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奧斯堡信條卷二:已改正弊端之條文

我們教會在信仰的條文上既無違反大公教會的地方,而所廢除的不過是新近怪誕不合教條旨趣,因時代的惡劣而接受的弊端,我們懇請陛下垂憐俯察我們教會已加改正的弊端和我們沒有強迫人民違背良心遵守這些弊端的理由。陛下也不要聽信那些在民間散佈怪誕的浮言謗語,為要激動人仇恨我們的人。他們自始即用此法煽動善人的忿怒,引出人此次的紛爭,現在仍用此奸計愈使紛爭擴大。因為陛下必要看見我們在道理和禮儀上的規模遠比那些心懷惡意之人所形容的大可容忍。況且單憑流言和敵人的譭謗,必不能得到實情。但有一事不難判斷,要保全禮儀的莊嚴,造就人民的恭敬虔誠,不如合理的遵守教會一切禮儀為有益。
第廿二條 論聖餐的餅酒二種原質
聖餐的酒餅二種都當分給平信徒;因這規矩乃是照著主的吩咐:「你們都喝這個。」(太26:27)這裡基督論這杯明白的吩咐都應當喝,沒有人能爭論說這是單指教牧。聖保羅就在答哥林多人書上舉了一個全教會同領餅酒二種原質的例(林前11:26)。這規矩在教會多年存在,後來在甚麼時候,憑甚麼權柄,改變了這規矩,都無從查考。僅紅衣主教庫薩努(Cusanus)說到這規矩是甚麼時候承認的。居普良在有些地方證明血也分給眾人,耶柔米也同樣見證說:「教牧施聖餐,將基督的血分給眾人。」
不但如此,教皇格拉修(Gelasius)吩咐聖餐不可分開(Dist. 2. De Consecr . Cap. Comperimus)。只是一個不很古的規矩才把這聖餐分開。但照教條所見證的(見Dist . 8 . Cap. Veritate)和以下的話,凡違反上帝命令的規矩顯然不應當承認。這樣,接受這規矩不獨違反聖經,而且也不合古時的教條和教會的成例。因此人若情願領聖餐的體血兩種原質,就不可強迫他們不這樣行,以致使他們良心不安。再說,把聖餐分開既然不合基督設立聖餐的本意,照我們教會的規矩也不行以前帶聖體遊行之事。
第廿三條 論教牧的婚姻
有一人人抱怨之事,就是教牧不貞潔的榜樣。因這緣故有人引證教皇庇烏(Pius)說過的話:「可能有好些理由禁止教牧婚娶,然而如今有許多更重要、更有力的理由准許教牧婚娶」。拍拉替拿(Platina)曾如此記載。因此我們教會的教牧為避免這些使眾人跌倒的事,就都有家室,而且教導人說,教牧婚娶是合理的。第一,因為保羅說:「但要避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又說:「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林前7:2-9)。第二,基督說:「這話不是人人能領受的」(太19:11);這一處他教訓人不是人人宜於獨居的生活,因為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創1:28)。沒有特別的稟賦和上帝的造作,人也沒有能力更改他所創造的。所以凡不宜於獨居的,就當嫁娶。因為沒有人的律法,沒有誓願,可廢棄上帝的命令和定制。因這些理由,教牧教導人說,他們婚娶是合理的。
盡人知道古教會的教牧是有妻子的。因為保羅說:「作監督的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提前3:2)。在德國到四百年前教牧受暴力的壓制才守獨身,那時他們曾竭力反抗這事,以致買音慈(Mayence)的大主教將公佈羅馬教皇詔諭時,幾因教牧的忿怒在暴動中遇害。而且那事辦得如此無理,甚至不但禁止以後不可娶親,連那已經結了婚的也要解除婚約。這樣的事違反上帝和人的一切法律,違反教條,不獨是以前的教皇所頒佈的教條,也是教會最有名的議會所頒佈的教條。
世界既日漸敗壞,人的本性既日漸軟弱,就應該注意不再使罪惡蔓延德國。況且上帝設立婚姻,原為補救人的軟弱。教條也說,古時嚴峻的風氣在晚近時代因人的軟弱有時當濟以寬大,在教牧婚娶的事上我們盼望也照此而行。若再禁止婚姻,教會終恐有缺少牧師之患。
這樣,既有上帝的明令,教會的成規既為人所共知,不貞潔的獨居生活既生出許多叫人跌倒,淫亂,和其他作姦犯科當受正直官府刑罰的事。施於教牧婚娶的殘忍卻較之所施於其他一切不法之事的更甚,這就是一件奇聞。上帝曾吩咐人尊重婚姻,凡有綱紀的國家的法律都大大尊重婚姻,連異邦人亦復如此。但如今有人,就是教牧,不因別事,單為娶親,而被處死刑,這是違反教條本意的。保羅稱禁止婚姻為魔鬼的道理(提前4:3),這話如今可看得明白,因為執行婚姻的禁令,竟用如此刑罰。
但人的律法既不能廢掉上帝的律法,不論何種誓願亦自不能。所以居普良勸勉那不守貞潔誓願的婦女出嫁。他在第一卷第十一書曾如此說:「他們若不願意,或守不住,與其慾念的纏擾陷入火坑,就不如出嫁。無論怎樣,他們不要使弟兄或姊妹跌倒。」就是教條也寬待沒有長大成人而立了童身誓願的,直到如今這規矩還是通行。
第廿四條 論彌撒
說我們教會廢棄彌撒,這是人誣告我們的。因為我們仍然保存彌撒,用至恭至敬的心舉行。不但如此,凡通行儀式幾莫不皆然。只有各段用拉丁文歌唱的儀式中我們雜用德文,這是為教導人民而加入的。不但保羅曾吩咐當用人民懂得的話語(林前14:2、9等),人的法律也如此規定。
人民已習於同領聖餐,只要他們是配領的,就不論人數的多少,這在公眾的禮儀上也增加恭敬和虔誠。因為不先行考察,就不准許甚麼人領受聖餐。我們又提醒人覺悟聖餐的價值和功用,並覺悟對於恐怖的良心有何等大的安慰;使他們知道如何相信上帝,仰望而且從他手裡求一切好處。這種敬拜是上帝所喜悅的,如此領受聖餐可養成人向上帝的虔誠。因此,抵擋我們的人舉行彌撒不見得比我們更虔誠。
但有一件為一切善人公開而極嚴厲抱怨的事就是彌撒被人輕視褻瀆,藉以圖利。這種弊端是如何通行於各教會,何種人舉行彌撒僅為得報酬得工價,違背教條濫行彌撒的有多少人,都是無可諱言的。但保羅嚴厲的警戒不按理用聖餐的人說:「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所以我們教會的教牧既由勸導,明白了這罪,就廢止了私行彌撒,因私行彌撒大都只在圖利。
眾主教並非不知道這些弊端,他們若曾隨時糾正,現在必少有紛爭之事。他們從前一味掩飾,容忍許多腐敗之事混入教會,到現在明明是遲了,才抱怨教會所受的禍害。因為他們明白這一次的擾亂非因別的事故,就是起於那些明顯而無可再忍的弊端。論到彌撒,有許多許多紛爭之事。恐怕因這麼多時褻瀆彌撒,世界正在受刑罰;那些能改正,亦應改正的人卻這麼多年容忍這樣的事流行教會。因為十條誡上寫著說:「妄稱主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但自創世以來,不論從前或現在似乎沒有濫用聖事圖利如彌撒的。
另有一種彌撒增加無窮的意見,就是基督藉著他所受的苦贖了人的原罪;他設立彌撒,要人藉此為日常所犯能赦和可致人死的罪獻祭。接著又生出了一種通行的意見,謂彌撒是解除死人活人罪孽的功德,只要行這功德,就可以解罪。到了這一步,人就再爭論起來,為多人同行彌撒是否與為一人獨行彌撒同樣有效。因這種爭論,再生出無窮無盡的彌撒來了。
論到這些意見,我們的傳道人常訓誨人說,這些意見不合聖經,而且有損於基督受苦的光榮,因為基督受苦不是單為原罪,也是一切別的罪的供獻和贖價,如希伯來書10章記著說:「我們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又說:「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
聖經又教訓人,我們在上帝面前稱義是因基督,就是相信我們罪得赦免是因基督的緣故。但如彌撒可解除活人死人的罪,只須行這外面的功德,稱義就是因行彌撒的功德,非因信而來;這不是聖經所能容忍的。
但基督吩咐我們說:「你們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路22:19)所以設立彌撒,是叫凡領聖禮之人的信得以想起因基督得了甚麼好處,並且這信得以使恐怖的良心得甦醒安慰。因為記念基督就是記念他的好處,又覺得並明白這些好處實在賜給我們了。單記得歷史是不夠的,因為猶太人和惡人也能如此。所以設立彌撒必須為著要把聖餐賜給需要安慰的人,如安波羅修所說:「因我常常犯罪,所以應當常常得這藥餌。」
彌撒既是一種聖禮的賜給,每逢聖日,我們就公行彌撒一次;在其餘日子,如有人領這聖餐,也賜給凡願意領受的人,這不是把新創的規矩引入教會。因為在貴鉤利(Gregory)之先,沒有人說到私領彌撒,大多說到公領彌撒。屈梭多模說:「牧師每日站在聖壇前叫有的人領聖餐,有的人卻不允他們領受」。照古時的教條,某人施行彌撒時,明明有其他長老執事從他領主的身體。因為尼西亞教條如此說:「執事應依次在長老之後領監督或長老所施的聖餐」。保羅論聖餐,吩咐說:「要彼此等待」(林前11:33),為了大眾可以同領。
