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簡介:
        無千禧年的末世論,主要是改革宗末世論的觀點。他們主要是堅持無千禧年觀點的保守派,自由神學雖然也持無千禧年觀點,但他們大都不關注末世論。
        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的“A”字,有負面的意思,所以無千禧年派是指,不會有一個按字面意義、未來的千禧年。支持無千禧年派者(Amillennialists),不否定基督的再來,但他們不相信基督會在地上,有一個按字面意義一千年的統冶。無千禧年派認為,神的國度就是現今教會的時代,世代結束后,永世就開始,中間不用有一個「千禧年」。基于這個理由,無千禧年派提出一個字眼,「實現的千禧年」(realized millennialism),來說明他們并不否定千禧年,不過是相信千禧年已完全在今世實現。
 
        根據無千禧年派,啟示錄二十章46節是指,「與基督同在天上,已死信徒之靈魂,現在的統治」。而神的國就是,「得勝的基督,正在用他的話語,及他的靈統治人類,而人類都正在期待著來世一個在新的世界里未來、榮耀及完美的天國。」。
 
        有些無千禧派,用平行進展方式(progressive parallelism)來 解釋啟示錄。啟示錄共有七個互相平衡的部分﹔每個部分都說明基督第一次降臨,第二次再來之間,教會及世界的情景:第一章至第三章是第一世紀,但可應用到今 世﹔第四至第七章形容教會受到試煉及逼迫﹔第八至第十一章形容教會復興,受到保護及得勝﹔第十二至十四章形容基督的降生,及撒但的敵對﹔第十五至十六章描 述神對不肯悔改的人的憤怒﹔第十七至十九章形容屬世及無神論勢力,最終的崩潰﹔第二十至二十二章則描寫基督敵人的沒落,和基督及教會的最后凱旋。
 
基督再二次來臨
 
        無千禧年派認為,基督再來是個「單一事件」(single event):相對之下,時代論者是認為基督的降臨分為兩個階段。無千禧年派說,有一些事件是必定在基督再來前發生的,因此基督再來不可以稱為「隨時的」(imminent)(任何時間都可以來)。基督第二次來臨之前,有以下几項預兆:
 
 (I)外邦入蒙召(太二十四14﹔可十三10﹔羅十一25),各國都有福音傳到﹔其中有些相信的,直到「外邦人的數目滿了」。 
 
(II)以色列人悔改。羅馬書十一章26節所說的「以色列全家」,不是指以色列人,而是指被揀選以色列人的數目。
 
 (III)大背道及大災難(大二十四9122124﹔可十三922﹔路二十一2224)這些事在耶路撒冷被拆毀時,都已局部應驗,但還要有將來的應驗。
 
 (IV)敵基督的顯現。在保羅的時代,及羅馬的教宗系統中,都有假基督的跡象,但真正的敵基督是在末世出現的一個人。 
 
(V)預兆及奇事。戰爭、假先知興起、撒但的神跡,及天體的征兆等都是。
 
        基督會在世界末了再來,但沒有人知道他何時會來。他再來時是一個人,有身體的,肉眼可以見到(徒一11),這和五旬節時聖靈的臨到不同。前千禧年派教導基督再來,是在地上建立國度,而無千禧年派則說,基督的再來是,「引進一個未來的時代,就是永遠。」。這與死人復活和最后的審判一起發生。
 
死人復活
 
        無千禧年派認為,聖經只教導末世有一次肉身的復活(林前十五3549)。復活信徒的身體,「基本上和現在的身體相同。」
 
        談及時間,信徒與非信徒復活的時間是相同的。這根據以下經文可以看到:但以理十二章2節﹔約翰福音五章2829節﹔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節﹔啟示錄二十章1315節。但以理十二章2節在同一句話中,提到敬虔人及惡人﹔約翰福音五章2829節也是一樣。約翰福音五章28節「時候」這個詞,不可以解作兩次復活之間所相隔的一千年。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節,只用一個單數的字 -- 「復活」,去形容義人及不義者的復活。啟示錄二十章1115節所指的,不單是不信者,因為「死亡與陰間要交出其中的死人」 -- 這是指所有的人。
 
        信徒與非信徒的復活,都是在基督再來時發生的(林前十五23﹔腓三2021﹔帖前四16),都稱為「最后的日子」,或「主的日子」。這是指末日,也是永世的開始。 
 
最后審判
 
        無千禧年派認為,最后審判是在末日發生的,那是與基督再來、所有人復活,和永世的開始相連的。將來有一個普遍性的審判,「目的是審判每個活人,決定每個人永遠的命運。」最后審判有三個不同的目的:
 
 (I)「透過每個人最后的命運,顯示神的主權,及神的榮耀。」﹔
 
 (II)「顯明每個人將接受不同程度的賞賜或刑罰。」﹔
 
 (III)「在每一個人身上施行審判,神這時會指明,每個人永遠的不同去處。」
 
        審判還有一些細節,是值得注意的。因為復活是一個普遍性的復活,所以最后審判的時間也是在末日(彼后三7)。審判者是基督。因為基督是人得救的憑借,所以非信徒接受他的審判是合理的(約五22﹔使十七31﹔提后四8),但基督施行審判時,由天使(太十三4143)及聖徒協助(太十九28﹔林前六23)。審判的目的是為了天使(林前六23)及所有人類(太二十五32﹔羅二56﹔林后五10),這包括信徒及不信者。
 
        審判的內容,包括了人的「行為、言語及思想」。人行為的審判可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540節看到,言語要受到審判(太十二36),思想也要顯露(林前四5)。信徒的罪要顯明,但這些是有基督的寶血遮蓋,并已赦兔的罪。
 
        審判的標准是神的啟示,那些接受了舊約啟示的,會根據這些啟示接受審判﹔接受了新約真理啟示的人,也會根據這個受到審判(太十一2022)﹔那些沒有接受舊約或新約任何真理的人,會根據他們得到的亮光受審判。因此,失喪者都有受苦程度上的不同(路十二4748)。然而,信徒是憑著與耶穌基督的關系,得以稱義(約三1836,五24),和根據他的忠心程度得著獎賞(路十九12l9﹔林前三1015)
 
永世
 
        無千禧年派教導,信徒與不信者在永世都是有知覺地存在的。不信者是有知覺地住在地獄的,地獄有時候也稱為gehenna (太二十五3046﹔路十六l931)。因為聖經用了同一字,來形容信徒及不信者將來存在的境況,(「永遠」,太二十五46),所以,不信者的痛苦是永遠的,正如信徒在天上的喜樂是永遠的一樣。
 
        末世會有「更新」(ther regeneration)(太十九28),這包括「現今創造的更新」。這個就是聖經所說的天堂 -- 信徒與三位一體神永遠同在。天堂不單是一份精神產業,而且是一個真實的地方,(約十四1),信徒可在那里享受圓滿的生活。「他們可在基督耶穌里面對面看見神,因神而完全滿足,并且因神而歡欣,而榮耀他。」因為信徒在復活后是有身體的,所以他們可以彼此相認,也可以有社交接觸。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Dispensational Premillinnialism)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簡介]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有以下兩個特點:
 
(I)上帝對以色列人與教會的計畫是不同的﹔
 
(II)維持按字面詮釋聖經的原則。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相信,教會在災難前被提。(帖前四1318)
 
上帝會在災難中審判不信的外邦人,及不服從的以色列人(啟六至十九)
 
災難結束時,基督與教會再來,在地上建立千禧年國。在千禧年國度之後,撒但會再被釋放,但他和他的隨從者都會被丟在火湖里(啟二十710),跟著便是永世。
 
           教會從開始就有千禧年的信念。《十二使徒遺訓》(100),羅馬的革利免(9697),《黑馬牧人書》(140150),安提阿的伊格那丟(50115?)帕皮亞(80163),游斯丁(約生于100),愛任紐(死於200),特土良(150225)及其他來源的資料也顯示,初期教會相信耶穌基督再來,親自建立他在地上的國度。
 
[聖經的詮釋]
 
           時代論前千禧年派有兩個基本特點:
 
(l)按字面意義譯經(literal hermeneutic): 按字面詮釋聖經,是指一種「正常」的詮釋──按照平常 習慣的方式去解釋字句。因為有關基督第一次來臨的預言,都完全按字面應驗了,所以有關基督的第二次來臨,也應按字面去詮釋。如果將預言加以靈意化,客觀性 就不存在了。時代論前千禧年派強調,透過字面意義詮釋預言的原則必須一致。在此,前千禧年派指摘保守的無千禧年派,及後千禧年派的釋經原則,飄忽不定,說 他們除了預言之外,其他的聖經都按字面去解譯。
 
