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49:第二條誡是什麼?
答:第二條誡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
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
你的上帝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參考經文>
1. 出二十4-6。
問50:第二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吩咐我們將上帝在聖經中所規定一切有關宗教的崇拜與規則,都
領受遵從,並保守純全。
<參考經文>
1. 申十二32: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2. 申卅二46:又說:“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
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
太廿八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
直到世界的末了。
問51:第二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禁止我們用形象拜上帝,或用聖經所未規定的任何方法拜祂。
<參考經文>
1. 申四15-16: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
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象。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
刻偶像,仿佛什麼男像、女像。
2. 西二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
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欲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問52: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二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二條誡,因為惟獨上帝在我們身上是有主權的,我們是他的子
民,並且上帝切切要我們專心敬拜祂。
<參考經文>
1. 詩九五2-3:我們要來感謝他,用詩歌向他歡呼。因耶和華為大神,為大
王,超乎萬神之上。
2. 詩四五11:因為他是你的主,你當敬拜他。
3. 出卅四14: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
第一誡告訴我們應該敬拜的對象,第二誡告訴我們該如何敬拜祂。這是叫我
們不可藉任何可見,甚至可知的像來仿造上帝,祂是不會接受這種經由人手的敬
拜的。上帝是個靈,我們敬拜祂也必須在靈裡以誠實拜祂。照樣,這裡也告訴我
們,上帝會將父親的罪追加在兒女身上;但意思並不是說,兒女須承擔父親的罪,
而只是壞父親要親眼看見他們的不良行為對他們兒女所造成的影響,因此得到懲
罰;相反地,好父親則歡喜快樂的得報償。
第二誡吩咐我們:(1)要用上帝自己指定的敬拜方法;(2)忠於原方法;(3)
不可加添;(4)不可刪減。絕不可有私意敬拜。
第二誡禁止我們:(1)以像敬拜;(2)用任何其他不是上帝指定的方法來敬
拜。
附加我們應該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1)上帝在我們身上有主權(我是耶和
華);(2)我們是屬上帝的(你們的上帝);(3)上帝熱心祂自己的敬拜(是忌邪
的神)。
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八、基督的拯救工作
問23:基督作我們救主所執行的職分是什麼?
答:基督作我們的救主,在降卑與升高的境況中執行先知、祭司、君王的職分。
<參考經文>
1. 徒三22:摩西曾說:“主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
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2. 來五6: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3. 詩二6: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
問24:基督怎樣執行先知的職分?
答:基督執行先知的職分,在於用祂的道和聖靈,將上帝的旨意指示我們,為
要叫我們得救。
<參考經文>
1. 約二十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
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2. 約十四26: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
指教你們。
3. 約一18: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問25:基督怎樣執行祭司的職分?
答:基督執行祭司的職分,在於將祂自己一次獻為祭,以滿足人對上帝的公義
所有的虧欠,而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並且時常為我們禱告。
<參考經文>
1. 來九28: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
2. 來二17: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
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2. 來七25: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
活著,替他們祈求。
問26:基督怎樣執行君王的職分?
答:基督怎樣執行君王的職分,在於克服我們,使我們歸向;又管理保護我們,
並且抑制或征服祂的和我們的仇敵。
<參考經文>
1. 詩一一O3: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
2. 賽卅三22: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
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
3. 林前十五25: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
問27:基督的降卑在於什麼?
答:基督的降卑在於祂降生為人,生在卑微的環境中,處在律法之下,忍受今
生的苦難,上帝的震怒,和十字架被咒詛的死,又被埋葬,暫時服於死權
之下。
<參考經文>
1. 路二7: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
有地方。
2. 加四4: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
法以下。
3. 賽五三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
4. 太廿七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
尼?”就是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
5. 腓二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
字架上。
6. 太十二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
頭。
問28:基督的升高在於什麼?
