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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 星期一

禁欲主義

 

    到了第三世紀中期,禁欲主義和基督教柏拉圖主義興起,成為影響基督教人論的主要因素。這兩種主義在理論和實行上,表面有些相似之處,如都努力棄絕肉體,但實際上二者對人在上帝面前的光景、對救恩之本質的認識和人獲得救恩的方式,都有顯著不同的看法。


   
禁欲主義的教導和實行,可追溯到聖經中的禁食禱告、資助窮人等(其實是對這些教導和實行的誤解或誤用)。第三世紀的社會環境,也促進了禁欲主義的盛行。當時社會混亂,生活世俗,羅馬帝國動蕩,苛捐雜稅繁重,並且對基督徒的迫害擴大,這些都使許多追求聖潔、安寧生活的基督徒遠離塵囂,退避到曠野過禁欲主義的生活。


   
然而,禁欲主義之所以盛行,更有其內在原因,也就是對人性過度樂觀的看法。禁欲主義認為,人生來就有一種選擇善的能力,這種內在的能力就是上帝的形像,是從亞當傳遞下來的,並且沒有受到墮落的破壞。人靠著這種能力可以選擇上帝、順從上帝,活出討上帝喜悅並贏得獎賞的生活。亞當墮落使伊甸園的環境變質,但人這種內在的能力完全勝過外部的環境。基督就是我們的榜樣,祂靠著裡面的能力選擇上帝,甚至順從上帝以至於死,以此向我們顯明了救恩之路。所以禁欲主義認為,我們可以像基督一樣,靠著裡面的能力揀選上帝,以完全翻轉亞當的墮落。然而,聖經啟示人必須接受基督的救恩,得了重生,不僅罪過得赦免,更是需要有神聖的生命。

 

柏拉圖主義(Platonism)與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

 

    柏拉圖主義是新約撰寫時期的一個與聖經觀念看似相近但卻深受柏拉圖思想影響的哲學架構。在這個架構中,物質與非物質被對立起來。非物質的魂又可以進一步被區分為三個部分:欲求的部分(情感)、意氣的部分(意志),以及理性的部分。在這三者中,理性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柏拉圖的人論觀點還被進一步在二元論的架構下,區分為包含理性的理性魂和包括情感與意志的感性魂;前者專注於認識上帝,後者專注於認識世界。在柏拉圖主義被基督教早期的教父吸收,作為和希臘文化溝通並護教的工具後,理性魂又被進一步等同於聖經中所謂人的靈,賦予了柏拉圖主義三元論的色彩。


   
到第二世紀中期,基督教柏拉圖主義已在教會中廣傳。雖然智慧派至終被定為異端,但其對基督教的影響,尤其對人論的影響極其深遠。智能派本身有許多流派,觀點各異,但對世界的看法基本都根植於柏拉圖主義。然而,諾斯底主義卻採用了一種與近代嚴格區分屬於靈,屬於魂(心理)並屬於物質身體之三元論不同的三元論。諾斯底主義將宇宙中的存有進一步分為物質matter);可以在物質與靈界中轉換的動物的animal);以及屬靈的spiritual)三種素質(substance)。屬於動物性的人類需要藉由內在的屬靈種子(spiritual seed)轉化為具有理解力的靈(intellect spirits)而得救。而得救的隻有人的靈,人的魂與身體都會被拋棄。作為此等神祇的耶穌基督被差遣提醒人、並幫助人脫離世界和肉體,使人重回原來的歸宿。


   
早期使徒約翰,不僅不認可這種物質與非物質對立的觀點,反而指出上帝都願意道成肉身(約一14);他指出凡不承認耶穌是上帝在肉身而來的,就是敵基督者的靈(約壹四3)。古教父們也奮起抵抗智慧派的狂潮,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二世紀末的愛任紐(Irenaeus)。相傳愛任紐是波雷卡(Polycarp)的門徒,而波雷卡又是使徒約翰的門徒,愛任紐根據代代相傳的使徒教訓,批駁智慧派的錯謬教導。


   
愛任紐恢復人身體的重要性,因為上帝都要道成肉身,他的格言就是上帝的榮耀在於人豐盛地活著The glory of God is man fully alive)。愛任紐認為人物質身體的存在,不是由於墮落而致,也非上帝不愛人,更非上帝無能拯救,而是上帝本來的設計,是使人達到完全成熟的必由之路。他認為人被造後處於不成熟immature)狀態,需要藉著自食肉體的苦果來學習,以漸漸達到棄惡從善的成熟狀態。這種藉從錯誤學習以達成熟的人論觀點被早期教會廣泛接受,甚至連後來的托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都予以贊同。

 

2022年8月28日 星期日

私慾帶來快樂嗎

 

在今世享受上帝是如此甘甜嗎?