這樣,我們所行的彌撒既合乎由聖經與古教父著作而來的教會成規,我們相信沒有人能反對;特別是我們公用的儀式既大半與常用的儀式相同,只有彌撒的次數不同,因為既有很大而明顯的弊端,倒不如減少些為宜。因為在古時,就是人數最多的教會,也沒有每日行彌撒的規矩;特芮帕替史卷九,第卅八章(Tripartite History)已見證。又說:「再者有亞力山大的教會,每禮拜三、禮拜五讀聖經,由牧師講解,並行其餘的事,只是不舉行聖餐。」
第廿五條 論認罪
我們教會並沒有廢棄認罪。因為那平常未先經考察,而被宣告赦罪了的人,我們就不把主的身體施給他。關於宣赦所當有的信,我們極其留心教導人,這卻是從前人所緘默不言的。我們又教導人應當重視宣赦的話,因為這是上帝的聲音,由上帝的命令而宣告。
我們又尊重天國鑰匙的權柄,告訴人這與恐怖的良心有何等大的安慰;又告訴人上帝要我們必須相信宣赦的話,如同從天上發出的聲音,必須相信因信基督可實實在在得著又接受赦罪的恩典。
從前行善補罪的道理極受讚揚,信與基督的功勞及因信稱義的道理卻沒有人傳講。在這事上我們教會絕不應受責備,因為連抵擋我們的人也不能不承認我們最殷勤講解傳佈悔改的道理。
但關於認罪我們教會教導人:數述一切的罪是不必的,良心也不可為這數述一切罪的事憂慮,因為數述一切的罪是做不到的,如詩篇(19:13)見證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耶利米(17:9)也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但是若除了數述的罪之外,沒有罪能得赦免,良心就永遠得不著平安,因有許多罪是他們所見不到,也不記得的。
古時的作者也見證數述是不必的。因為教條上曾引屈梭多模的話說:「我不是告訴你當在眾人面前將你心裡的事宣告出來,或是在別人面前控告自己;我是要你順從先知所說:「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詩37:5);所以你當用禱告在真實的審判主上帝面前認你的罪。不要用舌頭說你的過犯,乃要用良心的記憶。」悔改篇(Of Repentance . Dist . V Chap. Consideret)的註語也承認認罪的禮是出於人的權柄。
但因宣赦禮極大的好處與屬乎良心上的其他用處,我們教會仍保存這認罪禮。
第廿六條 論食物的分別
不但是人民,而且也是教會作師傅的,都以分別食物及這類人的遺傳是有益於賺恩補罪的功德。世人有這種思想,可以天天設立新儀文、新會社、新節期、新禁食的事,教會作師傅的竟強定這些事為博取恩典所不可少的功德。如省略甚麼,便算犯大罪。於是許多損害人的異端由此而生。
因為,第一,恩典與由信而來之義的道理受了蒙蔽;這道理原是福音的第一要旨,自應表彰,而為教會所推崇的,叫人得以明白基督的功勞,並叫因信基督罪得赦免的信得以高舉,遠超乎善功之上。因這緣故,保羅多注重此點:他丟開律法與人的遺傳,為要表明基督的義與這類善功大大不同;就是相信因信基督的緣故白白的得以赦罪。但保羅的這道理差不多全然被遺傳蒙蔽了,從遺傳上生出了一種意見,謂人應該靠分別食物與行這類的事賺恩稱義。在他們悔改的道理上不說到信;單說到這些補罪的善功,好像悔改全在乎這些事。
第二,上帝的命令受了遺傳的蒙蔽,因為人把遺傳遠置於上帝的命令之上。他們以為基督教全在乎遵守節期、禮傳、禁食、裝束。並且遵行這些事有一最尊貴的名義,就是說,這些事是屬靈的生活,完全的生活。但上帝所吩咐各人的事業如父親工作養家,母親生兒育女,君王治理國事,反沒有價值—-稱這些為世俗之事,不完全的,遠在人以為榮美的那些工作之下。這種錯誤大大使虔誠人的良心受痛苦,心裡憂愁,以為他們婚嫁、做官、或任別的職務乃是為不完全的生活所累住,他們欽佩修道士一類的人,錯認他們所遵行的在上帝面前多蒙悅納些。
第三,遺傳大有危害於人的良心,因為人萬不能盡守一切遺傳,然而許多人仍以遵守遺傳為必然的功德。格爾森記著說:「許多人因見不能遵守遺傳,墜入絕望之境,有的甚至於自殺。」這些人從未聽見由信或恩典而來之義的安慰。我們見綜合派人(Sunmists)與神學之士徵集遺傳,想藉此減輕人良心的重擔。但他們不但沒有釋放人的良心,反倒有時越發增加他們的網羅。在學校中與講臺上,人為編輯忙碌,以至無暇講解聖經,發明多有益處的道理,就是信,十字架,盼望,各種人事的尊貴,與良心在困苦中可得安慰的道理。所以格爾森與其他神學之士曾大大抱怨說,因辯論遺傳阻礙他們不能研究多有益處的道理。奧古斯丁禁止人用這類遺傳壓制人的良心,並很謹慎的勸勉雅努雅流(Januarius),不應視遺傳是必須遵守的。
因此不可像有些妄疑我們的人,以為我們教會的傳道人論這件事是由於輕率或怨恨主教的心。現在必須大大將從遺傳而來的錯誤教導各教會。因為福音勸勉我們,要把恩典和由信而來之義的道理諄諄教導各教會;但人如以遵守自己所揀選的能賺恩典,就斷不能領會這些道理。因此我們的傳道人曾教導人不可靠遵守遺傳賺恩稱義;所以我們也不可把這些事當作不可少的崇拜。在這道理上他們另有聖經的見證:有一承受了的遺傳,似乎非不合理的遺傳,乃是可守可不守而與潔淨律有關的條例,門徒沒有遵守,基督卻原諒他們,並且說:「他們把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5:9)所以基督並不強令人遵守無益的儀文。他隨後又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太5:11)保羅也如此說:「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羅14:17)「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西2:16)「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矩呢?」(20、21節)聖彼得說:「現在為甚麼試探上帝,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15:10-11)彼得在這裡禁止用摩西或別人的儀文壓制人的良心。保羅稱禁戒食物為「魔鬼的道理」(提前4:1、3)。因為靠著設立或遵行這類善功來賺恩典,或是沒有這類的儀文,基督教就好像不能存在,這是違反福音的。
說到這裡,那些抵擋我們的人反對我們說,我們的傳道人正如約維年(Jovinian)所行的,阻礙節制與攻克肉體之事。但從我們傳道人的著作上看,就知其不然。因為論到十字架,他們常常教導人基督徒應當忍受苦難,真實、懇切、無偽的攻克己身,用諸般苦難試煉自己,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他們又教導人,每一個基督徒應當藉身體的訓練或運動與辛勤操練管轄自己,不因豐富與安閒的激動而犯罪;但不是靠這類操練賺恩補罪。又當常常舉行身體的操練,不是單在一兩日與節期之中,正如基督所吩咐的說:「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累住你們的心」(路21:34)。又說:「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牠就不出來。」(太1:21)保羅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這是他明明白白告訴人他攻克自己的身子,不是藉修煉得蒙赦罪,乃是叫身子與屬靈之事相稱。照著職業盡他的本分。所以就禁食的本身說,我們並不棄絕禁食,但棄絕那定某日禁食,某種食物可吃某種食物不可吃而危及良心的遺傳,彷彿這類事是不可少的功德。
然而我們為使教會可按次序行事,還是遵守大半的遺傳,如彌撒經課的次序與主要的節期都照常遵守。但我們同時教導人,這些儀文不是叫人在上帝面前稱義;也不可以為不遵守儀文是罪──只要不叫人跌倒。這種屬乎人的儀文的自由,古教父已經知道。因為東方教會與羅馬教會所守的復活節並不同為一日。羅馬教會曾控東方教會因這種分別使教會分裂,就有人勸勉他們說,這類規矩各處不必盡同。愛任紐(Irenaeus)說:「在禁食上不同,無損於信仰的合一。」此外教皇貴鉤利也曾暗示這種分別並不破壞教會的合一(The 12th distinction)而且Tripartite史卷第九冊曾編輯許多不同的儀文,並附加註語:「使徒的意思不在乎講聖日的教訓,乃在乎傳敬虔與聖潔的生活(信與愛)。」
第廿七條 論修道的誓願
人若想起從前修道院的情形怎樣,其中每日行多少不合教條的事,就更明白我們對於誓願的教訓。奧古斯丁時修道院是自由的社會,後來因紀律敗壞,各處就增加誓願,如一種新想出來的牢獄,藉以恢復原來的紀律。
後來在誓願之上與誓願之外,又陸續增加了許多條規。他們違背教條,把這些鎖鍊加於許多尚未成年的人身上。
