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

回歸聖經中之聖靈論

聖靈論已歷經兩千年的發展,其中自有許多可取優點,但也有不少值得我們警惕之處。根據以上分析,當前基督徒對聖靈的認識與經歷,除了要承繼並吸收歷代發展的菁華成果以外,尚須提防聖靈論發展歷程中的四大缺失:

第一、因堅持不合聖經之己見而否定聖靈神性,如抗靈派、蘇西尼主義和新派神學;

第二、因重視儀文規條和哲學推理而忽視聖靈的身位與工作,如中世紀西方教會;

第三、因過度強調聖靈神性而與聖經三一論產生衝突,如獨一神格靈恩派、真耶穌教會等;

第四、因片面強調某些聖靈表顯或將其他訴求列為聖靈工作範圍,使聖靈所是與所作的平衡原貌遭到扭曲,如孟他努運動、約雅欽、孟慈爾、五旬節運動、新約教會、安提阿中央教會等。

這四項缺失堅持己見、顧此失彼、違背真理和以偏概全,就是已過二十世紀聖靈論發展的四大缺失。而這四大缺失之所以會產生,皆因在這些運動中,聖靈的本質不是以一種符合聖經三一上帝觀的角度來定義。

若是基督徒不能反省歷代定義聖靈的原則,這些一再發生的缺失就難以真正根絕。

照著教會歷史所給我們的教訓,我們能夠斷言,基督徒對聖靈若沒有正確的認識,就不可能對聖靈有正確的經歷。

歷代已來,許多愛主的基督徒都不斷嘗試從真理面和經歷面,來探索到底聖靈是誰?聖靈是甚麼?甚麼才是經歷聖靈?雖然其之中有些人曾題出許多寶貴建議,但我們不得不指出,有些解答實在過於片段,不但容易讓人誤解或低看聖靈真正的所是與所作,也可能將教會帶進偏差。

前人所作的努力雖然可取,他們對聖靈的見證雖然竭力,但若是使信徒所領會的教訓與聖經的原意產生差距,就有照著聖經加強或調整的需要。

其實,無論是哪一個團體的基督徒,只要不是否定聖經者,豈非都以聖經為宗旨、為榮耀?天主教雖然被人指為傳統充斥,尚且高舉聖經權威;更正教雖然各自為政,尚且倡導惟獨聖經;自由團體縱然事工有別,豈不也盼望以聖經為依歸?若是聖經能提供對聖靈本質的充分解答,我們信徒除了求教於聖經之外,夫復何求?
 
我們不得不敬畏上帝,藉著主自己,藉著使徒約翰和保羅,祂已經將聖靈本質的奧祕向我們啟示。我們也不得不信服,聖經對聖靈的定義,與本身的三一神觀配合得無比完美。在位格上,聖靈與父、子有別;但在本質上,靈就是父、子。照著聖經三一上帝觀的規範,照著使徒約翰和保羅的教訓,聖靈的本質就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上帝。

我們已經指出,兩千年來基督教聖靈論的發展,在常軌之外所發生的混亂失序或是停滯退縮,多少與誤解聖靈本質的定義有關。如今,我們可以回歸聖經,以聖經本身作我們最好的導師,以聖經的真理作我們最標準的解答,作實行的準則。在這個聖靈論依舊混亂無比的二十一世紀,持定主自己以及保羅和約翰對聖靈本質的定義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上帝,應該能保守並幫助大多數有心愛主、追求真正屬靈基督徒,認清許多冒稱聖靈同在的假象,避免盲從人云亦云的潮流運動,脫離不當追求恩賜所帶來的失落和乾渴,真正得著並經歷聖靈中的上帝、生命、救恩、同在、恩賜和能力。這一個符合聖經三一上帝觀、滿足基督徒屬靈需求的定義,能將有心追求聖靈祝福的信徒帶進信仰正軌,並帶領教會和信徒走向生命正道,達到基督身體的建造。

宗教改革期間聖靈論為次要地位

正如其他的真理課題一樣,改教運動也使教會獲致一次在聖靈教義上的關鍵進展。藉著公開聖經與自由出版,教會重新強調聖靈在信仰、救恩和經歷中重要、主觀且正常的地位,使得信徒越來越能照著聖經的啟示來認識並經歷聖靈。這是更正教突破中世紀天主教僵化、偏差聖靈觀的重要恢復,值得記上一筆。如今大多數基督徒信仰中關於聖靈的認識與經歷,除了從初期教會所立下的一些根基之外,都可以在改教時期路德、加爾文、歐文以及清教徒的作品中找到起源。這一個恢復實在是上帝賜給教會的祝福。

雖然改教帶來許多重要真理的恢復,但不可否認的是,聖靈論並不是宗教改革的主因,也不是當時教義發展的主流。由十六世紀改革的軌跡可以看見,改革是以基督論、救恩論與教會論為主;並且教義改革乃是為了提供教會體制改革所需的合理依據。

以路德為例,無論是震撼羅馬天主教的『九十五條』(Ninety-five Theses)、『教會被擄至巴比倫』(Babylonian Captivity of the Church)、『論基督徒的自由』(On Christian Freedom)、或是政治味十足的『論政權』(On Government Authority)、『覆農民十二條的友善和平忠告』(Friendly Admonition to Peace concerning the Twelve Articles of the Swabian Peasants)等文章,在內容上都有相當豐富的教義恢復,但其用意也很明白的是為他理想中的教會觀背書。

當然,教義改革本身就不應該流於紙上談兵,抒發理想,而與教會實行脫節;並且沒有人能否認,宗教改革所帶來的教義復興以及對教會體制的檢討反省,對後世基督徒同樣都有不可磨滅的功勞。但是當時改教家視教會體制變革為主軸的傾向,的確相當鮮明。

