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日 星期六

聖靈的一般工作

 

由於基督所作成的大工,他為罪人開通了一條救恩之路,因基督為我們作了代表而與神有了交通,因之永生與救恩的祝福可以臨到我們。接著我們自然地就是要討論基督所作成的救贖工作,由於聖靈的運行而成就在罪人的內心與生活中。為了要使聖靈運行之工更為明顯,我們先要簡略地在此提到聖靈工作的一般運行。

一、聖靈在自然界中的一般運行

我們必須特別注意,若要認識聖靈特殊的運行,必須先認識聖靈在自然界中,以及在一般人的生活中運行的背景。兩者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在本質上,卻是大相逕庭。在自然的範圍中,聖靈賜人生命,即有機體的生命,並賜下智慧、德性,在各種變遷之中,又使我們的生命得以延續,同時又引導人的道路,達到人生的終點。這些也是聖靈在屬靈的範圍中,或說恩惠與救贖的範圍中所行的一切。他在基督裡使人有新生命,引導人在生命上長大,使他們結出屬靈的善果來,並帶領他們進入永遠的榮耀。然而兩者之間也有本質上的分別。聖靈一般的運行是包含在人生的自然秩序中,真正的基礎是出於神首先對於物質世界的創造,使人生或自然萬物有所發展以致於結束。然而聖靈的特殊運行,只在聖徒的生命中執行,而且也為人帶來了一種新的秩序,這種萬事的新秩序,是在自然界中的創造之中所沒有的,乃是在基督裡彰顯出來,是出於神的恩惠。然而若無聖靈的一般運行,就不可能找到聖靈之工特殊運行的範圍。

二、普通恩典

在聖靈一般運行的效果中,普通恩典值得我們特別注意。

1、普通恩典的描述

在神自己的本性中所含有的恩典,並不分普通的,或特殊的,只有神在自然中執行恩典之時,或在自然以及人生中運行所產生的果效上,才有所分別。當我們提到普通恩典時,我們總是想到以下兩點︰(1)即聖靈在一般的事上運行,因此,他雖沒有叫人的內心更新,卻對於人的道德有所影響,使罪惡得以制止,並在社會上維持秩序,同時人間的公義得以伸張;(2)神所賜的這些一般的福氣,是為萬人的,目的是要達到神的心意,因他本為善。阿民念派的人認為這種普通恩典,可以助人獲得屬靈的功效與善果,會叫人衷心悔改並來歸向神;甚至於會激勵人因信來接受基督;除非人頑強地拒絕普通恩典之運行,不然至終一定能達到這種目的。可是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普通恩典並不能叫罪人結出善果,也不會叫他生出信心與悔改而歸向神。普通恩典不能除去人類全然敗壞的本性,也不能帶領他們達到屬靈的更新。下面三點乃是指出普通恩典與特殊恩典的區別︰(1)普通恩典不能叫人的靈性得以更新改變,特殊恩典才能;(2)普通恩典乃是以理性與道德的方法運行,使人可以接受真理,叫人的意志有正確的動機,投合人類自然的欲願;可是特殊恩典卻是以屬靈與創造的方法運行;使人的本性完全更新,並結出屬靈的果子來;(3)普通恩典可能為人所拒絕,而且時常被人抗拒;特殊恩典卻無法拒絕,因之一定能使人得到改變而甘願接受遵行。

2、普通恩典以及基督救贖之工

由於基督的贖罪大工,他為人賺得了特殊恩典的祝福。他是否也因著替死獻上,使神恩中的普通福氣,臨到全人類,因此也臨到不肯悔改以及被遺棄的人呢?假使基督並沒有使普通恩典普及,那末神向那些不肯接受基督,以及未在他的義上有分的人,所顯的恩典與憐憫的合法基礎又是什麼呢?可是這種合法基礎並不一定是必須的,基於以下數點事實︰(1)普通恩典不能除去定罪人的罪孽,因之也不能赦免人的罪;(2)普通恩典不能消除定罪的判決,只能將執刑延緩。神為何讓普通恩典的福氣臨及全人類?我們只能說這是神的美意,他喜歡延遲他向罪人所發的忿怒。這不一定是說基督為不肯悔改與被遺棄者賺得這些福氣,只不過是說由於基督之死,為全人類得到那重大的恩益,並在這些恩益中,那些不信者、不肯悔改者與被遺棄者也可以分享。當然,這些一般性的福氣是間接由基督救贖之工的結果而來,不但為神所預知,而且也為神所計畫,成為全人類的祝福。