許多人陷入這種生活是出於無知,他們雖已成人,但仍缺少辨別自己能力的判斷力。凡如此陷入這些網羅之中的,有的縱可憑教條的寬厚得以自由,但仍為誓願所捆綁。這種事在女修道院較男修道院尤為甚;而較柔弱的女性卻是更加應蒙體諒的。從前許多善良人士見青年男女陷入修道院度日,就因這種嚴酷的事心裡不安。他們覺得勸人入修道院的結果何等悲慘,造成何等的罪過,何等束縛人的良心!他們心裡悲傷,因為在一件最危險的事上,教條的權柄全然被忽略蔑視了。這些惡事之外,另有一種關於誓願的意見,就是從前有知識些的修道士也明認為不滿意的。他們教導人:誓願與聖洗相等,又說靠這種生活可得蒙赦罪,在上帝面前稱義;甚至說,修道生活不但可得上帝的義,而且有餘,因這種生活不但遵守了誡命,也遵守了福音的勸告。因此他們教導人:修道生活遠強於聖洗,修道生活比做官與牧師等生活,就是照上帝的吩咐遵守本分而不靠這類人為之善功的,更多有功德。這些事無一可加否認,都可見於他們的著作中。
以後修道院的情形怎樣呢?從前修道院是研究聖經及有益於教會的他種知識的學校;牧師主教是從修道院出來的,如今情形卻改變了。我們不必說到其中顯著的罪惡。從前他們聚集在這種所在學習;如今卻裝做一種為賺恩稱義而設的生活;甚至說,修道是一切職業之上。我們陳述這些事,並非惡意的誇大其辭,乃是要把我們教會對於這事的道理表明出來,叫人更加明白。
第一, 論到訂婚的人,我們教會如此教導人:凡不宜於守童身的,無論何人,或嫁或娶,都是合理的;因為誓願不能廢棄上帝的法度與命令。上帝的命令是:「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林前7:2)不但上帝的命令如此,他的創造與法度也強迫沒有上帝異稟的人結婚;這是按照聖經所說「人獨居不好」的話(創2:18)。因此凡順從上帝這一條命令與法度的,不算犯罪。
第二, 抵擋我們的人既這麼重視誓願的責任和效力,但為甚麼不發一言說明誓願的性質,說明立誓願應照人所能,出於自願,照各人的本意思索而行呢?人有多少終身守貞的能力,我們並非不知道。但守貞的人,有幾個是出於自己的本意立誓,並仔細思量了呢?閨女與年輕的人,還沒有判斷的知識,就被勸服,甚至被強迫,立了誓願。因此對於這種責任,是不應如此強硬爭執的,因為人都承認,如立誓,非出於各人的本意,也沒有經過思索,就與誓願的本意相違了。
大半的教條不承認十五歲以下所立的誓願為有效:因為人沒有到這年紀之先,大都還沒有充分的判斷力可擇定終身的生活。有一教條因更體恤人的軟弱多提高數年;這一個教條禁止在十八歲以下的人立誓願。這樣,我們依從那一教條呢?大多的修道士有正當理由脫離修道院,因為他們多半是未到年齡而立了誓願。
第三,背願縱然應受責罰,但不應把背願者的婚姻也隨著撤消。因為奧古斯丁在婚姻論第一章第廿七問中說:此種婚姻不應被撤消。後來別人的意見雖有不同,但他的權威是不可蔑視的。
只照上帝對於婚姻的命令,大半的人似乎可以脫離誓願,但我們教會的傳道人還別有理由表明誓願無效;因為凡敬拜上帝的事,由人所設立,而無上帝的命令並圖藉此賺恩稱義,都是邪惡的,如基督所說:「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訓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聖保羅在各處教訓人,稱義不是由於我們自己所遵守與人所想出來的儀文而得的;乃是因信臨到凡相信因基督的緣故被接入上帝恩寵之中的。
但修道士顯然曾教導人:人所想出來的儀文可以補罪,賺恩,稱義。還有甚麼較此更損毀基督的榮耀,蒙蔽並否認由信而來的義呢?因此,這類通行的誓願既是不敬虔的儀文,所以是無效的。因為凡不敬虔而違背上帝命令的誓願斷沒有效力:如教條所說的,誓願也不應做罪惡的枷鎖。
保羅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以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4)所以凡要靠誓願稱義的,就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因為凡把稱義歸給自己誓願的,就是把應歸於基督的榮耀歸於自己的善功。
人也不能說,修道士沒有教導人可靠誓願與他們所遵守的儀文稱義並罪得赦免;他們甚至捏造更荒唐的謬論說,他們可把自己的善功分給別人。若要傳播這些事,以圖挑動惡感,就另可指出修道士自以為恥的許多事來。他們又曾勸人相信這些人為的儀文是基督徒的完全境界。這豈不是把稱義歸於善功?把人所想出來的一種儀文,非由上帝所吩咐的,傳述給人,教導人說,這樣的儀文可使人稱義。這在教會不是叫人跌倒的一件小事,因為這把教會所教導的由信而來的義蒙蔽了,反把敬拜天使,虛偽的窮苦,以及守童身等類之事不斷的指示給人。
再者,人若聽見只有修道士到了完全境界,上帝的命令與真正的敬拜上帝就被蒙蔽了。因為基督徒的完全在乎誠心敬畏上帝,懷大信心,確信我們因基督的緣故有一和好的上帝;照我們的職業在一切事上求告並切望上帝的幫助;在行為上殷勤行善,盡我們的本分。真正的完全,真正的敬拜上帝,就在乎這些事;不在乎守童身,討飯或穿破爛衣裳。但人因獎勵修道生活的假話,就懷著許多有害的思想。他們聽見人稱讚守童身無有止境,所以凡已經嫁娶的良心就不安。他們聽見只有討飯是完全的。所以他們持守家業,做買賣,良心就不安。他們聽見不可報仇只是福音的勸勉,就為自己私自報仇,肆無忌憚,因為他們聽見這只是勸勉,不是命令。還有的以為一切居官與任地方公職的事都不合基督徒的地位。
在書上我見有拋棄家室,擺脫政事,隱身於修道院的例證。他們稱此為脫離塵世,求上帝所喜悅的生活。他們不明白服事上帝必須遵照上帝的命令,而不必遵照人自創的命令。凡上帝所吩咐的生活就是良善完全的,這些事必須教導人明白。
早年格爾森曾指責以修道為完全生活的謬誤,並指明修道生活為完全境界的話是他那時候的新聞。
依附於誓願的,有許多邪惡的思想:如誓願可使人稱義;誓願是基督徒的完全境界;誓願遵守勸勉與命令,因此善功有餘。這一切既都虛假無益,自使誓願無效。
第廿八條 論教牧的權柄
關於主教的權柄曾大起爭辯,在這些爭辯之中,有人用不正當的方法,故意使教牧的權柄與政府的權柄紊亂不明。從這種紊亂之中生出了很大的戰爭騷攪,而教會仗著掌管天國鑰匙之權,不但新創儀文,擅定案件,用強暴革人出教以壓制人的良心,而且更用心力移授國柄,褫奪君權。對於這類荒謬的事,教會敬虔有識的人早已嘖有煩言;因這緣故我們教牧為安慰人良心之故,不得不指明教牧的權柄與政府權柄兩者的區別。我們教導人這兩種權柄都有上帝的命令,所以應當盡心尊敬,重視,看為上帝所賜世人最大的福分。
我們教會確認:按照福音,掌管天國鑰匙之權或主教權,乃是從上帝而來的命令,要去傳福音,赦免與保留罪過,及施行聖禮。因為基督差遣使徒,曾把這命令交託他們,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21-23)「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
這權柄的施行唯一用來教導及傳揚上帝的道,並對多人與個人施行聖禮。因為憑這權柄所賜給人的不是屬肉體的事,乃是永遠的事,如永遠的義,聖靈,永生等事。這些事只能藉道與聖禮的施行而得,如保羅所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教會的權柄既是賜人永遠之事的,其施行只在傳道,那麼,這
權柄不妨礙政治,正如音樂的藝術與政治不相妨礙一樣。因為政治與福音各自有其範圍。官府所保衛的不是靈魂,乃是身體及屬身體的財物不受明顯的侵害;並用刀劍與身體的刑罰約束人民,以維持國家的正義安寧。
因此教會的權柄與政府的不容紊亂。教會的權柄自有領域,就是傳福音,施行聖禮。不得強行干預政治的權柄;不得移授國柄,不得廢除官府的法令;不得避免對官府應有的服從;不得妨礙民政上任何關於法令與契約的判斷;也不得為官府訂立關於團體的法律;如基督所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又說:「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路12:14)保羅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腓3:20)「我們戰爭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林後10:4-5)
我們教牧如此分清這兩種權柄的責任,並勸勉人尊敬這兩種權柄,承認兩者都是上帝的恩賜與福分。
主教如有何政治的權柄,並不是由於主教權而來,乃是由於人的法律,經君王或皇帝賜給他,令他代管其財產。但這是另一種職責,非屬傳福音之事。
