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6日 星期日

上帝的作為

 

    要認識上帝,不僅要認識祂的屬性,也要認識祂的作為。從祂所創造的一切,就可知道祂的神性(1:20);藉著祂在祂子民身上所做的,才能經歷祂的奇妙全能。

 

1.     上帝是創造萬有的主

 

    上帝創造萬有,也統管萬有,所有存在的,所發生的一切,都與祂有關(45:7)。上帝有絕對的主權,祂定了法則,祂絕不背乎自己。

 

  1. 創造的主:上帝創造萬物(4:11),並且常用祂全能的命令托住萬有(1:3)。並且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11:36; 1:10)

 

  1. 歷史的主:上帝是初,也是終,歷史的運行都在祂手中。君王的心在上帝手中(21:1)。祂使國興起(4:32)。祂的旨意不能攔阻(42:2; 4:35)

 

  1. 生命的主:祂賜人和活物生命(104:28-30),和活的年限(6:13)。生死都在祂手中(撒上2:6-8; 8:8)。且叫人從死裡復活(8:11; 14:6)

 

2.     上帝是審判全地的主

 

    上帝定了律法,把生死禍福指示他們(30:15-16),祝福和咒詛都在上帝手中,遵行上帝的誡命,就蒙恩得福,反之,就遭禍受咒(28)

 

  1. 審判全地的主:上帝不能容忍罪,時候滿足,必要追討。祂用洪水〔挪亞〕、硫磺與火〔羅得〕、十災〔埃及〕,和刀劍〔迦南七族〕施行審判(9:4)。以色列人犯罪,上帝也用刀劍審判。末後,上帝要用烈火審判世界(彼後3:10)

 

  1. 按公義行審判:上帝能將肉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10:28),上帝不偏待人,用祂的權能審判全地(2:6-11; 11:4)。祂的審判盡都公義(3:4)

 

  1. 上帝的寬容:罪的工價就是死,使人與上帝隔絕(59:2),審判時就是永遠的沉淪。但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先知呼求上帝的憐憫(3:2),上帝樂意忍耐寬容(3:25),當人悔改,上帝就赦免(約一1:9)

 

3.     上帝做成救贖的工作

 

    只有上帝能赦罪,上帝的救贖藉三位一體的上帝,聖父、聖子、聖靈一同做成的(彼前1:2)。正如上帝的創造,也是聖父、聖子、聖靈一同做成。

 

  1. 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聖徒蒙恩,都是上帝從創世前,在基督裡揀選(1:4),上帝預先知道的人,就預定他們稱義,得榮耀(8:29-30)。祂吸引人到耶穌這裡來(6:44)。救恩是上帝發動,不是人揀選上帝,是上帝揀選人(15:16)

 

  1. 藉著聖靈得成聖潔:當人接受基督的救贖,罪得赦免,得著聖靈(1:14),就成為聖徒。人不能靠著自己成聖,必須與聖潔的上帝同在,才能成為聖潔。

 

  1. 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基督是主,也是救主。聖徒守主命令,就與祂同住,常在基督裡,得著永生和永遠得救的根源(14:23; 約一5:11; 5:9)

 

4.     上帝有絕對的主權

 

   上帝造做一切(45:7),若上帝不允許,沒有一件事會臨到。

 

  1. 大自然的規律:上帝創造天地,從空虛混沌中定法則,分別明暗,安排秩序。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萬有都照上帝定的法則運行,不能違反。

 

  1. 上帝給人律法: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賜他們律法,並應許賜福給他們。律法顯明上帝的旨意,指出蒙恩得福之道。新約時代,聖徒藉基督的救贖而得著聖靈,律法便寫在心版上,能靠聖靈行事,來成就律法的義(8:4)

 

 

上帝的存在

 

    聖經從一開始就肯定獨一真神的存在,歷代以來,反而是哲學不斷地探討上帝到底存在不存在。在哲學和神學上證明上帝的存在,根據科學方法的論證有五大主流:

 

1.     宇宙論Cosmology:又名「因果論」,由因果律看,萬物都有個起點,柏拉圖藉此以「第一因First Cause」來推論宇宙是被造的,以上帝為「第一因」作為開始,因果的必然性使「第一因」的存在成為必然,因此上帝必然存在。