 

那些享受他們的私慾超過享受上帝的人,是何等邪惡啊!

 

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是他們所敬拜的三位一體。

 

肉體的情慾是惡欲或沖動,激勵人行惡。

 

有報復的私慾和淫亂的私慾。

 

私慾就像烈火,將人的靈魂投入燃燒的火焰中。

 

亞裡士多德說:感官的情慾如同野獸,因為當任何的私慾釀成暴力,就聽不見理智和良知的聲音。這些私慾叫人迷糊且獸性大發。

 

姦淫和酒,……奪去人的心(何四11)。就是奪去人心中任何的良善。

 

有多少人他們主要的目的不是享受上帝,而是享受他們的私慾﹔就像紅衣主教說的:讓我保有在巴黎地區紅衣主教的權利和身份,我就樂意失去我在樂園裡的份。

 

私慾首先以享樂誘人,緊接而來的是致命的一劍。直等劍穿他的肝(箴七23),這應該像是一把發火焰的劍,攔阻人犯任意妄為屬肉體的罪。

 

誰願為飲一滴享樂,而喝下如大海的忿怒呢?

 


2022年7月24日 星期日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3)–聖徒的明証

       人類罪惡是普遍性的,但是世人之所以不知罪,或是否認罪,實乃更証其罪孽深重,以致心蒙脂油,冥頑不靈,麻木不仁。反之當靈性長進,靈程日高,得到聖靈感動的虔誠聖徒,反倒為罪憂傷痛悔。

 

一、因靈程進步而知罪

       聖徒認識他邪惡與性癖乃和其靈程的進步成比例;因為只有藉上帝的恩典才能把他各種過犯罪惡顯露出來。

       例如哥德溫(Goodwin),他是德高望重,為英國西敏寺聖徒會(The Westminster  Assembly  of  Divines)會員,他對眾宣講,述說他悔改歸主的經驗說︰「我的悔改,使我得到一個極大的發現,看到我內心的貪婪和邪情惡慾,我乃極度的放縱,只想犯罪作惡﹗」

馬敦生氏(Martensen)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講到托爾納(Tollner)悔改的經驗說︰「托氏雖曾傾向伯拉糾異端」,但他說︰「當我察驗我內心之時,我就要為罪憂傷,我必在上帝面前自我控訴,我所犯一切的罪」──他列舉他所故意作的一切過犯。「如果有人否認他沒有同樣犯罪,讓他深深察看他的內心﹗」

當約翰牛頓(John  Newton)見到一個凶手送到刑場去,要被執行死刑之時,「他就感謝上帝的恩典,說那人就是約翰牛頓﹗」

梅司脫伯爵(Count  de maister)說︰「我不知道惡棍的心是何等的敗壞,我只知道一個德行高尚的人,他的醜惡卻令人毛骨聳然﹗」

托勒克教授(Tholuck)當他在豪爾(Halle)大學執教五十周年之時,對學生宣講︰「我數算上帝豐盛的恩典,其中最令我要向他感恩的,就是他能使我確認我的罪。」

此乃從德高望重的聖徒的經驗,証明人類罪惡的普遍性。甚至我國的孔子,雖被尊為至聖先師,萬世師表,他也不能不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二、因聖靈感動而知罪

       那些蒙聖靈光照啟發,領悟最為深切的聖徒,既承認他們違犯上帝律法,無法數算的罪︰則那些毫不知罪認罪的人,便可反証其必為沒有重生得救,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他們乃是冥頑不靈,麻木不仁,心地剛硬﹗

       這實在是非常奇特,而無可否認的,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那些已蒙聖靈光照,而能克制他們罪惡的人,而且敬虔度日,德行高尚,為人敬仰的人,卻反而會從他們的心靈裡,以及生活上,看到更多的邪惡;但是那些罪大惡極,做了罪惡奴僕的人,倒反更不見他們的邪情惡慾,且又自負自義,根本否認他們是罪人。

