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公共神學非常核心的面向之一,因為它觸及信仰如何在現實生活中回應壓迫、貧窮、不公與人類尊嚴的議題。
一、什麼是「社會正義」?
在基督信仰的語境中,「社會正義」指的是:
在上帝所設立的創造秩序中,每一個人都能活出尊嚴、公平、自由與被愛的生命。
這不只是法律層面的公平,更是一種關於「關係的公義」(Relational Justice)——包括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上帝、人與大地之間的正確關係。
二、聖經對社會正義的見證
1. 舊約的正義與公義
-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 以賽亞書 1:17
「你們要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 詩篇 82:3-4
「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
在舊約中,「公義(צֶדֶק / tzedek)」與「公平(מִשְׁפָּט / mishpat)」是上帝治理世界的核心屬性。先知們經常譴責社會制度的不義,呼籲以色列人悔改並回歸上帝的正道。
2. 耶穌的行動與教導
- 路加福音 4:18-19(耶穌宣告彌賽亞使命)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 馬太福音 25:31-46(審判中的綿羊與山羊)
耶穌強調服侍最小弟兄就是服侍祂——餵飢餓的、給口渴的人喝、接待寄居者、探望病人與囚犯。
耶穌的事工是一種具體化的公義實踐,祂關懷被社會邊緣化的人——稅吏、妓女、病患、窮人、撒瑪利亞人,展現出天國的逆轉價值觀。
3. 初代教會的實踐
- 使徒行傳 2:44-45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 雅各書 2:1-9
雅各強烈批評教會中對富人與窮人差別待遇的行為,提醒信仰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初代教會的生活方式是一種共同體的公義實踐,他們活出彼此相愛、資源共享、關懷弱勢的生命樣式。
三、公共神學的社會正義觀
面向 |
公共神學的理解 |
社會結構的更新 |
不只是改變個人心靈,而是推動體制與政策的改革。例如關懷移工、貧困、原住民權益、環境正義等。 |
福音與正義合一 |
福音不只是個人得救的信息,也關乎整體世界的恢復與醫治。 |
教會作為行動者 |
教會不只是敬拜與講道的場所,也是參與社會轉化的群體。 |
信徒的公共責任 |
基督徒應該在政治、經濟、教育、法律等領域發揮見證與影響力。 |
四、當代應用與實踐方式
教會與信徒可實踐的方式:
- 建立社會關懷事工(食物銀行、青少年中心、無家者關懷)
- 參與公共政策倡議(推動立法保護弱勢群體)
- 教育與培力弱勢社群(提供學習資源、技能培訓)
- 神學反思與發聲(寫作、開課、發表聲明回應社會事件)
- 與其他信仰團體或 NGO 合作(跨界聯盟,共同推動社會轉化)
五、討論問題(可作為小組或個人默想)
- 在你所處的城市或社區,最迫切的社會不義是什麼?
- 耶穌會如何面對今天的經濟、種族或社會不公議題?
- 你的信仰是否有推動你為社會弱勢發聲?若沒有,阻礙是什麼?
- 教會應該如何在不捲入政黨之爭的情況下,仍然勇敢地面對社會正義議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