       (II)以色列人與教會的區分。「以色列人」這名詞常用來指雅各肉身的後裔,而不是指教會。雖然非時代論者常將教會稱作「新以色列」,但這是沒有聖經根據的。很多經文都指出,教會誕生後,以色列人仍當作是一個獨立的群體。(羅九6﹔林前十32)
 
以色列人在舊約時代,得到無條件的應許(),這些應許都要在千禧年國度中實現。另一方面,在五旬節誕生的教會也是一個獨一的新群體(林前十二13),這在舊約是不存在的。在舊約中也沒有預言過(弗三9)。它從五旬節(徒二)才開始存在,直到被提(帖前四1318)。這就是災前被提的一個理由:災難的目的,是審判不信的外邦人,及懲罰不順服的以色列人(耶三十7),教會在災難中沒有分。
 
[(covenants)]
 
           雖然啟示錄二十章46節,確定時代論前千禧年派的觀點,但那不是主要的根據。時代論前千禧年的根據,是舊約時代的約。這些約都是按字面解釋的、無條件的,及永恆的。這些約沒有附帶條件,如清楚地應許以色列人將來擁有土地,得著彌賽亞的統治,及屬靈的祝福。
 
(I )亞伯拉罕的約:在創世紀十二章l3節,亞伯拉罕之約得著土地的應許(十二l﹔比較十三1417,這點進一步在巴勒斯坦之約中發展)﹔得著無數的後裔,擁有國家、王朝、及寶座(十二2﹔比較十三16,十七26,進一步在大衛之約中發展),及救贖(十二3﹔比較二十二18,進一步在新約中發展)
 
        (II)巴勒斯坦之約(申三 十l10):這約保証以色列人擁有永遠的土地的權利。這約是無條件的,正如「上帝要」這句話表明了,這約沒有相關的義務。這約應許了以色列人,最後以懊悔及信心回到自己的地上,悔改信主(2)。上帝會使他們昌盛(3)。這約也將在千禧年中應驗。
 
        (III)大衛之約(撒下七1216):這約的條款可用第16節兒個名詞概括起來。「家」一詞,應許由大衛得著一個王朝﹔「國」是指有國王所統治的民眾﹔「寶座」說明君王統治的權力﹔「永遠」強調給以色列的應許是永恆的及無條件的。這個約會在基督來管治以色列人時應驗。
 
        (IV)新約(耶三十一3134):這約是上帝將來賜福以色列人的根據──以色列人透過基督的死,得著罪的赦免。這個約是無條件的,這可在3334節「我要……」的字眼中看到。
 
           如果這些約是按平常的意義去了解,他們便是指明,信主的以色列民將來會在彌賽亞統治的土地上得著福氣。這些約都會在千禧年中應驗。
 
[被提]
 
           被提的根據是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7節。被提在約翰福音十四章l3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157節,及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18節都提及過,這和基督第二次來臨是有分別的。災難前,基督從天降臨,將教會帶到自己那裡,而災難就降臨在不悔改和不信的世界。
 
        主張災前被提有以下幾個理由:
 
(l)有關災難的性質。但以理書的第七十個七──就是災難── 上帝在這七年間將他的憤怒傾倒下來。(啟六1617,十一18,十四l9,十五l,十六ll9)。這被形容為上帝的審判(啟十四7,十五4,十六57,十九2),及上帝的刑罰(賽二十四2122)
 
(II)有關災難的範圍:全地都包括在內(賽二十四l345621,三十四2)。這也包括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懲罰(耶三十7﹔但九24)。如果這個就是災難的性質及範圍,我們很難解釋,教會也要在地上經歷上帝的憤怒。
 
(III)災難的目的:上帝對災難的目的,是要審判在地上的人(啟六10,十一10,十三81214,十四6,十七8),預備以色列人迎見她的王(結三十六1832,瑪四56)。這些都不是屬於教會的。
 
(IV)有關災難的一致性:災難是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但以理書九章24節清楚指出,這些是為以色列人的。
 
(V)有關災難的免除:教會是基督的新婦,是基督的所愛,而不是他憤怒的對象(弗五25〉。要教會經過災難無疑是教會與基督親密關係的一種矛盾。某些經文都確定,教會可以蒙保守,免除災難(帖前五9﹔帖後二13﹔啟二10)
 
(VI)有關災難的結果。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的徵兆(及其他不少經文),都是給以色列人的,與基督的再來有關﹔但關乎教會的被提沒有睜兆,,(這是因為被提是突然而來的,如災前被提派所持的。)「教會所接受的命令,是在主即將再來的亮光下生活,主來要使他們改變,來到他面前(約十四23﹔徒一11﹔林前十五5152﹔腓三20﹔西三4﹔帖前一10﹔提前六14﹔雅五8﹔彼后三34)」。
 
[災難]
 
           災難是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但九27)。按照先知的用語,一個七就等於七年。七十個七(490)的最後七年﹔在主前444年開始。六十九個七(483),到基督的死結束(但九26)。在第六十九個七(主候33)及第七十個七(將來大災難)之間,有一個時間上的空隙。但以理的第七十個七的災難,是特別為以色列人的(不是教會),因為但以理如此說:「為使本國之民和你的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但九24)。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至二十五章,詳細談到災難中的事情,他向門徒指出,以色列民會發生的事,這說明災難是針對以色列人的。
 
           災難是與獸訂盟約,應許保護以色列人而開始的(但九27)。實際上,被提不是立刻就開始了災難﹔教會被提及簽訂盟約之間,可能相隔一段短時期。災難是包括上帝對不信的世界的審判,如啟示錄六至十九章詳細所載的,包括一連串的印、號角、碗的審判,最後是基督帶著新婦──教會,得勝地回來(啟十九1121)
 
           預言的一年有三百六十天。先知所強調的災難的后半部分,特別稱為「大災難」(太二十四21),稱為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或一千二百六十日(啟十一3)
 
           說明了災難的性質的目的,可解決是否有分受災難的爭論。
 
(1) 災難的性質:前面已說明了,災難是上帝傾倒憤怒的時候(帖前一10﹔啟六1617,十一18,十四l9,十三l,十六ll9),是刑罰的時候(賽二十四2021),是苦難的時候(耶三十7﹔但十二l),是大破壞的時候(珥一15﹔帖前五3)是毀滅的時候(番一1415),是審判的時候(啟十四7,十六5,十九2)。教會既是基督所愛的,那麼,為何他要教會經過災難?
 
        (2 )災難的源頭:災後被提派認為,災難是撒但發憤怒的時候,而不是上帝的。然而,聖經所強調的,這是上帝施行審判,將憤怒傾倒在不信的世界中。(賽二十四l,二十六21﹔番一18﹔啟六1617,十一18,十六l9,十九l2)
 
        (3)災難的目的:災難的第一個目的,是叫以色列人回轉,這是上帝對以色列民所施行的懲罰(耶三十7﹔結二十37﹔但十二l﹔亞十三89)。第二個目的是審判不信的人及邦國(賽二十六21﹔耶二十五3233﹔帖後二12)
 
[基督的審判台]
 
           以下經文提到基督的審判台:羅馬書十四章10節﹔哥林多前書三章915節﹔及哥林多后書五章10節。這不是指永遠命運的審判,而是賞賜在教會時代忠心的信徒。基督審判的「台」(希臘文bema),來自希臘競技的背景。那裡,勝出的運動員獲得頒獎。保羅是用這個比喻去說明給教會時代信徒的賞賜。在審判台前,人在身體上所行良善的事,都要得著報賞(林候五10)。信徒的工作被查核(林前三13),不論是個人的努力,或是上帝透過他所做到的。如果信徒的工作不能存留,他可以得救,卻沒有賞賜(林前三15)。如果信徒的工作是真純的,他會得到賞賜(林前九25﹔帖前二l9﹔提後四8﹔彼前五4﹔雅一12)
 
           賞賜是在基督再來之前已給予的,因為基督再來時,新婦已經獲得賞賜了(啟十九8)
 
[羔羊的婚筵]
 
        基督再來之前,基督與教會的婚筵會在天國進行的。在啟示錄十九章7節,當基督與他的新婦再來,婚禮也已經開始了。婚禮是為教會的,在天上發生﹔而婚筵是為以色列人,在當時是千禧年的國度的地上舉行。
 
[基督第二次來臨]
 
           災難結束時,基督以肉身回到地上(亞十四4),施行審判,并開始千禧年的國度(亞十四921﹔太二十五21﹔啟二十4)。舊約時代及災難時期的聖徒復活,承受國度(啟二十4)。第二次來臨時,基督會審判猶太人及外邦人。猶太人的審判是根據他們有否預備基督的再來(太二十五l3〉,及他們是否忠心作上帝話語的管家(太二十五1430)。得救的猶太人得以進入千禧年國度(太二十五21),而未得救的要被丟在外面的黑暗里(太二十五30)。不信的外邦人會在約沙法谷受審判(亞十四4),審判是根據他們對猶太人的態度(珥三2﹔太二十五40)。相信彌賽亞的可承襲國度(太二十五34)﹔不信的會落在永遠的刑罰中(太二十五46)
 
