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 星期三

信徒生病時可以藉助醫生和藥物嗎

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找到答案:

(一)主耶穌承認有病的人用得著醫生

主耶穌曾經說過:「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纔用得著」(太九12)。

雖然靈恩派的人解釋說:這裏的「醫生」是指主耶穌自己,但主這話是借用一般人公認的作法──即身體染恙時需看醫生──來辯明祂為甚麼和罪人一同吃飯,主的意思是說這些罪人乃是心靈有病的人,因此他們需要祂這一位屬天的大醫生。在主的話裏隱約暗示,我們生病時看醫生乃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有些人引用歷代志下第十六章十二節的經文,作為他們不該看醫生的憑據:「亞撒作王卅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 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

結果兩年後他死了。其實,聖經在這裏並沒有明言定罪他尋求醫生,亞撒的罪是在於他沒有求上帝醫治他。據說,那個時代的「醫生」是使用巫術醫病;若是這個說法正確的話,則本節聖經根本不能用來和今日的醫生相提並論,作為反對看醫生的憑據。

(二)聖經並不排斥用藥:

舊約聖經中多處提到「良藥」(箴四22;十二18;十三17;十七22;耶三十13;四十六11)。當猶大王希西家病得要死的時候,痛哭求上帝醫治,上帝差遣先知以賽亞去醫治他。以賽亞是使用一種天然藥物(無花果餅)貼在希西家的瘡上,結果使他得了醫治(王下廿1~7;賽卅八10~20)。

新約聖經中也有多處提到人在必要時可以藉用藥物的幫助,例如:主耶穌在好撒瑪利亞的比喻中提到用「油和酒」裹傷(路十34),使徒保羅勸提摩太稍微用點「酒」以治胃病(提前五23),還有雅各書中的用「油」抹病人(雅五14),這些東西究竟能產生多少藥物的果效,另當別論,值得重視的事實是,新約聖經並不反對藉用藥物治病。主耶穌復活之後在天上,甚至還曾建議老底嘉教會買「眼藥」擦眼睛(啟三18)呢!

一般基督徒對於生病求醫治,持有兩種極端的態度:

(一)極端世俗化的求醫治:

許多基督徒生病時,他們的對策無異於一般世人,只知倚靠醫師和藥物,幾乎不知倚靠上帝;只知動頭腦盡力的去尋求最好的治法和藥方,幾乎不知運用心靈和誠實去支取神的能力。他們終日所思想的,盡是自己身受的病痛,和如何纔能立刻得著痊癒。

稍微好一點的基督徒,或者也會連想到上帝,但只一心盼望上帝祝福醫藥,卻從未在上帝面前查問生病的原因。如果病情難治,他們就要埋怨上帝,彷彿祂偏心待人;如果醫藥順利,他們就要讚美上帝的恩典。他們注重醫藥,過於上帝的能力;雖然口裏也說倚靠上帝的能力,但是他們的心幾乎是完全歸向醫藥。所以,在這樣的時候,我們所看見的,就是不安、煩躁、焦灼、慌忙,而急著四處尋求最好的醫生和藥方,並沒有一種因著倚靠上帝而有的平安。

等到人世間所有醫治的方法都用盡了,仍舊無助於病情,眼見快要脫離這個地上的帳棚了,這時纔來孤注一擲,試著尋求神蹟治病,到處打聽誰有醫病的恩賜,盼望上帝大施憐憫,得以起死回生。

(二)極端敬虔式的求醫治:

另有一班的基督徒,他們不屑去求助於世上的醫生和藥物,而專一的尋求神蹟醫治。他們認為若是信徒又求上帝醫治,又藉助於醫藥,便表示對上帝缺乏信心,這是對上帝極大的侮辱,必不能從上帝得到醫治。

這種極端敬虔式的求醫治,泰半建立在對聖經真理一知半解、人云亦云的錯誤觀念上。結果,很多的人並沒有得著神蹟醫治,反而因延誤就醫,使病況越發惡化。他們在忍受病痛之餘,只是盲目的抓住一節經文,以為必定應驗,那是非常愚蠢可怕的事。

譬如有人抓住約翰福音十一章四節的經文:「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

坐待上帝的應許應驗在他身上。如果兩千年來,主耶穌這句話都應驗在每個基督徒身上,那就不會有一個死了的基督徒,這是何等的不切實際!

