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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星期一

信建立於知識

 

  信心是建立在對上帝可知之事上的認識。甚至,在新約聖經中,信心更可說就是對上帝自己的認知。在約翰福十七章我們大祭司的禱文中,主一提到這種的認識,就滿心歡喜地對父上帝說:「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基督,這就是永生。」(約 17:3)

      這句話應當跟約翰福音1:18一併來理解:「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把他彰顯出來。」(約 1:18)

      希臘文「把他彰顯出來」這個動詞和我們現在用的「註解、釋譯、釋經」這些詞是同出一根的。約翰的意思就是說,耶穌就是上帝的註釋(或作耶穌的一生就是在釋譯上帝是誰),他的出現是把上帝彰顯給我們看。

      馬太福音11:27那裡也有同樣的教導:「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沒有 人認識父。」

      父透過子向門徒的啟示,門徒憑著信看見了,就因此對上帝有了認識(知識)。   凡信都是要有知識作基礎的。照這麼說,我們就要問問自己,我們這麼信任那些外人,隨隨便便讓他們盜用我們的詞彙,我們對他們難道已經有足夠的認識了嗎?

      信心所依據的知識不光是頭腦上的知,因為聖經中講的真知識一定會帶來一種位格際的關係。丈夫和妻子之間的親密關係就是用這樣的話語來描寫的。「知」不是說把自己抽離出來遠遠地站在那裡,很冷靜地、很客觀地去分析研究一個客體。這裡所指的「知」,會立即帶我們接觸到上帝自己。

      試問,還有比這更高的殊榮嗎?但一殊榮,這正是要我們憑信心來領受的。

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保羅對揀選的教導

 

保羅書信的確很強調上帝的主權和上帝揀選的愛,但是他所講的絕對強不過主耶穌基督自己的話,所用的表達方式也不比耶穌更嚴肅格。 

    根據保羅的意思,上帝隨己意行萬事(林前12:18;15:38;1:11,參照林前8:6;11:36)。上帝對他墮落了的被造物有他普世性的權柄,他可以按照他的意願來使用他們榮耀他自己( 9:22)。下面有三段經文是極其重要的: 

  (1)羅馬書8:28起: 

    在這段經文中,與聖經其它地方一樣,預定論被提出來時,是用來鼓勵那些受迫害以及有可能會恢心的信徒的。保羅教導說,你們在患難中的安慰,乃是在經歷患難時或者藉著患難,上帝會成就他美好的計劃。苦難非但不會妨礙上帝的計劃,相反,它們是上帝計劃的一部份,並且有一天我們會看到全幅圖畫。

  為了上帝自己的兒女的益處,他叫萬事一同效力( 8:28)。這是「我們所知道」的。但我們是怎麼知道的呢?保羅的答案是,上帝的計劃是不改變的,他已經為我們信徒的靈命成長定下了幾個主要階段。保羅一共列出了五個   階段:預先知道、預先命定、呼召、稱義、得榮耀。頭兩項是這一章所著重要談的。當保羅講到上帝這些行動時,他全部用過去式,並且視之為已經成全了的事實。況且,這些詞句是彼此並列,一氣呵成寫出來的。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整段經文: 

    凡他所預先知道的人,他就預先命定他們;凡他所預先命定的,他就呼召他們;凡他所呼召的,他就稱他們為義;凡他所稱為義的,他也使他們得榮耀。被預先知道就是,當我們在母腹裡的時候,就已經被預定、被呼召、被稱義、被得榮。我們怎樣來理解預知和預定呢? 

    預知(proginosko)這個動詞在新約裡有兩種用法。當與事物、事實連在一起用的時候,它就表示「預先獲知或預先得到資料」,在使徒行傳 26:5和彼得後書3:17就是這種的用法。當這個動詞與人連在一起用的時候,就有另一種意思了(8:29;11:2;彼前1:20)。這裡所指的「知道」帶有一種希伯來語所用的、較強的那種「認識」的意思,知道就是說對這人有很親密的瞭解和交往,而不止是關乎這人的一些客觀事實的知曉而已。正因如此,預知其實就等同「預愛」,甚至等於「揀選」。例如,在耶穌的登山寶訓中所提到的,就是這樣一種愛和親密的契交,耶穌說,到了末了的日子,他要那些聲稱自己靠過他能力行事的人離開他去,因為他從來不「認識」他們。耶穌在那裡所指的認識,一定是主觀的契交式的認識,而不會是對這人客觀的知道。 

    這樣,我們可以從保羅的那番話中得出一個什麼樣的結論呢?保羅基本上視預定論的基礎為上帝慈愛的心腸,上帝的心在我們未出生之前已經向我們跳動了。上帝的預定若有比這更大的含意,我們或許還能從聖經中找得到,但若你連這僅有的含意都不相信,你就不可能說自己仍然持有合乎聖經的救恩觀了。預知就是預愛,就是揀選! 

  (2)羅馬書911章: 

    保羅在羅馬書講解稱義教義。在第18章中,他解釋到因人的罪,所以有稱義的必要;因上帝的義,所以有稱義的可能,並講到稱義所帶給信徒的成聖。 

    在第911章裡,保羅講到稱義的教義被上帝自己的子民猶太人所棄絕。保羅在第9章裡為上帝的作為辯護和解釋,在第10章裡指出猶太人如何因不信喪失 了天國的權利,在第11章裡,他講到上帝原有更豐盛的恩典有待顯明,在討論到這一點的時候,他把論述轉回到第9章的揀選上,作為他討論的基礎。他的思路是   這樣的: 

    論點:

     當然,把事情講得連一點轉彎的餘地也沒有,必定會招來反駁的。保羅自己就列出兩種反駁的論調,並對之加以回應: 

    反駁一:這樣來講,上帝豈不是不公平嗎?(14) 

    回應:非也,我們在這裡講的不是公平的問題,而是憐憫的問題。保羅的意思就是說:你要公平嗎?按公平的原則你就只能被定罪。罪人不可能來到上帝面前,以他自己所配得的為理由向上帝求。他只能抓住上帝的憐憫向上帝求。(15節及後) 

