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 星期三

『信』的真諦

 

    既然『信』是學習認識上帝的先決條件,是神學的根基且帶出神學的真正功用,我們必須弄清楚『信』的真諦是什麼。聖經所說的『信』並非現今世人眾說紛紜流行的看法,如「隨意亂信,迷信,自信」等;『真實的信』也不等於同意接受聖經道理而已。

 

1. 冒牌的『信』

 

    聖經裡提及一些不同種類的『信心』,與『真實的信』有別,因不能帶來得救的果效:

 

1)傳統的信心:理智上依照傳統認同聖經真理,卻沒有在靈命生活上有真誠的回應,此種信心對真理並不認真,對所信的對象未產生生命關連(徒二六27-28;雅二19);

 

2)暫時的信心:良心或情感上受到感動接受了聖經真理,但是生命沒有真實的改變,此種信心經不起環境苦難的考驗,不能持久(太十三20-21;來六4-6;提前一19-20;約壹二19);

 

3)神蹟的信心:看見或經歷了神蹟奇事而願意接受聖經真理,然而本末倒置,追求「蹟」超過追求「上帝」,對上帝沒有真實的認識委身,此種信心會因追求神蹟而走偏,或因未能繼續得到神蹟而萎縮喪失(太十六1;徒八9-25;十四11-18;林前一22)。

 

2.      『信』的真義

 

    聖經所說的『真實的信』就是『得救的信saving faith』(提後三15)。聖經舊約強調此『信』的基本意義為「確定、實在、可供立足的確據」。新約關於『信』的教導,乃是承接舊約發展成一特定的用法:強調信者與所信對象之間切身親密的『真實信靠』關係。因此,『信』含有兩方面的意義:

 

1)客觀事實層面,指『信仰』即所信的具體對象或內容;

 

2)主觀經歷層面,指『信心』即信者本身的委身投入。

 

    這兩者密不可分,是同一體之兩面,缺一不可。總的來說,『信』就是:以真實可靠的主為中心,確實向祂委身投靠。

 

3.      『信』的焦點

 

    聖經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這清楚表明『信』是確定實在的(『實底、確據』),正如以上所述。因所信的主耶穌是真實可靠,所以祂就是信心的實底與確據。至於『信』與『所望之事、未見之事』的關連,十一章全章告訴我們:『信』就是心靈的眼睛看見了肉眼不能看見的(13節,21節);『信』就是心眼注目看肉眼看不見的主,所以十二章2節總結說:「仰望為我們的『信』(原文直譯)創始成終的主耶穌」。聖經所說的『信』就是注目仰望基督。

 

    基督乃是你我『信仰與信心』的中心,祂更是你我『信』的本源,祂為你我的『信』創始成終。換句話說,是主耶穌創作你我的『信』,信心是從上帝而來的(弗六23),因此『信』絕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真正的『信』是不看自己(不依賴人的理性、經驗、傳統為最高權威)。所以『信』不是知識學術上的自我判斷,也不是一廂情願的自我投射;『信』絕非勉強自己去接受明知與事實相反的事,更非在不明真假時作賭注式的選擇。簡言之,『信』就是『放下自己,進入基督』。

 

4. 『信』的根據

 

    『信』並非來自理智的辯論或情感的經驗或教會的傳統。真正的『信』是根據真理,所以才是確實的。而主的話就是真理(撒下七28;約十七17)。因此,歸根究底來說,『信』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要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西三16),才會有充充足足的信心。所以『信』的根據是上帝的話即聖經。總而言之,『信』乃是透過聖經,在基督裡,對創造主救贖主上帝,在理智上真實認識、情感上熱誠皈依、意志上完全交託,所產生的『生命關連』與『生活方式』。基督徒的生命與生活乃是本於這樣的『信』,以致於這樣的『信』,此即『義人必因信得生、因信而活』的真義(羅一17)。

 

『神學』的前提

 

