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永恆性和神性二者是不可分的。若否認基督的永恆性,就是等於不相信他的神性,若確定基督的神性,亦即承認他的永恆性。
[直接證據]
一、新約︰新約裡有許多經文,清楚說明耶穌基督具有永恆性。
(Ⅰ)在約翰福音一章1節說︰「太初有道」的「有」字,在希臘文是hen,所用的是未完成式(imperfect tense)。這字強調基督由過去至現在繼續存在。這句話可以翻譯成︰「太初之道繼續存在著。」
約翰福音的開頭,就回到宇宙的始源,約翰是說,無論人往後走了多遠,道仍是繼續存在著。
(Ⅱ)約翰福音八章58節記載,亞伯拉罕雖然比基督早二千年出生,但基督可以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雖然耶穌是在伯利恆誕生,但他宣稱,在亞伯拉罕以前他已經存在。所用的動詞時式,也是值得注意的,亞伯拉罕還沒有出生,基督「已經繼續存在著」。「就有了我」(我是)當然是指基督的神性,這是表示他與耶和華是同等的意思,。「我是」,是引自出埃及記三章14節,那裡上帝稱自己為「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WHO I AM)。
(Ⅲ)在希伯來書一章8節,作者引用了一連串的舊約經文。開始的一句話是︰「論到子卻說」;而以下的話是指基督而說,這樣「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這句話,就是指著基督的永恆性。
(Ⅳ)歌羅西書一章17節︰「他在萬有之先。」「在」字是使用現在式,這再一次說明了,基督的永恆性和先存性。
二、舊約︰
(Ⅰ)彌迦書五章2節說︰「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
雖然耶穌是在伯利恆誕生(這節經文的預言),但伯利恆不是他的開始。他「從太初」就已經存在。
(Ⅱ)在以賽亞書九章6節中基督被稱為「永在的父」。
這不是說基督「就是」父,因為子和父是三位一體中的不同位格。這正表示基督也擁有父的稱號,這正說明了他的先存性和永恆性。
[間接證據]
(Ⅰ)基督屬天的始源,證明他是永遠存在的。約翰福音三章13節說,基督「從天降下」。如果基督是從天降下,在伯利恆的誕生就不是他的開始。基督在未有世界以前,已經住在天上,那麼,他就是永恆的(比較約六38)。
(Ⅱ)基督的成為肉身正好證明他是永遠存在的。約翰福音一章3節說,基督創造了萬物(「萬」字是語氣加強的),如果基督曾創造萬物,基督就一定是永恆的(比較林前八8)。
(Ⅲ)基督的名稱證明他是永恆存在的︰
(a)耶和華(Yahweh)︰約翰福音十二章41節說,以賽亞看見「他的榮耀」,這是指基督而說。約翰所引用的是以賽亞書六章10節,那裡很清楚是指耶和華而說的(比較賽六3、5),這樣約翰就是將耶穌與耶和華等同。由於耶和華是永恆的,所以耶穌也是永恆的。
(b)主(Adonai)。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44節引用了詩篇一一○篇1節的話︰「主對我主說」,並且將這句話,用在自己身上。「主」(Adonai)這個字,在舊約中是上帝的名字,如果基督被稱為主,那麼他也是永恆的,因為上帝是永恆的。
(Ⅳ)上帝的顯現證明了基督永恆的存在︰
顯現可以定義為「三位一體的第二位,以人的形狀出現……在創世記十八章的記載,他是三位之中稱為主的,或作耶和華的;這就是指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
以下是說明基督怎樣以耶和華使者的身份顯現。耶和華的使者是具有神性的,也被稱為上帝(士六11、14;注意在第14節,他被稱為「耶和華的使者」,但在第14節,他被稱為「耶和華」)。
而在別的經文中,耶和華的使者與耶和華是有分別的,因為他是與耶和華說話(亞一11、三1至2、比較創廿四7)。耶和華的使者不可能是聖靈或父神,因為聖靈或父神從沒有以肉身的形式顯現過(比較約一18)。
直至基督道成肉身之後,耶和華的使者就不再顯現了,而在新約中,也不再提及耶和華的使者了。可見基督降生之後,他就停止顯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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