    反駁二:那麼,一切豈不都是上帝自編自導自演嗎?(19) 

    當然,以上的大綱還需要再發展一下,而這幾節經文也得用心細讀,才能體會得到保羅講這些話的份量。不過,這個大綱已經把保羅想講的都講清楚了。他要表   明揀選的教義彰顯出上帝的屬性。這教義顯示了上帝恩典的本質,即上帝對人的慈受和憐憫是自由的,是不受外因束縛的。這論據所帶出來的光是如此的強烈,直刺 入人最隱密的地帶,把人深藏的驕傲和自義從底層深淵中挖了出來,看人還能不能再強咀堅持自己有權利得到或上帝有必要使人稱義?即使是我們作基督徒的,要我   們真正相信救恩是完全出於恩典,往往也是一件極為遲鈍的事!我們要唱: 

    縱我雙手勤不休,無法滿足你要求;

    縱我熱心能持久,縱我眼淚永淌流,

    仍無法贖我罪尤;除主誰能施拯救? 

    杜普雷狄(Augustus Moutaque Toplady)《萬古盤石》 

    羅馬書第9章所講解的揀選之教義,要告訴我們的是:這就是事實的真相--你的得救完完全全是靠上帝所作的,他先揀選了你,他再差他的兒子為你死,他又差聖靈來感動你,吸引你進入他的國度! 

  (3)以弗所書1:4-14 

    大部份學者現在都同意寫給以弗所教會的這封信,原本是給小亞細亞一帶的教會傳閱的,而其中一份副本是特別給以弗所教會的。要是這樣的話,也許我們就可   以解釋在這封溫情洋溢的書信中,為什麼竟然會沒有個人的問安。這也更有助我們欣賞保羅是如何開始寫這封書信的。保羅一開始就為這個所有信徒共同享有的救恩 獻上感謝,他提到這救恩的預備(4-5)、實施(6-7)、宣揚(8-10),以及實踐(11-14)。這裡清楚呈現出兩個重點:

a)成為基督徒就是成為豐盛恩典的領受者,而認識到這一點,便更能增進我們感恩的心(6,7,12,14);

b)所有這一切的恩典都是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正如我們之前所提過的),因此,這些恩典可追溯到上帝永恆的計劃裡(4,5,9,11)。

  保羅好像拆禮物似的,為我們把上帝在他兒子裡給我們預備的豐富厚恩,一件一件呈列在我們眼前:赦罪、救贖、收納、以及所有我們行走天路所需要的祝福。   當他把這些祝福一一揭示在我們眼前時,我們就越加看得清楚他所講的,是一個上帝在我們未出生以前就為我們安排好了的計劃。甚至早在創立世界之前,上帝就已 經將這些福份一件件裝進基督裡,並且在上面都印上了我們的名字。 

    這十一節的經文是保羅所講有關這個主題的最主要、最紮實的部份。但是這個教義在保羅其它書信中也都普遍提到,(例如見:林前1:26-31; 2:10;西1:27;3:12;帖後2:13;提後1:9)。對保羅來說,揀選是對福音的最佳形容詞,因為它是福音用到的第一個詞語! 

    我們已經看到,尤其是羅馬書9章至11章,保羅對這一點的強調就招來了反駁。在再前一段,我們也看到有人決定不再跟隨耶穌的原因,部份就是在於耶穌在他的教導中強調了這一點的真理。與昔日無異,今天這樣的教導同樣遭受駁斥和攻擊。

2022年11月21日 星期一

基督的代贖完全滿足了律法的要求

 

  如果基督的代贖對每個人都有效,不限制對象,那麼就一定會像阿民念主義所說的,這個代贖「只是一個祭,除去人類因為亞當墮落而受的詛咒」,「有了這個祭,上帝就不再執行律法所要求的刑罰了。我們這些罪人違背了律法,原本應該應該有所補償,但是上帝憑他的至高主權接受這個代贖的祭,就不再要求我們這些罪人作什麼了;只是這個祭並不能完全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

      如果上帝真是這個意思,就代表上帝當初要求亞當完全順服,但是現在不這樣要求了。上帝開出比較低的條件讓人可以得救:人原本沒有力量順服,一點點力量都沒有,但是如果因為上帝的恩典使人恢復一部份能力,以致可以有信主的心,決志順從福音,人也願意這樣作,當然聖靈也以一般的方式幫助他,那麼上帝就肯除掉律法設下的障礙,接納這個人。這樣一來,恩典的門就開得更大了,因為上帝賜給人一條比較簡單的救法;我們可以說上帝原本向我們要一塊,但是我們給上帝五毛,上帝也收了,因為一個跛腳的罪人能給的就是這麼多。這阿民念主義就是有這樣的含意。

   加爾文主義者則認為上帝起初給亞當的律法沒有改變,上帝要求人完全順服的態度也沒有改變。上帝從來沒有說任何一句話,讓人有「律法的要求太嚴苛了,懲罰太殘酷了,必須廢除,至少必須減緩」的印象。上帝的公義要求罪人必須受刑,如果罪人不受,也要有人代替他受。

      我們的看法是:基督代替他的百姓,這個代替是徹底的。他的百姓犯了罪,他為他們完全賠償了罪債,塗抹了那個從亞當而來的咒詛,也塗抹了他的百姓現在所犯的一切罪;不只這樣,他在地上活出一個沒有犯罪的生活,代替他的百姓完全遵守了亞當所違反的律法;他這樣作,就替他的百姓獲得永生的賞賜。 

  我們相信無論是現在,還是人剛被創造的時候,得救的必要條件都是完全順服。基督代贖的果效歸給他的百姓,這是他們得救的唯一根據。他們能進天國,身上披戴的只有耶穌的完全義袍,一點點自己的義都沒有。這樣一來,這個恩典是純粹的恩典,人沒有絲毫功勞。這個恩典的門確實開得更大,但不是因為得救的標準降低,而是因為基督代替他的百姓作事。原本是他的百姓要面對律法,但是現在他代替他們在律法面前,為他們行了他們原本該行卻不能行的事。

