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 星期二

末世論(eschatology)

 

. 定義:

 

    末後的事的教義乃建基直線之歷史觀,歷史如直線般(linear)前進邁向終局,末世論的內容涉及個人與世界的終結,如復活,審判。

 

. 重要性

 

1. 聖經中有不少經文論及末世的事情,新約見於福音書中耶穌末日的宣講,論主再來見於帖撒羅尼迦書信,彼得書信,論復活有哥林多前書,預言末日的情況有啟示錄等,反映初期教會對主再來與末日的關注,並熱切期待它的來臨。末世論在信仰中佔著一個重要的位置,因為它標誌著救恩的最終完成階段,神國度有形顯現的時候。正如早期教會之使徒信經「...()將來必從哪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

2. 神學上,西方啟蒙運動(18世紀)以後,理性與自由之風瀰漫整個歐洲,以歷史方法批判聖經,自由派神學家對末世論有不同的見解,展開一場熱烈的討論,使沈寂已久的教義重新被重視。不過這種的見解須予的正視,聖經的末世觀是如何的,使我們信仰正確。

3. 信徒生活上,近代出現的異端有涉及錯誤的末世觀,如973月在美國發生一稱為天堂之門 (Heaven's Gate)教派集體自殺事件,認為耶穌臨近接他的信徒的時候到了,他們要趕著哈羅彗星(HaleBopp)的影蹤未消失前,自我安排脫離肉體隨耶穌來迎接之太空船,讓靈魂得釋放歸向天國去。即使在正統教會內,末日觀的見解也有很大的分歧,其中時代論者(Dispensationalists)對末日有一套系統的神學,熱切討論,被揶揄有末世論的狂熱(eschatomania),而其他教內人士對此神學觀多有保留,甚至有些為免引起爭論而避談,有末世論的恐懼(eschatophobia)。對於主再來日期的揣測,此起彼落,在韓國,中國大陸的教會均有出現,誤導信徒。因此,對末世論正確的了解更形重要了。

 

. 末世論之範圍

 

1. 涉及個人性(individual eschatology)─死亡論,居間說,永活問題。

2. 涉及世界性(cosmic eschatology)─主再來(parousia),復活,最後審判,千禧年論。

     上述的區分是要指出世界與個人都要面對末日的來臨,在主再來的事件上整個世界都捲入其中。

 

 

末世的徵兆(Signs of the times)

 

1. 定義:徵兆(或兆頭)不限於將來,可包括現在的啟示與神過去的作為 (參太16:311:5)

 

2. 不贊成主再來時有任何兆頭:

    a. 這是時代論的主張 (雖然亦有此派人士不贊同),他們提出將隨時臨到的教義(doctrine of imminence)

    b. 時代論之教義基於主有兩個再來的方式的看法──主先降臨空中接被提之教會(稱為暗中被提,secret rapture),隔了地上七年大災難,主便再降臨地上。

    c. 第一個再來前沒有任何徵兆,是突然的,隨時臨到(經文支持見太24:39-44)。至於大災難以後再來,大災難本身是徵兆,不算隨時臨到,因人會認出來,可作準備。

    就主兩個再來的方式,不贊同者認為這是近代釋經上的發明,可追溯時代論的創者達比(Darby)的解釋。

 

    對第一次臨在空中這教義的反駁:

    a. 主忽然來到這預告,亦有再來前種種的事情會發生,如離道反教,敵基督,迷惑引誘人的鬼魔道理,大災難等(帖後2:3;提前4:1-3;提後3:1-5;7:14)

    b. 就即近(imminence)方面,聖經提及近了(near),見來10:37;24:48;25:13;16:15。不過,也同時指出有一段時候 (25:5,19;19:11;帖後2:2;彼後3:3-9)

 

 

3. 對徵兆的認識

 

    不正確的理解

    a. 以為是末期才有─新約中的記載乃表示整個基督再來前的每個年代都會有的,所以教會須儆醒留意(24中論及耶路撒冷被毀的應驗也是兆頭)

    b. 以為是不正常,有可觀性與災難性事件,但路17:20-21卻否定這性質。

    c. 作為計算主再來的日期。

    d. 作為推算未來事件的時間表。

 

    正確的理解

    a. 兆頭指示神的作為,包括過去的 (16:3,原文為σημειον,即兆頭,「和」譯作「神蹟」 ),啟示歷史的意義─主掌權,在歷史中工作成就他的旨意,因此,為信徒生活行事的指示(5:16;11-13)

    b. 兆頭可以指向歷史之末後,尤其主再來的,但卻沒有日期的說明(24:14;29,30;帖後2:3)

    c. 啟示神的國與空中掌權者的對立帖後2:3-4,8)

    d. 兆頭呼籲人作回轉的抉擇(帖前5:6-11)

    e. 兆頭使人常作儆醒(24:42),所以,我們生活得像主昨天死了,今早他復活,明天他要再來般。

 

    類別

    a. 神恩典的兆頭

    i.  福音傳遍(24:14)

    ii. 以色列全家歸主(10:23;11:25-26)(討論見下8.3.4.)