信徒生病了,持平且合乎聖經的作法應該是:

(一)先不要急切的去吃藥、看醫生。這是世人的作法,信徒的第一個反應,該有所不同。

(二)要禱告、求問上帝。信徒生病的時候,要先找出生病的原因。有的病可能是因為違背了身體健康的律,生活、飲食不正常;有的病是因為犯罪,得罪了上帝,或虧欠了人;有的病是無緣無故,出於撒但的攻擊。

 

(三)要在上帝面前對付那個病因。一找出生病的原因,就要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並有澈底的對付。若是病出於撒但的攻擊,則要抵擋牠。

(四)學習仰望上帝的醫治。相信醫治是在上帝的手裏。信心的禱告的確有其治病的功效。

(五)禱告的時候,若是覺得應該吃藥或看醫生,切莫拖延誤事;特別是患了急症的時候,應該立即延醫診治。這並不是說,吃藥、看病,就不禱告、不倚靠上帝了。信徒仍然可以一面看醫生,一面仰望上帝。

 

(六)禱告的時候,若是感覺應該求助別人來按手禱告(參雅五14~16),不妨照裏面的感覺而行。

 

 

聖經中「歸正」的教導

 

【舊約部份】

希西家王的復興在歷代志下三十章第六節到第七節:驛卒就把王和眾首領的信,遵著王命傳遍以色列和猶大。信內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轉向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上帝,好叫祂轉向你們這脫離亞述王手的餘民。你們不要效法你們列祖和你們的弟兄;他們干犯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以致耶和華丟棄他們,使他們敗亡,正如你們所見的。現在不要像你們列祖硬著頸項,只要歸順耶和華,進入祂的聖所,就是永遠成聖的居所;又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好使祂的烈怒轉離你們。」

歷代志下三十章九節:「你們若轉向耶和華,你們的弟兄和兒女必在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得以歸回這地,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有恩典、施憐憫。你們若轉向祂,祂必不轉臉不顧你們。」

舊約談歸正,是我們要轉離罪轉向上帝,這個是歷代志下的教導。

以賽亞書五十五章5-7節:「你素不認識的國民,你也必召來;素不認識你的國民也必向你奔跑,都因耶和華你的上帝以色列的聖者,因為祂已經榮耀你。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必廣行赦免。」

這裡先知提到:人應當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施憐憫,耶和華就必憐恤他。因此舊約裡清楚的教導,『歸正』就是要離開罪、轉向上帝。

【新約部份】

          1.馬可福音四章12節:「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這是一個負面的例子,撒種的比喻裡面,基督耶穌提到說:「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這裡談到生命的回轉。

          2. 馬太福音十八章3節:「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進天國要回轉像小孩子的樣式,才可以進天國。

          3.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節:「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兄。」基督耶穌是對彼得講: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不但福音書裡面有這些的教導,使徒行傳裡面也有蠻多的教導談到歸正。

          4. 使徒行傳三章19節:「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要得安舒的日子,我們應當悔改歸正。

5 使徒行傳九章35節:「凡住呂大和沙崙的人都看見了他,就歸服主。」

使徒行傳十一章21節:「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

使徒行傳十四章15節:「 諸 君,為什麼做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保羅跟巴拿巴在路司得的地方,教導他們應當歸向創造萬物的永生上帝。

 

2022年7月24日 星期日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3)–聖徒的明証

       人類罪惡是普遍性的,但是世人之所以不知罪,或是否認罪,實乃更証其罪孽深重,以致心蒙脂油,冥頑不靈,麻木不仁。反之當靈性長進,靈程日高,得到聖靈感動的虔誠聖徒,反倒為罪憂傷痛悔。

 

一、因靈程進步而知罪

       聖徒認識他邪惡與性癖乃和其靈程的進步成比例;因為只有藉上帝的恩典才能把他各種過犯罪惡顯露出來。

       例如哥德溫(Goodwin),他是德高望重,為英國西敏寺聖徒會(The Westminster  Assembly  of  Divines)會員,他對眾宣講,述說他悔改歸主的經驗說︰「我的悔改,使我得到一個極大的發現,看到我內心的貪婪和邪情惡慾,我乃極度的放縱,只想犯罪作惡﹗」

馬敦生氏(Martensen)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講到托爾納(Tollner)悔改的經驗說︰「托氏雖曾傾向伯拉糾異端」,但他說︰「當我察驗我內心之時,我就要為罪憂傷,我必在上帝面前自我控訴,我所犯一切的罪」──他列舉他所故意作的一切過犯。「如果有人否認他沒有同樣犯罪,讓他深深察看他的內心﹗」

