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 星期三

最後的審判與最終的賞賜


一、教父論最後的審判

  最早的教父關於末後審判的事,很少言及,但都確定審判是必有的。他們中的大多數都主張,聖徒在天上將根據他們在地上的功勞而享受不同等級的報償、福氣。有些教父的著述中充滿著未來世界可用感官領受的喜樂,但奧利金在其著述中則表現了天堂屬靈的一面;他認為惡人所受的刑罰,一般說來是屬於永遠的,這是奧利金獨特的觀念。在奧利金通俗的講論中,他確實說到永遠的審判,但在他專著的原理論(De Principiis)中卻把這概念予以刪除。可是他並沒有瞭解到將來的刑罰純粹是屬靈的刑罰。實在說來,他把審判分解為一種懲罰,即對惡人有一種期望,一種對萬事萬物將來的復興的信仰。

   後來的教父也堅決地主張,在世界的末了將有一最後的審判,但是他們是用一高度修辭學的方式來說到最終審判,正如講到末世論所發生的事件,並沒有傳達出一確定的報導。奧古斯丁有一種假想,說聖經論到審判,只是一種寓言式的;他說基督將再來審判活人與死人,但卻主張這審判的時限在聖經中並沒有說清楚。

   至於天堂的福氣是什麼,則沒有一致的見解,而大家所提出幾項的特點是這樣──比較更充份的知識、和聖徒有交通、從肉體的捆綁中得解脫,與真自由。惡人所受的苦正與天堂所享的福相反。有些人相信,雖然所享的福或所受的苦都是永遠的,但福、苦中卻有等級的差別。大多數的教父也堅決持守地獄之火是真實的觀念,可是有些人卻推測,惡人所受的刑罰主要是與上帝分離,並覺知自己的邪惡。

二、經院學派論天堂與地獄

  經院學派人士對天堂、地獄的位置在哪裡這件事,非常注意,根據他們的說法,他們將天堂分作三個部份,即

(1)有形的諸天(穹蒼);

(2)屬靈的天堂,聖徒與天使的居所;

(3)理智的天堂,在那裡蒙福之人可以立刻見到上帝。

    他們也將陰間分作幾個部份,即

(1)一般所說的地獄,魔鬼以及惡人的居所;

(2)可以稱為天堂與地獄間的居間之境,又分為︰

     a)煉獄,最靠近地獄的地方;

     b) 嬰兒界,未受洗孩童之居所;

      (c) 先祖界,舊約聖徒的居所 。

三、改教後期論最後的審判

  宗教改革家論到基督再來審判世界的聖經單純教義,都很一致且確定。他們在世界末了的總審判,與個人死時所經歷的隱秘審判間,作了一詳細的區分,而前者的目的就是公開地表明上帝的公義,好給予人公開的賞賜。改教家們也都相信這一般所說天堂的永福與地獄的永刑的觀念;有些重洗派教導萬人得救說;有些索西奴派教導惡人毀滅說。有些抗羅宗派神學家主張,地獄中的火是真正的火,在惡人受刑罰上是不可少的;一些別的神學家則未置可否;還有其他的神學家,說這火是寓意性的說法。雖然從前世紀的中葉,有條件的不朽的教義就大大流行,但是宗教改革所教導將來的賞賜與刑罰的教義,到現今為止仍是教會正式的教義。只有徹頭徹尾的普救論者──為數無幾──相信普遍的救恩與萬物的復興。

2019年12月3日 星期二

上帝的本性


一、有關上帝的知識

人們根據幾種理由來否認有認識上帝的可能性。在某種情形下,這種否認也就等於說人不能理解上帝。當然這是實在的。人是不可能以絕對徹底瞭解的知識來認識上帝,來窮盡神性無限的深度。雖然我們只能認識上帝的一部分,但有關上帝的知識卻是實在的、真的知識。人認識上帝的知識大致可分二端︰

1、內在、與生俱來的知識

所謂人有內在認識上帝的知識並不是說他生來就認識上帝。這句話另有所指。也並非暗示人生來就有某種認識上帝的知識。所說內在認識上帝的知識是在一般情形下,當他一與上帝的啟示接觸時,這種認識上帝的知識就會同時發生。這種知識是自然發展的,正如人受造時就賦予了這種認識上帝的本性,並非是在人這方面揀選的結果。當然這種知識是屬於一般性的。

2、後天的知識

另一方面,後天的知識是從上帝一般性的與特殊性的啟示得來的。此後天認識上帝的知識並非由內心自然發生的,乃是由於追求知識的結果。此種外部的知識只能經過感受與反省、理論與辯論煩瑣的程式而獲得的。因此要依賴人意志的自發性的指導與不斷的鑽研。