    希伯來書十一6告訴我們,人必須有『信』才能到上帝面前來從事神學研究(即過『學上帝』的生活),得上帝的喜悅,此即神學的前提。凡到上帝面前來學習認識上帝、愛上帝、服事上帝的人,必須『信』兩件事,即在信仰的「根基foundation

與「功用function」兩方面:

 

1.       『信有上帝』-信仰的根基

 

    照原文直譯應為『believe that He is信上帝是上帝,如其所是』。換句話說,來到上帝面前的人,首先不只是要相信有上帝的存在,更是要相信這位上帝是自有永有,絕對的真神;人不可照著自己有限想法,不論是來自意念(賽五五89)、理性(伯十一7)、經驗(賽四十18)、或傳統(可七89)自以為是地來認識上帝。人必須照著上帝所定規的方式來學習認識祂,即照祂在主基督耶穌裡所啟示的,不然則神學研究就變成『世人的理學、虛空的妄言』的俘虜,依循『人間的遺傳、世上的小學』求新求變( 西二:6-10)。換言之,神學乃是藉著『信』來學習認識上帝、傳講上帝、榮耀上帝、享受上帝。『信』是從聽道而來的,而聽道是從基督的話(即聖經)而來的(羅十17)。神學可說是以研讀上帝的話、信靠上帝的話來認識上帝。所以,以聖經為本的『信』才是神學的根基。

 

2.  『信上帝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信仰的功用

 

    不信的人、沒有信心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因此,神學的出發點必須是信心,尋求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此處『尋求』是指「專心真誠尋求」(耶二九13;徒十五17),也就是以心靈和誠實,在聖靈裡按真理來敬拜上帝。換句話說,尋求上帝的人必須以在聖靈裡的心靈,按真理的誠實來學習認識敬拜上帝。事實上,天父同時在尋找這樣的人來敬拜他(約四23-24)。主應許凡尋找的就必尋見,叩門的就給開門(太七7-11)。上帝對那尋求他的人所給的賞賜是極大的(創十五1),那『賞賜』是永生、榮耀、尊貴、平安(羅馬書二7-10),是靈魂的救恩,與那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9)。詩篇四三3-4乃是每一位尋求學上帝之人的禱告與所得的賞賜,因為上帝自己就是我們最大的喜樂。我們的好處不在上帝以外,唯有上帝才是人的最大福份,所以「追求上帝自己、討上帝喜悅、得上帝賞賜」才是神學的真正的任務與功用。

 

 

何謂『神學』

 

    『神學Theology』是由希臘字「Theos上帝」與「logos學」所組成,意即「學習認識上帝」。簡言之,『神學』即是「學上帝」,乃是靈修、敬拜、讚美的生活。

 

誠如中世紀神學家阿奎納Thomas Aquinas所言:「神學乃是為上帝所教導、教導我們認識上帝、引導我們歸向上帝」。所以『神學』就是「靈修,靈命造就」,就是聖經所說的:「屬靈的人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給屬靈的人聽」(林前二13)。

 

『神學』是以『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即聖經,上帝的話)來學習認識上帝。我們必須照著上帝自己所啟示的來做神學討論與研究。正如現代神學家巴刻J. I. Packer給『神學』所下的定義:學習聆聽聖靈在聖經中所說的話,照著遵行來改正指引我們的生活。

 

因此,在談論神學之前,必須先以『主啊請說,僕人敬聽』的心謙卑聆聽上帝的話。唯有如此,神學研究才會正本清源,才會帶來生活的實效。如此的神學才會使人真正認識上帝,學上帝。

 

    真正認識上帝的人,必然愛上帝、服事上帝。所以,『神學』就是學上帝、愛上帝、事奉上帝, 這是一體的三面,缺一不可。誠如十二世紀的著名禱文『每日求主三件事』所說的:「更清楚認識你,更親密愛你,更緊緊跟隨你」。這應是每一位上帝的兒女(學上帝的人)的心態與心願。

 

由此可見,神學並非只是研究一些關於上帝的事情,乃是親身認識上帝,與祂有生命連結的關係。神學即是生命的工作,也就是信仰與生活,並非理論與空談。所以,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就不能從事真正的神學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