當約翰牛頓(John  Newton)見到一個凶手送到刑場去,要被執行死刑之時,「他就感謝上帝的恩典,說那人就是約翰牛頓﹗」

梅司脫伯爵(Count  de maister)說︰「我不知道惡棍的心是何等的敗壞,我只知道一個德行高尚的人,他的醜惡卻令人毛骨聳然﹗」

托勒克教授(Tholuck)當他在豪爾(Halle)大學執教五十周年之時,對學生宣講︰「我數算上帝豐盛的恩典,其中最令我要向他感恩的,就是他能使我確認我的罪。」

此乃從德高望重的聖徒的經驗,証明人類罪惡的普遍性。甚至我國的孔子,雖被尊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他也不能不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二、因聖靈感動而知罪

       那些蒙聖靈光照啟發,領悟最為深切的聖徒,既承認他們違犯上帝律法,無法數算的罪︰則那些毫不知罪認罪的人,便可反証其必為沒有重生得救,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他們乃是冥頑不靈,麻木不仁,心地剛硬﹗

       這實在是非常奇特,而無可否認的,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那些已蒙聖靈光照,而能克制他們罪惡的人,而且敬虔度日,德行高尚,為人敬仰的人,卻反而會從他們的心靈裡,以及生活上,看到更多的邪惡;但是那些罪大惡極,做了罪惡奴僕的人,倒反更不見他們的邪情惡慾,且又自負自義,根本否認他們是罪人。

       例如法國學者盧梭(J. J. Rousseau),在他的名著《懺悔錄》中所寫的話,乃是出自一種不正當的情慾,其實他根本上,須從他這種情慾上悔改。因為他掩飾他自己的邪惡,而誇耀他的德行。他狂妄地說︰「沒有人可在上帝寶座前說,我乃是比盧梭更好的人。當最後審判的號筒吹響之時,我就要把我手裡這本書呈獻在至高的審判者之前,向他大聲說,這是我所作所想的,我就是這樣的人。……最後他又說,死亡是何等快樂的事,因為那時我沒有須加自責或後悔的事。」於是他對全能的上帝陳訴︰「自有永有的上帝,我在這裡交還你當初所造的聖潔的靈,這就可使我和你同享永遠的福樂﹗」這種狂妄的話,其實乃和事實完全不符。殊不知他在童年的時候乃是一個小偷。在他的寫作裡面,公然鼓吹通奸和自殺。他足足有二十年,放縱情慾,好色邪蕩。他的兒女,苟非全部,至少大多數是私生子,當他們出生以後,就立刻送到棄兒教養院。但他卻又大言不慚,到處講演,激勸法國作母親的人,要教養她們自己的兒女。他為人卑鄙,反覆無常,不忠不實,假冒為善,且又侮慢,褻瀆。凡此所述,乃取材於威廉氏(N.M.Williams)所作的《盧梭傳略》,由這個例子証明一個沒有真正重生得救,未蒙聖靈感動的人,倒反自以為義,不能知罪,不肯悔改。誠如譚尼生(Tennyson)在他所歌詠的詩中說,因為人的心意偏邪,不能有正確的認識,因是混淆是非,以惡為善。

       所以唯有蒙聖靈感動的人,方能真正知罪。使徒保羅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

世人所以不能知罪,第一乃因世人乃習慣行惡,習以為常,甚且積非成是,自以為義;不加以抗拒,則便不能知其內心的邪情惡慾。其次是因上帝「一切的忍耐」(提前一16),所以祂對於防止罪惡護理的抑制力,尚未充分發展。其三,此乃上帝「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祂對罪惡的審判,尚未顯明出來。其四,罪惡本身就有一種迷惑人心的力量。誠如聖經所說︰「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其五,所以只有那些蒙恩得救,脫離罪刑的人,才能察看其罪惡的深淵,警悟其罪孽的深重,而感謝上帝救贖的宏恩。反之,倘使有人不知其罪,自以為義,不肯悔改,乃自証他責罵一個心地剛硬的罪大惡極之人。不但此也,還亦可証其乃是一個最沒有希望的人,因為一個不知其有罪的人,乃是自暴自棄,自絕救恩,因此也是不會得到救恩的人。從這個道理來看,我們才會知道上帝奇妙的救恩,他不僅把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罪人而死,義的代替不義的,使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參約三16;羅五8;彼前二14,三18);並且又賜給我們聖靈,動其善功,感動我們;使我們為罪憂傷,接受救主。