路德的跟隨者靠著日耳曼君主的護庇建立路德會;加爾文根據他自己撰寫的教會《基督教憲章》,雷厲風行政教合一制度,在日內瓦建立他心目中的理想國;慈運理(Ulrich Zwingli)的門生布靈格(Heinrich Bullinger)也不讓加爾文專美於前,選擇蘇黎士(Zurich)來實行具慈運理神學特色的政教合一制;至於有些重浸派人士,則在歐陸各處以實行受浸、反對嬰兒洗、推翻政教合一、激進末世論等信仰話題為名,以追求教會獨立與政治革命為實,因而產生自由教會(Free Church)的概念與雛形。

因此,對宗教改革歷史稍有涉獵的人都知道,基督論、救恩論和教會論才是改教的主題。聖靈的教義在改教中所佔的比重,其實根本微不足道。教會歷史要一直進入十九世紀末與二十世紀初,才有宣稱以聖靈為主軸的運動。

宗教改革帶來的進展與隱憂

隨著十五世紀人文主義(Humanism)以及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浪潮興起,各種語文的聖經譯本陸續在歐洲問世,研讀解釋聖經的權利也逐漸掙脫各種箝制,走向開放,信仰自主大大提高。因此自十六世紀起,無論哪一類主題的神學都比中世紀有更快速、更豐富的發展,聖靈論也不例外。

西方的神學家對聖靈的認識,越來越趨近聖經啟示,也越來越擺脫離教條式思維。最重要的是,聖靈與救恩的結合,在此時達到西方神學發展史上的一波高峰,其內容更能應用於信徒生活與經歷。

宗教改革的確帶進聖靈論發展的重大恢復。無論是一般信徒所熟知的歐陸三大派別:路德派、加爾文派、重浸派,或是英格蘭的約翰歐文(John Owen),以及其他較不知名的個人或團體,都對聖靈有多樣的描述與經歷。

當然,我們必須留意,並不是每位學者或學派都提供正確的認識並健康的經歷。當時各家學說當中,多少都有值得我們借鏡之處,但其中也潛藏不少偏差的遺傳。

經院神學中聖靈論的地位

就著神學鑽研與成就來說,中世紀的天主教有其貢獻。不過,中世紀神學主要特色係在於上帝論、基督論、人論與救贖論,關於聖靈的教義僅是上帝論或救贖論的附言。但這並不是說,中世紀神學毫無關於聖靈論的發展與應用,只不過中世紀神學發展的理論並沒有被完全並正確的應用於基督徒靈歷中。令人感到可惜不已。

神學道理的研究,若沒有實際應用,就流於紙上談兵。例如,中世紀西方神學巨擘艾奎那(Thomas Aquinas)在其鉅著《神學總論》(Summa Theologica)中,不乏關於聖靈身位與工作的探討。尤其他對父、子、聖靈一與三的解釋,更是中規中矩,恪守歷代大公會議的結論,避免落入重一輕三或重三輕一的極端:『因為耶柔米(Jerome)曾說,用詞不當將陷入異端的危險,在說到三一神時,我們必須小心謹慎。我們必須避開兩個彼此相反的錯謬,並在他們中間謹慎前行。這兩個錯謬就是亞流的錯謬將身位(person)的三當作本質(essence)的三,以及撒伯流的錯謬將本質的一當作身位的一。』

艾奎那還清楚的說到:『在上帝裡面沒有相對存在或本質存在的分別,只有一個且相同的存在,這也是明顯的。』 

這樣的說法並非沒有共鳴知音,二十世紀天主教知名學者拉納(Karl Rahner)也有過類似發表:『經綸上的三一就是內在上的三一。』

兩位學者不約而同的告訴我們,無論基督徒論到三一上帝一的方面或是三的方面,都必須有一項認識,就是一與三在上帝裡面是可以同時和諧共存的,因為一與三都是這同一位上帝的特徵。一與三既然在這位上帝裡不相衝突,我們這些祂的信徒有何權利以其為相互矛盾或不合邏輯?任何無法同時接受或並重一與三的人,不但自擾多慮,並且還有落入極端的危機。
艾奎那在其《神學總論》這段話中還有一個不難領會的用意,就是要強調信徒必須留意父、子、聖靈在身位上的分別,同時也要認知父、子、聖靈在本質上的是一。換言之,父的身位有別於子的身位,但父的本質就是子的本質;子的身位有別於靈的身位,但子的本質就是靈的本質。這就是為甚麼新約聖經既有馬太三章十六節,也有林後三章十七節。如果我們不該忽略馬太三章十六節,我們也同樣不需避談林後三章十七節。就著身位而言,子與靈的確有別;但就著本質而言,主的確就是那靈。『本質一、身位三』。因此當我們讀到林後三章十七節時,實在沒有必要因『子與靈身位有別』之故,而刻意閃避或曲解此節之字面意義;而當我們讀到馬太三章十六節時,也不需因『子與靈本質是一』之故而拒絕或妄解此節之字面意義。

基督徒一旦得著啟示,認識我們的上帝是三又是一,聖經中這些看起來似乎彼此矛盾的經文,其實根本不該構成任何困擾,信徒也不需為此坐立難安。就著身位而言,子與靈的確有別;但就著本質而言,主的確就是那靈。這就是為甚麼使徒約翰在他福音書的一開始就宣告說,『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同在』可見『有別』;『就是』可見『是一』。藉著聖經,父、子、靈的奧祕向我們揭示,我們只能接受欣賞,實在不必困惑質疑。只是因著人類殘缺的文字與有限的領會,人類即使能歸納出一些基本如『人位三、本質一』等原則,仍無法盡述三一神之堂奧,僅能適度規範基督徒的信仰,保守我們不傾向任一極端。

