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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日 星期一

研究教義與神學之重要性

 

  我們常聽到基督徒說這樣的話,「當然,我對神學是一竅不通的。」

  其中有些甚至是基督徒領袖。這話表示神學和真正的基督教是兩不相干的──神學是認真的思想並嘗試有系統地表達基督教的信仰,真正的基督教在於實際的生活,關乎我們個人與主的同行,與人分享福音……等等。神學固然有其地位,平信徒卻不必為之操心;研讀教義並不是一般信徒分內的事,而且過分深入研讀甚至可能妨礙靈命的長進。

  這反教義的風氣其實是受近代西方文化影響所致,與較早期一般基督徒直覺上的傾向相背而馳。面對著二十世紀末所擺在我們眼前的挑戰和時機,照我看來,基督徒漠視教義簡直就是招災引禍的祕方。

  研讀教義為什麼是如此關係重大的一件事呢?

  首先,每一個基督徒其實就是一個神學家。若直接的簡述,「神學」是「關乎上帝的學問」,若稍加擴充,則可說是「因認識上帝而發出的思想與言語」(參:林前一5)。

  重生的人都已開始認識上帝,也因而對祂的本性和作為有某程度上的了解。換言之,我們都有某些神學的見解,雖或只是雜亂無章、未經整理的意見。因此,神學實在是每一個信徒分內的事,並非只是為某些好高談闊論的知識分子而設的學問。一旦明白這一點,我們的責任就是為著榮耀上帝而在神學上充實自己,因為研讀聖經當使我們更清楚、更深切地明白上帝和祂的作為,而這也正是上帝將聖經賜給我們的目的(提後三16)。

  第二,對基督徒而言,教義是萬事之鑰,在教義上有正確的認識才能在萬事上有正確的認識與實踐。若要認識上帝、認識自己,並知道上帝在我們身上諸般的旨意,我們就必須研讀聖經;研讀聖經就是研讀聖經全面的教訓,亦即研讀教義。無論是基督徒生活的那一方面:敬拜(約四23)、見證(徒十七11)、門徒的操練(約八31~32)、信徒間彼此的關係(林前十二12)、日常工作(弗六5~9),這總是不易的原則:正確的思想是正確生活的開端。

  新約各作者充分地表 明這原則,在解決教會所面臨的實際問題時,他們總是首先澄清問題背後的神學論點,然後才提供實際的補救方法,從這角度看,教義就是人生的鑰匙。聖靈是運用 上帝的真理在我們身上工作,並透過我們工作的。

  當然,單有正確的教義是不足夠的。可悲的是,知而不行是人的通病,我們常常沒有實踐上帝的真理。這也就是教義常受到抨擊的原因之一。如果正確的教義並沒有使 我們在生活上更愛別人、更聖潔、更成熟,那就大錯特錯了。但是,我們卻不應因此而忽略或漠視教義。

  第三,研讀教義是實際的「盡意」愛我們的主(太二十二37)。正確的思考和正確的言行都是我們對上帝回應的表示,也同樣是使真理的上帝得榮耀。當今有許多人認為真理的考驗在於實踐,我們在這樣的趨勢下更必須強調尋求真理的本身就是榮耀上帝的事。

  第四,教義之重要在於基督與聖經的密切關係:我們終究不能將基督和聖經中論及祂的真理分開。除了我們藉整本聖經所啟示的真理而認識的基督之外,並沒有其他的基督。就如加爾文所說,基督是「穿戴著祂的福音,而來到我們當中的。」

  因此,我們對基督本身的效忠必須包括對祂真理的委身。相反地,對聖經教義採取隨便或漠視的態度實在是不忠於祂聖名,不關心祂名譽的一種表現。

  以上這四個論點並非互相取代而是相輔相成的,而且合而傳達了一個簡單而無可逃避的信息:教義是重要的。「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

神學的目的

 

      神學的目的是將上帝與宇宙的關係,祂的計劃、旨意與真理,有系統且合理的組織起來,並闡明其真義,以建立信徒堅固的信仰,同時栽培靈命長進,分辨真道,並有效遏止異端邪說。

      「新正統神學家巴特對神學的任務有其極正確的見解。他說:『神學的任務是要分析並傳揚上帝的話,神學乃是用人的理性思考,探索上帝話語的信息,並藉著文字(或口或筆)將此信息傳達發揚。而且,神學須負上查究教會在宣揚上帝的話語上有無差錯的責任,若發現教會的宣揚與上帝的話語有出入時,神學必須加以更正。』

      布朗 (B. Brown)補言謂:『神學必須在理性上及靈性上警醒教會,若教會忽略神學,或忽略傳揚神學,教會便失敗了。』」

      換言之,若神學有錯,就應當以聖經糾正神學,兩者才能回到正確的信仰。

      那我們為甚麼要讀神學?