詩篇九十篇八節說︰「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世人的罪性乃隱藏在各人裡面,要和上帝的聖潔對照起來,才會看見。他的榮光,透照到我們心靈的深處,把我們的邪惡,揭發出來,使我們在為罪憂傷痛悔中,得蒙救贖。

以賽亞先知看見了上帝耶和華的榮光充滿全地,就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3-5)約伯為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耶和華……曾用心察看」他,「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伯一1、8)但是到了他「親眼看見」耶和華,他就「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5一6)。於此更加証沒有重生得救,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反而不能知罪,而且否認有罪;反之靈性進步的人,卻能知其罪孽深重。「完全正直」的人尚且要「在爐灰中懊悔」,當更加可証明罪的普遍性。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2)–歷史明証

 從人類的歷史,各方的成語以及一般的公論等,証明人類罪惡的普遍性。分別討論如下︰

 

一、從人類歷史說

       從一般歷史來看,都是戰亂連連。即使所謂文明之邦,其傷亡的情況,更為慘重。雅各書四章一、二節說︰「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

這可見人類敗壞的罪性。第二次世界大戰,各國政治家以為人類痛定思痛,想要「止戰之戰」,於是組織「聯合國」,以為從此就能確保永久和平,誰知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戰火至今未息,反而變本加厲﹗前聯合國秘書長在他辦公處對名佈道家葛培理牧師(Dr. Billy Graham)長嘆太息說,聯合國的努力,徒勞無功。

       從另一方面看,世界各國,在歷史上又有一個普遍現象,就是獻祭和祭司制度的通行,這又可証人類罪惡的普遍性,故需獻祭贖罪。

 

二、從成語來說

       中國成語說︰「金玉其外」「人面獸心」,人類都知道,他們道德上的缺陷。這正應驗聖經的教訓,「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

       美國伊達荷州(Idaho)有一俗語說︰「唯一的好印地安人,乃是一個死的印地安人」,但這句語也是對白種人說的,意指沒有好人。中國成語又說︰「孰人無過」。中國俗語說︰「天下烏鴉一般黑。」意指沒有善人。誠如聖經所說︰「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2)

宣教士 張伯蘭 博士(Dr.Jacob Chamberlain)說︰「我在印度從來沒有聽到一個人否認他是罪人。但是有一次有一個婆羅門高級僧侶來阻止我,對我說︰『我否認你的話,我不是罪人,我行事為人,乃仁至義盡,無需改善。』我一時稍感局促,接著反問他說︰『但是你的鄰居對你怎樣說呢?』頓時就有人從旁喊著說︰『他在買馬的時候欺騙我﹗」又有一個人接著說︰『他詐取一位寡婦的遺產﹗』這個婆羅門高級僧侶便立刻狼狽而退,以後他不敢再見我。」

 

三、從一般公論說

       有話說:「是非乃有公論」。大家都承認,每一個人裡面,都有自私的成分,人人都有犯罪的傾向。有一句格言說「天下無完人」。「人各有弱點」,這是人所公認的真理,從歷代許多偉人的著作,也証實人類罪惡的普遍性。例如︰

       古羅馬哲學家和大政治家辛尼加(Seneca)說︰「我們都是邪惡的。人所攻擊他人的,責備他人的,其實都可從他自己心裡找出來。我們住在這邪惡的世界,因為我們自己都是邪惡的。」他又說︰「世上沒有人能憑己力掙脫其邪惡;必需人加以援手,必有人救拔他們脫離邪惡。」他又說︰「我們雖然看到善事,而且加以讚許,但事實上,卻是隨從邪惡。……甚至爭逐那被嚴禁之事,且復追求那被否認的事,實屬自相矛盾。」辛尼加曾任羅馬帝國首相,且著述宏富,膾炙人口;道德學問,為世宗仰,以得罪暴君,為國殉難。大義凜然,他的言論是十分珍貴的。

還有一位古羅馬哲學家和大政治家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說︰「天地萬物造化之妙,給我們知識學問的火花,但是因為人類道德的敗壞,卻把它熄滅了。」

