歸無用。
  關於獻祭制度的暫時預備的性格,加爾文說︰人 們獻上牛脂油所發的臭氣,是為了與上帝和好,或用灑水來洗自己的污穢,那實在是毫無效果的輕薄舉動,禮儀崇拜若不包含相關的真理,它的本身就毫無意義。其 中若沒有屬靈的目的,猶太人就是徒然遵守,與外邦人虛偽崇拜無異。不敬虔的人根本不注意這些禮儀;他們希奇上帝為何要以這些凡俗的禮節來勞動古時的百姓, 甚至他們藐視為愚笨的舉動。這是由於他們未曾注意到此禮儀崇拜的目的,如不具目的,那禮儀就誠屬虛空無用。但從所提的崇拜(形式)上表示上帝吩咐了這些祭 禮,目的並非在佔據崇拜者屬世的操練,乃是把他們的心志抬舉到高尚的對象上去。這或許是表明的屬性;因為是靈,當然喜歡屬靈的崇拜。關於此真理的見政可從 無數先知書的內容中見到,他們斥責猶太人懷疑這些獻祭的事在上帝面前有什麼真價值。他們是要使律法貶值嗎?絕不,他們乃是律法的真正闡釋者,用律法引導百姓以免群眾彷徨無主。
  有了這些有關舊約的獻祭與禮儀的性質與目的之背景,我們就要問,關於贖罪古代以色列人的禮儀制度教訓我們什麼呢?
  根據舊約的禮儀,贖罪要以牲畜的獻祭來完成。牲畜不拘羊羔、公牛或山羊,必要完全,毫無瑕疵。在律法中關於獻祭特別著重血,論到此點上帝說︰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利十七)

這教訓就是,用無辜聖潔之物的血來遮蓋犯罪者所承認的罪。將祭牲帶來宰殺的人要承認他自己該死,且求上帝開恩接受這代替者的生命為他死。此祭要經年每日獻上,而悔改的罪人可以隨時獻祭。在此獻祭禮儀中時常象征的基本真理就是,聖潔之物生命的傾倒乃在遮蓋犯罪之人所承認的罪

贖罪日

   在贖罪日每年一次為以色列全國獻上特別的贖罪祭,其教義比個人獻祭顯得更為圓滿。方式是從會眾中取兩只公山羊,以拈鬮的方法決定將那一只殺死,殺了之後 再將血帶到至聖所內灑在施恩座上,由大祭司把手放在另外那只羊的頭上,承認百姓的罪,表明罪歸轉到這只羊身上,以後由出席中的一人把它放逐到曠野裡去,任 其亡失。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利十六22

頭一只羊的死,並非因自己的過失,以色列百姓因此學習到他們的罪被放在別人身上——他們合法的代替者。而牲畜則實際上受了百姓應當受的,那就是死。
   戴維斯 博士(Dr. John D. Davis)曾指出,藉著與第二只羊有關的禮儀,以色列百姓從 這象徵的行為學習到他們的罪已被除去,並由他們及耶和華眼前除掉罪的教訓。兩只山羊共同完成一個贖罪祭。所以需要兩只羊是因為山羊有肉體的限制不可能傳達 兩個要義,只能達成一個目的。聖潔之物的生命被澆奠在上帝面前,於是罪從營中被除掉了。上帝就視會眾為無罪的。並不僅是好像看不見他們的罪,乃是視罪已實 際上被除掉了。不是僅罪被遮蓋,所以上帝看不見,乃是罪不再在營中,已被除掉了,永不再回來。這就是預表的教訓,整個的意思是︰有了贖罪祭,罪得以赦免, 罪人被收納為義人。
   總而言之,代替和贖罪犧牲性的觀念,或說以血代替的贖罪的教義,是交織在舊、新約聖經中的,尤其是在利未記以及其他部份的祭司法典中闡述得特別清楚。先 知屢次警告只憑外表的禮儀而無內在悔改的心,祭物對於獻祭的人是毫無益處的,這在那裡都是不能否認的事實。祭司就是那要來之大祭司的預表,若不帶著血是不 許進入聖所的;相信的人就可以知道,惟有憑著別人生命的犧牲,他們才得存活。這種普遍流行的獻祭(不拘在猶太人或外邦人中)顯示人已意識到他的罪要受上帝 的震怒,而此忿怒只有憑著代替者的生命傾倒才能除去。

