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 星期四

希望神學(Theology of Hope)

 

   希望是60年代神學界一個重要的主題,與拉丁美洲及東南亞的解放神學有密切的關係。它先是由幾個德國的哲學家和神學家開始;東南亞的神學家則根據他們的理論,再結合當地被各種勢力剝削的情況,重新解釋聖經中與末世論有關的經文,而使之成為一種具政治及社會意義的神學。

  希望神學強調基督的復活說明現有一切秩序不是必然的,祂既復活了,就應許現有的秩序要被改變過來。基督徒正是這種希望的見證人,教會對人手所建立的國度,及其上種種的不義和邪惡,不應緘默不言;她既有基督的復活走在前頭,就知道她也要復活,並且要使今天一切活在沒指望和受壓迫的人,同得復活的盼望。但這盼望既不是純屬來世,也非純屬個人,希望要有內容,它必須是今世的和與群體共享的,也即是能幫助人改變現況的。

  希望神學的神學家,例如,莫特曼、潘寧博,和默茨,均是從德國馬克斯主義哲學家布洛霍(Ernst Bloch)取得靈感的。

  希望神學一個重要的課題是神的國度看為一個「烏托邦」,也是希望之精義所在。在現實世界,人們常受世界的壓迫,因此一直希望能勝過它,但無論怎樣努力,人們仍然失敗。在烏托邦,這種失敗感終於成為過去,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的主、客體終於復歸為一,不再存在著矛盾與抗爭──這是一種彌賽亞式的希望。這上帝的國,是一個自由的國度,人成為「上帝兒女的國度」;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不再存在著壓迫與剝削,主體與客體聯合起來。

  【莫特曼的希望神學】

  莫特曼算是廿世紀最著名的希望神學家。他立意要使基督教信仰越過歐洲傳統(希臘哲學)的精神,邁向一個革新的局面。

  1. 新希望觀:

  希臘人的希望觀是一種不可知的,是悲觀的。與此相反的是聖經的希望觀。聖經總是從上帝的應許來描述將來,因此將來總是美好的。

  希望的根基有兩方面︰

  a. 上帝釋放為奴的以色列人;

  b.基督藉十字架和復活勝過死亡。

  希望的目標則是上帝要更新天與地,永遠與人同在。在舊約,所有地上的恩福,均是上帝在將來賜福的先影。在新約,耶穌基督的福音,是本於祂第一次來為人成就的救贖,也指祂第二次來更新萬物,包括人與世界在內。

  由此可見,新舊兩約所描述的希望,與教外的盼望是不一樣的︰人的希望不是把現在投射進可期待的將來,它乃是等待應許給他之將來本身,這種將來已然在現在開始,這就是上帝的將來。

  2. 希望是行動:

  莫特曼認為,昔日神學界所解釋的將來若不是不存在,就是不足夠。他指出教父學不重視希望這課題。奧古斯丁則把希望個人化,這與他過度強調個人與神之關係的神學有關,結果希望成了他世的福樂。

  新約聖經論到末世的經文,全被千禧年觀吸收進去,到了阿奎那希望是與信和愛同列為超自然的信德,然而即使這樣,希望的地位仍受忽視。路德曾嚴厲地指出這種缺欠,但因為他全力發展因信稱義的教義,希望則被信心掩蓋,也變成了個人的問題,對天國的盼望又是被忽略了。莫特曼在《希望神學》(Theology of Hope, 1964)中,是藉將來的盼望,來把整個基督教信仰與行動結合起來。

  3. 新的末世論:

  莫特曼末世論的上帝,是一個走在人的前頭,卻又關心人之疾苦的上帝;祂走在人的前頭,是表明現在的狀況不是理所當然的。剛好相反,祂兒子的復活與應許再來,說明現今的一切必須被改變;祂再來更新萬物。從今以後,上帝、世界(社會現況)和人,均需從上帝的應許來了解;因此,末世論成了神學的基礎和核心,而希望則成了人存在的意義所在,這是莫特曼重釋聖經的關鍵。

  他看以色列出埃及是人類進程的模式;以色列人整個命運,只能從上帝的應許來看才有意義。在耶穌基督內,上帝將來的國度變成了現在的實體,祂的復活是萬物要被更新的初熟果子,包括人的命運在內。教會不再是個內向的群體,乃是一個有盼望,並活出人類整個盼望之群體。教會有責任向一切不義的建制和組織發出譴責之聲,敢於反抗不義就成了受壓制之人的盼望,這是教會的神聖使命。

  【批判】

  無可否認,希望神學使基督教教義有了一個新發展的空間,使末世論成了神學的基礎和核心。像其他模式的解放神學,它要教會正視自己的社會和今世的責任,使信仰具有非常強烈的現實意義。但是,怎樣叫教外人也能接受耶穌基督的再來即是一個大問題。

  另外,以末世論作一切神學的基礎及核心,也即是以將來的角度來解釋整個基督教信仰,這個理想是有一定的困難;例如,我們怎樣從這角度忠實地解釋聖經的創造論和人的墮落呢?而聖經的末世論不僅提及一片詳和的前景,它也論到嚴厲的審判與定罪,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也可以在希望神學找到它的位置嗎?把太多盼望放在將來,我們不知道希望神學還能否嚴肅地面對人和上帝的現在。例如,神學會否只成為指向將來的一個記號,失卻它今世的意義(除了鼓勵信徒對抗不義的制度之外)?

  另外,罪(十字架)的問題對人和社會,一直是基督教的尷尬問題,它要所有人嚴肅面對。罪的問題在希望神學卻找不到足夠的空間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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