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9日 星期六

預定與得救

    三種不同的預定救贖論:

    Supra  = 極端的加爾文派(上帝的預定與揀選的決定早於創世人前)

    Infra  = 保守加爾文派(上帝的預定與揀選在人類墮落之後)

    Sub   = 溫和的加爾文派和亞米紐派(上帝創造人之前沒有預定其墮落,只是            預知其墮落)

    這三種派別的人也在今日牧養上有不同的行為:Supra的人是不相信佈道會的,一卻都在未出生之前定了;Infra的人舉行佈道會也不呼召,上帝決定了那些人是得救的;Sub的人開佈道會,也呼召,但是不要太勉強人信主。

    學者也把預定救贖論分為二種理論:

一. 有限贖罪說(Particular - Limited Atonement)

   

    大部份加爾文主義者認為基督之降生是要選民(the Elect)得救,因此主張基督只為屬自己的選民而死。這派別的人有以下的看見:

1.  贖罪乃為特定對象。選以下經文 :

   

太1:21 (耶穌是為了自己的百姓)

   

約10:26-27 (耶穌指明他有屬自己的羊)

   

徒20:28 (耶穌的血只買贖他自己的教會)

   

羅8:29,30,33,34 (耶穌只為眾人而死,這眾人是指上帝所預定的)

   

約17:9 (耶穌只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

   

可10:45 (人子來是作多人的贖價,不是眾人)

2.  認為這是合乎邏輯的,因為上帝不會浪費基督的血給那些不得救的人。

    一般上,學者評定這是一個極狹義的救贖論。

二. 普世贖罪說(Universal Atonement)

   

    此說認為上帝的恩典是偉大無限的,基督的救贖也是為全人類的,因此認為上帝有意安排所有的人都有蒙救贖的機會。

1.  贖罪乃為全人類。選定經文有:

   

約1:29 (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3:16 (上帝愛世人…)

   

林後5:14 (基督的一人之死既替眾人死)

   

來2:9 (基督為人人嘗了死味) 但不主張人人都得救,尤其是那些雖然嘗過          救恩但又再踐踏上帝的兒子的人(來10:29))

2. 反對有限贖罪說,因為上帝要求人可以來到他面前得救恩(太11:28凡勞苦擔重的都可以來;約3:16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也認為福音要傳遍天下,基督的救贖也是藉著這福音去執行(太24:14;28:19;徒1:8)。

    這是亞米紐派及溫和的加爾文派的立場。

   

    今天也有一些神學家堅持普世贖罪說,認為上帝的救恩偉大無限,足夠所有的罪人或是足夠除去最大的罪惡,因此有一天上帝會拯救所有的人。至於如何進一步的解釋這理論,卻有待不同的神學家去說明。

得救的主觀和客觀層面

   

    基督為罪人死是贖罪的客觀面,這乃是由上帝方面所擔任;而一個人接受基督的贖罪,從聖靈重生是贖罪的主觀面。這主觀面是人憑自由意志的抉擇,用信心接受而實現的。

   

    我們必須兼顧神人雙方在贖罪上所擔任的角色:

客觀: 上帝 -> 以慈愛  愛世人  施給我們耶穌基督 -> 成為得救的途徑 / 機會

主觀: 人 -> 以信心  接受這救恩 -> 得救

 

2022年7月8日 星期五

耶穌與揀選論

   耶穌曾教導過揀選的教義,他說他的父是根據一個計劃和目的,在人的生命中工作。在他有關天國的教訓中就充滿了這類的教導。天國是為「蒙福」的人從創世以來就預備好了的(太 25:34);天國的福份和榮譽是在父的手裡,又依照他的旨意分派給人的(太 20:23)。這些經節都在表示上帝有主權性的目的,但耶穌也堅持說,每一個進天國的人都是要接受呼召的(太 9:13),而且如果這個呼召上帝沒有使之扣住人心,它是沒有效用的。至於對誰有效,對誰無效,則是上帝的決定: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耶穌以下講的這句安慰人心的話語,正是基於以上這個原則的:

  就在那時候,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讚美你,因為你把這些事向智能和聰明的人隱藏起,卻向嬰孩顯明。父啊,是的,這就是你的美意。我父已經把一切交給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哪,到我這裡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5-28)

  這些話是極深奧的,彷彿把人帶進上帝的隱密處,講到父與子之間親密的相交關係。這些話所指向的奧秘,是超過我們理性所能瞭解的,但這些話也淺白地告訴我們,人只有因父和子的揀選才能在基督裡認識上帝:

  蒙你揀選,因不在我,罪中醒來,急避怒火,
  求主作我,避難處所,求主聖靈,洗我罪過。
  主恩浩大,銘感心窩,求主教我,愛你更多。

  墨賢(Robert Murray Mc Cheyne) (When this Passing World is Done)

  正是為了要達到這些揀選的目的,基督才用那些喻言。他堅持說,透過這些喻言講到,蒙揀選的人就會被召,而那些自以為義的傲慢之徒的心,就會越發剛硬起來(太13:14-15)。