3、普通恩典實施的方式

(1)神的啟示之光

這個方式是最基本的,因為沒有這一點,其餘的都不可能,也即無效。我們這裡所說的光照,乃是指神在自然中一般的啟示,這個自然的啟示能光照人心,並引導屬血氣之人的良心。然而普通恩典的實施有時也與神特殊啟示之光發生有限度的關係。

(2)政治

我們的比利時信經(Belgic Confession)教訓說︰神親自設立政治,為的是要制止邪惡的傾向和“人的放蕩”,同時也要鼓勵人間的“美德與善行”。

(3)輿論

神在自然中所啟迪之光,尤其是有特殊啟示之光加強其效果;這種光照也能形成一種輿論以配合神的律。這種輿論對於人的行為有極大的影響,因為人人都會視公眾的意見而行事。

(4)神的賞罰

神懲罰人的惡行,不但是在將來,而且今生也會有惡報;但是人若順著律法行事,神也會報賞。神的懲罰有制裁的效果,而他的賞賜乃是一種激勵。由於神的報賞,世間的德行才受到鼓勵。

4、普通恩典的效果

(1)阻止審判的執行

由於普通恩典,神才未立刻施行審判,故罪人可免立刻死亡;因神沒有立刻執行罪的刑罰,所以人才能延續他的自然生命,使他有機會悔改。

(2)罪惡被抑制

由於普通恩典的施行,個人與社會中的罪惡得以抑制。雖然人類因罪而墮落之後,敗壞進入了人類的生命之中,但在目前 ,因普通的恩典,仍能使人的生命延續一段時期。

(3)真理、道德、宗教的意識

因為普通恩典,所以世人至今仍有真、善、美的意識,並且有限度地欣賞這些;此外也有一種對於真理的願望,也有道德的要求,甚至於也盼望能有某種宗教。

(4)公義

普通恩典也使人實行一種所謂公眾的德行(Civil righteousness),也說是“自然的善行”,就是一種外表上與神的律配合的行為,雖然這種善並沒有真正的屬靈特質。

(5)自然的恩福

人類從自然界獲得了各種福氣,也是普通恩典所賜。雖然人自己本是不配,但他卻日日都從神領受各樣豐富的賞賜。

5、聖經對普通恩典的明證

某些經文很明顯地指出聖靈與人心掙扎,然而人並沒有悔改,故聖靈工作終於停止(創6︰3;賽63︰10;徒7︰51;撒上16︰14;來6︰4─6;詩81︰12;羅1︰24、26、28)。另有經文指出神怎樣用各種方法制止人的罪(創20︰6,31︰7;伯1︰12,2︰6;王下19︰27、28;羅13︰1─4)。更有其他經文提到那些未曾重生的人也會行善、行正(王下10︰29、30,12︰2,14︰3;路6︰33;羅2︰14)。最後,也有些經文特別提到神怎樣不分善人惡人,將天上的福氣降給他們(創17︰20,39︰5;詩145︰9、15、16;太5︰44、45;路6︰35、36;徒14︰16、17;提前4︰10)。

內心的爭戰

 

在俄羅斯對烏克蘭開戰以來,無論是電視台、電台、大、小報章、網上新聞,都在一直報導戰事的發展,在這裡我們不是要談論這場戰爭的合法性,或者要判斷這是正義之戰,還是權主義的擴張…但肯定的是:戰爭是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原來,從有人類開始以來,有一場戰爭一直沒有平息,至今尚未完結!這是一場「無形」的戰爭,卻又是非常非常真實的。這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根據聖經的記載,在神創造人(亞當、夏娃)後,他們即被一條蛇引誘,違背神的吩咐,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背後正是魔鬼撒旦的詭計,利用一條蛇令人類犯罪墮落。

從聖經的啟示,我們知道是有部份天使不守本位,墮落而成為敵擋神的勢力,稱為「撒旦」。當人類被引誘而犯罪,罪就入了世界,結果全人類都受到牽連,自出世之時,我們都有罪性的遺傳,結果我們是不斷地犯罪得罪神,心眼被弄瞎而看不清自己的問題和解決的方法。於是人類就活在黑暗中,一方面不認識造物主,另方面也不知人生在世所為何事,也不由自主地陷在罪中,和原先神創造人類的目的愈走愈遠。