美國國父華盛頓總統篤信真神,認為「離開了上帝,便無法治國平天下」,「各國民族,應當承認全能上帝的護理與主宰,服從他的旨意。……」他在退休之時,有感於人心敗壞,發表「告國民書」,不願國民離棄正道,深感那是民族自殺的政策。因此忠告國民說︰「我不能不希望國民的良知,最後終能發現其錯誤。……我們現在各種不正當的行為與思想,可能使我們偏離正道,亟應早日回頭。……賭博一事,尤為貪婪之子,不義之友,禍患之父;其禍所及,可使家破人亡,身敗名裂」。

威爾遜總統有正統的神學思想,深信上帝不僅是個人之主,且又為歷史之主;欲謀人類的樂利,唯有遵行上帝的旨意,與上帝和好。」不幸「世人愚好自用,『謀算虛妄的事』(詩二1)。自忘上帝的形像,隨從魔鬼之邪道,其嚴重的後果,將使人類命運,江河日下,難逃最後的審判。」此乃古今政治家的見証,可見人類罪惡的普遍性。

       再從文學家的見証說,例如莎士比亞說︰「要忍受審判,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又說︰「上帝用太陽的力量飼養死狗身上的蛆蟲,正如他關懷人類敗壞的心,以及從他們心中發出來的邪惡。」「我們乃是罪大惡極的歹人﹗」他又說︰「生在世上的人,有誰是不敗壞,或使人墮落的呢?」

       哥德(Goethe)說︰「我看別人所有的過犯,我自己也沒有不犯的。」美國名詩人與政論家白良德(Wil-liam  C. Bryant)深感世道人心之敗壞,在其為阿爾敦博士所著的《宗教生活隨感錄》一書所作的序文中警告世人說︰「假如懷疑論和無神論日趨猖獗,支配人心,則人類命運,將非常悲慘,不堪設想。如果沒有基督,誠令人不寒而栗﹗……假如沒有因主耶穌基督降生和受死,而賜給人類的福祉,人類生活不知將墮落到何種罪惡的深淵;整個世界,將好比失去了太陽,將暗無天日,混亂不堪﹗」

       此乃從古今政治家和文學家的著作裡所得的見証,可知「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一七9)可証人類罪惡的普遍性。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1)–聖經的明証

一、積極的宣示

       我們已經深知罪惡乃是人類一種品性,一種意志的品性,一種意志自私的品性。我們現在要進而研究人類這種意志自私的品性,乃是普遍的。時不論古今,地無分中外,沒有例外的。這種普遍性,始自人類始祖亞當的墮落,人類既都是亞當的後裔,因為有這一個關係,所以人類的罪惡乃是普遍的。此於聖經,乃有直接的宣示︰

    列王紀上八章四十六節說︰「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

詩篇一百四十三篇一、二節說︰「耶和華阿……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

箴言二十章九節說︰「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傳道書七章二十節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羅馬書三章十至十二節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

羅馬書三章十九、二十節又說︰「……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二節說︰「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雅各書三章二節說︰「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

約翰壹書一章八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馬太福音六章十二節,主耶穌教我們禱告說︰「……免我們的債」;

馬太福音六章十四節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這使我們看到所有世人乃都有罪。

 

二、消極的意義

       聖經裡面又有許多含有啟示普世人類都需要救贖,重生與悔改的經文。這乃因為世人都有罪。

1. 是關於普世人類都需救贖的經文──

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六章五十節主耶穌說︰「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約翰福音十二章四十七節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耶穌基督乃為普世人類都需要的獨一的救主。

2. 關於普世人類都需重生的經文──

約翰福音三章三、五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

以弗所書二章三至八節說︰「我們……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3. 關於普世人類都需悔改的經文──

馬太福音三章一至二節說︰「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大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四至四十七節說︰「耶穌……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複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至三十一節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三、人都需救主

    世人如果不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救主,都要被定罪。

    約翰福音三章十八節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六節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與此相對的不信主的人,則如約翰壹書五章十九節所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他們乃和那惡者聯在一起,誠如以弗所書二章二至三節說︰「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慾。

   喀夫旦(Kaftan)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說︰「上帝的律法乃要我們愛上帝。這乃包含愛我們的鄰舍,不但不傷害他們,而且還要在一切關係上都要照公義,不報複,而要饒恕;要用一切有益的方式,幫助朋友與仇敵;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可放縱情慾,要克制一切情慾的沖動,藉以達到上帝國度屬靈的目的。凡此種種,並非僅在外表的行為上,而尤需出於內心和意志。這乃是上帝的意思,這就是主耶穌藉著他的榜樣所對我們顯示的。」