  這一真理在約翰福音講得更有力。在那裡,耶穌分享到他清楚意識到父在他身上所預定的目的,他按照父的旨意而行(約 4:34;5:30;6:38-40),他朝著那個父早已為他安排好的「時候」走去(約2:4;7:30;8:20;12:27;13:1;17:1)。耶穌自己清楚知道,也多次表示他是按照上帝預定的目的而來的。

  但在約翰福音中,耶穌也被視為是萬民的救主,他的聖工是普世性的,因為他是上帝唯一兒子,因此他也就是世人唯一的救主。正因為如此,他將被高舉,以致可以吸引萬人的注意力(參約3:14;8:28;12:32;12:34)。但我們不能光給這一點遮住雙眼,而看不到約翰強調的另一點,約翰把兩方面的教導都提了出來,他並沒有覺得不對勁。著重揀選的教訓貫穿整個福音書。一開始當耶穌講到重要關頭時,這一真理就被提出來了,而它的重要性則可以從耶穌聽眾的反應中看到,耶穌講到這裡時,眾人都離開他去了。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物,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但我告訴你們,你們雖然見了我,還是不信。凡父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 到我這裡來的,我決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行自己的意思,而是要行那差我來者的旨意。那差我來者的旨意就是、他所賜給我的人,我連一個也不 失落,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們復活。」…..從此,他的門徒中有多人退去了,不再與他同行。 (約翰福音6:35-40,66)

  當有人來信靠耶穌的時候,這不僅僅是他們自己意志的結果。耶穌教導說凡是父賜給他的都會到他那裡去,換言之,人是不可能透過別的途徑到他那裡去的。主 既對上帝的選召作了如此詳盡的介紹,我們就絕不可忽視這麼重要的教導。上帝揀選了人成為他的後嗣,耶穌稱這些人作「屬於他自己的」人(約 6:44;13:1)、他所揀選的(約13:18;15:16,19)。主是為這些人付上代價(約17:9),也是賜予這些人永遠的生命(約10:28;17:2)。他對首批門徒所說的可以推廣適用於所有的基督徒:「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15:16)。有權利就有義務。

上帝的選民

   揀選和預定在整本舊約中佔主要的篇幅,也是舊約神學的主題之一。猶太民族的歷史被視為是一群「選民」的故事。正是由於上帝的揀選,才會有以色列民的出現。

  自創世記一開始,上帝就啟示了他救贖人類的主權計劃(創3:15; 12:3; 18:18; 22:18; 26:4; 28:14)。為了促成這已啟示與人的計劃,上帝揀選了一些個人,揀選了一些家族,以至揀選了整個民族,來作為他救恩之應許的承受者和傳遞者。在啟示的初期時段,上帝從世上揀選一些人成為他的僕人和他的救贖大計的出口。在創世記9:25-26那裡,上帝揀選了挪亞後代中的一個支派,而沒有選擇其它的後代。再往後幾年,他的揀選集中到亞伯拉罕 和他的後裔身上,直到出埃及記時,整個民族壯大形成了一個以神權治理的族群。而在那時,上帝不斷提醒他們,他們民族的形成和建立,乃是出於上帝主權的揀選 (參出20:2;24:6-7)。其後,律法書也好,先知書也好,都在警誡以色列民,要他們知道自己是上帝恩愛的對象,而不是叫上帝產生恩愛的原因:

  因為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才揀選了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把你從埃及領出來。(申 4:37)

  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的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為耶和華對你們的愛,又因為他遵守他向你們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們領出來,把你們從為奴之家,從埃及王法老的手裡拯救出來。 (申命記7:7-8)

  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驅逐出去以後,你心裡不要說:「耶和華把我領進來取得這地,是因著我的義。」……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美地賜給你作產業,並不是因著你的義;你本來是頑固的民族。 (申命記9:4,6)

  基於這種的聖經根據,在百姓忘記了權利和義務原是對等的這個基本原則時,先知就大聲疾呼,要糾正他們對上帝之揀選的錯誤理解。

 

2022年7月7日 星期四

人的道德責任

 


1. 世俗心理學其中一項重要錯誤(異端),是把人基本上(甚至只)視為受害者。所謂「基督教輔導」極力推行此觀念。這樣,人的責任就消除;同時人的尊嚴,和改變生命(解決問題)的盼望也泡湯。美國刺殺甘乃迪總統(1963年11月22日)的被告者,被心理學家解釋為是家庭傷害的受害者。在郵包中寄炸彈的被告者同樣被解釋為家庭的受害者。這樣,社會秩序也瓦解。今天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一是監犯。(2008年三月的報導)


2. 上帝創造人時,給人一個「意志」。有人喜歡稱此為「自由意志」,有些神學家稱它為「道德責任性」。上帝造人作一位有限的被造物,因此人的自由是有限的。


3. 《創世記》第二章教導:無限的上帝創造了有限的人,賜人有限的、可是真的自由選擇。這自由選擇附有道德責任;人必須為自己一切思想行為承擔後果。上帝在一個特定的處境裏賜人此「選擇兼責任」:在此處境,上帝已創造了一切,也向人曉諭;上帝已向人講解祂的旨意和吩咐。


4. 人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人不應只問:「誰傷害過我?」而要問:「我傷害過誰?」還有:「我如何回應別人在我身上造成的傷害?我的回應有罪嗎?」我們須為自己的回應負責。