      這個加爾文主義的原則從各個角度看,都給我們一個深刻的印象,就是要我們知道,當初上帝給亞當的律法是絕對完全的,人的責任也是不可改變的。上帝既沒有放寬律法的要求,也沒有把律法放在一邊不管,而是適當地尊崇律法,使人可以看出這律法的優美。不管是對那些藉著基督代贖而得救的人來說,還是對那些因為自己的罪受永刑的人來說,律法的頒佈與執行都顯出它的莊嚴與威榮。

   如果阿民念主義的理論正確,就會產生兩個結論:

  (1)有千百萬人雖然耶穌為他們受死,但是他們最後還是失喪了;

  (2)有許多人耶穌雖然為他們獲取救恩,但是這個救恩卻從來沒有施行在他們身上。例如異教徒,我們能說他們因為基督的代贖得到什麼好處呢?如果阿民念主義的理論正確,還會產生一個結論,就是上帝所造的人一再阻撓、挫敗上帝的計劃。上帝的旨意能在眾天使天軍中通行無阻,卻不能在地上的世人中這樣作。

   赫治.查理說:「亞當犯罪,不只使每個人都有被定罪的可能,也是每個人實際被定罪的原因。照樣,基督無罪,完全公義,不只使人有得救的可能,也確保那些他代贖的對象真正得救。」

   司布真說:「如果基督為你死,你就永遠不會失喪。上帝不會為一件事懲罰兩次。如果上帝因為你犯罪懲罰了耶穌,他就不會再懲罰你。『上帝的公義使他不能討兩次罪債,不能先從救主的手中討一次,然後再向我討一次』。上帝如果懲罰了代替我們的基督,然後又懲罰我們,那麼上帝怎麼能稱得上公義的呢?」

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基督的贖罪贖了些什麼

 

      一直以來,我們的討論皆認定基督的救贖是贖去了人的罪惡。人也因為罪惡被贖去而得救,或是與上帝和好/復和,或是買贖了。是否除了罪惡,還有其他的東西是否也同時在救贖中被贖去呢?曾有不同的神學思想提出不同的理論。

  一. 贖罪包括醫治 (Redemption means healing)

        宣道會的創辦人宣信牧師(A.B.Simpson)及這世紀的靈恩運動的教會皆主張基督的救贖不只除去了罪惡,也可以除去疾病。他們認為世界的疾病是墮落的結果。當罪進入世界時,咒詛也臨到人類身上,而疾病就是咒詛的一部分。由於疾病是墮落的結果,就必須使用對付罪的相同方法來對付疾病,這方法就是基督的贖罪,認為福音也含有醫治的能力(the Gospel of healing)。常引用耶穌醫治彼得岳母的記述,加上馬太引用以賽亞書53:4,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太8:17)來証明福音醫治的能力。

      福音派學者對這主張有以下的反應:

  (一) 墮落固然帶來罪惡與疾病,但罪不是疾病的原因。耶穌醫治生來瞎眼的人,不是他犯罪,也不是他父母犯罪(約9:1-3);

  (二) 以賽亞書的預言和馬太的引用皆共同表示耶穌親身體貼人類的軟弱,感受人類心理及肉體上的痛苦。賽53:4的「擔當」及「背負」皆沒含有「代替」意思,而馬太8:17的「代替」原文應是「背負」或「擔當」(lambano)。

  二. 贖罪就是解放(Redemption means liberation)

        當代許多神學家,尤其是第三世界的解放神學家,大力提倡基督的救贖就是要解放受綑綁的人民。這解放包括從社會階級,不公平的經濟制度,軍事獨栽,腐敗的宗教措施中把受苦的人民解放出來。教會是應當負起這責任和使命,藉著福音去完成這解放的工作。甚至有激進的解放神學家認為不措一切代價,配合武力拿起槍械去完成解放的工作。

    解放神學家多方抽取聖經中關於解放的經文重新論釋這解放的救贖信息。例如引用菲倫莎(Fiorenza)對啟1:5-6及5:9-10的註釋:

      啟1:5   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有古卷:洗去)罪惡,

      啟1:6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啟5:9   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

      啟5:10  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上帝,在地上執掌王權。

      特別注重詮釋經文中的主要解放觀念。反對一向以來基督教的神學均受非議認為只把救贖以屬靈的角度來認識或只是關係個人靈魂的拯救,不會從一個實際現況來詮釋。如果救贖是這樣看,那它只是關切個人的靈命,只是把靈魂從罪惡的世界帶到上帝的屬靈國度/群體。菲倫莎認為啟示錄的作者,約翰,並不只是關心這屬靈層面的救贖意義,並且也關心當時的政治和社會經濟情況。

    她認為,約翰的救贖不只是從奴擄的綑綁中被解放出來,並且耶穌基督的救贖賜與人新的尊嚴。約翰是藉著國度/國民(basileia/kingdom)和祭司(hieries/priests)的觀念來詮釋這尊嚴。這兩個觀念的意義是針對民眾受制於政治和屬世的權勢的解放(經文中使用「脫離」和「買〔贖〕了」這兩個字眼)。

      我們對這樣激進式的解經不敢荀同接納,也認為是一種斷章取義的不正確解經法,堅持認為基督的贖罪是為了人類的罪惡。

      基督為人所完成的贖罪是救贖的客觀面,這客觀面的贖罪果效在信徒身上成為主觀的體驗,我們說這個人得救了。

基督為誰贖罪

 

        到底基督只是為選民(the Elect)而死,或為全人類而死?