會幕及其禮儀

   在會幕的構造與禮儀中透露了一極其令人注意的預表,藉此百姓可以明了偉大救贖的真理。我們從會幕及其禮儀的記載上就可以看出它的重要性。出埃及記的三分 之一,全部利未記和民數記的大部分都有記載。西乃山事件的三分之二也是論到此問題,會幕是教導上帝願與的百姓同住,也是得與上帝同在之福氣的條件。建築的 方法都是以色列人在埃及所熟知的,在此藉著外表的樣式和會形的文字表顯了上帝的各種屬性。
  當會幕被樹立起來的時候,上帝是在至聖所,人是在外院,而通到至聖所去的這條路都一步步地藉著引到約櫃、施恩座和上帝可見之臨在的燈盞,說明了聖潔的上帝如何能與有罪的人同居,罪人如何能進到聖潔之上帝面前的奧秘。會幕乃一帳幕,上帝的帳幕,安放在營外——大約有 一英里 的三分之二的距離。上帝召的百姓到那裡去。但要到那裡去,必須出到營外。這意思是說上帝住在基督裡,要到上帝那裡去,我們必須從世界並其惡習和罪行中出來。基督是我們的會幕——“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論到的身體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 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二19)基督身體就是上帝的居所。上帝住在會幕中,以後提到聖殿,都是給百姓一個可見的圖畫,使老幼智愚,均可明了其中屬靈的真理。
  會幕雖小,但也有四丈五尺長,一丈五尺寬,一丈五尺高,其建造價值約合美金一百五十萬元。建造會幕的資金完全由會眾甘心奉獻,他們極熟烈地奉獻,供多於求,以致摩西必須命令他們停止。並非像今日的教會以抵押借款欠債來建禮拜堂。
  會幕的四周有外院,約有七丈五尺寬,十五丈長,外面以柱及帷子圈起來。如此上帝的居所與世界及罪隔開。在外圍向東的入口處有藍色、朱紅色、紫色的幔子——代表屬天、屬地與君王的顏色。上帝住在至聖所內,有光發出。
   過了三色門進到聖所,在前方盡靠會幕門口有銅祭壇,七尺半見方,長高四尺半。是用木造的,外面以銅包之。四圍有角,用以拴祭牲。這是聖所中最顯著的器 具,它佔據最前方,是十分重要的。祭司若不先在此壇是獻祭,就不能進入會幕,大祭司若不先在這裡獻祭也不能進入至聖所。這個教訓是最清楚的︰沒有贖罪的祭 物罪人就不得親近上帝。不但是幕內上帝的榮耀,就是香壇上的光、陳設餅,若不獻上祭物,就算是特權也都享受不到。這就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教訓︰在我們罪人嘗 到天量、得見天光,或祈禱蒙允之前,必須真實悔改,必須得到上帝所預備的贖罪羔羊基督裡的赦免。會幕宣布了只有憑著加略山的十字架方能與上帝親近。新約的 偉大教義就是我們惟有藉著基督才能被上帝接納。祭壇上的火首先是從天上燃起的。而且永不可斷。當百姓跋涉旅行的時候,此火要在器皿中保存起來攜帶著,這就 代表贖罪的永續性。早祭以晚祭,晚祭續以早祭,連續不斷。祭壇乃百姓與上帝相會之所。甚至罪大惡極之人,如果虔心悔改亦能來此獻祭。在新約中也記載者,凡願意的就可來;同時我們又有基督的應許,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獻祭所用的絕非野性,乃是常與人接近的家畜,毫無瑕疵,絕對完全。這祭物並非罪人給上帝的禮物——有其他的奉獻是當作禮物的——乃 是代他贖罪的替身。獻祭者將手放在祭牲的頭上,承認已罪,表明罪歸在它身上。然後將祭牲宰殺,將血灑在壇上。這教訓很清楚︰罪人與上帝親近的惟一方法就藉 著死。這就見證了罪的可怕及其結果,並且在上帝前必須有贖罪。然而這也證明上帝預備了贖罪,為一切接受的人預備了一條道路!
  從祭壇再往前走我們就發現洗濯盆。此碗形的盆中盛水,為祭司在進入會幕之前洗手與洗腳用的。祭壇表明除罪而稱義。洗濯盆則表明成聖——“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誰能登耶和華的聖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的人(詩二十四34)。
   然後我們來到會幕,那就是幕中之幕。外面罩以海狗皮,為防雨,其次是山羊皮,這也是東方人用以做帳幕用的,再下邊是染紅了的公羊皮;在此美罩下是會幕, 分為兩部分︰聖所與至聖所。天棚是藍色的,圍牆是紫色與朱紅色的,當進入會幕時即遇到一簡單的門簾,這間就預表基督。幕內有三種器皿,左邊是金燈台和台上 的七盞燈,這是幕中惟一的亮光,因為沒有窗,代表著基督是世界的光,是此黑暗世界中惟一屬靈的光。右邊是陳設餅的金棹子,其上設餅十二塊,每塊代表一支 派,表明心靈在崇拜時與上帝交通,正像我們鄰舍來往,進到他家為客,與他同桌共食一樣;餅預表基督,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糧(餅), 靠此我們得生命。在金燈台與陳設棹中間的是香壇,是用荊棘木做的金蓋箱子,頂上有一個金碗,其上燃香,香是四種甜草的混合劑,然燒起來,香煙繚繞,代表基 督的功勞,靠此我們的祈禱得蒙上帝垂聽,混合香的制造規程原是上帝所指示,無論何人想要仿之私自作香都要處以死刑。這象征著只有靠基督功勞才能得救,若靠 自己的功勞,或除了基督與義以外的其他任何東西都是得罪上帝的,並遭來靈魂上的死亡。
  現在我們來到會幕最末後的一室——至聖所,上帝在百姓個的居所。為立方體,代表完全,長寬高各一丈五尺。按啟示錄所描述的天堂就是四方的,此室內無窗戶,無臘燭,無亮光,雖然如此,這是世界上惟一無黑暗的所在,因有上帝的榮耀持續不斷地從施恩座上照耀出來——論到天堂聖經記載,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在那裡原沒有黑夜(啟、二十一23-25)。除了大祭司一年一度以外無人可以進入此至聖所,而且是為贖罪的事,在贖罪大日進入的。
  在至聖所內有一件東西——約 櫃,是用金包的小箱,有四尺五寸長,二尺七寸寬,二尺七寸高,或許像一個無蓋的檀香木箱,其他就再無與之相似的了。裡邊盛著記載律法的兩塊石版,就是十 誡。在約櫃以上有施恩座,是用精金作的,四尺半長,二尺七寸寬,每端各有一金基路伯,張開翅膀,臉對臉遮蓋著施恩座。這代表上帝那不可接近的臨在。施恩座 是會幕中惟一的座位,那乃是上帝的座位,上帝的寶座。施恩座在律法之上,表明上帝的國度是以聖潔為基礎的。在贖罪日大祭司要拿被殺之祭牲的血向施恩座彈七 次,遮蓋律法,為自己和百姓贖罪(見利未記十六章)。