因此,論及主教權限的問題,就必須把主教與政府所有的分別清楚。再說,按照福音,或照他們所用的名義,按照神權,做主教的,就是有傳道與施行聖禮之責交在他們之手的,並無別種權柄,只能赦免,審查道理,拒絕不合福音的異端,革除明顯犯罪的惡人於教會團契之外,但這不可憑人的勢力而行,只要憑著道。教會也必須因上帝的命令順從主教,如基督所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路10:16)但他們若教導人或定甚麼不合福音的事,教會就有上帝的命令,不可聽從他們:「你們要防備假先知。」(太7:15)「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就應當被咒詛。」(加1:8)「我們凡事不能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林後13:8)又說:「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不是為敗壞人。」(林後13:10)教條也如此吩咐,見第二部第七問,論「祭司」與「牛犢」兩章。奧古斯丁也在致伯提里亞的書信(Petilian’s epistle)上說:「若教會的主教偶然有錯,或持著不合福音的意見,我們就不應贊同。」
主教若有其他審斷案件,如婚姻、什一捐等的權柄,他們所得的這種權柄也是從人的法律而來。但主教執行職務有疏忽時,君王雖不甘願,也當向人民行公義,以保全地域內之安寧。
另一件爭論的事,就是主教有沒有權柄為教會創立儀文,制定關於食物、節期、牧師的品位、等級,等類的條例。那些認主教有此權柄的是引以下的見證做根據:「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2-13)他們又引使徒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為證。(徒15:29)改安息日為主日的事,他們也引為證,而這事彷彿是不合誡命的;並且他們口中所引為證的沒有比這改安息日一事還多的。他們堅認教會的權柄必然極大,因教會竟廢棄了十誡中的一條。
但對於這問題我們教會教導人:主教沒有權柄創設違背福音的事,已如以上所說過的,教條也有同樣的教訓(Distinct. 9)。況且吩咐或規定要人遵守遺傳,藉以補罪或賺恩與義,乃是違反聖經的。因為我們若想靠遵守遺傳稱義,就是玷辱基督功勞的榮耀。但教會顯然因這種思想發生了無數的遺傳,而關乎信與因信而來之義的道理卻被掩蔽了。因為後來陸續立了新聖日,新禁食,創設了新的禮儀與敬拜聖徒的事。以為靠這類善功可以賺恩。從前關於悔改教條的數目就是如此增加起來的,我們在行善補罪條例(Satisfaction)上可看出此種痕跡。
創立遺傳的人又違背上帝的命令,以為罪在乎某種食物,某種節期,以及與此相類的事,並用律法的奴役壓制教會,以為基督徒若得稱為義,必須有利未式的禮儀;又說上帝已把定這種禮儀的事交託了使徒與主教。因為這是他們有些著作上所明說的,教皇也似乎多少為摩西律法的成例所誤引。因這緣故就有這些壓制人的事:就是在聖日作勞力的事,雖不叫人跌倒,也判為死罪;不遵教條所規定的時間,也是死罪;某種食物污穢人的良心;禁食是消除上帝忿怒的功德;凡被保留的罪,非憑保留者的權柄,不能得赦免;但對於這一條,教條上所說的單是保留教會的處罰,而不是指保留人的罪。
主教從何處得了權柄把這些遺傳強行加於教會,使人的良心陷入網羅呢?彼得禁止「把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徒15:10)保羅說,這權柄賜給他原是為造就人,不是為敗壞人。(林後13:10)這樣,他們為甚麼用這些遺傳增加罪惡呢?
但有種種顯著的見證,禁止設立這種行善賺恩或以為得救所必需的遺傳。保羅對歌羅西人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西2:16)又說:「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矩呢。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這些規矩徒使人有智慧之名。」(西2:20-23)他也在提多書明明禁止遺傳,因為他說:「不聽猶太人荒渺的言語,和離棄真道之人的誡命。」(多1:14
基督論那些勸人遵守遺傳的人說:「任憑他們罷,他們是瞎眼領路的。」(太15:14)又拒絕這類儀文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太15:13)
主教若有權柄用無數遺傳壓制教會,使人的良心陷入網羅,聖經卻為甚麼多次禁止設立或聽從遺傳呢?為甚麼稱遺傳為魔鬼的道理呢?(提前4:1)聖靈的警戒豈是徒然的麼?
這樣設立規矩以為不可少或以為可靠此賺恩,既然違反福音,主教就不應設立或勉強人遵守這些儀文。教會必須保全基督徒的自由,必須不以律法的綑綁為稱義的要件,如加拉太書所說:「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加5:1)因為福音的首要條款必須保全,就是人蒙上帝的恩典,乃藉著信基督,不在於人的功勞,也不是因遵守遺傳,或人所想出來的儀文。
我們對於主日與教會條例、禮儀要如何說呢?我們教會回答說,主教或牧師可以設立規矩,使教會的事得以順序而行;但不是藉著遵守這些規矩賺恩補罪,或強制人的良心認這些規矩為不可少的禮儀,以為若不遵守,縱不叫人跌倒,也是犯罪。所以保羅定了聚會時女人要蒙頭,(林前11:5)教會講解經的人應按次序講給人聽。(林前14:27、30)教會應為仁愛與和平的緣故遵守這些規矩,彼此不叫人跌倒,凡事順序而行,免得教會紊亂。(林前14:40,腓2:14)但不可壓制人的良心,以為這些規矩是得救所不可少的,且以為若不遵守,雖不叫人跌倒,也是犯罪。比方有女人出外時沒有蒙頭,若沒有人因這事跌倒,就必沒有人說她是犯罪的。遵守主日、復活節、五旬節等類的節期與儀文,也是一樣。因為凡認改變安息日為主日是出乎教會的權柄,因此就必須遵守,這就大大錯了。聖經廢除了安息日,因為聖經教導人凡摩西的禮儀在福音顯明之後都能省去。但因必須規定一天,叫人曉得在那一天聚會,教會似乎因這緣故定了主日:然而也未嘗不是為了以下的緣故:就是使人得一信徒自由的榜樣,使人顯得遵守安息日或其他節目都不是必要的。關於改變律法、改變安息日與新律法的禮儀,有些怪誕的爭辯,這些爭辯都是因某種意見而來:就是說,教會應有一種利未式的禮儀,而定這些得救所不可少的新禮儀的事,基督已經交托了眾使徒。因信稱義的道理在教會尚未傳得明白之時,這些錯誤就混入教會來了。有人爭辯說,遵守主日雖不是出乎上帝的權柄,但近乎是出乎上帝的權柄;關於節期聖日,他們又規定在這些日子所應作或不應作的工夫,這類的辦論無非是陷害人良心的網羅。因為他們雖求遺傳的減輕,但遺傳的必要性依然存在時,遺傳的正用就無以顯明出來;人不知道因信而來的義與基督徒的自由,這種以遺傳為必要的意見也就勢必存在。
使徒吩咐了禁血,(徒15:20)如今還有誰遵守呢?不遵守禁血的人並不算犯罪,因使徒不願意用這種軛轄制人的良心;他們暫時禁止,原是免得有人跌倒,但福音的本意並未因使徒的暫時規定而被廢止。
無論甚麼教條少有完全遵守了的,許多漸漸的作廢了,就是在擁護遺傳最力的人當中也是如此。我們當明白,遵守這類的禮儀不是必要的,遺傳若漸漸的廢除不用,良心就不以此不安──若不如此,人的良心必得不到真正的幫助。
眾主教若不催促人遵守這類不能憑良心而行的遺傳,他也可以容易保全人對於他們應有的順從。如今他們卻吩咐守童身;除非起誓不傳福音純正的道理,不許人受聖職。本教會不要求主教們為合平與和一,而失去其尊嚴(主教雖有義務在需要時如此行);只求眾主教解除這些不合理的重擔,就是昔日不存在且不合基督教大公教會規條的制度。當時引進這些制度或有某種原因,但不適用於以後的時代了,也有的顯然是由於荒謬的見解而接受的。所以現在若減輕這些重擔,就是主教們的一件仁慈之事,因為照教條所表明的,歷來就有許多屬人的遺傳已經改變了。但這類縱不遵守也不犯罪的遺傳若得不到解除,我們就必須照使徒的規章而行,順從上帝過於順從人。(徒5:29
彼得禁止主教以首領自居,轄制教會。(彼前5:3)我們無意削減主教的權柄,只是請求一件:他們要容忍傳純正的福音,廢止非犯罪不能遵守的屬人規則。但他們若全然不肯更改,就須留意如何向上帝答覆他們因固執而釀成分裂的緣由。
以上大概是紛爭的要端。因為我們雖可以多提出一些弊端,但為免篇幅過長,就只提出這主要的幾條,以概其餘。關於贖罪票、朝聖、革除教籍等弊端都是人所大大抱怨的。各教區已為賣贖罪票的人擾亂得百般不安。為教區的權限,認罪、喪葬、特種聚會,以及數述不盡的事,牧師與修道士互相爭論無有窮盡,這類的事,我們都沒有提出,因為要使那已經簡略呈明的各要款容易了解。我們所陳述,所提出的也不是要加罪於人。凡所提的只是必須呈明的,使人明白在道理上禮儀上所接受的沒有不合聖經與基督教大公教會的地方,因為我們時時小心謹慎,不使新奇不敬虔的道理混入我們教會。
謹遵陛下諭旨,將以上所繕諸條款呈上,其中包含我們的信條,及本教會所傳道理的綱要。此信條如須補充,蒙上帝允准,我們願再本聖經詳細陳述。謹呈。
階下忠心臣僕:
撒克遜公爵,選舉官,約翰布蘭登堡候爵,
喬治呂涅堡公爵,厄尼斯特黑森伯爵,
腓力撒克遜公爵,約翰費勒得力呂涅堡公爵,
法蘭克安哈特親王,俄夫岡呂仁堡議會及市長
瑞特林根議會及市長

