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1日 星期五

基層神學


   早在七十年代初期,台灣和香港的華人福音機構開始關心勞動工人的需要,並嘗試回應「向貧窮人傳福音」(路4:18)的使命。那時,香港與台灣均有專向基層人仕傳福音的機構成立(如工業福音團契(工福)、互愛團契等),盼望帶領佔有60%以上人口的基層人仕歸主。接下來,因著迫切的需要,各類的基層福音機構也相繼在東南亞一帶教會興起,尤其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華人教會之間。

  踏入八十年代尾及九十年代,基層福音工作普遍已獲得教會重視。然而,基層人信主之後,往往仍未能得到適切的牧養和栽培,以致他們在所置身的群體中,不能產生作鹽作光的能力。居於基層人需要不同模式的牧養,基層教會多脫離傳統教會陸繼獨立成立在香港和台灣一帶興起。
  基層神學可溯源耶穌在拿撒勒會堂宣佈向貧窮人傳福音(路4:16-21),後來耶穌也身體力行,在加利利和巴勒斯坦地一帶向許多“基層”人傳福音,也常針對他們的需要:醫病、趕鬼等等行動來牧養他們。初期教會也多有記錄,當時的傳道人繼續在地中海一帶地區向貧窮人傳福音。近代宣教歷史,不難發現西方宣教士東來時的工作起頭也多是向“貧窮”人或基層人傳福音,並在這些群體中建立教會。

  很難劃定基層人仕的定義,一般是指那些收入低於該國平均指數的群體。因此,一般的勞工群體如工廠工人、的士司機、老年領取退修金人仕、飲食業工人、文員、貨車司機等等群體,不下三十種類。

         一般上,基層人口佔該國60%以上。可見這是一國最大的人口階層。也因為教會一向被批評為社會知識份子或中上階級人仕的聚集地點,基層福音工作自然成為現時宣教工作的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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