[千禧年國]
 
            當基督再回到地上,他會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立為耶路撒冷的王(路一3233)。所立無條件的約要求基督按字面,以肉身回來,建立國度。亞伯拉罕之約應許以色列人得著土地、後裔、統治者,及屬靈的祝福(創十二l3)﹔巴勒斯坦之約應許以色列人得以在地上復興,并且住在土地上(申三十一l10)﹔大衛之約應許有統治者坐在大衛寶座上(撒下七16)﹔新約應許以色列人獲得赦免 -- 這就是說,國家蒙祝福(耶三十一3134)。在基督再來時,這些約都會成全。以色列人要從列國被招聚(太二十四31),回轉(亞十二1014),及在彌賽亞統治下復興。
 
           千禧年的條件,是有一個物質上及靈性上完美的環境。那是個和平(彌四24﹔賽三十二1718)、喜樂(賽六十一710)、安慰(賽四 十l2)、沒有貧窮(摩九1315)、沒有疾病〈賽三十五56)的時候。因為只有信徒才能進入千禧年,那也將會是個公義(太二十五37﹔詩二十四34)、順服(耶三十一33)、聖潔(賽三十五8)、行真理(賽六十五16),及滿有聖靈(珥二2829)的時代。
 
           基督會作君王統治(賽九37,十一l10),如大衛的執政者般(耶三十三151721﹔摩九11)。貴族與首領也要統治(賽三十二l﹔太十九28﹔路十九17)

           耶路撒冷要成為世界及統治的中心點(亞八3),耶路撒冷會升高,以顯示其重要性(亞十四10)。以色列境內將有地形變化(亞十四4810)

        千禧年結束時,各時代未得拯救的死人都復活了,在白色的大寶座前接受審 判。他們會被定罪,被丟在火湖裡。這是他們的結局(啟二十1115)。魔鬼、獸(敵基督),及假先知,也都被丟在火湖裡(啟二十10)

[永世]
 
        千禧年之候,天地都要受審判(彼後三10),因為天地都曾經是撒但反叛上帝的領域。在永世裡,所有救贖的人將被接納(來十二2224),住在其中(啟二十一至二十二) 

時代前千禧年派


  此派如歷史前千禧年派一樣,同樣相信主基督再來後,會以權能及威嚴統治世界一千年,一千年過後才是新天新地。  
  1.  二者不同之處

 歷史派︰主要根據來自新約。

 時代派︰主要基礎來自舊約預言,特別是有關以色列(亞伯拉罕的約,摩西的約,大衛的約、新約等)。
 歷史派︰千禧年國度是全球性的,中心是主基督,萬族皆平等。

時代派︰千禧年國度主要為以色列, 她會被高舉在萬國之上。

歷史派︰ 教會被提後將會與主再臨地上同作王。
 時代派︰ 國度只有一個,是現在的, 也是將來的(already but not yet)。有些學者如華富爾得(Walvoord)等贊成國度有兩個︰ 一個是全宇宙的, 是永恆的;另一個是過渡期的,教會有別於以色列。但大部分學者如潘特科斯(Pentecost)、圖特森( Toussaint)、伯恩(Burns)等均贊成只有一國度︰主實際掌權之國度,實現於千禧年中,信徒同作王。
 歷史派︰以色列與教會之間並沒有十分清楚的分野,教會是屬靈的以色列,已取代以色列位置了。

時代派︰ 一切對著以色列之預言均以字義解釋,必要在以色列身上應驗。

 
歷史派︰千禧年國度明顯只出現於啟示錄二十章16節,所以並非十分重要, 最重要是新天新地。

時代派︰舊約十分多地方皆指著千禧年國度而言, 所以十分重要,因為它應驗了舊約大部份對以色列國之預言。
 歷史派︰ 千禧年並不一定是一千年。

時代派︰ 千禧年按字義解,是實際的一千年。
 歷史派︰只有二次復活——信徒及非信徒。

    時代派︰ 信徒與非信徒有二種,但不是二次復活。
 歷史派︰滅後被提。

時代派︰滅前被提。
  2 .  二者相同之處
  I   . 啟示錄二十章16節和羅馬書十一章2526   皆按字義解。
  II . 啟示錄十九至二十章乃順序發生之事, 均指將來而   言。
  III. 以色列要在此期間全家歸主。
  IV . 世界會愈來愈趨敗壞混亂,先有大災難, 才有主    再來及千禧年國。
  V   . 主基督必要有形有體地再來,且要作王。
   
  3 . 此派代表

  此派的代表有華富爾得(John  FWalvoord)、來利(Charles CRyrie)、陳宏博,王永信等。
  
  4 . 此派主要根據

  I.    聖經的預言(如亞十二10與約十九37;亞九9與約十二15;賽四十3與約一23 等)必按其文字意義應驗。
  II . 舊約對以色列多處預言尚未應驗︰
  a. 以色列從未擁有過上帝在創世記十五章1821節中應許給他們那麼大塊的土地。約書亞所得的只有迦南地而已(參書廿一43-45)。而所羅門王在最輝煌的時期亦未到埃及邊界(參王上四21)。以前以色列對部份地土之擁有權只屬短暫時間,但上帝的應許卻是將那地給他們“永遠為業”(參創十三15;十七8等)。有關地的應許,自以色列人入迦南後仍在先知書中重申(耶卅一35-37;結卅九26-28;何十四4-7;珥三18-21;摩九13-15),表明那應許尚未應驗。
  b. 彌賽亞以鐵杖掌管, 治理列國之預言(詩二1-12,八九19-29;彌五2-5;賽九6-7;耶廿三5-6,三十8-9,卅三14-1720-21;結卅七24-25)尚未應驗。這國度一定是在地上──一過渡期王國,引進新天新地去的。若現已“作王”、已“和平”,值得相信嗎?若這樣的“作王”豈不太軟弱嗎?
  c. 以色列全家歸主之預言尚未應驗,而這預言一定是在地上,最可能是在千禧年國度期間應驗(耶卅一31-34;羅十一25-26)。
  d. 以色列民人囗如天上之星、地上之沙那樣多之預言,只可能在千禧年國度中應驗(創十三16,十五5,十七等)。
  e. 以色列國成為大國之預言尚未應驗(創十二2)。
     III.  以色列在新約中仍有獨特身份,上帝在她身上仍有未完成之應許要實現,而羅馬書九至十一章是針對以色列而言的。而羅馬書九章27節與十章21節則明顯將外邦人(包括信徒)與以色列人分開。還有羅馬書九章2526節中的“以色列”不可能指教會。
  IV.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28節對於復活的次序有這樣的記載︰主基督之復活, 成了初熟的果子;“以後”(跟著)是屬於基督者(死了之信徒)的復活;再後是末期(未信之人)的復活。
  V   . 啟示錄二十章115節所載若按字義解釋,完全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28節吻合。
  VI.  有關啟示錄二十章115節可作以下的解釋︰
  a. 聖經表明有主基督在地作王一千年。
  b. “一千年”在舊約及新約聖經中並無表示以寓意解釋。
  c. 詩篇九十篇4節和彼得後書三8節中的“千年”並非作寓意解,乃表明上帝之不受時空限制的神性及偉大。
  d. 數字在啟示錄中絕大部份(尤其是在日子方面)均以字義解(如啟十一2-3,十三5,十二614;參但九24-27等)。所以“一千”理應作字義解。
  e. 撒但到現在還未真正被捆縛,若我們說現在已是千禧年(例如“無千”者言),那麼上帝的力量豈不太小、太差了嗎?
  f. 二種復活(連主基督的復活, 共有三種)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228節吻合 
  g. 啟示錄二十章46節 的“復活”一字乃是指靈性上之復活,第二次的復活才是肉體上之復活,則有下列問題是很難通過的︰這些人是先為耶穌及上帝之道作見證,以致殉道的,若他們的 復活是指靈性上的復活(即得救),這豈不是說,他們先為主作見證、殉道那才得救?同時“復活”一字在同一節經文中(啟二十5)出現了兩次,若經文無交代,則二字應是同樣意義,不可能前者指靈性上之復活,後者卻指肉體上之復活。還有“復活”一字在其他經文中,亦絕少指靈性得救。
  VII.  千禧年國度是有需要的,因為以色列要全家歸主,應驗上帝的應許(參羅十一26;耶卅一31-34),並預備我們進入新天新地。先操練與主同作王,迎接新天新地。
  VIII. 猶太人一直相信有這樣的國度。(可參主前二世紀的《以諾一書》(I  Enoch)、《禧年之書》(Jubilees);主前一世紀的《所羅門詩篇》(Psalms of  Solomon)、《西比林神喻》(Sibylline  Oracles);主後一世紀的《摩西升天記》(Assumption of  Moses)、《以諾二書》(II  Enoch)、《以斯拉四書》(IV  Ezra)、《巴錄二書》(II  Baruch)等。早期教會領袖(如帕皮亞、巴拿巴、愛任紐、游斯丁、特土良)等皆相信有此國度。
  IX . 啟示錄之次序乃根據但以理書九2427節的第七十個七而來,而第七十個七乃是未來要發生之事。
  X   . 啟示錄七章之十四萬四千一定是將來末世要發生的。
  XI.  啟示錄八、九章之審判一定是未出現的。
  XII     . 啟示錄十一章所載兩位見證人之事一定是未來的。
  XIII. 啟示錄十二章所載撒但之工作不可能指現世,一定是指未來的。
  XIV     . 啟示錄十二章所載之獸(十角)一定是將來的。
  a. 他是在第七十個七中活躍的, 故一定是大災難期中之事。 
  b. 他似乎與但以理書九章26節中的“一王”相似。因為他們均有大帝國(但七723;啟十七7-13);三載半時間得勝了大災難期信主的聖徒(但七25;啟十二14)。被彌賽亞(在再來時)所滅(但七1126;啟十九20);是在主將國度賜給聖徒前被毀滅(但七2227;啟二十4-6)。