試想一下:從孩提開始至今日的你,有多少次說了不該說的話、有多少次的思想是下流、污穢、自私、惡毒、沒有顧及別人、體恤別人、還為了掩飾事實而想法子欺騙別人呢?又有多少次做了一些不該做的事,自高自大而拒絕相信造物主的存在。在我們內心(特別你已經是成人,一個有思想、能夠分辨是非的人),其實有不少掙扎、交戰、痛苦…「你以為我不知怎樣做是好的嗎?不過自己實在沒有力量去做好!」自私、嫉妒、貪婪、好勝心、壞脾氣、黑心、說話令人窒息、壞習慣、思想、生活方式…自己照鏡也不敢說自己是「頂天立地」、完全無可指摘的人…內心的爭戰是從懂性的時候已經有了,所以甚至有些人是討厭自己、憎恨自己!但自己可以改變自己嗎?我們會一下子謙卑下來意會到自己不過是人而需要神嗎?「靠自己」實在靠不住!所觀察到的是不少人以「鴕鳥政策」去對待自己。算啦!反正我也不知人生有甚麼意義;想這麼多也沒有法子;甚至「原諒自己」(我又不是聖人,聖人都有錯啦),於是給自己幾百、幾千個藉口…「我只不過是好人做壞事。」…「我也不是這麼差,還有別人比我更甚呢!」又或者說:「我這個人冇得救,要救不如救其他人…我下地獄有甚麼不好,我也有許多朋友在下面!」

無論是那一類人,對自己內心這場爭戰是找不到真正解答的方法。我們又發覺,即使人類有多進步,社會怎樣繁榮安定、知識水平怎樣提高,都不能克制內在的心魔,解決不到罪惡的問題,這是為何如此呢?相反,愈是繁榮,愈是複雜;愈是安舒的日子,愈是黑暗腐敗;愈是高科技發展,犯罪手法愈是層出不窮!

怎樣可以打贏這場內心的爭戰?怎樣在這充滿「罪性」的身體可以突破罪的轄制呢?要打贏一場仗,實在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聖經加拉太書3:13如此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這裡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已經代替我們接受咒詛,是神成為人,進入人類歷史中,並且以無罪的身份,站在我們罪人的地位上,親身承擔了罪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就是替代我們受了咒詛、刑罰、流出祂的寶血,以致我們只要藉著信,就可以免去神的忿怒、咒詛和永遠與神隔絕,這就是今天你和我的福音!你是否已經接受呢?你又可以找到其他解救的途徑嗎?

為甚麼上帝要以這樣的行動拯救人類呢?因為祂實在愛眷你和我,祂不忍看見祂所創造的人類走向永遠滅亡的路,在祂無限的智慧裡面,祂為我們預備這救贖恩典,就是聖子成了肉身,為我們的過犯付上這極大的代價;耶穌基督承擔世人的罪孽,甘願捨身流血,為要拯救我們這班失喪的人、迷失的羊。你是否已經藉著信靠耶穌基督而打贏這場內心的爭戰呢?

2022年9月2日 星期五

論長老制教會的治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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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你認為何種教會治理形式最符合上帝的聖道,因此最配擁有這種神聖的權利呢?

答:就是稱為長老制(Presbyterianism)教會的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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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長老制”一詞出自何處呢?

答:“長老制”一詞出自《聖經》,在這種治理形式之下,教會的牧者被稱為牧長或長老。

  [徒14:23] 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托所信的主。

  [提前4:14] 你不可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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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在眾使徒所處的時代,有沒有雖然被冠以其他名字,卻仍然可以稱為基督真教會的情形呢?比如主教制教會,羅馬大公教會,等等。

    答:沒有這種情況,我們在《聖經》中找不到這樣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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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那麼,當時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徒又是用什麼名稱來稱呼的呢?

答:信徒起初被稱為基督的門徒,後來被稱為基督徒;而信徒所處的教會,則是按照所在地的名稱來稱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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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目前,這些用來對教會進行區分的不同名稱又是何時引入的呢?

答:這些名稱引入的時間各有不同,原因是就這些名稱所指的主體而言,人們的意見出現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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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為什麼現在長老制教會用“長老制教會”一詞來稱呼自己的教會呢?

答:當牧師一概平等以及教會由眾長老治理所依託的《聖經》原則受到歪曲與否認時,人們便採納了這個名字,以支持那些擁護該原則者對這一教會治理形式的持守,以及他們對《聖經》所認可的那些教義的持守,以反對那些建立在人的權威上、僭越自己本分的教會形式和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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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長老制教會”會不會將某個人作為自己的“頭”或“創始人”,並以他的名字命名呢?