2019年10月20日 星期日

解決基督徒對自己是否得救的疑惑


也許你還是不確定,有時你認為自己是真基督徒,而有時罪勝過你,你便懷疑自己是否已經重生。
我們基督徒犯罪是可悲的,有時這也會使我們懷疑自己是否是基督徒。然而,我們從聖經上發現,當罪勝過眾信徒時,他們仍相信自己是神的兒女。在羅馬書7:24 -25我們看到,保羅因著耶穌基督感謝神,同時盡管那在肉體上犯罪的律偶爾還勝過他,使他感到悲哀。在詩篇65:3我們讀到,"罪孽勝了我﹔至于我們的過 犯,你都要赦免"。罪勝了那詩人–但是他仍相信,神能夠潔淨和赦免他。因此罪有時勝過你,但你不必懷疑自己是基督徒。不過,為了正確地理解和應用這真 理,我們必須分清始于人軟弱的罪和故意而犯的罪。在后者的情形下,他知道自己是否是真基督徒。如果他確實是基督徒,他將很難體驗到自己已經得救的安慰,一 直到他在某種程度上遠離這種罪,并且嚴肅和真誠地懊悔,決定不再繼續去犯。大衛因數點以色列民得罪神之后,他的良心感到不安,但他馬上悔改了這罪。他對主 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仆人的罪孽"(撒母耳記下24:10)。注意,大衛在此稱自己為神的仆人,這表明他雖然故意犯罪,行事愚昧, 但因他轉離了那罪,他便重新知道自己是一個真信徒。
那么,對前者來說,即就始于人軟弱、突發的罪而言,我們當如何解釋呢?在羅馬 書第七章保羅承認,他自己也在與這種罪掙扎,但他同時還清楚自己是基督徒﹔從以下几點可以看出,他是怎樣知道自己是基督徒的,你可以此省察自己,看看你的 情形如何:保羅知道自己經常犯罪,也不能守全神的律法﹔但他沒有責怪神的律法,抱怨律法太嚴﹔他曉得律法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羅馬書7:12)。相反, 他責怪自己。保羅誠實地說,雖然他有時犯罪,但他的目標總是要行善,遵守神所有的律法,離棄一切惡。他在羅馬書7:19說,"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 所不愿意的惡,我倒去作。"保羅把罪看作一個重擔,他因自己取死的身體而更痛苦,渴望脫離那取死的身體(羅馬書7:24)。保羅說,他身雖處罪的權勢之 下,但在他心靈的深處仍有與罪爭戰的動力,并且當爭戰以勝過罪而告終時,他充滿喜樂(羅馬書7:22-25)。
因此我要問你,你能不能誠懇地說,這四方面也是你在實際的生活中所體驗到的嗎?你若能肯定地回答,你就不要懷疑自己是基督徒。不過我告誡你:你當逃避罪, 與罪爭戰,因為你越這樣做,你將越確定自己是新造的。有助于你這樣做的一個方式是,要憑著信心多多接近耶穌基督。保羅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 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2:20)。
也許你為罪的原因懷疑自己不是基督徒。你聽信人家說,他們常與神有特殊的交通,常常享受聖靈的特殊感動,但你為自己缺乏這些體驗而氣餒,因此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重生。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明白,聖靈在新造之人的身上最重要和優越的事工是什么?
a、在人重生之後,聖靈在他身上最主要的事工就是使他成聖(彼得前書1:2)。問題是,你渴望成為聖潔嗎?一個人是真基督徒的証據在于,聖靈有沒有在他身上開展成聖的事工。
b、相交是神與基督徒之間的雙向溝通。這也包括基督徒體驗到:他和他的一切都屬于神,神和神的一切也都屬于他。在敬拜神的時候,這種感受有時會特別強。每一個基督徒與神相交的體驗在程度上不一樣,但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會享有這種相交。
c、 在生活的各方面,你能覺察到你活在神的視線中嗎?這事實影響到你如何行事嗎?你能否以詩人的話說:"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嗎?(詩篇16:8)無論你 做什么,你常常意識到神的同在,就象祂站在你的旁邊嗎?當然,一些基督徒有非常特別的感受,好像他們確實地感覺到神的同在。以諾就是如此:"以諾與神同 行"(創世記5:24)。但無論如何,我們至少可以說,每一個基督徒都在某種程度上享有神同在的感受。
d、你是否確知,藉著基督你能夠白白地來到神的面前嗎?你是否意識到,因有耶穌在作中保,所以去神那里暢通無阻?你是否知道,耶穌基督已為你清除了到神那裡的道路?所有的基督徒都享有這些特權。
e、你是否體驗過在禱告中與神自由而談,并坦然無懼地求告祂的特殊感受呢?這種感受有時很強,有時則不然。然而,所有的基督徒都享有這種禱告的自由–我們自己也能多多努力,促進與神自由而談的喜樂。
f、你是否體驗過聖靈在你生命中的影響和運行呢?聖靈一般的運行是為了在基督徒的身上培養各樣美德,使基督徒不至于閑懶不結果子。每個基督徒都常常有聖靈 的這種影響。不過聖靈的這種運行有時特別是鼓勵那些飢渴乏力的靈魂,堅固他們屬靈的生命。這種特殊影響比一般的影響強,但它不象一般的影響那么常見。
g、你相信神垂聽你的禱告嗎?神很少在信徒的心中給予直接的鼓勵和安慰,祂一般 不用此方式向信徒証明祂已垂聽他們。通常的情形是,基督徒因著聖經上的應許而相信神垂聽他們的禱告。當他們憑信心通過基督向神禱告,且毫無邪惡的動機時, 他們盡可相信,神在垂聽。約翰一書5:14告訴我們,如果我們所求的符合神的旨意,祂必聽我們,賜福給我們。
h、你確信神恩待你嗎?這種確信是可以得知的。例如,"聖經論道,凡信基督的人都永不會滅亡﹔因為我信基督,因此我也永不會滅亡"。還有,約翰一書3: 18-19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以行動和誠實愛弟兄姊妹,我們的心在神的面前就可以安穩了。愛弟兄是神愛我們的一個証據。我們無需特|的經歷來確知這點。
但是,聖靈也偶爾以特別的方式向信徒表明,他們是新造的。聖靈使他們清楚地看 見,他們生命中的改變乃是神的作為,而不是他們自己所作的。不過請留意,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享有這特|的確據,也不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有另一種難以言述的 經歷:神在我們里面的感受,神的愛在我們心里的感覺,祂的榮耀充滿我們全身的感覺。這類經歷是神為了某個特別的目的而賜給某些信徒的。不要因為你缺少這 種經歷而懷疑自己的得救。
i、你知道自己與神相和嗎?每一位信基督的人總處在平安的狀態中,因為"藉著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5:1)。基督徒的心不總是平安的,他們有時會為不同的原因感到良心不安。然而所有的基督徒都處在與神相和的狀態裡,即使他有時沒有覺察到。"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羅馬書8:33)。
j、你有沒有體驗過在聖靈中的喜樂呢?"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1:8)。聖靈會激勵信徒的靈魂因神的友愛或接近而歡欣。這種喜樂伴甌著上面所提到的平安,它也証明信徒的信心是真實的。
還有一個要點需要說明。一些人在體驗了聖靈的"特殊幫助或感動"之後懷疑,它們是撒旦故設的騙局,但我要說,這些"特殊的幫助或感動"通常是基督徒在以下背 景中體驗到的:傷心痛悔(詩篇51:8),竭力盡信仰的本份(但以理書9:3,21),在遭受逼迫的時候(彼得前書4:14),或是在人料不到時發生,使 人謙卑下來(以賽亞書6:5)。如果有這些體驗的人被激勵更努力地過聖潔的生活,更多地渴慕神的友愛和相交,那就充分地証明它們不可能是撒旦的謊言,而是 神的特殊交通。
第一部分結束之前,對所有說自己沒有聖靈的特殊幫助或感動的人,我想說,如果你不缺乏証明自己已經在基督裡得救的証據,你就當感罩神。神已經賜給你耶穌基督,祂是你今生來世最大的祝福。既然你愛祂,神到適當的時候必將萬物和祂一同賜給你。你若明白聖靈的事工,就必然會看到聖靈也在你的身上作工。不過,神所賜的生命和平安并非立在你所缺乏的"特殊幫助或感動"之上,而是立在信心之上(產生聖潔的信心,而不是死的信心)。許多真基督徒很可能在今生經歷不到這些 “特殊幫助和感動"。

2019年10月19日 星期六

曲解啟示

一、前言 – 因罪的緣故,人曲解了啟示: 

       神把自己啟示出來, 神把自己告訴我們,祂是怎樣一個 神,我們才能認識祂。可是為什麼今天我們都不認識祂呢?又為什麼不信主的人,都不能生下來就認識祂呢?…因為我們有罪,這個罪就讓我們曲解了啟示。

在羅馬書第一章廿八節說:『人是故意不認識 神』,這『故意』就是經過深思熟慮以後,決定拒絕認識上帝。在詩篇第八篇、第十九篇,還有一O四篇,還有很多聖經裡都有講到,這個宇宙萬物充滿了上帝的奇妙,遍地滿了你的豐富,我們觀看就應該知道,這個上帝是慈愛的、是善良的;我們觀看就應該知道,有一個慈愛善良的上帝,照著這個世界來養我們;我們觀看就應該知道…,但是因為我們有罪,我們就故意的不認識祂,故意把祂曲解了。