西方教會奧祕主義並非以聖靈為中心

要探索中世紀聖靈觀與靈歷水準,必須從一些人物事件中來歸納。例如,十二世紀初本篤會(Benedictine)修女希德格爾(Hildegard of Eilingen)就宣稱自己為聖靈所膏,得見異象,說方言並豫言末世。

我們也許會因此懷疑,在孟他努運動和歷次大公會議定案後數百年,基督徒對於聖靈的認識,難道仍然停留在方言、豫言和神蹟異事?或許令人難以置信,但事實上,整個中世紀的奧祕主義所讓我們看見的聖靈,都脫不開這種狹隘並片面的領會。仔細研究奧祕主義的主流思想後,我們就能發現,聖靈身位與經歷在以基督論為主流的中世紀時代,受到何種忽略和漠視。

《教理史》(History of Theology)作者海革倫(Bengt Hagglund)指出,中世紀奧祕主義源於當時思想主流奧古斯丁神學(Augustinian Theology)以及八世紀末興起之修院主義(Monasticism)所帶進的修士敬虔精神(monkish piety)。中世紀修院主義的興盛與奧祕主義的興起,是有識之士目睹羅馬天主教內部爭權奪利和貪婪腐敗的自然結果。

十二世紀熙篤會修士(Cistercian)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是為奧祕主義塑造獨特神學的第一人。不過實際上,伯納德神學中卻鮮見聖靈教義和經歷的陳述。海革倫說到,伯氏奧祕主義神學的根基在於相信耶穌即是君王和主。達到至高境界的實踐之路,在於冥想(meditate)基督在地上的一生,特別是祂的受苦。

伯氏特別強調舊約雅歌(Song of Solomon),認為該書說到耶穌是信徒魂的新郎(Jesus as the soul€ Bridegroom)。歷史學者拉托瑞(Latourette)也認為,伯氏奧祕主義來自他向耶穌和童女馬利亞的奉獻與祈願。他一生的職志,就是要恢覆信徒對基督人性生活的珍賞,藉此達到信徒與基督的奧祕聯合。而幾首膾炙人口、傳頌千古的詩歌,正是伯氏奧祕主義內在精神的最佳見證:

『哦,滿了傷痕的頭,滿了痛苦、誶詬,受盡萬般的試煉,又戴荊棘冠冕; 這頭今日已得榮,已得聖徒歌誦,可憐當日受死傷,在加略木頭上。 我們救主危難友,我們報恩無由!當你為我流血時,你的痛苦誰知? 求你使我從今後,天天記念髑髏,直到被提進榮耀,永遠與你相交。』
『耶穌,只要一想到你,我心就滿甘甜;但這甘甜還遠不及親眼看見你面。』
『哦主,你是人心之樂,生命之源,人們之光,從地所給最佳福樂,空心轉來向你仰望。』

 
姑且不論伯氏在第二次十字軍東征的事上所引起的兩極化爭議,其奧祕主義的理論與實踐的確帶給當時西方教會相當的助益與復興,直至今日他的影響仍然深遠。

伯氏以基督人性生活為中心思維與靜思基督受苦歷程的具體作法,將修士敬虔精神的操練予以明文化與普及化,功不可沒。不過,若問伯氏理論中是否有任何關於聖靈的教訓,或強調有任何經歷來自聖靈,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事實上,自伯氏以來,大多數中世紀西方奧祕派代表性人物的特點,都是以耶穌基督為奧祕聯合(mystical union)的理論中心,而不是強調聖靈的經歷。而在實行方面,其作法也多以親身倣傚或魂中冥想為主,脫不開沉靜默思的風格。 

 

西方教會奧祕主義與經院神學中的聖靈

西方教會歷史在大貴格利(Gregory the Great)之後,進入中世紀時代(Middle Age),其神學也由教父神學(patristic theology)型態,逐漸轉變為經院神學(scholastic theology)型態。在絕大多數基督徒印象中,強調理性推理的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是中世紀西方教會惟一併單調的特色。但有些學者認為,西方教會中尚有少數菁英,因不滿教會走向組織化、階級化與經院化,而嘗試恢復聖靈同在的經歷。

《聖靈的教義》(The Doctrine of the Holy Spirit)一書作者史密頓(Smeaton)就曾說,『十二世紀初,有一段充滿創意的時代,有聖靈全新的澆灌,許多國家都產生確定的復興。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是中世紀這段時期的代表性人物。宗教思潮自此分為兩道,一道趨向經院主義,另一道趨向神祕主義。』

多馬格立菲(Thomas Griffith)博士也認為,自奧古斯丁以後,西方神學使人越來越遠離聖靈,直到伯納德的時代,一些有識之士深惡痛絕組織化天主教會的罪惡與無能,渴望屬靈的突破。這種熱切迫使他們藉著聖靈,尋求個人與上帝更深的交通。

格立菲博士相信,這是中世紀西方教會奧祕主義得以興起的主要原因,甚至也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Reformation)得以發生的重要遠因。雖然史密頓和格立菲博士直接將奧祕主義連於聖靈的工作,但是這個性質溫和、綿延數世紀之久、存在於天主教龐大組織下的潮流,是否對聖靈有特殊的經歷和解釋,卻值得我們深入檢討。