5. 人是「從內心發出」一切思想、行為的。這就是說人有「意志」的意思。可是人的心墮落了,非常邪惡。人須要換一個心,取得新心,才有能力遵從上帝的吩咐來回應別人的行為(對自己的傷害,等)。

 

2022年7月1日 星期五

福音派重要真理

 

  莊士敦(Patrick Johnstone)在其《世界行動》(Operation World)一書裡,這麼說:「近幾年來進入上帝國的人數可以說空前未見,歷史上從沒見過有如此高比例的人聽到福音,而福音派基督徒的增長亦如此令人振奮。尤其自二次大戰以來,在第三世界裡,福音派信徒的增長更是急劇地節節上升……


  然而,即使在世界各地都見擴展(甚至可稱為暴漲),福音派信徒卻經常不得好評,常遭誤解及誤傳。


  譬如,那位在第一次大戰期間擔任英軍主任牧師,既爽朗又敬虔,頗具好評的主教泰勒史密斯(John Taylor Smith),就被帕爾賓斯(John Peart-Binne)說成是個「眼光窄狹,思想僵硬,狂熱虔誠的福音派分子。」


  聖彼得教堂的沙邁克牧師(Michael Saward)提到,有次一位貌美但無知的報社記者問他:「這些福音派人士……是不是些拜蛇的人?」


  哈爾(David Hare)在他那本劇本書裡對費瑞斯牧師(Tony Ferris)的描寫算是比較真確,但還是不太友善,他把人的不同神學觀點歸因於社會階層的差異。他寫說:「受過教育的神職人員不喜歡福音派人士,因為他們喝甜酒、養鸚哥,牆上掛著成列的鴨子模型……而且還有種令人不愉快的習性,叫人情緒激動。」

 

  在北美,維吉尼亞大學漢特(James Davison Hunter)教授就在書中饗以讀者時下各種詆毀的話,他說學術界的中堅分子顯然把福音派分子描寫成是一群「左派狂熱分子」,「宗教瘋子」,「厭人厭世的旁門左道」,「狂熱分子」,「煽動群眾者」,「反智性、頭腦簡單的人」。我們所傳的信息則是「陰險」、「憤世疾俗」、「偏狹」、「分歧」又「不合理性」。


  到底福音派基督教,或者說福音派信仰是個什麼,居然會同時引起好評及中傷,一方面有著快速的增長,另一方面又招惹眾多非議?容筆者先陳述什麼不是福音派信仰。

福音派三不

  第一,福音派信仰不是新興的派別。相反地,我們敢說福音派基督教是原先使徒所傳襲下來的新約基督教。十六世紀時就曾發生相同的正反爭議,當時的宗教改革人士經常被羅馬天主教會冠以標新立異的帽子,但是他們否認教廷的指控,並且主張中古時期學儒才是標新立異的人,而宗教改革人士則屬改創之輩,一心想回歸到起源,恢復原始、正宗的福音。馬丁路德寫道:「我們不在教導新東西,而是重複建立舊有的,亦即使徒以及一切在我們以先的敬虔師傅所教導的。」

 

    英國宗教改革極受歡迎的傳道者拉提摩爾(Hugh Latimer)也作了同樣的表白:「你說這是門新學問,我如今倒要告訴你這是個舊學問。」

 

    薩里斯柏瑞大教堂的祖爾主教(John Jewel)在著名的《辯道》(Apology)一書(1562年)中說得好:「今天傳給諸位的教義,不是屬於我們的;此非我們所寫、非我們所尋得、非我們所發明。我們傳遞的原是教會先賢、眾使徒,以及救主基督自己所帶來的道理。」

  批評福音派基督徒標新立異的聲音在每個時代都能聽得到,並且也有同樣的反駁聲浪。例如,約翰衛斯理就常被指控把新興道理帶進英國國教,而他也嚴厲否認,且堅持說:「我所教導的根本就是平白固有的基督教道理。」

  在葛理翰一生不尋常的佈道生涯時期遭到指控,說他的信息陳腐老舊、了無新意,把宗教起因推回了一百年。然而他卻同樣答辯說:「我的確想要把這宗教往回推──不只一百年,而是一千九百年,回到使徒行傳,就是那群被指控把羅馬帝國搞得天翻地覆的初代世紀跟隨基督的人。」

  第二,福音派信仰不是基督教正統的旁門。它既不是漩渦,也不是逆流,而是基督教的主流。福音派信徒能坦然地唸頌使徒信經而不感遲疑,「福音派」這個名稱雖然引起一些反感,事實上卻是個名正言順、歷史悠久、相當體面的一個字眼。

  這名稱是在十八世紀早期,因著跟約翰衛斯理以及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有關聯的「福音復興」(evangelical Revival)而普遍被使用,但在十七世紀時,則被用來稱呼英國清教徒及德國敬虔派,以及十六世紀時的那些宗教改革人士,他們皆被稱作「福音派人」(evangelici, evangelici viri的簡稱,英文作evangelical man.)。