  1、 神學是將聖經經過有系統的研究整理之後,對認識上帝所得的知識。在「生也有涯,學海無涯」中,提供精確扼要的真理。

2、 認識各時代不同派別的神學思想,可知己知彼,並堅固維護聖經正確信仰的立場。

3、 可衛道解惑,幫助信徒,建立堅固正確的信仰。

4、 可更有效的「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有權威的廣傳福音。

5、 對在真理上被誤導的人,可幫助他們釐清信仰的迷思。

2022年9月7日 星期三

福音派教會做神學的技巧

 

  愛立生定義說「神學是一個操練,其主要基礎是按著聖經的經文,針對一個普遍的文化,根據當時的語言,面對時代的生活需要,提供一個整合的基督教信仰教義。」

  可見福音派神學是聖經化、系統性、針對當時的文化和時代需要、也是應用性的。以下是愛立生“做神學”的九個技巧:

  一. 收集自聖經中的資料(Collection of biblical materials):把關於一個論題的有關經文的收集和分析,這是第一步。

  二. 統合聖經的資料(Unification of biblical materials):希望從經文的收集中找出一個統一的主題(common theme),盡量避免牽強的結論(avoid forced harmonization)。

  三. 提出經文的清澈答案(analysis of the meaning of biblical teachings):必須把一個經文的意思以清澈和明瞭的語言講解出來。

  四. 提出過去的看法(examination of historical treatments):承認我們並不是第一個討論這問題,參考過去的看法幫助我們提出正確的問題。也不怕面對一些新派或批判性的意見,如果這些新派思想過份憑人意臆測的話,也給與適當的批評和指責。

  五. 確定一個教義的原粹(identification of the essence of the doctrine):承認許多聖經真理是有其原本的文化背景。例如,把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分辨出來,找出其真理原則,然後按今日的情況應用。

  六. 參考聖經以外的資料(illumination from sources beyond the Bible):承認上帝在聖經中有特殊啟示,也在自然界(哲學及科學)中有普遍的啟示。或者這些聖經以外的資料可提供一些解釋的亮光。這裡讓我們看見真正的福音派學者是不怕任何學術性的研究,只是常要適可而止,不投入去作太多的“無休止的辯論”或“似是而非的學問”,堅持學術討論目的是說明真理(真理是越辯越明的),造就更多信徒。

 

七. 針對時代處境的表達(contemporary expression of the doctrine):說明一個神學家不只是要認識聖經的真理,也要知道如何在一個時代處境中把真理傳達或表達(communicate/expression)出來。

  八. 發展出一個中心主題(development of a central interpretive motif):承認聖經或神學思想是互相連貫的(coherent),當一個中心主題被發展出來後,讓其他題目更容易與這個中心主題連貫或互通。

  九. 為一個論題定位(stratification of the topics):這是一個把主題和副題定位的功夫,使各論題找到其位置。例如,基督再來和被提這兩個論題,確定基督再來應該比被提重要,因此把被提這論題擺在基督再來的這論題之下討論。

     

2022年8月29日 星期一

系統神學的方法

 當你思想一個道理時,要問:「聖經怎樣說?」你的心中可能會浮現幾處經文,就去研讀這些經文怎樣說這個道理。這時也許你需要藉著串珠聖經,或經文彙編,或別的工具書,找出更多相關經文來研讀。

  然後問:「有沒有什麼經文與上述研讀結果似乎是相異的?」在確定你沒有誤解這些經文後,就去思想這項真理的不同層面。不要用人有限的悟性與邏輯,去判定經文彼此的矛盾;乃要接受每處經文,來調整我們悟性上的了解與推理。

  這樣,你可以更全備地認識這項真理。然後你可以將這項真理「歸檔」,放在你腦海中逐漸從混沌到次序的檔案裡。當我們繼續這樣讀出一些真理要題時,可能會發現有些是彼此相關的,我們就可以歸納出更廣泛的真理來。