人類的本真──人性的要素–唯實論

一、唯實論的概念

    因為人性在空間上與時間上有廣泛與久遠的影響,還有一說須加研究,便是唯實論(或作「實在論」或「實念論」──Realism)。照這個學說,人乃是人類的普遍性與一個特定的肉體組織結合的表現。此說有各種的學派,立說紛紜,不能一一詳敘。中世紀的煩瑣哲學,以唯實論與唯名論(或稱名目論)的爭論為焦點。其所爭的要點,乃在「普遍」(Universalism)和「個體」的關係。唯名論者認為「普遍」僅為隨「個體」而起的名目;唯實論者則反其說,認為「普遍」即實在。其中複分兩派︰一為柏拉圖派的唯實論,認為「普遍」先「個體」而存在;一為亞理斯多德派的唯實論,認為普遍即存於個體之中。欲明此說之究竟,首當明普遍與個體的關係,而上溯其淵源於蘇格拉底。當初詭辯學派以為要想認識「不變」,乃為不可能的事。蘇格拉底起而駁斥,認為「認識不變,並不困難,但須即事即物,求其普遍不變性,從而確定所以表示此性的概念。例如,要想認識『節製』的德性,非可僅求節製的特殊行為,此乃枝節,而對節製美德所必不可缺的各種性質,以及節製所以為節製的原理有深切的認識,始能對一切節製的美德,求得其普遍的不變性,從而確立節製的概念。」蘇格拉底所說的普遍不變性,便成為後世普遍說的張本。柏拉圖根據蘇格拉底的認識論,複創觀念論,他說︰「蘇格拉底的所謂真知,非徒知覺個體,乃為發現多數個體的通性,真正的實在,必有其依存的客體,始足表示個體的普遍性,而和我所得的概念相符合。故觀念乃為真正的實在,為個體之原型;而觀念乃先個體而存在,個體賴觀念而發生。」中世紀的唯實論,認為普遍性乃為先個體而存在的實在,他們的思想,即木乎此。故被視為柏拉圖派。亞理斯多德也採取柏氏之說,僅稍加變易,以觀念為形相。這兩派的唯實論,天主教會都奉為正統的學說。羅瑟林(Rosce- lin)倡唯名論,遭教會之擯斥。當時主持唯實論攻擊唯名論最烈的,首推安瑟倫與姜波之威廉(William of Cheam- poux),號稱為柏拉圖派。同時有一位亞伯拉特氏(PeterAbelard),從中調停,略謂「普遍固是實在,但除神意之外,並非先個體而存在者,即存於個體之中,故不能即視之為實在,也不得單獨稱之為名目……。」此即亞理斯多德派的「唯實論」,亦被稱為「概念論」(Conceptualism)。惟亞伯拉特並非祖述亞氏,乃僅不謀而合而已。十二世紀中葉唯實論盛極一時,例如阿奎那(Thomas Aquinas)之說,即以唯實論為基礎。至若司各脫(Scotus)雖自稱為唯實論,惟其說乃近乎唯名論。渥肯氏(William of Occam)則起而複興唯名論。煩瑣哲學,遂因之分裂。
    唯實論者認為人性乃是在個別的人以前所存在的生命的通則(general principle of life)。神學家謝特(WilliamShedd)說︰「人類(mankind)乃是在人類產生(generationsof mankind)以先而存在;本質(nature)乃是先個體(indi-viduals)而有;個體乃是從本質而出」;乃是在個體之外獨立存在的。例如磁性,乃是在各種磁石以先以外,早就存在的,又如電乃是在荷蘭著名的萊敦瓶──一種蓄電器(leyden Jan)以外獨立存在的,現在仍藉此瓶彰顯電力來;又如賈發尼電流(Galvanism)乃是在各種賈發尼電池組織以外,獨立存在的。所以個別的人乃是一個肉體的組織,藉此人性組織(生命的通則,或力量)就住在裡面。
    關於人性(human nature or humanity)這個問題,乃有各種不同的答案。簡要的說,人性乃是一種本質或實質(rreres,an essence,a subsistance),而且是一種真正的實體,並且是確實存在空間和時間裡的。這乃是一種最普通的說法。人性乃是一種理性的,合理的,有自由意志的本質。

二、一般的人性論

   上帝所造的,並非一個單獨的人,而乃為一般的人性(species homo)──一種理性的,合理的,有自由意志的本質;單獨的人,乃是這本質明確的與數字的表現。他們的靈魂(souls)並非單獨的本質,而是一個共同的本質,而在許多分開的機體彰顯出來。
    這亦答覆上文所提的問題,「何謂人性?」從種族的觀點來說,人性乃是那一種族所共有的實體,或要素。但科學家乃用另一種不同的說法,稱其為力量(forces),不說是實質,乃是於外在世界運行的力量的總和。例如養氣乃是一種力量;磁性與電也是力量。「物種乃是照創造的定律所規定的特定份量或條件的集中的力量。」所以人性乃是構成人之所以為人的力量的總和。人種的合一,乃是基於單獨的個人所有特定的力量,彼此相等的事實。
    有些德國神學家,特別是施萊瑪赫(Schleiermacher)之流,採用生命,定律和有機律等類的名詞,說人性乃是一種通有的生命(generic life),即為在同一屬類中許多個人生命方式的表現;所以整個屬類的生命方式,乃是和各個人的生命方式是沒有分別的,乃是同一個「有機律」(OrganicLaw)。一棵橡樹能夠生出千萬棵橡樹;但是整個橡樹園內在的有機的合一,乃和一棵橡樹一樣的。
    這種說法實乃空洞無物,此乃僅敘述某種的事實,然而除了事實以外,並不能表達任何真切的意義。講整個橡樹林有一種相同的「通有的生命」,所有的橡樹與其中任何一棵橡樹是一樣的,僅是說它們的本性乃都是一樣的,乃都是從一個源頭而出。由是說,人類乃是一個單位,因為人類乃有一個「通有的生命」,有同一個祖先。這乃說明人類是屬於同一個種族。此外還有些人說,族類(genera)和物種(species)乃都是實質(substances),其中的個體,乃僅為一種生存的方式。譬如行動,必有其行動的人;同理,一個力量,亦必有其力量所寄存的主體和實質。相同數目的力量,亦必有相同數目的實質。生命不僅是一種要素或本質,必有其主體。如果沒有存在的人或物,則不可能有生命。