       例如法國學者盧梭(J. J. Rousseau),在他的名著《懺悔錄》中所寫的話,乃是出自一種不正當的情慾,其實他根本上,須從他這種情慾上悔改。因為他掩飾他自己的邪惡,而誇耀他的德行。他狂妄地說︰「沒有人可在上帝寶座前說,我乃是比盧梭更好的人。當最後審判的號筒吹響之時,我就要把我手裡這本書呈獻在至高的審判者之前,向他大聲說,這是我所作所想的,我就是這樣的人。……最後他又說,死亡是何等快樂的事,因為那時我沒有須加自責或後悔的事。」於是他對全能的上帝陳訴︰「自有永有的上帝,我在這裡交還你當初所造的聖潔的靈,這就可使我和你同享永遠的福樂﹗」這種狂妄的話,其實乃和事實完全不符。殊不知他在童年的時候乃是一個小偷。在他的寫作裡面,公然鼓吹通奸和自殺。他足足有二十年,放縱情慾,好色邪蕩。他的兒女,苟非全部,至少大多數是私生子,當他們出生以後,就立刻送到棄兒教養院。但他卻又大言不慚,到處講演,激勸法國作母親的人,要教養她們自己的兒女。他為人卑鄙,反覆無常,不忠不實,假冒為善,且又侮慢,褻瀆。凡此所述,乃取材於威廉氏(N.M.Williams)所作的《盧梭傳略》,由這個例子証明一個沒有真正重生得救,未蒙聖靈感動的人,倒反自以為義,不能知罪,不肯悔改。誠如譚尼生(Tennyson)在他所歌詠的詩中說,因為人的心意偏邪,不能有正確的認識,因是混淆是非,以惡為善。

       所以唯有蒙聖靈感動的人,方能真正知罪。使徒保羅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

世人所以不能知罪,第一乃因世人乃習慣行惡,習以為常,甚且積非成是,自以為義;不加以抗拒,則便不能知其內心的邪情惡慾。其次是因上帝「一切的忍耐」(提前一16),所以祂對於防止罪惡護理的抑制力,尚未充分發展。其三,此乃上帝「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羅二4);祂對罪惡的審判,尚未顯明出來。其四,罪惡本身就有一種迷惑人心的力量。誠如聖經所說︰「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四4)其五,所以只有那些蒙恩得救,脫離罪刑的人,才能察看其罪惡的深淵,警悟其罪孽的深重,而感謝上帝救贖的宏恩。反之,倘使有人不知其罪,自以為義,不肯悔改,乃自証他責罵一個心地剛硬的罪大惡極之人。不但此也,還亦可証其乃是一個最沒有希望的人,因為一個不知其有罪的人,乃是自暴自棄,自絕救恩,因此也是不會得到救恩的人。從這個道理來看,我們才會知道上帝奇妙的救恩,他不僅把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罪人而死,義的代替不義的,使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參約三16;羅五8;彼前二14,三18);並且又賜給我們聖靈,動其善功,感動我們;使我們為罪憂傷,接受救主。

詩篇九十篇八節說︰「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世人的罪性乃隱藏在各人裡面,要和上帝的聖潔對照起來,才會看見。他的榮光,透照到我們心靈的深處,把我們的邪惡,揭發出來,使我們在為罪憂傷痛悔中,得蒙救贖。

以賽亞先知看見了上帝耶和華的榮光充滿全地,就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六3-5)約伯為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耶和華……曾用心察看」他,「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伯一1、8)但是到了他「親眼看見」耶和華,他就「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5一6)。於此更加証沒有重生得救,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反而不能知罪,而且否認有罪;反之靈性進步的人,卻能知其罪孽深重。「完全正直」的人尚且要「在爐灰中懊悔」,當更加可証明罪的普遍性。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2)–歷史明証

 從人類的歷史,各方的成語以及一般的公論等,証明人類罪惡的普遍性。分別討論如下︰

 

一、從人類歷史說

       從一般歷史來看,都是戰亂連連。即使所謂文明之邦,其傷亡的情況,更為慘重。雅各書四章一、二節說︰「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

這可見人類敗壞的罪性。第二次世界大戰,各國政治家以為人類痛定思痛,想要「止戰之戰」,於是組織「聯合國」,以為從此就能確保永久和平,誰知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戰火至今未息,反而變本加厲﹗前聯合國秘書長在他辦公處對名佈道家葛培理牧師(Dr. Billy Graham)長嘆太息說,聯合國的努力,徒勞無功。

       從另一方面看,世界各國,在歷史上又有一個普遍現象,就是獻祭和祭司制度的通行,這又可証人類罪惡的普遍性,故需獻祭贖罪。

 

二、從成語來說

       中國成語說︰「金玉其外」「人面獸心」,人類都知道,他們道德上的缺陷。這正應驗聖經的教訓,「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

       美國伊達荷州(Idaho)有一俗語說︰「唯一的好印地安人,乃是一個死的印地安人」,但這句語也是對白種人說的,意指沒有好人。中國成語又說︰「孰人無過」。中國俗語說︰「天下烏鴉一般黑。」意指沒有善人。誠如聖經所說︰「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2)