      這問題引起人必須先討論何謂上帝的救贖旨意(God’s decrees)。對上帝的救贖旨意有三種不同的看法/次序。

  一. 墮落前神選說(Supralapsarianism),認為上帝的旨意有以下次序:

   1. 救贖(揀選)某些人,棄置某些人的旨意。

    2. 創造選民和被棄置者的旨意。

    3. 允許選民和被棄置者的旨意。

    4. 只為選民安排贖罪的旨意。

      這是極端的加爾文派所主張的教義,重點在於上帝的預定與揀選的決定早於創造與墮落前。

  二. 墮落後神選說(Infralapsarianism),認為上帝的旨意有以下次序:

     1. 創造人類的旨意。

     2. 允許墮落的旨意。

     3. 救贖某些人,棄置某些人的旨意。

     4. 只為選民安排贖罪的旨意。

      加爾文一部分門徒所主張,重點在於上帝的預定與揀選在人類墮落之後。

  三. 預知墮落神選說(Sublapsarianism),認為上帝的旨意有以下次序:

      1. 創造人類的旨意。

        2. 允許墮落的旨意。

      3. 安排足以救贖全人類之救恩的旨意。

      4. 救贖某些人,棄置某些人的旨意。

      溫和的加爾文派和亞米紐派的立場,主張的重點在於上帝創造人之前沒有預定其墮落,但預知其墮落。

  墮落之前神選說與墮落之後神選說共同主張上帝揀選的旨意早於透過基督贖罪的旨意,所以必定主張基督只為選民而死;預知墮落神選說主張透過基督安排救贖的旨意,早於救贖某些人,讓某些人留在墮落狀態的旨意,所以傾向於基督為普世人類而死的立場。

  不管怎樣,以上的思想邏輯都是單單從“上帝”這個角度去討論上帝的救贖旨意。

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

挽回

  「挽回」(propitiation)這英文名詞的希臘文同義詞在新約不常出現。這點似乎出人意料,因為舊約的希臘文譯本常用這詞。這詞經常被翻譯成英文的「代贖」(atonement)。我們或許認為一個在希臘文舊約裡有關贖罪(expiation)禮儀的常用字應是新約作者經常使用的,但事實卻不然。

  上述事實卻非否定基督的代贖工作可用挽回的措辭來解釋。有些經文明明應用挽回的字眼來談基督的工作(羅3:25;來2:17;約壹 2:2,4:10)。毫無疑問,這就是說基督的工作應視作挽回。我們還有另一重考慮:「挽回」的觀念常在舊約有關獻祭的禮儀中應用。新約又使用希臘文舊約 用來表達同一觀念的術語來形容基督的工作;且新約認為基督的獻祭是以利未人的獻祭禮儀為樣式。這些事實帶出一個結論:用挽回一主題來解釋基督的獻祭工作不但正確,且是必須的。換言之,挽回的觀念與舊約的禮儀有如此密切連繫,以致挽回若不是與那偉大的、一次獻上的祭有同樣地位的話,則舊約的禮儀就不可能被視 為基督獻祭的樣式。這只不過是轉換方式地說:獻祭和挽回是互有最密切不可分的關係的。新約作者明明把「挽回」一詞應用於基督的工作,就是這結論的證明。

  然而,挽回的意義是什麼?舊約的希伯來文用「遮蓋」(cover)意思表達之。有關「遮蓋」,我們需留意三件事:

  (1)這遮蓋是因罪而有的;

  (2)遮蓋的效果是潔淨和赦免;

  (3)遮蓋及其後果是在上帝前而行的(特別比較:利4:35,10:17,16:30)

  這是說罪惡帶來一種「與主關係」的境況,使遮蓋成為必須。我們必須完全領悟罪惡與遮蓋二者在上帝方面的這意義。我們可以說:罪惡或犯罪的人是在主面前得到遮蓋。在舊約思想中,獻祭儀式的設施只有一個解釋,就是罪惡引起上帝聖潔的不悅和憤怒。報應就是上帝的聖潔對罪惡的反應;而遮蓋能除去罪引起的神聖不悅。討論到這裡,很顯然,我們已來到挽回的意義(就是新舊約希臘文之翻譯所清楚表示的)的入門了。「挽回」的意思是「平息」、「建立和平」、「使息怒」和「使和好」;這也是應用在基督所成就之代贖工作的意思。

  挽回的前題是上帝的忿怒和不悅;挽回的目的是除去這不悅。簡而言之,挽回教義的意思是基督平息上帝的忿怒,表現上帝對他子民的慈悲。

  可能在代贖的教義中,沒有比上述一項更遭人猛烈抨擊的了。抨擊者說這含有一種神話式的神觀;因為這假設了上帝的思想及上帝的位格裡有內在衝突。又有人指控這教義聲言聖子使發怒的聖父變成寬厚而慈愛的。如此的假設及主張完全違反一事實,就是上帝的愛本身就是生發代贖的泉源。

  挽回的教義若依上述觀點的陳述,可遭受十分有效的批評;且可被揭露為反叛基督福音的諷刺。但是,挽回的教義與這錯解誤傳的諷刺無關。我們至少可這樣說:這種批評並不明白或認識一些基本而重要的區別。

  首先,「愛」(to love)和「挽回」(to be propitious)並非兩個可以對換的用辭。若說挽回教義主張挽回是引起或逼迫上帝去愛,這是錯誤的。若說上帝忿怒的挽回損害或完全承認「上帝的愛成就了代贖」一事實對立,就是一種可悲的鬆散思想。

  第二,挽回並非把上帝的忿怒轉變為愛。上帝忿怒的挽回是藉著基督的贖罪工作而生效、是上帝永恆不變的愛所預備的;以致透過上帝的忿怒的挽回,愛能不違背和榮耀他聖潔之要求的方法,實現其目的。說使忿怒的上帝轉變為有愛的上帝是一回事,此說法是完全錯誤的;說忿怒的上帝是有愛的上帝是另一回事,此說法卻是極其真實的。並且,十字架挽回使上帝發怒的忿怒也是真實的。挽回是上帝愛的果子、是上帝愛所預備的:「不是我們愛上帝,乃是上帝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 4:10)

      挽回是上帝的愛行動的基礎,也是達成愛的目的之通道。

  第三,挽回並不減損上帝的愛和憐憫,反而更表揚這愛的奇妙;因這表明救贖之愛所付出的代價。上帝就是愛,但是這愛至高無上的對象是上帝自己;並且由於上帝對自己有至高的愛,他不能忍受他的性情與榮耀之完整性有所妥協或減縮。這是挽回的原因。上帝用基督的十字架使他自己聖潔的忿怒得著平息,以致能達成愛失喪罪人的旨意,又能符合證明那些構成他榮耀的一切完全特性。「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能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3:25,26)