三、唯實論的批判

    唯實論乃有很多可議之處。
    1.此說乃僅一種哲學的假設──他們認為一切植物,一切動物,以及人類本身,乃僅為同一種生命的實質,是生命的性能表現出來的各種不同的方式與形態。正如海裡許多的浪,在無限廣大的海洋上翻騰,乃是屬於一個海洋。他們又牽強比附,認為世界一切不同形式的生命,乃僅為上帝生命各種不同方式的表現。這種說法,迷惑了歷世歷代許多人的心,成為哲學家非常流行的學說,這便是一種泛神論。但是泛神論乃是一種謬妄的思想,違反人類道德與宗教的本性,又複缺乏積極的證據。著者已於他書詳加批判。
    2.此說乃是沒有聖經的根據──此說認為所有的人乃都是一樣的。於是臆說,在數量上人類乃是一個相同的實質(substance),許許多多的個體,乃僅為這相同的實質之各種不同的顯現。這乃正如許多不同的磁石,乃是同一磁性力量的顯現;磁力既是相同的,所以一切磁石也是相同的。他們把這個道理,拿出來作其他各種臆說,但是都是哲學的假設,沒有確實的證據。聖經裡面並無這種教訓,也沒有其他經文可以支持這種學說。正相反,這種學說乃有違聖經的教訓。請申論之。
    3.此說乃是有違聖經的教訓──聖經不但沒有這種教訓,而且使我們知道此說乃不合聖經的真理。我們都清楚知道,照聖經明確的啟示,以及普世教會的信仰,在人死了以後,他的靈魂乃是仍然活著,且仍自覺他是一個人。這一個事實,乃和這個學說不能相容。一個植物乃是一種物質的有機體,倘使消滅以後,則其植物生命的性能,便不複存在那植物裡面。植物生命的性能仍複存於其他植物裡面,但不再存於那已消滅的植物裡面。當一塊磁石溶解或飛散以後,便不複存在,但是磁性乃仍繼續存於自然界,發出它的力量。倘使一個人是「通有的生命」(Generic Life)之顯現,或說人性是所有世人的共有的要素,於是,倘人死了以後,則其個體的生命便不複存在。這種說法,甚至倡導此說者,也想盡力避免,從而放棄他們學說的精義;其真誠維護此說者,也承認不能自圓其說。因為人類乃有永不朽壞的生命。那些類似泛神主義和自然主義的學者,也有同樣的結論。施萊瑪赫也承認一切哲學,都反對人死後的生命,他自己的學說也令人否認人有死後的生命。但他又說,基於耶穌基督的權威,基督信徒必承認人死後的生命。渥耳曉生(Olsheusen)在他所著的所謂聖經註釋裡竟荒謬絕倫的說,聖經裡面絕無靈魂不滅之說,他竟斥這乃是一種外邦異教思想。靈魂離開了身體,便失去其獨立的存在,不再有人之所以為人的位格,當然失去他的自覺,及其有關的一切。但他又反過來說,聖經既教訓我們,人死了以後還是存在,因此他說,人死後的身體仍必存在,在人死後與複活之間,人的靈魂便與在墳墓裡或分散各處分離的身體相聯合。但是莫雷爾(Morell)反對靈體二元說,因為二者乃成為一個生命;靈與體乃相依為命。但他承認聖經教訓我們,人在死後與複活之間,靈魂仍離體而生。這是心理學上的難題,不能憑心理學來解決。因此他承認唯實論者以為人乃是和肉體相聯的「人性一般原則」(General Principle of Humanity)的表現,此乃與聖經靈魂能離開身體而存在的道理相違背,所以唯實論乃是一種謬妄的學說。
    4.此說乃是有違各人的意識──我們都覺得自己的存在。從一方面說,我們亦覺得他人的存在,但從另一面說,我們在共有的本體(community of essence)裡面,卻不覺得我們自己和所有其他的人。每一個人相信他的靈魂乃是個別的,與人不同的實質,也相信他的身體也是個別的與每人分開的軀體。此乃人都能判別的。無論聖經裡明白的指示,以及合理的論證,不能否認我的自覺和判別。靈魂乃與身體有別。靈魂乃是理性的、自由的,並且是負責的;這是從我們的意識,我們都知道的。但是我們不知道我們靈魂的要素或實質,在數目上乃是和所有世人的實質是一樣的。
    5.此說乃是牴觸三位一體論──聖父、聖子和聖靈雖分三位,卻僅是一個上帝,因為神性(Godhead)乃是一個本體。「三位一體論」乃是聖經裡面明白的教訓,和普世教會所共信的真理。反對此說的理論都是謬妄的。上帝的生殖(generation)和人的生殖不同的。前者的實質是不容分割的(abscission&division),後者是可分割的。不過人在靈性方面,則就不同,也是不能分割的。質言之,人的靈魂,不能一部分是聖潔的,一部分是不聖潔的;一部分是得救的,一部分是不得救的。人的靈魂尚且如此,上帝的本體,當然更不容分割。聖父、聖子、聖靈雖系「三位」,但卻成為「一體」。上帝的本性,不是抽象的,乃是有機的。「三位一體」,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是一位上帝之三種存在的方式,並非有三個上帝,而乃為一而三,三而一。
    6.此說牴觸基督位格的事工──照聖經所說,主耶穌基督降世為人,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有一個真正的身體和理性的靈魂。但唯實論者,卻以為他沒有攝取人的靈魂,乃僅有普通的人性(generic  humanity)。倡導這種學說的人,認為人類的本性乃是一種「通有的生命」(Generic Life),人類乃是一個實體,神子耶穌降世便和這整個實體有位格的聯合。道成肉身,便與人類結合起來。這種說法,顯然不合聖經的教訓。失譜毫釐,謬以千里,神子降世,乃僅成為一個人,他僅攝取一個單獨的靈魂,並非整個人類的一般的性能(general principle)。而這派學者則誤以為他乃與整個普世人類結合在一起。則照聖經的教訓,死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從罪而來,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參羅五12一21)。照這種學說的看法,主耶穌既與普世人類結為一體,也成了罪人,也有普世人類所共有的罪性。殊不知主耶穌降世,雖取了人性,他的人性乃是完整無瑕的(integrity),不僅在量的方面,完全無缺;而且在質的方面,又是純善純美。因為主耶穌基督的人性,乃是從一種超凡的方式感孕而來的。一般世人,都是從父取姓,都是男人的後裔,但是照創世記三章十五節上帝最初的應許,主耶穌乃是「女人的後裔。」他只有天父,沒有地上的父親,乃由聖靈感孕。他的降生,乃是上帝創造的一件超凡的神蹟,打破了他和一般世人藉著男性血液傳種接代的因緣,脫離了老亞當的罪性,取得一個新的人性。這樣主耶穌才配作人類的救主。這乃是因為他的人性,乃是完全與罪無關。他雖「也曾凡享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4一16)他「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7一 18)他乃「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來七26);乃「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當他受浸和登山變形之時,上帝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一七5)唯實論者對主耶穌基督的說法,不但謬妄,並且褻瀆。其所相應而至的結果,而且對於教會所共信的關於稱義,重生,聖禮以及教會的各種道理,複有不良的影響,甚至會摧毀純正信仰的根基。