  默想一下,看看你所讀出的真理,是否可以實際應用在你的生命與生活中,是否能激發信心與愛心,或是使我們的盼望更加明晰堅定,或是修正或堅固了你對一些真理,或是對上帝自己的認識。這樣的應用使我們所研究的,不會成為空泛不實際的道理;若你發現這項道理不容易有實際的應用,就暫時將它放在一邊,不需過度的去研讀它。有時默想其應用,會使我們所歸檔的這項真理,得著一些細膩的修正或補充。

      應用時,勿勉強將左右兵器合成一個兵器。這是什麼意思呢?聖經許多真理都有兩面,人常因為專注於其中一面,而彼此對立;最有名的例子之一就是預定論與自由意志論之間的辯論,兩方其實都提得出強有力的聖經根據。

      Charles Simeon所說:「真理常常不在這個極端上,也不在那個極端上;真理也不在兩個極端中間。真理乃是常常同時在兩個極端上;有時我是個極端的加爾文派,有時我又變成極端的亞米念派!」

      讀聖經時,應儘量留意「讓聖經說它自己的話」,不要常以自己原已知道的,或原已有的觀念來讀聖經。比方許多比喻在其內文或上下文,就標出了其主旨,你不要不注意它,卻依傳統或自己的想法,將它解釋成另一個意思,即使那個意思是正確的真理。

      讀聖經、思索一項真理時,要常能「微觀」與「巨觀」並用,以微觀去歸納巨觀,以巨觀去演繹微觀,就像在欣賞一藝術品一般,才能更正確地讀出聖經的原意。

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以信學上帝

 

神學既然是學上帝,即我們信仰與生活的全部,當然是要根據聖經、以基督為中心,所以神學是『信』的活動與工作,必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神學是以『信』為始,以『信』成終。

 

所以,神學不應追求新奇怪異的教訓,或荒渺無憑的話語,因這些事只生辯論或揣測,並不增進你我靈命生活與福音事工。研讀神學的動機,除了學習認識上帝,不容有它。

 

任何不以信為本的神學觀念,雖可流行得勢於一時,但終必失敗破產,因『並不發揚(和合本作「發明」)上帝在上所立的章程』(提前13-5)。神學即上帝的聖工章程,完全是在『信』裡(in faith)藉著『信』(through faith)來執行實施的。惟有因著信,才能產生神學學上帝的三大果效(即上帝在基督裡向我們所定的旨意):『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帖前五16-18)。

 

綜合以上所述,我們可結論說:「神學乃是以信學上帝」。讓我們一起『因著信』來學習認識上帝。惟有如此,神學才是活的,才合上帝的心意,才有生命,才會直到永遠。因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信』的真諦

 

    既然『信』是學習認識上帝的先決條件,是神學的根基且帶出神學的真正功用,我們必須弄清楚『信』的真諦是什麼。聖經所說的『信』並非現今世人眾說紛紜流行的看法,如「隨意亂信,迷信,自信」等;『真實的信』也不等於同意接受聖經道理而已。

 

1. 冒牌的『信』

 

    聖經裡提及一些不同種類的『信心』,與『真實的信』有別,因不能帶來得救的果效:

 

1)傳統的信心:理智上依照傳統認同聖經真理,卻沒有在靈命生活上有真誠的回應,此種信心對真理並不認真,對所信的對象未產生生命關連(徒二六27-28;雅二19);

 

2)暫時的信心:良心或情感上受到感動接受了聖經真理,但是生命沒有真實的改變,此種信心經不起環境苦難的考驗,不能持久(太十三20-21;來六4-6;提前一19-20;約壹二19);

 

3)神蹟的信心:看見或經歷了神蹟奇事而願意接受聖經真理,然而本末倒置,追求「蹟」超過追求「上帝」,對上帝沒有真實的認識委身,此種信心會因追求神蹟而走偏,或因未能繼續得到神蹟而萎縮喪失(太十六1;徒八9-25;十四11-18;林前一22)。

 

2.      『信』的真義

 

    聖經所說的『真實的信』就是『得救的信saving faith』(提後三15)。聖經舊約強調此『信』的基本意義為「確定、實在、可供立足的確據」。新約關於『信』的教導,乃是承接舊約發展成一特定的用法:強調信者與所信對象之間切身親密的『真實信靠』關係。因此,『信』含有兩方面的意義:

 

1)客觀事實層面,指『信仰』即所信的具體對象或內容;

 

2)主觀經歷層面,指『信心』即信者本身的委身投入。

 