  不過這還不是最早的字源。十五世紀的約翰威克里夫,有時被形容是「宗教改革晨星」的他,就曾被叫做「福音導師」(doctor evangelicus)。還有更早所有那些高舉聖經及十架權威的基督教領袖,也是屬於福音派的原班人馬,其中當然包括了宣揚上帝恩是人性罪惡惟一解藥的偉大教父奧古斯丁。而從他再推前一步,則來到聖經新約時代那群人所傳的「福音」(evangel)。這便是福音派基督徒名稱的最早起源。

  只是,「福音派」這個名字在近代歷史上才被通行使用。例如在十九世紀時的英國,就出現不少顯赫的福音派領袖。沈美恩(Charles Simeon)擔任劍橋三一教會牧師五十二年之久(17821833),他的解經式講道對那一代的學生有極大的影響力。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與克拉朋聯盟(Clapham Sect)為黑奴權益奮鬥四十五年,終於在1807年首先廢除了販奴,然後在1833年終於廢除了奴役制度。古柏侯爵(Anthony Ashley Cooper, 18011885)能從福音信仰中為他所帶出的社會改革找著靈感。還有利物浦主教賴爾(J. C. Ryle, 18801900)在抵制他稱之為「浪漫主義」及「懷疑主義」的波潮中,成為一位為福音真理大聲疾呼的能言善道志士。

  十九世紀在北美也出現一些傑出的領導人物,例如芬尼(Charles G. Finney, 17921875)極力委身於佈道及社會改革事工。他創辦一系列可以想得出慈善事業的「慈善團體」,其中一位門生魏德(Theodore Weld)為反奴運動,努力奉獻一生。慕迪(D. L. Moody, 18371899),以致力於英、美兩地的佈道而著名,但他同時很盡力於教育事工,個人的影響力也相當廣遠。另一位神學教育者賀智(Charles Hodge, 17971878),在普林斯敦神學院任教五十六年,不但為福音正統信仰獻身奮鬥,而且教過三千名以上的學生,在此也該提到成功的商人泰鵬兄弟二人(Arthur and Lewis Tappan),慷慨資助社會改革、宣教、佈道、分發聖經、基督教教育事業,以及反奴役運動。

  再回到英國來,1846年所謂的世界福音聯會(World Evangelical Alliance)在英國誕生,雖然從一開始在稱呼上有誤,因為它是屬乎英國的團體,而非國際性的機構。所以在1951年有世界福音團契(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的成立。世界福音聯會則改用較正確的名稱英國福音聯會(British Evangelical Alliance),成為世界福音團體的創辦成員之一。

  第三,福音派信仰不是基要主義的同義詞。兩者各有不同的歷史背景,並且名稱上也各有不同的言外之意。

  「基要主義」今天常被當成污衊性的神學字眼,其實它有著很高尚的來源。它起自南加州的司圖渥特兄弟(Lyman and Milton Stewart)在19091915年間所發行名為《基要真理》(The Fundamentals)的十二本冊子,每冊有好幾篇不同作者的文章,免費分發了好幾百萬冊。其中的文章包括了像聖經權威、神性、道成肉身、童女生子、贖罪受死、身體復活、耶穌再來、聖靈、罪、救恩及審判、敬拜、世界宣教以及佈道等基本基督教真理,「基要主義派」一詞於是成為凡相信這些基督教中心信仰之人的指稱。《基要真理》的作者遍及英、美兩地,包括了一些福音派中堅分子,像是叨雷(R. A. Torrey),華菲德(B. B. Warfield),彼亞臣(A.T. Pierson),俄爾(James Orr),摩根(Campbell Morgan),以及賴爾(J. C. Ryle)主教和莫爾(Handley Moule)。


基要派與福音派

  就其本義而言,「基要派」被認為是「福音派」的同義詞無可厚非。就拿卡爾亨利(Carl Henry1947年所出版相當具影響力的小書《現代基要主義的不安》(The Uneasy Conscience of Modern Fundamentalism)為例,他固然批判「福音派基督教越來越不涉及福音的社會層面」,並沒有區分基要派及福音派。只是後來基要派逐漸在人心目中有了極端與過激的聯想,才在五年代期間,由北美福音派領袖像是卡爾亨利、葛理翰、歐肯嘉(Harold Ockenga)等人倡導「新福音派」的名號來與他們所拒絕的舊有基要派區分開來。

  因此,當巴爾(James Barr)的《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以及司朋主教(Jack Spong)的《把聖經從基要主義中救出來》(Rescuing the Bible from Fundamentalism)等書,或出於無知、誤解或出於惡意中傷,還是在散布舊有的看法,當然令福音派為之氣餒。因這些書似乎認為教會只有開化自由派與反開化基要派兩種選擇。

  有關聖經的默示,基要派多以為是一種機械性的過程,人的作者是被動的,不扮演主動角色,因此基要派認為聖經是上帝口述撰寫而成,像回教徒認為可蘭經是阿拉藉天使加百列用阿拉伯文所陳述,而穆罕默德惟一的貢獻就是將之聽寫下來,這樣一來,可蘭經就被相信成是天上原版一成不變的翻版,而福音派則強調聖經的雙重作者性,也就是天上的作者透過人間的作者說話,然而兩者卻同時運用了他們所有的心力。