  有人對這教義存反感,是因為未能充分瞭解代贖的意義。代贖解決了聖潔和公義所必須解決的問題。上帝的忿怒是上帝的聖潔對罪惡之必然反應。罪惡與上帝的完全性對立,因此,上帝除了對抗與自己對立的東西外,別無他途。這對抗就是他聖潔的忿怒:「原來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 1:18) 上帝對罪惡的審判基本上是他的忿怒。若我們相信代贖是上帝替代人處理罪的審判的方法,那麼也絕對需要承認一件事,就是「救主」替代忍受審判是上帝對罪的審判的縮影。否認挽回就是否認代贖的特性是替代忍受罪的刑罰。一言以蔽之,這就是否認替代的代贖論(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以十字架為榮的意思就是以基督為榮。他是那一次獻上的挽回祭、是永久的挽回,並且在他身上永遠擁有那一次獻上之挽回祭所成就的一切挽回功效。「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 2:1,2)。

獻祭

 

  新約聖經十分明顯地把基督的工作解釋為獻祭。惟一的問題是:獻祭一詞如此廣泛地應用在基督的工作上,究竟這是什麼涵義的獻祭呢?

      解答這問題必須確定新約作者和發言人對獻祭一詞的概念。他們沉湎於舊約的語言和觀念中,所以我們只有一個方向認識他們如何瞭解獻祭的意義的功效。舊約的獻祭觀念是什麼?

      有關這個問題曾有不少辯論,然而我們可滿足於一事,就是我們能肯定地說:舊約獻祭的基本意義是贖罪(expiatory);也就是說獻祭是與罪惡和罪咎有關。罪 惡牽涉到一種責任。這責任的來源一方面是因著上帝的聖潔,而另一方面是因著罪牴觸聖潔而有的嚴重性。獻祭是上帝所設立的救法,可使罪得遮蓋,並免受上帝的憤怒和咒詛。當舊約時代的敬拜者帶供物到祭壇時,乃是以動物祭牲代替自己。按手在祭牲的頭上是象徵獻祭者的罪和責任已轉送到祭牲身上。整件事的中心就在這裡。其概念的精義是:獻祭者的罪惡歸算在祭牲身上,結果是祭牲承擔死亡的刑罰,代替忍受罪的刑罰或責任。

  顯然地,獻祭者和祭牲之間有一個很大的不相稱,而獻祭者的責任和祭牲所承受的也有相應的不相稱。這些獻祭只是影兒和樣式而已。但贖罪的概念卻是明顯的。這贖罪的意義提供瞭解釋基督獻祭的背景。基督的工作是贖罪。他的贖罪有超然的效力、功能和完全性,不是牛羊等物所能有的。然而他的贖罪卻是依照舊約獻祭條例的樣式。這意思是基督把自己獻為祭,作無瑕疵地獻給上帝的偉大祭牲,他所代替的人的罪和刑責都已轉到他身上。因著這樣的歸罪理由,他受苦至死;義的代替不義的,以致能領我們親近上帝。藉一次獻祭,他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新約的作者並沒有在基督獻己為祭一事上找到利未律法中有關獻動物為祭的一切規條的應驗,但是他們心中顯然是清楚地存記著摩西宗教儀式的某些特殊事項。舉例來說,希伯來書9:6-15節特地提及贖罪大日的事項。基於對這些事項的清楚認識,又根據儀式的所象徵和預表的意義,作者申述了基督獻祭的超越有效性、完全性和末後一次性:「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贖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比較23,24節)

  同樣明顯的例子是希伯來書13:10-13節。作者按著贖罪祭的形式(包括祭司的贖罪祭和全體會眾的贖罪祭)而列出基督的工作與獻祭。祭牲的血要帶進聖所;肉、皮和腿要在營外焚燒。贖罪祭的祭肉是全燒掉不留給祭司的。作者也應用這一點在基督身上。這應用固然不是按字句所有細節的應驗,但我們卻的確可以賞試到這在比喻和預表上的重要性:「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來 13:12,13)

  耶穌因此把自己獻為祭,且特別按著利未制度獻贖罪的形式或模式而獻祭。藉這樣的把自己獻上,他抵贖了罪咎和洗淨了罪污,使我們可存著充足的信心親近上帝,並藉著耶穌的血得以進入至聖所;因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也用清水洗淨了。

  關於這事,我們也須緊記一件已思想過的事實,就是利未人的獻祭是按著天上的榜樣、按著希伯來書的所謂「天上的本物」。摩西禮儀中的血祭是基督重大之獻祭的樣式。他親自獻上的祭物使天上的本物得著潔淨(來 9:23)。這事證實了一論題,就是利未人獻祭的要素也必定是基督獻祭的要素。如果利未人的獻祭尚且有贖罪的功效,那麼這原型的 供獻豈不是更有贖罪的功效呢?況且,我們要緊記這贖罪的功效不是屬於短暫的、臨時的、預備性的和部分的局面,而是屬於永恆的、長久真實的、末後一次的和完全的局面。故此,一個原型(arche-typal)之祭物的功效是超過樣本(ectypal)的祭物的功效。以下經文將此思想表達得甚明顯:「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呢!」(來 9:14)

      我們必須按著利未人獻祭的樣式來解釋基督的獻祭,因這些樣式本身是以基督之供獻為模範的。但是,正因利未人的獻祭只屬模式而已,我們必須認清那些固有的限制,這些是與基督獻祭的完全特性有顯著的差別。並且,正因屬利未人的獻祭有這些限制,我們不能、也不應在基督之獻祭中 尋找利未人獻祭所有按字句和細則的應驗。在舊約的儀式中,獻祭者和祭物之間互不相稱,獻祭者的責任和祭牲流血一事互不相稱。因此基督的獻祭必須全無如此的不相稱。在神子的獻祭裡,不相稱的不存在是相關於他的獻祭並無利未人獻祭條例之細則,因這些細則不符合他獻己為祭之獨特而超越的特性。

