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韋敏斯德小要理問答》(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中,悔改的要素被明確教導於第87問:
📜 第87問:什麼是得救的悔改?
答:
得救的悔改是一個罪人真實地認識自己的罪,感受到罪的憂傷,恨惡罪並離棄罪,轉向上帝,全心渴望並致力於順服祂的一切誡命。
🔍 根據第87問整理出的悔改五大要素:
要素 |
說明 |
經文支持 |
1️認識罪 |
知道自己得罪上帝,是違反祂律法的罪人 |
羅3:20、詩篇51:3 |
2️憂傷痛悔 |
對罪感到真實悲傷,不是單為後果,而是為傷害了上帝 |
林後7:9–10 |
3️恨惡與離棄罪 |
厭惡罪的本質與影響,決定不再行在其中 |
箴28:13、賽55:7 |
4️轉向上帝 |
不只是放棄罪,乃是回歸上帝、投靠祂的憐憫與恩典 |
徒26:20、哀5:21 |
5️渴望順服上帝 |
內心產生順服上帝的旨意的渴慕,努力活出改變的生命 |
約14:15、詩119:59 |
📖 教義意涵(神學解釋)
這段回答清楚指出:
- 悔改不是單純的後悔(remorse),也不是只在情緒上的自責(guilt feeling),而是上帝藉著聖靈在選民心中動工所產生的生命改變(參:小要理問答第31–33問)。
- 它是與「信心」一起構成悔改與信心的雙軌救恩回應(WSC #86–87問連貫)。
📚 改教神學觀點補充
- 馬丁·路德在《95條論綱》第1條即說:「信徒的一生應當是持續悔改的生活。」
-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II.3中也寫到,悔改(poenitentia)是信心之果,乃是一種「從內心深處出發、向上帝回轉的生活方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