宣教士 張伯蘭 博士(Dr.Jacob Chamberlain)說︰「我在印度從來沒有聽到一個人否認他是罪人。但是有一次有一個婆羅門高級僧侶來阻止我,對我說︰『我否認你的話,我不是罪人,我行事為人,乃仁至義盡,無需改善。』我一時稍感局促,接著反問他說︰『但是你的鄰居對你怎樣說呢?』頓時就有人從旁喊著說︰『他在買馬的時候欺騙我﹗」又有一個人接著說︰『他詐取一位寡婦的遺產﹗』這個婆羅門高級僧侶便立刻狼狽而退,以後他不敢再見我。」

 

三、從一般公論說

       有話說:「是非乃有公論」。大家都承認,每一個人裡面,都有自私的成分,人人都有犯罪的傾向。有一句格言說「天下無完人」。「人各有弱點」,這是人所公認的真理,從歷代許多偉人的著作,也証實人類罪惡的普遍性。例如︰

       古羅馬哲學家和大政治家辛尼加(Seneca)說︰「我們都是邪惡的。人所攻擊他人的,責備他人的,其實都可從他自己心裡找出來。我們住在這邪惡的世界,因為我們自己都是邪惡的。」他又說︰「世上沒有人能憑己力掙脫其邪惡;必需人加以援手,必有人救拔他們脫離邪惡。」他又說︰「我們雖然看到善事,而且加以讚許,但事實上,卻是隨從邪惡。……甚至爭逐那被嚴禁之事,且復追求那被否認的事,實屬自相矛盾。」辛尼加曾任羅馬帝國首相,且著述宏富,膾炙人口;道德學問,為世宗仰,以得罪暴君,為國殉難。大義凜然,他的言論是十分珍貴的。

還有一位古羅馬哲學家和大政治家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說︰「天地萬物造化之妙,給我們知識學問的火花,但是因為人類道德的敗壞,卻把它熄滅了。」

美國國父華盛頓總統篤信真神,認為「離開了上帝,便無法治國平天下」,「各國民族,應當承認全能上帝的護理與主宰,服從他的旨意。……」他在退休之時,有感於人心敗壞,發表「告國民書」,不願國民離棄正道,深感那是民族自殺的政策。因此忠告國民說︰「我不能不希望國民的良知,最後終能發現其錯誤。……我們現在各種不正當的行為與思想,可能使我們偏離正道,亟應早日回頭。……賭博一事,尤為貪婪之子,不義之友,禍患之父;其禍所及,可使家破人亡,身敗名裂」。

威爾遜總統有正統的神學思想,深信上帝不僅是個人之主,且又為歷史之主;欲謀人類的樂利,唯有遵行上帝的旨意,與上帝和好。」不幸「世人愚好自用,『謀算虛妄的事』(詩二1)。自忘上帝的形像,隨從魔鬼之邪道,其嚴重的後果,將使人類命運,江河日下,難逃最後的審判。」此乃古今政治家的見証,可見人類罪惡的普遍性。

       再從文學家的見証說,例如莎士比亞說︰「要忍受審判,因為我們都是罪人。」又說︰「上帝用太陽的力量飼養死狗身上的蛆蟲,正如他關懷人類敗壞的心,以及從他們心中發出來的邪惡。」「我們乃是罪大惡極的歹人﹗」他又說︰「生在世上的人,有誰是不敗壞,或使人墮落的呢?」

       哥德(Goethe)說︰「我看別人所有的過犯,我自己也沒有不犯的。」美國名詩人與政論家白良德(Wil-liam  C. Bryant)深感世道人心之敗壞,在其為阿爾敦博士所著的《宗教生活隨感錄》一書所作的序文中警告世人說︰「假如懷疑論和無神論日趨猖獗,支配人心,則人類命運,將非常悲慘,不堪設想。如果沒有基督,誠令人不寒而栗﹗……假如沒有因主耶穌基督降生和受死,而賜給人類的福祉,人類生活不知將墮落到何種罪惡的深淵;整個世界,將好比失去了太陽,將暗無天日,混亂不堪﹗」

       此乃從古今政治家和文學家的著作裡所得的見証,可知「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一七9)可証人類罪惡的普遍性。

人人違犯上帝律法(1)–聖經的明証

一、積極的宣示

       我們已經深知罪惡乃是人類一種品性,一種意志的品性,一種意志自私的品性。我們現在要進而研究人類這種意志自私的品性,乃是普遍的。時不論古今,地無分中外,沒有例外的。這種普遍性,始自人類始祖亞當的墮落,人類既都是亞當的後裔,因為有這一個關係,所以人類的罪惡乃是普遍的。此於聖經,乃有直接的宣示︰