  基督的工作是為罪而獻己為祭。這暗示一個常被忽略的附帶真理,就是:假如基督把自己獻為祭,他也就是一位祭司。他以祭司的身份將自己獻上,不是由別人獻,乃是自己獻上自己。這是舊約禮儀無從作範例的:祭司不會獻上自己,而祭物也不會自己我獻上。惟獨基督有此獨特的組合。這表彰了基督獻祭的獨特性、祭司職分的超越性和這祭司所獻之祭的固有完全性。基督憑祭司的身份履行祭司職務而贖罪。他誠然是被殺的羔羊,但他也同時是那獻己作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那一位祭司。祭司的職分和贖罪的祭物同集於基督,表明了一個奇怪的組合。這結合可見諸一句簡單之話:「他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上帝」。我們常引用此話,卻很少領會其意。這句話淋漓盡致地證實了一個已發現的真理,就是在表明及完成基督犧牲行動之高潮事件裡,基督的工作是極之主動的。我們且要緊記他是主動的供獻一份祭物,能全然抵贖上帝的咒詛的人,這些人沒有人能量其數,也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

  還有,最後的一點是:認識基督的祭司功能是連繫那獻一次的祭和救贖主長存的祭司功能。他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他現在是祭司,不是為獻祭,乃成為一次獻祭而有的所有功效能力的永遠化身。他以這身份永遠不停地為他的百姓代求。不止息與必得應允之代求與一次的獻祭有密切關係。因為基督是我們信仰的大祭司,他以這樣的身份先獻祭,後繼續為我們代求。

2022年11月2日 星期三

聖徒的堅忍

 一、聖徒堅忍的性質

改革宗是唯一堅信基督徒不會從恩典中再次墮落的教會。羅馬天主教、索西奴派、阿民念派,甚至路德宗都認為信徒會從恩典中再次墮落,因此他們也就不相信“聖徒堅忍”這事。這個教義很容易被誤解。這個名詞的意義顯然地指出,是信徒繼續不斷的行動,藉此而使他們在救恩的道中堅守恆忍下去。然而,事實上這個堅忍主要並不完全是指信徒的行動,主要乃是指神的工作,信徒在其中只是與之合作而已。如果只是靠著信徒自己的力量,那么他們就必然會墮落。嚴格地來說,不是人乃是神在堅忍。“聖徒堅忍”的定義是︰“聖靈在信徒心中不斷的運行,藉此而使那在信徒心中開始了神恩惠之工,得以持續下去,直到完成。”

二、聖徒堅忍教義的明証

聖徒堅忍的教義可以從聖經的經文中直接加以証明(約10︰28、29;羅11︰29;腓1︰6;帖后3︰3;提后1︰12,4︰18)。聖徒的堅忍是揀選教義的當然結果,揀選並不單是救恩的某種方式,也不單是一種叫人得救的方法,其最終目的乃是要達成救恩。堅忍也可以從基督為聖徒代禱的功效上加以証明。基督既為他們付上了救贖的代價,他們就必定不會從恩典中再次墮落。不但如此,基督不斷地為他們代求,也是至終有效的(約11︰42;來7︰25)。我們更可以從信徒與基督奧秘地聯合一事上看出堅忍是必然的結果。那些與基督聯合,且已擁有永生的人,怎能再與基督的身體分離,並失掉永遠的生命呢?我們是否可以假定說永生並不是永久的呢?最后,我們也確實相信,信徒在今生可以得到救恩的確據,因此也必定會有救恩的持久性(來3︰14,6︰11,10︰22;彼后1︰10)。如果信徒會有可能從恩典中再次墮落,那么我們就不可能擁有得救的確據。

三、反對聖徒堅忍教義的看法

人們常常這樣說,堅忍的教義使人獲得錯誤的安全感,使人懶惰、放蕩、並犯罪。但這說法並不正確。雖然聖經說我們蒙神恩保守,但神同時也不斷地要我們儆醒、勤勉,並時常禱告。有些人說聖經中有三類經文,是可以証明聖徒堅忍的教義是不正確的︰(1)聖經警戒背道離教的經文,如果信徒不會從恩中再次墮落,那末這類經文就是不必要的(太24︰12;西1︰23;來2︰1,3︰14,6︰11;約壹2︰6)。然而這些經文只証明信徒必須在堅忍的事上與神合作(參看徒27︰22─25,以及本章31節也可作為這一點的說明)。(2)聖經勸勉信徒要不斷地作成成聖的功夫等經文。如果他們是不斷地在恩中,那么此類經文就似乎是不必要的。然而這些經文只不過是要使我們看到,神也用道德的方法,來達成他的目的。(3)聖經中也記載真正背道離教的經文(提前1︰19、20;提后2︰17、18,4︰10;彼后2︰1、2)。然而這些經文中所提到的那些人,並不能証明他們是真信徒。聖經中別的地方也特別提到,有些人自稱是信徒,但事實上卻並不是真信徒(羅9︰6;約壹2︰9;啟3︰1)。約翰論到這樣的人說︰“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2︰19)

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是“新造”不是“恢復”

 

哥林多後書5:17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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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經文清楚的告訴我們:是“新造”不是“恢復”。

 

    “召會”中有一句口號︰“主的恢復”,可是我們看到在基督裡,就是新造的人,是重新創造,與原先不同,先前的因罪而敗壞,新造的是因為基督復活有新生之樣式,是充滿基督之榮形,且一天新似一天!

 

    所以“新造”比“恢復”更好,更實際!