  有關聖經的詮釋,基要派似乎以為他們可以直接把經文應用在自己身上,彷彿聖經原先就是為他們而寫,因此可以忽視聖經時代跟現今世代之間的文化隔閡。而福音派,至少在理想上用心致力於文化轉換的工作,尋求經文的主要信息,並且從原來的文化脈絡中抽離出來,然後重新處境化,應用在我們今天的情境裡。

  有關教會合一運動,基要派的態度不僅是存疑(這一點很有道理),更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大力反對。其中要算1941年麥聖泰(Carl McIntyre)創立的「美國基督教會議會」(American Council of Christian Churches)作了最尖銳的態度表明。而福音派方面,許多人在對普世教協的自由派議題,以及常無原則性的方法論予以批判之餘,卻同時願意保有辨識工夫,一方面肯定合一運動中對他們而言合乎聖經的部分,另一方面給予自己能拒絕接受對他們而言不合乎聖經的部分。

  有關教會,基要派偏向持守一種隔離式的教會觀,凡不贊同他們的教義立場的群體,都要與之隔離。他們忘記路德及加爾文本來並不情願從教會分立而出,他們所想望的原是一種改革後的羅馬公教。同樣地,多數福音派者相信有必要尋求教會在教義及倫理上的純正,同時也相信在今世不可能臻至完全的純正。在紀律及容忍之間的平衡並不容易拿捏。

  有關世界方面,基要派有時對世界的價值及標準照單全收(像是成功神學的理念),有時又拒之千里,惟恐遭其污染。福音派方面未能全然逃避淪為世俗的事實,但至少在理論上都想順從聖經的告誡,一方面不與世同流合污,一方面回應主的呼召在世為光為鹽,照亮黑暗、防範腐朽。

  有關種族方面,基要派有種傾向──特別在美國及南非──為了固守白人的優越而維護種族隔離,甚至在教會中也是如此。福音派無疑地亦有種族歧視現象,但多半願意認罪悔改,提倡實踐種族平等。這項平等原先在創造中就存在,接而在基督裡得到發揚光大。基督拆毀一切種族、社會、性別的隔牆,為要建立合一的新人類。

  有關宣教事工,基要派傾於堅持「宣教」等於「佈道」,教會的職分就是傳福音,但是福音派在肯定佈道的優先之餘,不忘教會的社會責任。正如耶穌當年的服事一樣,今天教會的服事,話語與行為、傳講與彰顯、好消息與好行為要相輔相成。卡爾亨利(Carl Henry)寫說,兩者若分割是「改革宗裡最可恥的隔離」

 

  有關基督徒的盼望,基要派會對未來有獨斷的主張,雖然他們並非擁有這方面的專利,卻經常對預言會怎麼實現作細節探討,把歷史分作很刻板的不同時代,並且擁護一種基督教的錫安論,無視對巴勒斯坦人所施行的不公作為。而福音派在肯定對主耶穌個人可見榮耀的再來有渴切的期待之同時,寧可對一些細節採取不可知的態度,因為即使大家都是篤信聖經的基督徒,也都會有各種不同的觀點。

福音派陣營及其信條主張

  1977年在諾丁罕大學(Nottingham University)召開的二次全國福音派聖公會大會期間及之後,克萊斯頓牧師(Canon Colin Craston)就這麼說,英國聖公會中的福音派現已不再是個單一的宗派,而是一種聯盟性的團體。

  對福音派中不同的「派系」,有人曾嘗試加以分類。英國教會報的主編在1998年詼諧地建議五十七種福音派系(跟著名的海因茨〔Heinz〕出產的五十七類食品相呼應)。柯若馳(Rowland Croucher)提到某位加州神學教授聲稱他能指出十六種福音派系名。卡爾弗(Clive Calver)寫出十二種派系。另外有些人則將類別減至一半。

  在1975年洛桑會議之後,杜平根大學的貝豪思(Peter Beyerhaus)教授把福音派分成六大類:


  新福音派(包括葛理翰在內)與對科學恐懼和政治立場保守的基要派之間保持距離,但仍努力找尋最大可能性的合作。

   嚴謹的基要派分子,對他們的「隔離」態度絕不妥協。


   表明信仰的福音派,重視信仰的表白,並且揚棄當代的錯誤教義。


   五旬節派及靈恩派。


   激進福音派,委身於政治社會事宜,致力於佈道跟社會關懷的整合。


   大公福音派,在合一運動中有著批判性的參與。

  二十年後,安多福紐頓(Andover Newton)神學院法克利教授(Gabriel Fackre)在《福音派眼中的大公信仰》(Ecumenical Faith in Evangelical Perspective, Eerdmans 1993)一書中,列出相似的六大類:基要派(「爭辯、隔離分子」),舊福音派(強調個人得救及廣傳福音),新福音派(表白社會責任及護教學),公義和平福音派(社會政治行動主義者),靈恩福音派(強調說方言、醫病、敬拜的聖靈工作),大公福音派(關心教會的合一合作等事宜)。這些對一些趨勢的分類饒有興味,其中有些則互相重疊。

  在如此分類之餘,福音派共通的信條究竟是些什麼?因為,如果世世代代的教會歷史傳襲中真有因襲相傳的福音派信仰及作風,不管這些信念如今或發揚或埋沒,我們要問,到底這項傳承包括些什麼?當然其中會有演變,而且當挑戰改變時,回應也會跟著改變。不過多半的觀察家都同意,這當中的確有一種可以辨認的共識存在。

