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院哲學約可分為兩大派:
一.唯實論(Realism):屬柏拉圖主義/或奧古斯丁派。他們認為不是感官界的事物先有,而是先有觀念,後有事物。比如:不是桌子先有,而是先有桌子的觀念,因為造桌子的工匠先有桌子的圖形在頭腦中,然後才有桌子造出來。
唯實論的主要人物有:J. S. Eriugena (810-877 AD)
Anselm 安瑟倫 (1033 -1109A D)
Bonaventure (1221-1274 AD)
二.唯名論(Nominalism):屬於亞里斯多德主義。他們認為「概念」或知識只是腦中的一個名詞,用來代替我們認識的事物。比如:人腦裡有桌子的形式是因為看見了許多的桌子而歸納出來的概念。
唯名論的主要人物有:Thomas Aquinas (1224-1274 AD)
J. Duns Scotus (1266-1308 AD)
Wilhelm Ockham (1285 -1349A D)
唯名論後來壟斷了後期經院哲學的思想。人們也開始崇拜自然科學。認為用自然科學的方法,或歸納法,才能夠找到真正的知識。
以下我們只討論經院哲學的兩位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安瑟倫(Anselm AD 1033-1109)]
安瑟倫是英國坎特布里的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他直接承繼了奧古斯丁的學說。被稱為經院哲學之父。以下只簡列他留給後人的三大學說:
一.信心尋求知識(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不是先證明後相信,乃是先憑信心,然後才能明白基督教的真理。他著名的口號說:「我欲明,故我信」(Credo ut intelligam)。
二.救贖論的滿足論:在他著名的著作《道成肉身的意義》(Why God Became Man)說明救贖是需要一位“神人”來完成的。人犯罪,得罪了上帝,因此人應該討上帝的和好,但是,人因是罪人而無法向上帝親近,因此,而要有一位“神人”,一位無罪的“人”,來滿足以上的要求。
三.上帝實存論:安瑟倫最著名的學說是他的証明上帝論。在其上帝實存論(Ontological Argument)中,他辯論說:
1. 「完美」(perfection)這性質不可能是忽有忽無的,而是永遠存在的。
2. 上帝是「想像中最偉大(完美)者」(That Than Which No Greater Can Be Thought)。
3. 所以上帝存在。
有一位諾名的愚者(一位在意大利的人)反駁說:「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們可以想像一個最完美、最大的島嶼,它就應該存在了。但是,我們知道沒有這島嶼。」
後來安瑟倫回答愚者說:「上帝是超物質的,島嶼卻是屬物質的,這兩個那裡可以用來比較呢。」
我們知道,安瑟倫是把「存在」(existence)當著一種性能,就好像柏拉圖的「概念」一樣。後來,笛卡兒不用「最大者」,卻用「最完美者」(supremely perfect being)來推進安瑟倫的証明上帝論,辯論說:
1. 我們想像中有最完美者。
2. 完美這性能是「必須」存在的。
3. 所以最完美者必須存在。
4. 最完美者就是上帝
後來康德反對說:「『最完美者必須存在』本身雖然是一個沒有錯的結論,但是卻不能在事實上絕對的証實出來。還有,『存在』這實在的東西不可能是一種性能」。
現代哲學家的答覆:哲學家把「必須」(necessity)分成兩種,一種是logical necessity,另一種是ontological/factual necessity。而安瑟倫的上帝實存論只是一種logical necessity的辯論,所以不是factual 的。
不管怎樣,整個上帝實存論的基本方法是從「觀念」(形而上的)証明「存在」(形而下的),這樣可以行得通嗎?
[多馬.阿奎那 (Thomas Aquinas AD 1225-1274)]
多馬.阿奎那生於義大利,可算是中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因其著作題材之廣,冊數之多而被譽為「天使博士」(Angelic Doctor)。阿奎那主要的著作是有關哲學與神學的兩套總綱領(Summae),厚達六十冊。後來的人稱這巨著說它像一個知識的大湖。他的知識來源並非他有何獨到的見解,而是他將當時已有的思想巧妙地融會貫通來。
他的《神學總綱》(Summa Theologica)已被公認為天主教神學的神學基礎。每部份都有很詳細的分類,是用問題解答的方式寫成。書內所用的語言好深奧,他把許多的聖經,神學教義,及哲學(尤其是亞里斯多德的)的思想貫通起來。今日的人談論阿奎那的哲學多只選擇三個學說:
一.哲學與信仰兩層樓說:也就是說,先用哲學來打基礎,然後將基督教教義建於其上。這使人走到基督教哲學之前看見一座兩層樓,先進入樓下時就是以哲學理論來談基督教信仰,在理性不能站立時,才上樓把信心搬出來作辯論。
二.五個方法(The Five Ways):阿氏對上帝存在的証明被稱為「五個方法」。阿氏的出發點是:人不能憑空領悟到上帝的存在,要知道上帝的存在,必須有証明。以下是証明上帝存在的五個方法:
1. 宇宙論(Cosmological Argument):這証明方法指人所見到會動的物件都是由另一個會動的物件推動。如此一直推算上去,那就有第一個會動的物件。阿奎那說第一個會動的物件是自動的,稱它為「第一個不動的自動者」(The First Unmoved Mover)。他說這「第一個不動的自動者」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2. 因果論(Causal Argument):所見的「果」(許多的結果)必有「因」。如此,一直推算下去必有「第一因」,那「第一因」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3. 從許多「偶然的存在」(Contingent beings)我們可以推算上去必有一個「必須的存在」(necessary being)。人人都知道這「必須的存在」就是上帝。
4. 從「不同的完美程度」(Degrees of perfection)我們可以推算出一個「最完美者」(Most Perfect Being)。他說,人人都知道這「最完美者」就是上帝。
5. 設計論(Teleological Argument):從許多的被造物我們可以推算出一位創造/設計者。而這「設計者」人人都知道是上帝。
總括來說,以上的五個方法,不難發現它們只不過是一個方法罷了。或說是一個証明的五種說法。從理性的角度來看,這些論點似乎是很合情合理並且容易被接受,因為它不必依靠信心與基督的見証,而以客觀事物証明上帝的存在。但是,所証明出來的上帝又是一位怎樣的上帝呢?
三.類比論(Doctrine of Analogy):他提出,一切關乎「上帝」的用語都是「類比」或「象徵」式的。換言之,當人稱上帝為父的時候,並不是上帝的性情與世上父親的性情完全相同,或全然不同,而是說,兩者確有相同之處。因此,他說用來形容上帝的字眼或許多宗教用詞既非是「固定」(univocal)的,亦非「不固定」(equivocal)的,而是「類比」(analogy)的。我們並不反對阿奎那的「類比法」。聖經中的確有用許多這類的字眼來形容上帝。我們也知道,人類無法完全用詞彙來表達對上帝的認識,許多時候必須用類比法來認識上帝更多。
天主教把阿奎那的Summa Theologica奉為正統的系統神學,也是永恆的神學教義課本。
[結論]
引用白高倫所說的話:「當時因為教會壟斷了一切學術研究,所以絕大多數的哲學家都是聖品人士,… 他們用希臘哲學來維護基督教觀點… 使基督教信仰因摻雜了無數非基督教思想而被歪曲,然後,後世的批評者把摻雜在基督教內的非基督教思想攻擊得體無完膚,便以為已經把整個基督教難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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