 

2022年10月22日 星期六

信心的本質

 

                信心是上帝所給我們的恩賜,是上帝給我們的,不是我們自己可以發動的。信心導致我們內心的一種改變,我們願意放下自己,支取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成的救恩跟救贖。信心真實的本質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知識;第二個部分是,就是同意的部分;第三個部分是信靠的部分。我們必須要針對這三個部分,瞭解救恩信心的本質。

      A、知識:

               信心一定有知識的基礎,信心跟知識不是對立的,正確的信心有知識的基礎。信心本身一定要有內容,如果沒有內容、沒有對象的話,信心是一種輕信、妄信、迷信。因此我們強調信心一定有實質的內容,有明顯的對象。

  我們看聖經上的教導,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0節:「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這裡看到,得救應當跟愛真理有關係,信心跟真理是有密切的關係。提摩太後書二章25節:「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上帝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悔改的心要明白真道,因此聖經上教導救恩的信心,它不是知識的敵人,它是根據在知識的上面。

           這裡我需要特別談一件事,在英文信心有「faith」跟「the faith」,信心加上冠詞「the faith」比較強調信仰。我們教會很多時候把,信心跟信仰區隔,這樣的區隔是非常可惜的,我們只要信心不要信仰,這樣的教導是有問題的。我們信心是有信仰的內容、是有對象的,我們不是信迷迷糊糊的東西,我們是信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個人的救主。因此我們不只有信仰,同時要有信心。但在教會往往只談到說信心,但是忽略了信仰部分,所以「faith」信心跟「the faith」信仰,是有密切的關係不能分開的。所以信心的第一個部分,它一定是有基礎、有真理的內容,所以信心不是知識的敵人,不是非理性的。保羅的教導信心不是一廂情願的,不是無根據的思考,它乃是有真實的內容。

  B. 同意:

           信心的第二個部分:同意。信心不但需有知識的基礎,同時同意知識是真的,並同意基督耶穌也是真的,祂成為我的救主解決罪的問題,可以幫助我更新,所以相信基督耶穌成為我的救主,是我屬靈的救主。

                我們來看新約聖經關於信心與同意的經文,約翰福音二章22節:「所以到祂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在原文裡有一個特別的一個方程式,就是強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約翰福音四章50節:「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

  請大家注意,強調那「信了聖經,信了耶穌」我信的對象,是主耶穌基督。約翰福音五章24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耶穌是我信的對象,祂為我的個人的救主,信心不但有知識的層面,同時有這個同意的層面;我同意這個耶穌是真實的上帝、真實的人,祂的確為我在十字架上,為擔當我的罪,為我而死並且可以救我。

  C. 信靠

           信心有委身、信靠的部分,信靠是從信念轉向確信,是一種奉獻、完全屈服在上帝的身上。今天我們教會裡面,人接受耶穌時相信耶穌是上帝,同意基督為我的救主,但是他若只留在同意與知識的部分,沒有生命委身的部分,這樣的信心是不完整的。在救恩的信心裡面,需要強調信靠的部分,是罪人內在生命的一種轉變,從個人依靠轉向依靠上帝。

                聖經給我們一些非常明確的例子,約翰福音第三章中尼哥底母,他夜裡找耶穌談重生的意義,約翰福音三章15節:「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原文中的「信祂」是「believe in Him」的架構,是強調「believe in」是「相信進入祂」的這個觀念。   

  約翰福音的第三章的第十六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believe in Him),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就是believe in Him,相信進入祂這個概念,突顯信心全然委身的這個意義。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信靠祂的人必得永生。

何謂信心

      接著我們談信心,談到歸正是我們對上帝的回應,包含兩部分:悔改與信心的部分。信心的部分是歸正的積極面,不只是轉離罪轉向上帝,轉向上帝的部分是信心的部分。

  那到底什麼是信心?我們在教會信主很多年,但是很多時候對信心並不了解,很多時候是我們個人的計畫、個人的安排,但我們沒有活在信心的裡面。

  現在我們所要談的是『救恩的信心』,救恩的信心是什麼樣的信心?我們在教會裡面用信心宣告,那麼信心是什麼?

  信心是掌握上帝的應許,上帝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預備的救贖,所以信心是支取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罪人所安排的救贖,所以信心是個媒介,是個支取的媒介,是一個領受的媒介,是領受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所救贖的。

 

悔改與救恩關係

 

          在救恩的教導裡悔改是首要的。但很多時候在教會中,我們聽不到悔改的教導,勸勉罪人必須要轉離罪轉向上帝,在我們的救恩的教導裡面,悔改好像是被否定、被放在旁邊的教導,但如果仔細看新約經文的時候,發現到新約的教導告訴我們說,悔改是我們救恩裡面需要經驗的部分,悔改是沒有選擇的──我們必須要悔改,逃離我們的罪轉向上帝。聖經明顯的教導悔改是我們救恩的首要,不管是耶穌或者施洗約翰的教導,在福音裡面都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我們來看馬太福音四章17節:「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基督耶穌在祂的福音宣揚裡面,談到悔改的必要。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6-47節:「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這裡看到基督耶穌,祂不但自己留下榜樣,當祂在宣揚天國福音的時候,祂強調悔改,同時在祂升天前,祂再次的叮嚀、教導門徒們;傳福音的時候必須要傳悔改的信息,強調悔改的重要。

           但我們今天非常可惜,發現到在我們現在福音的分享裡面,我們好像是忘記了耶穌基督的這個託付,在傳揚天國的道、傳揚福音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傳悔改、赦罪的道。

  再看使徒行傳十七章30節:「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如果我們考慮經文上下文時,發現到這裡是保羅跟雅典的學者來對話的時候,談到人必須要悔改,上帝吩咐我們都要悔改。因此在悔改與福音的教導裡面,悔改是福音的宣揚的必要,福音宣揚時是不可以放在旁邊的教導。

成聖目標──學習像耶穌基督

 

  成聖的目標是,學習像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聖經提到,成聖最終極的目標。

  羅馬書八章29節:「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上帝要我們效法祂兒子的模樣,要我們越來越像祂。我們不只是要信上帝,同時要像上帝,越來越有祂的特性跟特質。

