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6日 星期日

新約正典的形成

 

目前不論是基督教會或天主教會,都承認新約聖經共有27 卷。這 27 卷是如何形成教會所共同接受的正典?乃是經過漫長的印證和考驗,才被制定出來。

 

1.     正典形成時期:從公元 50-140 年,新約各卷書慢慢寫成,在某些特定的教會流傳,並且在聚會中誦讀。在這段期間,耶穌的教導以及有關耶穌的死與復活的見證,被使徒們引用,都被視為權威,不亞於舊約聖經。使徒所寫的書信,從一開始,也被教會視為是對教義與實際生活教導的權威。彼得就曾引用保羅所寫的書信(彼後 3:15-16)。由於這時期,使徒或使徒的門徒們都還活著,這些權威著作之間彼此並不排斥,也未分高下,正典的概念尚未成形。教會開始有「正典」這個概念是在公元第二世紀下半期。

 

2.     正典促成時期:公元140-200年,異端馬吉安Marcion編訂了新約正典目錄,把許多與舊約有關聯的經卷排除在外,只剩修過的路加福音,以及十封保羅書信〔加、林前、林後、羅、帖前、帖後、西、腓、門、弗(稱為老底嘉書)〕。他的作法促使教會群起反駁,加上當時內有異端興起,外有逼迫攻擊,教會愈加感受到有編訂正典的必要性與迫切性,好作為信徒信仰生活共同的準則。

 

3.     正典完成時期:公元200-400年,教會對哪些書卷該列入正典逐漸形成共識,363年的老底嘉會議中確認只有新約正典才能在崇拜中宣讀,397年的迦太基會議中確認27卷書為「新約正典」。在這過程中,俄利根Origen是第一位以「新約」來稱呼這些書卷,而第一次列出27卷目錄的是亞他那修Athanasius,他在367年的復活節,寫給亞歷山大教會的書信中提到這27卷書。自397 年迦太基會議後,新約27卷就定案,正典是關閉的,並未對往後的著作開放。

 

4.     構成新約的標準1) 符合信仰原則,2) 具有使徒特性;3) 廣被教會接納。從權威和重要性,對所有的經卷定出三個層次:正典、次經,和偽經。

a.     被廣泛接受與承認的有:馬太、馬可、路加、約翰四福音書、使徒行傳、保羅13封書信、希伯來書、彼得前書、約翰一書,和啟示錄。

b.     尚有些爭論的:在此他再細分為兩類,1) 較被接受的有五卷:雅各書、彼得後書、猶大書和約翰二書、三書。這些後來都納入新約正典之中。2) 偽造託名的有:黑馬牧人書、巴拿巴書信、十二使徒遺訓。這些雖然沒有被納入新約正典中,但他們都有被引用在後來教父的著作中。

c.      完全排斥:當時流傳的作品:彼得福音、多馬福音、馬提亞福音、保羅行傳、安得烈行傳、約翰行傳、彼得行傳、彼得啟示錄、保羅啟示錄等。

 

5.     新約與舊約相輔相成:舊約是為著將要來的救主彌賽亞作見證,新約則為著已經來的彌賽亞作見證。從彌賽亞降生、在世生活和服事,到祂完成救贖的工作,復活、升天、賜下聖靈,差遣門徒傳揚天國的福音,預備迎見祂末日再臨,上帝都藉著先知預先在舊約中寫明,並在後來的世代中應驗。當新約的最後一卷書被寫成,上帝一切的奧秘都在聖經上啟示出來了,每個聖徒都可以藉著聖靈明白這奧秘(3:1-10)。聖經本身就可以解釋聖經,因為上帝的口已經說明,上帝的靈已經賜下,叫屬上帝的人藉著查考宣讀,能以明白聖經(34:16)

 

舊約聖經的來源

 

基督教的舊約聖經是從希伯來文聖經來的,並相信這是上帝的聖言(羅馬書3:1-2)。舊約聖經寫成的年代雖然久遠,並以手抄本的形式流傳,至今最古老的瑪索拉Masoretic抄本為公元十世紀的產物。後來在死海古卷中發現公元前一百多年的舊約聖經抄本,與瑪索拉抄本幾乎一樣,確定了希伯來文聖經的可靠性。