赫治博士(Dr. A. A. Hodge)說︰當上帝注視的律法時,首先看到了祭牲的血,於是罪被遮蓋,人得與上帝和好。由 此禮儀我們學習到,我們親近上帝並不是靠我們的善行來守律法,乃惟獨藉著上帝的恩慈,赦免因違犯律法而產生的愆尤。雖然我們不是憑著自己的義親近上帝,但 我們必須饑渴慕義。假如放置律法的約櫃被置於會幕門口,而不在至聖所內,我們就會以為能靠律法親近上帝。其實這教訓並不是守律法,上帝才允許你進入聖所,乃是進入聖所,上帝要賜恩給你,使你能守律法。新約中有此同樣的真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夸。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是。(弗二8-10
  在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有藍色、紫色、朱紅色和捻的細麻織的幔子隔開,其上以巧匠的手工繡上基路伯(出二十六31)。這幔子預表基督的人性,有豐富的恩典,藉此為我們開了上天堂的門,所以保羅說︰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分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來十1920)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忽然殿裡的幔子從是到下裂為兩半(太二十七51),表明上帝已經離開了的殿,並表明所有律法與禮儀上的崇拜都已終止。
   在會幕中還有一顯著的現象我們必須注意︰那就是其中的擺設是成十字架形的。銅祭壇為根基,洗濯盆為主干,陳設餅的棹子為右臂,金燈台為左臂,香爐在兩肩 之中,而約櫃為首。此圖案為幔子所隱蔽,直到基督死時幔子裂為兩半,非人手所作,乃上帝的作為,才使聖所與至聖所相通。後然站在銅祭壇處往上望向約櫃,十 字架的形狀清晰可見。
   這樣,在會幕的架構與禮儀上就表明了福音的真理。在最初人口的銅祭壇代表加略山,灑於直到約櫃、施恩座一切之物上的血就是從這裡拿去的。當崇拜者從此奇 妙通路經過時,也就在所遇之物上仰望耶穌的名。這是從摩西到基督的死,在百姓面前所呈現的可見模型。當基督在世的時候,所以承認禮儀律的暫時性並遵守之, 乃因這些禮儀律只有等到死時才作廢。這些禮儀可比作月亮,本身無光,是借來的光,反照公義太陽之光,就是不久即將出現的光。等到實際的來到,就完成了猶太 教禮儀中所預表的工作,那些禮儀也就歸於無有了。正如蕊墜實出,星月沒而旭日升一樣。