  信耶穌不只是留在起初的階段裡面,我們還需要追求像祂,所以成聖的最終極的目標,就是要像我們主耶穌基督。

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在基督裡的信心

  重生,即新生命在我們裡面的栽種,與進入天國所必須的悔改和信心是不可分割的。當一個人被重生後,他得見天國,並且得進入天國(3:3,5),同時他也必須藉著向上帝悔改以及對耶穌基督的信靠才能進去。

 

  我們或許會覺得,照著以上這個次序,大概聖經的教導是悔改先於信心。有時候,你甚至會看到這樣一道公式:除非我們先認錯,先為自己的罪感到難過,否則我們是永遠不能信靠基督的。這種想法不但是一種誤解,而且更無助於瞭解救恩。我說是一種有誤解,是因為它把悔改和悟罪混為一談了;我說無助於瞭解救恩,是因為它鼓吹了一種觀點,即悔改是有一個固定的指標,因為悔改成了信心的先決條件。新約聖經的教導分明不是如此,悔改有別於悟罪。往往,對罪徹底的悔悟是發生在信主之後而不是在信主之前的。

 

  其次,如果我們能把悔改和信主這兩項的次序對調一下,也許更為合適。只有把信心建立在對上帝和對他語話之上,在這樣的信心所產生出來的悔改,才是福音派信仰所指的悔改。這也是寫詩篇130篇之作者的立場( 130:4),由於詩篇作者看見了並且相信了上帝的赦罪之恩,他才在悔改中敬畏上帝。同樣,五旬節那一天,彼得勸戒他的聽眾說:「你們應當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 2:38)

 

      這話提到赦罪的盼望,這盼望提出來是叫人憑信心抓住這個應許後,能存悔改的心奔向主懷。因此,信心和悔改的心應當被視為一對鴛鴦伴侶,彼此是不可分割的。

永恆的救贖計劃

 

  凡研讀過基督教教義的人,都難免要涉及到所謂的「救贖計劃」或「救恩次序」這些名詞。這些詞句的意思是指上帝在與人相交的過程中,有祂一定的行事方式或模式,而這種模式,多多少少是既定了的。簡而言之,就是上帝行事是有計劃的。這些名詞的含意,並不是指上帝的作為是墨守成規,一成不變,好像我們處理電腦數據那樣地機械化。這些名詞之所以會產生,乃是基於一個客觀事實,就是罪人的得救、罪人重新恢復上帝起初在他們身上的形象,往往都會經歷一個相當類似的屬靈過程的。為什麼一定都會是類似的呢?無他,只因眾罪人都存有一些共同的需要。

   要是我們認識到上帝是如何在祂獨生子身上精心策劃整個救贖計劃時,我們就不難體會,上帝的計劃和行事方式對每一個信徒來說是何等地親切,何等地個人化。基督的道成肉身,並非歷史上一樁意外的事件,也不是上帝在人墮落之後才作出的補救決定。主耶穌在世三十三年,絕非一件偶然的事。

      主耶穌自己曾多次向人指明祂一生的目的。祂在世生活的方式都是早安排好的。主看自己在世每一天的日子,是要一步一步朝著一個為祂所特定的那個「祂的時候」邁去,那個時候一到, 祂為自己所預備的都要成就。由於祂清楚意識到父上帝為祂所定的時間表,祂在某些時候,對某些事情,寧可退避不行(約 2:4;7:30;8:20;12:23,27)。

      福音書記錄主的生平,來到「受難篇」的時候(約 13:21),我們便看到主耶穌那時清楚曉得「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約 13:1)

      因此,祂禱告說:「父啊,時候到了。」(約 17:1)

   當早期教會研究主生平的時候,主如何按照計劃受苦乃成為他們認識這位救主的主要課題。不但如此,就連主的受死也不是一個意外。事實上,應該說在眾多有 關主的事件中,最不意外的要數祂的死。五旬節,彼得的第一篇道就指出了這一點,他說主是「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的。

      其後,在教會眾信徒遭到逼迫, 同心合意向上帝禱告時,他們又再一次強調了這一點: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族人和以色列民,真的在這城裡聚集,反對你所膏立的聖僕耶穌,行了你手和你旨意所預定要成就的一切。(徒4:27-28)

上帝的救恩

  福音的榮耀正在於它滿足了人的基本需要。福音是當我們仍在罪中時賜予我們的,並且糾正了我們生命中的錯誤,以致於上帝的形象在我們身上得以重現。不但如此,福音還宣告,我們在基督裡已經成為我們在末日將會有的樣子--像主一樣的潔淨(約壹3:1-3)。或許這就是奇妙中的奇妙:上帝不僅從我們的本性中 把我們拯救、提升到亞當當初被造時的地位上來,更進一步把我們提升到亞當原本可以藉順服而達到的那個更高的境界中去。福音並不是只將我們帶回亞當起初的無 知狀態中,而是叫我們像基督,完完全全地彰顯出上帝。這就是基督救恩的本質,勾劃出信徒成長的經歷模式,也為新舊約中的教義豎立了框架。( 8:29)

 

  到底如此奇妙的救恩是怎樣藉著基督施予我們的呢?道成肉身的救贖計劃是這樣的:基督來到世界成為「第二個人」,即「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47)。由於他全然地反射出上帝的形象,藉著聖靈的大能,我們被吸引到他跟前。他向罪死了( 6:10),讓我們因在他的死上有分,也脫離了罪的轄制。在他的蔭護之下,我們還得以躲避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知道他已擔當了我們的罪( 3:13),他以無罪為我們成為有罪,好使我們在上帝裡面成為義(林後 5:21)。他的死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來(彼前 3:18)。他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旦,以凱旋的姿態把撒旦公開示眾,讓我們認清敵人的真相( 2:15);因此藉著他的名,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勝( 12:10)。基督是我們的智能,我們的公義,使我們成聖,為我們成為贖價(林前 1:30),我們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他恩惠的供應中找到。

 

  那麼,現在剩下的只有兩個問題了:

 

  第一,我們如何才能進入基督裡支取救恩?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新生命誕生的教導,來找出答案。

 

  第二,我們如何使基督的恩典和基督的性情進入我們的生命中?我們將藉著查考聖經中有關基督徒生命塑造的教導來找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