當主耶穌基督快要面臨十字架,受最慘痛的苦刑之時,在客西馬尼園祈禱,他「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但是他特別再加一語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6一39)

可是滔滔天下,蚩蚩者氓,卻反乎其道,乃都是為他們自己,有我無人,只求自己的意思,自己的享樂,自己的榮耀。我們看了主耶穌基督的聖範,他不要照自己的意思,只要照天父的意思,便「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便應當深加痛悔,接受救主,效法基督。

 

四、完人需救主

       在有些經文裡面,初看起來,有些人似乎良善的,是蒙上帝悅納的。但再把各種實情,加以察看,則所謂良善,乃僅是想像的,乃是不完善的,或乃僅為受了聖靈一時的感動而有渴慕之心,並且自覺有罪,必須信靠上帝的救法而起的良善。

       馬太福音九章十二節︰「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主的意思乃是指那些自己以為康健的人。他在次節又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一個真正的義人,當然用不著主的救恩,無奈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他們自以為義,所以藐視救恩。其實「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上帝……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路加福音十章三十至三十七節其中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衣服被剝去,又被打得半死;但是路過的祭司,卻置之不理;一個利未人,也是故意從那邊過去,置之不理,「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主耶穌並非暗示這個良善的撒瑪利亞人,不是罪人,而是指在以色列的領域之外,也有得救的罪人。使徒行傳十章三十五節說︰「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彼得所宣稱的,並非說哥尼流不是罪人,而是說上帝在基督裡悅納了他。哥尼流「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上帝,多多周濟百姓,常常禱告上帝。」(徒一○1、2)但是他尚須知道︰(1)他須得救,(2)他如何得救。彼得乃是被上帝差遣去曉諭他︰(1)得救的事實;(2)得救之方法;(3)要在基督裡得救。

羅馬書二章十四節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僅是指從某方面說,這些外邦人的忠順,乃表示他們心裡有不成文法;但並非說他們已經完全遵守律法,因此便以為沒有罪──因為保羅立刻接著在羅馬書三章九節說︰「我們已經証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因此,對於敬虔人所謂「完善」和「正直」二義,乃是指他們在靈性上已達成的情況,僅是相當的完善;易言之,乃為真誠的追求敬虔,又能慎思明辨。罪人的「完善」,乃是因為他恆久信靠基督,由基督為之克服了他性格上主要的缺陷。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六節說︰「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他又在腓立比書三章十二至十五節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可見「完人」亦需救主。

       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說︰「基督也有人性,他無論在何處,都感動人,激動人。所有的人在重生以前乃都是在基督裡被造的。普世人類,『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他乃是萬靈之靈,萬命之命」。「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他的靈乃一直在激動世人悔改。「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一七30)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聽見的人給我們証實了,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証。」(來二14)所以世人若藐視救恩,深閉固拒,則其靈魂將永遠沉淪在可怕的黑暗裡面﹗

 

歸正的模式

          (一). 真實的歸正:

歸正的例子在舊約看到,乃幔將軍生命的改變,他歸向耶和華經歷,記載在列王紀下第五章第十五節。在新約裡面看到稅吏撒該的歸正;保羅在大馬色路上,遇見耶穌生命的改變;革利免、呂底亞也是真實歸正的例子。

          (二). 國家的歸正:

舊約裡面約書亞記所記載,整個國家的歸正。

1. 約書亞記24:14-18「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祂,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因耶和華我們的上帝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所以,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祂是我們的上帝。」這是國家歸正的例子。

          2. 約書亞記二十四章25-27節:「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上帝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上帝,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

          3. 歷代志下二十九章那裡也談到,希西家王時代的歸正,這個經文比較長,就不在此跟大家來讀這個經文,就是歷代志下二十九章的第十節到三十六節。

          4. 列王紀下二十三章1-3節:「王差遣人招聚猶 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耶和華殿裡所得的 約書念給他們聽。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祂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 從這約。」看到說聖經裡面,記載了不同歸正的模式。

          (三). 暫時的歸正

提摩太前書一章18-20節:「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 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保羅說非常嚴厲的話,他把這兩位原來在教會裡面,應當是歸正的人,他們歸正是暫時的,因此他們丟棄良心,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一般,所以因此保羅把他們交在撒但中間,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