答:基督的升高,在於祂第三日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並在
末日來審判世界。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五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2. 可十六19: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
3. 徒十七31: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
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
上一段教訓我們的是,罪人得救的偉大真理,這一段則教訓我們,我們的救
主為祂子民作成救恩的方法。我們知道了,祂藉著履行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
分完成救恩,因此將我們從三層痛苦的無知、罪惡,與捆綁中解救出來?他在地
上的時候,執行這些職分,在天上祂仍繼續執行。
先知是宣揚上帝旨意的人。這裡告訴我們,基督為我們所作的,就像我們的
先知。祂藉著祂的話宣揚上帝旨,因為整本聖經都是祂的話;但是因為單讀聖經
不足以使人明了救恩,所以祂賜下聖靈,使凡聽見的,都得益處。
祭司的本分是為百姓獻祭與禱告;這也是為祭司的基督替我們所作的。當祂
在地上的時候,祂獻上自己為祭,如今在天上,祂為我們向上帝求和。這裡告訴
我們,照樣,基督獻己為祭的目的是:(1)為我們的罪滿足上帝的公義;(2)把
我們帶回上帝面前,作祂親愛的兒女。
君王是國度的統治者。現今地上有一個大國度,由上帝的一切兒女組成,統
治者是基督。如此,這裡所說祂的職分有三:(1)使我們甘願服從祂。(2)頒賜
律法來引導與保護我們。(3)祂將一切反對我們與祂的人拒之於門外,最後並治
服他們。
“降卑”意思就是由高位而趨低位,基督為我們這樣作了他從他的天上寶座
下來,成為一個憂愁苦惱的人。這個答案告訴我們,降卑自己的各個不同特殊事
件:(1)出生;(2)出生寒微;(3)服在律法之下;(4)常經憂患;(5)歷經上
帝的掩面不看;(6)被釘十字架;(7)被埋葬;(8)三日在墳墓裡。這一切基督
都擔當了,為的是叫我們得益處。
升高意思就是由平庸而升至偉大。基督的升高包括下列幾個特殊事件:(1)
由死裡復活;(2)升上高天;(3)坐在上帝的右邊;(4)被任命審判世界。這是
我們的救主現今的景況。
在這裡將基督的工作說得十分清楚,也讓我們相信,信靠主的人真是有福!
答:基督作我們的救主,在降卑與升高的境況中執行先知、祭司、君王的職分。
<參考經文>
1. 徒三22:摩西曾說:“主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
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2. 來五6: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3. 詩二6: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
問24:基督怎樣執行先知的職分?
答:基督執行先知的職分,在於用祂的道和聖靈,將上帝的旨意指示我們,為
要叫我們得救。
<參考經文>
1. 約二十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
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2. 約十四26: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
指教你們。
3. 約一18: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問25:基督怎樣執行祭司的職分?
答:基督執行祭司的職分,在於將祂自己一次獻為祭,以滿足人對上帝的公義
所有的虧欠,而使我們與上帝和好,並且時常為我們禱告。
<參考經文>
1. 來九28: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
2. 來二17: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
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2. 來七25: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
活著,替他們祈求。
問26:基督怎樣執行君王的職分?
答:基督怎樣執行君王的職分,在於克服我們,使我們歸向;又管理保護我們,
並且抑制或征服祂的和我們的仇敵。
<參考經文>
1. 詩一一O3: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
2. 賽卅三22: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
華是我們的王,他必拯救我們。
3. 林前十五25: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
問27:基督的降卑在於什麼?
答:基督的降卑在於祂降生為人,生在卑微的環境中,處在律法之下,忍受今
生的苦難,上帝的震怒,和十字架被咒詛的死,又被埋葬,暫時服於死權
之下。
<參考經文>
1. 路二7: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
有地方。
2. 加四4: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
法以下。
3. 賽五三3: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
4. 太廿七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
尼?”就是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
5. 腓二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
字架上。
6. 太十二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
頭。
問28:基督的升高在於什麼?
