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 星期三

希伯來人對靈的定義

  

希伯來人對「靈」(希伯來文:רוּחַruach)的理解,是在聖經神學中極具深意與複雜的主題。根據你提供的資料,特別是從《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以及《聖經如何成聖全書》的內容中,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理解希伯來人對「靈」的觀念。


一、基本詞義:רוּחַ (ruach)

在希伯來文中,「רוּחַ」原意為「氣息」「風」「氣流」,但在《舊約聖經》中,它也用來指「靈魂」、「精神力量」或「上帝的靈」。這個字既可指人類內在的生命氣息,也可指神聖的屬性與能力。

例如:

  •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傳道書12:7
  • 上帝吹氣進入人鼻孔,「人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世記2:7),在此表達「ruach」為人與上帝生命的連結。

二、希伯來人的理解:靈是「上帝的氣息」,具有本質性與永恆性

根據加爾文的詮釋與聖經神學理解,「靈魂」與「靈」常交互使用,尤其在形容人內在的、不朽的本質時。他指出:

我所謂『靈魂』是指那不朽、而屬被造的本質,是人最高貴的部份。有時候它又稱為『靈』(Spirit……靈魂從肉體的束縛解放以後,上帝就是靈魂永遠的保管者。

這顯示出「靈」不僅是呼吸或一種能量,而是具有「本質」(essence)與「永恆性」(immortality)的一部分。


三、ruach 的多層意義:人的靈、上帝的靈、先知的靈感

在《聖經如何成聖全書》中,特別提到古以色列先知經常「被靈充滿」,他們不是靠肉體,而是被「上帝的靈」驅動來傳達信息。這反映出「靈」亦是一種上帝與人互動的力量或臨在(presence),而非僅為個人內在的「靈魂」。

此外,先知約珥預言說:「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這一段也在《使徒行傳》引用,表明「上帝的靈」能住在人裡面、啟示未來,改變人的生命。


四、靈與肉體的區別

加爾文特別強調人由「靈魂與肉體」構成,並引用聖經各處經文,說明靈魂能夠在死後存續、感受上帝審判、懼怕永刑,這些都非肉體所能做到。因此,他說:

「只有靈魂,才會感覺那樣的恐懼;因此可以證實靈魂是有本質的……靈魂是超乎世界以外的,因為易消逝的呼吸,斷不能達到生命的泉源」。


五、靈的神學定位:聖靈、基督的靈、從上帝而出的靈

最後,關於「靈」的神學性質,《聖經》也稱之為「上帝的靈」、「聖靈」、「基督的靈」──三位一體中的一位。加爾文說:

「聖靈是整個本質中的一位,既說祂是上帝的靈,也說祂是由上帝發出的靈。」


小結

希伯來人對「靈」的理解是一種整合性的概念,涵蓋了:

  1. 生命氣息(創2:7
  2. 人內在的不朽本質(傳12:7
  3. 上帝的臨在與啟示力量(珥2:28
  4. 聖靈作為神性的一位(加爾文神學)

這樣的理解強調「靈」既是上帝所賜予、能與祂相連的神性元素,又是人存在最核心且可回歸上帝的部分。這也反映出希伯來人對靈的理解,不是希臘化的抽象本體論,而是存在性、關係性與啟示性的綜合。

 

 

2025年7月2日 星期三

公共神學之環境倫理(生態神學)

  

面對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喪失、污染與環境不正義,基督信仰不能缺席。


一、什麼是環境倫理與生態神學?

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s):

是一門探討人與自然關係、環境價值與責任的倫理學分支。它問的是:

我們有沒有道德責任對待自然?自然界是否有內在價值?