答:不會。

(1)他們不會將任何地上的人稱為自己的主;

(2)也不會在上帝聖道之外,將另一個根基作為自己信仰和治理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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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長老制教會”治理模式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共有五大基本原則:

(1)主耶穌基督乃是那超乎萬人之上的元首;

(2)牧師職分一概平等;

(3)治理長老為眾信徒的代表;

(4)教會成員對自己教會中的聖職人員進行選舉;

(5)各級教務審議會各司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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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長老制教會”憲章中,進一步的基本要求是什麼呢?

答:長老制教會憲章中基本的要求乃是:

(1)教會中眾牧師在權柄上一概平等;

(2) 各個教會的治理與勸懲由數位監督或長老施行,而非由所有信徒共同施行;

(3)數個教會聯於一起,根據環境所需,共同處於區會和其他長老會的權柄之下,接受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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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那麼,要建立某個具體的長老制教會,就必須與某種長老會建立正式的聯繫嗎?

答:這實在是長老制教會不易的真理,建立在上帝聖道的基礎上,各個教會都當聯合在一起,共同處於一個長老會的治理之下;因此,任何處於孤立狀態的教會,或退回那一狀態的教會,都不能視為一個純正的長老制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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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主耶穌基督作為“最高元首”是什麼意思?

答:本人認為,主耶穌基督作為最高元首的意思乃是:

(1)在祂帶領之下,全體選民得以聚集於同一院宇之內,進入上帝家中;

(2)祂將牧養與聖禮賜給有形的大公教會,以便在今生之中聚集眾聖徒,使他們得以完全,直到世界的末了;

(3)祂藉著自己的同在、聖靈的運行並按自己的應許行事,使它們產生果效。進一步講,在主耶穌基督之外,教會絕無其他元首有權柄為教會立法,或設立規範與聖職人員,使它們約束眾人的良心。

  [彼前5:3]  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參見太27:22;西:1:18;弗1:22;太23:8-10;帖後2:4; 弗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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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老治會」是加爾文從聖經看到之真理,而此一教會管理制度也促成教會有美好之發展,也因為這制度使教會有轉化社會之能力,所以今日屬乎「長老治會」體系之教會,可以本著「焚而不燬」之精神在這裡發光發熱,成為教會在社會有見證力的組織,如同「初代教會」一般。

 

教會世俗化所造成之危機

 

  【過於重視方法與技巧】

     很多教會看到別人的教會有驚人增長,就一窩峰地去『取經』,追求技巧,以為掌握了技巧教會就可以救教會,但這只是神話,技巧只可以錦上添花,令弟兄姊妹聽著舒服。

  其實拯救教會唯有高舉上帝的話語,讓上帝的話語能釋放出來。改變人心的不是技巧,而是上帝的話語。

     另一方面他對不少教會存在隱憂。不少教會中有輔導事工,或舉行以輔導學為主的親子、教養子女等講座。有的人認為輔導能幫助人發掘生命的問題,可以拯救人,但實質上只有上帝的話語能救人,這是牧者的職責,是輔導員和社會工作者不能取替的,牧者身份與事工兩者不能混淆不清。 

【話語世俗化】

     真正的教會群體,是一個屬於唯有上帝的話掌管的群體。但在上帝的話語裡加入很多人的意思,人的理想、衝動、品性、策略等,這樣很容易與信仰混淆而出問題。

     教會受世俗化思想影響很深,如很重視是否可行 (workable),用商業社會角度考慮事工的可行性,因而忽略了福音的信仰。而教會的建立在於上帝的話語、在於聖靈的工作而不在人為;在實踐上,教會的活動應更多教導上帝的話語而不是以其他交誼活動取締。

 【險變「超巿」】

     一些教會在發展過程中失去輕重的權衡,重視周邊的東西而將福音邊緣化。一些大教會用服務吸引信徒,久而久之,教會變得像超巿——選擇對自己方便的教會而不是以上帝的話語為中心。

  教會的建立是彼此服侍,在基督裡以愛相待而不是像顧客一樣。

 

教會小組的潛在問題

 

      的確教會因爲設立了小組,會帶來很大的發展動力和潜力。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因著設立小組,這對於同工(特別是小組長)的要求就比較高。因此教會小組的模式也存在一些潛在的問題。

