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需要做一個重要的歷史神學修正:simul iustus et peccator「同時為義人、同時為罪人」
這句話最直接、最經典的來源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傳統,而不是加爾文本人最典型的用語。加爾文神學確實非常強烈地表達了相近的思想,但若做學術研究,最好不要直接說「這是加爾文主義提出的原則」。加爾文自己的表述方式更精確,也很有特色。
「加爾文主義傳統特別強調」容易讓人誤以為這句拉丁文就是加爾文的術語。這裡值得修正。
一、先說 Luther 的「simul」
Luther 的核心思想是: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simul
= 同時
iustus = 義人
et = 和
peccator = 罪人
所以不是:「有時我是義人,有時我是罪人。」
而是在同一個人、同一個信仰生命中,同時存在兩個真實的描述。
在上帝的判決中
Iustus 義人
因為基督的義歸算給他。
在自己的實際生命中
Peccator 罪人
因為罪仍然存在於他裡面。
這正是宗教改革「稱義」理解的核心張力。
二、但加爾文其實講得非常接近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第三卷第十一章談稱義時,明確說:
人在自己裡面並不具有足以使自己稱義的義,而是藉著信心抓住基督的義;因此,雖然人在自己裡面仍不是義人,卻在基督裡被算為義。 (基督教經典電子圖書館)
加爾文甚至用了非常強烈的表達:「though not righteous in ourselves, we are deemed righteous in Christ」
也就是:「雖然我們自己並不義,卻在基督裡被算為義。」 (基督教經典電子圖書館)
所以,如果我們用 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概括加爾文的神學,是可以的;但最好說:「這是路德宗最具代表性的表述,而加爾文的稱義論也具有高度相近的神學結構。」
而不要說:「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是加爾文的神學術語。」
三、加爾文真正非常強調的是「兩件事不可分開」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三卷第十一章後面說:Justification and sanctification are distinct, but inseparable.
也就是稱義與成聖必須區分,但絕不能分離。
他甚至用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思想:Christ cannot be divided.基督不能被分割。
意思是我們不能說:「我要基督的稱義,但不要基督的成聖。」
因為一個人真正與基督聯合時,同時領受:justification稱義和sanctification成聖。 (基督教經典電子圖書館)
這對理解「simul iustus et peccator」非常重要。
四、因此不能把它理解成「我犯罪沒關係」
這是最常見的誤解。
如果: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被理解成:「反正我已經是義人,所以犯罪也沒有問題。」那就完全錯了。
加爾文非常明確地反對這種理解。
他的邏輯是:稱義 ≠ 罪不再存在
但是稱義 → 與基督聯合 → 聖靈更新 → 成聖
所以罪仍然存在但罪不應該再作王。
這與羅馬書 6:12Μὴ οὖν βασιλευέτω ἡ ἁμαρτία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非常吻合。
五、這就可以把我們剛才談的「人性中的罪」接起來
你剛才提出:「有罪的生命並存在人性當中」其實可以形成一個很完整的神學架構:
第一層:人的本相
Peccator 罪人
人不是偶爾「做錯事」才成為罪人。
罪深入人的存在。
加爾文談原罪時甚至把人的本性描述為罪的「seed-bed」——罪的種床;這表達的是罪不只是外在行為,而是人的存在受到罪的污染。 (基督教經典電子圖書館)
第二層:上帝的判決
Iustus 但信徒因著基督被稱為義。
不是「上帝發現我其實沒有罪。」而是「上帝知道我是罪人,卻因基督的義接納我。」這一點非常重要。
六、因此「稱義」不是上帝說:「你沒有罪」
而是上帝說:「你是罪人,但我不以你的罪作你最終的身分與判決;我以基督的義接納你。」