二、 曲解啟示:
 
(一)、一般啟示:
在使徒行傳第十四章那裡,保羅在講道的時候告訴我們,他跟外邦人、跟不信主的人來講道,說上帝把祂自己啟示出來,祂要我們歸向祂、要我們離棄虛妄、(虛妄就是拜假神、拜偶像、拜人手所造的)要去歸向那個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 神。 神創造萬物,這是祂的啟示;祂創造了這些東西,就是祂存在的證據,顯出祂的證據,祂不僅創造,而且祂在管理,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
我們曾經講過這個啟示 -  神在大自然界的啟示,和在我們內心的啟示,叫一般啟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像我們這電視的發,和電視機的收,都是一般啟示;我們的心靈能夠收,上帝把祂的作為發出來,然後叫我們看到,這叫一般啟示。
(二)、一般啟示的目的
1、滿心喜樂:
一般啟示的目的呢?就是叫我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 親愛的朋友,上帝創造、管理這個世界,是要我們吃、喝、玩、樂、工作,非常的快樂,要我們喜樂的;不只是要我們喜樂,各位,我們吃、喝、玩、樂,我們歡歡 喜喜的吃、喝、玩、樂,以後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我們生活快樂了。假如說,你到這個餐館吃的非常好,你下次就想繼續去這個餐館;假如他做得實在是非常非常 的好,恐怕你也會想要問一問,為什麼他做的這麼好?你想要去繼續的尋求他,你想要問一下這個大師傅,食譜是怎麼做的?他如果願意告訴你。這就是說,我們 享受了一個東西,結果必定是更想享受;如果那個好,是更想享受的結果。也許你也要想到,這個好處到底是怎麼來的?他怎麼可以燒這麼好?我每次燒東坡肉,都 沒他燒的這麼好。我在說可能那個大師傅,不願意啟示出來,把他的秘方啟示給你,但是,上帝是樂意把祂的豐富,啟示給我們,一切所謂的秘方啟示給我們?就是 認識祂。
使徒行傳十四章講說:「上帝把這些啟示出來,創造了萬物,為了要我們滿心喜樂」。在使徒行傳十七章廿五節到廿七節,保羅在那個充滿了聰明、智慧的雅典,講道的時候,跟這些大學教授、知識份子,其實也就是您現在這樣的人,他講道說:上帝把祂自己啟示出來,上帝的作為就是把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然後,祂從一本,從亞當、夏娃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而且豫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 的疆界。這裡都把我們所要講的,更廣泛的講出來,上帝不僅是創造了,上帝也管理安排我們人生的一切事,創造、管理都是祂的啟示,住在不同的地方,記得我們剛剛講的,叫我們吃、喝、快樂、飲食飽足、讓我們快樂。
  2.尋求 神
快樂不只是停在快樂,上帝的創造還有一個目的,上帝啟示還有一個目的,就是叫我們尋求 神,叫我們去尋求上帝,尋求這位奇妙的上帝。這裡我需要舉一個例子:假如說,我們今天到北部海岸去玩,那個地方風景非常的美麗,您看到驚滔駭浪,海浪打入海岸很美麗,您在那裡,您看到這麼美麗的海灘,您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我們剛剛說的- 『叫 人喜樂』,我們就會在那裡玩,甚至以後每次郊遊,你就常常喜歡去那裡去玩。上帝創造了一個美麗的海岸,上帝管理這個美麗的海岸,啟示給我們,叫我們在那裡 玩,玩的很愉快。也許您比那個還要再深刻一點,您看到這種美麗的海岸,您就願意去寫生;您要把這個畫出來;您就作詩要把它寫下來;您可以坐在那裡很久,畫 出一幅名畫;看到那些海景,寫出一些詩歌來,最淺的就是在那玩,其次我們可以說,在那裡畫、在那裡寫。
我 們也可以說,有人就研究這個大海,我想有科學精神的就是這樣,我不是說有科學精神比有文學精神更好,對不起,我只能按著次序來講,我不能一次通通都講。他 可能研究潮汐產生的原因是什麼?這個海岸對岩石的腐蝕是什麼?為什麼會有一些東西長在這裡?海水為什麼會是鹹的?這整個奇妙的海岸,您看國際地理學,或者 是國家地理頻道,這些都會跟我們講,常常也是海邊奇妙的生物、奇妙的海水、潮汐跟石頭生態的變化,我們去研究。當我們看這美麗的世界,當我們看到海的時 候,我們去研究,這也很好。也許您是一個有生意頭腦的人,您一看到這裡,太漂亮、太美麗了,就想到說,我要在這裡投資蓋一個大旅館,每年可以賺多少錢;或 者把這地方,規劃成一個觀光的景點;或者把這地方,設立成一個國家公園,這也很好。也許也有人,他看到這個美景,完全沒有興趣、不好玩,他不喜歡山水,仁 者樂山,智者樂水,他既不仁,也不樂,所以都不喜歡;不仁、不智,所以他不樂、他不想玩,也可能有這樣的反應,看到一個海岸,他不想玩,就走開了。
3.思想 神
我最後講的一種反應,就 是你看到海水在那裡,潮汐上來、退去、上來、退去,你突然覺得,人生不一定突然,你覺得人生就是這樣來去、來去好沒有意義啊!好無聊啊!好空虛啊!也許你 就跳海自殺了。各位我不是在講笑話,日本的熱海,不就是一個非常容易自殺的聖地嗎?有人在這個潮汐來去的時候,也產生、寫了很多很悲哀的詩歌和作品,我講 的剛才這些反應,不是說你在海岸的反應而已,我是要說,我們面對上帝給我們整個宇宙的啟示,反應是什麼?我們會玩、會工作、會畫畫、會寫詩、會研究、會 做生意、會覺得無聊、會覺得要死,這一切的反應,我們可以從一個角度來講,都是對的,也都是錯的。都是對的是怎麼樣呢?譬如說,這大海, 神要在海邊玩、神要我們畫畫、神要我們研究、 神要我們在這裡非常愉快、 神要我們在這裡賺錢,這個上帝都不禁止我們,甚至都是很好的事,有人有不同的品味,不想在這裡玩,上帝也不禁止。
甚 至我們要說,當你看到海浪,這樣來來去去,你覺得人生很無奈的時候;你覺得生命沒有意義(我們不是說自殺是對的),但你發現生命沒有意義,也可以是合理 的,所以你看到海邊,你看到上帝的啟示,你有各種興奮、不興奮、普通的反應,都可以是對的,但是也可以通通都是錯的。如果我們在那裡玩、在那裡寫詩畫畫、 在那裡研究、我們蓋旅館;或者我們就路過那裡不玩了,我們產生的結果,就是忘記了上帝;我們只是在玩大海,而忘記了創造大海的上帝;我們只在那裡釣魚,忘 記創造魚的上帝;我們只在那裡畫畫寫詩,忘記了上帝給我們這樣的靈感;我們只在賺錢,忘記了上帝。各位,那樣的反應就都不恰當了,當然你想要自殺,那反應 更是不恰當了,上帝是要我們很歡喜、快樂的享受這個世界,怎麼可以自殺呢?可是當你想到,如果沒有上帝,這一切是虛空的,那這個反應還對。
  4.信靠 神
我們把我剛剛講的比喻,跟使徒行傳十四章和十七章連在一起,就是說:「上帝的啟示,是讓我們享受祂,在祂的創造中喜悅,可是不是停在這裡,要去尋求祂。」去尋求祂!這美麗的大海、這美麗的生物、這美麗的一切,這後面有一個創造主,我要來信靠你。我們已經講過這種自然的啟示,對每一個人,不管是不是基督徒,都有的自然啟示,在這個宇宙中、在我們人心中,上帝在對我們說:「我是創造者,我是愛你的創造者,你來歸向我。」這是每一個人都領受到的,可是我們每一 個人,都因為有罪,都拒絕祂,於是上帝就用聖經、就用祂的話,很清楚的、明白的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是誰創造的,你要來歸向我,我是愛你的。
當 這清楚的啟示,就是特別的啟示,也是聖經和主耶穌,來到我們中間的時候,我們仍然還是常常會拒絕祂,會故意的不認識祂,故意的把這些曲解。不要說很多的神 學家、很多的聖經學者,故意的把聖經的話曲解了,我們平信徒、很多基督徒,也會常常故意的忘記上帝,我今天要講的重點就在這?曲解了啟示。
三、勿曲解啟示 - 聖經是一切的標準
我 們在大海邊玩的時候,忘記了上帝,我們說沒有上帝,這就是忘恩負義,曲解了啟示;我們想要自殺,這就是曲解了啟示;我們把上帝的良好、美意,看做一個無 聊、沒有意義的人生,這曲解了啟示。當我們在自然啟示下,沒有認識、敬拜上帝的時候,我們在特別啟示,就是我們看聖經、我們思想耶穌,而沒有去敬拜、認識 祂的時候,我們也是在曲解啟示。
不 管您是基督徒、非基督徒,我勸您再有一個謙卑的心,不要用自己的意思,來判斷、來批評聖經,批評、判斷、論斷耶穌。我常常看無神論的東西,事實上,我就活 在一個無神論的國家裡,或起碼不是基督教的國家裡;就算是基督教的國家,包括歐、美,我也看到很多的,特別在神學院裡面、在歷世歷代,很多的所謂的神學 家、聖經學者,也會曲解聖經。
我 自己在信靠耶穌以後,在大概初中到大學這段時間,很長的時間,當我逐漸所謂開智了,我對上帝有很多的懷疑,我對聖經更是有很多的忿怒和不滿,如果我們對上 帝的認識、可靠的認識是來自聖經,那麼聖經就成為魔鬼攻擊最厲害的一本書,就是讓我們覺得祂不可靠,我是經歷很長的掙扎,不僅是大學,後來我唸神學院,都 會碰到這樣的事。
當 我在勸我的會友讀聖經的時候,我們都會發現,魔鬼在這世上會工作,讓我們覺得讀聖經是很無聊的事;讓我們覺得讀聖經,是沒有意義的事;讓我們不想讀,讀了 也看不懂,覺得非常的無聊。然後,當我們看懂的時候,我們常常會曲解祂。我要強調,我求主幫助弟兄姊妹,我們看這節目是很好,但更重要的是,你要看聖經、 也要讀上帝的話;你參加查經班很好,但是你自己要讀聖經、查上帝的話語;你看解經書很好,看屬靈書籍很好,但是你要用聖經來做一切的標準,不要來曲解啟 示。不要看到大海,想到的是海龍王、是其他的鬼神、是水鬼,而沒有想到創造水、創造蒼海的上帝;你不要看到了土地這麼奇妙,長出五穀,你想到的,不是創造 土地、創造植物的上帝,你想到的是土地公,這就叫曲解啟示。你說那是愚夫愚婦做的事,不,我們基督徒也會做,知識份子也會做。