    列王紀上八章四十六節說︰「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

詩篇一百四十三篇一、二節說︰「耶和華阿……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

箴言二十章九節說︰「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傳道書七章二十節說︰「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

羅馬書三章十至十二節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

羅馬書三章十九、二十節又說︰「……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二節說︰「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雅各書三章二節說︰「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

約翰壹書一章八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馬太福音六章十二節,主耶穌教我們禱告說︰「……免我們的債」;

馬太福音六章十四節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這使我們看到所有世人乃都有罪。

 

二、消極的意義

       聖經裡面又有許多含有啟示普世人類都需要救贖,重生與悔改的經文。這乃因為世人都有罪。

1. 是關於普世人類都需救贖的經文──

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六章五十節主耶穌說︰「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

約翰福音十二章四十七節說︰「……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使徒行傳四章十二節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耶穌基督乃為普世人類都需要的獨一的救主。

2. 關於普世人類都需重生的經文──

約翰福音三章三、五節︰「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

以弗所書二章三至八節說︰「我們……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3. 關於普世人類都需悔改的經文──

馬太福音三章一至二節說︰「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大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四至四十七節說︰「耶穌……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複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至三十一節說︰「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

 

三、人都需救主

    世人如果不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救主,都要被定罪。

    約翰福音三章十八節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六節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與此相對的不信主的人,則如約翰壹書五章十九節所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他們乃和那惡者聯在一起,誠如以弗所書二章二至三節說︰「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慾。

   喀夫旦(Kaftan)在他所著的《教義神學》中說︰「上帝的律法乃要我們愛上帝。這乃包含愛我們的鄰舍,不但不傷害他們,而且還要在一切關係上都要照公義,不報複,而要饒恕;要用一切有益的方式,幫助朋友與仇敵;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可放縱情慾,要克制一切情慾的沖動,藉以達到上帝國度屬靈的目的。凡此種種,並非僅在外表的行為上,而尤需出於內心和意志。這乃是上帝的意思,這就是主耶穌藉著他的榜樣所對我們顯示的。」

當主耶穌基督快要面臨十字架,受最慘痛的苦刑之時,在客西馬尼園祈禱,他「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但是他特別再加一語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6一39)

可是滔滔天下,蚩蚩者氓,卻反乎其道,乃都是為他們自己,有我無人,只求自己的意思,自己的享樂,自己的榮耀。我們看了主耶穌基督的聖範,他不要照自己的意思,只要照天父的意思,便「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便應當深加痛悔,接受救主,效法基督。

 

四、完人需救主

       在有些經文裡面,初看起來,有些人似乎良善的,是蒙上帝悅納的。但再把各種實情,加以察看,則所謂良善,乃僅是想像的,乃是不完善的,或乃僅為受了聖靈一時的感動而有渴慕之心,並且自覺有罪,必須信靠上帝的救法而起的良善。

       馬太福音九章十二節︰「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主的意思乃是指那些自己以為康健的人。他在次節又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一個真正的義人,當然用不著主的救恩,無奈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他們自以為義,所以藐視救恩。其實「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上帝……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路加福音十章三十至三十七節其中那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衣服被剝去,又被打得半死;但是路過的祭司,卻置之不理;一個利未人,也是故意從那邊過去,置之不理,「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主耶穌並非暗示這個良善的撒瑪利亞人,不是罪人,而是指在以色列的領域之外,也有得救的罪人。使徒行傳十章三十五節說︰「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彼得所宣稱的,並非說哥尼流不是罪人,而是說上帝在基督裡悅納了他。哥尼流「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上帝,多多周濟百姓,常常禱告上帝。」(徒一○1、2)但是他尚須知道︰(1)他須得救,(2)他如何得救。彼得乃是被上帝差遣去曉諭他︰(1)得救的事實;(2)得救之方法;(3)要在基督裡得救。

羅馬書二章十四節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僅是指從某方面說,這些外邦人的忠順,乃表示他們心裡有不成文法;但並非說他們已經完全遵守律法,因此便以為沒有罪──因為保羅立刻接著在羅馬書三章九節說︰「我們已經証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因此,對於敬虔人所謂「完善」和「正直」二義,乃是指他們在靈性上已達成的情況,僅是相當的完善;易言之,乃為真誠的追求敬虔,又能慎思明辨。罪人的「完善」,乃是因為他恆久信靠基督,由基督為之克服了他性格上主要的缺陷。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六節說︰「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他又在腓立比書三章十二至十五節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可見「完人」亦需救主。