答:基督的升高,在於祂第三日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並在
末日來審判世界。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五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2. 可十六19: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
3. 徒十七31: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
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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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段教訓我們的是,罪人得救的偉大真理,這一段則教訓我們,我們的救
主為祂子民作成救恩的方法。我們知道了,祂藉著履行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
分完成救恩,因此將我們從三層痛苦的無知、罪惡,與捆綁中解救出來?他在地
上的時候,執行這些職分,在天上祂仍繼續執行。
先知是宣揚上帝旨意的人。這裡告訴我們,基督為我們所作的,就像我們的
先知。祂藉著祂的話宣揚上帝旨,因為整本聖經都是祂的話;但是因為單讀聖經
不足以使人明了救恩,所以祂賜下聖靈,使凡聽見的,都得益處。
祭司的本分是為百姓獻祭與禱告;這也是為祭司的基督替我們所作的。當祂
在地上的時候,祂獻上自己為祭,如今在天上,祂為我們向上帝求和。這裡告訴
我們,照樣,基督獻己為祭的目的是:(1)為我們的罪滿足上帝的公義;(2)把
我們帶回上帝面前,作祂親愛的兒女。
君王是國度的統治者。現今地上有一個大國度,由上帝的一切兒女組成,統
治者是基督。如此,這裡所說祂的職分有三:(1)使我們甘願服從祂。(2)頒賜
律法來引導與保護我們。(3)祂將一切反對我們與祂的人拒之於門外,最後並治
服他們。
“降卑”意思就是由高位而趨低位,基督為我們這樣作了他從他的天上寶座
下來,成為一個憂愁苦惱的人。這個答案告訴我們,降卑自己的各個不同特殊事
件:(1)出生;(2)出生寒微;(3)服在律法之下;(4)常經憂患;(5)歷經上
帝的掩面不看;(6)被釘十字架;(7)被埋葬;(8)三日在墳墓裡。這一切基督
都擔當了,為的是叫我們得益處。
升高意思就是由平庸而升至偉大。基督的升高包括下列幾個特殊事件:(1)
由死裡復活;(2)升上高天;(3)坐在上帝的右邊;(4)被任命審判世界。這是
我們的救主現今的景況。
在這裡將基督的工作說得十分清楚,也讓我們相信,信靠主的人真是有福!
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六、人犯罪的結果
六、人犯罪的結果
問16:亞當初次犯罪,世人都和他一同墮落嗎?答:上帝和亞當立的約,不是單為他自己,也是為他的後
裔,所以凡從亞當按常例而生的人,都在亞當初次的
過犯中和他一同犯了罪,一同墮落了。
<參考經文>
1. 創一28: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
眾多,遍滿地面。」
創二16-17:耶和華上帝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
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
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
定死!」
2. 羅五18: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
問17:始祖墮落將世人陷在什麼境況中?
答:始祖墮落將世人陷在罪惡和悲慘的境況中。
<參考經文>
1. 羅五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
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罪
了。
問18:世人陷在罪惡境況中,那個罪惡在於什麼?
答:世人陷在罪惡境況中,那個罪惡在於:一、亞當初犯
的罪孽,二、原來義性的喪失,三、全性的腐敗,就
是通常所說的原罪,四、各人從原罪所發生的本罪。
<參考經文>
1. 羅五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
2. 羅三10: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3. 弗二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詩五十一5:我是在罪孽裡生的, 在我母親懷胎的時
候,就有了罪。
4. 太十五19-20: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奸
淫、茍合、偷盜、妄證、謗瀆。這都是
污穢人的。
問19:世人在墮落境況中的悲慘是什麼?