東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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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教和羅馬天主教有甚麼不同?

東正教強調信仰的超性

天主教過於倚賴哲學與理性來做神學。聖多馬的「神學大全」就是一個好例子,他成功地把阿里士多德哲學與神學融合。天主教甚至相信人的理性有一天可以窺見上主真體。

東正教拒絕理性主義,傾向神秘主義。他們相信,除非神說出來,人不能憑理性認識祂。

東正教強調聖傳的一貫

天主教在十九世紀發展了一套「教義發展」的理論,為他們發明新的教義辯護。這個理論認為,基督留給教會的,只是信仰之種籽,它要在日後才漸漸成長。
天主教雖然注重不同時期傳統,但越近期的則越進步。中世紀的經院哲學比早期教父進步,梵二會議又比中世紀進步。因為這樣,天主教可以接納「教宗無誤權柄」和馬利亞「始胎無染原罪」等新發明。天主教辯稱,這些教導一直存在,只是以前較隱晦,現在才開花長成。

東正教相信,基督的教導從不改變,教會在二十世紀的信仰,與第一紀、第十世紀、第十五世紀的沒有兩樣。

東正教強調救贖是人的神化

天主教根據安瑟倫來理解救贖:基督是神的公義的滿足。

東正教強調贖金論和得勝論。他們相信,基督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那贖價是給了墳塋。換句話說,祂把贖金交予掌死權的和把守墳塋的魔鬼。
當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時候,祂勝過了死亡。死亡對祂再沒有權柄,死亡對人類亦再沒有權柄。人類是從墳墓和魔鬼中得到救贖、得到釋放。自此,人類變成好像神一樣(神化,Deification)的跟神永遠生活下去。

東正教強調主教與教會的一體

天主教認為教宗是基督在世的代理,是信仰傳承的解釋人。當他代表全教會發言時(即ex cathedra),聖靈會保守他不犯錯誤。因此,他在道德及教義的事情上是無誤的。

教宗是主教合一的象徵。對天主教來說,教區只是整體教會的一部份,而教區合起來才是基督在地上的身體。這個可見的身體需要一個可見的頭,乃是教宗。

東正教批評,如此教區就有兩個頭:教宗及地方主教,而一個身體有兩個頭就是怪物了。

東正教認為,在地區或地方管治上,主教們是平等的。主教是基督活現的圖像(living icon)。在一個教區,主教與他的群羊就構成教會。所有這些主教和群羊就組成那唯一、聖而公、使徒傳承的教會。

對他們來說,教會的必要條件是主教和聖餐(Eucharist)。迦太基的聖居普良說過,「教會是在主教裡,主教是在教會裡」。藉著聖餐教會連於神,藉主教教會認識正信。兩者皆源自使徒傳承的信仰。

東正教看聖典為了聖化

天主教看聖典是法典,用以處理人倫以及保障人權。

東正教看聖典是操練,為了產生聖潔。通過順服,它是模成新人的工具。

東正教的聖禮趨向神秘

兩教皆同意至少有七聖禮(東正教稱為聖奧事)。當中有聖體(即聖餐)、聖浸禮(即洗禮)、聖膏(即堅振)、按立、告解、婚禮、膏油禮。不過,東正教只為垂死病人行膏油禮。

天主教區分了聖禮中的實體和可見元素。東正教沒有這種二分,他們認為藉著聖靈的呼召,聖禮中的物質成份(如餅、酒、水、油等)會被恩典充滿。

例如天主教認為,在聖餐中,餅和杯的實質轉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可見的物質元素只是神臨在的表徵。東正教則把聖餐稱為「奧秘筵席」,司祭和信眾所領受的是基督奧秘的身體和血。

[實踐小分別:天主教彌撒,信眾只領餅,東正教則餅杯同領;天主教的聖體是無酵餅,東正教的有酵。]

天主教把洗禮和堅振分開,嬰孩可在受洗後七年之內進行堅振,並由主教施行。

東正教洗禮和堅振一併進行,並由司祭施行,司祭會從主教接過聖油。堅振的意思是賜下聖靈。東正教不稱為堅振(Confirmation),而是聖膏(Chrismation)。(Chrism即聖油)

[實踐小分別:東正教的聖浸禮的是全身浸入,奉父、子、聖靈之名浸入三次,天主教是灑水]