  c. 他又與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10節之大罪人相似。
  XV . 哈米吉多頓大戰(啟十九11-21)一定是未來的。
  5.  問題討論
  1.  以上根據,那些是你覺得合理的?那些是你覺得不合理的?為什麼?
  2. 千禧年國度時,基督要與聖徒重回地上作王,豈不是地上會出現二種形體的人︰屬天形體(林前十五50-54,主的形體及大災難前信主之聖徒的形體)及屬地形體?
  3. 舊約對以色列之預言是否一定指政治性之以色列而言?(參耶卅一31-34;林前十一25;太廿一43)。
  4. 以賽亞書(十一1-10,四二1-4,九6-7,六一1-2,四九1-13)、彌迦書(五2-4)、撒迦利亞書(十二10)及但以理書(二36-45)所指的是否“千禧年”還是指新天新地?
  5. 為何要等一千年才開始新天新地?
  6. 希伯來書八章13節明載那舊約之禮儀將要歸於無有,為何在千禧年間要倒退,恢復聖殿祭祀之禮儀呢?(亞十四16-21
  7. 此派優點何在?弱點又是什麼?
     6 . 對時代前千禧年派的評論
  基本上,時代前千對啟示錄二十章16節之解釋如歷史前千一樣,所以,歷史前千所要面對之問題,時代前千者亦需面對,這些問題包括︰
   例如若千禧年國度時,主基督要與聖徒重返地上作王,地上豈不是出現二種形體的人?其次,在主再來後為何要再等一千年才開始新天新地?這個問題聖經並無加 以解釋,筆者亦覺不容易想得通。另一方面,因時代前千的基礎主要是立在舊約,特別是上帝與亞伯拉罕、大衛、摩西等所立的約上,所以下列問題常會有人提出︰   
  I   . 是否所有舊約對以色列的預言均針對政治性的以色列而言?從耶利米書卅一章3134節及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5節之預言及應驗來看,並不一定!但是,我們當然也不能因此便說,所有針對以色列的舊約預言均已轉到教會身上應驗了!(參太廿一43

  II . 希伯來書八章13節明載舊約之禮儀將要歸於無有,不再存在了,為何在千禧年間要大倒退──恢復聖殿祭祀之禮儀呢?當然,對教會而言,一切禮儀已歸於無有,但為何聖經反而應許以色列如此!
  III . 舊約對未來世界之描繪(如賽十一1-10,四二1-4,九6-7,六一1-2,四九1-13;彌五2-4;亞十一10;但二36-45等)是否全部指“千禧年”國度來說?抑或是指新天新地而言?筆者覺得原文中,下列字眼如“在聖山”(賽十一9)、“地上”(四二4)、“大衛的寶座上”(賽九7)等,均不可能是新天新地之描寫(參啟廿一、廿二章)。

“歷史性”前千禧年派(Historic Premillennialism)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簡介]          
 
        前千禧年派這個字眼,是說明基督會在千禧年以前再來,在地上建立一千年的政權,然而,前千禧年派也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歷史性」前千禧年派(或稱為非時代論前千禧年派),而另一種則稱為時代論前千禧年派。歷史性前千禧年派的主要代表有賴特(George E.Ladd)及沛恩(Barton Payne)
 
        歷史性前千禧年派的釋經學系統,與時代論前千禧年派不同。歷史性前千禧年派 不將以色列和教會加以區分,也不使用一貫按字面意義的聖經詮釋方法。賴特提出,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不是關乎彌賽亞的預言,所以,「按字面意義的釋經是行不 通的」。再者,「新約將舊約預言 應用在新約教會上,將教會當作靈性的以色列。」
 
其中一個例子,是羅馬書九章2526節,那裡引用了何西阿書一章910節,二章23節。所引述的舊約本來是談及以色列,但新約的引用是指教會而說。這種「靈意釋經學」(spiritualizing hermeneutic),還有其他例子:羅馬書二章2829節,四章11節、16節﹔及加拉太書三章729節。希伯來書第八章,將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334節的新約,應用在教會身上,是另一個的例子。賴特的結論是:「保羅眼中的教會,就是屬靈的以色列。」
 
           賴特在前面提出的聖經詮釋方法及結論,和無千禧年派相近,然而,歷史性前千禧年派及無千禧年派也有分別。分別是在於,對以色列人的未來是否按字面去解譯,前者肯定此說,而後者則否定。羅馬書十一章26節說:「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這是指以色列人而說。我們從這句經文可清楚看出,將來必有一個以色列國,但有關以色列人將來的悔改,是否與千禧年有關,則不太清楚。
 
[災難]
 
           如將上帝對以色列人的計畫,與他對教會的計畫加以區分,災前被提的結論是毫無疑問的,可是歷史性前千禧年派不接受這個區分,他們教尋教會是要經過災難。賴特堅持說,這是初期教會的信念。他又進一步說,用於基督再來的希臘文(parousia, apokalypse, epiphany),並沒有災前被提派所說的那種區分,說有兩次不同的來臨。仔細研究災前被提的主要經文后,賴特說,新約聖經并沒有關於災前被提的明確教導。他說:「上帝的話沒有一處確定的說,信徒的被提及復活,是在災難前發生的。」。
 
           教會在災難時期仍然留在地上的論點,可總結如下:
 
(I)災後被提是初期教會的傳統觀點,而災前被提只是近代發展的。
 
(II)雖然教會在災難時仍留在地上,教會所要受的是苦難及試驗,而不是上帝的憤怒﹔上帝的憤怒是向不信者發出的。
 
(III)教會時代的聖徒及舊約信徒的復活,不是分開的,全部都在同一時間復活── 就在基督建立國度之前。
 
(IV)新約聖經作者所盼望的不是被提,而是基督的再來。所有關於基督再來的陳述,都是指一次的來臨,而不是先有一次為教會的秘密的來臨,然後在災難候又有眼見的再來,統治的來臨。
 
(V)教會是包括所有時代得救的人。因為聖經指出,災難時信徒仍在地上(啟七14),這就是說,教會不會在災難前被提。
 
[第二次來臨]
 
        傳統前千禧年派說,是根據啟示錄十九章610節,在基督再來時,會舉行羔羊的婚筵──「基督與他的新婦,教會,合而為一。」
 
聖經進一步用比喻的語言來形容這件事(太二十五l13﹔林后十一2)。基督凱旋再來時,打敗了敵人,將獸及假先知丟進火湖裡(啟十九20),魔鬼也在無底坑中被捆縛一千年(啟二十23),到一千年完了,魔鬼也被扔在火湖里裡(啟二十10)
 
           「第一次復活」是形容所有年代聖徒的肉身復活(啟二十45)。教會時代聖徒的復活,與舊約聖徒的復活,是不可分的。不同年代死去的信徒,都會在基督再來時復活。而不信的死人則在千禧年完結時才復活。
 
[千禧年]
 
           基督的統治不是從未來某些事件開始──他現在已在天上統治。基督現坐在上帝的右邊,作彌賽亞君王,施行統治。「新約沒有將基督的統治限於是在千禧年對以色列的統治,這是一個在天上屬靈的統治,現在已開始了。」
 
