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新派鼻祖、以強調『自身宗教感』( religious consciousness)為名的士來馬赫(Schleiemacher),對黑格爾講『三一』的看法深不以為然,他認為聖經中的三一上帝觀對於加強基督徒的『宗教感』毫無幫助,因此應予以推翻或改革。
他不接受十七個世紀以來聖經及大體基督徒對三一上帝的定義,反而比較認同撒伯流(Sabellius)的看法。因此他的三一上帝觀帶有濃厚的形態論(Modalism)色彩,他將上帝視為一個不可見的本質(an invisible Substance),而子與聖靈都不過是這個本質某種形式的啟示而已。
但士來馬赫的三一上帝觀是一種比撒伯流主義還嚴重的錯謬說法。他認為聖靈不是上帝,也不具神聖位格,聖靈就像一種精神或氣氛,是一種能促進聖徒之間彼此交契的憑藉。士來馬赫強調信仰必須要有主觀感受,這與基督徒信仰的特質頗為合意,因為基督徒信仰所重視的,本來就不在於規條道理或思想學說,而是主觀經歷生命救恩的屬靈歷程。但是士來馬赫卻在否定並踰越聖經三一上帝觀的原則和範疇下,大談所謂『宗教感』。尤其他恣意違背聖經真理,否定聖靈神性,更是完全推翻基督徒體會『宗教感』的重要前題。
試想,上帝自己若不成為靈,聖靈若不是上帝自己,聖靈若不是那進到信徒裏面的上帝,基督徒怎能接觸經歷上帝?怎能感受上帝在我們裏面的運行、說話和工作?若是沒有是聖靈,人還能有哪種『宗教感』?若是聖靈真如士來馬赫所說的沒有神性,人以為感受到的『宗教感』,恐怕真的不過是感受『宗教氣氛』,順服『宗教條文』而已。這種『宗教感』與基督徒接觸活神,經歷真神的經歷相比,差距猶如天壤。
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謂:『願主耶穌基督的恩,上帝的慈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在這節裏,主的恩就是主自己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約一17, 林前十五10);上帝的慈愛就是上帝自己(約壹四8,16),作主恩的源頭;聖靈的交通就是聖靈自己,作了主恩同著上帝愛的傳輸,給我們有分。愛、恩、交通不是三件分開的東西,乃是一件東西的三方面。正如主、上帝、聖靈不是三位分開的上帝,乃是『同一位不分開,也不能分開之上帝的三個實質』。
上帝的愛是源頭,因為上帝是元始;主的恩是上帝愛的流道,因為主是上帝的顯出;靈的交通乃是主的恩同著上帝愛的分賜,因為靈是主同著上帝的傳輸,給信徒經歷並享受三一神—父、子、聖靈,連同祂們神聖的美德。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最後一句話中,乃是用愛、恩、交通三種美德的神聖屬性,以及這樣有父、子、靈三面神聖實質的三一神來祝福哥林多信徒,以此結束他這封可親的書信。這清楚的指明,基督徒若是要有正確的經歷,有豐富的屬靈感覺,非得相信並承認聖靈就是上帝自己,聖靈就是父和子,聖靈能將三一上帝一切的祝福帶給我們。沒有是上帝的靈,就不可能有對上帝的主觀經歷和感受。
因此我們可以斷言,士來馬赫所重視的『宗教感』,並不是基督徒正常的屬靈經歷。他否定聖靈神性,基本上已經使他失去強調『感覺』的立場了。他的理論所能作到的極限,不過是樹立一種道德式的宗教,無法滿足基督徒靈中真實的需要。實在說來,基督徒所要追求的,不是士來馬赫所提倡的『宗教感』,而是聖經應許信徒對上帝、對聖靈的感受和經歷。
新派神學雖被神學界冠以『新』字,其實就著它以各種方式否認聖靈神性的作法來看,在教會歷史上早已不是一樁新事。從初期教會人人撻伐的抗靈派和亞流主義,經過宗教改革時期言論自由的產物蘇西尼主義,一直到五花八門的新派神學,講到聖靈卻否認聖靈的學說,在神學舞台上似乎總是不曾缺席,也從未消聲匿跡。
我們這些身處二十一世紀的基督徒,比前人有更多機會來了解基督教發展的得失,應該對這類一千九百多年來層出不窮的『事件』有所警覺。既然講到聖靈卻否定聖靈神性的學說一再出現,可見基督徒對『聖靈是神』、『靈與父、子是一』等簡單的聖經真理,都還沒有扎實的認識。
教會對聖靈若是沒有正確的定義與教導,可以豫期的是,這樣的情況還會一再重演。換句話說,若是教會的教導不能讓信徒一想到聖靈就想到上帝,一想到靈就連於父、子,不能讓人認為經歷聖靈就是經歷上帝,經歷聖靈就是經歷父與子,教會就是在屬靈教育上失職,教會對聖靈的教導與定義就根本談不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