  (1)易於分裂教會

  當一位小組長帶領小組有明顯增長時,若小組長無法認同教會目標或牧者之帶領就容易産生「小組長帶領整個小組」脫離教會,投靠他教會或自行設立教會。

  (2)産生偏差、紛爭的話語

  因著小組各自運作、進行,若有偏差性或攻擊、批判性高的組員存在,就常會帶出論斷、批判、無造就人的話語。

  (3)受限於需要一位積極、主導性强的牧者,方能帶出成功的小組教會

  傳統的教會牧者與長執(特別是小會員長老)的互動模式,常呈現出水平式的對等關係,導致領導角色的混淆,這種互動模式是不利於小組事工的推動。因爲小組教會就是需要有一種主任牧師→區牧→區長→小組長→組員間建立屬靈權柄的餵養←→領受、造就←→順服、教導←→服從的關係,這種屬靈關係也就是服事的師徒制之基礎。相對過於民主、自由、放縱的屬靈關係是無法要求、塑造、培養出門徒的生命。

亞米紐斯(Arminius)看預定論

 

        亞米紐期將預定的教義(上帝指定一些人得救),解釋為上帝的預知。因為上帝知道誰會揀選他,而這些人就是上帝所預定的。他也將預定的教義解釋為上帝知道那些人不單會相信,而且會堅守信仰。

    亞米紐斯論到個別信徒所蒙的揀選,他說:「上帝的旨意是根據上帝的預知,即是說上帝從亙古以前已經知道誰會相信,這是根據他借先前恩典,所賜予人的悔改和信心﹔上帝也知道誰會倚靠後來的恩典而堅守信心﹔誰不會相信,誰不會堅守。」。

        亞米紐斯的預定論,包括了所有人類﹔定義如下:「上帝的旨意是拯救人類脫離全然敗壞的境況。上帝不是武斷和濫縱地,只將救恩賜給一些人。預定的範圍包括所有人,但預定的條件單單就是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亞米紐斯說,人蒙揀選得永生是基於相信基督。這不是出於上帝武斷的抉擇,反之,這是根據人對福音的回應。

        總之,加爾文站在上帝的主權的基礎上來看預定、預知和揀選﹔亞米紐斯則是從人的立場來看整個救恩。

加爾文的預定論(Predestination)

 

            加爾文宣講恩典救恩的教義。救恩是源於上帝永遠的計畫。因為上帝是至高的,一切所發生的事情都是由上帝安排。

    加爾文也教導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他說:「我們稱預定論為上帝永遠的計畫,上帝已經憑自己的旨意定下每一個人的終局。所有人被造的時候,境況都不相同,,但有些人按預定的安排是有永生的,有些人是預定滅亡的。每一個人的被造都離不開這兩個結局。可以說,他不被預定得著永生,就是被預定死亡。」

    預定論的教義,包括蒙揀選得著救恩,受責罰進入永遠的滅亡﹔加爾文強調,兩者都屬必須。預定得著永生,完全是上帝的恩典,但受責罰只是因為人的罪過。

    路德也認為預定論的教義,是必須的。他根據人的敗壞和無能立論﹔慈運理則根據上帝的管治(providence),來建立他的預定觀。

        (1)上帝的至高主權:

    上帝至高主權的教義,是整個加爾文思想系統的基礎。「加爾文斷言,上帝的主權是至高無上的。他擁有絕對的及不容爭辯的權柄,在一切受造物之上,沒有一事或一物不隸屬在他的主權之下。他不單是創造者,也是維持者(upholder)﹔從時間的起始到終結,他更是萬事萬物的鋪排者(disposer)。」。加爾文認為上帝的照管可從三方面顯明:

(I)上帝維繫整個受造本體 -- 若沒有他,一切就要瓦解﹔

()上帝每天將生命和能力賜給萬物,好叫萬物能討上帝喜悅 -- 若沒有他,無一物能有生命及得以存活。

()上帝引導萬物,直到所命定的終局。

    加爾文進一步教導,縱然上帝維繫和引尋整個世界及每一個人,但他的護佑,是特別集中在他要彰顯自己神聖旨意的教會中。雖然如此,加爾文卻也認為,神聖的主權並沒有廢棄人的責任。上帝給人有理智,有意志,人就要為他的決定負責任。另一方面,人的責任卻不能廢去上帝的主權。上帝並不是單單等待人的決定,然後才行動﹔相反,上帝勝過人的行動和決定,以完成他的目標。簡單來說,上帝不會受任何環境所控制。一切都出於他的旨意﹔因此,上帝可以決定一切人、事、物的結果。

        上帝的主權是要讓他的目標可以達成。沒有任何事物能阻撓他的計畫。歷史也是根據上帝預定的旨意實現的。

        (2)預定(Predestination)