腓立比書二章510節表明,基督現今已得到冠冕,施行統治(林前十五24﹔提前六15)。使徒行傳二章3435(是引用詩篇一百一十2)說,大衛寶座的所在,由耶路撒冷轉到天上,所以基督的統治不止是未來千禧年的,也是屬世的
           根據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326,基督國度的凱旋可分為三個階段:
 
(l)基督的復活是第一個階段,接著相隔一段不固定的時間﹔
 
(II)基督再來(parousia)及信徒的復活,接著是一段沒有限定的時間,這是第二階段﹔
 
(III)「末了」,基督完全征服敵人,這是最後來階段。
 
           基督的彌賽亞國度在歷史上的出現,不單是千禧年。事實上,「基督從復活升天時起,已開始了彌賽亞的政權。他現在的政權是看不見的,要來的世代包括新天新地,是與現在秩序有分別的,我們只能稱之在歷史之外的事(beyond history)

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歷史前千禧年派


  此派的立場認為現在並非千禧年,千禧年是要到主基督再來後才開始的。然而,千禧年並不一定是指字義的一千年,而是一段日子,上帝總結了救世的計劃,到日子滿足後,便進入到永恆的新天新地去。  
  1 . 此派主要根據(全來自新約)

  I.  啟示錄清楚教導這真理︰
  a. 十九章1116節記載主基督的第二次再來。
  b. 再來後,他會治服三個仇敵︰敵基督、撒但、及死亡。
  c. 十九章1721節記載敵基督及其軍隊的敗亡。
  d. 二十章46節記載有復活及千禧年。
  II . 羅馬書十一章2526節記載以色列人會全家歸主,所以上帝對以色列仍有獨特的計劃。

  III . 啟示錄二十章46節所載之復活,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信徒的復活,千禧年後則為非信徒復活,復活後則受審。
  IV . 聖經多處記載基督要有形有體地再臨地上(參啟一7;徒一11;約十四3;太廿四344,廿五1-31等)。而啟示錄十九章乃唯一記載主再來之經文,若此章不是指主有形有體的再來,則整本聖經根本沒有記載這真理的應驗。
  
  2 . 其他有關立場

  I. 舊約聖經並沒有教導千禧年國度之事。
  II . 教會是屬靈的以色列,上帝對以色列的所有預言,均已在教會實現。
  III     . 千禧年國度只有在啟示錄二十章16節出現,所以並非重要。
  IV . 教會也要經歷大滅難,然後被提。
  3 . 此派代表
  此派的代表有︰賴特(George E Ladd),著有《蒙福的盼望》(The Blessed Hope)、《國度的福音》(The Gospel of the Kingdom);屈立賢(Nathaniel West),著有《末世論的研究》(Studies in Eschatology);霍亨利(Henry W.Frost),著有《基督復臨》(The Second Coming of Christ)。
 
  4.  問題討論
  1. 你個人認為以上的立場中那些是對的?那些是不對的?為什麼?
  2. 若千禧年是主基督重臨地上作王的一段光輝日子(按此派意見),為什麼整本聖經其他地方均沒有提及?
  3. 為何舊約有關以色列之預言要靈意解釋,唯獨新約一部分經文(如羅九至十一章;啟二十1-6)則按字義解?這是否前後不一致?
  4. 若復活只有二次,啟示錄二十章46節是指所有信徒的,千禧年後則屬非信徒的,那麼啟示錄七章9節之信徒又何時復活及被提?而馬太福音廿七章5253節、啟示錄十一章11節和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17節中所記載之復活情況又是否同時?千禧年中去世的信徒又如何?
  5. 你是否贊同此派立場?為什麼?
  5 . 對歷史前千禧年派的評論
  I   . 此派一方面因解經原則,不能不將羅馬書九至十一章(特別是羅十一25-26)及啟示錄二十章16節作字義解,但另一方面,卻又將所有舊約對以色列及未來國度作靈意解(可能要與無千妥協?),其解經原則明顯有不一致的弊病。
  II . 此派不將“一千年”解作一千年,明顯與其用字義解釋啟示錄二十章16節不一致。
  III.  若啟示錄二十章46節所記載的是信徒唯一一次復活,那些千禧年中才死去,或千禧年後才死去之信徒又如何?他們在何時復活?啟示錄七章9節的那些穿白衣、被主用血買贖過來,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人,既已全部站在寶座及羔羊面前,他們明顯已經被提了,而按照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18節所載,被提以先必有“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故此若將啟示錄二十章46節之復活視為唯一的一次信徒復活是很有問題的。
  IV . 當然無千者亦會質詢,若“千禧年”是那麼微不足道,為何要有千禧年?為何不可以在主再來後便直接進入新天新地?

千禧年簡述

  
  教會對於啟示錄廿: 46所記的「基督作王一千年,」大體上有三種不同的解釋。分述於後:

  一、後千禧年論
     
     後千禧年論者相信,基督在教會中,藉著聖靈的能力,在全球廣傳福音,悔改信主之人日增,教會在團體和個人對社會的影響,漸漸擴大,進入教會之全盛時代,或稱教會之黃金時代。 該時代即是代表基督在世作王一千年的情景。然後,基督復臨,引進最後境地。
    
     這種論說在十九世紀未期與廿世紀初葉時,相當流行。除了自由派將天國比諸地上的基督化社會外,保守派神學家也有多人鼓吹這種論說。但自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人心的險惡和社會的腐敗再次顯明以來,保守派人士對這種看法,已經寥寥無幾。

  二、無千禧年論
    
    無千禧年論說,在早期教會,已由奧古斯丁倡導。他認為,千禧年乃是指教會時代,代表基督第一次降臨,成就救贖,直到他復臨之日。千年是一種意喻,代表一個時代,時代的久長則無人知道,因為基督復臨之日不在啟示範圍之內。 基督教會的長老會和改革宗教會大體上採取這種觀點。

  三、前千禧年論
    
    前千禧年之觀點,也在早期教會已被某些神學家採納。到了十九世紀時,重新興起。十九世紀時與起之時代論派,非但指守前千禧年之解釋,而且分門別類,加注各種細則,並且添加歷史性前千禧年派見解以外之論說。
   
    前千禧年的論點是,當預兆顯現,基督復臨後,他將與信徒在地上作王一千年。 之後,不義之人才復活受審,然後引進永遠的境地。
   
    時代論派在此基本觀點之外,同時持守數點他們特有的見解,主要是:

   
第一,千禧年國是猶太性的。基督將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千年,以實現他第一次降臨時原來之目的。時代論派將天國與神國分為兩種不同的國度,以天國為猶太性之國度。他們認為,當時因猶太人拒絕接受耶穌為基督,所以天國的實現暫被擱置,直到基督復臨之時實現。
   
    第二,時 代論派大多相信,新約的基督徒將會在大災難之前被提離世界。其中一部分人士認為,基督徒可能全在大災難之中期被提到空中。他們同時相信,在大災難期間,猶 太人因看到基督徒突然失蹤,各項災難臨頭,就聽從「選民」之傳道,而大批接受耶穌為彌賽亞,以至在千年時與他一同作王。
   
    第三,基督徒之被提,是隨時可能發生,而且是秘密的。因為被提將會發生在預兆顯明之前,故無人會知曉。直到基督徒「失蹤」後,世人才會發現此事。
    
    我們應當認清,雖然所有的時代論者都相信前千禧年論說,但並非是所有的前千禧年論者相信時代論派對千禧年之特殊解釋。
   
    我們認為,時代論派的這些特殊解釋,與聖經教訓的原意不符。我們要特別指出:
  
    第一,福音書和使徒書信中從未提到基督在第一次降臨時,他的目的是要在耶路撒冷建立猶太性的天國,也從未說起基督後來更改他的計劃,更沒有提起他第二次來臨是要成全第一次失敗的計劃,即是建立猶太天國。
   
    第二,如果在大災難期間據時代論的見解,基督徒都已被提,聖靈也已離開世界,而大批猶太人卻為在沒有聖靈作工的情況下悔改,相信耶穌為彌賽亞,則將是出奇的奇事。 換句話說,那是件不可能之事(約三: 5)。
   
    第三,福音書明白記載,耶穌的復臨將是普世同時會知曉之空前大事(太廿四: 27),而且信徒與非信徒都將經歷這大災難(太廿四: 16 24)。
   
    我們也要指出,除了啟示錄第廿章中之外,其它經文都沒有提起基督復臨後再會在地上作一千年,而啟示錄乃是一卷異象書,內中多有意喻。另一方面,其它經文沒有在基督復臨和最後景況之間,插入一千年之教訓,而將此兩件大事放在同一個時期中(帖前四: l517; 太廿五: 3146)。
   