四、當存敬畏 神的心 

我們今天以下的時間就要來談,在列王記下十三章一段真實的事情,這些事情跟我上次講到保羅的情形是一樣,他們都是敬畏上帝的人,他們都是道德很好的人,但是除非被上帝的光照住、除非有上帝的恩典,他們會曲解、他們會故意不認識上帝,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在 列王記上十三章,有一個很奇怪的事情,這奇怪的事情很多,我以前看的時候,看不太懂,很多基督徒、很多傳道人也不懂,這段是在講什麼?這是一段費解的經 文,不太清楚的一段經文,一方面指我們不太熟悉,很少看;另外一方面,當我們看的時候,不太懂,這裡在講什麼呢?這裡在講以色列和猶大分開了,這二個國家 分裂了,北國以色列的王,叫做耶羅波安。這耶羅波安王,為了要鞏固他的政治力量,不要百姓去南國耶路撒冷敬拜耶和華,以至於他們對北國的效忠就會減少了, 所以,他就在自己的國家也設立了一個神壇,不是純然敬拜耶和華的,這耶羅波安王做這個事,是出於政治的考量。
上 帝就派了一個先知,或者說叫做神人,去警告他:「你怎麼可以做這個事情,上帝會刑罰、會責備的。」這個神人去提醒耶羅波安,你要專心的、一意的、不可以曲 解的、不要從自己的意思來做、不要從自己的政治因素、自己的私利來考量,把政教混合在一起。你就是單單的信靠上帝,也讓你的百姓到南國、到耶路撒冷去敬拜 上帝,你不要為了私慾,來曲解上帝、另外設一個神壇。
各位我們基督徒,不要為了自己的利慾,來曲解上帝的話,我們牧師不要為了自己的方便,來曲解上帝的話。有人說把講台當砲台去罵人,我們是應該責備,也應該安慰,但是責備也好,安慰也好,都不要用自己的意思。
我知道在今天很多的學者,很強調主觀的重要,但是我覺得,我們這個『老我』是需要被對付的。議題是很重要、主體是很重要的,但是小心這議題,要常常的與主同釘十字架、要願意捨己、要願意順服上帝,我們的議題,才可以有客觀的價值、才能有真正的客觀;現在的人不喜歡講客觀,我覺得我們很需要講客觀,上帝的話是很豐富的,不要只照自己所謂的傳統、所謂的私意解經、自己的習慣、自己的喜好來解 釋聖經,以至於上帝非常清楚的啟示,我們把祂曲解了。
這 個神僕就是神人,去警告耶羅波安王,「你曲解了上帝的啟示,你把上帝跟其他的神明放在一起,為了要保障你的政治力量,這是不可以的。」神人去,就是要他忠 於上帝的話,注意啊!我們今天要講的重點,就是你忠於上帝的話,不要曲解。他講完這個話以後,本來國王很生氣,但是國王在一個神蹟之下順服了,國王就說: 「你留在這裡吃飯吧!」在列王記上十三章第八節,神人就對王說:『你就是把你的宮一半給我,我也不同你進去,也不在這地方 吃飯喝水』注意第九節:『因為有耶和華的話囑咐我,說,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這個地方不能吃飯喝水,你講完上帝的話,立刻就離開,這個神人就離開了。注意!國王叫他留在這裡吃,他都沒有聽,他要忠於上帝的啟示,上帝的啟示就是上帝的話,上帝說:「你不要在這裡吃飯喝水」。
親愛的朋友,你注意,我們並不是說,基督徒不可以在那個地方吃飯喝水,我們可以的。但是當上帝的話說”不要”的時候,你就不要;當上帝的話說”要”的時候,你要。我們一切以上帝的啟示為規依,一切以上帝的話為規依,而不要以你心裡的意念、以自私的意念,不管看起來多麼好,也不要以別人的意念,不管看起來多麼好
現在是強調民主,以選民為規依,我覺得很有意思,台灣幾個大黨都有名字,國民黨、親民黨、民進黨都有名字,表示他們很看重人民,中共更是人民,我想看重人民不是壞事,不過親愛的弟兄姊妹和朋友,基督徒也不是民主的,我們是 神主的, 神作我們的主、群眾、老百姓、人民的意見不能代表一切,甚至什麼都不代表,我們是聽靠上帝的、完全聽上帝的話,上帝的啟示讓我們做一切的事
這 個神人,他來到耶羅波安這裡,順服上帝的話,國王叫他留下來,他都不留下來。後來發生一件事,有一個老先知,知道這樣的事情,知道這個神人到這個地方來講 話,然後就走了,於是他就吩咐他的兒子說:「準備一個驢,我要去找他」在列王記上十三章十四節那裡,他看見神人坐在橡樹底下,他說:『你是從猶大來的神人不是。他說,是。』他 說:「你跟我一起回家吃飯喝水」那個神人說:「不行啊!上帝說我來到這裡,千里迢迢,沒 有千里迢迢,但是也有百里迢迢,走那麼遠的路,那是沙漠地,那麼大的太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警告,說上帝的話,說完就要走,不能在這裡吃飯喝水。」那個 老先知說:「我跟你一樣,我也是上帝的僕人,你知道嗎?上帝跟我說,你把他帶回家,讓他吃飯喝水。」換句話說,這個老先知說:「現在上帝有最新的指示,你 以前聽的是錯的,以前叫你不要吃、不要喝;但是現在有最新的指示」這個神人一聽,可以吃喝了,就跟他一起去吃喝了,回到他家,正在吃喝的時候,這老先知又 站起來,各位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舉動,站起來說:「上帝說,你不聽上帝的話,不遵守上帝 的命令;上帝說你不可以在這裡吃喝,你在這裡吃喝,因此你會死。」各位,這種請人吃飯實在是很麻煩的事情,我不知道後來是怎麼個吃法,總之,大概講完了, 神人也不想吃了,就走了。
這 老先知就為他預備了一隻驢說:「你回去吧!」他就回去了,騎著驢走在路上,卻出現了一隻獅子,列王記有二隻怪獅子,這獅子就把他從驢子上拖下來,就咬死 了,很奇怪,這獅子把他咬死了,也不吃他、也不抓那個驢子,就在那裡不走,人家看了就希奇,一隻獅子把一個獵物咬死了,也不吃牠;驢子也沒有嚇走,三個東 西在那;人的屍體、一隻獅子,還有一個驢子在那不動。然後那個老先知,聽到這樣事就過去了,他說:「這是一個神蹟,獅子是上帝派來的,根本不是要做別的, 就是要讓這個神人,因為違反上帝的話讓他死。」然後這個老先知,就把這個神人帶回家,然後為他哭、埋葬,然後跟兒子說:「我死了以後,要跟他埋在一起」這 很奇怪,這個老先知到底是什麼意思?不僅是讓我們不明白是什麼意思,而且存心很壞嘛!為什麼要騙他,然後又為他哭,這個老先知他的目的,他騙這個神人的目 的,是什麼道理?是壞意?還是好意?我在這裡不解釋。但是這整個的事情,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意思,要我們每一個人都學習。

◎結語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我都需要學習,就是不要擅改上帝的話,不要曲解上帝的話。 這個神人他非常知道『上帝的話不能改變』,以至於連國王叫他留下來,他都不留下來;這個讓他以後違反上帝的話,是更有罪惡,不是更值得同情,他知道不能 改。親愛的弟兄姊妹和朋友,我們常常改上帝的話,因為有利於我們,他後來為什麼改了呢?因為他實在是走的太累了,他很想聽到可以吃飯、可以喝水的消息,那 個老先知就讓他在這裡面上當了。魔鬼也常常讓我們體貼自己的肉體,用自己 的情慾、自己的喜好,來改上帝的話,千萬不要改,改了對自己、對所有人都是禍患,讓我們堅持相信上帝的話,不要照自己的意思去曲解

