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有關基督的代贖工作的正確意義只有一個資料來源,這就是聖經。辨明我們的釋經和教義公式只有一準則(norm),這準則也是聖經。不效忠這獨一準則的試探常威脅我們。試探的狡猾與看似合理莫過於以人類經驗去解釋代贖,並以經驗為準則。試探常以掩飾的姿態出現,企圖將主的受苦和至死的順服解至更近乎人的經驗及成就亦是同一傾向。我們貶低了基督代贖工作的意義,又剝奪了其獨特別出的榮耀。這是徹頭徹尾的邪惡。榮耀的主、道成肉身的神子單獨擔當成就的工作,究竟是什麼人的經驗可能產生的呢?
基督滿足了公義的要求:「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十三6)
祂成為罪、又成為咒詛。祂擔當了我們的罪、擔當了未赦之罪的一切咒詛,並止息了咒詛。客西馬尼和各各他所反映的就是如此的豐功壯舉。人若將它解釋為近乎人的經驗,就顯露心思與基督教的根本道理格格不入。榮耀的主、道成肉身的神子、神人合一飲永在的父所賜祂那苦痛難以形容的杯。這是上帝在人的性情中被上帝離棄。發自受咒詛十字架上的呼求相等於棄絕,就是罪的工價。棄絕的忍受是替代的,祂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沒有別的東西可與之比擬。祂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而在芸芸眾生中無人分擔祂的痛苦。
父並沒有愛惜祂自己的兒子,也完全沒有吝不達成正直之公義所命定的要求。子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
這正是聖子順從的暗湧。但為何如此?是為了使不屈不撓的愛,可以藉救贖全然實現其計劃的宗旨,這救贖是用代價和能力達成的。各各他的精神是永恆的愛,而各各他的基礎是永恆的公義。這些均表彰同樣的愛。這愛以永恆的保障護繞著上帝的子民。
「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羅八32)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刀劍麼?」(羅八35)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羅八38, 39)
這就是一個完全的代贖所獲的保障,這保障是因代贖的完全性而有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