    最後,我們要提出, 雖然我們反對時代論的特殊論點,因為它不符合聖經救贖啟示之教訓,我們卻承認,福音派人士不必對歷史性的前千禧年論者和無千禧年論者之觀點,費時論爭,我們應當記得,預言是難於瞭解的。試觀舊約許多虔誠的猶太人,包括耶穌的門徒在內,尚曾錯解了基督的使命(參太十六: 2124;徒一: 6)。 基督徒主要的盼望,乃是警醒等候主的復臨(啟廿二: 20)。

論千禧年

      
有些學者把千禧年與基督再臨連接在一起,或則說在再臨之前,或則說在再臨之后。前者乃為前千禧年派(Premillennialists),后者乃為后千禧年派(Postmillennialists)。

千禧年說,乃非常流行,我們不可能漠視,須加分別研討。前千禧年派,認為主要在千禧年以前再臨;后千禧年派則認為主要在千禧年以后再臨。可是除這兩派以外,還有很多人,認為千禧年說,實乃不合聖經的教訓,此乃被稱為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ts)。顧名思義,就可知道,無千禧年派乃完全否認有所謂千禧年,他們認為聖經指示我們,現在的神國時代乃要立刻連接到至上、圓滿、永恆的神國。

我們須知,主耶穌基督的國度不是現世的,乃是永世的。以賽亞先知說︰「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7)但以理先知也說︰「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七1314

路加福音一章三十至三十三節︰「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的國也沒有窮盡。』」

希伯來書一章八,十一至十二節說︰「論到子卻說︰『上帝阿,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就都改變了,唯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十二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又說︰「……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

彼得后書一章十一節說︰「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啟示錄十一章十五節說︰「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我們須知,進入上帝的國,

第一,乃是進入永遠的境界,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耶穌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 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 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第二,乃是進入永生,馬太福音十八章八節,主耶穌說︰「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腳,叫你跌 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倘若你三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只眼進入永生, 強如有兩只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第三,乃是得救。馬可福音十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主耶穌說︰「『……倚靠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上帝的國還容易呢。』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上帝凡事都能。』」(關于「得救經文」,不勝枚舉,例如約三17……
       
有些千禧年派的人,以為無千禧年說乃是一種新思想,乃為一種最新奇的虛構。殊不知這種批評,乃不符歷史的事實。無千禧年說雖為一個新的名詞,但這種思想,實乃有其久遠的歷史。這至少有如第二第三世紀教父時代「千年至福說」(Chiliasm)一樣,有許多倡導的人。從那時開始,此說就被大家所接納,在各種教會信條裡有些明白宣稱,有些則含有此種思想。而在改正宗教會裡,無千禧年說,則尤為流行。

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前千禧年說

一、以往的前千禧年說

    愛任紐氏(Irenaeus)的見解,可以反映最初幾個世紀這派的思想。他們說這個世界將存留六百年,此乃等於上帝在六日之內造齊了天地萬物(參創二1)。等到這個時期的末了,虔誠的信徒,遭遇苦難與逼害的,就要大大增加,直到最後,邪惡就成為肉身藉著敵基督出現。等敵基督做完它一切毀壞的工作,大膽放肆的坐在上帝的殿裡,主耶穌基督就要在榮耀裡從天上顯現,戰勝一切的仇敵(帖後二38)。接著聖徒就要複活,上帝的國度就要在地上建立起來。千年福樂的時期,乃為一千年,這乃表示上帝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參創二23)。 耶路撒冷要重新建造,地要豐豐富富生出大量的產品,平安與公義就要得勝。到一千年結束之時,就要舉行最後審判,新天新地就要出現,一切得救的人,就要在上 帝面前活到永永遠遠。就一般而論,此乃代表最初幾個世紀末世的觀念,但在細節方面,還有若干不同的意見。從此以後,直到十九世紀,千禧年的思想在本質上, 乃大致相同,但是若干教派,則有偏差奇離的意見。

    他們主要的思 想大致可以這樣說︰主耶穌基督不久就要再臨,乃是親身的,可以目見的、榮耀的。在他再臨以前,乃要發生若干大事︰一為道化萬邦,二為以民皈主,三為大叛 道、大災難,四為大罪人顯露。教會既要經過大災難,則勢必有一個大試煉的時期。主耶穌基督再臨,乃是一件重大的、顯著的、榮耀的獨一無比的大事,但教會、 以民和世界仍有若干須加忍受之事。已死的聖徒要複活,活著的聖徒要改變形像,一同被提,與再臨的主相遇(參帖前四1317)。 敵基督和它邪惡的同黨,都要被殺,以色列人,就是上帝的子民,要悔改得救。還要光複聖地。然後上帝的國度要照眾先知預言的,在改造的世界建立起來。外邦人 要大批皈向上帝,加入他的國度裡面,全地都要平安,且要伸張公義。等主耶穌基督在地上的統治期滿以後,其餘的死人也要複活,接著就要施行最後審判,創造新 天新地。這乃是以往前千禧年派大概的思想。

二、現在的前千禧年說

 

    在十九世紀中葉,由於英國美國的DarbyKellyTrotter諸氏及其信徒的影響,前千禧年說乃和時代主義(Dispensationalism)合流,變成一種新的方式。尤其在美國方面,由於司可斐聖經(Scofield  Bible)的影響,這種新思想格外普遍。又複因為BullingerF. W. GrantBlackstoneGraySilverHaldeman,兩位Gaebeleins氐,BrookesRileyRoger以及其他學者的著作,此種新思想乃更為風行。他們提倡一種新的救贖史哲學,其主角乃為以色列人,教會僅為插曲。根據他們的中心思想,他們竟潛妄的把聖經分作兩部,一部是論國度,一部是講教會。照他們的講法,有一種世人,因為沒有「亞理亞滕線」(Ariadne  Thread)的引導,以致迷失在聖約和時代的迷津裡面,以致失喪。照上帝對於末世的計劃,救主再臨乃有兩次,複活乃有兩次或三次(甚至四次),審判要有三次。此外,他們又把上帝的子民,分為兩種,有些人且說,這兩種子民乃是永遠分開的,以色列人要住在地上,教會則在天上。

    此乃前千禧年說的一般的概念,茲再將此說分別檢討,請分三點來說︰

    1.他們的歷 史觀──在歷史的行程裡,上帝乃是根據諸種聖約,又複照著七個不同的時代,處理世人之事。每一個時代乃是不同的,每一個時代乃代表對世人的考驗,因為世人 在每次的考驗都失敗,所以每一時代都在審判中結束。在上帝的計劃中,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建立的神權政體乃佔特殊的地位。這乃是上帝國度或彌賽亞國度之最初 的方式,而以大衛與所羅門的時候,為其黃金時代。倘使那時的人能夠順服,他們的國度可以日增強大與榮耀,惜因他們的不忠心,結果人民被擄,流亡外邦。先知 們早已預言與警告,倘使頑梗不悟,必遭覆亡之慘禍,但也給他們希望的信息,到了彌賽亞的日子,以民乃要真切悔改,皈向救主,大衛的國位要重新建立,且有空 前的榮耀,甚至外邦人也要共享將來國度的福澤。但是當彌賽亞來臨,要建立他的國度,猶太人卻不表示悔改;結果他就不建立他的國度,就離開以色列,到遠方 去,延展到他再臨的時候再建立他的國度。可是,在他離開世界以前,他建立了教會,這乃與國度完全不同,先知們也從未講過。律法時代為上帝恩典時代開路。在 教會時代,他招聚猶太人與外邦人,建立基督的身體,現在和他同受苦難;將來要作羔羊的新婦,同享他的榮耀。教會是他的身體,他要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神 聖的使命,不是傳揚天國的福音,乃是要傳所謂「神恩的福音」,乃要傳從上帝白得恩典,再從萬民中招聚被揀選的。但是這種傳揚的方法,結果乃歸失敗,不能使 多人皈主。到了時代的末了,主耶穌要忽然降臨,使皈主的人,更為普遍。