2019年10月1日 星期二

贖罪 (Atonement)


        英文這個詞的意思是「使成為一致」,指的是將彼此疏遠的人合而為一。RSV譯作「復和」是更好的翻譯。在神學上,這個詞是用來指基督的工作,為要處理人的罪所帶來的問題,並引領罪人與上帝建立良好的關係。

1. 贖罪的需要:

人所以需要「贖罪」,基於三個理由罪的普世性、罪的嚴重性和人沒有能力對付罪的事實。很多經文均提到「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王上846、詩143、傳720)。耶穌說「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罪的嚴重性,罪使我們與上帝隔絕(592、箴1529)。耶穌論到一種罪,說褻瀆聖靈的將永不得赦免(329)。在得救之前,人「與上帝隔絕,因著惡毫,心裡與他為敵」(西121)至於那些不肯悔改的罪人,「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1027)

        沒有能力處理自己的光景。人不能隱藏自己的罪,也不能洗淨自己的罪。從來沒有人藉著遵守律法可以站在上帝的面前稱義(320、加216)。如果他一定要靠自己,他永遠不會得救。上帝的兒子既然要來到世界拯救人類,人就一定是罪人,而且處於危急的境況當中。

2. 舊約的贖罪
   
        因著人的罪,上帝與人隔離,情況是絕望的,而人並沒有能力回到上帝的面前。然而上帝提供了一個方法。在舊約,人通常是透過獻祭來贖罪的,可是,我們不要忘記上帝後,「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1711)

        人的罪得贖,並不是基於所獻上的祭物有任何內在的價值,而是因為獻祭是上帝所指定的贖罪方法。所獻的祭物,可以反映出一些贖罪的真理。祭牲一定要無瑕疵,顯示出上帝要求的是完全的、完美的。祭牲要用錢去買,因為贖罪不是廉價的,罪的嚴重性不容輕視。祭物必須死去也是重要的的條件。不是透過一般的宗教儀式去成就,都一致指向死,為贖罪的方法。在舊約罪的刑罰就是死,是一致公認的。可是,上帝是滿有恩典的,祂准許人以祭物的性命來代替罪人的死。死和罪的關係十分清楚,以致希伯來書的作者可以作出這樣的總括,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922)

3. 新約的贖罪
   
       新約的主張是,舊約的獻祭最終來說並不能夠除去罪惡,唯有藉著基督的死,人才可以得救,「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915)才可以得救贖。耶穌的十字架絕對是新約的中心,事實上也是整本聖經的中心點。在十架以前發生的事皆指向它,在十架以後的事,則回望著它。基督十架的重要地位,新約裡有大量關於這方面的教訓,實在並不希奇。新約的作者,從不同角度來寫十架,也各有不同的重點,讓我們認識關乎贖罪的多方面的真理。他們並不是重覆的說同一套固定的濫調。每一個作者都按自己所認識的來寫。與其他作者比較之下,有些作者看得更多,更深入。但是他們對真理的解釋沒有兩樣。

a.       十架彰顯上帝對人的愛

新約所有作者均同意贖罪的源自上帝的愛。贖罪不是一位滿有愛心的上帝得兒子,從一位嚴厲及不甘心全然公正卻全然僵硬的天父所榨取出來的作為。贖罪彰顯聖子的愛,同時也彰顯聖父的愛。保羅為這方面的真理作出了一個標準的解釋:「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58)。「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316)。符類福音書強調人子、「一定」要受苦(831),基督的死並非一次意外,它是上帝所定意必須要發生的事。同樣的,我們也看見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求上帝的旨意得以成全(2642)。「因著上帝的恩」,基督為人人嘗了死味(29)。贖罪是出於上帝的愛這個思想遍佈新約聖經,這是我們討論贖罪的方式的時候,必須記住的。

b.      基督的死作為一種祭

基督的死是為罪而死,不單單是因為某些惡人起來攻擊祂;也不是祂的敵人設謀陷害祂,而祂沒有能力抵擋他們。祂「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425)。祂也是特別為我們的罪而死。祂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2628)祂「洗淨了人的罪」(13)。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224)。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22)。除非我們認定了十架上的救主是為全人類的罪而死,我們永遠不能夠明白基督十架的真正意義。基督的死應驗了舊約的獻祭所預表的一切。新約的作者喜歡將基督的死視為一種獻祭。耶穌設立聖餐的時候所用的措辭許多都與獻祭有關,指向十架上要成就的犧牲。保羅論到基督的犧牲時,是指某個特別的獻祭,如「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57)在約翰福音,施洗約翰宣佈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獻祭是一世紀普遍流行的宗教禮儀。不管是那一個地方的人,或是甚麼背景的人,他們都夠察覺與獻祭有關的言語。新約用與獻祭帶出基督為人類所成就的作為,靠著祂的死,基督完全的實現了獻祭所指向的一切,而且有更豐富的含意。

c.       基督的死是代表性的死

基督的死是代別人受死。今日大多數的都接納基督的死是具代表性的看法。也就是說,祂是特別代替我們死,而不是,基督死了,然後不知怎麼的,人就分享到祂的死所帶來的好處。「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林後514)基督被稱為我們「在父那裡的中保」(約壹21)就是「代表」的意思。希伯來書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這個思想在整卷書中不斷重覆的出現。無論大祭司還是有些甚麼特點或職責,他代表別人這點是肯定的。

d.      新約所教導的「替代」的觀念

整本新約聖經都教導這個真理。「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1045)。這經文的細節「贖回」具有「替代」的涵義。(人應該死,但基督替我們受死,以致人不必再嚐死味),都指向替代的觀念。保羅告訴我們「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313)。祂為我們受了咒詛乃是「替代」我們的另一種說法。「代贖」並不只是寬容人所犯的罪(325)。十字架表明上帝的公義,同時也表明上帝稱信徒為義。就是基督背負了人類罪孽的刑罰。基督擔當我們的罪的意思就是,祂代替我們受刑罰。「基督捨棄了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26)具在「替代與贖回」的意思。(Grimm-Thayer)解釋:「用以換取另一個人的,作為贖他的代價」。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1150)。約翰指出這話是預言基督代替眾人而死。

        贖罪還有許多積極的方面。如:救贖、復和、稱義、立嗣和挽回。保羅認為,基督的代贖之死,為祂的百姓成就了很大的事。希伯來書「基督是我們偉大的大祭司」其意:基督所獻的,是獨一無二和最終的祭,猶太人在祭壇上的獻祭,卻是短暫的。唯有基督的死,能夠產生永恒的作用。這新的體系永遠不會更改,因為基督已經完全解決了人的罪的問題。代贖罪反映的,不只是消極的一面。基督犧牲自己是為要除去罪孽,可是,基督的死,為我們開了一條出路,賜給我們新的生命。我們不應把這新生命贖罪所帶來的結果視作等閒。其他一切所作的,最終也是要達到新生命這個目標。(贖罪祭、饒恕、挽回祭、和好、復和、救贖主、獻祭)


基督代贖


    探討有關基督的代贖工作的正確意義只有一個資料來源,這就是聖經。辨明我們的釋經和教義公式只有一準則(norm),這準則也是聖經。不效忠這獨一準則的試探常威脅我們。試探的狡猾與看似合理莫過於以人類經驗去解釋代贖,並以經驗為準則。試探常以掩飾的姿態出現。企圖將主的受苦和至死的順服解至更近乎人的經驗及成就亦是同一傾向。我們貶低了基督代贖工作的意義,又剝奪了其獨特別出的榮耀。這是徹頭徹尾的邪惡。榮耀的主、道成肉身的上帝的兒子單獨擔當成就的工作,究竟是什麼人的經驗可能產生的呢?

    基督滿足了公義的要求:「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十三6

    祂成為罪、又成為咒詛。祂擔當了我們的罪、擔當了未赦之罪的一切咒詛,並止息了咒詛。客西馬尼和各各他所反映的就是如此的豐功壯舉。人若將它解釋為近乎人的經驗,就顯露心思與基督教的根本道理格格不入。榮耀的主、道成肉身的神子、神人合一飲永在的父所賜祂那苦痛難以形容的杯。這是上帝在人的性情中被上帝離棄。發自受咒詛十字架上的呼求相等於棄絕,就是罪的工價。棄絕的忍受是替代的,祂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沒有別的東西可與之比擬。祂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而在云云眾生中無人分擔祂的痛苦。

    父並沒有愛惜祂自己的兒子,也完全沒有吝不達成正直之公義所命定的要求。子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

    這正是聖子順從的暗湧。但為何如此?是為了使不屈不撓的愛,可以藉救贖全然實現其計劃的宗旨,這救贖是用代價和能力達成的。各各他的精神是永恆的愛,而各各他的基礎是永恆的公義。這些均表彰同樣的愛。這愛以永恆的保障護繞著上帝的子民。

    「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刀劍麼?」(羅八35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羅八38, 39

    這就是一個完全的代贖所獲的保障,這保障是因代贖的完全性而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