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保羅回答自己提出的問題說,“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6:1-5)。
使徒繼續說把舊人釘死在十字架上,埋葬,然後以新的生命復活。“我們不要忘記舊的自我已經與他一同死在十字架上,因此罪在我們身上的統治已經被打碎——因為死人已經脫離了罪的權勢”(羅6:7)。
以色列一直通過遵行律法來定義自己的身份。他們以為通過守律法,與律法和摩西聯合,可以帶來幸福、盼望、救恩。然而,只有基督,在其位格、本質和行為裡,擁有上帝對人類要求的義。因此,只有通過與基督聯合,信徒才能成為屬上帝的子民。“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14節)。
這個新身份不是我們通過生命改變或努力進入來獲得的。這身份完全是上帝白白賜給我們,是從我們自身以外而來的。就像薩爾瓦多永遠無法回到原來的身份,他必須效忠那給他新身份的,同樣,“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19節)。在此之前,義在我們身上沒有權柄,我們也不樂意回應義對我們的要求,但是現在,因為我們與基督聯合,我們心裡便生發出新的性情和順服的意願。
基督來不是要改進提升我們的舊人,不是要為了給我們一個更美好的人生;基督來是要殺死我們,好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的生命。他不是舊人的朋友,他不是來服侍那個舊人的。他是舊人的死敵,要殺死他並用新人替換他。我們需要明白新生並不同於稱義。當代衛斯理派神學家約翰·勞森(John Lawson)混淆稱義與新生,恰恰就是中世紀經院主義的說法:“被更新的生命的第一步是稱義,是頭腦與內心,意志與行動上的轉變。”此外,“在基督裡信心生活的第一步還可以被稱為重生。法律用語‘稱義’就是這一步”(Intro. to Christian Doctrine: Zondervan, pp..226-7)。
我們不是因為生命轉變才被稱義。其實轉變或新生是上帝賜給那些靈性死亡、無法選擇基督之人的禮物。在新生裡,上帝把必要的信心賜下,好使我們可以正面回應恩典,我們不是因為轉變被上帝接納,而是唯獨藉著信心被上帝接納。
什麼是“與基督聯合”?
若這條教義正如慕理(John Murray)所說是“整個救恩教義的核心真理”的話,那麼它到底在說什麼,為什麼如此重要?
首先,與基督的聯合向人描繪了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提到的事實。就像丈夫與妻子通過婚姻聯合、父母與孩子通過生育聯合一樣,我們借著聖靈的洗禮與基督聯合。那些熟知歷史上改革宗和路德宗教導的人,清楚知道基督在歷史中所完成的客觀性的工作。比如揀選、道成肉身、代贖、基督主動與被動的順服、稱義、立嗣以及成聖的客觀方面(我們已經被宣告在基督裡成為聖潔)等等。這些重點提醒信徒,他們的義不在自己裡面,乃是在他們之外。
然而,與基督的聯合裡,聖經也同樣重視主觀的方面,這也要求我們同樣重視這一點。加爾文說:“我們必須明白,只要我們仍與基督無關、與祂隔絕,那麼基督為了人類的救恩所遭受、所行的一切,對我們就沒有任何益處。……直到我們與基督成為一體,否則祂所擁有的一切與我們無關。”(《基督教要義》III.i.1)
我們一切的義、所有的聖潔、全部的救恩,還有每一份的祝福都是在我們之外獲得的——在基督的位格和他的工作中,盡管信徒也有屬於自己的義。這是聖經的宣告,改教家們也遵循聖經如此承認。正像加爾文指出的,這“外來的義”若是永遠都只在我們之外,那它對我們而言就沒有任何意義。
我們的義、我們的聖潔也都不是我們的,但基督卻屬於我們。鬼魔也知道基督是義者,可它們卻不會也不能相信,基督是它們的義。
所以,因著這真理,信徒也好、不信的人也罷,我們都要勸他們脫離自我經驗和行動,到基督那裡去。但這些只是福音信息的一半。另一半是,這位在歷史中,在我們之外完成救恩的基督,如今要藉著祂聖靈住在我們心中。“上帝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1:27)。雖然得救的確據紮根在基督為我們完成的客觀工作上,但也不要忘記了一項真理:“上帝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4:13)。