 

1.     舊約聖經的內容舊約聖經又稱為希伯來聖經Tenak,其內容包含三個部分:律法Torah/ Law先知書Nebi’im/ Prophets聖卷Ketubim/ Writings,這分法與基督教舊約聖經稍有不同,被稱為猶太人的聖經(24:44),共有24卷書。

a.  律法書:又稱摩西五經Pentateuch,即〔創申〕共5卷。

b.  先知書:〔書、士、撒、王、賽、耶、結、十二小先知書〕共8卷。

c.  聖卷:包括詩歌智慧書〔詩、箴、伯〕;書卷〔歌、得、哀、傳、斯〕,歷史書〔但、拉(含尼希米記)、代〕,共11卷。聖卷或稱詩篇(24:44)

 

2.     舊約的形成希伯來文聖經成書過程乃是先經過口傳,稱「Oral Tradition」,再使用文字將此口傳內容加以紀錄,最後於公元前第8世紀至第4世紀之間將這些文字收集完成。猶太傳統認為這些經卷是在亞達薛西王時,由以斯拉編輯而成,所以自亞達薛西王,或瑪拉基書之後的書卷〔旁經〕,沒有權威。

 

3.     正典的認定舊約正典認定是在公元70年聖殿被毀後開始進行,由猶太拉比負責,要確定哪些經卷屬於聖經。公元90年的雅麥尼亞會議(Synod of Jamnia)正式確立了希伯來聖經24卷正典的書目。其實在此之前,這些經卷早已被人視為正典,但藉這會議,舊約正典被正式確立。正典必須具備以下的條件:

a.  必須成書在先知瑪拉基之前〔400 B.C〕,猶太拉比認為:因以色列人的悖逆,上帝的靈離開以色列人,所以瑪拉基之後,上帝不會再有啟示。

b.  文獻需使用希伯來文書寫,也允許由亞蘭文所寫少部分的段落。

c.  必須被廣泛的猶太人所認定及接受為具有上帝聖權威的正典。

 

4.     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簡稱 LXX,是舊約聖經最早的希臘文譯本,公元前三至一世紀譯成,是由72位翻譯者在亞歷山太城合譯而得名。這譯本為散居外地的猶太人〔他們不再說希伯來語〕所採用。譯本除了希伯來聖經正典外,也收錄了一些被稱為次經〔旁經〕的書卷,當時有些人將這些經卷視為正典。耶穌引用了許多聖經經文,但祂從來沒有引用過次經的話。

a.  被猶太教所棄絕:公元90年的雅麥尼雅會議,拒絕接受耶穌是彌賽亞,認為基督徒傳福音所用七十士譯本是錯誤的,他們只承認希伯來文聖經。

b.  對基督教的影響:新約聖經在引用舊約的經文大都出自此譯本,基督教在編定舊約聖經時採四重分法,即律法書、歷史書、詩歌書和先知書,對摩西五經的名稱,也是採七十士譯本,而不是根據希伯來文聖經。

 

5.     舊約次經次經Apocrypha希臘文是「隱藏」的意思,用來形容某些書和舊約正典的關係,是隱藏的,不是主要的。約在公元前200100年間寫成,共15卷書:以斯拉續篇上、以斯拉續篇下、多比傳、猶滴傳、瑪喀比傳上、瑪喀比傳下、所羅門智訓、便西拉智訓、巴錄書、三童歌、蘇散拿傳、比勒與大龍、耶利米書信、以斯帖補編,和瑪拿西禱言。

a.  七十士譯本把次經全部包括在內,但雅麥尼雅會議中,猶太人刪掉次經, 就是為了要與使用七十士譯本的基督教劃清界線而決定的。

b.  第四世紀耶柔米翻譯武加大譯本〔拉丁文聖經〕雖有次經,卻註明次經為次要經典。16世紀的天特會議,羅馬教會就將次經納入正典中。

c.  宗教改革後,開始沒有定論,後來接受猶太教的看法,否定次經為正典。

 