 

    b. 與神敵對的兆頭(24:3-51;//13:3-37;21:5-36)

    i. 經文回應門徒問聖殿幾時被毀與降臨的兆頭。解釋先知預言須留意其連宗性(generic),意思是預言有漸進應驗的特式(progressive fulfillment),預言未應驗前,人以為是指某一時空下的應驗,但在應驗後,可以看見其連宗性,如賽7:14。而太24耶穌之橄欖山言訓也有此特色。關於聖殿被毀,於主後70年應驗,其他的描述為日後歷史上應驗。由此看,本處經文不限於猶太人,或大災難(9-10,14)前夕,或大逼迫(參太5:10-1215:20;16:33)。耶城被毀只是預兆之一。

    ii. 背道(24:10-12,24),這種事情不是末日前夕才出現,初期教會已發生(6:610-29;彼後2:20;約壹2:19;提前4:1;提後3:1-5。而帖後2:3,4指出末後有更大的背道問題。

    iii. 敵基督(7:25,11:31,36,12:11;帖後2:3,4,9-10)

 

    c. 表示神的審判(24:6-8)─神忿怒已經顯明(13:4;1:18;5:9;6:15-17,9:20-21,16:9-11,21)

    i.  戰爭(參賽19:2;代下15:6)

    ii. 地震(參士5:4-5;18:7,68:8;24:19,29:6,64:1) 

    iii. 饑荒(參耶15:2;5:16-17,14:13)

 

    小結:歷世歷代顯現不同的兆頭指向主的再來,叫人生活儆醒,珍惜機會。

 

    以色列國的記號

    a. 關於以色列全家歸主 (11:26),時代論認為神在末日為他們有另一種安排,成就此事。他們的字面釋經主張以色列會有一天全家歸主,而他們得救贖是另一種方式,神另一個計劃,以應驗舊約關乎他們的預言。

    b. 釋經問題─羅11:24-26

    i.  9-11章乃處理神的義如何成就在以色列神的選民身上(9:6;11:1)

    ii. 揀選與棄絕是同時間發生的─神從萬民中揀選以色列民成為他的子民 (19:5;7:6,14:2,26:18)。既有被揀選,亦有不被揀選的(11:1;3:2)(1) 揀選並不表示人與神可以沒有個人關係之責任,人在被揀選的恩典上有這情況(19:5;參耶7:23)(2) 神的信實─人的不信不能否定神的信實(3:3,11:2)

       (1)(2)在神學上有此吊詭性(paradox)

    iii. 在揀選的大前題下,以色列人仍有被揀選的 (餘數,remnant9:27-29;11:3-6 )。以色列人先前對福音的硬心並不表示神棄絕他們,即使因著其硬心,外邦人有蒙恩的機會(10:20)

    iv. 以色列仍有蒙恩的機會乃是神的憐憫,正如外邦人也蒙神的憐憫,沒有可誇的。

    v.  保羅所領受的奧秘就是神隱藏的心意啟示出來─以色列會全家得救,這解釋指外邦人的數目滿了,如此,以色列全家歸主: 如此(和:於是),以色列得救。   

    (1) 「如此」(in this manner),並不是時代論所謂時間的先後。

    (2) 外邦信徒在主再來前不斷的增長,同樣,以色列也不斷歸。另一種看法:有一天以色列民有大復興,整體歸主。無論哪一種看法,「全家」指向整體而言,不是由每一個構成的全部。

 

 

2020年8月22日 星期六

上帝的屬性–屬靈性

 

一、他乃有位格
主耶穌說「上帝是靈」(約四24 ;查英文欽定本作「上帝是一個靈」〔 God is a spirit〕,則似以上帝視為諸靈之一靈,實屬欠妥,故新譯本加以改譯)。主耶穌對上帝屬性這一個宣示,乃有很重要的意義。于此可知上帝乃是無形的(immaterial)。他乃無可延伸,不容分割,不能混合,不能目見,沒有形體,既無容積,也無形像。

上帝既是靈,則必為一個自覺的、理智的、道德的、有自由意志的、有位格的動因或動力(agent)。聖經裡面,關于這點,到處有詳細的啟示。這乃是聖道的根基。人類藉此可與上帝有交契,可向他敬拜,向他祈禱,對他信靠,以他作為人類的保護者、賜恩者、救贖主。聖經裡的上帝乃是有位格的。他對始祖亞當說話;他對挪亞顯現;他與亞伯拉罕立約;他和摩西敘談,如同朋友。他對人用人稱代名詞。「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上帝。我是慈悲憐憫的;你若求告我,我必應允你。「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三一3)「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五○15)「惟有我,是安慰你們的」;「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賽五一12,六六13)。我們的主耶穌教我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愿你的國降臨;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9-13)聖經裡面的上帝,在在顯示乃和外邦邪神大大不同。聖經裡的上帝,乃是能見、能聽、能愛。外邦的邪神,是雕刻的木偶,有耳不能聽,有目不能見,有日不能言,不能救人,毫無知識。我們的上帝,可與我們有靈裡的交契,乃是我們隨時隨處的幫助,又能拯救我們。我們的上帝乃是靈,有靈必有位格;他對我們說「我」;我們可稱他為「你」,他乃是實實在在,又真又活的。