       神學家史屈朗(A.H.Strong)說︰「基督也有人性,他無論在何處,都感動人,激動人。所有的人在重生以前乃都是在基督裡被造的。普世人類,『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他乃是萬靈之靈,萬命之命」。「生命在他裡頭」(約一4),他的靈乃一直在激動世人悔改。「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一七30)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聽見的人給我們証實了,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証。」(來二14)所以世人若藐視救恩,深閉固拒,則其靈魂將永遠沉淪在可怕的黑暗裡面﹗

 

2022年7月7日 星期四

人的道德責任

 


1. 世俗心理學其中一項重要錯誤(異端),是把人基本上(甚至只)視為受害者。所謂「基督教輔導」極力推行此觀念。這樣,人的責任就消除;同時人的尊嚴,和改變生命(解決問題)的盼望也泡湯。美國刺殺甘乃迪總統(1963年11月22日)的被告者,被心理學家解釋為是家庭傷害的受害者。在郵包中寄炸彈的被告者同樣被解釋為家庭的受害者。這樣,社會秩序也瓦解。今天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一是監犯。(2008年三月的報導)


2. 上帝創造人時,給人一個「意志」。有人喜歡稱此為「自由意志」,有些神學家稱它為「道德責任性」。上帝造人作一位有限的被造物,因此人的自由是有限的。


3. 《創世記》第二章教導:無限的上帝創造了有限的人,賜人有限的、可是真的自由選擇。這自由選擇附有道德責任;人必須為自己一切思想行為承擔後果。上帝在一個特定的處境裏賜人此「選擇兼責任」:在此處境,上帝已創造了一切,也向人曉諭;上帝已向人講解祂的旨意和吩咐。


4. 人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人不應只問:「誰傷害過我?」而要問:「我傷害過誰?」還有:「我如何回應別人在我身上造成的傷害?我的回應有罪嗎?」我們須為自己的回應負責。


5. 人是「從內心發出」一切思想、行為的。這就是說人有「意志」的意思。可是人的心墮落了,非常邪惡。人須要換一個心,取得新心,才有能力遵從上帝的吩咐來回應別人的行為(對自己的傷害,等)。

 

2022年5月13日 星期五

靈魂的來源

 

一、應加審辨的問題

    關於靈魂來源的問題,持論不一,我們應兼籌並顧,不可執一而論,予智自雄。職是之故,無怪奧古斯丁,對此問題也深感難作取捨。

聖經關於靈魂的來源,亦僅講到亞當,並無其他具體的指示。有些經文,或可作此說之根據,但也可為他說的准則,未可妄加斷言。因為聖經對此問題,沒有明白的指示,我們便應備加審慎。我們不可自作聰明,妄作上帝的謀士。

因此有些神學家甚至說∶先存說,創造說和增殖說,乃各有一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都有是處。尤其是杜諾氏(Dorner),他認為三說乃各有所長,乃代表一個真理之三面∶「增殖說,乃講通有的或一般的意識(Generic  Consciousness);先存說,乃講自我的意識;創造說,乃講上帝的意識。」

二、創造說乃較可取

    三說之中,創造說乃比較有可取之處∶

(1)此說可免增殖說所遭哲學上的難題;

(2)此說沒有增殖說關於基督論的錯誤;

(3)此說乃和聖約觀念(Covenant ldea)最為符合。

 

 

2022年5月3日 星期二

巴特的人觀

 

在救贖論上﹐巴特提出了”普遍揀選“的說法。所謂”普遍揀選“就是說基督已代替我們在十架上因全人類的罪而被譴責﹐所以之後再不會有譴責﹐全人類已在基督裡被揀選得救﹐那麼﹐人在有生之年並沒有不被揀選的問題﹐只有知不知道自己是被揀選的問題。有人認為巴特的”普遍揀選“實在有”普救論“之嫌可是﹐當我們仔細看清楚巴特所謂”普遍揀選“是”在耶穌裡“的揀選的時候﹐”普救論“應該不成立﹔因為正如我們在以上所分析﹐”在耶穌裡“的人就是看見﹐榮耀﹐讚美與及愛上帝的兒子──耶穌的人﹐是如耶穌基督般對上帝忠心與順服的人﹐也就是以上所說的﹐那參與在神人耶穌與上帝重新建立的盟約的人﹔那麼﹐”不在耶穌“裡的人就不是被揀選的人了﹐那就無所謂”普救“的問題了。

