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啟示的意義

 

    『啟示Revelation』是「顯明,揭示前所隱藏的」之意,在神學上是指「上帝將人前所未知的真理曉諭給人」。

 

    如果創造人類與萬有的獨一真神,未將自己顯明給人,則無人能知有關祂的事情及萬物真相,也無人能與祂發生交流關係。

 

    不但如此,人因犯罪墮落活在黑暗權勢之下,被抹瞎了心眼,無法得見真光。所以,因著人的有限與有罪,人無法靠自己尋見上帝。

 

    世人的聰明智慧,只能塑造出許多有形無形的偶像,敬拜「未識之神」,承認自己不認識上帝(徒十七23)。人要認識真神,必須透過上帝主動的『啟示』。

 

以信學上帝

 

神學既然是學上帝,即我們信仰與生活的全部,當然是要根據聖經、以基督為中心,所以神學是『信』的活動與工作,必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神學是以『信』為始,以『信』成終。

 

所以,神學不應追求新奇怪異的教訓,或荒渺無憑的話語,因這些事只生辯論或揣測,並不增進你我靈命生活與福音事工。研讀神學的動機,除了學習認識上帝,不容有它。

 

任何不以信為本的神學觀念,雖可流行得勢於一時,但終必失敗破產,因『並不發揚(和合本作「發明」)上帝在上所立的章程』(提前13-5)。神學即上帝的聖工章程,完全是在『信』裡(in faith)藉著『信』(through faith)來執行實施的。惟有因著信,才能產生神學學上帝的三大果效(即上帝在基督裡向我們所定的旨意):『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帖前五16-18)。

 

綜合以上所述,我們可結論說:「神學乃是以信學上帝」。讓我們一起『因著信』來學習認識上帝。惟有如此,神學才是活的,才合上帝的心意,才有生命,才會直到永遠。因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3)。

 

 

『信』的真諦

 

    既然『信』是學習認識上帝的先決條件,是神學的根基且帶出神學的真正功用,我們必須弄清楚『信』的真諦是什麼。聖經所說的『信』並非現今世人眾說紛紜流行的看法,如「隨意亂信,迷信,自信」等;『真實的信』也不等於同意接受聖經道理而已。

 

1. 冒牌的『信』

 

    聖經裡提及一些不同種類的『信心』,與『真實的信』有別,因不能帶來得救的果效:

 

1)傳統的信心:理智上依照傳統認同聖經真理,卻沒有在靈命生活上有真誠的回應,此種信心對真理並不認真,對所信的對象未產生生命關連(徒二六27-28;雅二19);

 

2)暫時的信心:良心或情感上受到感動接受了聖經真理,但是生命沒有真實的改變,此種信心經不起環境苦難的考驗,不能持久(太十三20-21;來六4-6;提前一19-20;約壹二19);

 

3)神蹟的信心:看見或經歷了神蹟奇事而願意接受聖經真理,然而本末倒置,追求「蹟」超過追求「上帝」,對上帝沒有真實的認識委身,此種信心會因追求神蹟而走偏,或因未能繼續得到神蹟而萎縮喪失(太十六1;徒八9-25;十四11-18;林前一22)。

 

2.      『信』的真義

 

    聖經所說的『真實的信』就是『得救的信saving faith』(提後三15)。聖經舊約強調此『信』的基本意義為「確定、實在、可供立足的確據」。新約關於『信』的教導,乃是承接舊約發展成一特定的用法:強調信者與所信對象之間切身親密的『真實信靠』關係。因此,『信』含有兩方面的意義:

 

1)客觀事實層面,指『信仰』即所信的具體對象或內容;

 

2)主觀經歷層面,指『信心』即信者本身的委身投入。

 

    這兩者密不可分,是同一體之兩面,缺一不可。總的來說,『信』就是:以真實可靠的主為中心,確實向祂委身投靠。

 

3.      『信』的焦點

 

    聖經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這清楚表明『信』是確定實在的(『實底、確據』),正如以上所述。因所信的主耶穌是真實可靠,所以祂就是信心的實底與確據。至於『信』與『所望之事、未見之事』的關連,十一章全章告訴我們:『信』就是心靈的眼睛看見了肉眼不能看見的(13節,21節);『信』就是心眼注目看肉眼看不見的主,所以十二章2節總結說:「仰望為我們的『信』(原文直譯)創始成終的主耶穌」。聖經所說的『信』就是注目仰望基督。

 

    基督乃是你我『信仰與信心』的中心,祂更是你我『信』的本源,祂為你我的『信』創始成終。換句話說,是主耶穌創作你我的『信』,信心是從上帝而來的(弗六23),因此『信』絕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真正的『信』是不看自己(不依賴人的理性、經驗、傳統為最高權威)。所以『信』不是知識學術上的自我判斷,也不是一廂情願的自我投射;『信』絕非勉強自己去接受明知與事實相反的事,更非在不明真假時作賭注式的選擇。簡言之,『信』就是『放下自己,進入基督』。

 

4. 『信』的根據

 

    『信』並非來自理智的辯論或情感的經驗或教會的傳統。真正的『信』是根據真理,所以才是確實的。而主的話就是真理(撒下七28;約十七17)。因此,歸根究底來說,『信』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要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西三16),才會有充充足足的信心。所以『信』的根據是上帝的話即聖經。總而言之,『信』乃是透過聖經,在基督裡,對創造主救贖主上帝,在理智上真實認識、情感上熱誠皈依、意志上完全交託,所產生的『生命關連』與『生活方式』。基督徒的生命與生活乃是本於這樣的『信』,以致於這樣的『信』,此即『義人必因信得生、因信而活』的真義(羅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