基督完成舊約的禮儀

   對於我們這些處在新約亮光中來研究舊約的人而言,就特別清楚看出基督是舊約預表與禮儀所指的實體。甚至那些反對的人也承認此點,這誠然是令人驚奇的證 據。基督在各處都被預表為我們的祭物。舊約的聖徒前瞻此同一獻祭,正如我們新約的聖徒後顧此同一獻祭一樣。這整個的獻祭制度就是為那要來的彌賽亞建立起來 的。 司特朗 博士說︰基督的贖罪恰如地心引力一樣,在地心引力尚未被人發現以前,它就已保持宇宙的平衡穩定,照樣在人未想到贖罪以前,基督的贖罪就早已成為人得救的慣事了。此亮光已經照亮歷代的人們,可是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
  獻祭之血的路徑是從伊甸園門口直到加略山的十字架,在那裡基督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九26)。在此獻祭中基督充當的是祭司與祭牲。我們個人無須獻祭上什麼,因在此祭牲上無插手之處——我們只是站在旁邊,在被定罪的審判之下,無助、無望。因此聖經宣稱︰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五6)又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羅五10
   我們已經說過基督是祭司,尤其是我們的大祭司。祭司就是在上帝寶座前代表人的那一位,也是能代替人向上帝獻祭的,並藉獻祭替人代禱。先知是上帝的代表 者,上帝的發言人,對人說話。基督不但是祭司,也是先知並君王。這安排是必要的,因為罪人自己不能來到上帝面前。舊約的祭司,特別是大祭司,是被派作祭 司,直等到真祭司的來到。但這些祭司並不是真祭司,只不過是那要來的預表或影像而已。惟有基督才有作真祭司的資格,才能與上帝和好作調停。因為基督來世並 完成了的工作,所以利未記中的祭司制度連同一切獻祭禮儀就永遠作廢了。一切所預表的,都在基督身上成就了,所以我們仰望基督為我們惟一真實的祭司。我們不 僅拒絕人世間地上的祭司,無論是天主教的或異教的,就連他們繼續執行的禮儀也都視為剝奪上帝權的行動。
  基督執行此祭司之職分乃聖經中清楚的教訓。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12所以他凡事該與他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二17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五6這 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進到上帝面前的人,都能拯救到底。因為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 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 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完全到永遠的。(來七24-28)當全人類因罪與上帝隔絕的時候,上帝就揀選以色列人為祭司的國度,然後派利未支派為祭司支派,以後派利未家為祭司之家,最後從這一家中又派個人為祭司,作為大祭司耶穌基督預表。
  基督的死乃是獻給上帝的祭物,這是最清楚的聖經教訓。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九26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基督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弗五2)在設立聖餐時,基督說明的死,論到餅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路二十二19);論到杯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8)。基督的死與古以色列人的贖罪祭相等︰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來十三1112基督按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我們藉的血得蒙救贖。(弗一7
  甚至在舊約中,在先知以賽亞的題言中也都用生動的言詞記載了關於未來彌賽亞的代替贖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4-12
   用以描寫基督之死的名詞多半是從獻祭的禮儀中得來的;基督教有如猶太教,從起初就是救贖的宗教。舊新約完全符合,前者為預言性,後者為描述性,都是論到 基督的為人與受死;教會的發展,從舊約到新約都很自然,猶如花苞之於花朵。初世紀的基督徒習慣於獻祭的崇拜,除非使徒門宣講基督為逾越節的羔羊,死為赦免 我們的罪並上帝恩垂顧他們,不然他們就無法明白使徒教訓的主旨。此外他們屢次宣稱得救是本乎恩,非因行為的教義。雖然聖經中記載了如此清晰的真理,但還是 有那些獨上帝論派、新上帝學派以及各種懷疑派,因為想要別樹一幟,就堅持把本質不同的宗教外衣披在耶穌身上。就拿新約的記載來說——關於耶穌的為人與教訓的惟一記載——耶穌所設立的宗教,在自己的心意中,和在最親近的門徒心意中,根本就是救贖的宗教,這是毫無疑問的。
  世上最大的悲劇之一就是猶太人——惟一賜以榮耀啟示的民族——不能明了他們眼所見之榮耀啟示的屬靈意義。當殿中的幔子開通時,就顯然教訓我們上帝已經離開的殿,於是一切的禮儀崇拜隨即宣告終止。耶穌在預言的死及耶路撒冷的終局時說︰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太二十三38) 在除滅耶穌的事上,猶太人不但證明了他們自己完全不配管理上帝的事,而且也破壞了整個利未制度,他們以前對此制度的熱心不過是盲目的,只是為了商業上與自 私的目的。使徒保羅也說到,無知的帕子,心地的盲目與剛硬,使得猶太人不能明白律法的屬靈意義,看不見基督就是公義的律法︰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林後三141516)這臨到受有聖言之托的猶太人是何等的悲劇啊(羅三2);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中間出來的(羅九5)。如果像謙虛的西面那樣,他們或者能見到所應許的彌賽亞,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