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找到答案:
(一)主耶穌承認有病的人用得著醫生
主耶穌曾經說過:「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纔用得著」(太九12)。
雖然靈恩派的人解釋說:這裏的「醫生」是指主耶穌自己,但主這話是借用一般人公認的作法──即身體染恙時需看醫生──來辯明祂為甚麼和罪人一同吃飯,主的意思是說這些罪人乃是心靈有病的人,因此他們需要祂這一位屬天的大醫生。在主的話裏隱約暗示,我們生病時看醫生乃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有些人引用歷代志下第十六章十二節的經文,作為他們不該看醫生的憑據:「亞撒作王卅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 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
結果兩年後他死了。其實,聖經在這裏並沒有明言定罪他尋求醫生,亞撒的罪是在於他沒有求上帝醫治他。據說,那個時代的「醫生」是使用巫術醫病;若是這個說法正確的話,則本節聖經根本不能用來和今日的醫生相提並論,作為反對看醫生的憑據。
(二)聖經並不排斥用藥:
舊約聖經中多處提到「良藥」(箴四22;十二18;十三17;十七22;耶三十13;四十六11)。當猶大王希西家病得要死的時候,痛哭求上帝醫治,上帝差遣先知以賽亞去醫治他。以賽亞是使用一種天然藥物(無花果餅)貼在希西家的瘡上,結果使他得了醫治(王下廿1~7;賽卅八10~20)。
新約聖經中也有多處提到人在必要時可以藉用藥物的幫助,例如:主耶穌在好撒瑪利亞的比喻中提到用「油和酒」裹傷(路十34),使徒保羅勸提摩太稍微用點「酒」以治胃病(提前五23),還有雅各書中的用「油」抹病人(雅五14),這些東西究竟能產生多少藥物的果效,另當別論,值得重視的事實是,新約聖經並不反對藉用藥物治病。主耶穌復活之後在天上,甚至還曾建議老底嘉教會買「眼藥」擦眼睛(啟三18)呢!
一般基督徒對於生病求醫治,持有兩種極端的態度:
(一)極端世俗化的求醫治:
許多基督徒生病時,他們的對策無異於一般世人,只知倚靠醫師和藥物,幾乎不知倚靠上帝;只知動頭腦盡力的去尋求最好的治法和藥方,幾乎不知運用心靈和誠實去支取神的能力。他們終日所思想的,盡是自己身受的病痛,和如何纔能立刻得著痊癒。
稍微好一點的基督徒,或者也會連想到上帝,但只一心盼望上帝祝福醫藥,卻從未在上帝面前查問生病的原因。如果病情難治,他們就要埋怨上帝,彷彿祂偏心待人;如果醫藥順利,他們就要讚美上帝的恩典。他們注重醫藥,過於上帝的能力;雖然口裏也說倚靠上帝的能力,但是他們的心幾乎是完全歸向醫藥。所以,在這樣的時候,我們所看見的,就是不安、煩躁、焦灼、慌忙,而急著四處尋求最好的醫生和藥方,並沒有一種因著倚靠上帝而有的平安。
等到人世間所有醫治的方法都用盡了,仍舊無助於病情,眼見快要脫離這個地上的帳棚了,這時纔來孤注一擲,試著尋求神蹟治病,到處打聽誰有醫病的恩賜,盼望上帝大施憐憫,得以起死回生。
(二)極端敬虔式的求醫治:
另有一班的基督徒,他們不屑去求助於世上的醫生和藥物,而專一的尋求神蹟醫治。他們認為若是信徒又求上帝醫治,又藉助於醫藥,便表示對上帝缺乏信心,這是對上帝極大的侮辱,必不能從上帝得到醫治。
這種極端敬虔式的求醫治,泰半建立在對聖經真理一知半解、人云亦云的錯誤觀念上。結果,很多的人並沒有得著神蹟醫治,反而因延誤就醫,使病況越發惡化。他們在忍受病痛之餘,只是盲目的抓住一節經文,以為必定應驗,那是非常愚蠢可怕的事。
譬如有人抓住約翰福音十一章四節的經文:「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
坐待上帝的應許應驗在他身上。如果兩千年來,主耶穌這句話都應驗在每個基督徒身上,那就不會有一個死了的基督徒,這是何等的不切實際!
信徒生病了,持平且合乎聖經的作法應該是:
(一)先不要急切的去吃藥、看醫生。這是世人的作法,信徒的第一個反應,該有所不同。
(二)要禱告、求問上帝。信徒生病的時候,要先找出生病的原因。有的病可能是因為違背了身體健康的律,生活、飲食不正常;有的病是因為犯罪,得罪了上帝,或虧欠了人;有的病是無緣無故,出於撒但的攻擊。
(三)要在上帝面前對付那個病因。一找出生病的原因,就要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並有澈底的對付。若是病出於撒但的攻擊,則要抵擋牠。
(四)學習仰望上帝的醫治。相信醫治是在上帝的手裏。信心的禱告的確有其治病的功效。
(五)禱告的時候,若是覺得應該吃藥或看醫生,切莫拖延誤事;特別是患了急症的時候,應該立即延醫診治。這並不是說,吃藥、看病,就不禱告、不倚靠上帝了。信徒仍然可以一面看醫生,一面仰望上帝。
(六)禱告的時候,若是感覺應該求助別人來按手禱告(參雅五14~16),不妨照裏面的感覺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