東正教看告解是為離教者悔改歸回施行的。不過現在,在領聖餐之前,祭司或長老也會為犯大罪的人行告解禮。

天主教看婚姻聖禮為合約,不過這合約是不能解除的,而教會(即主教或司祭)是這對新人立約的見證人。

東正教不認為這僅僅是合約,而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奧秘的合一,這合一倣傚基督與教會的合一。在場的不只主教或長老,整個神的子民透過他們而在場。一如其他聖禮,東正教以聖餐禮結東婚禮儀式。

東正教強調禁慾爭戰

天主教認為世人要承受亞當夏娃的原罪,這原罪已經遺傳給世人(聖奧斯定的見解)。

東正教不定原罪的遺傳。他們認為,死亡是藉亞當犯罪進入世界,並且必朽,及人間的禍患、痛苦及慾望,都是由死亡帶來。

天主教認為基督之死是因為要抵償人的罪,東正教則認為是因為要勝過魔鬼和牠的死權。

死亡產生各樣的慾望,因此東正教強調對慾望的克勝。他們認為,修道主義(Monasticism)是基督徒生活的最高樣式。因為修士是把全副精神投身完全的爭戰。他們批評天主教放棄了中世紀遺產,愈來愈世俗化。

[不過,天主教神職人員一律要守獨身,東正教除主教外其他神職人員可以結婚]

東正教沒有馬利亞的原罪問題

兩教皆相信聖母是天主之母、終身童貞、已升天、為眾人代求,並且在某種意義上,她預表教會。

東正教主要反對的是教宗在1854年所頒佈的「始胎無染原罪教義」。

他們並不認為馬利亞繼承了亞當的原罪,她所繼承的只是亞當帶來的生命必朽。因此,他們根本不需要這條教義。有些教父甚至認為馬利亞在迦拿婚宴犯了罪。

東正教看聖像多於藝術品

兩教皆有聖像(icon),東正教發展了一整套聖像神學,以基督作為神的像作為基礎。
東正教的聖像都是平面的圖畫,表明基督、聖母、天使、聖徒以及彼岸,是一個我們不能用五官所測度的奧秘世界。 

天主教相信恩典乃是為了圓滿自然,因而傾向自然主義,聖像被立體化,表明他們是自然的一部份。

東正教認為聖像不只是藝術品。聖像中的人物不只是完美的人,他們是神化了的人,被恩典所充滿、轉化與光榮的人。

聖像反映了兩教不同的恩典觀。天主教認為恩典是被造的,是神為人而造的。東正教則認為,恩典是神性本質的奧秘延展,不是被造的,並且貫穿整個受造界。

天主教的聖像通常只屬提醒和裝飾性質,東正教則會親吻聖像,以表對聖像所代表的人物的尊敬,但他們否認這是敬拜,也否認聖像是偶像。

東正教沒有煉獄

天主教認為有一個煉淨塵世罪污的煉獄,又相信聖徒有一個功德庫,聖徒通功可以減少在煉獄的日子。

東正教認為所有人都要去陰間(有極少數例外,例如聖母是由天使扶持直往天堂),等待審判之日。

註釋
[1] 神化
東正教看拯救進程是神化(theosis或deification)。「神化」的意思不是說我們真的變成了眾神,而是模成基督(Fairbairn, 1995)。那是指通過與基督的聯合,轉化成為神的形像(Saucy, 2000)。

天國會是甚麼樣子﹖

天國是上帝的棲身地。上帝乃是天國之光,也是天國喜樂的源頭。當你們對聖經的認識臻於成熟時,就能領悟到,人對天國所作的任何物質性的描述,都不過是用有限比無限,只具有像徵性的意義。聖經把天國裡的街道說成是由精金舖的,好像透亮的玻璃;城牆是用碧玉和各種寶石所造。

只要我們一提到天國,腦海中就即刻會浮出現種種圖像,如金碧輝煌、玲瓏剔透的仙山瓊閣,或宏偉壯觀、氣勢磅礴的海市辱樓等。然而,天國遠遠超出了物質的描繪和人為的想像。天國是一個屬靈的境界,人們在這裡有著靈裡的相交,沉浸在心心相印的團契交通之中。

到了天國之後,我們就會發現,人們得到的喜樂與這個世界是有著霄壤之別的。使徒保羅十分貼切地指出:“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未曾想到的。”

中世紀的哲學家們曾津津樂道於“終極的美善”。在他們看來,“終極的美善”是指生活在上帝的顯現之中。這即是天國最顯著的一個特徵,凡生活在天國之中的人將面對面地與上帝同在,而塵世中的人是絕非能認識到這一永恆的美善的。

生活在上帝的顯現之中的人是極度喜樂的,這一欣喜若狂的程度,今世的人是再也想像不到的。此外,天國裡沒有死亡、悲傷、疾患和貧窮。

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聖經也論及了天國裡的冠冕和寶座。因此,我們可以確知,天國並不是沒有人的分工不同和差異的一鍋民主的大雜燴。天國裡仍將有分派給各人的不同職能和不同層次的責任。貫乎整個上帝的國度,不同等級的治理和體制仍將存在。

聖經明示我們,凡有幸進入天國的人將審判天使。這些墮落的天使或妖孽將服在我們面前,由我們定奪他們的命運。或許上主會指派一些人去看管別的星球。我們並不能確知自己將在天國裡擔負甚麼具體任務或職責,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天國將繼續運轉,我們都將作為上帝的特使參予治理它。

天國裡有許多的事我們確實無從得知。天國裡會有動物嗎﹖聖經裡提到,耶穌再來治理這個世界時將騎著一匹白馬從天而降,我們說不就有一匹白馬嗎﹖白馬意表著純潔和權能,所以八成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說法。

我們完全可以認定的一點是,在天國裡我們將能認出自己的親人,並因再次與他們相聚而皆大歡喜。那時,棲息在天國裡的不是你的幻影,而是你真實的自我。當你進入上帝為眾聖徒預備的天上之聖城──新耶路撒冷時,你會感受到從來沒有過的旺盛的活力和盎然的生機。

在天國裡,人的頭腦也會更加發達,它將使我們長上今世的人所望塵莫及的理性的翅膀,探頤索隱、鉤深致遠,真正穿透宇宙間的層層奧秘。再者,天國之中不存在人對罪惡的畏懼感,因為上帝已為他的百姓剷除了一切罪惡的根苗,預備了最安定和最美好的生存環境。

天國會像甚麼樣子呢﹖它比任何人所能想像到的最新最美的圖案要強之千百萬倍。除此而外,我們實在沒有甚麼別的話好說了!