  有兩位英國學者對此作了相當細心的研究,一位是英國聖公會兼神學者,另一位則是浸信會兼歷史學者,巴刻(J. I. Packer)的《聖公會的定位》(The Evangelical Anglican Identity Problem, 1978)一書,以及貝兵頓(D. W. Bebbington)那部內容豐富的調查《福音派在現代英國》(Evangelicalism in Modern Britain, 1989)。

  巴刻對「福音派的剖析」極其透徹,包含了四項一般性的聲明及六項具體的信念。這四項告白是:福音派是「實用性的基督教」(全人跟隨耶穌基督的一種生活方式);是「純正性的基督教」,也的確是「惟獨基督教」(因為「你在基督信仰上增添什麼,就不免刪改了某些內容」);是「合一性的基督教」(藉著對福音真理的共同委身尋求合一);是「理性的基督教」(與流行的講究經驗相抗衡)。


  巴刻在此四項告白後,指出六項福音派的基本信念如下(條目是用他的名稱,而簡介則是我給的):

   聖經的至高地位(因為它獨特的默示)。


   聖穌基督的榮美(成為人的上帝,為人的罪作成犧牲而死)。


   聖靈的主權(運作多樣的重要事工)。


   得救的必要性(只有上帝自己才能促成與祂正面的相會)。


   佈道的優先(作見證是敬拜上帝的表達)


   團契的重要(教會是信徒相聚,有生命的群體)。

  十年後,貝賓頓具權威性的調查《福音派在現代英國》(Evangelicalism in Modern Britain)成書出版。貝氏在裡頭列出他以為是福音派的四大特質:

 

得救主義──生命必須有所改變;

 

行動主義──福音要付諸行為表現;

 

聖經主義──對聖經特別看重;

 

十架中心主義──強調基督在十架上受死。

 

    貝氏結論說:「這四個特質組成的四角重點,便是福音派信仰的基礎。」

 

    提德烈(Dr. Derek Tidball)說貝氏的四角重點「與我們期待達成的共識相差無幾」。

  我們對貝氏用了四個奇怪的「主義」不敢苟同,但是他選擇了也是巴刻所強調的聖經、十架、佈道、重生四方面重點,使我們不由得注意,這足以顯示出福音派雖然不斷「受環境塑造、再塑造」,然而有「一種共同的核心重點,世世代代相傳」。

  但是當我思索這兩份含括福音派特色的列單,我必須承認有些不自在的感覺。我試問自己,像佈道這種行動,或重生這種經歷,對需要團契生活的觀察結果,雖然各有神學根據,但是拿來與聖經的權威、耶穌基督的尊榮,聖靈的主權這等絕對真理相提並列是否恰當?它們似乎該放在不同歸類裡。也許我只不過是希望重作調整,對我而言,我們若想定義什麼是福音派的基本定位,是否要區分屬上帝或屬人的活動,首要及次要的東西,哪些屬於中心部分,哪些屬於中心與周邊之間的部分,才是合宜之舉。

  為此我冒昧地建議作個調整,在巴刻與麥葛福所提出的福音派本質前三項特色(很顯然是刻意的),關係到上帝的三個位格──即透過聖經所顯示的上帝的權威;透過十架所顯示出耶穌基督的尊榮;透過多重事工所顯示出聖靈的主權。後三項特色(歸正、佈道、團契)不能說是就前三項另外添加的要目,而是前三項的引申,因為畢竟是上帝自己,這位三一真神引發出悔改歸正的經歷、促進佈道的工作,以及設立起團契的生活。因此在我看來,若把前三項劃為福音派的首要真理信仰,也就是父上帝主動的啟示、上帝兒子救贖的工夫、聖靈改變的作為,會是個值得的釐清。然後所有其他的重點則可在這三重項目下找著其合適的位置。

 

 

 

2022年6月29日 星期三

良好的教會治理為家庭培養敬虔的父母

 

家庭是社會最基本、最重要的單元。沒有家庭的穩定就沒有社會的穩定。沒有家庭的健康幸福,一個社會就是病態的社會。

良好的教會治理為家庭培養敬虔的父母。所以,教牧人員應當通過主日講道、教理問答和家庭探訪,使基督徒父母曉得如何帶領全家敬虔度日,各盡本分。

基督徒父母一定要明白按聖經的原則教育孩子的重要性。達伯奈指出:“為上帝而教育子女是這個世界上所行最重要的事。地球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這一大事。所有的政治、所有的戰爭、所有的文學、所有的經濟,都當服從這一大事。尤其是父母,更當曉得,在一天的每個時刻,除了使他自己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之外,上帝之所以讓他活著就是為了使他為上帝而教育孩子,這是他在地球上的任務。”

教會的作用是有限的,教會不能僭越上帝賜給家庭的權柄。比如在子女的教育上,聖經上明確吩咐:“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很多教會不明白上帝在治理上的分工,教牧人員不是積極地教育、督促已經信主的家長,使他們在家中過敬虔的生活,而是竊取上帝賜給家長的權柄和職分,直接代替家長教育孩子,破壞上帝所設立的神聖次序,還以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榮耀主名!