約翰在福音書中用這樣的語言描述聯合的:耶穌被稱為葡萄樹,信徒是樹上的枝子(約15)。樹給予枝子生命滋養,枝子一旦離開樹就無法存活,而人若不與那真葡萄樹聯結,也是陷在了靈性的死亡中。在另一處的經文裡,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6)。就像洗禮印證我們被接到那葡萄樹上(聯合的起點),聖餐印證我們永遠從這葡萄樹獲取滋養。
保羅將聯合的教義作為他整個神學系統的組織原則,羅馬書第五章中的第一亞當和第二亞當的對比也由此而來。“在亞當裡”,我們與亞當一起承受了原罪、審判和定罪,落入恐懼和與上帝隔絕的景況中;“在基督裡”,我們和基督同享其公義、聖潔和永生,在基督裡我們被稱義,在基督裡我們被上帝接納為兒女,在基督裡我們也得著了各樣的祝福。“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2:5)。“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
因此,聯合是整個救恩論的軸心,救恩論的各個部分因其和諧一致。“在基督裡”(也就是與祂聯合)這個短語,在以弗所書第一章中總共出現了9次之多。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又因愛我們,預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因著我們的罪,上帝的愛無法直接向我們彰顯,但祂卻在我們與基督的聯合中愛了我們,因基督是父唯一所愛的。“在他裡面我們得蒙救贖”;“在他裡面我們得了基業”。
聯合與重生的關系
這教義有另一種表達方式,“唯獨基督”。所有屬天的祝福都在基督裡。就連聖靈的恩賜也是透過這位中保、為了這位基督而賜下的。我們不是只是在聖靈中受洗,乃是通過聖靈的洗歸入了基督。
重生,或新生是這種聯合的起點。甚至在新生命尚未有什麼跡象的時候,上帝就已經完成了聯合和洗禮的工作。“你們死……,祂叫你們活過來”(弗2:1)。聯合帶來的第一樣恩賜是信心,這信心是我們得以在這棵真葡萄樹上生活、存留的工具。這葡萄樹養分充足,以其飽滿的汁漿孕育著纍纍的果實。雖然我們並非靠著果實才能夠連在樹上,也不是靠著果實才能夠繼續與樹相連(哪有樹枝要靠果子才存在的呢?),但那些真屬基督者,卻必然會結出果子來。通過與基督的聯合,我們不僅得了歸算的義(稱義),也獲得了賜予的義(成聖)。
我們之所以信基督是因為上帝先把我們與祂兒子聯合起來。這樣,這一教義就能成為我們處理許多當代爭議時的關鍵所在。
- 兩極分化
以人為中心的宗教通常會發明兩條獲取生命的路:一條路是為那些有特別聖靈恩賜的人,而另一條是為那些只需要進天堂,卻不想要“豐盛生命”的人。羅馬天主教就是這麼干的,無論在中世紀還是在現代,他們把人分成兩類,神父(司鐸)之類的“神職人員”和其他“平信徒”。此外,還有大罪小罪之別,犯小罪的人是破壞了與上帝的相交,而犯大罪的人則被除名,必須從零開始。
福音派也已經走向了這條人本的道路,在某種程度上,跟從所謂“更高生命運動”對於歸信和基督徒生活所鼓吹的教導。這種教導說,有一些“超級聖徒”能夠“被聖靈充滿”(這些人通常是全時間服侍的人),而其他普通的(或者說“屬肉體的”)基督徒雖然也能上天堂,卻沒有任何聖靈的恩賜。
學園傳道會創始人白立德(Bill Bright)宣稱:“當我們完全降服時,聖靈就會以大能充滿我們”,“上帝絕不會強迫人類順從,否則祂就違背了自己的屬靈定律”。而可悲的是,“雖然人的意志在他重生的時候會暫時向上帝投降”,但是“在那之後,人的心卻總是失掉它起初的愛”,所以我們不得不另外尋找出路。就像中世紀的信徒常常被要求完成各樣禮儀,來補足那因為一點小罪就會破裂的恩典器皿,白立德教導說,“如果一個基督徒沒有被聖靈充滿,他就是違背了上帝的命令,陷入了敵對上帝的罪惡中”。他要求“屬肉體的”基督徒們首先要“默想”,然後“每天抽出固定的時間禱告,尋求上帝的帶領”;他們還必須一項一項地認所有的罪,理由是“沒有認出來的罪讓太多的基督徒遠離了聖靈的充滿” (Handbook for Christian Maturity, CCCI, pp.133-145)。