巴特對罪的來源並不感興趣﹐他關心的是罪這一事實。而罪這一事實是已被耶穌基督所控訴﹐譴責與廢去。唯有從耶穌基督﹐人才能認識到真實的人﹐相比之下﹐我們才能真正意識到我們是罪人﹐我們是這樣地被耶穌基督所控訴﹔只有無罪的可以指控有罪的﹐耶穌基督是那唯一無罪的人﹐透過耶穌基督的批判和教訓﹐我們被譴責﹔只有人能代替人承擔罪的後果﹐透過耶穌基督”道取了肉身“﹐在十架上代替我們被上帝所棄絕﹐罪就被廢去。

相對耶穌基督才是那在上帝面前的真正的人﹐人在罪中存在﹐並非”真正的實在“ (real reality) ﹐是一種未完成或遺失了的實在。人離開了基督就沒有人性的實在可言﹔所以﹐無論我們知不知道﹐我們都是在基督裡與上帝持續地聯繫著的﹐分別在我們有沒有察覺而已﹔當我們開始相信的時候﹐我們就會察覺﹐就成為了基督徒。這是”普遍揀選“的另一個層面。這又把我們帶回去巴特的救贖論去理解所謂真正的人的意思﹔”成為人(真正的人)就是指在耶穌基督的揀選中成為一個見證者與和一個參與者。” 而所見證與參與的﹐就是耶穌基督那以祂自己的受難死亡與上帝重新建立的神人盟約﹔真正的人﹐就“可以和應該活得像一位盟約的夥伴“。但是﹐我們在實存的狀態中﹐我們還不是活得像這盟約的夥伴﹐因此我們還未實現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揀選﹐仍然活得像一個被上帝拒絕的人﹐這是我們以上所說﹐人是完全的罪人的原因。

那麼﹐基督被稱為”第二個亞當“﹐相對於亞當﹐耶穌的人性又是如何﹖巴特認為只有當基督啟示何謂真正的人時﹐我們才能言說亞當的人性。基督的真正人性不能從亞當來詮釋﹔反而亞當需要從基督去獲得其人性的真實。但是﹐單純從理解方面來考慮﹐巴特相信耶穌的人性是亞當墮落後的人性。雖然如此﹐由於耶穌是”與我們一起的上帝“(God with us), 他並沒有犯罪。到這裡﹐我們又回到基督論上去了。

     從巴特的神學來看﹐人只有透過耶穌基督才能真正認識人自身﹔有人認為這種撇除了人自身和人的行為來認識人性的觀念是一種神學的理想主義﹐甚至有人對此持批判的態度﹔我看這是一個方法論的問題。

巴特是以耶穌基督為真實的人的原型﹐人就可以基於這原型演繹去理解人自身和其行為﹔從人自身和人的行為去理解人性﹐卻是以歸納的方法來研究人性﹐這是一般的科學方法。人是上帝的創造﹐創造者比被創造的創造物更清楚創造者的原型和目的是甚麼 ﹔耶穌基督是上帝﹐是創造者﹐祂當然最清楚人應該是怎麼樣和人的目的是甚麼﹐沒有比耶穌基督降卑為人﹐更能讓人具體地看清楚人的原型是甚麼。巴特所說的從基督所看見的﹐是真實人性的真理和原則﹔從歸納方法所看見的人性只能是影兒﹐甚至是已被扭曲的影兒。

總結來說﹐從基督來認識人性﹐可以從兩個角度來考量﹕應然和實然。從應然的角度來看﹐耶穌基督所呈現的是真實的人性﹐本質(essence)上與我們的人性相同﹐都是亞當墮落後的人性﹔但是﹐由於耶穌同時是上帝﹐祂的人性與所有其他實然的人都有著品質(quality) 上的不同﹐祂沒有犯罪﹐而這樣的人性是連於上帝神的人性﹔有這樣真實的人性的人﹐才是真實的人﹐真實的人﹐就是與上帝同在的人﹐是對上帝全然的忠心與順復的人﹔這是我們作為在基督裡的神人盟約的見證與參與者在永恆裡的景況﹐是完全的義人。

從實然的角度來看﹐人是在罪中的人﹐並非”真正的實在“ (real reality) ﹐ 是一種未完成或遺失了的實在﹐是一種像被上帝所拒絕的實在。而這未完成或遺失了的實在﹐就是要我們從基督的救贖裡完成它﹐找回它。對基督徒來說﹐我們今天的光景﹐還是活在罪中﹐我們還有頂撞﹐離開上帝的時候﹐還沒有活出像在基督裡的神人盟約的參與者那樣的與上帝的夥伴關係﹐還沒有完成這“真正的實在”﹐所以我們現在還是完全的罪人。

人﹐就是這從實然成為 (to be) 應然的存有。

 