     加爾文為預定所下的定義是:「我們稱預定為,上帝永恆的命定(decree)。每個人都因著這旨意而預定了他將會如何。。有些人是預定要得永生,有些人則預定要受永遠的刑罰。每個人被造,都必須往其中一個結局走去﹔人若不是預定得生命,就是要死亡。」

        預定也分廣義及狹義兩方面。廣義方面,它強調上帝已命定所有要發生的事情,這是根據以弗所書一章11節。上帝從亙古已決定了歷史的事件。狹義方面的預定,則針對個人,這是指上帝從亙古已揀選了某些人得救,又容許其他人走自己的路。後者在教義上稱為定罪(reprobation,羅九1619)。雖然人是一無所取,也不應該得著什麼好處,但上帝仍揀選他們得救,而對某些人則置諸不理,最後按照罪行定他們的罪,接受永遠的刑罰。加爾文稱這為一條「可怕」的教義﹔但他堅持這是聖經中清楚的教訓,也是一條不可刪減的教義。

         「預定」(predestinate)的希臘文是proridzo,意思是「預先選出」(弗一11﹔羅八29﹔徒四28﹔林前二7)。加爾文在這個基礎上教導,上帝以一個預定的行動,揀選了某些人得救。揀選本身是根據「呼召」,這字的希臘文是kaleo,意思是:「從中召出來」﹔這意味著上帝從萬人中選出一些人得著救恩,這是一個帶著至高主權的作為。新約中,有很多論及「呼召」的經文,都強調上帝有主權呼召人得著救恩(如:羅一l,八2830,九11﹔林前一l2)

        如前所述,加爾文神學系統中的重要教義,都有密切的關連。加爾文堅持,因為人的墮落,所以揀選及預定都是必須的。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弗二l),上帝需要施行救恩。如果上帝沒有選出一些人得著救恩,那就沒有人可以得救﹔因為全然敗壞的人,完全不能向上帝走近一步。

(A)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

    若為全然敗壞下定義,首先要指出它不是指些什麼:它不是指

 ()敗壞的人不能,也不會做出任何在人和上帝看為善的事情。

()墮落的人沒有判別善惡的良心。

()人會在每一種罪惡的方式上,或每一件罪行上,沉溺放縱至極點。

        「敗壞」(depravity)一詞的意思是,因為罪的腐敗,「人不能作什麼去取悅上帝,以獲得拯救」。而「全然」(total) 則是指這種敗壞「已延展至人性中的各個層面,及整個人」。加爾文為人的敗壞境況,下了這樣的定義:「所有人都是從罪中懷胎的,出生時是可怒之子﹔他不愛慕一切得救的善事,反而傾向邪惡,死在罪中,做罪的奴隸:他得不著聖靈更生的恩典﹔他不願意,也是不能向上帝回轉,以更改自己敗壞的本性,或為更改這本性而交出自己。」。

        聖經說,人的敗壞是因為人不斷犯罪(創六5﹔耶十七9﹔羅三1018)。這是因為人生來就是被玷污、墮落的受造物(詩五十一5)。敗壞也令人沒有能力行善(太七1718﹔約十五45﹔徒十六14﹔林前十二3)。敗壞進一步令人不能明白何謂善事(太十三14﹔約一11,八43﹔徒十六14﹔林前一18,二14﹔林後三1218﹔弗四18)。最後,敗環令人不能渴慕美善的事(太七18﹔約三3,六44,八43,十五45﹔弗二l)

        全然敗壞的意思是指,人對自己的得救完全不能做任何事情。上帝需要採取主動,人才能夠得救。

(B) 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

    無條件的揀選在邏輯上,是和全然敗壞的教義相連的。按聖經的教導,如果人是全然敗壞,已經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人就不能在救恩上向上帝有所回應。所以上帝必須行動,加爾文教導,從亙古之先,上帝已無條件地揀選了某些人得救,不論他們有沒有功勞。「無條件」(unconditional)一詞,強調揀選並非根據上帝預知,某些人會否相信基督,也不是以人的能力或回應,為揀選的條件。「無條件」就是說,只有上帝單獨開始這個過程。

        揀選也包括了以下六種特色:

()揀選是根據上帝至高無上、永恆的旨意(羅八29﹔弗一4511)

()因著人的墮落及全然敗壞,揀選是必須的。這反映出上帝的恩典,而不是人的能力(羅九11)