二、他乃無形體
尤有進者,屬靈的本質當然不容有形體的本質歸給他,因此諾斯底派(Gnostics)被斥為異端。聖經裡面雖有提到上帝有手、有足、有眼、有耳、有嘴、有鼻;但這些乃都是一種比擬和象征的說法。上帝乃遠超過人的智慧所能想像,人只能用這種說法來比擬。好像一個拙口笨舌的人,或是一個口吃不善辭令的人,只好藉各種手勢來表示其意而已。其次,上帝既是靈,他當然不能含有物質的成分,我們憑血肉之體,也不能認識領悟他的特性。使徒保羅稱他為「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提前一17)。又說他乃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只有「主耶穌基督」要「將他表明出來」。「但愿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提前六15一16 ;約一18)

2020年8月21日 星期五

中世紀時代的救恩論

 <贖罪(Atonement)>

 

[安瑟倫(Anselm)]

 

安瑟倫認為人因為犯罪,已經失去他所應有的屬上帝的尊榮。上帝可以選擇刑罰罪惡,或選擇賜下他的兒子,使他的尊榮可以得著滿足;上帝選擇後者,並且借著基督的死,讓上帝再次得著尊榮。另一方面,基督也得著賞賜。基督將賞賜以赦罪的形式,賜給罪人。


[阿伯拉爾(Abelard)]

 

阿伯拉爾不贊成安瑟倫對救恩所持的交易理論。阿伯拉爾認為,上帝藉著基督的死所顯明的愛,是自願地赦免罪人。他的觀點稱為道德影響論。


  [其他]

 

克勒離的伯爾納(Bernard of Clairvaux)反對亞伯拉德的理論,他認為信徒獲得救贖,是由於基督的血,而不是基督的榜樣。

 

倫巴得(Peter Lombard)將安瑟倫和亞伯拉德的觀點綜合起來,他說,基督為罪人而死,將罪人領進神的愛中,罪人就從罪中被釋放。


     亞奎那的思想,也反映出安瑟倫和亞伯拉德的觀點。亞奎那認為基督既作全人類的元首,他就將自己的完美性賜給人類。

 

亞奎那認為,基督「藉著他的教訓、生活和受苦,作教師,也作全人類的榜樣。這些受苦,特別反映出上帝的愛,喚醒人心裡愛的回應」。


  小結︰中世紀時代,對贖罪教義的貢獻不多。

<上帝的恩典>


     雖然中世紀教會正式贊同奧古斯丁的教訓,但中世紀的教義,其實是逐漸邁向半伯拉糾主義。人的意志並未在墮落敗壞中受破壞,人可以在救恩中與上帝合作等觀點,是十分普遍的。一般來說,經院哲學家都承認,在救恩中,恩典乃屬必需,盡管他們對恩典也各有不同的定義。

 

亞奎那認為,恩典在救恩中是必需的,他說,除非是靠著上帝的恩典,人不可能從一個罪的境況,轉向義的境況。可是,亞奎那也將「白白的恩典」和「成聖的恩典」區分。白白的恩典包括知識(信心和認識)、見證(治病、神蹟、說預言)和溝通(方言和方言的翻譯)。成聖的恩典包括運作的(operative,前期的)和合作的(cooperative,後期的)恩典。亞奎那認為,合作的恩典,是指人在接受恩典時,是與上帝有一種合作關係。


     倫巴得(Peter Lombard)將運作的恩典和合作的恩典加以區分。運作的恩典完全是上帝的工作,叫人在信心中轉向上帝,合作的恩典要求人接受恩典,與上帝合作。中世紀的整個大方向,包括經院哲學在內,都是半伯拉糾主義的。

<信心與行為>


     經院哲學將信心分成兩個層面。知性的信是指對教會教義的認識,和行為的信是指能產生愛心行為的信心。行為的信是得救和稱義的結果,宗教生活的核心是信心,但信心必須有愛心和好行為。這就是之所以經院哲學的稱義觀,不是強調與上帝的新的關係,而是強調善行的能力。

<稱義(Justification)>


     經院哲學說,稱義不是由於上帝審判的作為所致,而是出於上帝向個人所施行成聖恩典的一種合作關係。同時,個人可以憑著自由意志,以懺悔和信靠歸向上帝。可是,按經院學派的教訓,稱義並不包括救恩的穩妥性,因為救恩的穩妥,是不能獲得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