生態神學(Ecotheology):

是一種從基督教信仰出發,重新思考上帝、人類與自然之間關係的神學路線。它強調:

創造的整體性人類作為管家的責任,以及上帝對萬物的救贖關懷


二、聖經中的生態觀與環境倫理基礎

1. 創世記中的創造秩序

  • 創世記 1:26-28:人是照上帝的形象所造,被賦予「管理(radah)」的職責。
    • 注意:「管理」不是剝削,而是有責任的看顧與保護(參創2:15「修理看守」)。
  • 創世記 2:15

「耶和華上帝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avad,事奉)看守(shamar)那園子。」

👉這段經文奠定了「人作為受託者、園丁」的形象,而不是主宰者。


2. 詩篇的自然神學

  • 詩篇 24:1

「地和其中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

  • 詩篇 104:全詩描繪上帝如何細膩照料自然界萬物,強調生態系統的依存與美善。

3. 先知書中的環境警語

  • 先知經常將土地荒涼、自然災難與人類罪惡(尤其是社會不義)相連結。
  • 以賽亞書 24:5

「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


4. 耶穌與萬物的關聯

  • 耶穌經常用自然比喻教導(如百合花、麻雀、葡萄樹),並彰顯天國的「生態性」。
  • 哥羅西書 1:16-17:基督是萬有的創造者與維繫者,萬物因他而存在。

5. 救恩與自然的關聯(羅馬書 8章)

  • 羅馬書 8:22

「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

👉 保羅說明:不只是人類,整個受造界都在等候救贖。上帝對自然的關懷是全人類與萬物性的。


三、生態神學與公共神學的交集

面向

生態神學的貢獻

信仰與環境行動結合

強調敬拜創造主與保護受造界是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重新詮釋創世記的管家職分

對抗「人類中心主義」,轉向「創造中心神學」。

揭露環境不正義

發現環境破壞往往與貧窮、族群壓迫、經濟剝削有關,呼籲基督徒參與環境正義。

從聖禮觀擴展自然的神聖性

有些神學家認為自然界具有「聖禮性」,是上帝臨在的場域(如大地神學、宇宙聖餐觀)。


四、當代挑戰:基督信仰與環境危機的張力

挑戰

神學回應

消費文化與資源掠奪

呼籲信徒實踐簡樸生活、愛物惜物、綠色信仰。

教會對環境議題冷漠或無知

推動環境主日、生態主題講道、神學教育納入生態觀。

全球氣候不正義(最弱勢者承受最大苦果)

強調上帝關心邊緣人,也關心被壓迫的大地,推動「環境公義」(Environmental Justice)。


五、實踐方式(個人與教會)

個人層面

  • 實踐環保生活:減塑、節能、永續消費。
  • 每日靈修包含自然默觀與感恩(如詩篇、耶穌的自然比喻)。
  • 參與環境守護行動(淨灘、種樹、社區綠化)。

教會層面

  • 設立「綠色教會」政策:節能建築、資源回收。
  • 開設環境主題講座、小組查經(如「創世記與地球使命」)。
  • 合作在地 NGO,一起守護環境資源與社區生態。

六、神學家與實踐者代表人物

姓名

貢獻

Jürgen Moltmann

提出「創造神學」與「盼望中的宇宙救贖」觀念,主張自然界也在上帝的救恩之中。

Sallie McFague

提出「地球就是上帝的身體」的觀點,主張對自然的傷害就是對上帝的褻瀆。

Laudato Si’(願祢受讚頌)

教宗方濟各的通諭,強烈呼籲全人類(不分宗教)合作保護地球。

Wendell Berry

農夫兼詩人,強調土地、社區、信仰的連結,反對現代工業對自然的傷害。


七、默想與小組討論問題

  1. 你曾否將「關心環境」視為信仰的一部分?為什麼或為什麼不?
  2. 你認為教會目前是否在環境議題上有足夠的見證?
  3. 創世記中的「修理看守」如何改變你對自然的態度?
  4. 面對氣候變遷,信徒可以實際採取哪些行動?