()揀選是「在基督裡」的,上帝從亙古就選擇了信徒與基督聯合(羅八29﹔弗一4511)。上帝差遣救主實現救恩,並且呼召人得著救恩。

()揀選包括被選者得著救恩,及為他們的得救所作的準備。上帝預定、呼召、稱他們為義,及叫一些人得著榮耀(羅八2930),這是從亙古已經計畫和實行的。

(V)揀選及定罪都是個別的、個人的、單獨的和特有的。羅馬書八章及以弗所書一章中所用的代名詞,都強調揀選的個人性。

()揀選的目的,是為了叫上帝得著榮耀和頌讚(弗一612)。其實一切事,都是要叫上帝得著榮耀和頌讚。

(C)有限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

 

    這觀念也稱為個別的贖罪(particular atonement),或個別的救贖(particular redemption),可作以下陳述:「上帝贖罪的目的,是拯救被揀選的人﹔到最後,只有一切被揀選的人才可得救。」基督的死,是拯救一切預定要得救的人,這與先前無條件的揀選是有關係的。如果上帝從亙古已經選定一些人得救,從邏輯上推論,他也會為這些選召的人預備救贖。

        以下的經文強調個別的贖罪:基督「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基督只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禱(約十七9)﹔基督「以他自己的血」,買贖上帝的教會(徒二十28)﹔他將他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羅八32)﹔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每段經文中,都只是指著被揀選的人,而不是每一個人。基督為「自己的百姓」、「他的羊」、「為屬他的人」、「上帝所賜給他的人」及「教會」而死。在一些經文,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世人」一詞並非指每一個人,而是「按各族各國的意義,指整個世 -- 不單是猶太人」。某些經文,如約翰福音一章29節、約翰壹書二章2節,及提摩太前書二章6節,似乎都是指每一個人而說。但這些經文應認狹義的角度去理解,當時聖經是按一種狹窄的意義,來使用「世界」、「所有」等字眼。

        很多加爾文派卻強調,雖然贖罪是個別的,基督只為被揀選的人而死,然而福音是為每一個人預備的。這兩件事實如何共存,是個弔詭的問題-- 是個不能解明的奧秘。這是聖經中多處未能調和的對立問題之一。上帝的意念及作為,都不像人﹔他永遠都是信實和真確的。人以哲學的方法,未能解開上帝的奧秘,所以人應該信靠他。

(D)不能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

    恩典是上帝白白賜給人的,並非人的功勞。加爾文派強調,上帝的恩典是救恩所必須的,如果人不能自救,上帝就必須採取行動。他必須施行恩典,使人得救。這就是不能抗拒的恩典,也稱為特別的恩典(special grace),或稱為有效的恩典(efficacious grace)。反對這教義的人提出,如果恩典是不能抗拒的,那麼上帝就是強迫人違背自己的意願。但根據加爾文的解釋,不能抗拒的恩典不會令人違背自己的意願,反之,它令人願意(willing)前來。就如伯可夫(Berkhof)所下的定義:「由於心意的改變,令人完完全全地願意接受基督耶穌的救恩,又生出對上帝旨意的服從。」不能抗拒的恩典,是上帝超自然的作為。他藉著聖靈的運行,在人的靈魂裡工作,要改變他整個本性。

        按加爾文思想的邏輯,上帝是透過他的靈,確切地把他從亙古以前,無條件地揀選了,而基督又為他而死的人,引到上帝跟前。這樣,上帝的旨意就得以完成。他又揀選了一些人,基督為他們死了﹔如今他又透過聖靈,將他不能抗拒的恩典分給他們,叫人願意前來,而他們也不想拒絕。

        不能抗拒的恩典,可在約翰福音六章3744得到確據。耶穌說,凡上帝所賜給他的人,都會歸向他,而且,他們也不是憑自己前來的。除非父上帝行使超自然的作為,召他們來親就基督,否則他們不能自己前來。好牧人耶穌帶著他的羊群,沒有失落一頭(約十16)。保羅也確定,基督所揀選的人,他必稱他們為義﹔最後叫他們得著榮耀(羅八2830),沒有一個中途失落。

        不能抗拒的恩典也沒有廢除人在信心上的責任。人必須聽從呼召,「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當人相信基督,就是上帝藉著不能抗拒的恩典,使他能夠相信。

(E) 聖徒蒙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這是第五項,也是加爾文思想的最後一項。從這一項可以看到,保守聖徒在邏輯上是和前面數點相連的。如果人是全然敗環,他就不能回應上帝﹔上帝必須無條件地揀選他們得著救恩。對於被揀選的人,基督已為他們而死,他們是不能拒絕上帝的呼召,得著救恩﹔並且保存救恩,直到末了。