 

教會目標之傳達

 

「尼希米原則」:異象與目標必須廿六天就重述一次,才能使教會繼續朝正確的方向前進。

一旦確認了教會的目標,就必須持續不斷地向教會中每一個人清楚傳達。不是只做一次就算了,這是領導者最主要的責任。

1)傳達異象和目標的方法

a.聖經經文

教導有關教會的聖經真理,來帶領大家看教會的異象的每一部份都是出自聖經,聖經是最偉大的教會增長教科書。

b.記號

偉大的領導者都知道使用記號能發揮很大的力量。人們需要透過視覺表象的傳達,才能抓住某些觀念。記號可以作為有力的傳達工具,因為記號能激發強烈的情感與情緒。

c.口號

人們往往早已忘了講道的信息,卻對口號、標語、精髓的句子久久不忘。如:「每個信徒都是牧者」;「所有的領袖都是學生」;「我們得救是為了服事」;「評估是為了要卓越」;「不計代價贏得失喪的人」。

d.故事

耶穌使用簡單的故事幫助人們明白祂的異象人們總是傾向於做那些被讚賞的事情,所以,當你教會的信徒服事教會時,就誇獎他們,把他們的故事拿出來講。

e.詳盡明確

提供實際、清楚、具體的行動步驟,來說明教會要如何執行目標。對於每一個目標,都要提出縝密的行動計畫,如行事時間表,場地,雇用人員等等。

教會的異象越明確,越能吸引人的注意及委身。傳達目標最明確的方法,就是讓會眾將這些目標應用到個人的生活上。

f.將目標個人化

解釋這是與他們相關的特權與責任。西三15說:「作為祂身體的一部分,這是你的責任與特權」(英文版今日聖經直譯)。在將教會目標個人化的過程當中,解釋為甚麼這些是我們有責任實現,也有特權能享受的。

教會的目標個人化,就能使上帝的五個目標成為每一個信徒的目標。這些目標同時表達了上帝要我們每個人在地上如何使用我們的生命。

2)身為信徒的責任

a.上帝要我成為祂家裡的一員。

這是團契目標的個人化敘述。聖經很清楚的表明跟隨基督不只是信--也包括歸屬。我們本來就被命定要彼此建立關係。

彼前一3說:「祂紿我們重生的特權,所以我們現在是上帝家裡的一員。」

弗二19說:「你們是上帝子民的同胞,是上帝一家的人。」

b.上帝要我成為祂的樣式。

這是門徒訓練的個人化敘述。上帝要每一個信徒都成長像基督。成為像基督的樣式,是聖經對「靈命成熟」的定義。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

提前四12保羅給我們幾個特別的範疇,讓我們能以耶穌作榜樣:「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

在這裡,我們注意到成熟不是以一個人的學習來衡量的,乃是以一個人的生活型態來衡量的。一個人很可能對聖經很熟悉,卻仍然不成熟。

c.上帝要我靠祂的恩典作牧者。

將服事或牧養的目標個人化,上帝期待我們使用祂為了使人得益而賜給我們的各樣恩賜、才幹、機會。

彼前四10說:「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上帝百般恩賜的好管家。」

d.上帝的本意是要每個信徒都有事奉。

在向未信的人傳福音時,就要把這個期望擺明。「我們不是在裝模作樣。」告訴未信的人,「當你把生命主權交給基督,你就是把你的餘生簽字交紿祂,奉祂的名事奉祂。這是上帝造你的目的。」

弗二10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e.上帝要我作祂愛的傳遞者。

這是教會傳福音目標的個入化敘述。每個信徒的職責內容之一就是,一旦重生,我們就成為好消息的傳遞省。

保羅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徒廿24)

這是每一個基督徒的重要責任。事實上,只有兩件事是人不能在天上做,只能在地上做的:犯罪,以及向還沒有相信耶穌的人傳福音。那一樣是基督留下我們的目的?是介紹人認識基督。

f.上帝要我成為祂名字的稱頌者。

詩卅四5說:「你們和我當稱耶和華為大,一同高舉祂的名。」

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來敬拜上帝。如果沒有敬拜上帝,我們會去找別的東西來敬拜。

3)一次又一次的重述

一個廣為人知的廣告原則是,信息要傳達七次之後,才能深入人心。

 

聖禮的意義

    我們必須瞭解,聖禮對於上帝的道並沒有加添什麼,在意義上,聖禮所表顯的就是上帝的道,而教會執行聖禮,即是用一種可見、有形的方式來傳福音,正如教會所傳叫人聽見的福音一樣。教會傳揚聖道是叫人聽見福音,而執行聖禮則是叫人看見福音。

    聖禮是蒙恩之法,也就是說聖禮乃是聖靈藉以傳達恩典給信他之人的方法。賜救恩的乃是上帝,而非教會的禮節,但藉著主耶穌所設立教會聖禮的執行,則是討上帝喜悅的。這個立場合乎聖經,是勿庸置疑的。聖經多次的教導「救恩屬乎耶和華」(詩三8),而且上帝為他自己保有此項特權。當彼得在五旬節對群眾講道:「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的時候,他明白表示洗禮並不只是叫人想起基督為罪人死,所以大馬色的亞拿尼亞對保羅說:「……起來,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