八、關鍵經文摘要

經文

主題

創世記 1:26-282:15

管家職分,管理與看守

詩篇 104

上帝的創造與自然秩序之美

羅馬書 8:19-22

受造界一同歎息,等候救贖

哥羅西書 1:15-20

基督為萬有之首,萬物因祂而造

啟示錄 11:18

上帝「要敗壞那些敗壞地的人」——對環境破壞者的審判

 

公共神學之政治與治理

  

公共神學中的政治與治理」是非常重要且具挑戰性的議題。它關乎:

基督信仰如何面對國家政權、政治制度、政策立法,以及基督徒在這當中的角色與責任。

這一面向不只涉及教會與國家的關係,更關注信仰群體在社會治理中的見證與參與。


一、公共神學中的政治理解

1. 政治不只是權力,更是「公共善」的追求

公共神學認為,政治的核心應是推動公共正義、公益、公平與人類尊嚴,而非單單政權的維繫。

2. 教會不屬於世界,卻在世界中作見證

根據耶穌的教導(如約翰福音 17章),信徒「不屬世界」,卻被差遣「在世界中」,要作光作鹽,成為上帝公義國度的見證人。


二、聖經中關於政治與治理的視角

1. 舊約中的治理觀

  • 出埃及記與摩西律法:強調上帝是至高的治理者,而治理的目的在於保障群體的公義與秩序(如申命記 16:18-20:「你要設立審判官追求公義」)。
  • 士師時期與王權的建立(撒上 8章):百姓求王,撒母耳警告王會帶來壓迫,顯示上帝對人間政權的批判性理解。

2. 耶穌的政治行動

  • 耶穌拒絕作地上的王(約 6:15),但他的國度宣告卻是對羅馬帝國的挑戰(「上帝的國近了」)。
  • 祂公開指責宗教與政治權力結盟的腐敗(如潔淨聖殿,太 21:12-13)。

3. 新約教會與政權的關係

  • 羅馬書 13:1-7:保羅教導信徒要順服掌權者,因為權柄來自上帝。但這段經文常需與啟示錄中對「野獸政權」的描繪互補性地理解。
  • 使徒行傳 5:29:「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當政權與上帝的旨意衝突時,基督徒有道德責任拒絕妥協。

三、公共神學對政治的幾項主張

主張

解釋

政治是信仰的公共場域

政治不是「世俗的」而與信仰無關,而是信徒活出公義與憐憫的重要場域。

基督徒有公共責任

包括投票、參與公共討論、推動政策倡議、甚至參選公共職位。

教會要保持「先知性距離」

不應被政黨或政府利用,而應保持獨立,成為批判與建造性的聲音。

政治不能成為信仰的替代品

基督徒不應將政黨意識形態等同於上帝的國,也不應將政治偶像化。


四、當代應用與實踐面

1. 投票與民主參與

  • 信徒應基於信仰價值(如公義、人權、弱勢保護)來評估候選人與政見,而非單靠族群、黨派或利益。

2. 參與政策倡議

  • 如倡導人道移民政策、公平稅制、反對不義法律(例如壓迫特定族群、限制宗教自由的政策)。

3. 牧者與教會如何發聲?

  • 公共神學鼓勵教會在社會不義時「發出先知性的聲音」,而不是只關注內部牧養或避免「政治正確」的爭議。

4. 信徒作為公職人員或立法者

  • 將信仰轉化為政策智慧,在政府、議會、教育體系中實踐愛與公義。

五、歷史與現代例子

時代 / 地區

見證人或事件

意義

德國納粹時期

迪特里希朋霍費爾(Bonhoeffer

抵抗暴政、發出先知性聲音、為信仰受難。

美國黑人民權運動

馬丁路德·金博士(MLK Jr.

融合信仰與非暴力抗爭,爭取族群正義與自由。

南非種族隔離後的和解進程

戴斯蒙圖圖主教

推動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展現教會在社會轉化中的角色。

台灣白色恐怖與民主運動

有基督徒牧者和學生領袖參與改革運動

反映信仰與自由民主的連結。


六、神學思考與反思問題

  1. 耶穌的「上帝國」信息如何挑戰當代的政治制度?
  2. 今天的教會是否仍有勇氣發出「先知性的政治批判」?
  3. 基督徒如何在多元社會中不被政黨綁架,卻仍能有信仰立場?
  4. 你是否願意在公共領域為信仰價值而站立?