 

2.     本體論Ontology:最早提出本體論的是11世紀的神學家安瑟論,他認為上帝是永恆的,不是被造的,超越時間,且不受空間限制,沒有比祂更大的。上帝的必然存在,雖是無法直接證明,卻是邏輯上的必然。由於不牽涉任何主觀的經驗,而是一個客觀的論述,所以在運用時不易使別人明白。

 

3.     目的論Teleology:又名「設計論」,宇宙的存在並非漫無目的而忽然存在;此論強調宇宙之律錯綜複雜,卻精密和諧,自行運作,毫無瑕疵,故必有一超然的設計者的存在。上帝的設計也會賦予被造之物「目的」和「意義」。

 

4.     價值論Axiological:又稱「道德論」,或「是非心論」,謂人之天性有良知,使人向善避惡,也要求天理彰顯,在萬物中,只有人才有這心理,顯然人與動物不同,因此這「良心執法能力」是「外力」的賦予,這「外力」是上帝。

 

5.     啟示論Apocalyptic:宇宙論、本體論、目的論、價值論皆有缺點,只能指出有一個「他力」存在,並且先主動向人啟示,人才能明瞭。啟示論強調上帝先向人啟示祂自己,人再領悟上帝的真實;若沒有啟示,就沒有人能認識上帝。

 

 

各種的神觀

 

    世上的宗教信仰多得不可勝數,有的是世界性的,有的是地方性的。綜觀而言,大略可分成八大類,形成各種的神觀和世界觀,也影響人們對信仰的看法。

 

1.     一神論Monotheism:認為只存在一個囊括一切的上帝,主要是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類似一神論的有一元論Monism認為世界只有一個本原,其中唯物一元論肯定世界的本源是物質唯心一元論則肯定世界的本源是精神

 

2.     二神論Ditheism:是根據二元論Dualism的觀點,認為世界上有善與惡兩種力量共同支配。善的力量創造精神和靈魂,惡的力量創造物質和肉體,人類也被這兩種力量所支配:靈魂藏在肉體之中。要從「惡」變成為「善」,必須要通過苦修、禱告等方式苦待己身,把靈魂從肉體中洗滌出來。

 

3.     三一神論Trinitarianism:上帝是三位一體的,即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但祂是一個上帝。許多人對基督教誤解,認為基督教所講的三一上帝是三神論,或伊斯蘭教徒認為基督徒所信奉的是聖父、聖子基督,和聖母馬利亞。

 

4.     多神論Polytheism:多神論與精靈崇拜、民間宗教信仰等關係密切。如中國民間宗教,古希臘、羅馬、埃及等異教崇拜,都是典型的多神論。

 

5.     泛神論Pantheism:認為宇宙萬有都是上帝的一部分,上帝就是萬有。現在流行的「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也屬泛神論。泛神論認為上帝沒有位格,只是一種力量,或是一種法則。人是上帝的一部分,所以也可以說「人就是上帝」。

 

6.     自然神論Deism:起源於18世紀啟蒙運動後的歐美國家,基於基督教的傳統,雖然承認上帝的存在及創造;基於理性主義的觀念,否定神跡,及超自然現象,否定上帝會介入人類的生活及歷史。反對教會,否定聖經權威,也藐視禱告。

7.     不可知論Agnosticism這名稱最早是由赫胥黎所發明的,也包括不同程度的懷疑論者。不可知論者是實用主義的信徒,實用主義相信,一切事物都須要用科學證實。上帝既然不能經過科學的證實,因此人就不能確定上帝是否存在。

 

8.     無神論Atheism:無神論乃近代的產物,古代,以無神論自居是罕有的,也是危險的。近代因為從科學的發展,和理性思考的角度,許多人便由懷疑論、不可知論、唯物論轉到無神論。但是十九世紀德國哲學家尼采說得最直率,他說:「如果沒有上帝,那麼一切都是合法的。所以沒有上帝。」因為,沒有上帝,他就自由了。其實這也是許多無神論者共同的心理。無神論者的共同觀念是:上帝是不存在的;物質世界是永存的;沒有絕對真理,道德是相對的、功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