雖然人生來就具有認識上帝的可能性,但是人距離生來就認識上帝的界限尚屬遙遠。

據說,我們認識上帝的知識,只限於上帝對他的受造者的關系範圍之內,並不擴及上帝本性的存在;但這種說法不甚正確。如果對於上帝和人的本性毫無所知,就根本不可能瞭解到神人間的關係。雖然人的知識有限,但由於上帝將他自己啟示給人,人才能真正認識上帝的本性與存在。

二、從上帝的啟示所瞭解的上帝的本性

雖不能給上帝下一正確的定義,可是我們卻能對上帝的本性作一概略性的描述。有人給上帝下了許多所謂的定義,但對上帝最好的描述,莫過於上帝是無限完全的純靈(Pure Spirit of Infinite Perfection)。此種說法包含以下數端︰

1、上帝是純靈

聖經根本沒有打算給上帝的本性下一定義。與此相類似的,乃是在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中所透露的︰“上帝是個靈”(424)。這意思是說上帝在本質上是個靈,凡一切屬于靈的完全概念都在上帝裡面;上帝是自知的、自決的一位。上帝既然是純靈,自然排除古世紀諾斯底派(Gnostics)與中世紀神秘主義派(Mystics)的觀點,說上帝有一種靈妙、純真的身體。也排斥那種上帝是可見的,可以用感官辨識的觀念。

2、上帝是有位格的

上帝是靈這個事實也包含著他的位格,因為靈乃是一個有理智與道德性的存在者,當我們談到上帝是有位格的時候,我們就是說他是一位理智者,能夠自決。現今有許多人拒絕上帝的位格,並且將上帝當作萬有存在的無意識的原因,是世界的完全的原則,或宇宙包羅萬象的目的。雖然如此,在世界有理智的與目的性的行動中都可以清楚地見到上帝的位格;人類的合理性、道德性與宗教性也都是由有位格之上帝所產生出來的;此外,在聖經中也有關於上帝的清晰描述。在舊新約聖經中清楚描述到上帝是有位格的上帝。他來他去,他與人交談,他為人所信賴,他與人相交,有經驗,在人有困難時,他解救,他以得勝的喜樂充滿人的心,這都描述到上帝是有位格的上帝。此外,上帝在新約中的最高啟示乃是位格的啟示。耶穌基督用這種完全的方法將父啟示出來,他對腓力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149)

3、上帝是無限的完全

由於上帝是無限完全的事實,所以他與一切受造之物有別。上帝的本性以及他的諸德都沒有任何的限製與殘缺。作為一無限完全的上帝,他不但是無限,而且也超越一切受造之物,在萬有之上,尊嚴崇高,大有權威。此無限性,以及上帝的完全特質,乃與一切受造之物的屬性有別。這在摩西過紅海的詩歌中曾經贊揚過︰“耶和華阿,眾神之中誰能象你,誰能象你至聖至榮,可頌可畏,施行奇事。”在以下聖經章節中也可以找到此項贊美︰王上827;詩964697999231475;賽5715;耶2324。近代學者如詹姆斯威廉(illiam James)與威爾斯(H. G. ells)都反對上帝的無限性。他們認為上帝是“有限的、發展的、掙紮的、苦惱的與人共用失敗與勝利”的。

4、上帝與其完全性為一

上帝的根本特性之一就是他的單一性。這不僅說上帝是個靈,非經諸多部分所構成,也是說他的本質與靈乃是一個。上帝的本性並非自體的存在,另外又附帶他的屬性。上帝本質的全部是在每一屬性之中,換言之,在每一屬性之中,都是上帝本質的全部。上帝的完全性就是上帝向人啟示他自己。上帝的完全性的功用就是上帝把他的本質更精細地加以描述。因此聖經說上帝是真理、生命、亮光、愛等。

2019年12月2日 星期一

罪與重生


    律法使我們知,也告訴我們愁苦是由引起的。當然律法之作用不是光讓人知,更是告訴我們︰上帝之要求。因此,律法不是壞的,壞的是人因為的緣故無法達到上帝的要求。於是有人認為既然人做不到,就沒意義,乾脆廢除算了!