    2.他們的末世觀──他們以為基督再臨,乃即在目前,他可隨時來臨,無需再等再臨前必先發生的大事。可是他們卻把他的再臨,分成兩種不同的事,且兩者相距七年之久。第一件事乃為主的顯現(Parousia),主要在空中顯現,與他的聖徒相見。所有已死的聖徒要複活,活著的聖徒則要改變形像。他們都要一同被提到雲裡,慶祝羔羊的婚筵,就要與主永遠同在。聖徒被提升天(the  rapture),他們又稱之為秘密被提(the  secret  rapture)。 當主耶穌基督和他的教會離開了地上,甚至住在教會之內的聖靈也和教會一同離地升天,則在七年,或七年多之內(這又要分成兩部)就要發生若干大事。其一,天 國的福音又要傳揚,主要的乃由猶太人餘數中的信徒傳揚,雖仍有人褻瀆上帝,但是大多數要悔改皈主。主在這個時候,又要在以民中間施展他的作為,使以民皈 主。在七年的下半期,世上有空前的大災難;敵基督要顯露出來,並有盛著上帝大怒的七碗要傾倒在地上。在七年最後數年之時,主耶穌基督又要來到地上,這次不 是為聖徒而來,乃是與聖徒一同降臨。此時萬民要被審判。他們所引的經文乃是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 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 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那些在大災難時死去的聖徒要複活,那敵基督要被毀滅;撒但要被捆綁一千年。千禧年國度就要在此時建立,這乃 是真實的,可見的,地上的,現世的,有形的。猶太人的國度,乃是光複神權政體的國度,包括大衛的王位。這乃由聖徒與基督一同統治,猶太人要作當然的公民, 許多外邦人要作歸化的公民。主耶穌基督的寶座要設在耶路撒冷,他要成為萬民敬拜的中心。聖殿要在錫安山重新建造起來,祭壇上又要冒血祭,贖罪祭,贖愆祭的 香氣。那時雖仍有人要犯罪與死亡,但卻是一個極大的豐饒興旺時期,人類的壽命要延長,不毛的曠野要開花繁茂。在這個時候,福音要很快的傳揚,世人或因聽了 福音,大多數人則因看到救主親自顯現,有些人則因羨慕聖徒之蒙福,尤其是因為看到大而可畏的審判,都要悔改皈主。千禧年以後,撒但要從監牢裡暫時釋放。一 大群的歌革和瑪各人,他們聯合起來,人數多如海沙,攻擊聖城。可是有火從天上下來燒滅他的仇敵。(參啟二89) 撒但要被扔在無底坑,這乃是獸與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不久以後,那些已死的惡者要複活定罪,在白色寶座之前受審判。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 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 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 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然後,就要有新天新地。這乃是前千禧年派,對於末世論一般的見 解。
   
 3. 他們思想紛歧──可是前千禧派的末世觀,卻並無一致的見解,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並且在許多的論點上,他們乃模糊不清,沒有確切的定見。這可證他們思想的 虛浮,其學說的偏差,不能不令人置疑。他們雖有許多人相信主耶穌基督要有形有體來統治世界,但有些人卻不信基督形體的再臨,乃僅施行一種屬靈的統治,雖然 一般人都照字面來詮釋啟示錄第二十章中所說的一千年,但也有一種趨勢不照字面講一千年乃為一個可長可短的時期。有些人以為猶太人要悔改皈主,然後重新回到 巴勒斯坦;但有些人則有相反的意見,認為猶太人要先回巴勒斯坦,然後悔改。有些人認為引人皈主的方法乃和現在所用的相同;但是現在流行的思想則主張要用其 他不同的方法。關於複活的聖徒和主耶穌基督施行千年統治的地方,是在天上抑在地上,抑或在天地兩個地方,他們也各有不同的意見。除此以外,還有關於千禧年 時,人類是否繼續生養,是否仍受死亡的威脅與挾製,犯罪作惡的程度如何,種種問題,他們尤其意見紛歧,各執一是,沒有定見與共信。

 

三、前千禧年說的缺陷

   
 前千禧年說對於救主再臨的見解,已經受到各方的批評,關於死人複活以及最後審判,本書以下諸章,還要加以嚴格的檢討。現在先就其缺陷,擇其要點,加以論衡批判。
   
 1.前千禧年說,乃是根據先知對於以色列與上帝的國度,所作的輪廓的敘述,照字句詮釋,其說乃不能成立。關於這點很多著名的學者,有專著再三論及,都認為不能照字句強解。況且舊約先知本身,在他們書裡所講的,也是指屬靈的應驗(spiritual  fulfillment)而言(參賽五四13;六一6;耶三16,三一3134;何一四9;彌六68)。 他們又爭辯,先知們所用的「錫安」與「耶路撒冷」二名,乃須照字面而言,前者乃是指山,後者乃是指城。實乃與事實相反。根據舊約裡面很多經文,此二名乃是 指以色列,舊約的教會而言,不能照字面解釋。以賽亞書四十九章十四至十五節,五十一章三節,五十二章一至二節說︰「錫安說︰『耶和華離棄了我,主忘記了 我。』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耶和華已經安慰錫安和錫安一切的荒場,使曠野像伊甸,使沙漠像耶 和華的園囿。在其中必有歡喜、快樂、感謝,和歌唱的聲音。」「錫安哪,興起﹗興起﹗披上你的能力;聖城耶路撒冷阿,穿上你華美的衣服,因為從今以後,未受 割禮不潔淨的,必不再進入你中間。」在新約裡面,加拉大書四章二十六節說︰「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二節說︰ 「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上帝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啟示錄三章十二節,二十一章九至十七節說︰「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上帝 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上帝的名和我上帝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上帝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 面。」「拿著七個金碗、盛滿末後七災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來對我說︰『你到這裡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就帶我到一 座高大的山,將那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指示我。」新約是舊約的應驗,卻絲毫沒有主耶穌要重建舊約神權政體的指示,或要光複的預示。但乃含許 多關於以色列屬靈應驗(spiritual  fufillment)的應許。例如馬太福音二十一 章四十三節,主耶穌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上帝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結果子的百姓。」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九至三十六節說︰「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 以明明的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裡。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上帝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 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複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複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既被上帝的右手高 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 凳。』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十五章十三至十八節說︰「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 弟兄,請聽我的話。方才西門述說,上帝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 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 羅馬書九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說︰「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 中。還有什麼不可呢?就像上帝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 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上帝的兒子。』」希伯來書八章八至十三節說︰「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和猶大家另立 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 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 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 的,就必快歸無有了。」彼得前書二章九節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 妙光明者的美德。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上帝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啟示錄一章五至六節說︰「……誠 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複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上帝的祭 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五章九至十節說︰「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 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上帝,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上帝,在地上執掌王權。」從新約的經文來看,可見前千禧年派拘泥字義之不當;況且拘 泥字義,又要陷入各種荒謬背理之事,如果照他們的講法,則以色列人以往的事都要重演,當時的強國如埃及、亞述、巴比倫、以及她鄰邦的人,如摩押人、非利士 人、以東人、亞捫人都要重新登場,活躍在世界的舞台之上。(參賽一一14;珥三19;摩九12;彌五56;啟一8)聖殿要重新建造(參賽二23;彌四12;亞一四1621  ;並結四、四八章);撒督的子孫還要起來做祭司,看守聖殿,事奉耶和華上帝(參結四四1531,四八1114);並且甚至贖罪祭與贖愆祭也要重新獻在祭壇上。關於這個問題,前千禧年派乃有兩種意見,有些說是為贖罪,有些說為記念,但聖經說︰「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一1214)不但此也,「列國中剩下的人,必年年上來敬拜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並守住棚節」(亞一四16);甚且「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賽六六23)關於這個問題,惲迦滕氏(Dr. Wijngaarden)所著《國度的將來》一書,可供參研。
   
 2. 前千禧年派所謂延期說(Postponement  theory)實在沒有聖經的根據。他們說主耶穌和施浸約翰雖高呼「天國近了」(就是猶太的神權政體),但是因為猶太人沒有悔改,所以主耶穌就延期,要等他再臨的時候,始行建立。他們延期說所根據的樞要經文,照司可斐(Scofield) 的意見,乃為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節;其他學者則為馬太福音第十二章。在這個轉變以前,主耶穌並沒有關心外邦人,僅將天國福音向猶太人傳講。但是他們這種說 法,乃顯與事實不符。試觀馬太福音八章五至十三節;約翰福音四章一至四十二節,就可證主耶穌並未不顧外邦人,也沒有從那時以後,就不傳天國的福音(參太一 三;路一八111)。他們把福音分作兩種,起先是傳天國的福音,以後就傳所謂神恩的福音(the  Gospel  of  the  grace  of  God), 照聖經的亮光來說,這種分法,實屬無當。主耶穌傳講兩種福音之說,乃是絕對沒有可靠的根據。主耶穌基督乃絕無心意要重建舊約的神權政體,這乃僅為一種預 表,主耶穌乃要使其成為真實的屬靈國度。馬大福音八章十一至十二節,主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 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他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 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裡。這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他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天國好像面 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面裡,直等全國都發起來。』」路加福音十七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法利賽人問︰『上帝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上帝的國來 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約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耶穌回答說︰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 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歌羅西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他救了我們脫離黑 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延期說乃是前千禧年派比較新近的虛構的構想。這種虛構把聖經和上帝的子民分裂 為二,實屬謬妄。整個聖經乃是不容分割的,乃是一體的,前後一貫的。舊約乃為預表,新約乃為預表的實體,前者是預言,後者是預言的應驗,此派雖亦說新約是 舊約的應驗,但又謂所應驗的,卻是走了樣。上帝的國乃為舊約的神權政體,但所預言的,卻沒有光複。教會不是預言的,乃是建立的。結果乃把整部聖經分裂為 二,舊約乃為講國度的書;新約除了四福音外,乃為講教會的書。除此以外,他們又把上帝的子民分為兩種,一種是血氣的,另一種乃為屬靈的,一種是屬地的,另 一種是屬天的。但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章十六節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重,歸一個牧人了。」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十六至十七節說︰「……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保羅又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三章六節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凡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從靈生的,屬靈的,都是上帝的兒女,前千禧年派把他們分作兩類,自違聖經的真理。
   