6.     舊約偽經偽經 (Pseudepigrapha原意就為「託名假造之作品」,是從公元前200年到西元後100年猶太著作的通稱。其中一些著作可能是冒亞當、以諾、摩西和以斯拉等人寫的,故稱之為《偽經》。多半以傳統故事、啟示性的異象、異夢等形式出現,其目的是要幫助正經歷異常困苦的猶太人堅守信仰。由於其所記載的事有的怪誕離奇,有的含錯誤的教義,所以不在正典之中。但猶大書中提到「摩西升天記」和「以諾書」中字句,顯見對當時的影響。

 

特殊的啟示

 

啟示的希臘文apokalupsis,是「公開、揭開」的意思,上帝藉著啟示,向受造之物顯明自己,此外,再沒有其它認識上帝的方法。啟示可以是一個單獨、瞬間的行動,也可以是延續一段長時期的啟示。啟示可分為一般啟示:就是上帝藉歷史和自然界啟示祂自己;和特殊啟示,就是上帝藉「聖經」和「祂兒子」啟示他自己。

 

1.     藉著基督:舊約時代上帝著藉先知說話;新約時代就藉著祂兒子說話(1:1-2)

a.  耶穌說聖經是聖的,天地要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可廢去(5:18)。祂所說的話也是如此(24:35),因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63)

b.  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惟有祂才能將上帝表明出來(1:18; 11:27)。祂是上帝的道,太初與上帝同在,世界的末了也要顯明出來(1:1; 19:13)

c.  耶穌說聖經裡有永生,並且是為祂作見證的(5:39; 17:3; 約一5:11)

 

2.     默示:上帝所默示的希臘文theopneustos,意思是「上帝所呼的氣」。(提後3:16)

a.  來源:聖經的來源是上帝,不是人,這與舊約先知的說法一致。舊約先知從上帝的口領受資訊,他們常說:「耶和華如此說…」先知的話既是可信的,上帝所呼出的聖經,也是可靠和準確的,因兩者都是從上帝的口中出來的。

b.  話語的默示:聖經不是出於人意,是在聖靈監察下寫成的。彼得稱聖經為先知的預言、經上的預言,和預言(彼後1:19-21)。彼得確定上帝是聖經的來源,聖經雖是由人寫的,但人寫聖經均被聖靈所引導pheromenoi

c.  新舊約聖經的默示:保羅舊約和新約之前加上「聖經」的名稱。舊約和新約,都同樣地是上帝所默示的話語(提前5:18; 參考:申25:4; 10:7)。彼得提到保羅的書信時,把它們和別的經書一樣等量齊觀(彼後3:16)

 

3.     光照光照Illumination的定義為聖靈的工作。聖經的作者就是上帝,藉著啟示顯明聖經真理,藉著默示把上帝的話記錄下來,藉著光照使人明白聖經的含意。

a.  未重生的人因著罪,心靈是暗昧的,不能明白屬靈的真理(林前2:14),光照是必須的,聖靈光照的工作,是讓人能夠明白上帝的話語(24:44-45)

b.  聖徒因信基督就得著聖靈,藉聖靈光照,使人明白上帝的事(林前2:9-13),聖靈會教導聖徒(14:26),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16:13),並使人心思意念得著更新,滿有屬靈的智慧(1:18; 4:23; 西1:9-10; 16:14)

 

4.     聖經無誤聖經無誤Inerrancy是指聖經的本質不包含錯誤。聖經不可能有錯,也不包含出現謬誤的可能,聖經的教訓是完完全全地,與真理一致。

a.  上帝是真實的(3:4),祂也是真理,與虛謊、謬妄相反(約一2:21; 4:6);聖經是上帝所呼出的,因此聖經也是真實的,不會有謬誤。

b.  聖經的一切記載,無論是神學、科學、創造、歷史、地理,都是正確的;但也容許對同一事件的細節,在記載上的差異。無誤不是指在風格上的硬化,或一字不漏地翻版,而是指聖經所說的真理能夠運用籠統的記述、自由的引用、簡單的語言來作記載,且所記載的從整體上並不互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