白立德極其贊成查爾斯·芬尼的說法:“罪人要為不悔改感到羞恥,而基督徒要為沒有聖靈充滿感到羞恥。甚至因為他們有更多的亮光,這羞恥就顯為更大”。白立德同時也引用了諾曼·哈裡森(Norman B. Harrison)的話:“聖靈充滿的生命……就是唯一能夠討上帝喜悅的生命”。宗教改革繼承者回應這些中世紀繼承者:唯一能夠討上帝喜悅生命,是基督的生命。而正是因為他的生命被上帝接納,我們又在他裡面、被他蔭蔽,我們才蒙了上帝的喜悅,聖靈才充滿著我們。因為,每個信徒都已經同得基督所有的一切。
什麼樣的父親會偏向幾個他最愛的子女,把自己和自己的產業分享給他們,卻對其他孩子棄之不顧?或許有的人會說:“這不是父親是否慷慨的問題,這要看孩子有沒有意願接受。”是的,這看上去很符合邏輯,但實際上卻是完全不同的神學觀點。人之所以能夠與基督聯合,絕不是靠著人的決定、努力、尋求或者順服和投降,其實這些事都是基督做成的。聖經命令我們“要被聖靈充滿”(弗5:18),這是運用了修辭的手法:“不可醉酒……乃要被聖靈充滿”。換句話說,聖經在命令我們,要確保自己不被錯誤的事所影響。
2.陳述式與命令式的混淆
聖經不只宣告了我們在基督裡的身份(陳述式),同時也教訓我們要以某些方式回應這一宣告(命令式)。打個比方,保羅沒有簡單地提出一個命令:“停止和你的男朋友同居。”他是說:“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保羅沒有呼籲人向罪死,也沒有要求人進入更高層次的豐盛生命。聖經從沒有要求信徒變成某種他現在不是的存在。因為只要一個人是信徒,他就已經死了、埋了、復活了,他就已經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了。這不是單給那些奉獻了一切的得勝者的“屬靈高峰”,而是已經賜給每個信徒的事實,哪怕他們信心極小,哪怕他們的悔改極弱。
這樣,我們就必須停止通過用命令式的努力來改變信徒進入這一現實,比如“做這個!”、“認那個罪!”、“按照這些步驟來!”,還有其他一些類似的話。與基督的聯合帶領我們進入了重生,而重生又立刻使我們進入了這個事實。辛克萊·傅格森寫道:“我過去所做的一切不再決定我的存在,決定我存在的是基督過去所做的一切。”
3.寂靜主義和律法主義
有一些基督徒非常強調消極地“放手交託”,以至於即使在重生之後,他們的表現似乎是在告訴我們,他們依舊相信自己是“死在過犯罪惡中”,而且“不明白上帝聖靈的事”。他們想要把一切的事都只歸因給上帝的恩典和作為,混淆了稱義與成聖的界限,這恰恰與那些強調人類能力的人如出一轍。在我們最開始的重生中,我們是完全被動的:是接受者而非主動方,路德就曾經歷過這個真理。我們是因著接受基督為我們所賺取的而得以稱義,我們也在成聖的長進中活出他所賺取的。二者都是從他承受的恩賜,但前者乃是被動接受,後者卻要我們主動地追求。如果我是一個窮人,現在有人往我的帳上打了十億美元,我馬上就成億萬富翁;但如果這個人在打錢的同時,要求我把這筆財富分享給那些露宿街頭的人,那會如何呢?看,這筆錢財是被動得到的,這也就是意味著我們要積極地把它用在行善上。
如果成聖被稱義取代,基督徒爭戰的真實性和其中應有的警醒、嚴肅就會被抹消;如果稱義被成聖取代,救贖的意義也就隨之失去。
所以,我們應該把歸信和稱義區分開來,並且認識到,最初的歸信是被動地接受了上帝在基督裡恩慈的接納,而我們一生的歸信(成聖)卻是主動地追求公義與聖潔的過程,而這個公義和聖潔正是福音應許我們在基督裡已經完全得著的。
最後,讓我們一起來默想這極美的應許吧,那就是在基督裡,我們享受的不是一點半點,而是他一切的豐盛。我們是否樂意傚法他?是的,我們傚法他不僅僅是把他當作道德模範,我們的傚法絕不是希臘水手傚法波塞冬,或是希臘哲學家們傚法亞裡士多德的倫理學。基督是住在我們裡面的元首。就像弟弟總是很尊敬他的哥哥,我們也如此傚法我們的長兄。因著他的道成肉身、他的受死、他的復活、他的升天和他做中保的事實,我們成為了他骨中的骨和肉中的肉。“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來2:11)。
因此,對那些已經歸信之人的呼召,並不是“到基督這來吧!只有他能給你力量活出豐盛的基督徒生命”;而是“到基督這來吧!唯有他是你的豐盛”,因為天父只“在基督裡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