2022年1月17日 星期一

人的本性

 

 

1.     人的原始形象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1:26 a)。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6)。另見哥林多前書11:7;雅各書3:9

 

a. 從靈魂體的三合一來看。(創世記2:7 “耶和華 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帖撒羅尼迦前書5:23)。 “願賜平安的 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b. 從人的知識和道德本性看。(歌羅西書3:9,10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另見以弗所書4:24

 

c. 從身體的相似來看。確實,“上帝是一位靈”(約翰福音4:24; 上帝是人肉眼看不見的(歌羅西書1:15)。然而,上帝總是用某種形式顯現自己:(詩篇17:15)“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另見腓立比書2:6-7;馬可福音15:12; 約翰福音5:37

 

基督不是按照亞當的形像或樣式造的,亞當是按著那以後要來的基督的形像與樣式造的,(羅馬書5: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2.     人的原始天真無邪

 

有些人宣稱亞當被造成時,他就是聖潔公義的。這並不太正確。人是被造的完美,沒錯,他被造好之時是天真無邪的。天真無邪與公義正直之間存有巨大的差異。天真無邪是從未面臨過試煉的無罪。公義正直是經過試驗和試煉,並且結果得勝了的無罪。

 

 

人的起源

1.不是…

 

a.人不是透過偶發,或自發而生成的。這個(說生物從無機/無生命物質的最初進化而來)的理論認為並沒有創造者,認為人突然就出現而存在,並沒有一個因,猶如底下的這童謠所說的那樣就實現:

 

你來自哪兒呢,親愛的小baby

是突然的蹦出,來到這世界滴!

 

這個童謠說法並不需要答案,但為了不過分的去批評譴責,我們就簡單的這麼說吧,如果像這樣自發的生成是可能的話,肯定是不會有任何力量能阻止這樣的事再次發生的。可是卻沒有這種再次發生的任何記錄啊。於是,很顯然的,這種偶發/自發而出現生命的事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

 

b.不是通過進化或自然發展而來的。進化的一個簡短定義是:“一個過程,經由那過程,某物種藉著突變或自然律,經過長時期的改變與適應,人類出現了”。這個概念持續搖曳了好幾年,但相信這理論的人數逐漸減少。現代科學,如人類學,就駁斥這理論的所有主張。聖經宣稱,人是上帝的一個特別創造物,其他動物是在不同的時期造出來的,完全與人類有別。進化的教導說人類和動物有共同的起源,說在這起源然之後分了支而成為不同的物種。

 

在駁斥這一論點時,我們使用聖經的以及人類的理由,如下:

 

1)它違背聖經。聖經聲明:“各從其類”(創世紀1:24)。這就將物種固定在他們的同類物種裡了,禁止它們演變成為另一個全新的物種。

 

2)世上並沒有動物演變成為人的記錄。當然,在人類歷史的六千年的時間裡,如果進化是真的,今天就會有它的各樣活生生的例子。

 

3)沒有證據表明這‘缺失的環節’曾被發現過。許多所謂的歷史書籍展示出他們所宣稱是‘進化缺鏈’之生物的照片。但這些照片是畫出來之圖像的照片,而不是真實生物的照片,因為這些東西沒有一個是存在的。 這些“進化缺鏈”,他們說是介於人與猿之間的生物。但這些生物的圖像完全是出於藝術家的想像;這些藝術家拿著一塊骨頭或牙齒,然後圍繞它建構出來一個人體。這就好比你想像一個鑰匙孔,然後圍繞著那(空空的)鑰匙孔去建造出一棟房子來一樣的不可信。關於“缺失的鏈接”,我想引用威廉·詹寧斯·布萊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的話。他說:“如果進化的缺鏈已經被發現了,為什麼那些科學家現在還在尋找它呢?”

 

4)沒有證據顯明原始的人與今天的人有所不同。

 

5)有證據證明,人的血是同一的血。 (使徒行傳17:26)。這一點已經在二戰期間就已被證實了。白人的血可以輸入黑人的血管中,反之亦然,而拯救生命。輸血的應用只在過去的一百年裡才開始被採用,但上帝在幾千年前就已經向我們揭示了人有同樣的血。

 

6)人與動物的構成有很大差異。

a)身體上的。人是直立的人,而動物是四肢著地的。

b)精神上的。人有智能,而動物有本能。

c)道德上的。人是上帝所造唯一具有道德品質的生物。

d)屬靈上的。唯有人被造具有屬靈的概念。在所有的生物中唯有人能夠敬拜上帝。

 

2.正是….

 

人是上帝的一個直接創造。(創世記1:27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