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啟示的定義及其與特殊啟示的不同
啟示可分為一般啟示與特殊啟示。
(一)、一般啟示
指上帝在自然與人性中向所有人類的彰顯。
(二)、特殊啟示
指上帝在歷史中向以色列人及藉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所作的自我彰顯。
二、聖經論一般啟示
(一)、相關經文
1.藉自然界的啟示
詩19:1-6;羅1:18-32;徒14:17;徒17:27
2.在人性中的啟示
徒17:26-28;羅2:14-15
(二)、經文詮釋
1. 經文並未證明而是預設上帝的存在。
2. 一般啟示有助於解釋普世存在的宗教現象。
3. 一般啟示提供信與未信基督者一接觸點。
4. 因一般啟示,人必須向上帝交待,無可推諉(羅1:19-20)。
三、先存的基督與一般啟示
一般啟示是先存的基督在自然界與人性中的彰顯。
(一)、在自然界:
基督就是太初之道;上帝藉祂而造萬物。萬物之理在基督裡。藉所造萬物人可知道上帝的永能和神性。
(二)、在人性中:
人是照著上帝之形像造的,基督就是上帝的形像(林後4:4;腓2:6;西1:15;來1:3)。人審察自己的本性,可知上帝的律法的功用原刻在心版上(羅2:15)。
四、一般啟示具有的救贖性
一般啟示也是基督的啟示,雖尚未完全,但仍具救贖性。
因一般啟示而尋求上帝者,仍可得永生。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2:7)。「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2:10)。
人若因一般啟示而得救,雖不知耶穌之名,但仍是因基督而得救。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如同亞伯拉罕,雖沒有見過耶穌,但他仍得永生,是因他信上帝,他如同己見耶穌。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8:56)。
五、一般啟示的限制
(一)、質的限制:
因基督尚未完全顯現,一般啟示不能使人知道上帝之愛的長闊高深。因此一般啟示是上帝之慈悲的微弱啟示,但卻是上帝忿怒的明顯啟示。
一般啟示不能給人永生的確據。
(二)、量的限制:
循一般啟示而得救的人只是少數。
六、傳福音的動機:
如果因一般啟示就可能使人得救,我們為什麼還要辛苦傳福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