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神學是復原教(Protestantism)在十六世紀發展出來的神學,它與信義宗(Lutheranism)的思想有別。起初路德與慈運理是在聖餐(Eucharist)上有分歧,到馬爾堡對談(Colloquy of Marburg, 1529)就公開決裂。
路德的所謂合質論〔consubstantiation;參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是本於他那創新的「屬性相通論」〔communicatio idiomatum,意即基督神人二性是相通互助的〕,這在他論基督的人性無處不在這思想上充分表明出來。
其他不同的立場也是有的,但也只是各有不同的著重點,或分裂性不是那麼強的意見而已。舉例說,信義宗神學傾向於分開律法與福音(Law and Gospel),以為政府留下較大的權力空間;它又比改革宗更集中注意救恩論。
不過信義宗與改革宗的相同觀點非常多。他們與 羅馬及 君士坦丁堡的立場一 樣,對三位一體(Trinity)和基督論的看法與普世的教義(Dogma)相吻合。
再者,二者均肯定改教運動(Reformation)的中心教義,如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否認變質說、聖禮(Sacrament)的數目,和聖經(Scripture)的權威(Authority)等;在此等事上,他們的立場是一致的,可惜除此之外,一切尋求神學與教會合一的努力都沒有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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