七、推薦經文默想

經文

主題

馬太福音 5:13-16

光與鹽的見證,影響世界

彌迦書 6:8

行公義、好憐憫、與上帝同行

羅馬書 13:1-7

掌權者與順服

啟示錄 13

政權成為「野獸」的警告

馬太福音 22:21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辨別忠誠的智慧


小結:基督徒的公共政治呼召

不是擁護權力,而是活出福音價值,為公義、和平、真理發聲。

公共神學呼籲我們不只是「避談政治」,而是要成為在政治與治理中充滿恩典與真理的見證人。

 

公共神學之社會正義

 這是公共神學非常核心的面向之一,因為它觸及信仰如何在現實生活中回應壓迫、貧窮、不公與人類尊嚴的議題。


一、什麼是「社會正義」?

在基督信仰的語境中,「社會正義」指的是:

在上帝所設立的創造秩序中,每一個人都能活出尊嚴、公平、自由與被愛的生命。

這不只是法律層面的公平,更是一種關於「關係的公義」(Relational Justice——包括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上帝、人與大地之間的正確關係。


二、聖經對社會正義的見證

1. 舊約的正義與公義

  • 彌迦書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

  • 以賽亞書 1:17

「你們要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

  • 詩篇 82:3-4

「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

在舊約中,「公義(צֶדֶק / tzedek」與「公平(מִשְׁפָּט / mishpat」是上帝治理世界的核心屬性。先知們經常譴責社會制度的不義,呼籲以色列人悔改並回歸上帝的正道。


2. 耶穌的行動與教導

  • 路加福音 4:18-19(耶穌宣告彌賽亞使命)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 馬太福音 25:31-46(審判中的綿羊與山羊)
    耶穌強調服侍最小弟兄就是服侍祂——餵飢餓的、給口渴的人喝、接待寄居者、探望病人與囚犯。

耶穌的事工是一種具體化的公義實踐,祂關懷被社會邊緣化的人——稅吏、妓女、病患、窮人、撒瑪利亞人,展現出天國的逆轉價值觀。


3. 初代教會的實踐

  • 使徒行傳 2:44-45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 雅各書 2:1-9
    雅各強烈批評教會中對富人與窮人差別待遇的行為,提醒信仰若沒有行為是死的。

初代教會的生活方式是一種共同體的公義實踐,他們活出彼此相愛、資源共享、關懷弱勢的生命樣式。


三、公共神學的社會正義觀

面向

公共神學的理解

社會結構的更新

不只是改變個人心靈,而是推動體制與政策的改革。例如關懷移工、貧困、原住民權益、環境正義等。

福音與正義合一

福音不只是個人得救的信息,也關乎整體世界的恢復與醫治。

教會作為行動者

教會不只是敬拜與講道的場所,也是參與社會轉化的群體。

信徒的公共責任

基督徒應該在政治、經濟、教育、法律等領域發揮見證與影響力。


四、當代應用與實踐方式

教會與信徒可實踐的方式:

  1. 建立社會關懷事工(食物銀行、青少年中心、無家者關懷)
  2. 參與公共政策倡議(推動立法保護弱勢群體)
  3. 教育與培力弱勢社群(提供學習資源、技能培訓)
  4. 神學反思與發聲(寫作、開課、發表聲明回應社會事件)
  5. 與其他信仰團體或 NGO 合作(跨界聯盟,共同推動社會轉化)

五、討論問題(可作為小組或個人默想)

  1. 在你所處的城市或社區,最迫切的社會不義是什麼?
  2. 耶穌會如何面對今天的經濟、種族或社會不公議題?
  3. 你的信仰是否有推動你為社會弱勢發聲?若沒有,阻礙是什麼?
  4. 教會應該如何在不捲入政黨之爭的情況下,仍然勇敢地面對社會正義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