    聖禮是恩典之約的表記與印證,也就是說,在此恩約之內的人,聖禮表明與印證了基督救贖的恩典。聖禮不但表明救恩,也如同為上帝救恩的應許蓋上了保證的印記,更好像挪亞時代虹的出現,印證上帝應許賞賜給挪亞。不僅如此,聖禮就如同印記,實際傳達所表明的恩典,正們一把鑰匙表達的是准許進入,一份地契代表著一份產權。

 

 

2022年6月27日 星期一

衛斯理教訓的社會特徵

 

衛斯理在十八世紀就起了與二十世紀的萊因哈德·尼伯一樣的作用。尼伯一邊強調人類本性的罪惡性——社會構造的惡的原因,一邊強調人類本性是上帝之形象,所以開展了基督徒社會主義理想的,即爲解救處於經濟恐慌危機中的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社會運動。而衛斯理的教導和衛斯理宗運動從18世紀英國産業革命過程的危機中拯救出了英國。

   (1)登山寶訓講道的社會特徵

衛斯理的登山寶訓證道包含著他的神學核心思想重要內容。即不僅表現了他的成聖和完全的教義,也反應了他的神學的社會特徵。這篇講道是應懷特的邀請,再三猶豫之後,在布理斯托爾市的野外開始的第一次野外講道。

       當時英國國教的牧師們只能在講壇上證道,而且只有在自己所屬的地方講道,所以衛斯理是冒著危險開始了野外講道。

       在作“世上的光和鹽”的講道中,他呼喚基督教的社會、行動特徵,而且在“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願你的國降臨”等主禱文的解釋中強調上帝旨意實現的社會是上帝的國在地上的模樣。

 

       特別在“如同上帝的完全”我們也在變得完全的講道中,他不僅強調個人有可能在死之前達到完全成聖,而且社會的完全成聖,即上帝的國在這世界歷史中也有可能實現。當然這是強調相信超越的神的國度,和歷史中得以實現的內在的上帝的國度。

    (2)經濟上的教導

衛斯理強調基督徒的經濟生活三大原則,即儘量多掙錢,儘量多存錢,儘量多施捨。其中比起gain和save,更強調give。換句話說,基督徒認真掙錢,多積累財富是很重要的,但更強調爲實現更多人分享平等的貧富分配而施捨是跟隨耶穌和聖經教導的路。

       特別他在《Treatise on the Present Scarcity of Provisions》中說今天的英國經濟貧困的原因不在於貧窮人的懶惰,而在於富翁們的奢侈和浪費、收刮稅金上,所以主張給貧窮人們更多的職業和工作的社會制度改革。並且在講道中,從來沒有指責過貧困人,反而責備富翁們的貪心和放蕩的奢侈。

       他強調納收入的十分之一的人是猶大人的信仰,納二分之一的是法利塞人的信仰,除了家庭和自我需要(衣食住)花錢外,全部施捨的才是真正的基督徒信仰。

   (3)解放的教訓

並且衛斯理的講道或教訓中常常給女性、勞動者、礦工等當時被遺忘,被壓迫的人很大的釋放感,所以他的別名是“ordinary people`s theologian(folk theologian)”。也就是說他是當時民衆的朋友,是用民衆們能聽得懂的平凡的神學教訓來教導和證道的。

       特別他挺身反對黑人奴隸制度。他的論文《Thougts on Slavery》中一一揭露了白人們將黑人商品化時所犯的罪行,即從大西洋航海中將黑人屍體抛入海中開始到賣買黑人發財、虐待黑人等。他主張改革黑人奴隸制度、解放黑人。衛斯理也被稱爲十八世紀的解放神學家。

 

2022年6月26日 星期日

信心的類別

   新約聖經暗示信心有種類上的分別。因見到神蹟而信主的(約 2:23)不等於就是使人得救的信心。主對這種信心作不同的回應,是不足為怪的。同樣,主在快講完登山寶訓時,對那些奉他名行異能的人作過這番警告:「到那天…我必須向他們聲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 7:23)

    這會不會就是指保羅說的可以挪移大山卻沒有愛的信心呢?(林前 13:2)

    很明顯,建立在屬靈恩賜上的信心不一定就是得救的信心。新約聖經斬釘截鐵地道明恩賜不是恩典,恩賜的實施是可以在經歷救恩以外發生的。這的確是對所有領受過聖靈恩賜之人的一個嚴重警告,無論他們領受的是講道的恩賜、治理的恩賜、牧養的恩賜,還是其它什麼恩賜。

  真正的、使人得救的、叫人信靠的信心,即我們對上帝恩典有所回應的信心,是上帝救恩所賜的。無論你怎麼解釋以弗所書2:8:「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藉 著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上帝所賜的。」(其實這裡說得很清楚,信心是上帝所賜的)

    保羅在以弗所書後面明確表示信心是「從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臨到」 我們的(弗 6:23)。 這不是說上帝會代替我們相信,不然的話,我們都會變成消極的宿命論者了。是我們自己信基督,上帝不會、也不能夠替我們信耶穌。但我們之所以有信,乃是因為他先在我們心裡賜下了信的可能性。

    當我們說:「主啊,我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

    我們就是已經踏進了上帝這救恩計劃中的一個新階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