2018年3月1日 星期四

"魔鬼是墮落天使”到底是不是 神的真確啟示?

問:有一個問題,我在2年前曾為之困擾不已。。。。我也不知這問題是否真如傳統所說的那樣,是聖經明確啟示的,還是中世紀神學如“地球中心論”那樣的自圓其說?我個人以為只要謙卑順服 神,這類問題無須追根尋底,因為 神畢竟不是要我們作通曉靈界奧秘的全智之人﹔但既然現在有不少主內肢體要去“打破沙鍋問到底”,我想有必要澄清一下:
“魔鬼是墮落天使,即原來遮掩約櫃的基璐帕”到底是不是 神的真確啟示?
持此說法的肢體言之鑿鑿,其依據如下:
1、 以西結書二八11─19:這是這種說法最根本的依據,持此說者認為“魔鬼原是所有受造物中最完備尊榮的天使,後犯罪墮落”云云,基礎就在這段經文裡。(但我認為這只是一種附會之說,因為其中有太多“邏輯推演”即“智慧推斷”,而沒有切實紮根於經文的本意上。)

2、以賽亞書一四12─20:這是第二個論據,持此說者認為,“明亮的晨星”即所謂大天使路西弗﹔又或據此闡述魔鬼乃是因要與神同等才墮落的。(我能領受“魔鬼的最終目的是意圖與神同等”,但對於所謂“原來完美後來墮落”的講法持保留態度──魔鬼或許有他的榮耀,但是否聖潔的榮耀,尤其是否是所謂“從至高受造物的位分上墮落”,聖經似乎並未有明確啟示。)

3、 提摩太前書三6: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這經文似乎隱喻著魔鬼也曾作過與今日教會監督類似的職分?)

4、 路加福音10:18:耶穌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象閃電一樣。”

5、 哥林多後書11:14: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旦也裝作光明的天使。

聖經不是百科全書,神也沒有要求我們洞悉這些靈界的事,過度地推理演繹十分危險!事實上,為了使“魔鬼是墮落之基璐帕“的說法圓滿,有解經者臆測什麼“靈界伊甸園”,流入十分危險的邊緣,但偏偏有不少肢體篤信此道,認為西、賽二書的有關經文就應該解釋為“魔鬼從恩典中墮落”,所以我希望您能澄清這個問題。願主與您同在!

答:魔鬼是墮落的天使嗎?要回答這個問題,一定要從聖經那裡找答案,不能從猶太拉比那裡找,因為他們的天使信仰在兩約之間發展到荒誕無稽,如每一根草木都有一個看管的天使﹔他們怎樣阻止上帝賜律法予摩西,當摩西上西乃山時曾施以襲擊,這些行為都是因為他們嫉妒人類分享他們的地位和特權而產生的﹔他們替七位天使長加上稱號,如拉斐耳、烏利爾等。。這種廣泛的天使學在人的思想裡會產生危險的影響。天主教把他們當作是替人居間祈求的媒介就是一例。

聖經又是怎樣論天使的呢?聖經裡對天使的本質與屬性、天使的數目與組織、天使的德性、以及天使的工作都有明白的啟示,作為我們立論的根據。猶太人和古代波斯人看天使是善惡的化身,這是迷信﹔聖經卻描寫天使有位格,有自由意志的,他們最大的特徵是有權能,非在智慧。他們是被造的,一點都沒有錯,只是關於被造的時間,學者並無定論。由於天使有道德的本性,因此就有道德的責任。他們服從,就得獎賞﹔倘使悖逆,就被處罰。從聖經有“聖天使”的字眼,如可八:38,徒十:22,啟十四:10,有提到“我們要審判天使”(林前六:3),又說“他並不救拔天使”(來二:16),“就是天使犯了罪”(彼後二:4),“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猶6)等經文,我們可以肯定在靈界的確是發生過天使犯罪的事件,所以就有惡天使的出現。至於它們犯了什麼滔天大罪,是否天使長想要爬到上帝的頭,與上帝同等,我們就不清楚了。但我們不需要用到經文,如賽十四:12 - 20 ,結二十八:11 - 19,創六:2作為天使墮落的根據,因為它們的上下文都跟天使無關,只是猶太拉比尋找經文來支持他們的立論。至於路十:18 節,耶穌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是可以按字義來解釋﹔但啟十二:4 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被摔在地上,並不一定是指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著撒但一同墜落。

為什麼上帝不消滅這些惡天使?理由很簡單,因為它們成為了上帝賞善罰惡的工具,它們也只能在上帝規劃的範圍內工作。

這樣說來,上帝是不是造了撒但?造了惡?沒有撒但,人就不會犯罪?不是的,罪惡的產生是被造者自己產生的一種本體性的虧欠,因為不順從所產生的一種道德的敗壞。(雅一:14 - 15)人是這樣,天使也是這樣。

靈界有許多奧秘的確不是我們可以完全知曉,有的東西就算窮一生追根尋底也是不能明白。保羅說:“。。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4)上帝沒有啟示的奧秘,我們還是謙卑順服,不要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