    這兩者密不可分,是同一體之兩面,缺一不可。總的來說,『信』就是:以真實可靠的主為中心,確實向祂委身投靠。

 

3.      『信』的焦點

 

    聖經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這清楚表明『信』是確定實在的(『實底、確據』),正如以上所述。因所信的主耶穌是真實可靠,所以祂就是信心的實底與確據。至於『信』與『所望之事、未見之事』的關連,十一章全章告訴我們:『信』就是心靈的眼睛看見了肉眼不能看見的(13節,21節);『信』就是心眼注目看肉眼看不見的主,所以十二章2節總結說:「仰望為我們的『信』(原文直譯)創始成終的主耶穌」。聖經所說的『信』就是注目仰望基督。

 

    基督乃是你我『信仰與信心』的中心,祂更是你我『信』的本源,祂為你我的『信』創始成終。換句話說,是主耶穌創作你我的『信』,信心是從上帝而來的(弗六23),因此『信』絕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真正的『信』是不看自己(不依賴人的理性、經驗、傳統為最高權威)。所以『信』不是知識學術上的自我判斷,也不是一廂情願的自我投射;『信』絕非勉強自己去接受明知與事實相反的事,更非在不明真假時作賭注式的選擇。簡言之,『信』就是『放下自己,進入基督』。

 

4. 『信』的根據

 

    『信』並非來自理智的辯論或情感的經驗或教會的傳統。真正的『信』是根據真理,所以才是確實的。而主的話就是真理(撒下七28;約十七17)。因此,歸根究底來說,『信』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要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西三16),才會有充充足足的信心。所以『信』的根據是上帝的話即聖經。總而言之,『信』乃是透過聖經,在基督裡,對創造主救贖主上帝,在理智上真實認識、情感上熱誠皈依、意志上完全交託,所產生的『生命關連』與『生活方式』。基督徒的生命與生活乃是本於這樣的『信』,以致於這樣的『信』,此即『義人必因信得生、因信而活』的真義(羅一17)。

 

『神學』的前提

 

    希伯來書十一6告訴我們,人必須有『信』才能到上帝面前來從事神學研究(即過『學上帝』的生活),得上帝的喜悅,此即神學的前提。凡到上帝面前來學習認識上帝、愛上帝、服事上帝的人,必須『信』兩件事,即在信仰的「根基foundation

與「功用function」兩方面:

 

1.       『信有上帝』-信仰的根基

 

    照原文直譯應為『believe that He is信上帝是上帝,如其所是』。換句話說,來到上帝面前的人,首先不只是要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更是要相信這位上帝是自有永有,絕對的真神;人不可照著自己有限想法,不論是來自意念(賽五五89)、理性(伯十一7)、經驗(賽四十18)、或傳統(可七89)自以為是地來認識上帝。人必須照著上帝所定規的方式來學習認識祂,即照祂在主基督耶穌裡所啟示的,不然則神學研究就變成『世人的理學、虛空的妄言』的俘虜,依循『人間的遺傳、世上的小學』求新求變( 西二:6-10)。換言之,神學乃是藉著『信』來學習認識上帝、傳講上帝、榮耀上帝、享受上帝。『信』是從聽道而來的,而聽道是從基督的話(即聖經)而來的(羅十17)。神學可說是以研讀上帝的話、信靠上帝的話來認識上帝。所以,以聖經為本的『信』才是神學的根基。

 

2.  『信上帝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信仰的功用

 

    不信的人、沒有信心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因此,神學的出發點必須是信心,尋求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此處『尋求』是指「專心真誠尋求」(耶二九13;徒十五17),也就是以心靈和誠實,在聖靈裡按真理來敬拜上帝。換句話說,尋求上帝的人必須以在聖靈裡的心靈,按真理的誠實來學習認識敬拜上帝。事實上,天父同時在尋找這樣的人來敬拜他(約四23-24)。主應許凡尋找的就必尋見,叩門的就給開門(太七7-11)。上帝對那尋求他的人所給的賞賜是極大的(創十五1),那『賞賜』是永生、榮耀、尊貴、平安(羅馬書二7-10),是靈魂的救恩,與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9)。詩篇四三3-4乃是每一位尋求學上帝之人的禱告與所得的賞賜,因為上帝自己就是我們最大的喜樂。我們的好處不在上帝以外,唯有上帝才是人的最大福份,所以「追求上帝自己、討上帝喜悅、得上帝賞賜」才是神學的真正的任務與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