加爾文在《要義》中將稱義與remission of sins赦罪和imputation of
Christ's righteousness基督之義的歸算緊密聯繫。 (基督教經典電子圖書館)
所以稱義不是infusion of righteousness「把一種義性物質灌輸到你裡面,使你立刻變成完全沒有罪的人。」
而主要是God's gracious verdict上帝恩典性的判決。
七、這裡可以非常漂亮地理解「simul」
所以simul iustus et peccator的「同時」不是矛盾,而是兩個不同層面的真實:
|
層面 |
真實 |
|
在亞當裡 |
peccator |
|
在自己的生命裡 |
仍有罪 |
|
在上帝面前 |
iustus |
|
在基督裡 |
被稱義 |
|
成聖過程 |
仍在爭戰 |
|
最終末世 |
完全成為義 |
這最後一點非常重要。
八、所以基督徒現在活在「已然/未然」
可以用保羅的結構表示:
已經稱義
↓
正在成聖
↓
將來得榮耀
即Justification → Sanctification → Glorification
因此稱義是已經發生的:
Δικαιωθέντες 「既已稱義……」羅馬書 5:1。
成聖是現在持續發生:
ἁγιασμός 得榮耀是末世完成:δόξα
因此我們不能期待:「我一信主,就再也沒有罪。」
新約的盼望其實更宏大:上帝最後要使整個人完全更新。
九、這裡與何西阿 13:1 可以產生一個很深的對照
何西阿:וַיֶּאְשַׁם בַּבַּעַל וַיָּמֹת「他在巴力的事上成為有罪者,就死了。」
罪 אשם最後通向 מות死亡。
但保羅在基督裡說:δικαιωθέντες οὖν ἐκ πίστεως
「所以,我們既因信稱義……」
結果不是:死亡。
而是εἰρήνην ἔχομεν πρὸς τὸν θεόν
「我們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羅 5:1)
因此
何西阿:罪責 → 死亡
保羅:稱義 → 與上帝和好 → 生命
但保羅並沒有刪除「罪仍存在」這件事。
這就是 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的深度。
十、甚至可以再往前一步:這不是「兩個我」
這一點很重要。
我們不要把:iustus和peccator理解成:「我的靈魂是義人,我的肉體是罪人。」
那會變成一種二元論。
改革宗並不是說:身體壞、靈魂好。
而是整個人都是罪人;整個人也在基督裡被稱義;整個人也正在被聖靈更新。
所以不是「我裡面有一個義人和一個罪人打架。」
而是同一個被罪敗壞的人,藉著基督被稱義,並且在聖靈中逐漸被更新。
十一、這也解釋為什麼加爾文反對「稱義+成聖」混成一件事
如果稱義就是:「我現在已經實際完全成為義人。」
那麼:simul iustus et peccator就沒有意義。
但加爾文的區分是:
稱義
上帝在基督裡宣告我為義。
成聖
上帝使我實際越來越像基督。
因此:
稱義是完整的。
成聖是漸進的。
加爾文甚至指出,即使重生的人受到聖靈引導,罪的敗壞仍然附著在他的行動上,因此他不能靠自己的行為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 (基督教經典電子圖書館)
十二、這裡其實有一個非常美的牧養意義
這個神學不是要讓人對罪輕忽。
反而是讓罪人有兩種同時存在的態度:
對罪:極其認真。
對恩典:極其有盼望。
因為「我裡面還有罪」不能推出「所以我不是基督徒。」
同樣「上帝已經稱我為義」也不能推出「所以我的罪無所謂。」
真正的福音是:我不必假裝自己沒有罪,才能來到基督面前;也不必因為自己仍有罪,就懷疑基督的恩典。正因我是罪人,我需要基督;正因基督已經接納我,我才有自由面對自己的罪。這其實是改革宗稱義論非常深的牧養力量。
最後,用一句話把整個概念抓住
Simul iustus et peccator 不是「我既善又惡」,而是「我在自己裡面仍是罪人,卻在基督裡被上帝稱為義;因此我不是靠否認自己的罪活著,而是靠基督的義面對自己的罪,並在聖靈裡走成聖的道路」。
而若要非常嚴謹地說:這句拉丁文主要屬於路德宗傳統;加爾文並沒有把它當作自己的固定術語,但他對「罪仍留在義人身上、稱義完全建立於基督的義、稱義與成聖有區別卻不可分離」的教導,與這個公式具有高度親和性。
這個區分在我們繼續討論**「何西阿 13:1 的 אשם(有罪)→ 保羅的 δικαίωσις(稱義)→ 加爾文的 simul iustus et peccator」**時尤其重要:它可以形成一條很有深度的聖經神學線索——罪責沒有被否認,但罪責不再是信徒最終的身分;基督成為新的身分與新的生命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