答:全人類由於墮落喪失與上帝的交往,反落在上帝忿怒
和咒詛之下,因此應受今生一切的愁苦和死亡,以及
地獄永久的痛苦。
<參考經文>
1. 創三8:那人和他妻子聽見上帝的聲音,就藏在園裡
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
三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
2. 弗二3: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加三10: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
被咒詛。
3. 羅六23:罪的工價乃是死。
太廿五41: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
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
備的永火裡去!」
******************************************************
上帝與亞當之間的約定,不是隻影響亞當自己,包括他所有的後裔。因此,亞當犯罪,世人--基督除外--都和他
一同受罰(死的懲罰)。他們「在他裡面犯罪,並且與他
一同墮落了。」
亞當的第一個罪,一般稱之為墮落。這裡告訴我們,由
於此墮落,所有世人都受罪的苦害,並且墜入永死的光
景—與上帝隔絕,毫無行善之能力。
<問18>告訴我們,因為亞當的墮落,使我們深陷在罪
裡。此罪分兩部分—本性的罪與生活的罪。前者就是所謂
的原罪,包括三件事:要負亞當犯罪的懲罰,缺行義的欲
望,偏偏又愛犯錯。後者包括我們一切實際犯的罪(本
罪)。原罪是因為我們跟亞當的關係而來,本罪則是因我
們的噁心而來;但這些噁心所以一開始就是惡的,乃是因
為我們與亞當的關係,追根究底,一切罪還是出自於原
罪。
<問19>告訴我們,因為亞當犯罪而臨到我們的可憐景
況。所以不能再像亞當從前一樣享受與上帝在一起的樂
趣,只活在祂的忿怒之下,因此要承受一切今生的憂慮,
臨死的痛苦,與地獄永遠的死亡。這是我們憑著天然所當
有的景況,除非上帝憐憫我們,我們會全都在這樣的景況
中。
因此,我們要為我們得以成為基督徒,來感謝上帝,
是因為上帝憐憫我們。但是,當我們有這樣的認識,要更
體恤人和分享主愛給需要的人,為因一切都是上帝的恩
典。
標籤:
人論,
改革宗,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
罪觀
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一、救恩在死後的益處
問37:信徒臨終的時候,從基督得什麼益處?
答:信徒臨終的時候,靈魂就得以完全成聖,立刻進入榮耀裡,他們的身體既與基督仍舊聯合,就在墳墓裡安然歇息,直等到復活的時候。
<參考經文>
1. 來十二23: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2. 腓一23: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3. 帖前四14: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
4. 賽五七2:他們得享平安,素行正直的,各人在墳裡安歇。
5. 伯十九26: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
問38: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從基督得什麼益處?
答:在復活的時候,信徒要在榮耀中復活,又將在審判的日子,當眾人面前被主承認,又被斷定無罪,於是滿心得福,以上帝為樂,直到永遠。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五43: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
2. 太十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3. 約壹三2: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4. 帖前四17: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
真正的基督徒在今生從上帝得的福樂後,他們得的福樂有。(1)靈魂完全成為聖潔,脫離一切罪惡的趨勢,並立刻升到天上;(2)身體留在墳墓中,在末日與基督聯合。
<問38>教導的是:將來有復活,且復活後就有審判。在審判中,凡相信耶穌的人會以下列方式得益處:(1)榮耀之體被提;(2)審判主基督承認他們是他自己的百姓,並且在集合的世人面前,宣告他們無罪;(3)被提升天,在那裡要與上帝歡樂直到永遠。
現代的基督徒過於重視今生,要多思考末世論和將來之盼望,才不致於太留戀世事而忘記我們的使命,或是在苦難中失去盼望,失去了戰勝環境的鬥志。
答:信徒臨終的時候,靈魂就得以完全成聖,立刻進入榮耀裡,他們的身體既與基督仍舊聯合,就在墳墓裡安然歇息,直等到復活的時候。
<參考經文>
1. 來十二23: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
2. 腓一23: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3. 帖前四14: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
4. 賽五七2:他們得享平安,素行正直的,各人在墳裡安歇。
5. 伯十九26: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
問38:在復活的時候,信徒從基督得什麼益處?
答:在復活的時候,信徒要在榮耀中復活,又將在審判的日子,當眾人面前被主承認,又被斷定無罪,於是滿心得福,以上帝為樂,直到永遠。
<參考經文>
1. 林前十五43: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
2. 太十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3. 約壹三2: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4. 帖前四17: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
真正的基督徒在今生從上帝得的福樂後,他們得的福樂有。(1)靈魂完全成為聖潔,脫離一切罪惡的趨勢,並立刻升到天上;(2)身體留在墳墓中,在末日與基督聯合。
<問38>教導的是:將來有復活,且復活後就有審判。在審判中,凡相信耶穌的人會以下列方式得益處:(1)榮耀之體被提;(2)審判主基督承認他們是他自己的百姓,並且在集合的世人面前,宣告他們無罪;(3)被提升天,在那裡要與上帝歡樂直到永遠。
現代的基督徒過於重視今生,要多思考末世論和將來之盼望,才不致於太留戀世事而忘記我們的使命,或是在苦難中失去盼望,失去了戰勝環境的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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