 3. 延期說乃大大違反聖經裡面關於死人複活,最後審判以及世界結局所作的敘述。我們在上文已經講過,這些重大事件乃是同時發生的。聖經絕對未講這些事要相隔一 千年,質言之,這都要在主的日子發生,無須經過一千年。他們對於這個問題,提出答辯說,主的日子乃要長及千年,聖徒複活,與審判萬民,乃在早晨,而惡人複 活與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則在當天的晚上。他們的論據,乃為彼得後書三章八節說︰「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但是他們的強辯,非但不能解決問題,且反自 投羅網,自取「滅亡」,因為如果反過來說︰「千年如一日。」則豈非宣告千禧年說之死亡。啟示錄第二十章裡所說的一千年,亦可作如是觀。
   
 4. 千禧年說以為複活有二重性,甚至有三重或四重性,以及最後審判要長到千年,因此又分為三個審判,這亦毫無聖經的根據。聖經裡面是明白的講到義人的複活與惡 人的複活,例如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使從行傳二十四章十五節說︰「……死人,無論善惡,都要複活。」但是凡此都非前千禧派所說,複活有二重性,甚至三重性或四重性的複活。關於這個問題,容於次章,再加詳論。
   
5.前千禧年派的學說,實乃陷於種種的困難,而無以自拔。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至十七節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你 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基此而言,則榮耀的主,榮耀的基督,如何可以在沒有更新的地上建立他的國度,設立他的王位寶座。啟示錄二十章指示我 們,上帝和他榮耀的教會,乃要住在天地已經更新的地上,則主耶穌基督和他的聖徒如何能夠在沒有更新的地上住一千年之久呢?則罪人如何能在主耶穌基督榮耀之 前站立得住呢?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十二至十九節,使徒保羅說︰「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我 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 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我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 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上帝;又因信 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啟示錄一章九至十八節說︰「我約翰……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七 個教會。』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他的頭與發皆 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他右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我 一看見,就僕到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他用右手按著我說︰『不要懼怕。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觀此可知,使徒保羅和他同行的人,因為見到從天發光,聽見主的聲音,就都仆倒在地;約翰因為聽見他的大聲音,看見主的榮形,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則可推想而知,罪人和肉身的聖徒如何能在主耶穌基督的榮光之前站立得住。且同住千年之久,於此,皮得氏(Beet)在他所著的《末世論》一書中說︰「我們不能想像,那些活著還要死的人和那些已經死而複活不會再死的人,如何能夠住在同一個行星之上。把現世與來世混淆在一起乃是絕對不可能的事。」白朗氏(Brown)在他所著的《基督再臨》一書裡說︰「把兩樣絕對不一致的事混襟在一起,乃是大為可憎之事,將造成一種不倫不類的畸形狀態」。
   
 6.此說的經據乃為啟示錄二十章一至六節。但是這種根據,乃是非常危險的,其故有五︰
1)這段經文乃是在一部高度象徵性的書裡,大家公認,許多經句乃晦澀難解,可以作各種不同的詮釋。
2)前千禧年派對這段經文,乃是照字義註釋,他們所得的見解,不但沒有經文可以支持他們,且與新約牴觸。這乃為此派致命的缺陷。正確解經法,應當用明顯經文的光來解釋晦澀的經文,而不可用晦澀的經文來曲解明顯的經文。
3)前千禧年派雖照字義解經,但是他們卻不特守一貫的原則。照這段經文來講,第一句的鏈子,和第二句的捆綁,他們乃不照字義,而作象徵性的解釋,以二千年作為一個不確定的長久的時期,複把第四節的靈魂變為複活的聖徒。
4)這些經文絕對沒有指稱主耶穌基督要和他聖徒在地上統治,從本書四章二至四節那段經文的亮光來看,這乃是在天上。
5)這段經文並未講巴勒斯坦、耶路撒冷和聖殿,亦未講猶太人要作千禧年國當然的公民,也絲毫沒有講千年的統治。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系統神學的價值


1.保持真理的一貫性

    上帝既是一切知識的源頭,他又是真理之上帝,他的啟示必是前後一致,相 互連貫的。他的啟示──尤其是他在歷史中的啟示──並不是抽象和片斷零碎的,而是彼此連系,在人的生活中實地經驗到的。因此,要正確明了上帝各方面的啟示 及其目的,我們必須要觀察並分析它們彼此的關系因由,免得顧此失彼,抓住某一點真理來發揮,結果造成曲解真理的不幸后果,並影響到基督徒生活所依據的準 則。

    我們若忽視聖經真理的一貫性,或聖經啟示的全部真理,就易于偏向某一方面,過於注重某些真理而忽略其它同樣重要或更重要的真理。這種片面解經的方式,必然引致片面的靈性生活。

    人 因罪的侵入,本性失去平衡。信主的人,雖已得到聖靈的恩典而重生,脫離罪的捆綁,受聖靈的引導,但在成聖的過程中,仍帶著罪的後果,影響他對真理的了解。 傳道人往往偏愛某些真理,而忽略另一些真理,有些人喜講舊約的預表,從聖經中最簡明的敘述文中,設法尋找並發掘“預表”的意義。另有人專門強調聖潔的道 理,特別注重基督徒個人生活的聖潔,及出世脫俗的教訓,結果反而高舉人的成就,自以為義,輕視及批評其它教會和信徒,並以人定的規章取代上帝的律法,律上 加律,法上添法,增加信徒的重擔。又有人專講預言的道理,把未來之事描寫得天花亂墜,以吸引聽眾的興趣,卻忽略了上帝對世人在現時代的教訓。

    系統神學能幫助傳道人避免“只見森林,不見樹木”的弊病,不但學習並研究聖經真理各條個別的項目,也了解各該主題彼此間之關系,以至不偏不倚,傳揚上帝全部啟示的旨意(徒二十︰27)。

2.造就信徒對真道的了解

    系 統神學的另一價值,是造就信徒對真道之了解。救恩的基本道理固然是淺明的,能為一般人所聽懂的,但是上帝的啟示也是深奧的。福音的道理,不單是論到個人的 罪惡和得救的問題,也包括對真神之認識,耶穌基督的身分和救恩的法則,聖靈的工作,個人救恩與社會複新的關系等等。信徒若要在靈命上有長進,更深切地了解 上帝的旨意,就不應停留在嬰孩的地位上(林前三︰1~2),而“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六︰1

    再者,信徒若要在信仰上堅定不移,不受異端的騷擾,就必須要獲得神學上的知識(弗四︰14)。中國教會若要自立生根,必須掃除以往普遍不重視神學的觀念,及盲從某某講員的習慣(徒十七︰11)。 而傳道人的職司,不但是要講解基本的救恩道理,引領罪人歸主,也是要建立基督徒的信仰,如保羅所說︰上帝設立“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為要成 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1~13)。

3  建立護教學的基礎

    護 教學的功用,乃是要辯証基督教真理的合理性,即基督教真理的整個體系。一個護教者若無系統神學作為証道的基礎,對基督教信仰的辯護就無從著手,因為他將面 對千百條孤立的事實。一個人對知識吸收的容量及時間上的限製,迫使他無法滿意地為基督教真理逐條辯護︰更危險的是,他會因罪缺乏對基督教信仰全般真理一貫 性的認識和了解,在辯証時顧此失彼,以至矛盾偏差,結果弄巧成拙,失去辯証的目的和功效。

    反之,護教者若有系統神學作後盾,對聖經真道的整體熟悉了解,就能運用自如,注意大體的護教,不因某些細節之難解而感困擾或強辯;而且,由於了解真理的整體並其各節間之關系,就能把守持定,不會因問題的出奇而手足無措了。

4.排斥異端的侵犯

    新約的教會在開端時期,已經意識到異端的騷擾(約壹二︰2126;加三︰1)。 而且異端派領袖又往往自持他們的教訓是出自聖經,並以正統派自居。是故,要保持真理之純正,維護信徒的信仰,並公開責斥異端,教會用信經或信條的方式,製定正統的信仰。系統神學則是根據聖經的教訓及信條的解釋而寫成的,較信條更詳細地闡明教會所持守的各項教義。一般而言,系統神學內申述的教訓,大體上與著作者所屬之教會的信條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