非也!斷不廢除,因為律法是上帝的心意,連主耶穌都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17-18節﹚

既然是成全,我們現在就要來思想為何上帝要立這樣的標準。

首先,我們被造時是善的,上帝造人原本是善的(創世記131),且按照祂自己的形象(創世記12627),就是公義和聖潔;以致 他能正確地知道他的創造者上帝,誠心愛他,與他同住在永福中,並要讚美且榮耀祂(以弗所書424,歌羅西書310,哥林多後書318

人既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所以人原本是公義和聖潔。人在樂園中時,完全符合上帝律法的所有要求,人與上帝之間的一切都是好的。那時罪不存在,人擁有聖潔。聖潔的意思是人完全向著上帝,他被造時擁有對上帝全備的知識,心靈純潔,意志良善。只有通過這種方法,人才可以正確完全地認識他的創造主。因為擁有上帝的形象,人得以與動物區分開來,有能力與上帝相交;因為有上帝的形象,人才能夠愛他的創造者,在永恆的福樂中與他在一起,永遠讚美祂,歌頌祂,全心全意地愛祂,人不會要別的東西,只願意快樂地與上帝在一起,永遠讚美稱頌祂。

因此罪的根源不在於上帝和祂的創造,而在於人本身。亞當被造時並無罪,也無瑕疵,更沒有死亡這件事,而是要永遠活在榮耀的樂園中。亞當,夏娃是這樣,他們的後裔本來也是這樣。

但上帝並沒有把亞當和夏娃創造成不能犯罪的人,因為上帝不想接受一種被迫的愛和順服,不想亞當和夏娃只是因為沒有別的選擇才愛祂,上帝的心意是他們自願的愛和順服。

因此上帝讓亞當自己選擇。祂與亞當立了一個約,給了亞當一個考驗︰樂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樹的果實,亞當和夏娃都可以吃。那棵樹就是分別善惡的樹, 上帝不允許他們吃上面的果子。如果亞當和夏娃不吃那棵樹上的果子,自願而且完全地愛上帝,他們就會永遠活在完全的快樂中。一旦他們不順從上帝的命令,吃那棵樹上的果子,他們就得死,喪失上帝的眷顧。

亞當和夏娃被造時是完美的,有能力遵行上帝的命令。因此他們可以抗拒從外而來的引誘。而順從所得的報償將是空前的福樂︰永遠享受上帝的眷顧,與上帝相交這是他們永遠也不會失去的永生。

這個約也影響到亞當的後代︰亞當若順從的話,他所有的後代也蒙福,他們也能享受這樣的報償。但如果亞當犯罪,他的不順從和因此帶來的刑罰將禍及他的後裔。在這個約裡,亞當我們人類的始祖,代表了當時還未出生的全人類,是他們的元首。按照這個約,他可以贏得救恩,因此我們把它稱為行為的約。

但可惜的是,亞當沒有順從上帝。撒旦挑唆人不順服,說是︰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

夏娃和亞當聽了魔鬼的話,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這樣,亞當就違背了上帝與他所立的約;因為那棵樹是上帝權威的象徵,他也因此攻擊了上帝主宰的權能。不吃那樹上的果子象徵著只讓上帝決定善和惡。但亞當想要更多,他想如上帝一般,自己決定善惡。因為這一樁行為,亞當變成了罪人,損壞了上帝創造的傑作完美的人。亞當成為有罪︰從那一霎那開始他傾向於犯罪。因為他的不順服,所有人都成為有罪。

因為亞當和夏娃的罪,人的天性變得如此墮落,以至於所有人都生在罪惡過犯當中。我們在《詩篇》五十一篇5節裡讀到︰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大衛在這裡不僅談到他所犯的罪行,而且坦承自己有一顆罪惡的心。我們不僅在行為,言語和思想上犯罪,而且我們的天性就是有罪的。人失去了上帝的形象,因此變成了罪人。犯罪的意思是錯過了目標。因為罪,人錯過了上帝創造他時為他立的目標︰為上帝的榮耀而活,並得到永恆的快樂。

因為人墮落了,在他裡面再也沒有了公義和聖潔。人仍然有理性,就是說他仍保留了理智和判斷力的天賦,仍然有一些對上帝的認識和分別善惡的知識,他的良心仍然說話。但人沒有力量行善。更有甚者,他傾向於惡。人因墮落犯罪而靈性死亡,因此不可能歸回到上帝那裡;而且人也不想歸回上帝。他在他的原罪裡固執不改,妄圖自行決定善惡。人不可能從這墮落中救拔自己。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

人必須由上帝的靈才能重生。重生不是指重新投胎,而是指在今生靈性得到完全的更新。上帝必須行一個神蹟,必須更新一個人的心靈。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翰福音33)。重生是必須的,一個新的開始必須由上帝創造。所以重生就是再創造。

當尼哥底母聽到耶穌說重生時,他不能明白其意。我們也是一樣。重生指的是靈性上的,而不是指肉體上的。重生是通過上帝的道和聖靈而進行的內在的更新,是新的創造。罪使人完全敗壞,除了上帝,誰也不能拯救他。重生不是人的作為,而是上帝的奇妙大工。人必須經歷一個神蹟︰他的必須被重生。只有通過這條路,上帝的形象才能在他身上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