        以下是加爾文對於保守聖徒的教尋:滿有恩慈的上帝,憑著他不變的揀選目的,縱然看見人跌倒,仍沒有從屬他人中完全取回聖靈﹔他更不容許他們聰明恩典及稱義中絆倒﹔或是「犯了以至於死的罪」﹔或是抗拒聖靈﹔若被聖靈離棄了,他們必定走向永遠的滅亡。因此,並非他們的功勞或能力,而是上帝不用報答的恩,令他們不至於從信仰及恩典中完全失落,或最終滅亡。

        上帝對聖徒的保守,通常也稱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簡言之,它是指相信者,「堅持信靠基督為個人的救主。。就可以得救」。伯可夫將上帝保守聖徒定義為:「聖靈在信徒身上的不斷運行,因此那在人心中的神聖恩典,便得以延續及完成。」。

        這教義有時也稱為「永遠的保障」(eternal security),強調被揀選者的得救是確定的。雖然如此,這教義也強調基督徒要持守信仰﹔而信心的延續,是靠賴上帝的恩助。

        這教義的聖經恨據,可看約翰福音十章2729節。耶穌強調,他賜永生給羊群,他們就不致滅亡。在羅馬書八章2930節,保羅又指出,上帝所預知的人,他會預定、呼召、稱他們為義,最終叫他們得榮耀。沒有一個會在這過程中失落。以弗所書一章314節也強調這個真理。聖父計畫了一些人得救,讓他們得蒙救贖(弗一36)﹔聖子借他的血救贖他們,保證他們得救(弗一712)﹔他們也受了聖靈為印記,叫這救恩生效-- 作他們永遠保證的記號(弗一1314)

        加爾文神學的評價 :

        加爾文思想有七大要點,是值得評價的。

        (I)他所強調上帝的至高主權是合乎聖經的(詩一三五6﹔但四35﹔弗一11)

        (II)預定及揀選都合乎聖經,很多人之所以反對這教義,是因為他們以為這教義排除人的責任。但大部分加爾文派都承認二律背反(antinomy)的原理(上帝的至高主權和人的責任表面上之牴觸),他們也以此為一種神聖的弔詭。加爾文派怎樣協調這兩個相反的思想,各有不同的做法。神學要合乎聖經,這兩個觀念就要按照全部的聖經啟示加以保存,不能因為人對上帝至高主權的預定及揀選,只有膚淺的理解,而抹煞了人的責任。

        (III)全然敗壞的教義是與聖經一致的(弗二l)。墮落不單傷害人,也叫人的靈死亡。罪沾染人的思想、心靈及意志,結果,墮落的後果是人不會去尋求上帝(羅三ll)

        (IV)無條件的揀選,在邏輯上是必須的,也是聖經所著重的。信徒在世界創立以先已蒙揀選(弗一4)。定罪的教義(上帝命定了被揀選的人要在地獄中永遠受苦)並沒有聖經的根據,但正面的揀選是很清楚的。雖然加爾文教導定罪說,但不是所有加爾文派都贊同此說。

        (V)有限的贖罪也許是加爾文主義中最富爭論性的問題-- 有些加爾文派接受它,有些將它加以修訂,有些則拒絕它。很多溫和派說,基督實際上只為了那些被揀選的人而死,卻潛在地(potentially)為所有人死。嚴謹的加爾文派堅持,有限贖罪論是上帝至高主權必然的邏輯結論。如果基督為所有人死,但又不是所有人都得救,那麼上帝就失敗了。按上帝至高的旨意,基督只為被揀選的人而死,也單單為他們死,而他們亦必得救。雖然這個教義可以用邏輯辯護,它卻缺乏聖經的支援。按有限贖罪教義,聖經中有關基督為世人死的經文(約三16),也必須只解作,替被揀選的人而死。但提摩太前書二章6節、彼得後書二章l節及約翰壹書二章2節確曾教導,基督是為所有人死的。

         (VI)如果人性是全然敗壞,那就需要「不能抗拒的恩典」。若正確地去理解「不能抗拒的恩典」,便明白上帝並沒有違反人的意願,勉強領人進入天國。他只是在人的意念中工作,影響他們的意願,使人歸向基督,得著救恩。

        (VII)保守聖徒(信徒的保障)是聖經所強調的。因為救贖是出於恩典,這是指信徒在創立世界以先,已蒙上帝揀選,被基督救贖,接受聖靈的印記,所以不會失去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